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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渐完善,参保人员数量逐年上升,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和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发现了诸多的问题。一些省市违法占用和挪用养老保险基金,这些事件给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阻碍其健康有序发展。这些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例如我们在监管方面的缺位,监管力度的不足,监管体系的不健全等。如何让老百姓的养老钱不被吞食,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是我们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和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现状
(一)养老保险金的征缴环节
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主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缴纳,征收管理工作则由政府相应的管理部门执行。我国逐渐将私人企业、合资或外资企业纳入征缴范围。但是这些企业本身机制灵活,用工人员不固定,员工流动性较大,因此很难掌握准确的信息。加之各部门管理分散,没有统一完善的法律制约,因为利益冲突很难凝聚力量。征收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较大的弹性。一些领导思想认识存在错误。认为将三资企业参保是变相乱收费,甚至破坏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近些年来,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退休的越来越多,在职缴费的越来越少;发放的越来越多,所报的工资基数越来越少;参保对象越来越多,自觉缴费的单位越来越少。这一现象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金的按时发放,又对目前正在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造成不良的影响。对每个社会成员来说,由于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影响,加上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职工主动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主动缴纳养老保险更是缺乏群众基础。
(二)养老基金管理环节的弊端
1.管理分散造成高成本和挤占挪用
养老保险基金由各个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分散管理。地方政府具有相应的垄断权力,也会因为地方利益产生不良的行政行为。地方政府在着眼当地经济发展时,经常会因为一个更宏伟的发展目标舍弃养老保险目标。将养老保险基金用在经济发展的“刀刃上”,挪用和挤占养老保险金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地方政府是地方利益的忠实代表,当地官员出于政绩的考虑,也不愿意在任期内将养老保险基金调往外地,不希望发生外部效应而受益他人,往往采取以地区为管理单位,机构设置上不免重叠雍冲,导致管理成本过高。尽管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金的调剂制度,但是执行起来难度重重,使养老保险金的使用效率也大打折扣。
2.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统账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实行部分积累制的基金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转制成本太大,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即在实施这项新制度时,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任何养老保险金的积累,而社会却需要为他们筹足保障他们养老的费用,这部分费用需要在职职工们缴纳工作年限内的养老保险金。这种状况实际上就是拿在职人员缴纳的钱来补偿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历史债务数额庞大。政府财政又没有能力承担,只得由当前的保险基金承担历史债务,所以造成当前账户上的基金都用于当期支付,账户上没能沉淀下基金,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这就为将来养老金支付带来了巨大负担和风险,特别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和养老会的增加,这一远期风险愈加突出。
3.运营渠道狭窄导致收益率低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要保障能够支付两个月的费用以后才能进行投资,且局限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不能再进行其他的投资。数额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在运营方式上渠道狭窄,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较低。辽宁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省,目前辽宁省100多亿的个人账户做实基金投资回报率不到2.5%,这样的投资回报在通货膨胀时期难以做到保值增值。而在国外不少国家基金投资回报率达10%左右。低下的收益率直接影响着养老基会的长期价值,加重了我们的远期支付压力。
三、加强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思考
(一)养老保险金征缴环节的监督
1.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利和责任,使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尽快完善制定国家社会保险法,用制度对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使养老保险金征缴和发放由单纯的行政行为向法治行为转变,使养老保险制度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扩大参保覆盖面,扩宽养老保险金的来源渠道。参保人员比例不高,使得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赡养任务较重。如果提高参保人员数量,扩大覆盖面,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们的负担。因此,扩大参保人员覆盖面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加强三资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工作,加强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参保的重要意义。征缴方式多样化,体现人文关怀和人性管理,使人们感受到方便快捷的缴纳服务,实现征缴保险金增长幅度高于参保人员的增长幅度。
3.对各级财政支出结构进行有效调整,不断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事业支出的比例,力争年年有所提高。在财政收入中,除去法定支出的部分若有剩余,要将多余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基金中,尤其要保障养老保险基金有应付征缴缺口的能力。同时,加快实施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步伐,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使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得到高效的利用。
(二)养老基金管理环节的监督
1.建立完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尽管国家明确和加强了专业投资机构管理者的法律和经营责任,但是更要明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法律责任。只有明确相应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弥补我国养老基金所有权虚置所产生的监督弱化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专业投资机构公开信息披露的职责,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透明度。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效率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由地方管理,而分散管理成本高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养老保险金的高效运行。为了保障养老保险金获得更好的收益,要统一统筹层次问题。地方统筹存在诸多弊端,省一级的管理机构无法集中全省的养老基金,不能对一些地市存在缺口的情况下,进行有效补充,无法发挥整体的效益,风险系数和管理成本都无形地在增加。实现养老保险金的社会统筹,能够更好地解决基金积累的运营问题。除了对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统筹外,在管理方式上要实行省级垂直管理。全省统一的支付标准,统一的征缴比例,统一的待遇水平,统一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金的机制,在全省充分整合养老保障金的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来高效地管理基金运作,这样可减少管理和改革成本,又打破了各市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弊端。
3.从制度上明确限定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金逐渐进入社会资本市场阶段,在带来投资机会的同时也增加了投资风险。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要确保机构投资者在风险较低的领域内投资,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不是任由投资机构确定投资风险,甚至希望养老保险金拯救低迷的资本市场行情。这些做法明显违背了要使养老基金降低风险投资的要求,风险系数增加,同时潜在的危险也十分明显。在目前条件下,更应该明确养老保险金的投资风险,有效降低风险成本,加大违法处置力度,有效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三)养老金发放环节的监督
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2
一、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未来几十年我国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应对庞大的养老支出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而颇受关注。国内学者主要围绕增加保险覆盖面、完善国家社会保障政策、改变保险支付方式、预测未来巨额隐形债务几方面来探讨如何降低养老金支付风险。然而,养老金支付风险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表现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退休金。从个人的角度来看,风险表现为能否有退休金,以及退休金能否满足基本的生活。相对于前者,后者更能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双轨制,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由财政拨付。其余单位和城镇企业及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体现了现收现付制代际供养的职能,降低了养老金贬值的风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家会出现养老金资产不能弥补负债的风险。而个人账户则体现了完全积累制“自己养自己”的理念,有利于保障养老保险的公平性,调动参保者的积极性,避免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但会加重参保者的经济负担。我国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目前,企业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从投资主体的角度看,风险根据能否规避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全部由财政拨付,职工承担不可分散风险。同时,由于新农保覆盖率较低,因此,本文选择城镇企业职工作为养老金支付可分散风险的研究对象。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投资主体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构成,受益者为个人。由于国家和企业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投资没有受益权,投资风险的承受者为职工。对于社会统筹养老金,国家财政补贴多少资金,企业给个人缴纳多少比例没有一个强制性地、一成不变的办法执行,需要根据经济增长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国家社会保障政策来定。这部分养老金支付的风险职工没有能力规避,只能被动承受,将此看作不可分散风险,对它进行研究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来说没有现实意义。对于个人账户特别是个人缴纳的部分,职工可通过增加缴纳比例、增加缴纳年限等可控因素来降低自己的养老金支付风险。因此,可将个人账户中自己积累资金风险看作可分散风险。本文针对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个人账户资金所带来的可分散风险,通过构建支付风险模型,采用敏感分析法从职工个人的角度,分析影响未来养老金支付风险因素的敏感性,力图探寻降低养老金个人账户支付风险的有效途径。
二、模型构建
模型构建前提:本模型的个人账户支付风险不是指无法支付养老金的可能性,而是指替代率的高低。本模型替代率=退休当年的养老金÷上年工资;职工在职所积累的资金退休后以年金的形式发放;假设职工缴费年限为n年,60岁退休,从60-n岁缴纳养老保险;假设工资增长率为g;以社保基金收益率k为折现率;假定职工寿命为N岁;为方便计算,以年工资代替月工资,并设w为参保人工作前一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s。
某职工缴纳和获得个人账户自己积累养老金的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
假设某职工从60-n岁起,按年工资s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至59岁最后一次缴纳,共交n次保险。60岁退休获第一次保险金,至N岁逝世共获N-60+1年保险金。将59岁当做缴费的终值点和领取保险的现值点。则有
w×s×■(1+g)t×(1+k)n-t=A×P/A,k,N-60+1
由此导出
A=w×s×■(1+g)t×(1+k)n-t÷P/A,k,N-60+1
替代率=■=■
代入数据:以我国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88万(约合3万)为w;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比例为8%,即为s;假设职工23岁工作,则缴费年限为n=60-23=37年;以我国社保基金2%的收益率为k;以平均寿命75岁为N;以5%为工资增长率g,则
30000×8%×■(1+5%)t×(1+2%)37-t=A×P/A,2%,16
A=30000×8%×■(1+5%)t×(1+2%)37-t÷P/A,2%,16
替代率=■
=■=13.56%
三、模型分析
通过计算可知,城镇企业职工在职缴纳养老保险37年,在工作前一年工资3万,以5%的比例增长,养老金投资收益率2%,寿命75岁的前提下,每年从自己积累的个人账户中获得的保险金仅为退休前一年工资的13.56%,离国家目标替代率58.8%还有很大的差距。这部分差距主要由社会统筹补偿。从模型可知,替代率与职工缴纳保险前一年的工资无关,影响替代率的因素有缴纳比例、缴费年限、工资增长率、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和寿命。由于不能期望个人寿命短,来提高每年可支付的个人积累养老金。寿命长而带来的养老金的支付风险由社会统筹承担,因此,寿命在可分散风险分析中属于非相关因素,不予考虑。下面,根据模型分别计算当各影响因素增加或下降20%时,替代率的结果及变动率。通过对比,可看出各因素对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作用。
表2结果表明:工资增长率与养老金替代率呈反方向变动,其余三个因素与替代率呈正方向变动。其中,缴纳比例增加或下降20%时,替代率也增加或下降20%,两者呈正比例变动,为最敏感因素。当工资增长率增加20%时,替代率下降12.68%,增长率下降20%时,替代率增加15.78%,为次敏感因素。当保险收益率增加20%时,替代率增加9.43%,收益率下降20%时,替代率下降8.48%,收益率增加对替代率的敏感性大于下降的敏感性。而缴费年限则相反,当年限增加20%时替代率增加9.58%,下降20%时,替代率下降13.56%,缴费年限增加对替代率的敏感性小于下降的敏感性。
可见,在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下,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积累的养老金在未来的退休金中仅是杯水车薪,若要提高替代率,只能依靠社会统筹,养老责任主要由政府承担,个人需面对较大的不可分散风险。而主导可分散风险的因素有缴费比例、工资增长率、缴纳年限和养老保险金收益率。由于工资增长率越大,退休前一年的收入就越高,以年金的形式平摊到各退休年份的收入占退休前年收入的比例即替代率就越低。然而此时的低替代率仅表明退休前后收入存在差距,并不代表退休金绝对数额低下。因此,通过降低工资收益率来提高替代率必然造成退休前后收入差距虽小,但退休金数额低下的局面。这种分散风险的措施是没有经济学意义的。那么,提高缴费比例、增加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金收益率就成为降低可分散风险的有效途径。
四、企业职工养老金支付可分散风险降低建议
(一)增加个人收入,提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在敏感性分析里,缴纳比例为最敏感因素,比例提高意味着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越多,那么将来从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中获得的报酬越多。然而,在职工平均工资低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缴纳比例会挤占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如果职工平均工资较高,增加缴纳比例仅会挤占休闲娱乐等额外生活需求。所以,提高缴纳比例的有效前提是个人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工资须从两个方面努力:第一,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政策的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降低所得税及流转税以增加职工工资。但以上改革是否成功完全取决于政府的决心和良心,对职工来讲仍然属于不可控因素。第二,加强自身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以扎实的工作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来获取高额工资报酬。只要个人收入增加了,即便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的缴纳比例不变,职工也可购入商业养老保险来增加对养老金的投资。
(二)增加缴费年限,避免提前退休增加缴费年限有两个途径,一是提前工作,二是延迟退休。企业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通常是完成最后学业的时间。社会并不提倡完成学业前就参加工作,因为这样意味着职工未积累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时就仓促工作,其工资待遇必然较低,不利于养老金的投入。但是要避免为了逃避工作而延长学习时间,如果延长学习所带来的知识及经验储备并不能为将来增加工资收入,那么从养老储备的角度看是极不合算的。
另一途径是延迟退休。对于延迟退休,国内学界通常持支持态度。邓大松、王增文(2008)认为不提高退休年龄就会对养老金的支付问题产生越来越大的压力。李保华(2009)认为,考虑到人均预期寿命有向后延伸的趋势,工作年限在客观上受到挤压,只有延迟退休年龄,才能缓解个人自我养老的压力。林宝(2009)的测算结果表明,提高退休年龄能使中国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规模大大减少,从而进一步增加制度的可延续性。我国已于2010年在上海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推迟退休已成为一种趋势。因此,企业职工在身体许可的条件下,应延迟退休年龄,增加缴纳保险金的年限,避免提前退休,从而降低养老金支付的可分散风险。
(三)合理投资养老保险金,提高保险收益率目前我国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形成了两种体制,中央财政补助部分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地方财政补助部分交由省级部门管理。投资决策由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进行,个人无法参与。为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投资对象多为国债和银行存款,收益率较低,为2%左右。这种投资模式下的低收益率对职工而言是不可分散风险。因此,职工只能对自己的养老储备进行合理投资。针对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低迷,其余投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可选择购入信誉度高、投资收益好的商业养老保险,有多余住房的职工可选择以房养老。
参考文献:
[1]梁颖:《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财经科学》2010年第1期。
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3
这个数值远低于张先生如今的工资,且这当中并没有算上通货膨胀等因素,因此如果仅依靠社保养老金,退休后的养老需求将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生活水平可能会大打折扣。如何提高公民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水平便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对个人而言
劳动者个人应该重视自己的养老金水平,确保其是否满足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期望,以尽早进行退休规划。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一)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是保障自己退休后领到足够养老金的先决条件。很多劳动者不愿按规定缴纳保险费,总觉得现在多缴了就是亏了,因此用尽各种理由少缴。实际上现在多缴意味着以后的多领,因此劳动者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依法足额缴纳保费,同时,也要监督企业足额缴纳其应付部分。
(二)确定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目标
确定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目标即明确自己退休后想要过怎样品质的养老生活,是保障型、小康型还是享乐型。明确目标后就可以根据自己预估的退休年龄大概计算自己退休后领取的社保养老金能否达到理想中的状态。如果社保养老金和自己的预估还有距离,则需要趁早进行养老规划。
(三)进行养老规划
进行养老规划即采用各种手段实现将现在的财富转移到退休后使用的目标。通常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保险规划或投资规划、储蓄规划等。保险规划包括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或者投资连结险等,以保证在退休后除了能够领取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外,还能够领取商业保险金,增加了退休后的收入。投资规划则是考虑购买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资产组合,当然,在进行投资规划时应将资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老年人在生理上的特殊性和支出特点,应该提前安排一笔资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以获得医疗服务上更高的保障,减少老年后的医疗支出。
二、对企业而言
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努力一生,因此,企业也有责任为员工的退休生活多做考虑,确保自己的员工能过上高品质的退休生活,企业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会大幅下降。
(一)建立健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员工的养老金收入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报备的补充养老金计划,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如果企业能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员工退休后,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还能够领到企业年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退休后养老金不足的问题,过上品质养老的生活。
(二)提高员工福利,完善企业住宅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及医疗设施
很多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住宅小区,小区里居住的大都是企业内部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完善小区公用娱乐设施来提高员工福利。比如在四川省什邡市的烟厂家属区,小区中修筑了一个较大的公园,内有篮球场,门球场,员工娱乐室(麻将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全部免费为员工开放。退休员工能在小区内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而不需要花钱。同时该企业还经常在小区中举办摄影比赛,书画比赛,棋类比赛等,丰富了员工——特别是老年员工的生活。另外,在小区旁边就是什邡卷烟厂医院,为卷烟厂内部在职和退休员工提供部分免费或低价的医疗服务,使老年人急剧上升的医疗费用问题得到充分的解决。
如果企业都能这样为员工提供福利,那么退休的员工便能在家属区中免费享受到很多在外面要花钱才能享受到的娱乐设施,各种比赛也能让老人们消磨时间。同时,如果退休老人们每天心情愉快,疾病也会减少,即使他们一旦发生疾病,也能够在企业的医院进行及时的治疗。这样的员工福利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退休员工的支出。当然,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足够的实力去提供像卷烟厂家属区这样全面的员工福利,但是若只提供其中重要的一项或者几项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退休员工的生活带来方便。
三 、对政府而言
(一)加大社保个人账户缴费弹性
2006年起,社保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1%调整为8%,使劳动者缴纳的个人账户保险费减少,直接导致退休前个人账户的积累金变少,从而退休后能领取到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也会减少。而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是员工自己的工资积累,占社保养老金的很大一部分,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社保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弹性,规定一个最低限和最高限,劳动者可以在限度内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自由选择,保障意识强的劳动者则会选择比较高的比例,确保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二)加强养老福利体系建设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养老问题将会是未来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必须承担养老福利体系建设的责任。要达到这个目标,政府可以积极建立居家养老组织,强化家居养老服务的功能,同时也可以建立完善的退休老人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老人们在生病后能得到及时且低价的医疗服务,有助于帮助减少退休后的医疗费用支出,达到提高退休后生活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4
1.提前退休。由于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制度是无论所缴纳基金的年限长或是短,在方法养老金时都是按照同样的金额发放,这就使得一些参保人员动起歪心思,想尽办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以此来减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年限,且能够提前申领养老金。这样以来,就使得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征收降低,支出增大。
2.冒领养老金。我国的养老金发放年限是从参保人员正式退休以后,直到去世这段时间都会对其发放养老金。但一些参保人员由于经常更换住址,使得相关管理部门很难确定其是否仍在人世,以及养老金是否应当发放。据调查,有些人在去世之后,仍有其亲属冒领本应该停止发放的保险金,这就形成了养老金发放的一个漏洞,导致基金白白流失。
3.制度不规范。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或调整养老金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
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但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这显然谈不上广泛。
2.少缴、漏缴、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实施虽然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国家政府对养老工作的重视度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多数企业已经开始为旗下员工购买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但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企业剥夺员工权利,不为其缴纳或少缴纳保险基金的行为。部分企业为了降低其经营成本,对旗下员工的福利以及权利进行剥夺,甚至编造各种理由来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不为旗下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只重视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甚至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去侵害旗下员工的切身利益。企业的少缴、漏缴或不缴行为,是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我们知道,养老保险金是一项惠民政策,它关系到我国公民在年老之后的安置工作与实际利益,参保人员上缴的每一份保险金额都是自己或家人退休以后的“活命钱”,它是参保对象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也是其在年老色衰,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以后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人员应该严守纪律,尊重其职业道德,做好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确实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基金挤占或挪作它用。
2.养老保险基金的升值问题。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参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地维持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
四、如何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加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执行实施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完全体现出养老保险基金的功能和应有作用。在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发放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尽快得到有效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管理: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
2.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不能对缴费单位采取查封银行帐户、拍卖资产等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也缺乏法律手段。
3.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做到定时定期的对其基金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资金的足额收取,避免部分企业或个人投机取巧,少缴纳或不缴纳的情况发生。如果在征缴过程中遇到了以上所述情况,对于故意拖延缴纳时间的缴纳对象,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做到严格执法,绝不姑息,坚决加收其拖延对象的滞纳金,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公正性。、
五、结语
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5
[关键词]养老保险;问题与不足;对策;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4-0051-02
1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成果
1.1我国养老保险的建立与发展
养老保险是我国经过立法,由法律进行规范和保护的社会性保险。目的是让社会中达到法定年龄,劳动水平下降需要退休的人员得到经济来源,保障这些老年人能够正常地生活的一种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最早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最早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现支现付类型,存在很多不足。虽然也进行了多次修改,但直到1991年才有了飞跃式的进步,可以划分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文件中,明确体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支现付类型转变成统筹形式,由长期的储备形成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的组成从此由三大部分共同组成,国家、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养老保险费用,国家为主体并立法保障,全国范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企业根据情况为职工承担部分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而个人也形成长期逐步储蓄式的累积,为退休后准备未雨绸缪。随后也经历了多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改进。直到养老保险确定个人账户模式的实现,标志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跨入新的阶段,可以认为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多种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多层次实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确立改变了我国早期养老保险以年金额为统计的情况,实现了每个人拥有自己的账户并且账户实名制,让信息变得相对透明同时标志着养老保险账户归个人所拥有,统一了个人发放的保险金额。初步形成了养老保险服务体系。
1.2我国养老保险建设中获得的成绩
首先,从国家单方建立养老保险费用模式,转变成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体现了企业的作用并帮助个人形成长期储蓄的操作以获得能够保障退休后稳定生活的经济获取。从三个阶段的转变来说,从单一模式变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服务模式,实现了立法保护的过程。其次,从单位自身进行核算模式中剥离出来,实现个人实名制账户,这样就让养老保险有了一定的公共性,打破了企业壁垒。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业差距造成的养老保险差距。同时个人实名制让职工和个人能够主动地进入到养老保险中,实现了个人利益和个人责任相结合。最后,我国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从保险项目和标准上有一定的统一标准,在城镇中逐步普及,范围逐步扩展到全国,使得养老保险范围有了大规模的覆盖。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短短几十年中形成,并不断改进完善,取得今天的成绩可以说速度惊人,成效有目共睹。但是我国目前养老保险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去建设。
2.1历史遗留问题
没有任何一个事物,诞生之初就是完美的。我国在养老保险建立初期,某些制度和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是存在一定问题的。那么在当时形成的养老保险保障,一些在养老保险实名制前进行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长期领取着保险金,但是无法进行账户的核实工作。一些退休人员已经去世,却仍在领取养老保险金,造成账户的虚存,为养老保险带来较大的负担。
2.2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造成冲击
我国国力迅猛发展,生活水平、医疗水平整体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人们平均寿命达到73~75岁,小幅浮动。养老保险金的支取年限增长。同时人口的老龄化是指老年人所占人口比例较大,也就意味着退休人员数量会不断增长,这也加大了养老保险的支出,新时期的人口结构的变化,也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挑战。
2.3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全统一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的目标目前是要实现大范围的覆盖,养老保险水平达到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需要,还不能达到高品质生活的要求,这个与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有关。但是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中,目前还存在制度不完全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务员、事业编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基本上采用的是国家财政拨款或者主管单位承担的方式,而对于企业则是国家、企业、个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对于农村来说,有些地区还没有完全的覆盖到,他们需要用家庭的力量来进行养老,当然我国正在实行试点性质的农村养老保险普及推广工作。但是在金额和实际的获得保险金额的层次上目前的确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根源上来说养老保险提供了社会资源的再次分配,但是再次分配中仍然存在差异。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与改进。
2.4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全面,存在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达到真正的全国覆盖,存在地域性的差异,尤其是在落后的农村,很多地区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农村主要以务农为首要任务,长期的积累下,对人情和耕作看的较重,对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所以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险保障,在农村的具体实施中,难以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其次,农村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养老保险推广工作在城镇之后,时间较短。目前推出了新农合养老保险制度,虽然灵活地为农村人员提供了养老保险的保障,但是在初期内看不出收益,需要农村居民进行适当的储蓄。这些对于农村推广,也存在难度。最后,农村养老保险目前覆盖范围低下,具体的操作实施起来较为复杂,很多农村居民不能通过简易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2.5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统一的增值保值方法
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新形势下,经济问题围绕着每个国家,国家都面临着如何快速发展经济和通货膨胀这把双刃剑。要让城镇和乡村的养老保险储备抵制通货膨胀,实现账户保值甚至是增值,是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养老保险,保证居民的退休后的生活不受影响。否则人们长期的储蓄大幅度缩水,让储蓄变成无意义的操作,会让人们失去信心,养老保险基金面临实施难题。当然养老保险基金有着特殊的意义,应该规避大的投资风险,以保值为主,适当增值投资。
3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对策建议
3.1进行核实工作,落实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
针对遗留问题,要加大人员核实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于无法核实清楚的,争取补贴政策或者利用其他社会福利手段,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针对虚存账户,要及时核实,进行取消,同时通过宣传手段让社会认识到养老保险基金的目的与意义,自主申报消除不存在的账户,对长期冒领养老保险资金的要给予警告或者罚款,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3.2完善法规建设
建议有关部门细化养老保险基金法条,从实施到保障设置强制性,对于存在漏洞的法条予以补充,避免部分企业为了牟取私利,出现偷逃职工养老保险的行为出现。学习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完善相关法规。
3.3考虑弹性退休机制
人们寿命普遍增长,对于人群应该分情况具体对待,对于有实际劳动能力的,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以延长退休年龄。这样也可以适当的缓解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压力。同时从生理角度出发,科学的探索合理的男性、女性退休年龄。
3.4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问题
扩大我国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就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完善覆盖对象,真正体现公平性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措施。农村乡镇建立更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让更多农民得到养老保障。在目前全民实行城乡统筹有困难的情况下,实行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保险体系,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险,享受政府、集体的阳光。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力度应加大,应该维护社会公正,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从法律、监管、政策补贴等多个角度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
3.5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投资,可降低养老保险的压力
抵制通货膨胀,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甚至增值,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地方或者国家对养老保险金进行一定的投资,利用国家的资源,从安全性角度出发,避免大风险的投资,可以尝试实业投资。建设基金管理公司,从国债、基金甚至股票等角度,多元化组合,多角度投资。稳中求进实现养老保险的保值,争取增值,为人们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4结论
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获得了进步,为人们的生活从实处考虑,以保障人们退休后的正常生活为目标不断进行着改革。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只要政策支持,加大覆盖力度,以法规保证实施,考虑新形式下的新特性,不断改进就一定会为人们的退休生活提供可靠稳定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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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范文6
关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逃费的原因,学术界目前对此认识比较统一,主要可以概括为企业、职工个人、政府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方面的原因
我国养老保险实行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费,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职工工资在企业总收入占有很大比重,养老保险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有逃费的动因。杨立雄(2010)认为企业经营或改制因素也是导致企业逃费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不高,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这导致部分企业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孙祁祥(2001)认为由于一些效益差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费,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为了保证养老保险的收支平衡,国家不得不提高缴费率,使经营效益好的企业也开始逃费。
(二)职工个人方面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纳8%,因此在养老保险的逃费中也有职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刘华(2006)认为养老保险逃费职工方面的原因有个人短视、养老保险期望回报较低、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年轻职工对养老保险缺乏意识,对养老问题考虑甚少,因为当前的需要更注重眼前利益,认为现在拿在手里的更实在,另外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较长,目前缴费与待遇关系不太明确,职工很难预测自己未来的收入,因此积极性较低。陈伟诚(2006)认为目前我国就业市场竞争激烈,职工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职工往往因为担心失业或受到威胁而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杨立雄(2010)认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职工只需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就使许多职工认为只要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了,不需多缴,多缴就等于多吃亏,于是便产生了个人逃费动机。(2)征缴主体不确定。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征缴主体没有统一规定,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机构,国务院授权各省级单位自行在地方税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进行选择。截止2009年有18个省是由地方税务部门担负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其他的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缴主体不确定,反复变更,地税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部门都想获得征收权,争取部门利益最大化,不利于养老保险费的征缴。(3)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不相适应。目前我国企业缴费率明显高于世界平均缴费水平,过高的缴费水平增加了企业负担,阻碍了经济发展,增加了企业的逃费动机。
二、解决社会养老保险逃费问题的措施
社会养老保险逃费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损害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长久下去将会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可信性和公平性。为了解决养老保险逃费现象,很多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解决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归纳为制度措施、法律措施、监管措施和其他措施。
(一)制度措施
许多专家学者研究发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是导致社会养老保险逃费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解决逃费现象,必须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一些改革。1.修改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陈伟诚(2006)认为解决养老保险逃费现象应该调整相关条款解决“15年”问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解决,一是可以延长领取基础退休金资格的缴费年限,二是可以增加长期缴费的激励机制。杨立雄(2010)认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满十五年,达到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使许多职工缴满十五年就不再缴纳,因此应加强职工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2.政府承担部分历史债务由于我国建国后实行特殊的养老保险政策,导致改革后形成大量的隐性负债即转轨成本,这部分债务本应由政府承担,但政府在设计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时并未采取专门方式处理转轨债务,而是将这部分债务转嫁给了企业,加重了企业负担,加重企业逃费现象。彭宅文(2010)认为强化征缴激励首先需要政府承担养老保险转轨成本,降低养老保险收缴压力。“代际转移支付”的转轨成本使一些历史债务较重,且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区养老保险收不抵支,与其被动的通过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制度来缓解压力,不如政府主动积极的承担转轨成本。李娟(2009)认为政府应承担历史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适当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转轨债务是历史旧账,政府必须责无旁贷的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这笔债务强加于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变卖国有资产,发型养老保险福利彩票等方式充实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以汲取智利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发行特种债券等。3.适度降低社会养老保险费率陈磊(2007)认为在养老保险缴费率较低的国家征缴率通常是很高的,我国目前的缴费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较高的缴费率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营运成本,使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丧失主动权;另一方面给收入较低的职工或有意加入社会保障的职工设置了一个障碍。因此降低缴费率,就会提高养老保险的征缴率,减少逃费现象发生。
(二)法律措施
2011年7月1日我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空白,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我国社会保险法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养老保险逃费问题,国家需要从法律方面采取一些措施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以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逃费现象。1.国家应加紧依据社会保险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董恩刚(2012)认为我国虽然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法,但是社会保险法内容涉及整个社会保险领域,内容比较宽泛,因此我国应制定涉及社会保险的各项实施细则,以便征缴机关、企业和个人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实施。2.从法律上确定唯一的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我国社会保险的征缴实行的是有地方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双头征收的制度,在实施中同时存在两个征收机构,不仅会影响制度整合,导致记账不清等问题,而且还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和长远发展。因此我国应从法律上确定唯一的征收主体。刘军强(2011)通过对1999年到2008年各省级单位征缴制度的变迁,构建了一个历时十年的面板数据库,最后发现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更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增长。
(三)监管措施
1.加大稽核力度养老保险稽核审查工作做得好,可以从源头上来预防和防止逃费行为。刘华(2006)认为加大稽核力度首先要健全相应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其次要加强行政强制力,国家应赋予稽核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力,稽核部门可对一些有能力缴费而又逃费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另外还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内部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是否正确,企业是否将个人养老保险金挪作他用(杨立雄2010)。2.政府部门实行联动要解决养老保险逃费问题,必须各个政府部门实行联动,对一些逃费企业在贷款、征地审批、购车建房等方面予以限制,以促使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要划清故意欠缴和无力缴纳的界限监管部门对于逃费的企业要进行合理的划分,将养老保险逃费企业划分为有能力缴纳和没有能力缴纳的企业,对于有能力缴纳而又逃费的要予以惩治,该收的收,该罚的罚,绝不姑息;对于有些确实因资金紧张无力缴费的企业要履行正常的缓交手续,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
(四)其他措施
1.加强宣传和充分发挥舆论媒介作用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加强引导,使企业和职工更好的了解养老保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董恩刚(2012)认为要加强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培训,利用普法教育、疑难解答、政策法规等形式普及教育让更多公民能够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也要引导职工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认识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广大舆论媒介也要加强对养老保险缴费的监督,对一些有能力缴费而又逃费的企业进行曝光施加外部压力(丁瑞2009)。2.完善资本市场拓宽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陈伟诚(2006)认为我国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相对较少,收益较低,当前政府应积极培育高质量的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渗透,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减少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为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