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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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1

    第二条  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包括:从本市转往外地就医的人员、因公出差和探亲人员、常驻外地工作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第三条  常驻外地工作的在职参保人和异地安置的退休参保人,必须由其用人单位单独填报花名册,并报其姓名、姓别、年龄、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统一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这些参保人可选定当地一所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就诊医院,在非定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住院的除外)。

    第四条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转往外地就诊:

    (一)经本地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

    (二)本地无条件检查或无条件治疗的危重病人。

    第五条  转往外地就诊的办理程序:先由病人家属填写《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书》,经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科室主任初审,到本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第六条  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只能按病情选择其中的一所医院就诊,转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应办理转诊延期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因本地无条件诊断而转出的,诊断明确后,凡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有条件治疗的,必须回到本地治疗。

    第八条  转往外地就诊人员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参保人在转入医院的门诊检查和住院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  因出公差和探亲人员因病住院必须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条  常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和异地安置的退休参保人,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2

第一条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县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一个紧急医疗救援站(三级)命名为“县急救站”每个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含中医院)分别设一个紧急医疗救援室(四级)命名为“乡(镇)急救室”中医院急救室命名为“县中医院急救室”全县共设置10个急救室。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等不得使用“120电话号码、紧急医疗救援站、室”名称。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条县急救站依托相关医疗机构设立。并接受县卫生局统一调度和管理。由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日常业务管理。

第二章性质、功能和职责

第三条急救站由政府主办。向社会提供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服务的非营利性、事业性专门医疗机构。

第四条县级(三级)急救站功能和职责分别为:承担全县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政府指令性院前医疗保障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以及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和院内急救任务。乡(镇)急救室(四级)主要承担属地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医疗救护、监护转送和院内急救任务。

第三章网络建设和设备配置

第五条县急救站和全县10个急室构成县急救网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县城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接听呼救电话到急救车出发时间)3分钟。平均急救反应间期1520分钟;边远地区可适当调整急救反应间期。各急救室要听从县急救站的调度。平均急救反应间期(接听呼救电话到急救车到达现场时间)1015分钟;农村平均急救反应时间35分钟。

第六条全县急救站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站、室评审办法及其评审标准配置验收。

第七条紧急医疗救援标志。使用国际通用的蓝色“生命之星”标志。

第四章机构审批和管理

第八条急救站设置必须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急救站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按照卫生部《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站)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急救站考核、评审。按照《省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站、室评审办法及其评审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分别对各自急救站进行业务管理。并接受上级急救机构业务指导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五章院前急救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急救站实行24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制度。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医疗急救任务。从事医疗急救的调度、医疗、驾驶、后勤保障等人员。同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第十三条各急救站应当指定一名业务院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必要专(兼)职的急救人员。以便统一调度。各急救室要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急救站公布急救联系电话。

第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紧急事件时。再按规定赶赴现场实施急救工作。县急救站在接到求救电话时应以尽快速度电话通知就近乡镇急救室先行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第十五条急救站应及时、规范、高效受理和处置“120呼救。

第十六条急救站各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

医务人员认为患者病情许可的前提下可适当参考家属意愿。第十七条伤病员转送按照“就近”专科”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院前急救人员的医疗行为按照《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院前急救人员必须携带急救器材到患者身边。患者身边监护转送到接诊医院。出诊医生根据有关具体情况,现场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询问、体查及急救处理。向接诊医务人员口头、书面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患者。院前急救过程中。填写《院前病情告知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签名并分别保存;患者无行为能力且无陪护人员时,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原则实施救治。

第二十条院前急救人员执行出诊任务过程中。应在接到指令、开始出诊、达现场、病人上车、送达医院、完成交接返回、达网络医院等时间向调度室报告。接受调度指令。并随时反馈其他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院前-院内交接患者时两方医务人员必须签署书面交接手续。并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保证院前和院内救治工作的连续性。各医疗机构不得借故拒绝抢救和收治伤病员。及时做好病人的收治和院内抢救力量的准备。

第二十二条院前急救的有关文书按照附件《紧急医疗救援机构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院前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着佩有国家统一规定医疗急救标志的急救服装或所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工作服。

第二十四条急救站急救车辆应当印有明显的国家统一规定的医疗急救标志。

第二十五条急救站应建立急救车辆、医疗设备和通讯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和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乡镇急救室必须固定相应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六条急救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加强急救车辆和设备的消毒、隔离工作。

第二十七条急救站使用的医疗设备、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和一次性卫生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卫生器材使用后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全县各急救站应根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进行系统、规范的经常性演练。制定常见各种类别大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第二十九条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有效地展开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第三十条急救站应建立调度指挥、急救医疗、网络管理等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科研体系。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事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益。

第六章院前急救收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120院前急救出诊收费按照《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标准执行。发票的管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收费发票。

第三十二条120院前急救出诊各类收费。所收现金缴纳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可根据工作实际由出诊人员在现场收取并向交费者开具发票。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风险分析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10.213

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风险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患者健康损失,或者使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失去信任,忠诚度降低或依从性降低的风险[1]。这个风险并不是实际发生的风险,而是指如果不加强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存在这些因素的话,将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造成损失。

社区卫生服务与其他医疗机构风险的共性

只要有医疗活动,就必定存在医疗风险,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和护理活动,同样存在风险。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整个医疗体制和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具有与其他医疗机构相同的共性医疗风险,一般分为如下两类:

具有共同医疗技术风险: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各级医院都在加快技术创新,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形成特色优势项目,扩大就医人群。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技术、产品、材料也在不断更新,提高了诊疗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医疗行业的风险水平。其次,医学是为了对抗疾病而发展存在的,这势必导致医学的发展将永远滞后于疾病的发展。对于新发现的致病因素和新的病种,在没有确切治疗方案的情况下,所有的治疗都属于探索过程,将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具有共同医疗服务风险:医疗服务风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对他人身体发生医疗侵权行为而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风险,它是医院现在面临的最大风险。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后,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增高,医疗服务风险明显加大。医疗服务风险贯穿于医生对患者的诊断、治疗与康复的全过程,导致其产生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如:医疗技术水平落后、疾病本身较严重、医疗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设备故障、医务人员缺乏责任心、服务态度差且服务不到位以及违反诊疗常规等。

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风险的特异性

为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6年制订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对象、职能、执业范围、人员配备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十二大类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及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的特殊工作性质决定了它与其它医疗机构不同之处,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明确规定社区卫生不开展高风险诊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不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专科诊疗。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某些高技术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群众就医方向的选择,即“大病去医院,小病进社区”。

但是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承担着繁杂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两大任务,其服务对象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其面临着与其他医疗机构不同的风险。

特殊的社区公共卫生风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担负着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职责,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网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担负着十二大类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服务对象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各种不同的人群存在着不同的医疗需求,而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一名责任辖区的社区预防保健医师(“片医”)需要同时完成诸多项目的公共卫生任务,如既要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服务,又要进行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访视和消毒,控制管理好辖区内的精神病病人,还要负责居民、儿童、学校及幼儿园的预防接种工作,其承担的医疗风险繁杂并且巨大。

特殊的社区家庭服务和上门服务的风险:上门服务和家庭服务是社区卫生服务应当发挥的优势和特色,在这个优势发挥的同时,也很容易引发医疗纠纷。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优点和应当发挥的优势特色,《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但是,对于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而产生的医疗行为(或服务活动)与一般的医疗行为有较大的区别,在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方面没有可以参照的法律规范。

特异的社区急诊急救的风险:社区卫生服务是以社区为基础,担负着社区急诊救护的重要任务,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急救水平参差不齐,当居民突发身体疾患时,往往第一时间被送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救治。在120急救系统未到达现场时,第一现场的救治也往往是由社区医护人员完成。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严重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抢救设备匮乏,科室配置不全,医护人员缺乏系统的急救培训,往往不能在“急救白金10分钟”内迅速组建急救小组对患者实施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2]。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医疗急救的期望值超过了其实际水平,导致医患关系的不和谐。这两者所产生的矛盾,必然导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目前的医疗和社会环境中面临极大的急救医疗风险。

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风险的管理策略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存在的多种医疗风险,应以预防为主、事前监督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减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达到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水平及服务水平的目的,才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病人的医疗安全,提高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4

1.增强护理人员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1.1 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提高个人法律素质,知法,懂法,运用法律保护自我权益。

1.2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尊重患者的权益,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有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这些权力,树立“以人为本,以患为者中心”的工作理念,工作中积极主动与患者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避免纠纷的发生。特别是在护理一些危重患者时,更应该加强责任心,独自一人工作时要有“慎独”的工作态度。

2.严格执行护理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临床护理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这是减少医疗纠分的关键。

3.认真书写护理文书;护士应重视护理文书的法律效力,在工作中养成,及时、规范、客观、完整记录的良好习惯,认真按照《病理书写规范》及护理文书记录要求书写,不得伪造及随意涂改。完整、准确、及时、规范的护理记录在医疗事故举正责任倒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严格、认真的执行医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护士在临床治疗,护理时,应按医嘱执行相应治疗工作,不得随意超范围对患者进行治疗工作,以免引起不良后果,在非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不得随意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中午、夜间尤其注意,在抢救危重患者时,对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应重复后方可执行,并要保留急救药品安瓿。急救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录医嘱。

5.提高护理管理水平,防范差错事故发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可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及时吸取教训,避免再发生,提高护理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5

1、在举办医院社康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和防保科的指导下,社康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包括全科、专科、护理、药房、医技及计划免疫等专业小组。每专业小组设立组长,并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各组及各班(岗)岗位职责。社康中心主任应对本部门员工定期进行岗位职责考核。

2、负责成立本社康中心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为各专业小组组长,不断加强社康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质控小组每月就本社康中心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进行自查,质控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3、社康中心的主任,应每月召开一次各专业小组工作会议,针对各专业小组提出的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制定改进措施。

4、社康中心主任应每月统计中心各项工作的工作量;制定本中心二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对工作人员的每月的绩效工资按照工作量进行二次绩效分配;对社康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做好质量控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加强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主要包括《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深圳市基本医疗制度》、《深圳市常见疾病诊疗规范》、《深圳市医保管理办法》以及举办医院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等)的学习和掌握。对相关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要求熟练掌握,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做到依法行医。

2、社康中心应贯彻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提供诊疗服务,严禁超范围执业;及时督促协助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避免非法行医。

3、社康中心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医保相关规定,及时核对调整医疗收费价格;社康中心主任应直接管理物价,确保社康中心医疗收费价格不高于举办医院。杜绝乱收费。

4、建立社康中心电话回访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对门诊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社康中心主任要定期抽查回访执行情况。

(三)服务流程管理

1、制定适合本社康中心的医疗工作流程,包括全科及专科医疗,护理、药房及收费挂号等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服务流程;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

2、建立社康中心医疗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停电和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社康中心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并将预案落实执行情况作为社康中心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医疗缺陷和纠纷管理

1、根据临床医疗、护理缺陷评定标准,建立社康中心医疗差错登记本,并定期组织讨论。

2、对重大差错、纠纷应立即上报医院社康部及其他有关部门。

3、制定社康中心的奖惩制度,并贯彻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应注意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客观资料,包括病历、处方、处置单、诊疗过程涉及的药物、安瓿、器械等各种医疗文书和医疗用物。

(五)员工和公共关系管理

1、严格执行社康中心工作人员岗前及岗位培训制度。要求新进社康中心人员熟练掌握内、外、儿、妇科常见急证的处理、院前急救技术、外科常用操作及急救设备的运用等基本技能,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技术的演练及考核,考核成绩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在岗工作人员每年需到举办医院参加临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15-30天。

2、社康中心主任应根据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状况及业务特点合理搭配排班。

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范文6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在我院第一阶段活动落实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整改落实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12号)和《20__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十分钟挂牌上岗、取药等情况一般不超过5分钟。加强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实行窗口、出院、电话、入户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2、优化急救服务。完善院前急救,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的协调配合,确保急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加强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应先抢救、后结算,确保及时施治;根据急诊流量,合理调配急诊力量,适时配备急诊加强班。院内要组建24小时生命救援队,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及时救治危重患者。

3、改进住院服务。全面实施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和整体护理服务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要以“技能好、会沟通”为重点,尽快提升年轻护士技术操作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为住院患者创造整洁、安宁的住院环境。推行住院服务中心化,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方便住院患者。认真落实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应达到95%以上。

4、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5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要尽快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教育并引导患者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升医疗质量。依法加强执业准入和监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规范病历书写工作。强化医疗技术分类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权限审核,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现象。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制度和机制,及时、完整、如实、准确上报质控信息。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落实“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重点落实抗生素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和规范,加强对抗生素尤其是三线抗生素临床使用的检测。一类手术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合使用率、三线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保持在全区较低水平。继续开展医务人员“三基”抽考。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治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3、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20__年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宁卫党发[20__]10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建立医患沟通责任人制度,住院患者主要由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负责沟通

,门诊患者有接诊医师负责沟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医院巡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执业纪律。3、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