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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1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和医保门诊定点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
凡已取得我市医疗保险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单位均在本次年检范围。
二、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1、制度、职责情况:要建立健全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2、各种批复文件:劳动保障部门批复的《医保门诊定点资格证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包括房屋面积、结构布局,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属于租赁房屋的,在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更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医疗设施:要配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医疗设施,并详细填写登记表。
5、人员构成情况: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医、护、医技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并与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将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填表登记。还须提交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㈠、自查阶段(年2月25日至3月7日):
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对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系统的自查,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重点突出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的工作经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各种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于年3月7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其它须提交的材料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
㈡、检查验收阶段(年3月8日至3月20日):
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2
一、总体目标
2012年我局将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行为、传染病防治及安全用血监管工作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日常卫生监督,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为中心,以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质量为目标,着力加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副局长任组长,和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执法工作。
三、专项检查计划安排
(一)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加大医疗服务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发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对全县持证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非法虚假医疗广告、不规范使用名称及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检查要求:2012年3月20日前各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3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含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书编号)等本底资料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负责筹建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集中上报);4月30日前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完成发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查并上报,8月30日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完成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抽查50%)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4、检查范围:全县持证医疗机构。
(二)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和使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深化血液安全监督,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2、检查内容:根据卫生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要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好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用血液的采集、供给、保存、运输、使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4、检查范围:全县50%以上的临床用血单位。
(三)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各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省〈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检查内容:有无医院感染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安排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弃物是否分类收集,包装、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暂时储存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交接记录是否完整等。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2012年第三季度开展并完成。
4、检查范围:抽查50%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全检查)。
四、检查原则和重点
1、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绝不姑息,依法严处;
3、重点检查2011年度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处罚的单位;
4、重点检查涉嫌非法开展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单位;
5、重点检查监管领域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的单位。如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
五、检查评比
县卫生局将对专项行动的各阶段进行总结评比,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
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3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
我市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要负责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传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抓,有关科室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市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公开、透明、方便,结合我局实际和部门职责权限,我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设有部门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府规划、通知公告、监督举报等子目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合理归类,方便浏览。同时要求各市级医疗机构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设置医院公告、医院文件、党政专栏等信息专栏,对需要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便于检索和查找;在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急诊、住院部大厅等醒目位子公开就诊场所指示、导向、诊疗服务项目、医院介绍等内容,在药房、检验、收费等窗口设立药价公示板、检验价格、基本收费项目和价格等内容;在每个诊室的门口设置了当班医师介绍,诊疗范围介绍、预约时间介绍,并公布了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等;在醒目位置通过展架等形式公开了便民措施、医保、农保等政策。部分医疗机构自主编制与发放相关信息公开材料,如市一医院自年搬迁入新院址后编制了《建德市一院就医指南》,并一直在门诊服务中心、导医台等处发放,以发放指南五千余份;制作并发放了涉及17个病种的7000余份健康宣教资料。
三、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1.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规范及时编制公布《建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规章。《指南》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以独立栏目形式进行公开,包含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提出申请的方式、申请处理的程序和监督方式等内容。
2.我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为推进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制定了医院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审核公开程序。二是规范公开格式。由医疗机构下属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统一各类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的统一规范。三是细化工作职责。制定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考核方案,把职责细化到岗到人。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年,我市卫生系统以通知、通告、院内固定信息公开栏、黑板报等形式为主,设立固定咨询服务处及其他媒体为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设置等概况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法规文件、建议提案、人更、规划计划、工作统计等信息合计861条。我是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固定上墙的信息公开包括:机构简介、组织结构、慢病管理责任医务医师团队、辖区卫生分布平面图、便民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监督岗、医院药物价目表、群众意见箱、群众投诉咨询电话等;利用海报、宣传画等形式及时公开健康教育信息、计划免疫信息、食品安全信息、重大传染病发生发展情况信息、医疗安全信息、医院政务公开信息、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基本药物制度信息、通告药品零差价销售等信息。
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4
卫生部起草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行为规范”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都囊括在内,以期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恪守医德”。那些收患者红包、吃药品回扣、倒卖号源的不法行为,将被按章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解聘或吊销执照,甚至移送法办。但问题在于,这样一份面面俱到的规范,是否能够丝丝入扣地落到实处,彻底解决医疗服务的问题呢?
医疗服务出现的乱象,原因非常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缺少文本规定。现行的《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以及各地方卫生系统的规章制度连篇累牍,但是依然堵不住种种问题。譬如依靠药品回扣牟利的行为,早就被现行的《执业医师法》所禁止,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论是医生还是医院,越界犯规者屡见不鲜。
在现行法令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大背景下,再去制定新的“行为规范”,只能是一种法规上的自我完善,能否起到治本的作用尚有疑问。头疼医头、以政代法的做法,最终只会让“行为规范”成为口号性的建议,成为口惠而实不至的摆设。
退一步讲,即便医疗机构有意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行为规范”,但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也不容易。规范中规定“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这种自查自纠的管理办法,极易造成漏洞。如果产生了医患纠纷,通常情况下,领导班子是断不会让“家丑”外扬的。比如“行为规范”规定,“不得夸大病情、过度治疗”,如果只由领导班子的个人意志来确定检定标准,那么就很难服众。再如,一些地方基层的医疗机构的执行力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也为“行为规范”实施增加了难度。不久前,发生在安徽涡阳县的丙肝集体感染事件就是明证,仅靠“行为规范”很难监管“一针灵”式的乡村医师。
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5
2020年,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我镇全面落实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巡查报告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认识。
4月以来,卫生监督协管站先后组织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机构负责人召开2020卫生监督工作培训会、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各类单位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自身行为,依法执业。同时,我镇还采取摆设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3.15”、“5.12”、“职业病防治周”等宣传活动,开设宣传点3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广泛宣传卫生安全及非法行医等知识,解答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镇以素质提升活动为契机,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作为总体目标,先后组织全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培训紧密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实践,重点就《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重点章节和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对参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效强化了卫生监督协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镇把握重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卫生监督与卫生协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全年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在各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协助下,以医疗市场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项行动10余次,对我镇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和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游医、巫医、黑诊所、非法坐堂行医、无证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检查取缔非法行医点6个。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镇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存在医疗废物处置的问题,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对我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次,重点对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及一般性废物的处置及医务人员职业性防护工作状况、消毒产品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索证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0余户次。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余份。
(三)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镇将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有机整合起来,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镇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剂量监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2份。
(四)医疗广告监管工作
为了抓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我镇于4月召开了医疗广告整治会议及法律法规培训会,警诫村卫生室及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广告,严禁违规虚假、夸大的医疗广告。同时,我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2次,对全镇范围内的影视、报刊、传单、广告牌、户外墙体等医疗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要求其清理、撤除违规的医疗广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非法行医隐蔽性强,执法手段单一等原因,致使监管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采取你找我跑,你走我开门或设点摆滩打游击战的方式逃避打击;二是部分民间“老中医”非法开展行医行为,这些所谓的老中医大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凭经验抓药配药,不出具处方,隐蔽性较大,取缔难度大。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和供水单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让非法行医行为无藏身之地。
(二)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后仍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报告程序,上报由西安卫生监督所按规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继续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加强部门联动,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范文6
乡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市局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部署,我局认真地开展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的整顿和规范的专项行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把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和药品“两打两建”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公司和较大零售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群众投诉较多的,价格变动较大的如涨价幅度较大或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中药饮片为重点检查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不断规范全区中药流通使用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专项整治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全局的统一部署下,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流通领域进行了集中检查,监督检查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针对性抽验。抽验19个品种20个批次,其中5个批次检验不合格,依法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案件4件,涉案金额28.8万元,行政处罚18.09万元。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中药饮片的购进、验收和储存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指导,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营造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工作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力度。
乡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市局承食药监市【2019】14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检查方案,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全局动员,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了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检查了城乡结合部、车站、农村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偏远地区的医院、诊所。从十一个重点检查项目着手,认真细致开展检查。一是看医疗机构是否从具有合法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查验并保存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二是查看购进药品时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建立购进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保存;三是查看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是否逐批验收,验收记录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保存记录;四是查看是否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开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是否设置不合格区,临时存放药品是否配备药品存放专柜;五是看是否制定和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六是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需阴凉、冷库保存的药品是否符合条件;六是查看是否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并建立养护档案;七是查看是否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发放是否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八是查看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套购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九是查看中药饮片购进是否符合规定;十是是否使用或变相销售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十一是发现假劣药是否就地封存并报我局。
二、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96人次,车辆65车次,检查医疗机构387家,下达责令通知书46份。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索取供货单位资质不全,个别诊所没有索取正式税务发票。二是药房环境脏乱差,没有与生活区相隔离,药品储存条件整体水平低,仓储管理不规范。三是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记录制度不完善,没有及时做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四是药品储存、摆放混乱,未实行分区、分垛及色标管理;五是药品的养护设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运转;六是过效期的药品未设立专区,仍然摆放在药品柜上;七是中药饮片包装不合格;八是相关专业人员欠缺,未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品管理人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检查人员都一一给予指正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