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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1
申报材料:
1、当地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书;
2、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企业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
4、办公和车站场地使用证明;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出据的“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企业(公司)章程;
6、企业名称核准文件;
7、站务管理及组织方案;
8、申请货运交易市场还需提供“货运交易信息系统简要说明”;
9、客运车站站级评定还需提供《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审批程序:
1、申办人向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开业申请书;市交委直属企业和市运管局直管企业可直接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
2、由区运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初审;
3、符合条件的区运管部门签注同意意见后,申办人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
4、审查或初审不合格的,经整改后,按上述程序申请重审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一级和二级汽车客运站或新建成的申报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等级的由属地市(州)道路运管机构负责进行初检初评,由省道路运政机构组织进行检查考评。三、四级汽车客运站由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省定标准要求进行初检初评后,由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委托市(州)道路运管机构考评确定,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监管、抽查。简易车站(含停车场)的检查、认定登记工作由县级道路运管机构初审后,报市(州)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定,合格者由市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办理行业许可证、汽车站站牌手续。
例:
安徽省汽车客运站的评定:
等级设定与考核评分
5.1等级设定
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2考核评分
考核评分按照《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评分执行附表。
5.2.1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全部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
5.2.2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有80%(含80%)以上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5.2.3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有20%(含20%)以上不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低于80分,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低于70分,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5.2.4对于不合格的客运站责令整改,经整改后可重新评定。
6评定程序
6.1一、二级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2三级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报省级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3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县(市)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报市级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4被考核的汽车客运站应按要求及时向负责组织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递交上一年度的全年旅客发运量、发班总量、财务年度报表、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情况以及经营、财务、安全、技术人员变化情况资料。
6.5负责组织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阅有关资料后,对汽车客运站的资质信誉作出结论,记录在《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表》内。
7.评定方法
7.1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当年十月成立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小组,按照本标准,对辖区内的汽车客运站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评分表,写出书面报告,于当月底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7.2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当年十一月成立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委员会,厅运输处、局领导任评定委员主任。从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抽调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依据本标准,对被考评的汽车客运站进行考评。十二月将考评结果报厅审定。次年元月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7.3所有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本年12月1日起至次年11月30日止,每个考评周期的记分初值为零,即记分累计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7.4汽车客运站考核得分记录在《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表》上;
7.5凡未取得《安徽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拖欠承运人运费总额达其上年年票房收入1/6及以上的;拖欠承运人运费长达两个月及以上的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其数额达上年年票房收入1/10及以上以及在服务质量上低于控制指标,在安全生产上超出控制指标的客运站,取消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审资格。
7.6汽车客运站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汽车客运站经营许可证、站级、收费费率、企业资质等级和文明单位评比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交通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2
主要预期目标:完成建设投资68.2亿元,其中:高速公路33.6亿元;普通公路33亿元;站场建设及其他1.6亿元。完成公路货运量11980万吨、周转量1773960万吨公里;完成公路客运量3500万人、周转量166608万人公里。客货运周转量增长8%以上。
一、围绕建设“四个交通、两大体系”,促进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
(一)高起点规划
围绕我市构建“闽粤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和“总量做大,速度提升”的要求,坚持适度超前,理清未来五到十年交通建设发展思路,明确目标定位,从当前、近期、长远三个方面统筹考虑,认真谋划,精心设计,为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作依据。
(二)精心策划项目
围绕“四个交通、两大体系”策划项目。综合交通方面,推进对外大通道建设,全面开工建设高速扩蓉工程、着手开展国道319线示范路建设;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统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出入口和高铁场站规划布局,加快全市综合客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建设;提高路网干线网络化水平,全面开工建设中心城区通往三个新区快速通道和国省干线城市过境路段,开工建设古武高速公路二期、高速东联络线和未达二级公路国省干线。积极推进与周边城市的省际、县际公路、铁路交通网络建设。
智慧交通方面,完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一个中心”基础运行环境建设,并开展“五大系统”信息化运用。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全部接入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推广交通地理框架应用;建立与公安、防汛、旅游、气象等跨部门的交通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建设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交通行业管理信息化、交通行业监管、客运联网售票和出租车呼叫系统建设。
绿色交通方面,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交通运输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普通公路生态示范路建设。推广应用LNG、CNG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加快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平安交通方面,加快完善交通安保设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持续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场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公众出行服务体系方面,建设布局合理的公交系统,实现县(市、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新区、工业园区和郊区主要乡镇。建立衔接顺畅、保障有力的县、镇、村三级客运网络,全市所有中心镇建成客运站、候车亭或招呼站。加快运输场站建设,建成一批公交综合枢纽站、首末站,建成汽车南、北站客运枢纽和火车北站客运综合枢纽。
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方面,推进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各县特别是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发展邮政快递、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等重点领域物流业。
(三)提质增效,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
高速公路方面:推进5个续建项目,加快1个新开工项目。
(四)统筹城乡发展,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新增公交车74辆,规划建设4处公交综合枢纽、2处公交首末站,完善4处大型公交车辆清洗设施,新增4条以上公交线路,延伸优化11条公交线路。
制定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规划,形成一市一总规,一县一规划,搞好试点,分步实施。完成全市城乡交通一体化规划评审,推进区、上杭县、连城县城乡交通一体化试点建设,力争2015年前全市铺开。
完成各县(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编制,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力争提前实现省厅提出的2014年97%的村实现村村通客车任务和2015年交通运输部力争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县域内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30%以上目标。
持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按相关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要求和城市公交运营服务标准,重点在道路客运、城市公交、驾培、维修等行业打造精品,提升行业满意度。
推动甩挂运输发展,提升先进运输方式的生产力,加大甩挂运输在货物运输市场比重,实现货物运输量、周转量的提高。
全力做好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节假日期间,以及台风汛期及其他突发性应急事件期间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加快县通县及通乡、通村等农村路网建设,建成农村公路300公里;撤渡建桥项目3个(续建1个、新建2个);危桥改造74座;建设农村公路安保工程850公里,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库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一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全力推进国省道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实施干线公路安保提升工程26公里,灾害防治工程8公里。
二、建管并重,提升交通行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建设市场监管
全面推行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逐步建立全市范围的质量安全及检测数据动态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病和检测数据打假等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活动。继续完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进行常态化考核,确保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率100%、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六)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推进干线养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国省干线MQI指数达91以上、优良率达94%以上。总结推广G205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推进G319线“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路建设,实施绿化500公里,建成省级养护达标路53公里。不断完善“招标制”、“公司化”、“聘任制”、“理事会”和“养护片区”等行之有效的养护管理模式,总结推广上杭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七)加大交通综合执法力度
强化联合执法,重点抓好超限运输、货运车辆专项整治,查处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非法行为等专项工作,净化交通运输市场。巩固治理超限运输成果,严格限制超过55吨的车辆上路上桥,辖区内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2%以下。疏堵结合,对辖区内非法客运车辆、配客站点、票点等进行严厉整治,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管理
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与省中心联网运行。推进智能公交建设,完成第一期40个智能电子公交站牌及信息系统。加快实施对营运车辆的GPS有效判定与考核系统的开发与运用。建立覆盖全市国道的视频监控体系,完善信息、路面监控、值班等信息管理制度,提升路网监控及应急管理水平。
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反应快速的全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反应系统,保障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便捷。
三、坚持改革创新,促进交通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交发集团融资核心主体作用,努力创造条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十一)争创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以高速为龙头,率先创建部省标准化管理典型示范路,打造“山区高速景观生态路”。持续深化提升标准化建设,创建和谐征迁、标准施工、信息管控、多元筹资、安全稳定、生态美丽等“六个一示范工程”。
(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研究可以下放的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对省厅今年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承接主体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管理,对保留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承诺时限,简化申报材料,积极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提高审批效率,争创“红旗窗口”。
(十三)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理解分析职责,收集依据,科学地划分交通事业单位类别。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交通干部队伍
(十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查摆“”方面存在问题,立说立行,着力整改,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