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特征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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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特征的概念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心理词典,范畴化脑功能损伤,脑功能成像,事件相关电位。

分类号B842

1引言

1.1心理词典

心理辞典也称大脑词库,它既是研究者主观虚拟出来的一个概念,又是客观存在于人脑的一个系统[1]。心理词典被定义为人脑中关于词汇信息的“内存”,是关于词汇的存储与提取的信息集。这些信息包括了词的语音和正字法的表征以及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的表征,其中词的意义的表征在心理词典中占有重要的位置。Just和Carpenter甚至认为,心理词典就是词的意义在人的心理中的表征[2]。

1.2范畴化现象

范畴化是心理词典研究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正常人脑具有将事物分门别类的基本功能,即大脑会将某些有着共同特征的事物划分到同一类别。而当大脑某些部位受到损伤时,会表现出对某一范畴的认知功能相对弱化。目前报道的表现出范畴化脑功能损伤的类别包括抽象/具体词类[3,4]、数字[5]、身体部位[6]以及从语法角度划分的动词、名词[7]等,但发现最广泛、研究最深入的还是生命/非生命词类[8]。

1966年,Goodglass等人首先报道了范畴化脑功能损伤现象[9]。1983年,Warrington和McCarthy报道了一个名为VER的失语症病人的范畴化脑功能损伤病例[10]。在图片与相应词的匹配任务中,VER对于花和动物类的操作正确率(96%、86%)明显高于人造物体类(63%)。1984年,Warrington和Shllice又报道了两例生命类语义功能选择性受损的单纯性疱疹脑炎病人,其非生命类语义功能基本正常[11]。

2有关范畴化现象的假说及研究进展

2.1类别专一说

继Warrington之后,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研究者报道了大量生命类语义功能选择性损伤的病例,发现专一类别的功能缺失往往与局部性的脑损伤相对应,类别化现象似乎与某些脑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据此,1988年Pietrini等明确提出,不同类别的语义信息分别是在脑的不同区域存储和加工的[12]。

此理论后来发展成为类别专一假说。该假说认为,人脑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能对事物进行类别划分的神经结构和功能,不同的类别是与构成概念系统的不同脑区相互对应的[13]。

然而对于某些现象,类别专一说难以做出合理的解释。例如,在不同的病例中,与生命类信息功能损伤对应的脑结构损伤区常常并不相同,有时甚至差别很大;对正常人的脑成像研究所发现的所谓类别专一性脑区也往往不一致[8]。

2.2感觉―功能说

当将身体部位作为材料时,研究者发现与身体部位有关的语义功能损伤往往同非生命类语义功能损伤同时出现[6,14,15],而与食物、乐器类有关的语义功能损伤则被发现与生命类事物的损伤同时出现[16]。相应的脑成像实验也发现:动物类任务的激活伴随着皮层视觉区的激活,工具类任务的激活伴随着皮层运动区的激活[17]。身体部位虽然是生命体的一部分,但它们在意义上常常与其功能相联系。由此,这些研究者们提出生命类信息的损伤实质是由大脑中表征视觉特征的区域的损伤所引起,而非生命类信息的损伤实质反映了大脑内存储物体功能特征的区域的损伤。这就是所谓的感觉―功能说。

更多脑损伤病例的发现使感觉―功能说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生命类脑功能损伤的病人并没有经常被检测到出现伴随性的乐器类[18]或食物类[19]损伤,并且有些病人对感觉性和功能性的信息显示出相同程度的功能损伤[13,20]。

2.3概念结构说

针对前两种理论存在的不足,Tyler等人提出概念结构联系说[21]。该理论提出,概念信息在大脑是随机分布的。表征一个概念的所有具体特征构成该概念的结构体系。范畴化脑功能损伤现象的出现是由于不同类别概念的结构体系不同所致。例如生命类概念具有较多的共同特征(如生命体一般都有眼、四肢等),在表征生命类概念时,它们同时激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这些共同特征之间有较强的相关;而生命类概念之间的相异特征(如有的有斑纹,有的脖子长等)却往往只为单个个体所具有,较少同时被激活,因此相互之间的联系较弱。工具类概念之间则往往很少有共同特征,但是其相异特征由于工具类概念特有的“形态―功能”模式而得到“保护”,因此相互之间联系较强。概念之间相互区分依赖的是相异特征,同时有着较强相互联系的特征具有较稳固的神经结构基础。因此Tyler等认为,具有较多的相异特征的类别和由具有较强相互联系的特征表征的类别不容易出现功能损伤。

概念结构联系说能较好的解释为什么生命类信息容易出现功能损伤[11,19,22],为什么蔬菜和水果类的信息特别容易出现功能损伤(它们各自概念之间的相异特征非常不明显)[23],以及为何在目前研究中难以对类别专一性脑区做出统一的界定。但概念结构说也并非尽善尽美,根据其理论,工具类概念的脑功能损伤只有在脑结构损伤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然而此种损伤也被观察到在轻微脑损伤病人中出现[14,22]。

3范畴化现象的相关脑区、成分和时间进程研究

尽管最新的概念结构联系理论否认类别信息有相关的对应脑区,但实际观察到的脑结构损伤造成对应功能缺失的现象以及神经成像所发现的类别信息引发的脑激活区的存在(虽然它们并不很一致)使我们无法忽略某些脑区(如前额叶、颞叶等)在这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1范畴化现象的相关脑区及功能

3.1.1与语义任务相关的脑区

了解与语义任务相关的脑区的分布及其功能,是讨论与范畴化现象相关的脑区的分布及其功能的基础。Price总结的大脑语义系统分布在左下额叶(BA47)、左下颞叶和后下顶叶。不管是什么样的任务(关联判断、实际大小判断、生命/非生命判断或者抽象/具体判断),也不管这些任务以何种方式操作(写、看或听),这些区域在语义任务中总是出现激活[24]。

Cabeza和Nyberg总结了从1988年到1998年275例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和fMRI(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的认知研究结果,并从语义记忆角度综合了此期间有关脑的范畴化现象的研究成果[25]。他们发现,语义任务往往引起左半球前额叶、颞叶、前扣带回和小脑的激活,表明了其相互之间密切的功能―结构联系。

在前额叶皮层,BA45、47区在分类任务和生成任务中(或其它多种实验模式下)均可观察到激活,显示与一般性的语义检索操作相联系;BA11区在分类任务中更多的出现激活,显示与分类中的某些操作(如判断)有关;后背侧区则在生成任务中更多的出现激活,后侧BA44、6区的激活发生在(或临近)Broca区(语言区),可能反映内隐或外显的发音过程;背侧BA9、46区常与言语的流利性相联系,可能实质上反映了工作记忆,此外,此区域在选择性任务中也可观察到激活。

颞叶的激活主要集中在左颞中回(BA21区)和双侧顶颞交界区(BA37区)。左颞中回的激活在以词、图片和面孔为材料的任务中均可观察到,表明其与较高级的语义水平过程相关;而BA37区的激活则常在以实物及面孔为材料时出现,因此可能与视觉特征有着较大的联系;前扣带回的激活常在生成任务中出现,并与背侧前额叶相似,表现出与选择有关;小脑则被认为与记忆搜索有关,因为其激活常在单词生成任务中出现,而似乎与言语流利性无关。

3.1.2类别专一性脑区分析

临床研究已发现的脑损伤病例中,生命类信息的功能损伤常与双侧颞叶前中部和下部的结构损伤相联系,工具类信息的功能损伤常与左侧额―顶叶交界处的广大区域的结构损伤相联系[26]。对于正常人的脑成像研究虽然界定了一些类别专一性脑区,但各种研究结果并不很一致。表1展示了部分正常被试的脑成像研究结果。研究者们所界定的类别专一性脑区的不一致现象提醒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深入探讨相关脑区在此类实验中的具体作用。

临床上,范畴化脑功能损伤常常与额叶和颞叶某部位结构损伤相联系,相关的脑成像实验结果也揭示出此2个脑区与范畴化现象之间的密切联系。

很多研究发现,前额叶的损伤并不引起显著的语义功能缺失[24,29]。Thompson-Schill等研究了前下额叶在语义选择任务中的功能,发现其对选择任务的难易度敏感。Gabrielli等也认为左前下额叶的激活与语义知识占用工作记忆的容量、持续时间和需要做出的选择有关[30]。Hagoort曾发现前额叶损伤对患者大脑的自动语义启动过程没有影响,但却使其策略性语义启动功能受损[31]。Fiez因此提出左前下额叶在语义任务中的作用是执行,即对从后颞区来的语义信息的检索和选择进行控制[32]。

背侧颞叶的激活出现在多种类别任务中(如面孔、动物和建筑物等等),但如此多的类别相关区域集中在颞叶,如果每一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一个分区,似乎颞叶是容纳不下的。事实上,近几年有许多研究都发现某一类别信息所引起的背侧颞叶的神经活动并不仅仅局限在与之相对应的脑激活最强的区域,那些激活稍弱的次激活区的反应模式也有着可复制的类别专一性[33]。由此看来,大脑背侧颞叶可能是表征物体特征的功能结构基础,并且表现同类事物特征的脑结构趋向于聚集在一起。对于命名任务来说,大量临床经验显示最严重的普通命名错误往往发生在Werniche区及其相邻的旁Sylvian区损伤之后,Werniche区之外的与范畴化功能有关的脑区的参与似乎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些区域可能只是对有待进一步转换的前词阶段的或内隐的特征进行表征[34]。

3.2范畴化效应的时间进程及其成分分析

相对于前面提到过的神经心理学方法和脑成像技术,事件相关电位(ERP)技术具有高时间分辨率的优势。但由于研究者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范畴化现象的功能定位,当前此领域内的ERP研究数量很少。笔者认为,加强对范畴化效应的ERP研究可能正是解决神经心理学和脑成像研究中的定位不一致问题的突破口。因为ERP除了也能够对类别专一脑区进行溯源和定位[5,25]之外,还具有另外两个独特的优势:

(1)可用来分析范畴化效应的心理组成成分

Kiefer的研究发现,在刺激呈现之后160~200毫秒(N1),类别差异仅出现在以图示呈现的刺激材料上,并且生命类刺激材料的N1强于非生命类。而在刺激呈现之后300~500毫秒(N400),以图示呈现和以文字呈现的刺激材料均使被试的ERP成分出现范畴化效应[36]。一般认为N1反映知觉过程[37],N400反映语义过程[38]。因此Kiefer推论范畴化效应至少包含前期的知觉和后期的语义两种成分。

(2)可用于检测范畴化效应的时间进程

VanRullen等的研究发现,范畴化效应在刺激呈现后75~80毫秒已经开始,但这种反应是无意识的,与同时采得的行为数据并不相关,可认为属于早期的知觉水平[39]。Schendan等的研究也发现,90毫秒时,视觉呈现的词与其它类刺激的ERP成分开始出现差别,而在始于125毫秒的P150成分上,词和面孔变得相似。源于后梭状回的P150可能表征已被牢固记忆的视觉模式范畴化效应。因此,作者推断基于长期经验的视知觉范畴化过程始于125毫秒[40]。此外,Mouchctant-Rostaing等对生命/非生命类范畴的早期ERP成分的研究发现,早至45~85毫秒时的ERP成分已能区分人类面孔的性别,还能区分差异较大的非生命类几何形状[41]。

4结语

目前对于范畴化功能损伤的脑结构基础及其反应机理的研究,已不再苦苦纠缠于类别专一性脑区的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趋向于从更全面的控制因素、更丰富的实验材料以及更巧妙的实验设计去探索各相关脑区在类别性任务定的具体功能及其相互联系。

范畴化脑功能损伤研究的进一步突破也有赖于相关物理技术的发展和研究设备的改进。目前对于大脑类别专一性的研究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检测脑疾病患者脑结构损伤与功能缺失之间的对应关系,被试包括中风病人、痴呆病人、单纯性疱疹脑炎病人、脑损伤病人和脑萎缩病人等;二是通过功能成像技术观察正常人在与类别信息相关的特定实验任务中的脑活动情况,实验任务包括对图片或实物命名、图片或实物与词匹配、词的联想等等。此外,在脑外科治疗过程中,电刺激相关脑区所引起的反应也可提供对研究有用的信息。我们认为,多种研究手段(行为、ERP、fMRI)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加强对ERP技术的应用,可能是一条比较好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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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ietrini V, Nertempi P, Vaglia A, et al. Recovery from herpes simplex encephalitis: Selective impairment of specific semantic categories with neuroradiological correlation. Journal of Neurology, Neurosurgery and Psychiatry, 1988, 51: 1284~1293

13 Caramazza A, Shelton J R. Domain-specific knowledge systems in the brain: the animate-inanimate distinction. Journal of Cognitive Neuroscience, 1998, 10: 1~35

14 Sacchett C, Humphreys G W. Calling a squirrel a squirrel but a canoe a wigwam: A category specific deficit for artifactual objects and body parts. Cognitive Neuropsychology, 1992, 9: 73~86

15 Silvery M C, Gainotti G. Interact on between vision and language in category specific semantic impairment. Cognitive Neuropsychology, 1988, 5: 677~709

16 Satori G, Job R. The oyster with four legs: a neuropsychological study on the interaction of visual and semantic information. Cognitive Neuropsychology, 1988, 5: 105~132

17 Martin A, Wiggs C L, Ungerleider L G, et al. Neural correlates of category-specific knowledge. Nature, 1996, 379: 649~652

18 De R E, Lucchelli F. Are semantic systems separately represented in the brain? The case of living category impairment. Cortex, 1994, 30: 3~25

19 Hart J, Gordon B. Neural subsystems for knowlege. Nature, 1992, 359: 60~64

20 Lambon-Ralph M A, Howard D, Nightingale G, et al. Are living and non-living category-specific deficits causally linked to impaired perceptual or associative knowledge? Evidence from a category-specific double dissociation. Neurocase, 1998, 4: 3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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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Hillis A E, Caramazza A. Category-specific naming and comprehension impairment: a double dissociation. Brain and Language, 1991, 114: 2081~2094

23 Laiacona M, Capitani E, Barbarotto R. Semantic category dissociations:a longitudinal study of two cases. Cortex, 1997, 33: 441~461

24 Price C J. The functional anatomy of word comprehension and production. Trends in Cognitive Sciences, 1998, 2(8): 281~287

25 Cabeza R, Nyberg L. Imaging cognition Ⅱ: an empirical review of 275 PET and fMRI studies. Journal of Cognitive Neuroscience, 2000, 12(1): 1~47

26 Gainotti G. What the locus of brain lesion tells us about the nature of the cognitive defect underlying category-specific disorders: a review. Cortex, 2000, 36(4): 539~559

27 Damasio H, Grabowski T J, Tranel D, Hichwa R D, Damasio A R. A neural basis for lexical retrieval. Nature, 1996, 380: 499~505

28 Moore C J, Price C J. A functional neuroimaging study of the variables that generate category-specific object processing differences. Brain, 1999, 122: 943~962

29 Thompson-Schill S L, D'Esposito M, Aguirre G K, et al. Role of left inferior prefrontal cortex in retrieval of semantic knowledge: A reevaluation. Neurobiology, 1997, 94: 14792~14797

30 Gabrielli J D E, Poldrack R A, Desmond J E. The role of left prefrontal cortex in language and memory.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998, 95: 906~913

31 Hagoort P. Semantic priming in Broca's aphasia at a short SOA: no support for an automatic access deficit. Brain and Language, 1997, 56: 287~300

32 Fiez A. Phonology, semantics and the role of the left inferior prefrontal cortex. Human Brain Mapping, 1997, 5: 79~83

33 Ishai A, Ungerleider L G, Martin, A, et al. Distributed representation of objects in the human ventral visual pathway. Neurobiology, 1999, 96(16): 9379~9384

34 Mesulam M M. From sensation to cognition. Brain, 1998, 121(Pt6): 1013~1052

35 Rossion B, Joyce C A, Cottrell G W, et al. Early lateralization and orientation tuning for face, word, and object processing in the visual cortex. Neuroimage, 2003, 20(3): 1609~1624

36 Kiefer M. Perceptual and semantic sources of category-specific effects: event-related potentials during picture and word categorization. Memory & Cognition, 2001, 29(1): 100~116

37 Mangun G R, Hillyard S A. Modulation of sensoryevoked brain potentials provide evidence for changes in perceptual processing during visual-spatial priming.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Human Perception & Performance, 1991, 17: 1057~1074

38 Kutas M, Hillyard, S A. Reading senseless sentences Brain potentials reflect semantic incongruity. Science, 1980, 207: 203~205

39 VanRullen R, Thorpe S J. The time course of visual processing: from early perception to decision-making. Journal of Cognitive Neuroscience. 2001, 13(4): 454~461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形式显示 解释学 定义 概念

一、形式显示方案的提出

在海德格尔的哲学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解释学陈述只具有显示性,因为它们仅只能在一种个人的实际活动中被个人实现和被具体化,也即它们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来进行解释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样的显示只能是此在的显示者,而非现成在手的事实,尽管陈述意味着某种现成在手。这是因为真正能够现成在手的事实都具有某种“总体化”的特征,这些特征必然破坏解释内容中的实行因素。而形式显示恰能满足这一类陈述的需求。

进一步,我们知道,哲学总是涉及此在对自己的操心,并投身于这种操心以融入到与世界的交往之中,所以,对于这种不断“绵延”的生命运动来说,解释学要求概念应该不只是能够反思一个现成在手的事实,而应该在反复的新的解释中反映出被解释者的存在。

可以说,形式显示是一种防御或限制性的“拢起来”,一种让某种先行因素得以开展的保证,使得实行特征依然保持开放。这种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在于实际生命总是不断倾向于沉沦入常人的世界中,从而可能导致某种自我遮蔽和无动于衷。也即是说,实际生命经验总是有滑入对象化、僵死化因素之中的危险,而我们却必须从中把现象提取出来。[1]73

总的来说,形式显示的解释学方法不在于提供一个可以固定的一般命题,而是要从不确定的、但以某种方式可理解的显示内容出发把理解带向正确的视野。通过形式显示,现象中所有存在者的存在就其存在方式或关联意义而言还没有被确定下来,而是保持在悬而不定之中。[1]导言

这种形式显示的目的在于为现象学的解释学寻找一种展现前理论的、非对象性的经验构成的方法,以确定解释学的思想开端。

二、形式显示的定义原则

我们知道现象学的解释学所重视的并不是对象的具体内容,一个相对于这种要求的定义应该通过定义使得对象成为可通达的,也即将其如何存在真正规定为原则性存在,也就是说对象在其存在中作为原则而起作用的这个如何存在必须首先得到显示。

当然,真正的原则性定义不可能仅止于形式的层次,它必须具有具体的显示的特征,只有具有这种具体的显示的特征,一个定义才成其为定义,因为定义便是为了将某个东西保持下来并摄入具体的陈述之中。

只不过不同于传统认识论的是,形式显示的定义原则并未将这种定义必须具有的具体化因素赋予定义内容本身,而是将这种具体化属性给予了实行因素,从而使得这种实行因素首次在哲学中具有了最明白无误的确定性和实在性。随着这种实行因素的具体化结构的落实,形式显示的方式便因此具有了具体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内涵了。

不过,形式显示的定义抛开确定内容上的具体化,而独重视实行方式的具体化。这样一来,形式显示的定义在内容上便不可避免变成空洞的、不确定的。虽然如此,这种定义在实行上却是具体的、确定的;它具有某种维系作用,同时也具有某种指引作用,这种指引作用指引着具体的实行开端,维系作用则在于维系这种实行的正常进行。这里所谓具体的实行开端,意指形式显示的目的在于把实行发动起来并使其运行下去。

在形式显示中,理解处境与语言用法和行为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不仅意味着我们要依据现象学的直观了解我们的境况,也要依循于我们对语言用法的“倾听”来得知处境的真实状态。

生命在其本己的语言中,总是已经以某种方式得到了解释。因为语言乃是自人类有意识以来的一切生命运动方式的变迁的最直接的传承者,也是我们至今仍不得不借以进行陈述和解释活动的最切近的工具。因此要从对语言用法本身入手来考察我们对处境的理解,就必须从我们源始的表达倾向中来考察语言用法本身,必须以进入生命经验的源始倾向来占有语言用法,以此来获得对哲学的形式显示的定义。

三、形式显示的概念要求

形式显示的概念要求同样也是根据形式显示自身对实行因素保持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不论哪一个形式显示的概念都要将其实行因素以最恰当的方式体现出来,同时也只有从概念的角度使定义真正发动起来,整个生命运动的开启才能够最自然的展现出来。

具体说来,为达到这一目的,形式显示的概念需要达到下面几个要求:

首先,形式显示的概念的原始要求在于“显示”实际的生命处境,而不是对它的内容进行规范并转化为具体的陈述内容,它们应该具有指引的效果,将我们的视线导向生命的运动性,以此来确保我们所看到的是具体的生命活动过程之生发,而不是某个生命的静态处境的抽象。

其次,形式显示概念本身应该不具有任何具体的实体化因素,因为它们并不是为了标示某种具有普遍性的具体内容而被提出来的,而仅仅是为了指明通达现象的某条道路和某个方向,这意味着形式显示的概念绝不能是某种特殊的具体关联的范畴,进而由这些概念来显示的东西也绝不能是能够实体化的内容。

最后,形式显示的概念的内容不能用传统规范的方式传达出来,它们总是从某个“向来我属”中涌现出来的东西接受新的规定,因此形式显示的概念显示的是此在在个体化的生命活动的真正处境,这一显示的可能性源于其从此在的存在作为能在那里获得的某种“潜能性”或“潜在性”。[1]导言

参考文献:

[1][德]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 海德格尔早期弗莱堡文选[M].孙周兴编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12

[2][德]海德格尔.路标[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

[3][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4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3

初中生物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讲述了各种生命现象和规律。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如何帮助学生举一反三、全面系统准确地认识掌握概念,并从各个概念中找出生命活动的规律,然后将知识融会贯通,这是生物教学的一个难题。采用比较法教学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比较法教学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大致有如下几方面。

1.比较法可使学生在已知概念的基础上,迅速而准确地由此及彼,去认识未知概念,获得新的知识;扩大原有知识的范围,加深认识原有知识的程度。如讲细菌的营养方式――异养型时,先用绿藻的自养方式作对比,引出异养的含义。

2.比较法可使学生准确地掌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中学生认识事物时,往往抓不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对那些相近的概念,成双成对、成列成排、前后联系的名词混淆不清,琢磨不定。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一切事物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在教学中采用比较法,突出一方,找出它们的异同,就可避免混淆和张冠李戴。如“讲穗状花序”时,用总状花序作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就可使学生清楚地掌握这一对概念。

3.比较法能起到或加强直观性的作用。比较法能使抽象微细的生命现象和规律具体形象化,我们也称之为“对比直观”。借用学生们所熟知的一般事物比喻生命现象或规律,如草履虫像草鞋,大草履虫有一个透明略呈肾形的大核等等。这样,使学生对微细抽象的生命现象有一个直观形象。比较法还能加强直观作用。如将蜥蜴的肺结构图同青蛙的肺结构图比较,能使学生具体深刻地看到蜥蜴肺泡数目要多,深切地认识到蜥蜴肺的呼吸作用能够满足整个身体对氧气的需要,因此适于陆地生活。而青蛙还需要皮肤辅助呼吸,仍然离不开潮湿的环境。

二、比较法的类型及其运用

中学生物学主要是讲述生命现象的共性和个性,都是科学家们经过反复比较,从理论上概括总结出来的。生命现象之间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纵横交错,网络复杂。生命现象的多样性决定了比较法的多样性。一般的比较法有类比、列比和综合比。

1.类比。类比就是根据生命现象和规律的系统性,进行类型或类别比较的方法。根据被对比各点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类比法又分为类型比较法和类别比较法。前者是把同类的各个生命现象和规律进行比较,找出共同性和相似性,进行归纳教学的方法。如学生已学过地上茎的知识,在讲授地下茎时,将其特点分别与地上茎特点作相应比较,或者让学生把两个实物对比分析,这样可使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自学似的获得新的知识,建立起同类的概念。后者是把不同类的生命现象和规律进行比较,找出特殊性和差异性,进行分类的教学方法。

2.列比。列比就是把相对独立的互为并列的几个生命现象进行比较的方法。如:绿色开花植物的各种根(或茎、或叶、或花、或果实)的比较;昆虫纲各目动物口器的比较;等等,可使学生从中清楚地认识到繁多的生物器官与其功能和环境条件相适应。

3.综合比。综合比就是把一系列的各个生命现象的诸方面进行比较的方法。一般用在总复习末期,将一本教材的内容,分纵类和横行,综合整理,分析精炼,列出一览图表,让学生灵活运用上述各种比较法,掌握个别和整体知识的网络关系,积零为整,融会贯通,使知识系统化。如六大类植物类群的主要特征比较等。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生物;教学;类比

生物比较法教学,是指按照事物对立统一规律和人的认识规律,将复杂多样的生命现象和本质,进行分析鉴别和综合比较的教学方法。比较法是研究生物学的重要方法,也是生物教学的重要方法,是生物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开发学生智力的重要手段。

1 生物比较法教学的作用

初中生物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讲述了各种生命现象和规律。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如何帮助学生能举一反三、全面系统准确地认识掌握概念,并从各个概念中找出生命活动的规律,将知识融会贯通,这是生物教学中的一个难题。采用比较法教学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大致有如下几方面。

1.1 可使学生在已知概念的基础上,迅速而准确地由此及彼,去认识未知概念,获得新的知识;扩大原有知识的范围,加深原有知识的程度。可使学生牢固地建立起知识的内部联系,把一些零碎的知识组织起来,使之系统化。

1.2 可使学生准确地掌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中学生认识事物时,往往抓不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对那些相近的概念、成双成对、成列成排、前后联系的名词混淆不清,琢磨不定。有比较才能鉴别,一切事物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在教学中采用比较法,突出一方,找出它们的异同,就可避免混淆和张冠李戴。

1.3 比较法能起到或加强直观作用。比较法能使抽象微细的生命现象和规律具体形象化,我们也称之为“对比直观”。如借用学生们所熟知的一般事物,比喻生命现象或规律,如说草履虫象草鞋,大草履虫有一个透明略呈肾形的大核,等等。这样,使学生对微细抽象的生命现象,有一个直观形象。

1.4 比较法是培养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方法。比较法是一切理解和一切思维的基石,即比较是一切逻辑思维的方法。任何事物的特点必须在相互比较中才能充分地显示出来。因此,采用比较法,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比如:呼吸作用与光合作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学生必须用比较法,从逻辑上找出对比之项:作用场所、作用条件、反应物、生成物、能量转化等等,然后分析出对立面和统一面,得出答案。并从中看出二者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

2 比较法的类型及其运用

中学生物学主要是讲述生命现象的共性和个性,都是科学家们经过反复比较,从理论上概括总结出来的。生命现象之间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纵横交错,网络复杂。生命现象的多样性决定了比较法的多样性。

2.1 类比。就是根据生命现象和规律的系统性,进行类型或类别比较的方法。根据被对比各点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类比法又分为类型比较法和类别比较法。前者是把同类的各个生命现象和规律进行比较,找出共同性和相似性,进行归纳教学的方法。后者是把不同类的生命现象和规律进行比较,找出特殊性和差异性,进行分类的教学方法。如绿藻和兰藻的比较,鲸和鱼的比较,可使学生在原有一类知识的基础上,获得另一类新的知识,扩大原有知识的范围。类型比较法和类别比较法关系密切,常相互配合,同时运用。求大同,归一类;找出特点,分门别类。使学生清楚地看到对比各方既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一大类,又是具有不同特点的二类或多类。

2.2 列比。列比就是把相对独立的互为并列的几个生命现象进行比较的方法。如:绿色开花植物的各种根(或茎、或叶、或花、或果实)的比较;昆虫纲各目动物口器的比较;等等。可使学生从中清楚地认识到繁多的生物器官与其功能和环境条件相适应。

2.3 历比。历比就是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将某一生命现象发生发展历程分阶段进行比较的方法。如将高等植物各类的根(或茎、叶),按进化程序比较,可帮助学生具体生动地认识到:植物的进化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的进化历程。又如把鱼纲、两栖纲、爬行纲和哺乳钢的心脏(用挂图或模型更佳)比较,这样,学生就不难看出脊椎动物心脏的分隔变化,即由一心房一心室到二心房一心室至二心房二心室。有力地证明了动物也是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历程。

2.4 寡众比。寡众比就是将同类中的一事物同众事物比较的方法。一般以一事物为圆心,与众事物分别比较,而众事物之间不进行比较。如把茄科与锦葵科、蔷薇科、十字花科的主要特征分别进行比较,强化对茄科主要特征的认识和记忆。在分章节复习时,也可把其中的一种器官(或组织、或系统)同多种器官(或组织、或系统)分别比较。强化其一,巩固其他。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5

[摘要]中国古典舞在我国发展历史源远流长,同时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艺术结晶。要想充分完美的体现出中国古典舞身韵的精髓所在,就需要深入了解它所包含的内在理念。

[关键词]韵律特征联系

一、形

1.形的概念

形指外在直观的体态或动作,它表现为万千的体态和变化的动作以及之间的连接。“形”是艺术表现形式最基本的特征,没有“形”就失去了表现艺术特征最直接的媒介。所以“形”在身韵当中的作用是基础也是最原始的。

2.形的特征

(1)“形”的艺术特征在于“拧、倾、圆、曲”的基本形态和舞形姿态

不管是造型或者是动作都是在“拧、倾、圆、曲”的基本形态和舞形舞姿下完成的,所以是这些细小的特征给“形”增添了丰富多彩的“表情”。平时我们所做的造型基本上都是通过身体各部分的拧倾,形成不同角度的配合,从而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立体感强的造型。身韵当中的动作轨迹大多以划圆为主,人体的运动路线都是以呈现圆或圆弧,强调以腰为轴的“平圆、立圆、八字圆”运动路线;而身韵的“形、神、劲、律”四大核心特征中的“形”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身韵中“形”的特征,一是指“平圆、立圆、八字圆”的运动轨迹;二是指动作呈现“拧倾圆曲”的外部形态特征。另外,舞蹈的生命力不单单只是停留在静止的“形”上,而是在于运动的过程上定位为“圆”的艺术,“形”离不开运动中的“圆”和“游”这两个特征。

(2)“形”的特征在于遵循“起于心、发于腰、行于体”的艺术规律

“身韵”当中的“形”这个特征,可以概括为以“拧、倾、圆、曲”的体态美为重点,以腰部的动律元素为基础,以“平圆、立圆、八字圆”的运动路线为主体的形态与动作。

古典舞身韵,是以基本动律元素为代表的多种以腰为轴的动作。从动作的技法和方法上来分析,形成人体“三圆”运动的根本关键在于腰部,腰部是这些动作的发力点以及中心。其次,无论我们做任何动作,都要先从内心的念想和意识开始,由腰底发力从而发展延伸到全身的整体运动。这也是“身韵”的特征之一。

二、神

1.神的概念

“神”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神韵”,这个词不仅是在舞蹈当中,在万物中都是异常重要的。任何艺术若没有了神韵,就相当失去了生命。“神韵”是一种内在的、发自内心的微妙感觉,也是在舞蹈训练和艺术表现当中真正目的所在。身韵的灵魂所在,则是能够淋漓尽致的表现出它的“神韵”所在。

2.“神”的特征

“神”的艺术特征是遵循“心、意、气”的规律而运动。舞蹈开展前,遵循“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力与形合”。所谓“心、意、气”这正是“神韵”的具体化。它的真正含义是通过自身自觉的意识、意念和感觉来支配诠释舞蹈动作,并且起着主导支配的作用。自觉的意识同时也包括丰富的艺术想象力,我们在表现作品的时候,要想真正将它的“神韵”体现出来,内心丰富的艺术想象和情感的处理十分重要。我们在“形”中谈到的“动律元素”和“平圆、立圆、八字圆”的运动,事实上无一不是与主观的意念紧密相连的,即便是一个最简单的“提沉”,也是依据意念支配,结合“心、意、气”的规律而运动的。

三、劲

1.劲的概念

动作内在节奏当中的层次、力度以及轻重缓急的处理就是“劲”。在动作过程当中,力度的运用是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之分的,就像文章当中的标点符号感觉一样。“劲”这个舞蹈节奏的标点符号正是通过人体动作表达出来的。所以“劲”的运用,也使韵律更加清晰明了。

2.劲的特征

(1)“劲”的特征在于“点、线”的概念

舞蹈当中点线之间的连接以及点线主次的表现就是靠“劲”来诠释的。用点和线来明确动作外部经过的路线和节奏处理的强弱是非常重要的。在古典舞中,肢体运动的节奏规律不是匀速的,而是在“慢而不断、快而不乱、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自由且有变动规律的节奏中进行的。此外,动作力度的大小也不是平均分布的,它们有轻、重、缓、急、强、弱、快、慢等区别,而这些都将是通过形体的动作主体表现出来的,这样就要求舞者懂得适当地去运用“劲”来把动作表现出来。

(2)“劲”的特征在于各种类型“劲”的表现

古典舞的身韵非常重视“亮相”的处理。这个“亮相”所要使到的劲,是猛然收起而突然停止的一种“寸劲”,要用的恰到好处才能凸显舞蹈的意念。还有身体下压的“反衬劲”等,这也是身韵当中非常显著的特征。

四、律

1.律的概念

“律”就是身韵当中规律性和动作路线中所要依循的律动性。正常动作之间规律的连接要注意“顺畅”,动作顺畅就能一气呵成。但是我们也从古典舞身韵当中发现许多“反律”,也产生出奇峰叠起的效果。

2.“律”的特征

(1)“正律”性

所谓“正律”,就是一切正常的规律,一切顺畅的动作或者之间的连接。例如我们的元素,在组合或动作的时候,基本上是按元素排列的顺序去做的。若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连接顺畅,动作才能够一气呵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律当中的“正律”。

(2)“反律”性

①整体动作的“反律”

这里我们所说的“反律”,就是指动作从反面做起的法则。可以产生人体动作千变万化、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感觉。从具体动作来看,古典舞有“一切从反面做起”之说,“逢沉必提、逢冲必靠、逢前必后、逢左必右”都是古典舞特有的“反律”。

生命特征的概念范文6

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

一、表达

(一)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

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心理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

(二)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

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物理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历史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

(三)表达的类型

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

第一个类型是语言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逻辑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环境制约。对于特定行为,我们必须说明环境、目的和生命的关系。

第三个类型是体验表达。这是一种深层次的表达,它们是指人的人体姿势、声调,以及诸如耸肩、眨眼等无意识的自发行为。通过体验表达,不仅可以显示自身意识到的情感,也可以显示自己意识不到的情感。可以说,把体验表达作为生命表达的一个形式,并且把它看作是深层的形式,这是狄尔泰的一个很大的贡献。在传统认识论和理解理论中,这类表达往往被作为偶然的和不可信的东西排斥在认识和理解活动之外。狄尔泰认为,和其他表达比起来,这类表达受习俗和规则的支配最小,这就使得不同文化、不同时代和不同区域的人们之间直接的相互理解成为可能。

狄尔泰的表达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表达自己,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理解。反过来说,正是由于表达的多样性和理解层次的多样性,说明了理解的复杂性。

二、理解和解释

从狄尔泰的表达理论中我们得知,理解的直接对象是表达,是对生命表现的理解,如果我们把生命表现看作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概念、判断、行为等),那么对这些生命表现的"理解"就是一种思维的内在活动,是一种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在狄尔泰看来,"理解"就是"通过呈现于感觉中的表现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对心理生命的理解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理解的初级形式指"对一个单一的生命表现的解释比如,对一个面部表情、一个手势的理解;对一个构成复合行为的初级理解。理解的高级形式就是从若干生命表现出发,追溯这些表现所表达的生命关联整体。"从逻辑上讲,高级理解所依据的不再是类比推理,而是归纳推理。狄尔泰是推崇理解的高级形式的,因为理解的初级形式只是把一个特殊的表现视为一个特殊的心理事实的表达,而不考虑这个心理事实与他的主体之间的生命关联。而理解的高级形式却是要追溯这些表现所表达的生命关联的整体性。尽管二者有这样一些差异,但是理解的初级形式仍为理解的高级形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通常是把"理解"和"解释"混为一谈的,而狄尔泰却试图把解释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来看待。他说道:"我们把对持续的、固定的生命表现的技术性理解称为解释""我们把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的生命表现的技术性理解称为阐释、解释。他认为,在语言中,人类生命得到了最完美的表达,所以,人们关于精神世界和历史世界的知识主要是通过对以语言符号记载的文本的理解获得的,这种理解就是解释。对比"理解"和"解释"两个概念,我们发现狄尔泰似乎也没有把理解和解释对立起来,实际上,理解和解释本无本质差别,在获取关于他人和历史文本的知识过程中,绝没有一理解活动之外的解释活动。

那么,既然理解和解释本无本质差别,狄尔泰为什么要把它们分开来研究?换句话说,狄尔泰通过理解和解释的研究,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呢?要澄清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分析"理解"和"解释"这两个概念的深刻内涵。

狄尔泰在论述"理解"内涵的过程中,提出了"移入"、"模仿"、"重新体验"等概念。这些概念是在谈论历史文本的意义时提出的。他认为历史文本有一种独立于解释者的理解活动而存在的意义,理解就是通过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境,从而再现他人的内心体验和作品的原意。以他人生命表现追溯其生命关联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个自我移入的过程,一个模仿过程,一个重新体验的过程。"当我理解他人的生命表现时,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与在被理解者身上发生的实际上是同一过程,只是二者方向相反。理解是一个与发展过程本身相反的过程,在他人那里,体验将自身外化为表达或生命表现,而在我这里,表达内化为一种模仿。因此,理解的本质和真实过程是,在他人生命表现的引导下,在我意识中重新发现自己。而在自我理解的过程中,内在经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对于"理解"的内涵,狄尔泰在分析"解释"的概念时,同样引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即"解释学循环"。他谈到:"解释活动是从部分到整体和从整体到部分的不断的往返运动。一部文学作品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极不确定的意义。每一个词都有相当多的可能的意义,字典固然为我们提供了诸种可能性的范围,但在这个范围内,词的意义又是可以自由移动的,只能根据上下文来确定。一个词是这样,一个句子、一个段落也是这样,对这些部分的准确理解依赖于整个作品整体的逻辑结构。而要理解这个逻辑结构,又必须事先了解其各个部分的含义。我们从整体的各部分理解整体,从整体理解各个部分,这就是所谓的解释学循环,也是一切解释艺术的核心困难。狄尔泰认为,解释学循环在理论上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在理论上,这里已经达到了理解的极限。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并没有因解释学循环而陷入困境。实践中,我们总是不断走出解释学循环,实现对作品的理解。狄尔泰认为,在理解一部作品时,我们须先粗读、通读全部作品,以抓住作品的大意和结构。然后,以这个大意和结构为引导,重新精读、细读同一作品,以把握作品的细节,并在这个过程中校正对作品大意和结构的理解。经过这样的过程,我们就可基本达到对作品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