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防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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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防范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1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负责、各方联动”的创建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食品药品科学监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餐饮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方面: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为重点,以创新监管机制为举措,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风险分类管理为手段,深入分析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认真研究监管工作思路,紧盯群众关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药品安全方面:以构建扎实的药品监管体系和供应保障体系为中心,以电子监管为支撑,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为关键,以提高执法队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素质为基础,以药品稽查和市场规范为保障,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通过两年努力,把全县建设成为药品质量安全化、体系建设完善化、部门协作常规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企业监管动态化、“两网”建设标准化、不良监测制度化的药品安全示范县。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成立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

(三)迎接考评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对全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授予“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简报、黑板报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个个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报道重质量、保安全、讲信誉的典型餐饮服务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报道创建工作进展,努力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社会信誉度,促进医药产业和餐饮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季度末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促进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切实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思路,坚持创建活动与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涵盖全县城乡各种类型、各种管理方式的餐饮服务业中推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使我县餐饮服务业学有标兵,赶有目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示范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应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该活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局和服务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动员基础条件好、管理先进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参与“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同时带动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店店参与创建、家家争做示范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以“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契机,对照创建条件认真自查。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单位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积极协助医疗机构组织救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餐饮服务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技术检验优势,科学引导,合理规范,全力组织开展好“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鼓励、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店创建活动,给参与单位提供指导服务。对达不到创建条件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整改步伐;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县里成立“百家示范店”评审组,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申请,按照示范标准评选出100家示范店,并授予“百家示范店”荣誉称号,其中前十名为“十佳示范店”。对“十佳示范店”积极向上推荐,争取申报市、省级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体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是为了适应进入21世纪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加有效的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但是,由于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而且受传统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生活中食品企业在细节方面所存在的具体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没有显著的改善,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

1、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管理混乱,无法追根溯源,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部分经营者唯利是图,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变质食品。一些小商贩兜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2、检测水平和检测标准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在我国农业部、卫生部和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但是多部门的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检测方式和数据相近,但部门之间缺乏信息的沟通和数据的交换。一些新的检测手段灵敏、快速,便于操作,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并没有用于实践检测中。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国家标准又分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行为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但我国的食品标准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或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和相关的附属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不断涌现出新的食品加工工艺,新的可用资源、新的食品包装材料、以及转基因等等现代生物技术,从而使食品原料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和包装材料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理论主要是参考美国食品风险分析和监管的模式。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不仅在经济上飞速发展,在社会治理方式也得到了很有效的转型。同时,也将食品安全提升到了法律的层面,如2006年4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2009年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7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都从法律法规的高度保证了食品安全的有序开展。

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食物的生产链和供应链复杂,在经历从农田到餐桌的过程中,会受到土地、水、包装、运输的影响,可能遭到污染。二是在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从果腹到美味的追求过程中,食品加工业的工业化进程带来了食品工艺和技术的革新,化学添加剂也成为了食品安全的隐患。

食品安全风险危害分析是对食品的原料、烹制、贮存、销售等环节产生的实际和潜在危害及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判定。食品从农田到达餐桌要经过种植或养殖、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诸多环节,任何环节均有可能最终在餐饮业上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绝大部分食品安全案件都是不法分子人为造成的,性质极其恶劣,成为社会经济的不稳定的一个因素。为此,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分析食品生产全过程,找出可能存在危害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相应控制和预防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对确保我国的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对策与建议

1、统一领导、责任明确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和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计划、协调、部署和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制订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在现有规章的基础上确保食品监管的到位而不缺位、有力而不推诿、高效而不滞后,统领全局、统一指挥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统一、高效、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

2、提高检测水平,建立科学监测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和部门食品检验机构为主体,县、市级食品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最具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及有效的法律地位。

3、加强食品市场的许可准入制度。

食品市场许可准入制度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实行的一种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管制措施。通过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市场许可准入,进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在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格食品或违法经营者坚决退出市场,实现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化监管。

4、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

根据HACCP的原理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食品监测系统,坚持系统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对不同品种食品生产、消费、贸易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式监控,提前作好各种应对准备,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民食品消费安全。

5、加大惩罚力度,建立信用监管

在我国,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只有加大了惩罚力度,使违法成本增大,远远超过了其利润,或使其终身不得从事此行业,才能有效地遏制不法厂商的恶。通过建立统一的企业和食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信息记录,对食品和企业实施信用监管,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实行公开预警、警告、通告,达到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保障。

四、结语

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各监管部门还是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进一步完善。所以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的技术优势和丰富资源,将食源性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春伟. 食品安全指数构建的理论与实践探索[J]. 食品工业科技,,:.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5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人员要求

重庆长寿区关口鑫腾炉料有限公司一个存放化学危险品仓库起火并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屋顶震飞,墙体也震出处处裂口,长寿消防支队的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浓烟已经冲上仓库房顶,仓库内第三间存放化危品房间也是一片火海,一股股刺鼻的化学品味扑面而来,令人呕吐。仓库内三个房间存放有大量瓶装和箱装氢氟酸、氟化铵、氯化铵、高氯酸、浓硫酸、硝酸钾等90余种化学危险品。“里面全是火焰,这些化危品一旦被引燃,四周将夷为平地”随后赶到的化危专家认为,如果扑救不及时,必定会危及到另外两个房间,引起存放的氯化铵爆炸,将对周围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此案例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仓储问题,作为鑫腾炉料有限公司应该根据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采取合理、科学的储存方式,才能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相比较于一般的商品来说需要更为严格和科学的管理措施,以免由于储存方式的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危险化学品即化学品中化学性质活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商品造成损害的物品。按照GB 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必须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需要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等。仓储人员必须熟悉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才能采取合理、科学的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储存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基本要求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储存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对其中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商品数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危险标志。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三、仓库必备的消防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四、仓库人员要求

对于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看管人员,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化学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如果发生火灾,各种物品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气体和毒害性烟雾。在灭火和抢救时,应站在上风头,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式呼吸器。如发现头晕、呕吐、呼吸困难、面色发青等中毒症状,立即离开现场,移到空气新鲜处或做人工呼吸,重者送医院诊治。

综上所述,经营危险品仓储业务的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储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专职安全主任等要落实到人,用制度的形式将这些岗职人员的责任范围明确下来并且要责任明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国家的法律要求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管是管理人员或者现场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从业上岗资格证书。使危险品仓储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而且从知识、技能上懂得危险化学品仓储等方面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规范,应急救援办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GB 17915-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食品安全防范范文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单位:__________区县(自治县、市)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___区县(自治县、市)分局委托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按下列要求行使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职权。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受委托单位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或协助查处药品违法行为。

二、受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___区县(自治县、市)分局的名义,对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检查权

按照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制止权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的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即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___区县(自治县、市)分局报告。

(三)行政处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有权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______元以下、单位处以_____元以下罚款且适用简易程序的,有权根据委托单位的委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提请处罚权

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以及涉药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法律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承担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单位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撤销,对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委托单位可以终止委托;

4.………。

(?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以委托单位名义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