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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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1

一、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办法

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一般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给你算好,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必须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

二、个人医疗保险缴纳办法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购买城居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

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2

淮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如下

什么是个人账户?其功能作用是什么?

答: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职工设立一个人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记入的内容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以下项目:

(1)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本养老金调整需要从个人账户支出的费用;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按规定从个人账户余额中继承的部分;

(4)职工退休时的一次性支付金额。

个人账户是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了退休后能够按时足额领取退休费,享受应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晚年生活无忧,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应督促其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湖南省劳动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第三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从2006年开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调整?

答: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湘政发〔2006〕7号第三条)

参保人员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二种途径查询基本养老保险信息。

(1)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2)网上查询。参保人员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n12333.com)上点击“养老保险查询”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即可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3)关注官方微信“株洲社保”,点击“便民服务”-“企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自动链接到上述网上查询的地址,再按网上查询的办法进行查询。

多个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吗?

答:可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87号)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可以退吗?

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两种情况例外,第一,就是参保人身故,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帐户的余额;第二,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以退个人帐户的余额。达到退休年龄,又不满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可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参保关系,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为什么我交了多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在网上查询时只看到一部分?

答:网上查询只看到一部分缴费的原因:

1)办理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前的缴费明细在信息系统内和网上无法显示,但个人账户总额和缴费年限包括转移前的记录。

2)可能有多个账户,而未办理账户合并,在网上只能查询到其中的一个账户。

3)近期的缴费还未登帐,暂未显示,过一段时间就能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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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3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的《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暂行办法》,对执行过程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临时工工作不满一个月,其养老基金如何缴纳?

临时工工作满16天不满一个月的,个人及用工单位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缴纳养老基金,缴费时间按一个月计算。临时工工作时间不满16天的,个人及用工单位不缴纳养老基金,也不计算缴费年限。

二、用工单位缴纳的养老基金及代扣的临时工个人养老基金,可否在用临时工终结时一次缴付?

用工单位使用临时工的时间满16天不满一个月的,可按上述办法缴付。使用临时工的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按月,按照京劳筹发字〔1988〕551号规定的时间缴付养老基金。

三、临时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即丧失劳动能力,可否参照劳动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提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不能。临时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即丧失劳动能力,经街道劳动部门指定医院开据证明以后,可将临时工个人缴纳养老基金的全部,退还给临时工个人,同时收回其养老保险手册。

四、临时工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时,其本人所交纳的养老基金全部,退还给临时工遗属,并收回其养老保险手册。

五、临时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在领取养老补助费的同时,必须交回养老保险手册。

六、临时工在享受养老保险期间死亡时,遗属在领取丧葬费时,必须交回养老保险手册。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4

1.1违背公平与效率原则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金的不同轨,直接导致了两者之间待遇的云泥之别。企业退休的职工,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由在职时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确定,一般为退休时工资的三分之一左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甚至达90%,且其在职期间无需缴纳保险费。双轨制在统筹方法、支付渠道和标准方面的差异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反映了同一劳动下收入再分配的差异,不利于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阻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

1.2将养老保险对象划分为不同群体,妨碍劳动力自由流动

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将退休金划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退休金待遇悬殊。数据显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每个月平均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左右,机关是2.1倍左右。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两者之间待遇平衡衔接难以实现,若一个职工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他之前在企业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当于白交;若从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他之前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费,退休金领取成问题。如此,给岗位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造成很大障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3违背社会保险互助共济原则

互助共济原则在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例如所有投保人都按同一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高收入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少缴费,构成了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大家共同享有养老保险金带来的福利,体现了互助共济原则。双轨制体制下,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却领取比企业职工更多的养老金。这不利于互助共济原则的践行和养老金缺口问题的解决。

2并轨困难和阻碍

2.1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工作不完善

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现有的养老金双轨制模式受到了挑战,养老保险相关立法不完善问题也凸显出来。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制定、实施和调整,养老金并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约束难以得到很好解决。

2.2并轨前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待遇平衡衔接问题

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引发了社会矛盾,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双轨制”问题为重中之重。现今存在的不同的养老金制度,由于各自的缴费标准、配套基金、领取标准不统一,实现并轨困难重重。并轨后如何将职工过渡到新的养老金制度体制下,如何实现前后退休金待遇平衡衔接,是一大难题。

2.3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后利益受损,主观抵制改革

在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付,退休金水平接近在职工资,福利待遇相当之高。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向企业靠拢,福利待遇将不如从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难免产生抵触情绪。有关部分执行并轨改革相关法律政策、方案制定实施和政策调整等相关工作时,若人员主观抵制,则不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3借鉴国际经验

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下,公务员有专门的退休金制度。人口老龄化加剧,财政压力加大。现行制度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养老金并轨乃大势所趋,至于如何并轨,效仿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对我国养老制度的改革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把养老金分成“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由国家按同一标准统一筹集、统一支付;职业年金则由个人缴费,与职业挂钩。例如日本,在基本养老金方面统一,在职业年金方面独立。20世纪50年代,日本养老保险体系由公共部门的共济养老保险和私营部门的厚生养老保险组成,20世纪60年代建立覆盖弱势群体的国民养老保险,形成了名副其实的三轨制。20世纪70年代多轨制的弊端显露出来,国民抱怨养老金制度不公平,财政陷入困窘局面,80年代日本政府实行了养老金制度改革。原来覆盖弱势群体的国民养老保险逐渐演变为国民普遍年金,海运、铁路、电信三大行业归入厚生养老保险,形成了国民年金、收入关联金、职业年金三足鼎立的格局。这种部分独立、部分统一的制度不仅体现了公平性,还能体现职业差异性。

4并轨思路及建议

4.1注重顶层设计

现行养老金制度风险大,不可持续,亟待做好养老金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调整法规政策,优化制度安排,实现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顶层设计要兼顾全局性、系统性和战略性。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顶层设计的方向是“三个联动”。践行好“三个联动”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一起改革,避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差距心理,互相攀比;事业单位三大类别统一行动,切忌事业单位内部分为三六九等,削弱养老金制度改革效力;兼顾事业单位改革和职业年金的建设,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并轨。为保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减小改革阻力,增设职业年金很有必要。

4.2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为了保证养老金制度改革前后待遇平衡衔接问题,针对不同对象应采取不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计发对象可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制度改革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中人是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并轨后退休的人;新人是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新旧制度衔接过渡之时,对老人可按旧制度计发养老金;对新人则按新制度计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除按新制度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应补助一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4.3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并行设计

基本养老金由政府主办,国家强制执行,由财政统一支付;职业年金由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指数化工资为基数,工作一年按1%的比例计发,随着生活费用指数、物价指数等动态指数做相应调整。职业年金一定程度上等同于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国家财政予以一定补贴,也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平等,对所有劳动者一视同仁。而职业年金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职业年金的多少由个人缴费多少和时间决定。两种制度并行作用,使得养老金平等统一的同时又能体现职业差别性。为保证退休金的稳定,还可采取待遇预定的方法,使退休金有保障,避免个人承担风险。

4.4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累进费率的办法

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的收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收入等级实行差别税率。征税对象收入越高,等级越高,税率越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可借鉴此种纳税方式,采取累进费率的办法。发展论坛的调查报告称,89.17%的网友认为,养老金并轨的难点在于公务员利益的减少。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个人收入状况,制定不同的工资缴费等级,工资高者多缴费,工资少者少缴费。这样的差别费率可以调节分配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减小低收入者的负担,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原则。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后,不缴费便能享受高额的养老保险金的福利不再,改革必然会受到利益当局者的阻碍,尤其占大多数的基层公务员工资不高,失去福利更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采取累进费率,低收入者少缴费,同时设置改革的过渡养老金,使公务员养老金保持稳定水平,一定程度上能减轻改革阻力。

5结语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5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保险;保险关系转接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89-02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加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总计覆盖人数超过7亿人,这标志着覆盖中国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随着中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维护各类社会保险人员的保险权益,保障参保人的合法利益,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2009年末国务院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暂行办法,而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参保人的保险关系如何进行转接并未明确,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尽早明确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政策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就如何实现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有序衔接进行一些探讨。

一、明确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办法的意义

明确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办法可以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保险权益,保障其合法利益,避免保险关系发生中断,使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够有序衔接,办理退休手续时参保年限得以累计,退休待遇不受影响,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开、公正、公平,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透明、均等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交流,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营造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创新型社会和创新型的国家保驾护航;有利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为公民在就业、户籍等方面实现自由流动创造条件;可以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保险转接工作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实现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有序转接的条件

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体系,现阶段中国已明确了建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军人养老保险制度、征(失)地农民保险制度、新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几大制度有的已经全面落实,有的正在试点推行,有的政策正在逐步出台,各项制度正在不断得到完善。第二,将包括公务员、企业(含国有垄断行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及无固定职业的各类人员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打破社会保险对身份、职业、年龄、户籍、区域的限制,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金保金卡”工程,为每个公民建立唯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发放一张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第三,在全国各级社会保障经办系统专门设立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机构,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的人员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提高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效率。第四,将社保基金从实现省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管理,避免在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时保险资金出现频繁转移,影响社保基金的使用和利用效率,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提升社保基金保值增殖的能力和空间。中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涵盖中央、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全国城乡的社会保险各级经办机构正在不断充实和完善,统筹考虑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政策和转接办法的具体条件已经具备。

三、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具体措施

(一)个人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转接办法

参保人在参加国家开设的任一类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参保人的个人身份证信息为参保人建立个人基本社会保障号,个人身份证号码也是参保人唯一的社会保障号。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制度,统筹考虑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消除各地区、各行业之间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差异,允许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比例,鼓励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多标准、多层次和统一的补充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1.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何转接。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户籍迁移时,如保险关系转移发生在同一社保统筹区间属于本区转接的,可以到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后至新参保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参保人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不发生转移,保险资金不进行划转;如保险关系转移前后不在同一社保统筹区域跨区转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为参保人办理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外还要对参保人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保险资金依据规定进行跨区划转,对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可以不转出,对超出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可以划入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当参保人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时,企业养老保险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接办法可以待全国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作出具体规定,转接办法可以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方法制定,逐步打破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对年龄、身份、区域的限制规定,简化办理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接的手续。

2.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何转接。《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军人在服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和退役之后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的具体政策,对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的转移接续办法作出了调整和规范。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预算安排。对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范围作了划定,明确对转业到企业工作和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在军人退役时一次算清,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除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仍给予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对2012年7月1日前已退出现役的军人,其养老保险办法按原有“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执行。对军人退役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办法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办理。

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何转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可保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暂停缴费,直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可以暂时停止企保缴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保留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被政府征收土地时,应终止保险关系,退还参保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含财政补贴),纳入征(失)地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如企业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符合办理企业保险退休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财政补贴)可以全部转入企业保险,抵算应缴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累计合并计算参保年限,办理企业退休手续;参保人企业保险累计不足十五年,不符合办理企业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可以选择延长缴费至缴足十五年办理企业退休手续,也可以将企业保险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保险年限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缴费年限,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4.参加征(失)地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何转接。农村居民在被政府征收土地后,全部参加征(失)地养老保险,用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金设立征(失)地养老保障基金。对未超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的农村居民,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金按企业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和金额向前折算成企业保险参保年限,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折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年限累计不超过十五年,折算后征地补偿金有余额的可以一次性退还,也可以抵扣以后年度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对超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的农村居民,可以直接发放征(失)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标准可以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十五年的退休待遇执行;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农村居民可以给予一次性征地补偿金,不进入征(失)地养老保障体系。

(二)个人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保险关系的转接办法

退休保险关系的转接相对较简单,当退休人员户籍和居住地迁移时,退休人员只要至原发放退休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退休保险关系转接证明到迁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即可,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仍可以由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其他涉及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可委托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如退休人员待遇生存验证、退休人员的免费体检、文化娱乐工作等。退休保险关系转移最重要的是做好对退休人员保险关系转接后的服务,要逐步结束退休制度多头管理、碎片化现象严重的现状,对全国目前执行的多种保险退休制度进行并轨,建立“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合国情、顺民意”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老龄工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军队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和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管理、目标职能明确的养老保险退休管理机构,完善退休老年人员管理机制,分类指导开展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鼓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建立各类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N].人民日报,2012-10-13(01).

如何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范文6

根据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管理,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金在缴纳比例上,企业缴20%,职工缴8%。个人缴纳的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私户),企业缴纳的20%全部进入统筹账户(公户)。统筹账户中,除了全国人民缴纳的钱,还包含了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这钱是完全属于你的。

小王在北京工作,我们以他为例,他的养老金缴存了15年,每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每月养老金为5000×20%+5000x8%=1400元。15年下来,他的养老金将缴存25.2万元。

养老金转移能转多少

2009年,国务院对养老金的转移做了详细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单位缴费的12%。

也就是说,如果你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你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全部转走,单位为你缴纳的20%养老金里面,你可以转走12%。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则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养老金能提前支取吗

根据现有制度,养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提前支取个人部分:一是出国定居,二是死亡。退休时如未缴满15年,只能提取个人缴纳部分。所缴的社保进入统筹账产和个人账户这两个账户,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去世了,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如果是移民等特殊情况,你只可以把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一旦取出来,这份养老保险也就终止了,无法恢复。

领取养老金需要哪些条件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才能每月领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注意,两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另外,如果你累计缴费不满15年,那么在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部分的资金。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是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流动就业养老金从哪儿领

如果小王在北京工作了10年,然后又在长沙工作了5年,他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根据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待遇领取地。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退休时养老金在户籍地领取。如果不一致,按照参保缴费满1 O年的参保地来确定。如果参保人有多个参保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来确定待遇领取地。

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参保地缴费都不满10年,要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基金转回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可以现在办理转移手续,也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将养老保险直接转移到待遇领取地。

退休时,能领多少退休金

我们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金额决定领取养老金的多少。

每月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