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调研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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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研

食品安全调研范文1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商讨调研方案,确定视察点,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先后有60多名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制定方案。常委会组建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在充分听取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调研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上下联动,专题座谈。为了提高调研质量,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座谈。4月,常委会召开了区食药监局、区经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基本情况。第三阶段:集体视察,听取汇报。4月中旬,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区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并视察乐山菜场、新路达农副产品市场;5月11日,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本区域内的绍兴饭店和马哥孛罗食品有限公司。代表们当场进行座谈。第四阶段:集中研讨,梳理总结。调研视察结束后,教科文卫工委召开了调研小组成员、专业人士、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座谈会,汇总梳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调研中,代表们对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自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重组以来的两年间,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了工作不乱不散,保持工作延续性,还注重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良好状况。

1、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形成广覆盖的监管网络。自监管职能调整后,区政府组建了由2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工作平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联席会议按照综合监管的功能要求,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区13个街道(镇)也都成立了由街道(镇)领导牵头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全区建立了专业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居委干部信息员等三支队伍,对应形成了专业监督网、社会协管网、信息宣传网等三级网络,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加强制度建设,促成条条联手、条块结合的合作机制。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通过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监管工作,明确各自责任,共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还制定了《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推动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3、增强监管合力,综合监管成效日趋显现。各职能部门注意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我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也得到有效控制,食品抽检合格率有所提升。

4、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各职能部门注重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食品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科学素养。各职能部门还积极开拓思路,勇于探索,对农贸市场实行“五个一”的管理、对散装食品实行实时监控和错时监管。通过行业协会树立企业优化管理的规范(如饭店行业的“六T”实务管理),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尽管我区目前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在动态可控状态,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还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急待解决。通过调研,代表们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复杂局面。部分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置违法行为时无法可依,比如,为了保证散装熟食的安全,有必要对隔夜散装熟食进行销毁,但没有法律依据。此外,由于处罚设定的上限较低,导致对已经查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较低,有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在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有着不同的职责分工,容易造成执法盲区,联合执法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全国率先试行新的管理体制以来,强调“属地化管理”,而街道只是区政府派出机构,不是执法主体,也没设类似工商所、环卫所等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延伸机构,“属地化管理”很难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因受种种条件限制,还没有充分发挥出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

3、部分食品卫生标准不统一,相互存在矛盾。由于一些重要指标不统一,比如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致使食品卫生监督单位无法全面有效地进行监测和评判。

4、人、财、物的投入仍显不足。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相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队伍、执法设备和经费也显不足。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呼吁,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当提高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标准,起到惩戒作用,防止问题食品屡禁不止。同时要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检测标准,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监管掌控食品市场。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先进经验交流和典型事例通报活动,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使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舆论媒体等监督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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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年6月1日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着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抓基础,加强监管组织建设。区政府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纳入“四个建设”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建设并不断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的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织密了网络。

二是抓关键,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利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区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区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和生产质量关,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在市场流通环节,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和控制水平;在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厂矿学校集体食堂、饭店等重点区域和肉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监测,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全区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不断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是抓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乳制品”、“地沟油”、“水产品”、“一次性碗筷”等热点,先后开展了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执法检查达3500人次,没收问题食品26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户52户,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监管采购索证制度、验收登记制度、销售登记制度、卫生信息公示制度、销售餐具消毒制度等制度的落实,规范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提升食品监管水平,全力保障本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食品行业监管对象面广量大,当前又正值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过渡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食品安全现状表示担忧,对法律实施的效力持怀疑态度;对《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还不了解,运用《食品安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强。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和职责交叉现象仍同时存在。当前,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现烤现卖糕点、卤菜摊点等食品加工小作坊,对这类对象的监管,在各职能部门分段管理的现行体制下,相关部门很难划定各自职责区域,就容易造成或相互推诿、或多头执法的现象。

三是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在一些生产、流通环节上依然存在。一些养殖、种植户为追逐非法利润,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滥用添加剂;一些经营者为牟取暴利在流通环节中违法添加有害非食用物质,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部门的专职人员只有2人,生产环节执法人员只有6人,监管餐饮环节3000多个监管对象的卫生监督员只有15人,这种状况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的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吃得舒心,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公民尤其是监管对象的法律素养和安全观念,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正确引导食品安全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有效机制及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消除监督盲点,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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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问题 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G922.1 文献标识码:A

1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1)蔬菜、水果中残存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现象比较普遍。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甚至有的农药是法律已经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的现象比较严重。

(3)有的生产者在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注水猪肉”等。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劣质原料,令人防不胜防,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4)有些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由于受城市工矿企业违规排出废水的影响,致使一些地区人畜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受到很大程度的污染,主要是铅、锡、汞、锌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过量浸入到水源中去,受这些重金属污染的饮用水和农产品食品进入到人体后,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2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食品生产加工卫生条件较差,保障措施跟不上,使微生物的污染、重金属、霉菌毒素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目前,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较少,并且有些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走形式,基本不检验。

(2)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仍不完善,为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一是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存在盲区。二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些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有的严重滞后,难以操作。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四是食品法律法规的处罚较轻,违法成本低,没有起到威慑作用。

(3)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综合监督协调难度较大。监管部门过多,职能分散。在部分领域划分不清的情况下,存在很多监管盲点。监管不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实与追究。由于对相关食品生产管理职责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履行职责板子也打不到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

(4)生产经营者素质不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量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主都是农户和个体工商业者,他们文化水平较低,守法意识淡薄,对食品质量意识不高,受利益驱使,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往往只考虑价格,忽视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另外,很多消费者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也不维权,维权意识较差,间接造成了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5)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是很好的,但是仍有极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执法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够,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有些职能部门出于部门利益,对有些纳税大户采取放纵态度,造成打击处罚力度不够。

3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系统,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使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加强法律法规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巨额赔偿制度,对生产和销售质量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厂商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达到足以震慑其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作用。

(2)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及时预警公告。

(3)建立规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当尽快以政府的名义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另外,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的食品检测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加强检测工作,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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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街道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的职责,为进一步摸清辖区食品安全底数,重新进行了走访调查登记工作,健全完善了相关食品安全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共有生产加工31家,流通销售208家,餐饮服务208家,畜禽屠宰1家,将街道范围内44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一)组织机制逐步健全。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谋划部署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社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联络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档案管理日趋完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食品安全档案,继续完成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任务,精心谋划每周的工作重点,履职尽责,站位全局,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不足,认真探索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及时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总体运行机制。

(三)居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地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栏以及在人群聚集小区广播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张贴《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公告,逐步提升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街道办事处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居民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大部分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很强,但是他们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力不足。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与安全生产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峻,加之部分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

三是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人还为了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别人的健康。

三、几点建议

一是宣传与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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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县已经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75家,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等特点,特别是在县城以下的城镇、乡村到处都有,无处不在。从获证照情况看,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9家,其中6家已关停(3家已经国家总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已提请市局上报予以注销),食品小作坊236家。其中获取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有65家,占27.54%;只获得卫生许可证而未获得营业执照小作坊18家,占7.6%;只获得营业执照而未获得卫生许可证小作坊20家,占8.47%;两证全无的133家,占56.36%。

从企业规模看,年产值500元万文秘杂烩网以上11家,占4%;年产值1000万文秘杂烩网元上8家,占2.9%;年产值5000万文秘杂烩网元上3家,占1.09%。

以行业分布情况看,共有20种产品(获证产品数10个),其中米粉21家、薯粉条8家、方便面1家、粮食加工39家、食用植物油101家、酱油1家、蛋制品5家、罐头1家、糖果制品1家、白酒31家、茶叶2家、豆制品39家、糕点5家、大麻枣2家、饮料10家、酱腌菜2家、其他6家。

从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情况看,a类:3家,占1.09%、b类:32家,占11.6%、c类:24家,占8.72%、d类:216家,占有78.5%。

从检测能力看,基本具备检测能力的有34家,占12.36%,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有241家,占87.64%。

从企业认证情况看,通过haccp认证的有2家,通过is09001认证的有5家。

从企业产品品牌情况看,中国名牌1家、江西名牌2家,省重点保护产品2家,绿色食品认证3家。

二、企业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发现许多企业大部分都是家庭式小作坊,企业主的质量法制观念淡薄,企业生产卫生条件不容乐观,生产缺少必要的检验设备,生产工艺水平低下,产品质量出厂把关不严,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绝大多数的食品加工业都是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原料不把关,出厂不检验,部分生产者从开业起不知道生产的产品质量如何,全凭个人经验定质量。很多还属于季节性的“开关厂”,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加工、销售,有的是来料加工,年销售收入均在3万文秘杂烩网元以下,利润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差,根本不可能获取生产许可证。

2、全县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的从业和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生产知识,难以理解监管员提出的要求;质量意识淡薄,大部分运用传统工艺,不知道所生产的产品标准有何要求,是否达到标准,不能主动地对产品进行送检把关;对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有些甚至只以赚钱为目的,常“动歪脑子”,不顾产品质量,不讲诚信经营,甚至存在故意制假、售假等行为。

3、有些取证食品企业难以持续有效地保持企业生产必备条件,主要集中在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不够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企业有时不能按期进行整改。

4、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很难在一个固定的企业长时间工作,有的甚至在一个企业干几天就走人,企业考虑到这种情况就不愿意为新来的员工负担健康检查费用,而是等员工稳定下来以后再为其体检,这样就使得一批新员工没有有效健康证明而上岗工作;还有一些企业管理不健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到期了却没有及时与监督部门联系进行体检,致使员工的健康证明超过了有效期限;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多是来自农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就不进行健康检查,致使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难以保证。

5、由于无检测设施,在我县食品、化妆品的检测手段为零,这样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不能进行科学定性;而送检一是费用高,二是信息反馈时间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严重制约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1、进贤县共有236家食品小作坊,占全县27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85.8%,具有多、小、散、乱、差的特点。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单靠质监部门的力量很难监管到位,各职能部门应该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符合基本卫生条件且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能保证产品质量小作坊,由质监局负责与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台账制度;对条件尚好又有取证意向的食品小作坊,质监局积极帮扶,使其早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不齐或全无的食品小作坊,由工商、卫生部门下达限期取证通知书,逾期仍不能取证的食品小作坊,由工商部门依法取缔。

2、为确保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应充本文来源:文秘站 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两员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优势,由各乡(镇、街办)协管员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员,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摸清底数,确保不留盲区。同时,负责对小作坊业主进 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及后期整改过程的督查工作。

3、当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要主动担负起食品小作坊的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列入上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掌握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并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协助监管部门工作。

食品安全调研范文6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通过几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秩序多年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已经触及,但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治本的任务仍然繁重。从食品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特点看,由于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案件易发多发,变换花样,禁而不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市场行为固有的短期型和盲目性的克服,法制观念的增强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都决非旦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全过程;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内问题,而是属于全球性的国际问题;从食品自身的安全性能而言,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正如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2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

二、农村食品安全是监管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地区

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最艰巨的任务及最薄弱的环节仍然在农村。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点多分散、涉及人员众多面广、监管任务繁多重大。从查处违法行为来看,去年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占全国的90.46%,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占全国的52.09%,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从执法监管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来看,农村执法人员很少,农村基层工商所建设滞后,执法手段落后,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等一些原始手段上。从各地整治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

三、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亟待全社会关注和治理

从食品安全全局来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涉及内容复杂、政策性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成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难题。从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来看,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大多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贫困人员,其经营收入往往是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有的检查时或关门或逃走,有的取缔后另起炉灶,有的强行取缔时,则会形成“寻求生存权”与“履行职责权”的对抗,极易导致的发生,成为困扰各地的一个社会难题,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实施社会综合治理。

四、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治本环节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了一系列经营者自律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但仅仅依靠经营者自己落实自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高度重视引导教育、社会监督和工商督查等外在措施。我们要认识到,目前对不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行为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经营者自律制度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必须努力建立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相统一的机制,鼓励与规范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行为,形成工商积极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社会密切关注与监督的自律制度建设建设格局。这里的关键是:要让广大经营者通过实施自律制度真正体会到与提高其经济效益是正比关系,这是落实企业经营者自律制度的根本原则,只有这一原则得到体现,才能切实把自律制度扶上自觉自愿自律的绿色通道。

五、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问题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

所谓关键环节就是说由牵一发而动全省之功力,或叫做牵一发而影响整体的效果。从目前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能来看,主要是查处市场中食品违法行为、处理市场中不合格食品;从实施的各项监管制度而言,工商机关通过对市场的巡查、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发现不合格食品,确保及时退市。福建省工商局实施的《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新疆塔城工商局推行的“不合格食品电子预警退市”监管方式,达到了以退市促进经营者把好入市关、规范交易行为的自律意识提升的目的。

六、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首要任务

随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经营者自律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管者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虽说导致食品安全的因素在逐渐减少,但由于受环境、科技发展等不可抗力条件的限制,人力所能及时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概率不会减少,就是说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很难存在的。而流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环节。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带来的食品数量是很大的,现代化的营销网络带来的食品市场是很大的,生活社会化需求的提高所带来的食品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是很大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受害后果是很难估量的。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主要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质技术保障体系、问题困难应对体系、成绩责任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等。重点是如何应对媒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如何控制问题食品,最大限度遏制其传播;如何落实第一现场责任,充分发挥应对者的主观能动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