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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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1

不搞强制全面推进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介绍,我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地)、县、乡(镇)级。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对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进行了安排,但由于比例尺较小、内容安排相对粗疏,一些地区需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细化、规范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当前,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发展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需求有缓有急。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要充分考虑上位规划定位是否明确、村“两委”班子是否团结、基础条件是否良好、村民意愿是否强烈、规划编制经费是否有保障等因素。因此,编制工作要因需而为,不宜强制全面推进。

《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r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应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其他地方要明确推进时间表,结合实际有序开展。

此外,鼓励各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总体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用好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村路综合整治。

村民拥有主体地位

该负责人强调,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

为此,《意见》明确了工作流程: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调查等方式摸清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各类资源利用状况,了解村民实际需求和发展愿景;在规划成果编制中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规划成果要通过征询、论证、听证、公示等多种途径,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报批。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2

关键词:耕地保护 综合整治 科学用地 合理布局 统筹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038-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大幅增加,尤其是工业项目用地。由于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等各种原因,这些项目用地主要都集中在城镇周边,几乎没有什么项目在偏远乡村选址。这样一来,使得城镇周边的大量优质耕地被占用。尽管各地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有效地促进了耕地保护,但随着可开发整理的土地资源的日益枯竭,我们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为此,中央及时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具体地讲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用地压力,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走出一条依法管地、科学用地、合理布局、和谐发展的新路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了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台”等一系列难点问题。

为了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真正成为得民心、惠民生、合民意的仁政工程,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城乡统筹发展和促进农业现代化为导向,不断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1.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在增加耕地数量的同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3.严格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4.必须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推动、群众自愿、统筹兼顾、因地制宜。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1.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扭转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防止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3.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涉及农村拆迁安置的新居建设,应该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

5.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涉及土地调整互换使用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按照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确受益主体,规范收益用途,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三、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进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的评定和验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1.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切实防止投入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

2.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未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应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避免以整治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杜绝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3.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学论证、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要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要切实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管,防止和纠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进行

1.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2.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融资重点向多元化资金投入、市场化运作转移,整合各类资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

总之,只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立足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就能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3

关键词 节约集约;规划;管理

中图分类号S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0-0131-02

敦化市地处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的中间地带,是物流、商贸、交通和通信枢纽,全市辖4个街道、16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48万。近年来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以处进长吉图发展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良好局面,还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调控,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合理利用

1)尽快编制敦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因此,我们要加快规划的修编工作,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长吉图发展规划纲要有机结合起来,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确保规划的实用性;

2)强化和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编制和制定做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规划的调控作用,不但保证长吉图规划中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而且科学确定了城市和村镇发展规模,实现了“企业向工业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发挥了土地资源集聚利用效益,提高了城镇品位;

3)地方政府严把土地供应闸门。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土地违法违规的供地情况发生。合理控制工业用地的盲目扩张,《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中的项目做到不供或少供地。同时充分发挥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度并加大惩处土地违法行为;

4)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调控土地利用方式和规模,建立和健全用地机制。一是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

2完善土地调控的手段、方式和机制,节约集约用地

1)尝试扩大有偿使用范围,提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土地。应该控制用地规模,从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供地,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和数量;加快盘活低效土地,抓紧处理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的利用集约度;保持调控政策不放松,继续执行从紧的土地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2009年后敦化市对已划拨的国家机关办公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开始逐步推行有偿使用;

2)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四大节地工程”、推行“节地举措”,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约束机制、政策激励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以用地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用地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

3充分盘活全市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整合存量的国有建设用地

一是由政府牵头,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土地转让、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等合理方式,走规模经营的路子。在建设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上转变思维拓宽视野,给予优惠用地政策。二是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三是借助“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三个改造项目,合理调整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积极配合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规划、计划、审批、供应、执法等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向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民生项目倾斜,优化资源在空间上和产业间的配置,以供地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

2)协调处理好闲置土地

按照“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无偿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等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批而未用土地调整盘活力度。对依法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批准地块不能使用、原地类状况未发生改变的土地,要尽快调整用地区位,切实解决当前用地不足的矛盾。

4 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强化农村村庄建设管理。按照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新增宅基地要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废旧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新曾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我省规定的标准330平方米。凡村庄内有空闲地、废旧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不批准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

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整治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我们在部分乡镇开展实施了土地整理项目,实现田、水、路、林、村“五位一体化“的综合治理,改善了农村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5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建立健全规章知制度

依旧《中化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敦化市工业用地预审制度》,促进了我市节约集约用地。

2)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管理

为了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地利用动态信息,我们实行每周五录入制,将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供应结果和转让、出租、抵押等二级市场交易的宗地数据,包括位置、出让日期、面积、来源、用途、供应方式、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人、出让价款等指标录入中国土地市场网,接受社会的监督,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3)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

各类建设用地严格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4)严格执行批后验收收制度

项目竣工投产时,对项目建设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各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凡投资强度、规划建设条件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总之敦化市节约集约用地一些做法和经验,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要求,也符合长吉图规划纲要实施需要,今后我们将节约集约用地步伐,努力提高敦化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4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二、指导思想分析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

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工作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1-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重点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等。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基本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新农村建设建新区复垦区、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和建立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四、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采用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结合DOM影像图,调查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依据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确定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阶段,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技术组等组织机构,对乡镇及国土所进行土地整治专题培训,编制工作计划制定技术方案,收集、整理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资料及其他基础资料。调查汇总分析阶段,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成果等资料,编制调查底图,以图表结合的方式,查清各类可供整治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潜力,摸清乡镇中心村建新区类型、数量及规模。编制规划方案阶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定规划初选方案。

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

召开座谈会、资料收集、填报情况、问卷调查、实地踏勘、走访农户等。调点调点调点调点。耕地利用情况调查;村镇用地调查;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

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率法。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根据地形坡度、土壤质地、水源条件、水利设施、交通等因素,分区片测算可复垦增加耕地系数,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拆并潜力级别。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 现实潜力是指在目前的自然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制度供给等约束条件下,在规划期内可以实现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积。可采取构建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指标体系。

制约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经济、社会、成本和效益等因素。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生态环境优化原则;技术可行性原则。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从生态安全性、自然适宜性和经济可行性三大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五、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整治的潜力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4、农民对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拆迁意愿

5、经济投入和融资能力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求

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土地整治潜力、整治分区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生产规划、水利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县乡道路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相衔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单项重大项目和以上项目中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组成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

六、结束语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类别划分及获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目前我国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获取是一项复杂庞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术、专业人才、物力的配合进行全面调查。

参考文献:

[1]严金明.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2

[2]吴次芳,潘文灿等.国土规划的理论方法.科学出版社,,2003.9

[3]束克欣,叶燕妹等.土地管理基础.地质出版社,2004.6

[4]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5

1.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

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在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方面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浪费土地资源。

2.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

3.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实行计划指标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结果相挂钩政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达要求的,要压缩、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1.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日常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以便充分利用。

2.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

对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工业项目的,可降低市场准入标准,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同时应适当按照低于周边土地市场价格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鼓励企业开发使用未利用土地,提高区域土地利用率。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土地,对废弃土地也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处理。

3.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和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保障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人防要求的同时,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研究和规划,做好与土地功能的衔接,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空间的有力补充。

4.加快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

以相对集中的组团形式加强“城中村”改造,鼓励城市规划区内集中建造多层、高层公寓,切实提高城郊结合区域土地利用效率。旧城改造应充分挖掘原有建设用地潜力,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内部低效利用土地通过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等措施进行盘活利用。

三、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1.强化工业项目用地标准

工业用地中应积极提高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在目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2.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

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置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3.强化用地合同管理

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2.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整治

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土地整理为平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理,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鼓励农村在符合土地规划和乡、村规划的前提下,逐步向居民点、中心村和集镇聚集。

五、加强监管,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1.建立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制度

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制度。对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土地变化情况。

2.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与激励制度

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高,评价考核成绩突出的地方,在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予以适当倾斜;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地方,要核减该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文6

村级土地利用项目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针对的是新农村建设背景以及现代土地管理要求,而项目的提出主要就是解决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整的问题。国内对于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编制意义已经投入研究,一方面,部分学者对乡村产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主要论述的观点也是围绕规划编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展开的。普遍认为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的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提高整体规划结构的协调性和融合度[1]。另一发面,部分学者从土地利用规划结构的特征和缺陷出发,对整体研究机制进行分析,集中阐释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项目的实际意义,并且要强化规划管理的力度。

渠甲源等(2010)提出,在实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保证土地利用规划按照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协调发展、统筹管控、生态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陈荣蓉等(2014)提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要坚持“三遵守和三突破”,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集中遵守耕地保护红线、上级土地利用规划不超标以及集约化利用耕地。而三突破指的是,要有效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突破传统建设模式、突破传统统筹城乡兼顾模式。

郑健(2010)提出,在分析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深度贯彻落实合理化利用以及深层次保护的原则,确保能顺应国家政策要求,提升利用效率。

赵立强(2013)指出,以浙江省山村试点为例,在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立过程中,要确保规划的衔接性,提高差异性和特色化。

邓伟(2010)指出,以重庆市乡村试点为例,在相关规划结构研究过程中,对规划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大比例尺数图以及城乡统筹规划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切实维护整体管理项目的实际要求,从而建构规划刚性和弹性的结合框架。

2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对相关研究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学者尽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也存在一些疏忽的问题和分歧[2]。

第一,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具体内容的讨论方面,相关研究人员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受到农村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另一种则会受到相关部门下设行政命令的影响。正是由于总体规划内容存在相左的意见,因此,整体落实情况弹性不足,但是刚度过度[3]。

第二,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定位方面,有部分学者认为,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划分时,将其列入详细规划,将总体规划进行分类细化和落实。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市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规划内容较为相似,需要将市级、县级规划进行整合。

第三,在对实证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作者对其进行了实证研究,更多的学者还是总政策、理论等方面进行分析,这就导致研究内容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存在差异[4]。

3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优化路径

3.1 ??建更加有效的理论研究模型

相关研究部门需要对理论体系进行深度分析和集中管控,特别是村级土地规划利用项目会对整体规划产生影响,甚至发生冲突,因此,村级土地规划项目要结合法定规划要求,建构更加完整的运行体系,顺应政策和法律规范,确保管理模型和运行机制贴合实际需求。

3.2 确保研究结构的连贯完整

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进行阶段性分析,要对全局性和持续性进行统筹管控,提高规划性和关注度,切实维护编制结构、论证结构、监督维护结构和反馈结构能形成良好的动态研究机制,确保其能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进行全面认知和综合理解,从而积累更多的项目运行经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要保证管理项目的全局性和持续性,确保管控要求和管理项目之间能形成协调统一的结构。

3.3 协调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划

要想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城镇化运行要求,就要保证政策配套机制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农村建设项目和城乡发展之间的有效性,也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例如,要针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历史文化景观保护问题、农民城镇化利益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且进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5]。

3.4 高度重视研究中的实践过程

在研究村级土地利用管理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实践的重要价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运行计划,在对比和总结的同时,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提高公共参与热情的同时,建构更加完整的项目规划,协调发展后对运行结构和收效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