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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安微省村镇建房用地必须按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条 村镇建房必须按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好统一规划,使村镇建房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第四条 社员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
一、城郊、农村集镇、公社所在地和圩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五厘。
二、淮北平原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五厘;其他地区的小块平原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
三、山区、丘陵地区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地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分五厘。如占用耕地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五厘。
第五条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建房户,可享受所在地区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超计划生育的建房户,其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区最低标准划给。
第六条 乡镇社员和居民已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如超出本办法所规定的限额,可在统一规划村镇建房时逐步划出,或在房屋更新时加以调整。
第七条 社员、居民迁出村镇,或五保户、与子女分居的老人去世以及因统一规划建房而腾出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由生产队安排使用。
第八条 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必须按照《安徽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第九条 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应按该地前三年统计年报的实际年产量和国家收购价格计算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第十条 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使社员生产和生活受到影响的,由用地单位和社队给予妥善安置。其粮油征购任务,由公社内部调剂解决。
第十一条 农村专业户和集镇非农业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商业性房屋建设用地,比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二条 农村专业户和集镇非农业个体经营户使用土地应比照本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其使用的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一旦停业,即由集体收回。
会诊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儿科; 医师; 抗菌药物; 管理
【Abstract】 The main core of clinical use of antibiotics management approach to antimicrobial drug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then our country in different regions of the antimicrobial agents grading and classification principles of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lso exist, but regional core strategies are mainly prescribed limit, pre-authorization and prescription of antibiotics intervention feedback.Good management of the clinical classification of antimicrobial drugs antimicrobial management has a good effect,can also effectively reduce antimicrobial agents, allowing more rational use of antibiotics to reduce the generation of resistant, reduce medical costs and adverse clinical events, protection of life and health of the patient safety. In addition, because the pediatric population is in under a special state, so a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growth of the pediatric population, this understanding of clinical use of antibiotics management approa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pediatrician and propos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Pediatrics; Physician; Antimicrobial agents; Management
First-author’s address: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06,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5.31.037
我国于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第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本“办法”实施后,其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导及管理规范,且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纳入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中[1]。从医师角度来看,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并提出对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及药师要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及规范化管理培训,待医生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提出各个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需指导本机构各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参与到临床抗菌药物管理。
1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据“办法”规定,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内容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并根据药物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及耐药性等分为非限制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及特殊使用级[2]。其中非限制使用级为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实为有效、安全,同时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较低;限制使用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实为安全及有效,同时对临床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价格较昂贵;特殊使用级:具有以下相关特点且需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存在严重或明显性不良反应、需严格控制或不宜随意使用、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缺乏疗效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价格昂贵[3]。如非限制使用级为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或预防感染人群的首选药物。临床选择抗菌药物时需根据患者感染部位及感染严重程度、药敏实验结果来选择合理的抗菌药物,同时还需结合患者生理、病理特点及药物价格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再选择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如患者存在严重感染或免疫低下伴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等,此时医师需根据患者病情情况来选择合理的限制使用级药物治疗,同时还需根据药物适应证等情况综合考虑[4]。在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接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临床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医师需严格掌握好药物使用适应证,并经医院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且由医院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并做好记录,然后再由于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生开取处方[5]。据“办法”规定,各医疗机构需建立及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会诊咨询常规[6]。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可越级使用高于自身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但仅可使用1 d的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用药指征,同时需于1 d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的手续,如需连续使用则必须有相关会诊流程。
抗菌药物的出现不但给人类生产及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同时还对临床感染性疾病治疗提供重要价值。随着抗菌药物地不断深入研究,抗菌药物种类也逐渐增加,随着临床抗菌药物范围的不断扩大及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增加,使细菌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下产生耐药性,最终导致抗菌药物治疗失败[7]。当细菌一旦对某种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后,其将难以恢复对其的敏感性。所以面对耐药性的严峻形势,需积极开发更为有效的抗菌药物。但目前研发新型抗菌药物存在一定困难,所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耐药菌产生是最佳的途径[8]。目前较多高效广谱抗菌药物不需特异的病原菌诊断则可治疗较多细菌感染,然而过度经验性用药则会导致高耐药菌产生。早在20世纪80年代,欧美等国家就已经实施抗菌药物管理,且全球各国、各地区对临床抗菌药物分级及分类办法存在异同[9]。我国香港地区于2003年开始实施抗菌药物管理,其将万古霉素和碳青霉烯类及三代头孢菌素等纳入临床限制性使用级,从而对本地区细菌耐药控制起到积极效果。然而我国台湾地区按照一、二、三线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这与非限制和限制及特殊使用级分级基本相同[10]。但不管如何分级管理,其主要强调感染治疗中药物使用的先后顺序,但事实上临床主要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来选择抗菌药物使用,对于临床严重性或耐药菌感染者,其并不一定选择一线类抗菌药物治疗。良好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可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从而提高临床用药合理性,减少或避免耐药菌产生,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开支,提高临床疗效,此外,其还可避免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经较多抗菌药物分级实施研究发现,通过限制不合理或滥用抗菌,并大力提倡静脉-口服转换治疗,可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如正确选择药物和疗程及剂量等,从而减少临床耐药菌产生及耐药微生物的传播,同时还可减少临床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有效改善患者预后[11]。
2 从儿科医师角度认识抗菌药物
对儿童人群来说,感染性疾病对其健康产生严重性威胁,同时也在小儿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目前临床各个科室均可发生感染疾病,因此正确、及时、规范诊断及处理感染性疾病对患者预后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还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般初始治疗不同病原体所致感染疾病均凭经验用药,待治疗48~72 h后则根据患儿临床症状及患者病情转归来评估抗菌药物临床疗效及疗程均为经验性用药[12]。我国目前有关儿童感染性疾病诊断及治疗指南较少,同时也缺乏不同年龄和机构对感染性疾病等治疗的相关资料[13-15]。大多抗菌药物都是借鉴国外或成人临床试验结果,目前尚缺乏有关儿童抗菌药物的代谢及与动力相关的指标评价。对于儿童人群来说,其体格及器官功能等均处于逐渐发育阶段。此外,对于不同年龄段儿童来说,其解剖、生理均存在一系列快速及连续性地变化,且其新陈代谢旺盛,因此对药物排泄较快[16]。但由于儿童人群肝肾功能不成熟,因此如果使用抗菌药物不当,极易发生严重性中毒及不良反应,从而危害小儿生命健康。对儿科医师来说,其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明确患儿是否发生细菌感染,且需分清感染与定植,要合理地分析,并预测病原体,掌握细菌耐药性等。同一类抗菌药物间的差异较小,因此需感染学专家来为患儿设计最佳的治疗方案[17]。按照国家卫生部办公厅3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常见手术预防用药抗菌药物表》的要求,对抗菌素的合理应用,实施了药学干预措施[18]。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手册,并发放至全院医务人员,然后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监管[19]。全院每月均对各科室病历进行调查,并定时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同时需将调查情况进行公布,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科室限期整改。实行严格奖罚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者均给予处罚,并降低考核评分。
3 讨论
我国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不但可推动我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及会诊制度建立,同时还可组织经验丰富的抗菌药物使用医生与药师及微生物人员来共同承担医院抗菌药物会诊工作。落实和贯彻好该“办法”相关内容,并组建相关抗感染管理及治疗团队,同时对抗菌药物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医师、药师等医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从而可避免抗菌药物滥用情况发生,减少对儿童人群的伤害,促进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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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第十四条本办法公布前,已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会诊管理办法范文4
国外远程医学技术的发展已有近40a的历史,美国和西欧国家发展速度最快。其通信方式多采用卫星通信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ntegratedservicedigi—talnetwork,ISDN),它们在远程咨询、远程会诊、医学图像的远距离传输、远程会议和远程军事医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近年来还采用移动设备进行了远程医疗的研究与应用。国内远程医学技术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非常迅速。远程医学技术从单一的电视监控、电话远程会诊逐渐发展为利用卫星通信、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移动通信设备等进行数字、图像、语音的综合传输。我军依托卫星通信设备建成了“军队远程医学信息网”,建立了数百个双向站点及近百个移动站点,并将放射、超声、内窥镜、心电图等辅助诊疗信息接入远程医学系统,实现了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学等远程医学信息服务。地方许多省市在国家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利用卫星、互联网、医疗专用网等通信平台建立了远程医学信息网络。
2远程医学应用模式与实践效果
2.1发挥高级医学专家的作用,提高基层医院的诊治水平远程医疗会诊是远程医学服务中应用最为广泛的项目之一l2l。我院利用卫星网、军事综合网、互联网实现了与部队医院、干休所以及地方医院的联网。截止到2013年6月,我院开展远程会诊、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网站电子病历会诊2558例次,其中指导临床诊治2356例,占92.10%;解决专科疑难问题1854例,占72.48%;有助于提高网点和下级医院医疗水平2174例,占84.99%;及时解决转院治疗235例,占9.19%。由此可见,远程医疗会诊指导基层医院临床诊治效果明显,有助于提高基层医院医疗技术和解决专科疑难水平,为危重疑难病的转院治疗开辟了一条快捷的绿色通道。
2.2积极举办远程教学讲座。扩大优势学科的辐射范围利用全军远程医学信息系统,我院进行了临床医师执业技能的远程教学辅导,组织我院全军肾脏病研究所、全军普通外科研究所等医学专家就本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和临床经验开展远程专题讲座,在传播知识和经验的同时扩大了我院的影响。护理部组织不同专业的护理人员参加总部开展的护理新技术讲座,对提高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起到很大作用。建站以来,共开展了“糖尿病肾病的诊断和治疗”、“损伤控制性外科”、“脑血管病防治的挑战与策略”、“关注心血管疾病的预防与个体化危险评估”、“肠内营养护理与进展”等4O个医学、护理专题讲座,46名医学和护理专家远程授课,全军听课站点共256个,听课27940人次,受到听课站点的一致好评。
2.3开展远程医学教育转播,提高医护人员的理论水平目前,全军远程医学信息网教学内容主要针对我军卫生工作的特点和特殊需求来设定,提供现场直播、录播、转播、远程学术讨论、课程高速下载、网上浏览等形式的教育培训,对继续医学教育和推广新技术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院定期组织医护技人员收看全军远程医学的专题讲座,通过医院的闭路电视系统,建立了远程卫星教育频道,用以转播全军远程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录像转存在我院医学信息网上,医护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收看。我们在医院网站上公布了远程教学安排表,由训练科下发远程教学收看的通知。自2003年9月建立双向卫星站点以来,共转播全军远程专题讲座1176次,39812人次收看了远程讲座,加快了全军医学新技术和新进展在我院的传播速度和广度。
2.4探索远程医疗教学查房模式,提高基层医院的医疗和教学质量远程医疗教学查房是一种新型的查房手段,有别于面对面查房,l:L~n体检和询问病史是通过当地医院的经治医师来完成。我院利用全军肾脏病研究所和全军普通外科研究所的高级专家资源,与211医院开展了肾脏科、普通外科远程教学查房。医学专家对该院病例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计划,对患者的合理用药、营养支持、手术方案等进行业务指导。为提高远程查房效果,我们精心组织协调,将远程教学查房与讲学、专题讲座、病例讨论相结合,认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积极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3】。远程教学查房打破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技术和应用13趋成熟,能够共享医学信息资源,优化医学资源配置,使患者享受到高级别的医疗服务。
2.5开展机器人远程手术示教,扩大临床手术示教的应用范围利用医院数字化手术示教系统,远程医学中心将达芬奇机器人手术信息通过全军远程医学卫星网转播到医院以外的场所,让多地多人同时观摩手术实况,实现手术室内外的音视频交流、手术示教以及远程医疗会诊。我院2011年建立了机器人远程手术示教系统,具有多通道图像选择、可视对讲、示教过程录制、远程教学等功能,实时传输与交互时图像清晰、语音清楚,且操作简便、管理规范。系统提供了手术教学观摩、专家手术示教、远程手术教学转播、远程医学技能培训、机关领导远程巡查等功能,多次配合总后卫生部组织的大型会议活动,应用效果较好。机器人远程手术示教系统的建立,充分发挥了现代教育技术在临床医学教学中的作用,扩大了手术示教资源数据的应用范围,成为一种医学生手术技能培训的教学资源。
2.6建立远程在线考试平台,开拓医学培训管理模式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为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向深层次开发应用提供了良好的系统平台和技术支撑,为医务人员培训带来了管理、技术、配需等模式的变革,有效地解决了医务培训和考试模式覆盖面小、组织难度大、方法单一、效率低下、信息共享程度低等多个瓶颈问题。基于卫星通信网与医院局域网络平台的全军远程医学培训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卫生医疗系统人员培训快速发展的需求,远程医学培训系统考试认证模块主要应用于医护人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在线考试,具有方便快捷、实时同步、情景化等特点。在考试系统中,可以查看考试科目、考试场次、考试人员,网管中心收到考试人员信息后,给每位参考人员分配条形码,参考人员输入条形码及密码后进人在线答题,答完题后保存即可。2012--2013年,我院组织150名感染控制相关人员和野战医疗所成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卫勤理论知识的在线考试,培训通过率为98%。军队远程医学培训管理系统在新时期军队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拓展新技术应用及创新培训模式上意义非凡。
3远程医学发展策略与思考
尽管我国的远程医疗已取得初步的成果,但距离发达国家技术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在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政策法规和实际应用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
3.1规范远程医疗会诊流程,提高远程医疗会诊质量病历资料是远程会诊专家诊断的客观依据,全面采集和安全传输病历信息是保证远程医疗质量的关键I5l,尤其是影像资料,它是会诊专家对疾病作出诊断的重要依据,申请医师准备病历资料要详细、完整、准确,为会诊专家提供可靠有效的患者信息和清晰的影像资料。由于远程医疗系统缺乏统一的医疗规范和技术标准,各家医院规模不同,使用的远程医疗系统不一样,各地区网络传输的信息通道存在差异,造成医疗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共享,实现医疗单位全方位、多元化联网比较困难。受申请方医疗条件和医师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申请医院存在病历资料准备不完整、不准确,远程诊疗信息质量不高,影像资料的图像数字重建处理后图像不清、颜色不正等问题,使得会诊专家无法做出明确的诊断,易对患者的治疗造成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建立远程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规范远程医疗会诊流程,建立会诊资料审核与管理制度,统一远程会诊病历形式,完善远程病历资料的采集、传输、归档、保存工作。
3.2完善远程医学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医生和患者的权利随着网络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已经具备远程医疗的基础条件,远程医疗正向着移动性、实时性、多样性方向发展,其法律问题急需立法跟进嘲。远程医疗必须在合理的体制与法律法规保障下运行,才能确保患者安全,保障医生和患者的权益。目前,我国远程医疗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如远程会诊医师资格的认定、医疗责任的划分、保护患者隐私权、远程医疗的知情同意、远程医疗中不良后果的处理等问题都亟待解决_7J。此外,远程医疗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劳务补偿规定,医疗专家的技术价值没能得到合理的体现,不能有效地调动医疗专家的积极性。相关立法部门及卫生部应尽早出台远程医疗管理办法,通过立法或部门规章的方式,明确远程医疗服务的概念、流程、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规范远程医疗服务行为,保证我国远程医疗持续稳定地发展。
3.3制定继续教育学分政策,促进远程继续教育持续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是改善医务人员供需矛盾的有效方式,是为国家和医疗机构节约培训费用、时间的创新方法,是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需要进一步完善远程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质量,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管理,通过远程教育系统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通过严格的考核、认证与学分制度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及结果的管理阎。
3.4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远程医疗涉及医学、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日常维护等方面,需要计算机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人员、医学专家、管理人员等协调配合。目前,大多数医院是由兼职人员进行远程会诊,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在现行的条件下,国家要对远程医疗进行改革,对远程会诊人员实施定编定岗定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远程医疗业务水平,提高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能力,做好远程医学资料规范化管理,积极研究和解决远程医疗中的各种问题,促进远程医疗的不断发展。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会诊医师医疗道德规范和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会诊医师管理和制约机制,确保参与会诊的专家都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医疗人员,保证远程医疗会诊及时、有效、安全。
3.5加强野战化应用研究和训练,提高卫勤支援保障能力我军远程医学系统建设已经多年,在平时、应急和卫勤演练中均发挥了显著作用,已经成为现代卫勤支援保障的一种新型模式。通过多年的技术研究与探索,在远程医学信息网的基础上,我军研制了由野战会诊车和远程医疗会诊箱组构成的野战机动远程医疗支援系统。今后尚需进一步加强复杂战场环境中远程医疗技术的应用研究和训练,不断完善技术手段,进行设备和软件的升级,逐步形成科学的应急机动远程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在未来野战或抢险救援环境中,能够充分利用远程医疗技术手段,提高伤病员救治率,降低死亡率,使远程医学支援系统在应急和卫勤保障中发挥更大作用。
4结语
会诊管理办法范文5
5月8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抗菌素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几次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正式由卫生部对外,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共6章59条,重点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从遴选到退出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细菌耐药预警机制等。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表示,《管理办法》是对过去十多年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固化,为未来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抗菌药物将分级管理
“什么时候该用什么级别的抗生素?医生违规使用怎么办?《管理办法》里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其要求之严格,措施之具体,我们同行都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管理办法。”参与起草《管理办法》的核心专家成员、浙医二院感染管理科主任王选锭说。
《管理办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医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职称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同时,特殊级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在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管理办法》规定,医院院长是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并以此作为院长和医生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对各医院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公布。如果抗菌药物使用考核不合格医生将被取消处方权。如果未按规定使用抗菌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当建排名、报告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无理由超常处方取消医师处方权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抗菌药物使用考核不合格的;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监督检查的主体。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医师和药师出现违反本办法的相应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动态监测、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医疗机构要及时掌握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及时有效干预。
会诊管理办法范文6
1建章立制,监护临床用药[1,2]
1.1制定医院相关文件,加强临床用药监管
根据国家政策及《处方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医疗特点,2006年医院制定下发《关于成立临床药学科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及《抗菌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2009年医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使用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成立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
1.2结合医疗特点,建立临床药学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文件,结合医院目前实际,逐步建立有效可行的临床药学工作管理制度,如《临床药学工作制度》、《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临床药师职责》、《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差错事故监管制度》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等。
2临床药师工作内容与方法
2.1参与临床查房[3]
坚持临床药师下临床,实行分科负责制。对临床主要专业科室实行住院患者重点查房,了解临床住院患者整体治疗情况;对危重疑难及新入院患者应详细阅读病历,依据患者临床诊断、整体检查、专科查体及各项功能检查及化验综合分析药物治疗方案;针对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与临床医师及时沟通,不断强化临床合理用药的专业技能;重点患者应做好详尽登记(药师工作日志)。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必要时提交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
2.2参与危重疑难患者会诊
临床药师接到《医院会诊单》后,应及时阅读该患者病历,必要时与医师共同对会诊患者实行专项检查,共同探讨合理化药物治疗方案。药师应对会诊患者药物治疗回访并作好记录,定期总结分析。
2.3建立危重疑难患者药历
临床确定为危重疑难患者,临床药师应及时填写《住院患者药历》,对其重点内容要详尽叙述,并按病种分类,总结医院单病种药物治疗方案基本规律,不断强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规范化,逐步建立个体化用药方案。
2.4参与药品不良反应处理与监报[4]
患者治疗期间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均视为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利临件,但该事件未必与药物有因果关系。不良事件也可理解为临床新出现的偶然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例如在使用某种药物期间出现的病情恶化、并发症、就诊或住院、化验结果异常、各种原因的死亡及各种事故如骨折、车祸等。各临床科室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报负责人,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主管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做好及时处理,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师获知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及时对患者药品不良反应处理进行详尽分析,与医师共同做好相关处理;由主管医师按规定进行上报。临床药学科要定期分析与讨论,为临床医师做好用药参谋,探讨建立院内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的监管体系。
2.5建立临床药师咨询制度
由临床药师担任肩负全院临床用药咨询,设立药品咨询的内容、方法、程序及处理结果,有条件者可建立网上咨询平台,定期分析总结,以满足院内外广大患者社会服务保障体系。
2.6合理用药宣传
依据医院医疗特点制定《临床药学信息》服务内容,由临床药师分工负责。内容主要有政策法规、药事管理、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动态、药品不良反应及微生物知识等。为加强药物与临床沟通,指导医师用药规范化提供了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合理用药专业知识讲座;开展省内外专业学术交流活动等。
2.7参与临床处方点评
2.7.1范围与程序:范围涉及门诊处方及住院处方,拟定门诊《处方点评表》,内容主要包括前记、后记、正文、诊断与分析等。由临床药师(注:处方点评要求调剂药师承担此项工作,因处方点评属事后评价,通过点评不但发现不规范、不适宜处方,而且可以发现我们药品调剂工作存在的问题,即:为什么不规范、不适宜处方在药品调剂过程中没有发现、没有纠正,是因没有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还是在调配过程中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四查十对”执行。通过处方点评发现问题、加强与改正调剂工作不足,并逐步从事后点评发现处方的问题、提升到事前审核发给患者药品前就发现纠正)负责完成;临床用药应认真填写《用药医嘱点评表》,主要内容有患者一般情况、专科查体、功能检查与化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特殊检查、入院诊断、手术名称、药物治疗方案、综合分析等。程序:每月随机抽查各临床科现行病例10份,重点依据医院《围手术期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标准》分析临床用药合理性。实行院、科两级会议每月点评与通报,季小结年总结,按照医院相关文件与制度实行年终奖惩,并落实到科室及当事人。
2.7.2监督与处理[1]:监督:依据医院《临床用药合理性检查反馈单》,由“问题”所在科室主任责成当事人限期纠正与改进,对于临床用药“问题”中出现的共性与个性,临床药学科应及时总结与分析,必要时提交药物治疗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逐步建立医院疾病药物治疗标准方案。处理:对不合理用药医师,医院在周会上点名通报;对不合理用药5次以上者,提交院医务科予以专业培训与学习;对不执行医院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者,按西安市红医发[2006]21号文件进行处罚。
3建立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3.1Ⅰ类切口
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执行。
3.2Ⅱ类切口[5]
参照国家预防用药选择标准,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一般首选第1、2代头孢菌素;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也可选用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预防厌氧菌感染可加用替硝唑;预防需氧革兰阴性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用量为最小治疗剂量,1日1~2次。
3.3Ⅲ类切口
药物选择参照Ⅱ类切口遴选标准。一般首选第2代头孢菌素,手术部位疑似混合感染者可选用第3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舒巴坦,中等治疗剂量1日2~3次;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依诺沙星;预防厌氧菌感染可加用奥硝唑;预防革兰阴性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
4围术期临床用药检查标准[6]
围术期临床用药检查标准见表1。
5设立住院患者药费内控指标[7]
5.1指标根据医院2006年临床使用药品费用管理指标试行经验,参照国内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药品费用总额管理标准,拟定临床各科2010出院患者药费占业务收入比例指标:内科占45%,外科占40%,妇科占35%,儿科占30%,骨科占25%,耳鼻喉科占35%。
5.2药费占业务收入比例2009年和2010年1—3月份住院患者业务收入分别为3884.30万元和5926.73万元;住院患者药品收入分别为1125.55万元和1625.86万元;药费比例(住院患者药品费用/住院患者总费用)分别为28.98%和27.43%。
6综合评估合理用药[7]
依据医院《围术期临床用药检查标准》,对各项检查指标实行百分化,凡各项指标达标视用药合理,有1项不达标仍视用药基本合理,2项不达标视不合理用药;住院患者平均药费=药费内控指标视合理,住院患者平均药费>药费内控指标10%视基本合理,住院患者平均药费>药费内控指标20%视不合理;每月医院周会通报,每季度召开医院合理用药专家评审会,年终对临床用药控制合理居前3位的科室实施一次性经济奖励,不合理科室给于相应处罚。
7临床用药比较分析(2009年第1季度与2010年同期比)2010年治疗用药送菌检、抗菌药物选择、术前给药、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限、非抗生素用药情况等和2009年同期比,合格率明显提高;2010年药费比例为27.43%,与2009年同期比,下降1.55%。
7.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查评审统计随机抽查临床2009年与2010年第1季度住院病历各330份,按检查评审标准逐项统计,结果见表2。
7.2常见临床不合理用药及点评[8]
7.2.1预防用抗生素超剂量:骨伤科: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头孢替安1日4.0g,依照医院上述标准1日治疗量应为0.5~2.0g。运动损伤科: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美洛西林钠4.5g,1日2次,剂量偏大。据说明书记载,美洛西林钠常用量为1日2~6g,严重感染时1日可达8~12g,本例患者为1日9.0g,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头孢菌素类药物大部分可影响肠道维生素K的合成,引起维生素K缺乏,导致失血倾向等,因此对于老年患者,尤其是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用量应慎重。
7.2.2药物选择不合理:脊柱外科: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第3代头孢菌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头孢地秦不合理,应选用第1、2代头孢菌素。手外中心:临床诊断为左拇指开放伤,行左拇指开放伤清创探查关节囊修复肌腱吻合术,术后给予夫西地酸钠0.125g×3支,1日2次静脉滴注。夫西地酸钠属窄谱抗菌药物,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其余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及格兰阴性杆菌耐药。该患者选药时应兼顾革兰阳性球菌和格兰阴性杆菌,建议使用第1、2代头孢菌素。说明书中用法用量为成人1次500mg,1日3次,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或500mL中,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2~4h。7.2.3预防用抗生素用法不合理:脊柱外科:Ⅰ类切口手术用奥硝唑200mL术中冲洗伤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明确规定,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
7.2.4非抗生素应用不合理:骨病科:患者,19岁,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丹参川芎嗪不合理,因其主要用于闭塞性脑血管疾病,且该患者无心脑血管疾病诊断。外科:患者,43岁,入院查体血压为170/100mmHg,临床诊断为高血压病3级,给予参麦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4d,此用法欠妥,参麦注射液有强心升压作用,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外科:三磷酸胞苷二钠1日80mg+5%葡萄糖注射液250mL,1日1次静脉滴注,此用法使用剂量偏大,三磷酸胞苷二钠说明书规定1次20mg,1日1~2次,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静脉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