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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1
质量安全为公共服务行为,应阻止垄断行为对群众利益造成的侵害。最重要的方式是,导入市场竞争机制,彻底改变当前的批发市场经营格局。用租赁的方式交给不同的主体来进行经营,使用主体间的经营竞争与对法规的约束性承诺,来有效推动市场经营主体,提升服务质量以及安全卫生的基本情况,把经营权放开,利于全面实现市场监管。
2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制
食品产业链的逐渐延长以及分工的细化,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开展双向信息交流,但在商品特点方面的信号还是不充足的,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环节企业应说明产品的特点、生产安全性等基本信息,比如添加剂、兽药等生产企业应该根据规定标明产品的适用范围、产品成分等信息;养殖企业或加工厂应标明出厂的时间、厂家、产品质量安全性检查结果等方面的信息,以便于消费者可以对产品展开质量评价。二是,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可以提供公共信息以及教育,比如公布质量检测结果,宣传报道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库等。三是,创建信息的补贴机制。可以对开展追踪研究、收集并提供国内外相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信息的机构给予必要的支持。四是,企业对为促销开展的产品质量宣传以及使用等展开严格控制,避免出现一些错误信息而欺诈消费者。
3强化畜产品整个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2
食品准入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程,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工商局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总体思路,原创:精心组织,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并确定***市场作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试点,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市场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落实市场食品准入工作中,结合市场巡查和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宣传工作,向广大经营者从为什么要进行,如何进行,有何好处等方面进行宣传,同时在市场内外采用横幅、吊挂、标贴等方式设置了大量有关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方面的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氛围。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和相关新闻报道。通过宣传,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了解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方针、政策,从而使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该项工程,在食品消费时有意识选择参与了食品准入的商家进行消费,促使广大经营者消除抵触情绪,支持该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完善制度,使食品准入管理有规可依。为了明确监管、市场开办和经营三方责任,该局由工商所与市场开办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并监督市场开办单位与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准入保证责任书》,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建立并认真填写台帐、索取票证进行存档备案。根据当地实际,该局制订了七项制度,包括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市场食品质量巡查监管、市场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等7项制度,并在市场内上墙向消费者公示,同时向经营者下发了“市场食品进销货台帐”、“退市登记册”、“食品准入索证索票目录表”等。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初步形成部门监管、市场自管、经营户自律的管理责任机制。
三是全面落实市场食品质量巡查监管制度。该局将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情况作为巡要内容,原创: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对市场上的食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警示,避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3
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回收安全措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使得各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配备了足额的化学药品,这为化学实验教师有效开展化学实验教学提供了极大的物质基础和便利。然而,以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造成85人遇难、700余人入院治疗为典型代表的特大事故,给我们这些从事初中化学危险实验药品管理以及实验教学的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
为了教师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工作、学习安全,本人对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以及回收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一、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1.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种类
在我们初中化学实验药品室里,存放的危险药品有如下几类:(1)易爆炸品。主要有高氯酸、硝化纤维素和硝化棉等。(2)易燃品。它包括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燃品。易燃固体主要有红磷、硫磺、镁粉、铝粉等;易燃液体主要有工业用酒精、汽油、甲醇、乙醇、丙酮等;自燃品主要有白磷等。(3)遇湿危险药品。主要有金属钾、钠、锌粉等。(4)氧化剂。主要有硝酸盐、亚硝酸盐、高氯酸盐、氯酸盐、高锰酸盐、过氧化物等。(5)有毒药品。主要有氯化钡等。(6)腐蚀性物品。主要有硝酸、硫酸、盐酸、磷酸、甲酸、氢氧化钠、氨水、生石灰、过氧化氢等。
2.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首先,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化学药品室安全守则,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及时地将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各类账目要清晰无误。仪器及药品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等账目必须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再次,对化学危险药品要本着“安全、科学”的原则进行合理摆放;对易燃易爆以及有毒药品,要摆放在独立的易燃易爆药品橱和有毒药品橱内,双人双锁管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演示实验报告单、探究实验报告单、分组实验报告单,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管理,存档存册,查有实据。冬季对液态的危险化学药品适度保暖,防止冻裂或冻碎试剂瓶。
二、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使用
对于化学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进行的演示实验,其安全措施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化学教师在充分熟悉实验内容和实验操作步骤的前提下,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有充分的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如何观察教师演示。并缺一不可地将实验所用的危险药品通过演示实验通知单一一表现出来,避免遗漏。
2.教师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演示实验。在进行演示实验时,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所需的药品的用量取用药品,以免取用过量,造成浪费并引发安全事件;实验步骤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
化学实验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安全措施如下。
第一,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事先组织安排学生预习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相关内容,提醒学生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重点预习,以免发生安全事件,伤及自身及他人。
第二,化学实验教师要对某一个或某几个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进行不厌其烦地讲解,使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在他们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这一问题时,化学实验教师要一一将危险药品的实验的安全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列举出来。比如,在利用试管给危险药品加热时,如何将试管倾斜,不要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另外,诸如“实验室利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的探究”等一些制取气体的探究,其安全要求更高,凡此种种,事无巨细,化学实验教师务必讲深讲透,安全第一。
第三,家庭趣味小实验,因能就地采取实验“药品”,利用家里的瓶瓶罐罐拼拼凑凑就能实验,这是动员学生进行创新实验的最佳机会,然而,正是因他们离开了教师的视线和监管而进行实验,所以,易发生安全事件的概率也就相当高。对这类实验,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戴上“望远镜”对学生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化学实验教师可以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的时间,来到学生家中,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实验指导;亦可动员有一定实验能力的学生家长监督学生安全实验。
三、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回收的安全管理
不论是化学教师的演示实验,还是化学实验教师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实验完毕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必须有化学实验教师丝毫不漏地予以回收,并将其妥善集中处理。在处理这些危险药品时,一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处理,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给自己造成伤害;二要防止泄露,造成污染,伤及无辜。
参考文献:
[1]王志宁.初中化学实验绿色化的实施.新课程研究,2008,(04).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4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有毒有害食品仍然存在,食品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起来。
二、强化学习宣传
为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今年5月1日顺利施行,县商业局等职能部门要集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知识。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领会其目的和宗旨,理解有关术语和定义,熟悉行业管理措施和制度,把握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商业部门要精心策划,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巡回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电视台要全力支持,搞好深度宣传。要通过宣传,形成部门配合,群众拥护,市场和经销商理解接受,有利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工作重点
县商业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县管理实际的配套办法和措施。要强化执法监管人员培训,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督促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管理制度,以实现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5
[关键词] 都市农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追踪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的健康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因而成为焦点问题。都市农业为城市提供农产品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在都市农业发展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都市农业发展对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有相应措施出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可以提高都市农业生产质量、改善城市居民消费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都市农业整体竞争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城乡和谐发展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食品安全追踪管理的进展
当前市场上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消费者与生产或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从而引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按照信息经济学的思路,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信息显示与责任追踪等促进信息透明化的手段得以解决。
建立可追踪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是当前各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发达国都在发展食品可追踪系统,该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记录,从而可以进行追踪的系统,与之相结合的是建立相关激励和处罚机制,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1.欧盟的情况
欧盟于1997年为应对疯牛病开始逐步建立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按照欧盟食品法的规定,自2003年起市场所有零售食品均将实行产品追踪标签制,即在标签上要注明经销商、进口商、包装商、生产商及确切种植地和加工厂,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从销售商一直追踪到产地中间各环节。
2.美国的情况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两个突出措施,一是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一是GMP(良好操作规范)。可追踪系统在美国已经应用到猪肉等畜产品的生产中。美国FDA食品机构注册法要求所有进口食品需要提前注册,提供食品企业也必须在FDA注册,否则不予办理入关手续。
3.加拿大的情况
2000 年加拿大农业部宣布了“加拿大食品安全调整规划”(CFSAP)。CFIA 对CFSAP计划的参与体现了其持续地改进食品安全的承诺,即从初级产品生产到最终产品零售多部门、跨行业的食品安全协作,最终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
4.日本的情况
为应对疯牛病,日本从2001年起在肉牛生产供应体制中全面导入了信息可追踪系统,主要企业也大力推广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东京东急商店从2001年开始对蔬菜试行信息可追踪系统,将生产流通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存入服务器,消费者可以在店铺终端上阅读、了解所购商品的所有信息。日本最大超市洋华堂在12种蔬菜商品中采用该系统,平均销售量增加30%。2002年日本农林水产部正式决定,将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推广到全国的猪肉、肉鸡等肉食产业、牡蛎等水产养殖产业及蔬菜产业。
国际实践证明,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企业有强大的竞争力及政府监管有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先进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体系和食品信息标示与可追踪系统。
二、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实践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中标示与追踪制度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部正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农产品品质公告制度、农产品认证公告制度等。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层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更加全面和规范的要求,并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质量认证与显示
在质量认证与监管方面,我国近年来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即“三绿工程”和“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三绿工程”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实施的。该项目要求: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全市食品质量检测网络和质量信息系统,建立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试点市场要应用现代技术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台账和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建立食品检测结果公示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试点加工生产线要把好入厂检测关,生产加工原料要安全、无污染、无公害,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对生产环节和操作人员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以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的“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农业部启动的,2001年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开展了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试点。
国家认监委也提出在2004年继续大力推进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认证,提出信息产品、网络安全认证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
2.信息追踪系统的建立
上海、深圳等城市在食用农产品信息追踪系统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广东省、山东省部分地区也开始推行信息追踪体系的建设。
上海生产环节的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要求在生产基地的生产活动中,建立安全卫生质量记录规程,完整地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情况,保证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追溯其出问题的环节。
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中心近年来开发应用了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由质检中心、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连锁配送中心,以及零售市场和部门所构成的监测网络,其功能包括质检人员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综合查询,可根据需要对市场、基地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和查询。
3.武汉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武汉市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力度较大,先后制定了《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武汉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法规,对于蔬菜、畜产品等从生产基地到销售市场有关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下,还积极开展了安全农产品基地的建设。
在禽流感期间,武汉市为了实现全市畜禽产品放心消费,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还让市民明白消费。在集贸市场落实坚持业主负责制,每天对市场内的产品进行公示,让市民放心购买。强调市场业主的责任,对农产品实行明确的信息标示,促进农产品信息透明化,这是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一种有益的探索。
但是,武汉市关于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偏重于技术上的解决手段和措施,而缺乏系统的从制度、行为方面理论上的研究和对于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的借鉴。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不对称信息下人的行为问题,需要通过信息的对称化和制度建设来调控、激励人们的行为。虽然武汉市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也做了较多的工作,但这些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而没有建立对于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个参与者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农产品安全信息在市场上也不能做到透明化,更不能实现农产品安全的信息追踪,主要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农业信息网络中食品安全信息缺乏。虽然2003年建立了武汉农业信息网,但主要提供农业市场供求信息及技术信息,而缺乏基于信息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角度对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深入研究并在农业信息网络中传递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信息,更没有提供可以进行食品安全信息记录和责任追究的信息系统。
物流信息与安全信息没有有机结合。目前的物流和供应链上的信息管理工作中主要以产品基本数量、运输等信息的管理和传递,对于更加详细的生产、加工相关信息没有明确标示和记录,也使得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的责任难以追溯,因而在供应链上的生产经营者也难有积极性去关注所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激励机制没有有效建立起来。结合信息技术的使用,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追踪系统还需要有适当的食品安全激励机制作为保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惩处机制,生产经营者也难有采用这一技术系统的积极性。
三、武汉都市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对策
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需要针对武汉都市农业发展的特点和本地农产品流通的特点,从源头和入口开始加强监控,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提高使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绩效。
1.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本地都市农业品质和竞争力
武汉市都市农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各级政府和企业也在积极推进基地的进一步建设。各生产基地需要加强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以提升本地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逐步将农产品生产过程基本信息建立专门档案。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鼓励政策促进本地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
2.规范市场进入,加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控制
武汉市作为重要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和国内重要的集散枢纽,拥有白沙洲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量农贸零售市场和超市,对于进入武汉市消费渠道的农产品,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逐步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加强对与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可以从源头开始有效监管,但是通过批发市场来自外地的产品难以监控其源头,有效的管理方式是在其进入本地市场时加以把关。这样一方面对外来农产品提高要求,同时也对本地都市农业生产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基于信息技术应用的供应链上可追踪管理
根据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信息经济学理论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加以控制,通过标示与追踪体系的构建,解决现实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消费者的具备充分知情权,实现由市场完成控制和调节的目标。结合现有农业信息和农产品信息网络,进行农产品安全的信息追踪,从而使得生产经营者各自的责任更加明确,其损害安全的行为也将受到更加广泛的监督。
4.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技术的使用,要让相关生产经营者有良好的积极性参与其中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让重视食品安全、关心食品安全,提供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能真正得到实效是最好的办法,同时对于损害食品安全、威胁民众健康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坚决予以打击,甚至禁止其进入相关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目前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鼓励生产基地、便民超市采用相关措施增强其竞争力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消费更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这同时也可促进当前“农改超”的进程。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范文6
战后初期,日本粮食短缺,流通管理混乱,导致大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上市,这些劣质食品导致多次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所以如何防止食物中毒成为日本政府食品监管的第一要务。基于这一理念,日本在1947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该法是日本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重要法典。
自2001年以来,日本国内相继发生了雪印牛乳事件、0157中毒事件、BSE(疯牛病)和禽流感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危机。鉴于此,日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反省其食品监管理念。
通过制定新法律确立其食品管理理念
战后初期,日本食品管理理念侧重于防止食物中毒,但随着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日本感到以往的立法宗旨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国民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本决定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新的食品管理理念。
2003年5月,日本《食品安全法基本法》诞生了。该法的立法宗旨是确保食品安全与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确立了通过风险分析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理念,强调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预测能力,然后根据科学分析和风险预测结果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食品风险管理机构提出政策建议。同时确立了风险交流机制(风险评估机构、风险管理机构、业者、消费者),并评价风险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政策的效果,提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对措施。废止了以往依靠最终产品确认食品安全的方法。
不断完善其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如果说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那么食品卫生法则从法律层面制定了食品相关业者应遵循的规则,规定了国家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在经历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后,日本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2003年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倡导以人为本、维护公众健康的理念。该法针对食品从种植、生产、加工、储存、容器包装规格、流通到销售的全过程的管理制定规格标准,禁止生产、使用、进口和销售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规定业者不得违反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和添加剂进行虚假标识,厚生劳动大臣有权派遣食品卫生监视员对食品业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日本对食品卫生的监控从源头抓起,首先通过对化学物质生产和进口的控制,防止其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1968年日本发生食用油中毒事件后,日本通过制定《化审法》以及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毒物以及剧物取缔法等法律加强对化学物质的管理。
为了完善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本又相继制定了食品安全的配套法律、监管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以及监管流通和销售等的法律。如果说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生产和标准、有毒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污染,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容器包装以及业者应遵循的食品规则等作出规定,那么日本的《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饲料安全法》则是监督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这些法律规范了农业化学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基本规则。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省和农水省,食品监管机构呈三角形特征,三角形的顶点是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两翼是厚生省和农水省,应该说这三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能既有交叉也有区别,形成了日本管理食品安全的三驾马车。
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风险分析和劝告,提出应对重大食品事件的措施。厚生劳动省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和分配,包括制定食品法律和标准、食品标签标识、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的标准以及广告宣传的规定,每年制定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和实施卫生检疫、要求企业注册以及对业者进行业务指导检查,也可根据食品卫生法对业者作出处罚。管理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和植物防疫法等。
日本厚生省是一个拥有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就业、青少年管理、食品卫生等管理职能的一个庞大机构。其下设有地方厚生劳动局、研究机构和审议机构以及检疫所。该省设有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全面负责进口食品安全,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负责标准的制定审查,包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近年来,该省向国外使馆派遣常驻食品安全担当官。
1978年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式挂牌。近年来,日本中央省厅再编后,农水省原有制定标准的职能划归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则全面负责农产品的生产和控制质量,制定农林水产品的规格、管理政策和振兴农林水产品的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管理农产品的消费和流通,保证粮食供应,促进国际合作和农产品出口,通过振兴农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口加热禽肉食品以及进口动物和活鱼等需要通过农水省的许可、注册和检查指导。其内部设有综合食料局、生产局、经营局、农村振兴局。建立了农林水产技术会议,下属有各种实验室、研修教育机关等25个,食料、农业、农林水产政策审议会、物资规格调查会等8个。设有地方分支局等机构,食粮厅、林业厅和水产厅也属于农水省管理。
管理方式和检验检疫机构
日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中央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业者、民间机构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形成了政府风险管理机构、地方、业者、公众“四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制。
日本对食品安全管理强调“事前风险预测和预防”与“事后追查和防控”。强调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包括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等必须遵守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得使用指定外添加剂和进行虚假标识,必须遵守JAS法。2006年,日本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原产地标识,对食品原料的使用、生产、农兽药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储存运输等,必须进行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确立了食品生产流通的履历制度。日本政府要求企业引进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对建立了HACCP管理制度的企业确认其资质,资质每3年需要重新认定。
日本农水省检验检疫的具体执行机构为植物防疫所和动物检疫所。在横滨、名古屋、神户、门司、那霸设有植物防疫所,在成田机场和东京设有支所,在18个城市有派出机构。动物检疫所总部设在横滨,除横滨外,在中部机场、成田机场、关西机场、神户、门司和冲绳设有支所。
日本的卫生检疫分为四个层面,首先是中央部门所属检测机构可以检测。通常地方都、道、府、县保健所也可以实施检测并对食品安全进行监控。一般来说,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由厚生省负责,日本也允许经过政府注册的民间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事实上形成了国家、地方保健所、民间机构和企业四个层面的卫生检测机制,为确保食品安全夯实了检查基础。
日本农林水产省设有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对违法业者,根据食品卫生法日本农林水产大臣有权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并依据法律对业者进行处罚,涉嫌违法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日本虽然实施了新的农药管理制度“肯定列表制度”,但日本国内对农药的检测相对比较宽松。
日本进口食品监管体系
日本在1994年制定了其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该制度已经在监控进口食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进口食品进行监控,其具体执行机构是厚生省所属检疫所。日本基本的检验检疫制度有两种:一为监控检查;二为命令检查,监控检查的费用由日本政府承担,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监控检查的频率被提高至30%,如第二次违规就进入命令检查程序,产品接受批批检测。日本解除命令检查程序要求苛刻,即两年内检查300件以上无违反事例发生,出口国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得以确认,需经过两国政府谈判协商以及考察生产企业确认达标后方可临时解除命令检查。但在临时解除期内再次发现违规事例,则要再次接受两年的命令检查。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处罚也有具体措施,一般在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之后,对仍然被多次发现违规的产品,所采取的措施表面看来是具有劝告性质,但实际上是一种暂时的禁止进口措施,即所谓进口自肃。进口自肃中文意思为进口自律或进口克制。日本很少使用禁止进口措施,除非对重大疫区或对恐怖国际实施经济制裁时才会启动该程序。
通常日本厚生省通过其管理的31个检疫所进行监控检查。一般情况下,日本允许报检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如货物进入日本市场后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日本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召回、退货或废弃处理。日本厚生省根据其检疫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通过其官方网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违法内容、厂家名称和处罚措施等。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
通过上述考察可知,日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食品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使其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并根据该法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理顺了三部门的职责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