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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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整改措施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1

【关键词】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问题

1一般资料

该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设23个病区,740张床位,临床医护及医技,后勤人员共有一千余人,设有医院感染三级管理网络,开设有规范的供应室,医疗垃圾回收站,洗衣房。

2该医院现存医院感染管理问题分析

2.1医护人员手卫生问题

2.1.1由于工作人员较病人数相对较少,工作量大,忽略了接触不同病人之后洗手或手消毒。

2.1.2病人求医心切,没有预约看病的习惯,造成门诊量大。

2.1.3工作人员手卫生意识淡薄。

2.2预防医院感染设备不达标

2.2.1由于医院领导重视不足,各科室经济核算,未使用规范锐器盒,造成锐器管理不当,存在发生职业暴露的安全隐患。

2.2.2洗手设备无感应及干手设施,造成手卫生环节污染。

2.3一次性耗材管理不当

2.3.1一次性耗材采购未与临床沟通,缺乏计划,有过期现象。

2.3.2过期后的贵重器材,无法退回,存在院内灭菌后从新使用现象。

2.4医疗垃圾回收人员无医学知识,未经过正规培训,缺乏预防医院感染意识,医疗垃圾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医疗垃圾丢失,造成环境污染。

3整改措施

3.1提高对医院感染重要性的认识医院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质量控制标准。院感管理部门根据标准要求经常深入科室抓落实,对未达标的个人及科室,要与奖金挂钩,并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3.2加强医院感染培训院感科要定期组织全院进行院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二次,不少于6学时,以国家相关医院感染法律法规为教材,结合全国其他医院因医院感染而引发的医疗事件案例为教训,组织系统学习并考核,还要对医疗垃圾管理人员、保洁员、进修实习生、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3强化标准预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医院制定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及防护措施,加强标准预防及七步洗手法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洗手的重要性。加大手卫生设施的投入。

3.4有计划的招收医务人员,做好人员梯队建设,增加诊室数量,配备快速皮肤消毒剂,做到接触病人前后消毒双手。

3.5医院应投入一定的经费,免费为临床科室提供特制的锐器盒,黄色垃圾袋。加强对医院感染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分类、用黄色塑料袋盛装,损伤性的医疗废物应使用特制的防渗透耐刺的容器盛装,如;用过的针头、刀片、缝合针等利器放入特制的利器盒内,整理至3/4满时采取有效封口方式,由专门的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回收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专人收集,封闭转运并进行登记,严格管理。

3.6医院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有计划的采购一次性耗材,后勤工作服务到位,临床科室做到少量分次领取,以防过期。

参考文献

[1]张惠珍,魏全珍,刘丽华,等.医院社康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8):1127.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2

讨论

目前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到处置中心(垃圾场)的一系列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交接手续,没有登记相应的数量、种类等信息,导致个体医疗废物的处理存在很大的隐患;对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相关管法规培训不到位,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不了解,不重视,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时必要防护措施不到位,职业暴露情况严重。对现有的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不严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宗旨是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1]。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步人法制化的轨道。但是,我国的医疗废物处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涉及到政府、医疗机构、环保护等多个部门,其相互间职责不清、界线不明、没有有效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缺乏必要的监管设施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从而直接造成现行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困难[2]。对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从目前来看,主管部门对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仍存在认识不足或重视不够,只是强调抓国家大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忽视个体医疗机医疗废物管理,而这些小单位因管理疏漏、环保意识差,其产生的废物危害性甚至大于大型医院。经实地调查,这些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几乎都是混于生活垃圾之中,而有些利益熏心的个体医疗机构甚至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卖给不法商贩,来牟取蝇头小利。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不清、处理不当长期以来无统一法规,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视不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空气的污染及社会危害[3]。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情况严重 在接受问卷调查过程中,个体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339人(医生53人,护理人员286人),仅在近1年内发生过职业暴露情况的护理人员有146人,占受访护理人员的51.1%,以整理用后器具或处理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发生的为主要原因,这与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实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应对措施

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建议政府设立个体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对个体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制订个体医疗机构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处置流程及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卫生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应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针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适度变换检查形式或奖惩机制,建立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档案;个体医疗机构对产生医疗废物要严格执行废物安全处置流程,严格分类收集包装、密闭清运、不得遗散、警示标志醒目,避免外流,做到有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进行登记,记录资料保存3年。健全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体制 健全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全过程监管体制,明确主管部门、协同部门、医疗废物产生者、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环保部门、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和药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部门间的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从产生、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到最终安全处置的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医疗废物知识培训和普及 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目前临时负责医疗废物运送等工作的环卫工人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危害和防护知识进行培训[5],还包括社区居民这一群体,针对不同的人群,培训的方式应相对灵活。建议向个体医疗机构派发相关医疗废物知识的制度汇编,定期组织以医疗废物为主题的培训会议;在对环卫工人的培训中强调医疗废物的危害、相关防护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职业暴露;建议小区居委会可以适当通过宣传栏、展板等常见形式,对医疗废物的常识加以普及。加强职业暴露防护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保证职业安全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应戴手套;立即处理使用过的针头避免针刺伤;回套时尽可能单手操作;静脉输液完毕拔针后,将头皮针立即放入锐器盒内;用过的针头不要折弯或折断,用过手术刀、剪时,不能裸手处理,用弯盘传递;选择正确掰安瓿的方法[6 ]。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3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4

完善监督机制,1物业监督管理坚持完善工作职责。代表甲方认真履行监督义务,严格按合同约定考核奖罚,实行日常检查区域设卫生监督员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每日深入病区巡查、记录与反馈,中旬班长带领检查,月末由科主任带领班组长、卫生监督员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共同深入病区现场检查考核,并与护理部、住院病人考核打分相结合的三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一线巡查及考核力度,随时监督检查,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有人查、有人管,有书面反馈,月末根据考核得分依据合同进行奖罚和付款,对乙方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整个医疗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合格,各种检查中受到好评,未给医院造成扣分,完成了医院交给的监督管理任务。

配合医院感染管理较重要的一环。科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中严格按医院及上级要求执行,2医疗垃圾管理医院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暂存地的管理也是科较重要的一项工作。配备专人管理,重新制定和完善了医疗垃圾暂存地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要求和物业公司员工严格按要求负责收集、打包、贴签、登记、转运,要求暂存地管理人员认真登记交运,及时对暂存地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本职工作。科对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抽查,力争在各级检查中在软件方面合格达标,不给医院造成扣分。由于我院医疗垃圾暂存地年久失修,设施破旧落后,历次检查中硬件不符合暂存要求,12月我科配合院基建科、感染管理科已完成对医疗垃圾暂存地进行新建工作的选址和计划上报等工作。

以及门诊楼、内科楼厕所设施陈旧落后、外科裙楼厕所无透气排风设施等问题,3完成厕所除味工程由于医院人员过多、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合的属性。厕所脏、异味重,一直是医院的老大难问题。今年五月,科经过考察了解一些宾馆、饭店卫生间的除味设施,医院及主管领导的支持下,对整个医疗区域的公共卫生间投入了少量资金,配装了电子除味剂盒,加之要求保洁员工勤冲洗、勤打扫,个别公厕配备专人专守管理,科勤检查,加强管理和监督,实施了以上措施后,公厕管理得到明显改观,异味得到较好地控制。

作为不可或缺的后勤保障,4完成突发、应急工作在今年五月玉树抗震救灾及八月舟曲抢险救灾特殊战斗中。科全体员工包括聘用员工及物业公司员工,积极配合医院行动,随叫随到积极准备电梯、搬运及保洁应急预案,医院及伤病员的需要就是指令,积极协调,克服各种困难保证完成了任务。合同工人及物业公司员工,不分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随时做好电梯拉运、伤病员搬运及病房的保洁消毒、垃圾运送及送氧气工作,很好地配合医院及临床完成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发放控烟宣传材料1万余份,5控烟工作认真完成院“控烟办”交给的控烟督导任务。完成督导控烟记录8本,填写表格80余份。上级文明办的无烟医院评比检查中受到表扬和好评。

6其它工作

1完成了新一年三个物业合同书的起草修定工作。原有基础上完善各种管理办法、考核办法、调查问卷及卫生管理标准等文件10余份。

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院容、院貌装饰、搭建、搬运等各项工作。2全科职工积极配合“五一’合唱节”国庆节”等大型活动。

3于4月、10月两次对内科楼、外科楼、营养楼进行全面统一灭蟑螂工作。

4认真完成了医院的绿化、养护工作及全院生活垃圾的转运工作。

2012年工作计划

1、物业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增加检查人力,切实为医院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指示和总理重要批示为指导,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制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抗击疫情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清扫保洁标准,消除死角死面

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标准,做好村屯、公路、河道、城镇、集贸市场、水源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夯实环卫保洁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措施,彻底清除垃圾杂物、残冰污雪,杜绝死角死面。

(二)全面清除生活垃圾,确保日产日清

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有序有力推进6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治理农户庭院脏乱差。着力解决好庭院私搭乱建问题,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搞好室内外卫生。

2.清理越冬垃圾。要组织乡村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垃圾污物清理出去,将随意丢弃的各种生产废弃物和积存的残冰残雪清理干净。

3.整治卫生死角。主要是整治好村头屯边、公铁路两侧、林带壕沟、建制镇、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不易发现的小堆垃圾和散落垃圾,推进农村整体清洁,全面清洁。

4.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要通过引导教育、强化监督等措施,规范和落实散养户清理畜禽粪污责任,做到随产随清、日产日清,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污染农村环境。

5.做好农村垃圾集中转运工作。要科学调度,统筹管理,及时组织农村垃圾集中转运工作,做到转运及时,不散落,不产生二次污染。

6.继续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保洁、道路保洁、村庄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管理、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确保治理效果。

(三)强化环卫设施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高标准做好公厕、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辆的消杀工作,确保各类环卫设施整洁、安全运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设备要坚持日常消杀灭菌,做到不消杀灭菌不使用,使用后必消杀灭菌。

(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做好相关防护。

重点做好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公厕及露天市场管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各类环卫作业人员正确掌握病毒防控知识,作业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护口罩,确保安全作业。确保露天市场消毒频次及消毒效果,杜绝现场宰杀及售卖活禽行为,市场业户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严禁进入市场经营。

(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抗击疫情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跟踪问效,并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行动结束后,通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自2020年1月31日开始,攻坚行动为期十天,此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垃圾分类、归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对垃圾存放点进行消毒处理。

(二)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抓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时协调,及时转运中转点垃圾;检查各行政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督促清运队伍及时清运各村垃圾;提出集中清运存量垃圾的建议。

(三)镇卫生院:负责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医疗垃圾的收集与处置,杜绝医疗垃圾随意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抗击疫情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抗击疫情攻坚行动领导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调度工作。各行政村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带头参与攻坚行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攻坚行动见实效。

(二)提升工作合力。各行政村、相关站办所要互相配合,合力推进,形成单位履责、全员尽责、纵向联动、横向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医疗垃圾整改措施范文6

一、环境污染源现状

1、生产性污染源现状。目前,我县共有排污企业家,其中重点排污企业家,分别是:钢铁有限公司、市钢铁有限公司、热电有限公司、程实业有限公司、永新纸业有限公司、冀腾纸业有限公司、水泥有限公司、县第二水泥厂、纸业有限公司、工贸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冀滦化肥厂。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为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万吨,氨氮排放量为.万吨,烟尘排放量为.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万吨,工业生产性粉尘排放量为.万吨,工业固废产生量为.万吨。

2、生活性污染源现状。我县生活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包括采暖燃煤和炊事燃煤排放的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我县县城共有人口.万人,其中%实行集中供热,%的炊事采用液化气,其余居民采暖和炊事以燃煤为主。年,共排放烟尘.吨、二氧化硫.吨,产生生活污水万吨,生活垃圾.万吨,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吨,总氮排放量为.吨,总磷排放量为.吨。

3、其它污染源现状。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废物、白色垃圾、汽车尾气、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等。我县共有医疗机构家,有病床张,年产医疗废物.吨,其中较大的医疗机构家,分别是县医院、中医院和京东医院;全县拥有耕地万亩,农业面源总磷排入水体量为.吨,总氮量排入水体量为.吨;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吨,总氮排放量为.吨,总磷排放量为.吨;农业产生废塑料薄膜等白色垃圾吨。

二、环境污染源治理情况

我们针对环境污染源的特点,从我县实际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不断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入开展创建“绿色企业”活动。紧紧围绕全县人民关注的钢铁、钢锹、水泥等重点污染企业,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治理。其中,钢铁有限公司、荣程钢铁有限公司、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投资万元、万元、万元,完成了高炉、转炉、烧结、氧气站等部位的除尘设施、污水治理和消声设施;河北永新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多万元,新上了造纸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河北冀腾纸业有限公司投资万元,落实了气浮加氧化塘的污水处理工程;水泥有限公司、县第二水泥厂分别投资万元、万元,完成了旋窑窑尾静电除尘、立窑、生料磨、包装机、熟料磨等部分的除尘设施。目前,上述企业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为加强区域污染治理,便于污染物集中治理,我们在统一规划建设宋道口镇祁庄子村工业园区建设基础上,投资多万元进行改燃试点,推广使用电、液化气及煤气等清洁能源,既确保了传统产业的稳固发展,又改善了该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年,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废气处理率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及处理率达%。在治理污染源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创建“绿色企业”活动,年,华瑞钢铁公司、荣程钢铁公司、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等家企业,投资多万元实施了企业绿化工程,种植各类树木.万株,植草坪.万平方米,厂区绿化率达到%以上,顺利通过市级环保绿色企业验收。

2、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强化县城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到年底,县城集中供热能力已达万平方米,以此为契机,取缔单位采暖锅炉多台套,取缔分散燃煤炉、土暖气个,年减少烟尘排放量.吨,二氧化硫.吨,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比年提高.个百分点。二是切实解决烟囱冒黑烟问题。投资万元,将台茶炉改用电热水器,个大灶全部改用液化汽灶,城市气化率达到%,比年提高个百分点,县城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比年提高.个百分点。三是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创建了和平、千禧、曙光三个环保绿色社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比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四是实施宁静、洁净工程。在县城主要街道实行了机动车辆禁鸣喇叭、部分车辆禁行和禁止高音喇叭叫卖等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限制作业时间,并实施全过程管理,督促企业实施围栏作业、材料运贮封闭化、路面及时硬化、及时洒水、抑制扬尘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噪声和二次扬尘污染,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比年提高.个百分点,垃圾处理率为%,比年提高.个百分点。

3、以文明生态镇村创建为契机,大力改善农村环境。为全面推进农村环保工作,我们把农村环境治理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累计投入.万元,完成植树.万株,栽花.万平方米,清运垃圾.万立方米,建设沼气池个,创建文明生态村个。姚王庄镇李营村将温室种植、沼气池建设和畜禽养殖结合起来,进行生态农业园区建设试点获得成功,实现了优质、低耗、生态的良性循环。针对我县畜牧业发展较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我们及时对全县的养殖小区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全县多家规模化养殖场全部搬迁至养殖小区,各养殖场全部对养殖废物采用沙土干化堆肥综合利用,有效降低了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

4、加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夏季秸秆禁烧及禁磷专项行动,有效杜绝了夏季秸杆露天焚烧和含磷洗涤剂在我县范围的销售、使用。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采取垃圾定点、定时收集,随时分选、集中焚烧制度,县医院、中医院、京东医院投资万元购置、安装并使用了医疗垃圾焚烧炉,全县医疗垃圾处理处置工作步入正轨。县医院、中医院投资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京东医院也将投入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预计9月初动工,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大县内主要河流水质监控力度,实施了中红普林食品有限公司等排污企业的污水改道、处理工程,有效地减少了污水排入量,北河、滦柏干渠等主要河流水质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县环境污染源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我县工业经济结构仍以重污染型工业为主,燃料结构仍以煤为主,加之城乡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污染治理欠帐较多,因此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水体环境污染较为严重,除北河、滦柏干渠水体水质达到V类水质外,其它河流不同程度受到了污染,给全县种养殖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二是虽然全年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天,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仍呈轻度污染;三是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简单堆存现象依然存在,对地下水及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四是近海水域环境质量逐年下降,海水自净能力降低,近海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沿海捕捞业和海水养殖业受到一定影响;五是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小城镇发展带来的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六是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农作物品质降低、土壤肥力下降及农作物自身残留,农药化肥流失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逐步显现等。

四、污染源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大型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任务还很艰巨。部分钢铁企业的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纸业公司、纸业公司的生产污水深化治理循环利用、顶峰热电公司的锅炉废气脱硫、县第二水泥厂煤磨除尘改造等项目还需进一步落实。有些企业治理设施虽已完成,但按环保要求,从治理效果上还未完全实现达标排放。

2、部分企业经营者环境意识较差。部分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治理,不重视治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或擅自停用治污设施现象,致使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3、县城污水、垃圾污染解决步伐仍需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尚在筹建之中,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县城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方式落后,垃圾填埋场无垃圾回收及防渗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填现象依然存在。

4、对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问题的治理力度仍需加大。

5、环保投入与环境治理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年,全县环保投入已占GDP的%,但污染源治理所需资金缺口仍然很大。

五、做好环境污染源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牢固树立和落实,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环保要求审批项目,对于能耗高、耗水量大、环境污染重的项目一律拒批。

2、加大污染企业治理力度,确保全面达标。对钢铁、水泥、造纸、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完善治理设施,同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连续运行。制定奖励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广成本低、效果好、运行稳定的治理设施。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步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抓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积极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坚决取缔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废物排放量的最小化或零排放,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污染。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控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染;改善能源结构,发展石油液化气、煤气及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环保能源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利用,不断提高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