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意识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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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意识现状

青少年法治意识现状范文1

[关键词]中学教育 法治教育 中学生

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国已确立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前途。从相关资料来看,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当前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法治意识薄弱有重要关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青少年都要经过中学教育,而这一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此阶段的法治教育对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于200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中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学校的法治教育仍是目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因而,强化中学的法治教育无论是对建设法治国家还是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都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当前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义务,轻视权利,实践已证明这不利于建设国家与公民的正常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确立人们的权利主体地位,这要求我们从中学阶段开始就要重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而当前中学生法治教育仍存在较严重的重义务、轻权利倾向,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这不但不利于学生未来的人身发展,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长远建设。同时,在既有的法治教育中重视对具体法律内容的传授,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忽视对学生进行公正、平等、自由、人权等法治理念的培养,使法律课成为死记硬背的学习,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无法培养学生真正的法治意识。

2.法治教育在现有课程设置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现行的教程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一门法律基础课,中学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虽然我们也强调在其它课程学习融合进行法治教育,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在当前升学压力下,各学校普遍无暇顾及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3.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在中学阶段,学生自学能力相对有限。由于升学的压力,法治教育的时间也有限,因而。高素质老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学的法治老师都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这些老师一般都缺乏正统系统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主要通过课本自学一些理论知识,缺乏运用能力,对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往往解答不了,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虽然聘请了兼职法律老师,但因教学时间安排或兼职老师自身原因,往往有名无实。2001年团中央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曾对全国10个城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结果显示,370名被调查老师中,仅有4人知道《刑法》中有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1.1%;知道《儿童权利公约》的占0.5%;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只有82.4%。教师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培养具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现代公民任务的实现。

4.法治教育途径单一

在传统认识上。一谈中学法治教育就想到课堂法治教育,对环境教育重视不足。课堂法治教育是中学法治教育的核心环节,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课堂的传授,但中学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其能否持久秉持课堂上接受的法治意识有重要影响,如果周围环境中发生的事情总是与课堂讲授的相左。就很难指望学生能形成对法治意识的真诚认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们的环境确实难以达到“以环境教育人”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生合理解释课堂讲授的内容为何与外面的情况格格不入,他们的个人生活经验就可能消蚀掉课堂教育中辛苦培养了那点法治萌芽。

三、完善中学法治教育的对策

1.以培养法治意识作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治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洽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治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一点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培养美国公民”一直是美国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宗旨。美国的很多学校都设有公民教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公民事务,使其能够意识到法律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熏陶,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因而,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中学法治教育的地位。

2.整合课程设置,合理编排教材

强化法治教育仅靠其它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治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治意识的培养。

3.提升法律师资队伍素质

法律师资的培养可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招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老师队伍。他们经过较系统的法律训练,能更好地理解、诠释法律。也更有能力将以案说法,有助于改变当前法律教育空洞的局面。二是对现有师资力量进行培养。与其它学科比较,法律更新较快,需要相关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考虑聘请热心公益的退休司法人员作为兼职老师。这些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治有较深刻的体会,可有效弥补现有老师知识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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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就要深入的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并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对这一群体的法制宣传工作又显得愈发的重要。

第一,这是由青少年这一社会群体在国家发展法制社会长远目标中的战略地位决定的。从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完善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第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趋势时代的要求。但是由于自身物质条件以及应试教育的影响使中小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存在着缺陷。

因此,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在青少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

二、本次调研的方法

1、理论探索与实证调研同步

青少年是特殊的群体,也是个复杂的群体,在整个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对包括在校学生,闲散在家的适龄群体进行了调研。同时还对这一群体相关的家长,老师等进行了适当的调研。在从事“实地调研”这一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还适时地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适当的“理论探索”:一是在总结现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这一教育的内在规律性及其有效方法论。二是从自身评价,他人评价,社会规范评价等诸多方面对当地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尽可能真实的界定和评价总结。此次调研以这两项探索性的理论建设为线,使得全面系统地而又实际的把握当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状况,提升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理性认识水平,进行最终的总结分析。

2、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

依据本次调研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对收集的材料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三、当地中小学生的法律能力现状

1、传统势力的思想对学生的法制思想形成阻碍极大。很多学生面对社会常见的纠纷的解决上受传统势力影响很大所以他们的解纷方式与整个社会显得极为协调,很少涉及法律途径的运用。这一方面虽然可以起到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某些传统和习惯的延续和继承,但是在现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这一点值得每个的人关心和注意,因为如果这一代学生缺乏现代法制意识,那么整个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也会放慢整整一代。

2、价值取向的局限降低了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同度。学生把升学当作第一要务无可厚非,但是升学率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所以不可能太高,这就决定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自己都必须把“成人”教育放在首位,因为升学率低就会有很多学生会直接进入社会,所以合格公民的树造才是教育的首要任务。

四、改善当地法制教育现状和提升当地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建议

首先,丰富学校法制教育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的作用。

1、寓法于教。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充分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德育因素,寓法制教育于课堂之中。这种课堂既包括平常的德育和智育课又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班团活动。长此以往,对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2、打造具有丰富法制内涵的校园文化。在校园文化中进行法制教育,将学校法制教育与上级有关组织的“法律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欣赏法制图片;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法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以学生分组为单位分别到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等单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帮助学生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体会到法与自己的关系,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增加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增加实地教学的效果。

其次,发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社会有关教育资源的辅助作用。

第一、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局面。这种纲领性文件最起码应该包括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与意义;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和方法;中小学生法律素质提高所需的社会氛围与学校法治文化环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政府和社会支持和政策保障;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师资培训教材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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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对策建议思考

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既要保持传统优秀内容资源,又要与现代新型教育模式相匹配;既强调教育方式的自主性,又强调与现代新型教育方式的融合性;既要突出传统教育的基础性,又要突出现代新型教育方式的优越性。文章指出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产生的影响,详尽地分析了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如何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

互联网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具有资源海量、传播迅速、影响力大、传播面广、互动性强、快捷方便等特点。从“一五”普法至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遇到了新的挑战。鉴于上述情况,这就需要各方积极配合,依托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有效教育和引导。

一、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学校、家庭、社会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存在只做表面文章现象

青少年的教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三者的共同努力,只有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使青少年接受全面、系统地教育。据统计,普法教育在全国各地大中小学开设不均衡,课时、教材和教师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存在表面化现象以及普及率低、覆盖面窄的现象,因此法治教育工作收效不明显;家庭环境也是影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因素,父母对子女的法律意识甚至是道德品质的影响是深远的。当前社会中充斥着许多不良现象,青少年很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从而也可能冲淡了法治教育的效果。

(二)法治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创新性

在进行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过程中,法律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层次不均、开展方式较为单一,内容枯燥乏味且缺乏创新性,这种情况的存在不能满足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有些法律工作者接触新媒体的深度不够,另外一些法律工作者经验不足,都是不能将互联网技术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从而降低了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互联网的基本特征及显著优势

(一)资源海量、传播迅速

互联网其信息存储几乎不受容量限制,从而拥有海量信息资源。大量的搜索引擎也可以帮助人们及时、高效、准确地搜索到自己想要获取的信息。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显著特点,使其摆脱了时空限制。网络媒介的信息可以实时更新、及时传递,区别于版面印刷和定点播出的传统媒体模式,大大提升了传播的时效性。因此,互联网资源海量、传播迅速的显著特点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影响力大、传播面广

互联网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传播方式决定了互联网传播媒体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互联网具有信息量大、内容翔实的特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传统的媒体传播手段相比,互联网媒体传播几乎不受时间、空间、地域等多重因素的限制。因此,互联网以其影响力大、传播面广的显著特点,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传播方式,并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与力度,为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互动性强、快捷方便

互联网传播具有多向性和互动性的特点,是网络媒体的优勢;互联网传播使得受众不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参与。因此,在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域,利用互联网的互动性强和快捷方便的特点既能够很大程度上推动普法教育工作,也能够充分调动青少年参与普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青少年能够自觉树立起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意识,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

青少年是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群体,互联网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甚至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因此,通过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教育可以全面、系统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拓宽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利用互联网进行教育和宣传工作

当代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将普法教育工作和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等优势,将青少年更好地融入普法教育活动中来;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等新媒体传播介质来打破传统普法教育受到时间、地点和空间的局限,积极建立相应的普法教育平台和两微一端,实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定时推送;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协作的普法教育体系。同时,紧随社会热点话题和真实法治教育新闻,以法治教育热点专题和法治教育难点研讨的方式提升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创建和完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普法教育模式,从而达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二)提高工作水平和互联网思维能力

当前,普法工作者水平不一、经验参差不齐。对于年龄较大的法律工作者而言,虽然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但可能不具有互联网思维和熟练运用新媒体技术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相较而言,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其法律理论知识非常丰富,能够熟练掌握新媒体技术,但其实践经验不足。因此,首先要加强对现有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和新媒体技术的培训工作,同时要有效提升法治教育从业者的准入门槛,有针对性地引进一些既具有新媒体专业背景又具有法律专业的人才;其次要积极完善相应法治教育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规范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各种言行,合理搭配老、中、青教育工作者,通过制度规范充分调动大家开展普法教育的积极性。第三,通过音视频、AR和VR等搭建普法教育平台,让青少年更好地参与其中,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实现普法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

(三)完善青少年普法产品,进行普法教育活动

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普法教育产品的制作应该紧跟当下法律法规热点话题,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方式来吸引青少年的眼球,让青少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普法教育活动中来。同时,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产品的推广力度,构建覆盖面更广、覆盖层次更深的普法教育品牌产品。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该积极投入到普法教育制作和宣传推广中来,通过购买普法教育服务、扶持资助以及项目奖励等模式,更加深入地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多样化的普法宣传产品,达到协助家庭和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工作的目的。例如,可以通过积极构建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剧、青少年普法教育专栏、普法教育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来实现多元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四)将普法教育和“融媒体”有效衔接、有机结合

“融媒体”是指充分利用媒介载体,把报纸、广播、电视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的相同点和差异点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互通、内容互融、利益共享”的媒体形式。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和内容资源传播的新形势下,可以借助“融媒体”的创新性和融合性,建立更具有专业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将法律知识和法律平台融合为精品法律产品,继而通过大数据、云存储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由技术公司和内容权威机构进行“技术+内容”深度融合,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打造成系统化的教育体系,进而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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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贯彻大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开展预防教育“五个一”专题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禁毒教育,使全校师生了解的基本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毒、拒毒意识。

一、成立禁毒教育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禁毒教育的组织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禁毒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的预防教育的关键在于预防,在于唤起民众的自觉防范意识。相对于众多的德育主题教育,禁毒教育应该更加重视。几年来,我校把禁毒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通过教师大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广播、手抄报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举行“关爱生命,远离”签名活动,把禁毒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学校法制教育相结合,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相结合,做到预防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使广大师生了解基本常识,无人参与涉毒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预防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集聚合力,加强教育

我校注重活动载体建设,在活动中落实预防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教育活动,学校组织了“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们通过查阅、展示资料,了解学生吸毒现状,讨论分析青少年吸毒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增强禁毒、拒毒意识。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预防宣传教育。学校还依托家庭、社区,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合力,开展禁毒教育。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内化了学校的知识教育,自觉形成了禁毒意识。

四、落实措施,精心组织

我校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尤其是切实做好“五个一”活动。

一是学生制作一份校园法治小报。

组织五年级学生,每人制作一份以预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法治小报,并进行张贴展评活动。

二是教师创作一份书法或绘画作品。

组织每位教师创作一份以预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书法或绘画作品。学校要自行组织教师书法或绘画作品张贴展出活动,并张贴展出。

三是班级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组织每个班召开一次以预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四是学校开展一次集中宣教活动。

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主题为“珍爱生命、远离”的禁毒宣誓签名活动。

五是兼职法制副校长举行一次专题讲座。

聘请了法制副校长红岗子乡派出所所长,为全校师生举行一次以预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

本次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增强了师生的禁毒意识,在学生当中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孩子们做到远离、珍爱生命,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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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更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还要具有父母般的关心与爱护以及朋友间的平等和尊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一些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如打骂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等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了一些教师法律素质缺乏。在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大气候下,教师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一、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极力推行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教育领域也展开了教育法制的建设。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权力机关在教育立法方面进展很大,相继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教育法律。进入21世纪,国家对教育法规的补充、修改、完善和一系列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教育的改革发展纳入了依法执教的法治轨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培养教师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修养的必然选择。教师必须能够适应时展的这一要求,树立教育法制观念,养成教育法律意识,成为知法、懂法、能够依法行教的新型教师。

(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教师队伍现状的要求

据我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教师1151万人。广大教师队伍从总体上看,主流是好的。他们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在教师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学生,随意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以“教育名义”对学生进行人格污辱、殴打,以至一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在老师看来,这都不是违法,而是教育管理学生的“有效”办法,是为了让学生成才。其思想根源还是古已有之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和“师道尊严”等传统观念。殊不知,正是这样“个别”的教师导致了整体教师队伍诚信度下降。

(三)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需要

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同时,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 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 因此, 对其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以引导为主, 注重法律观念的形成,法律情感的培养, 科学权利意识的确立, 不能急功近利, 强调法律知识的灌输。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要注意与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在潜移默化中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熏陶。然而,很多教师认为自己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就足够了。实际上,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为人师表,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紧迫性

提到教师一词,很难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教师的心理和行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断出现教师对学生擅自停课或随意开除,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或是对学生谩骂、侮辱、挖苦,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罚款、没收或长期占用学生财物,侵犯学生的财产权;甚至体罚学生、女生等恶性人身侵犯案件,还有的利用学生变相向家长勒索钱财。由此可见,教师的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但不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且对于青少年学生的日常行为也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据调查显示,近几年由于教师法律观念淡漠,而导致、引导青少年学生犯罪的比例在逐年升高。

因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使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依法执教,必将使学生受到法治的熏陶。这对年轻一代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成为新一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职业最重要、最典型的是其典范性。许多优秀教育的经验表明,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做到。教师如果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自己却不能守法,就会使学校的法制教育苍白无力。因此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促进全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要着力拓宽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途径

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和环境,抓重点、分层次,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把教育部门对教师法律素质教育、培训与教师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进行师范教育课程改革,把教师职业法律知识纳入师范教育的本科课程计划及教育硕士课程计划,使所培养的新教师具有依法行教的能力,并将这一课程的学习及学分的获得作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促使准备当教师的公民引起重视。 这样做,相当于提高教师行业的法律门槛,可以从“入口处”对教师法律素质进行把关。

其次,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法规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教师的师德观念,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是不合格的教师。并采取一定考核方式使其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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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访谈 突破思维局限 更新自我认知

一路前行,一路调研。调研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是访谈,对不同人群的访谈都能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通过对村干部的访谈,我们了解到村干部们依法治村的能力在不断提高,法治乡村建设在不断推进,乡村的法制建设正一步步的完善中;通过对村民的访谈,我们了解到村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法律能保护他们,所以他们也信仰法律,法律在乡村中的权威逐渐建立起来,法律已深入人心;通过对律师的访谈,我认识到他们在解决农民等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及对于法律人才稀缺的感慨;通过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访谈,我了解到他们在公正司法以及权利救济方面的做法,权利救济到位,社会矛盾自然会减少,社会形势也会稳定,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也能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给村民的权利行使增加一层保障;通过对司法所,司法局以及政府人员的访谈,我了解到他们在解决农民等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以及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做法,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不断增强,法制建设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法律正一步步的走入每一个村民的家中。

在奇台县走访中,我们了解到大泉乡、石门泉村村民土地纠纷问题突出,便在访谈石门泉村村支书时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想到村支书对于土地纠纷问题的法条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他会用浅显易懂的“大白话”解决本村的土地问题。

在精河县的皇宫北村走访时,我们在和当地的学长交接的过程中,了解了当地对于儿童教育方面的问题,想到儿童教育问题,我想起了一堂由我们学校主办的讲座,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它的很多内容都在关注青少年教育问题,对于我们法科学生来说,只有全面扎实的学好理论,才能在实践中具体运用,我们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真的应该运用到教育环境“贫瘠”的地方。

在茫丁乡巴西庄子村走访中,我们给少数名族的村民介绍了我们国家的政策,主要是宗教政策,名族区域自治政策等,在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的交流访谈中,我们和副书记——艾比布拉共同探讨了该村在治理中遇到的瓶颈以及日后的解决对策,他用清晰的汉语说道:很是收益。我想我们的调研队,能够帮到村民,让村民觉得收益,已不虚此行了。在霍城的实践中,我们调研了一个典型的民汉混合的小村落——湟渠村,该村民风淳朴,村民互敬互爱,相处融洽。在对一名回族老人访谈中,我们在指导老师的帮助和引导下,给村民讲解了关于扶贫政策以及国家补偿方面的法律知识,老人欣慰地笑了,我们也很开心,我们学到的浅显的法律知识,能够“用之于民”,能够“为人民服务”,真是欣慰之至,不虚此行了。

实地的调研和我们所想象中的不同,基层法律人才的缺失和需求量越来越大的矛盾是我们所意外的,被调研的对象所反映的很多问题都让我么们觉得不可思议。乡村法制建设一步步的完善,村民法治观念的逐步提高,法院、检察院法律人才少的现状。

总之,通过这次的调研访谈,我对依法治国政策在乡村的实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乡村法治建设在不断向前发展!

分工协作 发掘个人潜力 发挥团队合力

在调研之初,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做了明确的分工,大家每个人负责一部分,共同完成调研活动。合理的分工能够提高大家的效率,将大家的优点相互融合,互补缺点。

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达成共同的目标。就拿访谈来说,负责联系的同学要提前跟被访谈人约好时间地点,负责访谈提纲的同学要提前准备访谈的问题,负责访谈的同学与老师一起对被访谈人进行访谈,负责宣传的同学进行采像以及新闻稿件宣传,负责记录的同学进行录音及记录。缺少任何一部分,访谈都不会成功,只有大家共同协作,才能完成访谈的任务。

分工,一个人就可以胜任的任务,在团队中一般会指派给专人负责。而在多人协作中,团队成员可以通过分工,从而对工作任务进行有效的分配。

合作,有分工,就需要合作,即彼此相互配合,这样乐队才能合奏出华丽的篇章。在进行访谈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而且使我们对乡村法治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在调查问卷的整理和访谈记录的整理工作中,不但提高了整理归纳能力,也提高了我们对调查问卷以及访谈记录的内容的了解。同时在与其他队员共同协作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并且体会到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团结协作,才能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在合作中我提高了能力,收获了友谊。

协作的难度在于属于谁的职责谁负责,该谁什么时候出现谁就什么时候出现,有序的指挥、默契的沟通和坚决的执行是团队成员彼此合作的基础。

分工协作,让我们深深的记住:我们是一个团队!

送法入乡 体现自我价值 扬我塔大美名

我们依法治国调研团从开始策划时,我们就认定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由于考虑到村民关心的问题是土地,婚姻,继承,劳动保障、教育等方面的法律,作为一名刚涉猎法律的初级“菜鸟”,我们就逼着自己看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籍,希望自己的知识能够用于实践,学以致用,便利村民,解决问题。

法律知识的宣传有利于乡村居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提升,绝大多数群众懂法、守法,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有义务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在这次三下乡活动中 ,我们不仅发放调查问卷和宣传单,还进行法律宣传服务。当看到村民们听到我们的讲解后,对法律问题豁然开朗的微笑的样子,我们觉得我们实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的价值,我们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为国家的法治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的决心。

在这一路的走访过程中,我们把院服穿了一路,把宣传散了一路,把塔大介绍了一路,每到一个调研点,我们都会说:您好,我们是塔里木大学的法律系学生。我们深知自己是塔大人,故在走访中,时刻谨记“胡杨精神”,让作为“胡杨精神”继承人的我们深刻感受作为塔大人的骄傲!在送法下乡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而且宣传了我们的学校,使村民们对塔里木大学有了更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