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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规划范文1
工程措施占压影响的区域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用地的区域和工程管理用地均为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本工程永久征地范围为:设计堤线调整和堤防断面加固新占压土地;防洪堤背水侧堤脚以外范围30m和新建堤防段迎水侧耕地;同时考虑圩堤加固后,堤线保护范围外居民房屋受淹等因素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增加堤线保护范围之外的居民房屋面积。临时用地按有关规范要求和设施布置,分工程施工机械停放场、材料加工厂和材料仓库、临时备料场、料场、施工道路、弃碴场等临时用地类别。本工程永久征地幅员面积1436.63亩,其中防洪堤加固和改建占地752.11亩、工程管理护堤占地684.52亩。临时用地面积508.80亩(33.92万m2),其中3处料场临时用地103.50亩(6.9万m2),弃碴场临时用地405.30亩(27.02万m2)。永久征地及临时用地范围总面积1945.43亩。
2建设征地实物指标
2.1农村
农村调查对象包括人口、房屋、土地、小型水利设施、农副业设施和其他项目等实物指标。1)永久征地。工程建设永久征地涉及丰城市曲江镇1个镇,香甪、莲花、红门和曲江4个村委会,26个村民小组和工业园管委会,总面积1436.63亩。2)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总面积508.80亩。其中料场临时用地103.50亩,弃碴场临时用地405.30亩(地类均为荒地)。3)人口、房屋及其他。工程建设征地涉及4个行政村14个村民小组、1个村小学。合计813户3415人,房屋面积192761.45m2。农村附属建筑物主要有砖石围墙、门楼、混凝土石晒场、压水井、大口井、沼气池等,另有树木共5024株。
2.2专业项目
专业项目分公路、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地下管道等。本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建设征地影响等外路8.7km;输变电设施:工程建设征地影响10kV电力线路1.45km;管道及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占压各类管道2.0km,抗旱泵站10台,灌溉电机5台,灌渠及灌溉涵管1.5km。
3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3.1生产安置规划
通过环境容量分析,可以在本镇进行移民安置。移民安置以种植业安置为主,安置标准参照征收前标准和安置区居民拥有资源状况,人均耕地面积参照该村现状人均耕地数量确定。由于征地区为城市规划区,移民生产安置结合城市规划,在土地调剂及合理利用补偿投资的基础上,可辅助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二、三产业,作为对种植业安置的补充,实现征地后农民生产、生活恢复或超过原有水平的目标。本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村生产安置人口共468人,其中418人在本村进行种植业安置,50人在当地进行二、三产业安置。生产安置费来源于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计1141.18万元(人均生产安置费2.44万元)。种植业安置调整耕地面积共计369亩。调整耕地所需费用为911.38万元,剩余资金为229.8万元,规划投入到调整土地的村组水利设施配套改造中。
3.2搬迁安置规划
参照《镇规划标准》,结合江西省有关规定,确定农村居民点迁建规模;考虑尊重地方各级政府及移民意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以本村安置为主,不打乱原村组建制,以便于移民的管理。规划兼顾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经计算,规划搬迁人口3463人。主要安置方案,以就近后靠安置为主,依托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系统,集中迁建由县政府负责,规划建设集中居民点4个,安置3463人,其中香甪村、莲花村、红门村、曲江村各1个,占地总面积363.60亩。
4专业项目处理
按照原标准、原规模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复建规划,对已经失去功能不需要恢复重建的设施,给予合理补偿。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功能需要增加的投资,由有关部门自行解决。受影响的公路,一般平行堤线,规划在占地范围外后靠复建,按现有占用规模的1.2倍估算复建长度;电灌站给予一次性补偿。
5补偿投资概算
占地处理补偿投资包括农村移民补偿投资、专业项目补偿投资、其他费用、预备费、有关税费等。经计算,本工程农村移民费为14242.53万元、专业项目补偿费483.40万元。其他费用1546.33万元,基本预备费1301.47万元,有关税费1025.72万元,工程占地静态总投资18599.45万元。
6移民工作实施与管理
6.1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移民安置项目管理,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机构的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移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执行机构为丰城市城西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由曲江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移民工作,层层负责,共同努力完成移民工作任务。
6.2规范性管理
移民实施管理的规范化是移民安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移民实施需健全移民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实施中对原规划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安置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前,应着重落实移民安置意愿,签订安置协议,避免出现项目资金已投入而移民不愿迁往的情况发生,保证移民投资使用的有效性。
6.3监督、评估
在移民实施过程中,需有资质的移民监理机构对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综合监理。监理内容包括移民工程实施质量、进度、资金拨付及规划控制情况、移民安置信息管理等。监理时限为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完成后1年。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移民监测评估,对实施移民前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进行监测,并对移民规划及移民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监测评估时限宜为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完成后3年。
6.4移民管理人员及移民技术培训
移民实施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难点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政策性、群众性,为完成实施工作,应加强移民干部培训和农村移民技术培训。农村移民技术培训针对技术难度及移民接受度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简单实用的技术,采取现场示范和培训、扶持专业户带头;对面广,收益大的实用技术,采取夜校讲课和分发科技小册子的办法;对高新技术,采取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发的形式等。培训内容:科学种田,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收益;扩大经营范围、多种经营,扩大收益渠道;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引导移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三产业中的实用技术,为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条件。
7结语
征地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土地整治;城乡统筹;改革;变新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 A
一、土地整治的概念和现如今我国土地整治的现状
1、概念
土地整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土地整治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将土地整治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土地整治不仅仅是农村土地的整治,它还包括城市土地的整治、地质环境的治理问题等等。因此具体的土地整治现如今就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治理,利用现有基础自然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土地整治的现状
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现如今我国虽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措施,但是无论从理论上、技术上还是时间上都与西方存在一定的差距。再加上原始的粗放型经济发展形式导致现如今我国的土地形式十分严峻。我国从1995年才明确土地实施标准,起步较晚,加上宣传的不足,导致整个土地整治的观念还不够明确。具体的表现在整体的认识不明确,没有明确土地利用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各地政府部门重视的力度不够,缺乏专门的土地整治组织机构。再加上监督体制不健全,土地整治资金使用的不合理等等。因此在土地后备资源枯竭、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况下,深入研究并严格管理执行土地利用法规,为我国的土地整治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我国还处于工业化发展相对薄弱的阶段,对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转变资源管理方式,采取低碳经济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双丰收。
二、土地整治对于城乡统筹发展的作用
1、加强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开展农田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增加耕地的同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等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村成片”的社会主义农村新貌。
2、推进土地整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依据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农村布局建设,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自然村,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空闲地,改造旧村、建设新村,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集聚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新农村格局。
3、完善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
通过对于农村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村路网、供水、通电、通讯、广播电视以及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社会养老、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广清洁能源,实现农村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中易发生的问题
1、可研和规划缺少综合性和科学性
部分地方没有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规划思路、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够得力。规划综合性不强。土地整治与村庄、交通、水利、电网、林业等相关规划没有很好的衔接,“统”的功能不够;规划深度不到位,有的规划设计与实地完全不符,单体图、施工平面图完全不能指导施工。现实性和准确性不能满足指导项目选址和设计的要求,有的只有片区建设规划,没有全区域整体建设规划;规划落实不够。项目变更随意性大。
2、实施管理不规范
部分地方指挥部综合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固定的人员,职责、分工不明,国土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地方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缺位,有些工作过分依赖中介机构,没有充分履行业主职责,进行有效管理。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理。很多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都比较高,但在现场的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较少,进场的项目经理、五大员与投标书上承诺的不一致;对规划设计队伍约束力度不够。部分地方工程监理发挥作用不够。有的现场监理人员技术结构单一,大多是房屋建筑方面的监理员,没有配备懂测量、水利、道路、施工管理方面的监理员,导致工程监理施工指导乏力;有的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能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3、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绝大多数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滞后于规划设计和工期要求。一是项目安排时间不合理,影响了实施进度;二是避让农忙季节,加大了施工难度;三是规划设计与实际脱节,延缓工程进度;四是物价上涨影响了工程进度。由于项目预算编制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间隔较长,实施时的人、材、机价格与预算编制时发生较大变化,影响了工程进度。五是项目由于人为因素没有及时报验。有的项目实际上已经完工,却由于人为因素而迟迟不申报验收。有的项目报验后,由于财政、审计等多方面原因又没有及时验收下达批复。
四、完善,统筹城乡发展
1、土地征收的完善
土地征收是为了服务于城乡居民,同时土地的征收与整治会牵涉到土地使用权的更改,这样也会涉及到普通土地土地拥有者的切身利益,只有做好了完善的土地征集善后措施,才能保证土地征收这项政策更好的实施,才能让人民拥护,支持这样政策,从而更好促进这项政策发展下去。
1.1多样化的征地补偿
土地时农民一辈子的依靠,征收的农民的土地也让他们丧失的生存下去的依赖,所以在征收土地的同时,善后要人性化,科学化,要能尽量满足不同人的需要,保证农民找到新的生活工具,可以通过发放征收土地补偿费,在城镇办企业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率,或者给予新的土地等措施做到农民征地后的积极性还在,这样不仅优化土地整治,同时经济发展也会被推进。
1.2改进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是农民的根,要想更好的做到土地征收利用,农民以后的生存方式是要面临的问题,住房,就业,都是不可避免的话题,改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能真正融进城镇,在城镇的生活受保障,才是持久发展的硬道理。
2、完善土地产权认证
土地过于闲散也是农民土地产权不明,不被保证的一个大问题,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行,让土地的实属权得到认证,这不仅给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是对农民土地产权的认可,这样,不管是土地的征收,流转,经营承包都为公平,公正,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打下了基础,使土地的补偿更有迹可循,更方便了土地的集中利用,同时,也是间接的方便了城乡统筹政策的发展。
3、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城乡发展不统一,城乡土地利用侧重点不同,怎么有效结合城乡土地发展不同,合理利用时我们共同重视的话题,那么建立一个城乡沟通的桥梁就是我们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了,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流转市场就是我们要寻找的桥梁,在原有土地流转市场上,建立新的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明确土地专属权,明确集体土地的出租,转让,入股等,在集体土地管理上要公平,公正的方式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同时拥有者在遵守各项规定的前提下,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土地进行租赁,转让,开发等,通过流转市场,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合理化利用,从而推进经济的发展,让城镇和农村同时获益。
结束语
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如何有效的利用土地,建设新型环保住宅的发展已提上日程。作为新时代的我们要爱护自己的家园,要创新土地整治制度,使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循环流转,合理有效的利用闲置土地,从根本上减少浪费土地,破坏环境的现象,我们要不断的吸收先进的科学理论,借鉴土地整治成功项目经验,更新模式,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罗溢.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措施[J].低碳世界,2014,05:9-10.
征地规划范文3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办字〔〕78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字〔〕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启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委会议就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认真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一是有利于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二是有利于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新民居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三是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四是有利于区域内耕地的占补平衡,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2.完善规划修编的工作方法。
规划修编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全局和长远,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一要认真贯彻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二要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规划观念,理清规划思路,创新规划方法;三要在重要指标、重要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相互衔接,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积极探索既有利于发展经济,又有利于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土地利用模式,努力完善保障规划实施的机制和制度。
征地规划范文4
第二条 市、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凡建设用地(包括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均由市或者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其中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建设用地所在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二)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用地。
(三)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单位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
(四)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
(五)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开发单位的住宅开发区的建设用地。
(六)市人民政府或市规划局决定由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的其他建设用地。
远郊工业开发区、工业小区经市人民政府一次性批准建设用地、市规划局一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其具体项目的建设用地,由区、县规划局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远郊区各县、区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中,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土地的,须先征得市规划局同意。
第四条 各项建设工程(包括临时建设工程),均由市或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其中下列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工程所在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农村村民住宅。
(二)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工程。
(三)规划市区范围内重要大街两侧、传统文化街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范围内,现有单体建筑物改造和外部装修工程。但二层(含二层)以上的建设工程须经市规划局同意。
(四)规划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在原有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超过四米的平房建设工程。
(五)规划市区范围内的居民私有房屋的翻建工程和建筑高度不超过四米的平房扩建工程。
(六)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翻建、扩建工程。
(七)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单位的建设工程。
(八)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开发单位的住宅开发区的建设工程。
(九)在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市属单位在原有用地范围内的翻建工程,或者添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十)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可由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十一)投资总额在500 万美元(含500 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
(十二)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除主要公路、重要桥梁、铁路、主要管线、通讯电缆、重要引水工程和35千伏以上的高压输电工程等以外的其他市政建设工程;
(十三)市人民政府或者市规划局决定由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五条 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工矿区及道路、铁路、河道两侧隔离带等特定地区范围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和程序,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区、县规划局核发重要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报市规划局备案。
第七条 区、县规划局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划管理机构或规划管理人员办理核发规划许可证件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市规划局必须依据城市规划加强监督,发现区、县规划局越权或不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
征地规划范文5
关键词: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广西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于人类的干扰和破坏,全球自然生态系统退化十分严重。土地退化对全球食物安全、环境质量及人畜健康的负面影响日益严重,研究土地退化的发生机制与演变动态等内容,已成为国际土壤学、农学、生态学和环境科学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1-2]。
土地整理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根据《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结合桂国土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各国土部门优先选择一些群众已简单投入整理的土地进行项目立项,力求规范开发,尽快形成耕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产生效益[3]。
项目区通过整理后,农作物种植结构趋于合理,增加了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增强了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符合国土资源部的《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1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1.1 规划设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
(二).相关政策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4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1号);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审核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03号)。
(5)《《自治区农业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业发〔2011〕54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整理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6〕12号)。
1.2 规划目标.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依据项目区实际地形条件,明确项目规划目标为整理整治已纳入自治区不稳定耕地数据库中的宜农土地,规划设计项目重点改建项目区田间道路,提高道路通达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作物产量有所增加,最终实现“增地、增产”的目标。
1.3建设标准
(1)土地平整格田设计标准
如果项目未涉及大面积的土地平整,只是对耕地质量较差的土地进行翻耕,确保耕作层达到20cm。
(2)道路标准
田间次道:路基宽4.30~6.00m,路面宽3.50~5.00m,泥结石面层,路肩宽0.40~0.50m,最大行车速度20km/h,田间次道最大纵坡不大于10%,横坡不大于3%,改建道路及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其路面行车道、路基宽可相应减少1m;
(3)建筑物标准
如项目区无大型建筑物,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系统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2工程设计
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待开发整理土地进行翻耕、捡石等,消除土地障碍因子,将土地开发整理成稳定的耕地。
项目区不稳定耕地零星分散于各片耕作田块之间,对面积大于100m2荒草地进行土地翻耕,将杂草、乱石清除、剥离,然后进行翻挖、配施农家土杂肥,最后将事先收集好的表土进行复原推平,以保持土壤肥力。通过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区各实施地块情况,确定项目区土地翻耕工程量。
2.2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主道,其中改建田间主道路共N条,共长约2744*N m。
规划设计项目改建田间主道受地形条件限制,以及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改建田间主道01设置路面宽3.5m。从路面至路床材料结构为:C25砼路面厚0.18m,碎石基层厚0.15m,如果田间主道地势相对较高,大部穿过旱地,可采用0.4m宽素土路肩。
田间次道最大纵坡为9%,最大横坡为3%,道路基层、路床压实度不小于0.91,路面压实度不小于0.94。
2.3其他工程
(1)、项目标志牌,为体现新农村风貌,拟设置规划设计项目标志牌。标志牌高2.8米,宽1.8米,牌身厚0.36米。项目标志牌为砖砌结构,牌面采用二次烧结彩绘瓷砖,此项目标志牌用来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区四至位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净增耕地、项目工期、项目承担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标志牌项目已纳入竣工验收费标识设定费计算,此次只做图样说明。
(2)、土地培肥,广西属于丘陵地带,项目有零星地块肥力较差,当地农业部门及村民可通过必要培肥措施,多途径增施有机肥料,提高和维持有机质平衡,改善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等级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是培肥预算不纳入项目预算。
3土地权属调整
3.1权属调整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依据《土地管理法》、《承包经营法》和《物权法》有关规定,开展土地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和发证等工作。
(2)、公告原则。土地权属调整要公开、公正,实行公告制度,广泛征求有关权利人意见,保证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受益权。
(3)、协商一致原则。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应在有关权利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适当调整土地利用关系。
(4)、利益不减少原则。项目实施后农民承包地应与实施前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同或有所提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不得造成相关权利人权益损失。
(5)、土地适度集中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尽量减少飞地、插花地和宗地数量,同一产权主体的土地尽量集中连片,为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3.2土地权属调整内容
(1)改建道路、沟渠占用耕地
对于项目改建道路、沟渠所占用的少量耕地,经现场踏勘以及征求地块使用者意见,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机械化水平和降低劳动强度,农民支持并自愿腾出。
(2)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
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涉及两种情况:
a、现状为耕地
在不稳定耕地中,现状为耕地的新增耕地使用权依然属于项目实施前原使用者,项目实施后不做调整,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
b、现状为非耕地
对于通过土地翻耕等工程措施新增的耕地,土地所有权属归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由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将部分新增耕地分配给被占用耕地的农户,剩余部分可由村集体寻找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进行承包。
4施工方案
4.1施工条件
(1)交通条件
项目区对外应交通便捷,以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2)取料
细砂、中砂、粗砂等基础建筑材料就近从附近乡镇索取;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从县城或邻近的市区购进。施工用水可就近取用河沟内的水。项目区一般已具备有电力设施,施工用电可从项目区周围的村庄接入至项目区内。
(3)施工队伍
施工采取招标承包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施工,从而促进施工技术的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4.2施工布置
施工总体布置应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利于生产、生活、管理的原则。根据施工总体规划,材料堆放场地各设一处,且应设在较平坦的开阔地带集中堆放。
施工技术供应是保证施工顺利进展的关键。施工机械的先进程度和完好率,是保证整个工程能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基础。因此,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做好技术供应和机械保养等工作。
4.3主要工程施工
广西规划项目工程建设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一)土地平整施工
广西区域一般采用59kw拖拉机与三铧犁对翻耕区土地进行松土。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主要为田间次道。
①施工放样
主要对道路的中心线、边线及高程进行控制。放样应保证道路的中心线、边线符合设计要求,而且能对开挖高程进行控制。
②基础开挖
根据放样进行人工基础开挖和回填,开挖时尽量不扰动建基面以下部位,回填时应不使用耕植土、腐植土、淤泥土等,并须进行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一般不应超过0.3m,密实度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完后其表面高程及边线和放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路肩施工
田间路路肩砌石应按设计要求施工。砌石施工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路肩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埋深一般不应小于0.3m;路肩砌石质量应符合砌石施工规范要求。
④垫层施工
垫层的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料,铺设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碾压的应按要求进行碾压,碾压机械采用12~15t内燃压路机。
⑤路面施工
a、石料。可采用轧制碎石或天然碎石。碎石的扁平细长颗粒不宜超过20%并不得有其他杂质。
b、粘土。主要起粘结和填充的作用。粘土内不得含腐殖质或其他杂质,粘土用量不宜超过石料干重的20%。
5 效益分析
4.1社会效益
(1)、增加耕地面积,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项目实施后,可以新增大量耕地面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耕地占补压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基础。
(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后,建立起互联互通的道路网络,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扶贫帮困,增加农民收入
规划整理后土地经在当地农民当中分配,可达到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当地农民粮食不足的目的。
(4)、保证粮食安全,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村社区
项目区总新增大量耕地面积,可以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解决及使粮食安全得以保障,起到了稳定民心、安定民情、稳定农村社区的作用[4]。
4.2生态效益
(1)、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壤进行改良
土地经过翻耕、推土平整,改善了土壤的团粒结构,提高了土地肥力,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繁衍增殖。项目区可基本杜绝区内的洪涝灾害对耕地的危害,大大降低区内土地水浸、风蚀、水土流失程度,使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2)、降低洪涝、风灾的威胁
通过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道路工程的配套,可大大改善项目区交通,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达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效果。
4.3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前,部分土地由于未经整治,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作物产量提高受到限制,土地产值难以提高;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后,此部分土地由于道路、沟渠设施的完善,降低了农作物的生产成本,作物的产量、产值都得到了有效提高。
参考文献
[1] 赵江红,焦燕,徐柱,等不同天然草地整理年限下土壤特『生对CH4吸收的影响[J].草地学报,2010,18(2):148—153.
[2] 吕妍,张树文,杨久春.基于地名志的东北历史时期土地利用变化研究一以吉林省镇赉县为例[J].地球信息科学学报,2010,12(2):174—179.
征地规划范文6
为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效益,科学管理林地,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在全市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目的和任务要求
这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主要是对全市各类林地区划、森林资源、公益林界定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论证,搞好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查清森林资源数据,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为今后全市林业发展和保护利用林地提供依据。工作重点是明确林地范围、功能,科学界定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规划编制工作从7月20日开始,到年底前完成,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要在年底前完成。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的科学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注意与上级规划相衔接,与全市有关规划相协调。
(二)广泛参与原则。既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扎实做好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等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镇村、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三)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积极保护现有林地,适度补充林地,科学利用林地,将已有林地和林业发展用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到山头地块,建立起符合国家标准的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
三、工作步骤
(一)落实规划基数(7月20日—8月31日)。以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为依据,以林相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图进行对比分析,并做必要的补充调查,落实基准年的规划基数。
(二)研究具体问题(9月1日—9月30日)。研究林地保护管理政策、建设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林地补充来源规划,落实规划实施保障等。
(三)确定规划框架(10月1日—11月20日)。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格式,形成规划框架。规划框架经市林业局评审后报省林业局审定。以审定同意后的规划框架为指导,确定优化方案,编制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规划成果。
(四)抓好规划论证(11月21日—11月30日)。征求市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对规划目标及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和相关政策等进行重点论证,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五)报批规划成果(12月1日—12月20日)。规划成果报市林业局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局批准。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意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市情等媒体,采取办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宣传保护森林和林地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心组织,确保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市林业局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搞好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保障技术支撑;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林地监测、评估和统计制度,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从7月20日开始,要安排2名技术人员,分组搞好林地资源调查,到8月20日完成调查。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建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产芝水库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