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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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1

【关键词】固体废物污染;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吉林市环境保护负重前行困难期和大有作为关键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福祉。尽管“十二五”期间,吉林市固体废物环境质量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口增长的情况下仍维持在较好的水平。但目前吉林市固体废物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环保工作任务仍很繁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医疗废物还存在处理不规范的问题。2)新生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潜在的环境危害日趋严重。3)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方面亟待加强。4)农村生活污染(废水、粪便、垃圾)缺乏有效控制等问题。文中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吉林市“十三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提供借鉴。[1]

1 固体废物现状分析

2014年,吉林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30.84万t,其中一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06.7万t,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70.74万t,医疗废物产生量0.1万t,生活垃圾140.02万t,污水,污泥产生量13.28万t。与2010年相比,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减少248.6万t,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少2.23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减少0.05万t,但工业危险废物综合率下降28.44个百分点。详细见表1。

2 吉林市固体废物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2.1 医疗废物还存在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到2015年底,五个县市(永吉、蛟河、桦甸、舒兰、磐石)还只能自行处理医疗废物,没有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处置,一般由单位的锅炉焚烧,这种焚烧方式不符合焚烧医疗危险废物的条件,也不具备除二f英系统装置。

2.2 新生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潜在的环境危害日趋严重

新生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如报废汽车、废弃电器、废弃轮胎、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以及随着生活垃圾的日益增加,扩大无害化处置规模占用土地资源,威胁生态环境;潜在的环境危害如垃圾卫生填埋场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渗滤液和气体(甲烷)的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上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2.3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方面亟待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近年来的最低水平,仅为39.67%(见表1),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市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方面的亟待加强之处。

2.4 农村生活污染(废水、粪便、垃圾)缺乏有效控制

2014年吉林市农村人口220.2万人,排放废水2890万m3、粪便167万t、垃圾64.3万t,除粪便作为肥料还田外,多数废水直接泼洒在地表或自然排水沟中,乡镇垃圾比较分散不利于运输,普遍存在垃圾无组织丢弃河岸边、荒地中现象。

3 吉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3.1 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

3.1.1 加大对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3.1.2 发展循环经济,延长各工业园区产业链,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选择清洁原材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推行企业内部清洁生产审核,循环利用固体废物,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3.1.3 改变能源供应方式,工业企业尽可能选用清洁能源,减少灰渣量;采用城市集中供热,提高热能利用率,减少炉渣排放量;电厂由湿式除尘改为电除尘,提高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通过资源化途径,提高综合利用率,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3.1.4 加快实施吉林高新北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加大报废汽车、废钢铁铸造汽车零部件及废钢残次材、废弃电器电子、废橡胶、塑料、废纸等资源利用量,以节省原生矿产资源。通过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实现园区化管理,突出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发展,快速提升吉林再生资源产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3.2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废物回收、处置体系,推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3.2.1 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对现有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公布监测结果;促进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推进历史堆存和遗留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3.2.2 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体系。实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核制度,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管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2.3 建立区域性的危险废物网络信息平台,促进企业间危险废物信息的交流,加强企业间的共生关系,促进区域内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做到危险废物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3.3 开展县(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医疗废物应急体系

3.3.1 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投入运行后,市区及所辖市(县)产生的医疗废物将送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3.3.2 各医疗单位设置封闭式专用医疗垃圾箱。

3.3.3 实行医疗废物封闭式运输,配备有制冷功能的封闭箱式运输车,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单独冷冻保存运输。

3.4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及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建设

3.4.1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三类,实行分类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鼓励居民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在社区、街道以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等公共设施,便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和处置设施,用封闭式运输车运输生活垃圾,对有毒有害以及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定期收集,统一送至无害化处置中心和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置,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4.2 加强污水处理污泥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污水处理污泥特性,加强分类,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3.4.3 由各级政府负责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乡村生活垃圾采用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3.4.4 建设垃圾焚烧飞灰、厨余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3.5 建立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体系,提高电子废物回收处置能力

积极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回收处理网络。建设标准化居民固定或流动式废旧商品回收网点,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与拆解处理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支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预约回收和交易,鼓励尝试押金回收、以旧换新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正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分拣、拆解、高值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推动整机拆解和电路板资源化技术的产业化。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2

关键词:污染物; 减排; 成效分析;安阳市

中图分类: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54-03

1 引言

2015年,安阳辖区1市、3县、6区(林州市、汤阴县、内黄县、安阳县、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染源调查对象分别为:工业源491家,农业源559家,集中式17家;除农业源没有变化外,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较2014年均有所增加。 “十二五”期间各类污染源调查对象逐渐增多,2015年与“十一五”末相比,工业源增加67家,农业源增加118家,集中式增加6家。

2 废水

2.1 废水排放情况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6049.84万t,较2014年减少1178.8万t。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量为13021.26万t,所占比例为81.13%,较2014年增加7.85%;工业源排放量为3021.93万t,所占比例为18.83%,较2014年减少7.8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为6.65万t,所占比例为0.04%,与上年持平。

2.2 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4705.21t,较上年减少2308.07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505.33t,所占比例为10.05%,较上年减少2.41%;农业源排放量为38946.84t,所占比例为60.19%,较2014年增加1.4%;生活源排放量为19245.3t,所占比例为29.74%,较2014年增加1.0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为7.75 t,所占比例为0.01%,与2014年持平。

2.3 氨氮排放情况

2015年,氨氮排放总量为7471.73 t,较2014年增加26.22 t。其中工业源排放量为369.26 t,所占比例为4.94%,较上年减少0.77%;农业源排放量为3397.09 t,所占比例为45.47%,较2014年减少0.66%;生活源排放量为3704.49 t,所占比例为49.58%,较上年增加1.4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为0.89 t,所占比例为0.01%,与2014年持平。

2.4 “十二五”期间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均呈下降趋势;城镇生活源废水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却未呈明显上升或下降的趋势;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除2011年与2012年变化较大外,其它几年保持稳定。整体来看,安阳市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

2.5 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变化原因分析

安阳市废水主要以生活废水为主,所以消减废水排放量,首先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

2.5.1 不断加大投资新建污水处理厂提高全市污水处理率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投运了水冶首创污水厂、泰元水务公司、安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汤阴东方环宇、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等5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了林州污水处理厂二期、汤阴污水处理厂二期、洹北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湿地工程等4个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使我市的污水处理能力从“十一五”的28.7万t/d,达到了“十二五”的50.5万t/d,增加了80%。

2.5.2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完成了首创水务公司、内黄污水处理厂、林州污水处理厂、汤阴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安阳市污水治理水平和质量。

2.5.3 推进中水回用综合利用工程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完成了首创水务、明波水务、林州市污水处理厂、汤阴县豫源清污水处理厂及水冶首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处理能力达到18.5万t/d,到“十二五”末全市中水回用率已达到36.6%,大大减少了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

3 废气

3.1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02376.03 t,较2014年减少33934.33 t。其中工业源排放量为92270.62 t,所占比例为90.13%,较上年减少4.12%;生活源排放量为10105 t,所占比例为9.87%,较上年增加4.12%。

3.2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94508.92 t,较2014年增加12036.51 t。其中工业源排放量为61170.18 t,所占比例为64.72%,较上年增加6.20%;机动车排放量为32074.30 t,所占比例为33.94%,较2014年减少6.35%;生活源排放量为1263 t,所占比例为1.34%,较2014年增加0.15%。

3.3 烟(粉)尘排放情况

2015年,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45707.13 t,较2014年减少5311.65 t。工业源排放量为135184.45 t,所占比例为92.78%,较2014年减少1.34%;机动车排放量为3113.26 t,所占比例为2.14%,较2014年增加0.07%;生活源排放量为7402.30 t,所占比例为5.08%,较2014年增加1.28%。

3.4 “十二五”期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略有下降趋势,但烟(粉)尘的排放量却呈现轻微上升的趋势;城镇生活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的排放量近五年来均呈上升趋势;机动车保有量近几年呈较快增长趋势,以至于机动车尾气排放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烟尘均呈上升趋势。整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市废气污染物排放中,二氧化硫排放呈现下降趋势,烟(粉)尘排放量有上升趋势,氮氧化物基本持平。

3.5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变化原因分析

由近几年来的数据显示,安阳市工业废气的排放量占很大比重,所以消减废气排放量,首先要从工业废气着手;其次是机动车尾气排放。

3.5.1 淘汰落后a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积极争取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制定限制落后产能企业生产、退出和改造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淘汰43个高耗能、高污染企业。2013年林州市全面开展对铸造冲天炉的整治,共淘汰230台冲天炉。2014年全市开展印染行业产能核查工作,制定了《安阳市印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全面促进染整行业转型升级。2014年底安阳市以环保部督查为契机关停取缔石料、石灰和“土小”企业115家。“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拆除10 t/h及以下燃煤锅炉483台。

3.5.2 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完成了2家电力企业6台30万kW机组的脱硫、脱硝建设和除尘设施的提标改造,以及一台30万kW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了11家钢铁企业18条烧结机生产线的脱硫设施建设,完成了9台球团竖炉的脱硫设施建设;全部完成了4000 t以上水泥干法旋窑企业的脱硝工程治理;完成了5家焦化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完成了2家铅冶炼企业的落后产能的更新换代,大幅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3.5.3 机动车污染减排

自2012年起安阳市开展了限制外地车辆转入、机动车贴标、机动车在线监测、机动车限行、黄标车淘汰和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对53万辆机动车监测并发放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淘汰黄标车31291辆,其中淘汰营运黄标车4493辆。全市共对6座油库、244家加油站和29辆油罐车进行了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经国家核定,安阳市2015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贴标率为70%。

李世华,等:安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减排成效分析

环境与安全

4 固体废物

2015年,安阳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49.45万t,较2014年(1091.86万t)增加157.59万t。其中生活垃圾67.246万t,较2014年增加18.574万t,处理方式为填埋,处理率为100%;工业固体废弃物1182.051万t,较2014年增加139.04万t,综合利用量993.422万t,综合利用率为84.04%,处置量为188.79万t,处置率15.96%;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533.7 t,焚烧处置量1533.7 t,处置率为100%。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以冶炼废渣、尾矿、粉煤灰、炉渣、煤矸石为主,其中以冶炼废渣产生量为最多,其他依次为尾矿、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等。

2015年,市区59家医疗机构与医废处置场全部签署合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安阳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冶炼废渣产生量为最多,其它依次为尾矿、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弃物每年的产生量波动不大,没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趋势,见表1。

5 “十二五”减排工作成效分析

5.1 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省政府下达安阳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

排目标任务是: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5.27万t、0.583万t以内,比2010年的5.77万t、0.67万t分别减少8.66%、13.4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36万t、8.46万t以内,比2010年的13.88万t、9.798万t分别减少10.90%、13.7%。

2014年底,安阳市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344万t、0.6008万t、12.555万t、8.828万t,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7.42%、10.81%、9.57%、9.89%,完成了“十二五”任务的85.7%、80.5%、87.8%、72.2%,基本实现了任务与时间同步。

5.2 政府目标责任书减排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十二五”安阳市共承担各项目标责任书项目30个,其中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21个,省政府目标责任书项目9个。截至2014年底,全部完成建设运行任务。其中建成投运项目28个,因拆除设备不再实施项目2个(安钢两台105烧结机脱硫项目)。安阳市已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目标责任书项目的建设和运行。

参考文献:

[1]程 欢,彭晓春,钟 义,等.我国环境统计与总量控制概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2(12).

[2]郝 昊.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境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J].才智,2010(16).

[3]海热提,武 晔.排放总量控制的相关研究[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三卷).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9.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海豚湾美甲”为你整理了这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9月14日22时01分,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以下简称盐池工业园)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较大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9月15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成广平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和高台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聘请省内化工等方面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企业违法组织试生产,在废水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引起有毒气体溢出富集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耀邦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企业,地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罗城镇盐池村境内,座落于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该企业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MA74JOLN99,经营范围为:1000吨3-氯丙酰氯、1500吨丙酸酐、1000吨丙酰氯、1000吨2-甲基-5-丙酰基呋喃、3000吨苯甲酸甲酯、3000吨三苯基氯甲烷、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的生产与销售。现有员工72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电维修部、采购部、污水处理厂等7个部门。有主生产车间3个,分别为呋喃车间、三苯基氯甲烷车间和苯甲酸甲酯车间(发生事故的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线布置在苯甲酸甲酯车间内)。

1.原设计项目建设情况

2018年2月2日,该企业新建年产1000吨3-氯丙酰氯、1500吨丙酸酐等产品项目经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2018年8月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8年11月9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19年3月企业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8月9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18年8月企业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28日出具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1月中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1月23日,企业邀请专家组对项目《试生产方案》进行了审查,后因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停止试生产。

2.改建项目建设情况

2020年4月该企业计划在原厂区建设年产2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4月22日经高台县发展改革局登记备案。后由于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将2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变更为1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2020年6月17日,高台县发展改革局重新对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其间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20年8月企业委托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2020年8月企业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26日邀请专家进行了评审,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尚未下发批复。

2020年5月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8月经高台县卫生健康局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尚未结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尚未开始。

3.事故地点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11月建成,污水处理厂主要有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三效蒸发车间及相应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完全利用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此次事故发生在企业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建成后利用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中和+负压蒸馏+三效蒸发后将尾气引至1号车间(三苯基氯甲烷装置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根据现场勘查,三苯基氯甲烷装置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未投入使用,企业在原有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内新增引风机一台,对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中和釜、三效蒸发车间尾气吸收管线进行了改造,在中和车间东侧新增碱洗塔一座,尾气引至碱洗塔进行处理。采用中和+负压蒸馏+三效蒸发后将尾气引至中和车间东侧碱洗塔进行处理。

??? 4.工作时间及人员配置?

??? 中和车间为两班制24小时连续作业,白班工作时间为7时至19时;夜班工作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截止2020年9月14日,车间在册员工7人,其中:负责人1名,工人6名。

??? 5.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情况

事故发生时现场共有员工3人,其中:带班班长1人、跟班学习操作人员2人。

??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9月14日22时01分 。

?? (二)事故地点: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

(三)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

?? 三、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9月14日13时,污水处理厂厂长孙波安排吴升辉、刘文斌、万积龙、安学军4人检修三效蒸发车间三楼蒸发器和楼顶风机管道、阀门,14时30分三效蒸发车间开机运行。14时10分叉车司机孙学廷用叉车将2方桶(每桶250kg)盐酸运至中和车间北侧盐酸泵旁。15时左右孙波使用橡胶管将中和车间原蒸镏釜部分盐酸引入6号废水收集池。

19时18分,夜班工人万玉莲、苏瑜、刘文斌接班;19时39分,万玉莲、苏瑜、刘文斌对6号废水池进行液位检测和PH值测定,并对放酸管进行检查,打开放酸阀后返回三效蒸发车间。

21时57分监控录像显示,6号废水池有白色雾状气体溢出向并西北方向扩散,21时58分散去。

22时01分,刘文斌、万玉莲、苏瑜从三效蒸发车间依次进入中和车间后,万玉莲先晕倒,刘文斌快速从中和车间北门跑出后晕倒在中和车间与三效蒸发车间之间的过道处,苏瑜从中和车间南门跑出后二次进入车间试图对万玉莲施救,随即倒在车间内南门右侧。

22时46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员工金东京巡检时发现晕倒的刘文斌,立即打电话叫人救援,随即将刘文斌运至中和车间北侧路边进行施救。

23时50分,企业组织人员将万玉莲、苏瑜、刘文斌送至高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二)事故报告情况

14日22时46分,企业当班安全员金东京在巡查时,发现晕倒在车间外的刘文斌,立即打电话叫人救援,随即将伤员拉至车间北侧路边进行施救。

23时50分,企业组织人员将3人送至高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3人于2020年9月15日凌晨1时35分抢救无效死亡。

23时35分,耀邦公司王宝军拨打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15日1时18分,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15日2时42分,市应急管理局将事故情况分别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张掖市委、市政府。

(三)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高台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县委书记刘伟红、县长张龙、常务副县长向钧、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龙等领导迅速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张掖市矿山救护大队危化品中队出动16人、装备器材20台(套)投入事故救援工作。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应急处置得当,救援及时有力,未造成事故扩大,有效控制了事故发展态势。?

(四)善后处理情况

??? 高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善后安抚“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安抚,全力开展善后工作。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企业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盐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6号废水池内进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快速溢出,且当班人员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造成3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层面(耀邦公司)

(1)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试车。

(2)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和方式。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负责人刘英、崔丽春及技术负责人周明华擅自决定变更废水处理工艺,将尾气处理工艺由利用1号车间尾气处理系统处理改变为将尾气引至中和车间东侧碱洗塔进行处理;项目设计生产废水处理方式为污水处理中和车间中和釜反应处理,但企业于2020年9月11日擅自将污水处理方式变更为废水池中和处理。

? (3)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内未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排风机等安全设施,且车间外部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损坏。尾气管道上未装设防止烟气逆流的安全设施,致使硫化氢气体经尾气管道倒灌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造成人员中毒。

? (4)违法组织试生产。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三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擅自于2020年8月中旬投料组织试生产;企业未对2020年9月13日专家提出的“SIS系统设施未安装、消防控制系统未安装、流量计未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足”等15条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即违法组织试生产。

?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生产操作技能培训;公司采购部主任林雪峰在新员工招录过程中未严格审核招录人员学历水平等资格,且录用后未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培训建议;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金奎宗明知新入职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擅自安排新入职员工上岗作业;污水处理厂岗位操作工对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不掌握、不熟悉,操作工处理异常情况能力差,未佩戴防毒面具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 (6)安全风险辨识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企业对污水处理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工均对硫化氢气体泄漏等危害及应急处置方案了解不全面;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在发现污水处理池多次出现白色雾状气体异常溢出现象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置,未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整改;岗位操作工在便携式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持续报警的情况下依然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隐患排查不彻底,未把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建设、生产过程中,致使隐患和问题长期存在,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 ?(8)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职责不清;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招录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设备、工艺、安全管理差,操作规程内容简单,操作性差,没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和调控要求;操作记录流于形式,装置参数记录简单;中控室经常人为关闭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对各项报警习以为常,监控摄像头不能对生产装置实施有效监控。

??? (9)应急处置不到位。中控室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及时发现6号废水池有大量白色雾状气体溢出的异常现象,致使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未及时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行动迟缓,处置不科学、救援不及时。

2.部门层面

高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 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耀邦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失察;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人员不足、执法不落实等问题未予以重视和解决;未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未认真吸取辖区内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教训,未能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未对盐池工业园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对试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危害的防范意识不强,未及时发现企业违规试生产、违规处理废水的问题,未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负责全县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但未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未发现和纠正耀邦公司污水处理系统不按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即开工建设、未按规定履行环保竣工验收程序即投入运行等问题;未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职责,对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情况失察,未按要求对耀邦公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及达标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测,2019年12月31日,对耀邦公司“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效果较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存放于收集池内有气味散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查封决定(张环高查字〔2019〕8号),但未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在明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制止并纠正该违法行为,直至事故发生;未严格开展对耀邦公司的环保设施检查,企业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系在原项目已建成的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内新增引风机一台,中和车间东侧新增碱洗塔一座,对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中和釜、三效蒸发车间尾气吸收管线进行了改造,虽然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但均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企业擅自改变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对项目建设严重失管失察。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但未深刻吸取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4.29”事故教训,未指导监督耀邦公司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高台工业园区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力。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但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虽然督促企业编制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但后续没有持续跟进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工作;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直至项目建成仍未督促企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对企业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罗城镇政府: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对盐池工业园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未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3.党委、政府层面

高台县委、县政府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工业园区组织机构设置不完整,人员配备不足,日常监管缺失;对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不足、力量薄弱,专业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不重视;对工业园区安全、环保等监管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设施不完备、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对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方、同类企业、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在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上存在不足;对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罗城镇政府等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失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企业有关负责人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经设计、评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废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废水池大量有毒气体溢出富集,且当班工人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 对27名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1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给予行政处罚2人,责令事故企业作出开除处理3人;给予政务记大过2人,政务记过5人,政务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建议

1.耀邦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安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方式,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严格组织安全风险辨识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流于形式,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建议由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99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将该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建议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台县卫生健康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3.责成高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台县应急管理局、高台县卫生健康局、罗城镇政府向高台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责成高台县委、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意见

(一)责令耀邦公司立即停止一切建设、试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组织对所有岗位安全风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估,并对现行污水处理工艺组织分析、论证,同时邀请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确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报高台县政府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 ?(二)高台工业园区要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严重而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三)全市化工园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高台工业园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切实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要针对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和本起事故反映出企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精细化工岗位要求的问题,责成辖区企业立即清退高中文化程度以下的一线工作人员,坚决把从业人员学历要求作为企业开工生产的刚性标准。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4

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主要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其无害化消纳处理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面临的紧迫问题,垃圾围城、二次污染、处理能力不足、技术落后、规划选址难等问题亟待解决。

近年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成集节地、节能、环保、循环等先进工艺技术的综合平台,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对上述问题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在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园区内集中处理,同时做好园区排放达到环保要求。这便于形成规模效应,集中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土地资源和提高能源利用率,有利于资金、技术、项目的整合联动,形成产业链条发展格局,有利于实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间能流与物流的合理调配,形成循环利用机制[1]。但如何在园区内充分做好污染控制、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2008年以来,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资源循环利用、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讨,从而总结出一套利用循环经济思想建设管理城市大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园区的理论体系,对其他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一、固体废弃物处理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大型固体废弃物处理园区建设以各种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为主要内容,各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要的水、电、气、热无疑是园区内最大的能源消耗,是园区管理成本的最大支出。因此,以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以节能环保、降低消耗为目标,通过对各项目之间水、电、气、热等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实现各项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成为大型固体废弃物处理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2]。

(一)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原则

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避免。城市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的处理也应该遵循此原则,因此在园区规划建设上要考虑垃圾的前端减量,通过机械分选再次对垃圾进行分类,从而达到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目的。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节能及有效性,避免过度分选,造成其他能源的浪费。

(二)以废弃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再循环原则

针对垃圾处理链条中各个环节,在通过物质能量换算后,对分选出的物质及处理过程中的产物进行最大化的再利用,应采取设施间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协作,加大废弃物的转化效率,实现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注重成本,关注经济效益。

(三)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资源化原则

通过对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的多次回收利用和资源闭合式良性循环,实现废弃物的最小排放。资源化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能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回收和综合利用。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应增强再生物的再利用意识,促进整个循环经济的实现。

二、规划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园区

(一)利用经济学区域发展与区域协调理论制定园区发展规划

首先,要明确园区的基本定位、基本功能和职责,因为固体废弃物的范围很广,园区不可能全部接纳处理,而且环卫行业的固废处理园区不同于工业园,主要是以处理消纳城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园区的规划应该围绕以建设处理这些垃圾的设施及避免二次污染的环保设施为主,同时充分考虑设施间物质、能量的相互利用,综合处理减少排放,建设好公共基础设施。所以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实施方案应当优先符合“循环经济”的项目建设;考虑区域环境容量,优先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建设;坚持“整体优先”原则,分析园区内部物质流、能流平衡;坚持“生态优先”原则,设置园区缓冲带。

根据经济学区域发展与区域协调理论,制定了北京市高安屯循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图1为发展规划中园区核心规划图。制定发展规划前,首先明确该园区的功能定位。作为市政部门归口的园区,其定位是:以处理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为主的综合资源化处理园区。

规划分核心区(图1)和周边地区规划(图2),核心区主要以城市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为主,周边地区规划在核心区周围,分别规划能源产业区、绿色产业区、环保产业区、科教产业区,按照“分区布局、一区一业”的总体思路,构建“四区四业”产业体系。园区的发展规划项目设施注重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及社会经济效益,明确“固体废弃物综合资源化处理中心”为园区发展主体和功能定位,为此,要着重建设发展核心区,核心区内规划了19个建设项目,其中8项为基础设施类,主要为: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物资回收中心、建筑垃圾处理厂、 园林垃圾处理厂、 东北热电厂。这8项设施发挥着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的主要功能,是园区的核心设施,是产业链的节点和主线,应优先安排进行建设。

(二)利用经济学供需平衡的原理规划园区内的处理设施能力

园区将机械分选、卫生填埋、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综合利用等集中优化设计,形成完整封闭的循环处置链,这就要根据区域内接收的垃圾量,结合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设各种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要结合经济学供需平衡原理,做到区域内物质总量平衡。避免造成个别设施处理能力不足或过剩。因此,园区要根据处理的流程,规划设计总体物流供需流程图,保证供需平衡。可根据进入园区的原生垃圾、餐厨垃圾、绿色垃圾、医疗垃圾的数量,分别计算出分选中心、物资回收中心、焚烧厂、填埋场、餐厨处理厂、有机垃圾处理厂、医疗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车间等处理设施的日处理量,以及每日产生水、电、沼气、肥料的数量。从而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利用提供基础数据,避免以前传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单一、能力不足或过剩闲置,缺少相互协作,占地面积大,环保设施重复建设,污染控制分散,居民反对强烈的不利因素。

(三)根据循环经济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建设园区内循环利用基础设施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该种说法虽然还有所争议,但也说明垃圾经过分选和有效处理是可以变为资源的,垃圾通过分选可以得到金属、塑料、橡胶、木材等物质,属于可以再利用的资源,所以园区内的各处理设施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资源的二次利用,甚至三次利用。按照循环经济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在建设好核心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基本设施同时,要重点建设开发循环利用类设施。这样才能将基本设施的各个节点和环节串联起来,使之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余热及处理的后产品,作为下一个环节的原料和能源加以利用,真正做到园区内的物质、能量的综合循环利用。

为此,高安屯循环产业园区规划设计了循环利用类项目7项:填埋气发电并网、填埋气循环利用、雨水利用、电力综合利用、餐厨垃圾菌剂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综合利用、余热利用。这些项目主要是利用垃圾填埋的有机物产生的沼气发电;垃圾焚烧产生电能及热能加以利用,电能主要是输入电网和生产生活自用,热能用于园区供暖、生物菌剂的生产及垃圾的脱水处理等;污水经过处理与收集的雨水一同用于洗车、降尘、绿化;对于餐厨垃圾、绿色垃圾,根据其有机质含量高的特殊情况,通过高温耗氧及厌氧发酵使其产生沼气和肥料加以利用;焚烧产生的废渣用于制砖和修路等等。通过项目的整合、技术运用,使资源在园区内实现高效利用。

综合处理园区的建设避免了传统垃圾处理仅仅以处理掉垃圾为目的,忽略资源的再利用、工艺再开发及环境的综合保护,为设备研发、技术引进、资金投入、管理创新创造了新的环境和平台。

(四)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

通过园区整体规划和加强循环经济类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园区经济性,2012年高安屯循环产业园区经济效益为27790.66万元,在没有完全形成综合处理园区时的2009年经济效益为-136.09万元。其中,填埋气及垃圾焚烧发电上网出售、菌剂、物资回收等项目的经济效益对扭转经济效率起了关键作用。

2. 环境效益

通过园区科学的规划,建设综合处理厂、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可明显减少填埋中有机物含量,减轻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预处理可明显减少单位热能转换所释放的污染物,根本解决原生生活垃圾直接入炉燃烧,因热值不稳定造成的燃烧工况不稳定的状态,从而减轻焚烧污染物的产生与释放,降低烟气控制的难度。预处理阶段垃圾物料减量,使处理单位原生垃圾产生的飞灰量明显减少,减轻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3. 社会效益

循环经济园建设集成了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灰渣再利用系统等,使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总体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为彻底解决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提供了切实可行、快速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

总而言之,循环经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和环保问题,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循环经济不仅要注意成本、资金要素,而且还必须注意连接物质、能量循环利用在时间——空间配置上的可能性和合理性[3]。因此,在一定区域内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形成循环经济,必须综合考虑和缜密策划,从而实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间能流与物流的合理调配,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在产业园区的应用与实践。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5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现状分析;发展情况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标识码: A

一、生活垃圾的特点

1.1 垃圾产量

我国人口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大。现在,我国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是非常巨大的,这样就导致很多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陷入了垃圾包围之中,垃圾的过多出现导致城市土地面积也在不断减少,因此,垃圾处理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城市生活质量影响最大的因素之一。

1.2 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

生活垃圾在成分上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含有很多的有机物,在长期存放过程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细菌,在有机酸溶解金属的情况下会产生重金属污染物。通常生活垃圾是可以分为可降解的有机物,例如蔬菜、纸张、木制品;固体永久性废弃物,例如砖瓦;工业产品废弃物,例如塑料和橡胶等。

1.3 影响垃圾产生量的主要因素

垃圾产量的不断增多,会导致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以及消费水平和城市市政管理水平出现很大的变化,现在,人们在环保意识方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对垃圾进行处理的时候对垃圾回收率以及垃圾产生量进行控制。现在,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化速度在不断增快,因此,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垃圾产量也在不断增多,对城市用电也有很大影响。

二、焚烧处理技术的现状分析

焚烧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指一定量的过剩空气与固体废弃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反应。将垃圾用焚烧法处理后,剩余残渣量只有原垃圾量的5%~20%,在此过程中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比较适合于可燃物含量较高的生活垃圾。由于焚烧并不是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因此只有对于那些没有回收利用价值、可以回收热能的废物进行焚烧才科学合理。

固体永久性废物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不仅仅能够利用填埋法进行处理,同时也能使用焚烧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焚烧处理过程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分别是干燥、燃烧和烧透。在进行焚烧处理的时候,要保证温度不会低于 1100度,在温度低于这个温度的情况下会产生对环境有害的气体,因此,在进行焚烧的过程中要对温度进行很好的控制。在焚烧方式上也要进行必要的研究。因此,在进行垃圾焚烧的时候,要对焚烧的方式进行控制。

我国垃圾焚烧技术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深圳市于1985年从日本引进2台日处理能力为150t的垃圾焚烧炉,成为我国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据建设部资料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厂69个,处理能力1138万t。焚烧处理量占垃圾处理总量的比例约为13%,与2005年相比,上升了3%。

随着焚烧市场的扩大化,国产焚烧炉应运而生,一些国产焚烧炉厂家相继诞生,并建设了一些中小规模的垃圾焚烧设施。我国国产焚烧炉的建设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情况下焚烧1t城市固体废弃物可以产生约400~700kW・h的电力。从烟气中回收热量用于蒸汽发电或者供热。既达到了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又实现了资源再利用。20世纪50年代,德国和法国率先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应用实际,而我国首次引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也是深圳市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由于其投资和运营成本高,而且焚烧过程的气体(如二恶英)和灰烬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近年来,垃圾焚烧法在国内外已开始进入萎缩期。焚烧排放的烟气成分如表2所示。

表2

由表5可以看出,在焚烧中二恶英及呋喃类物质严重超标,垃圾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占二恶英产生总量的95%以上,对于二恶英的控制尤为重要。焚烧前要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将含氯物质分拣出来,减少氯源及金属催化剂进入焚烧炉;在焚烧过程中添加含硫、氮物质抑制二恶英的生成;对于已经生成的,通过添加活性炭或者SCR系统将二恶英消耗掉或者尾气除尘处理。现代的垃圾焚烧炉都配有良好的烟尘净化装置,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尽管如此,目前仍有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对垃圾焚烧实施了部分禁令。我国垃圾焚烧技术比较落后,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①各地垃圾成分复杂,由于厨余垃圾的大量混入导致垃圾热值降低,在燃烧过程中出现燃烧不充分的问题;②由于燃料中含有大量的硫、氟、氯等,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硫酸、氟化氢、氯化氢等酸性气体,腐蚀焚烧炉。

三、垃圾焚烧处理的优势

3.1占地面积小、生命周期长

填埋和堆肥场地一般需要十几hm2以上,大型的需要几十hm2,占地面积非常大,特别对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更不适合。另外填埋场地生命周期一般在10-12年之间,周期较短结束后需要重新找地新建。而焚烧场地按处理量同等情况下约为填埋和堆肥场地的2/5,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就是说建一填埋场的面积至少可以建两个以上的垃圾焚烧厂。同时垃圾焚烧厂设计使用寿命一般在30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0年可以在几十年的期间内处理周边生活垃圾,对城市发展及规划起到很大作用,很灵活。

3.2运行成本低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运行成本估算如表3所示

表3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运行成本估算如表4所示

表4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行成本估算如表5所示。

表5

从以上表格数据对比中不难看出垃圾焚烧处理运行费用比填埋及堆肥费用要低得多。

3.3环境效益分析

我国目前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做常用的为卫生填埋和堆肥,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只占2%,而采用焚烧工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可以从垃圾中回收大量的金属和热能,不仅避免了因垃圾长期堆放而产生臭水臭气的问题,同时通过对焚烧烟气的技术处理能是烟气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到大气中后不会对大气产生进一步的危害,是城市生活垃圾的较为理想的处理方式。

3.4经济效益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由于其具有诸多优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 ①无害化程度高,通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能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空气环境,对人体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帮助。②资源化效果好,生活垃圾经过焚烧过程获得以高温烟气形式的热能,通过余热锅炉将能量传递给水,使水转变为蒸汽,可用来进行余热发电、供热和电热联产。③适应能力强,焚烧过程对生活垃圾要求低。④减容减量效益明显。

四、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发展、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我国先后建设了50多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所占比例从2%增加到13%。焚烧发电技术逐渐成为主要的垃圾处理手段。焚烧发电BOT模式(建造-运营-移交)从性质上分析,介于公有公营与私有私营模式之间,通常由政府部门把特许权授予某一法人(国内、国外、合资的企业/公司,企业/公司的性质或国有或私有)从事基础设施或系统的融资和建设,并赋予该法人在一定期限内(如10~30a)以商业化方式经营该设施的权利,期满后把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BOT的特点是:投资法人需要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回收投资,还本利息,并取得期望的商业利润;政府需支付一定的垃圾处理补贴费。从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运营经验来看,政府加强对BOT项目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应明确焚烧飞灰、渗沥液处理等项目边界条件,以规避政府政治的社会风险。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建设的基本范围一般是在项目用地的红线范围内,跨越红线的设施一般包括输变电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炉渣处理设施、飞灰处理设施等。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高速发展,垃圾堆积量也在急剧增长,现已高达60亿吨,已占用可耕地面积高达5亿平方米,仅此一项,直接经济损失就达80亿元人民币。据统计,目前我国大中小城市日产垃圾近1吨,而且,每年还在以2%~5%的速度增长。数量巨大的人口消费和日益扩展的城市规模,已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之一,各种难以及时处理的工业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已对人们的生存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勿用置疑,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会带来具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医疗废水的处理方式范文6

一、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二)建立市、各县(市、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详见附件)。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

2一般污染源

一般工业污染源范围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农业源普查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与养殖户。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农机、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区(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放去向等。

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包括监测项目、浓度,在线监测安装位置及套数,在线监测运行情况等。

(二)农业源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2)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主要调查: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3)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4)秸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烧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份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三)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以城市市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县(市)、贾汪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

4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运行情况、污染物的处理量等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泥的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等。

2垃圾处理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基本情况,包括处理处置工艺、运行情况、处理量等,以及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渗滤液、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脱硫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3-*3)

(1)成立机构(*5-*8)

市、各县(市、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5-*3)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各级财政部门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3)技术准备(*6-*3)

*年11月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制定各类普查对象的普查实施细则。

*年3月-*年3月按照国家、省普查机构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4)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1-*3)

各级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环保协管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5)培训及考察(*9-*3)市、各县(市、区)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组织普查骨干考察国家普查试点单位,掌握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和难点。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8-*3)

各县(市)、区、各普查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9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7)宣传动员(*6-*3)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2-*12)

(1)填报阶段(*2-*5)

*年2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完成入户调查。

*年2月至5月,县(市)、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上旬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普查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市普查机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普查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报送市普查工作办公室,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2)汇总阶段(*5-*6)

*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报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合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基本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

(3)报告编制阶段(*7-*12)

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最终由市普查办公室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1)市、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对污染源数据进一步校核、汇总,建立和完善市、各县(市、区)污染源数据库,建成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普查结果,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2)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召开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计局、农业局、农业机械局、林牧渔业局、*局、工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后勤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实施、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行政法规,根据国家、省的总体方案,组织制定全市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实施细则及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负责污染源普查经费的落实、使用以及普查后勤保障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

5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相关软件的运用和数据库的建设,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污染源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地方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市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筹办新闻会,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市发展改革、经贸、商贸等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市市政、城管等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市农业、林牧渔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普查。市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农机部门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监测及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方面的研究及验证,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医院污染物的普查。*军分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在徐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牵头会同县(市)、区有关部门开展本地区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动员,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开展本区范围内的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的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和校核。

(四)培训

市级负责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市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六)宣传动员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载体,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八、普查经费

全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市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市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订总体方案、编制各项普查及实施方案;培训县(市)、区普查骨干、数据录入人员;开展宣传;全市重点污染源普查;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监测;普查检查验收、考核、总结、表彰;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成果的开发应用。

县(市)、区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员的培训;普查组织动员和宣传;入户调查及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检查验收、总结;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

市、县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