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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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

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1

关键词:大学生创客组织;创客教育;政策建议

经调查,截止到2015年11月底,我国高校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203个,211、985院校的创客组织达到132个,其中设备完善、体制健全的创客组织达到120个,而在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组织中,设备完善、体制健全的创客组织仅有39个。在调查中还能发现,相对健全的大学生创客组织一般成立时间相对较早,能作为独立的体系进行各项活动。

一、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现状的初步分析

根据上述数据对比可以发现,我国高校大部分重点院校已经建立创客组织,且其中组织体系完善的组织占绝大多数,不乏有优秀成果产出及与企业合作成功的案例,而普通高校创客组织体系完善、成果优良的创客组织较少。这样的对比,一方面,说明各级政府对于发展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政策落实程度参差不齐,政策普及程度有所差异,另一方面,说明部分高校对发展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政策参与度不够,参与力度不足。

二、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论是现有数量、规模,还是产出成果,都是创客组织发展的表面现象,真正导致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不均衡等的问题有更为重要的内在因素。

有着鲜明的创业导向的大学生创客组织,普遍存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不足、成本过高、经验缺乏等问题,由这些问题导致的创客组织过早瓦解和发展瓶颈现象屡见不鲜。而区别于普通创业组织的大学生创客组织,还存在特色不足、缺少技术资源、平台缺乏、成员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也将使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创客组织走向失败。

综合这些问题,可以将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运营问题、平台问题。

(一)运营问题

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的运营主体分为学校、政府、企业三大类,不同的运营主体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导作用明显不同,其所引导的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前景也不尽相同。

1.以学校为主体

现阶段创客理念的宣传极为重要,但是有完善校内创客组织的高校,大多数却将其创客空间交由协会(社团)、就业指导中心或者各学院团委管理,这样虽然能做到应有的管理、运作,但由于其不能独立运作,宣传受众就大多限制在本校,甚至会由于本身各种管理团体的其他事务繁忙,参与创客组织的对象又因此减少。并且,这种管理下的创客空间,容易变成一味只强调创客的创业导向的指导,而忽略了该有的创新精神、创造意识的日常学习、渗透,这样违背其原本内涵的创客组织,只能为已有创业打算的学生服务,不利于在高校内形成“众创”氛围,传播真正的创客思想。

而校内未建立创客组织的高校不具备创客空间,而其为宣传创客思想开展的创客研讨会、创客比赛等各项创客活动,只能作为兴趣分享,缺乏实际的指导和培训,是不具备实际产出作用的,当然也不利于创客组织的发展。

2.以政府为主体

政府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导是政府服务职能的体现。政府的支持为大学生创客组织提供了充足的初始资金,也为其提供了合理化、合法化的存在身份,政府提供的各项针对大学生创客的优惠政策也毫无疑问地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建立、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但这种类型的创客组织往往存在缺乏竞争、经济效益欠佳、市场化不足等现象,而缺乏竞争意识也会是大学生创客们失去创新、进取的意识,长此以往,只能使政策优惠“明珠暗投”。

3.以企业为主体

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大学生创客组织,很大程度上以企业意愿作为项目的主导方向,即创客组织的产出成果必须能够满足企业的投资需求。这一点是由企业自身的盈利导向决定的,但这样的做法有时很难把握分寸。若企业投资的目的性过强,不能在给予大学生创客们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空间,也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产出成果不佳的问题,那么这样的合作不仅难以达到双赢,对于新兴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也是一种障碍。

(二)平台问题

一个功能完善、体系明确的大学生创客组织必须具有实体空间和在线平台,实体创客空间可以看作大学生创客组织的项目实施平台,而其在线平台主要包括创客课程在线平台、创客团队项目管理平台、创客活动管理平台,可以看作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对外窗口。

1.实体平台发展不均衡

国内现有创客空间大多依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武汉等科技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而存在,这些区域本就具有国家政策的良好支持,其中的大学生创客组织也可以借助以成熟的创客平台学习宝贵经验,但是其他地区相比之下具有的地区劣势使得本地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踌躇不前。

2.在线平台未受重视

互联网时代,由“互联网+”带动的各类创业必须与时俱进地将互联网要素融入创业的每个环节,大学生创客也不例外。但截止到2015年11月底,我国正式注册域名的创客组织仅有21个,这与现有创客组织的数量大相径庭。无论是创客组织的培训教育,还是项目监督及反馈,都应有专门的平台对外开放,而反观国内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在线平台只存在于校园主页的分支,各类创客项目审批、监督、反馈只出现在通告的字里行间,这就完全无法做到创客组织应有的对外沟通和自媒体式宣传,不利于大学生创客从“精英创客”走向“大众创客”。

三、对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推行“四位一体”的组织运营模式

“四位一体”即由学校主导、政府扶持、企业支持、大学生充分参与,这其中的每个角色都应找准自身位置,履行自己在其中应有的义务。

1.学校

高校应该就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的平台问题,一方面完善创客空间的建设,准备充足的技术资源,另一方面完善线上平台建设,加强与外界的沟通,发挥创客组织的自媒体作用。

在保证大学生创客组织的独立运行的前提下,直接由就业指导教师完善对其的管理和监督,在对其提供合理的经济支持的基础上,提倡创客组织在合理程度上自负盈亏、优胜劣汰,每年定期对创客组织的每个项目组进行成果考核,真正做到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有效管理。

2.政府

政府在提供给大学生创客组织运作资金的同时,也要有效监管创客组织的运作,对创客组织的经济效益、市场化程度做出一定的要求;政府授予高校对创客组织的准入、运作、终止的自,同时也要监督高校对于推动创客政策的实施情况;政府与投资企业的沟通和指引过程中,要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保证企业投资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企业在大学生创客组织合作项目中的纳税行为。

3.企业

企业在项目孵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协助创客组织的产业化,以引领为主,不能过度参与其项目的组建及成果化,保证大学生创客组织的自主性,而非仅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这种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领也要具备一定的监督力度,促进项目的市场化,重视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前景。

4.大学生

作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主人翁,大学生首先要提高自身本领,做切实可行的创科项目,其次要保持积极的创业态度,完善与学校、企业的双向沟通,做到与企业的成果双赢,另外,积极配合运营模式中其他角色的项目监督,不过分依赖其他角色而存在,在现有条件下,自主寻找资金支持,自主开拓用户市场,用团队合作的力量自主实现创客目标。

(二)大力发展创客教育

规范入门教育,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为每所学校设置创客空间或者创客实验室,并要求学校做好其建立和维护工作,向学生提供创客线上平台、实体空间的体验,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提倡将创客教育加入高校学分制教育,促进高校的创客教育普及,将创客内涵融入基础学科,将创客提倡的创新精神融入每个课堂,激发众创意识;号召高校建立专业的创客教师团队,设立专门的创客教师岗位,要求高校完善对其的评价、激励体制,鼓励其在校园创客教育中的理论研究、创新实践。

四、结束语

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2

一是法律观念落后。很多大学生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针对“打赢官司靠什么”的有关调查显示,50%的大学生认为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得靠关系,30%认为应当有理有据,20%认为应当找一个好律师。由于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个别大学生存在“目无法纪”的问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比如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了展示个性,竟然将自己的不雅视频上传到网络以获取关注,并以“艺术”的名义进行宣扬,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再比如一些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不强,上当受骗后不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反映了大学生法律观念的落后以及法律意识的薄弱。二是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知识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不少大学生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重视专业课,对法律基础课投入精力不足,造成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比如,目前很多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界限不够清楚,甚至有很多大学生把二者等同起来。三是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受社会经济发展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甚至个别人存在“知法犯法”心理,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康树华教授曾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期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凸显了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主要包括以下原因:一是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治”思想深厚,大学生普遍存在着“权力至上”、“民不告官”的思想倾向,这是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违背的。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法律意识产生了消极影响,这也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障碍因素之一。所以,高校必须认真弘扬现代文化,特别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先进的文化思想成为大学生意识主流。二是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高校越来越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以及整体法治环境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人们法律意识的差异,这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也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尽管我国高度重视反腐工作,但当前滥用权力、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也会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一定影响。三是法制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部分高校还没有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素质教育中,还存在着缺位和不到位现象,这已经成为制约大学生法律意识提升的重要因素。比如,目前一些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还存在着“重传授、轻意识”的问题,以灌输知识点为主,对于如何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缺乏深入的研究。四是自身因素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由于大学生正处于生理成熟期和心理过度期,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容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响。此外,当前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存在一定的“自我意识”,在价值观念多元化影响下缺乏对法律的认知,遇事通常都从自身主观意识出发,没有法律观念,缺乏用法、守法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的策略

社会、政府、高校和家庭等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健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高度重视法制教育。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单独的课程进行设置。比如高校应该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分开,单独将“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并学分与学位进行挂钩,提升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要加强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在师资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为高校开展法制教育创造条件。同时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教育并重,共同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应用能力。要大力加强法律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法律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为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奠定人才基础。

二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环境影响、引导和塑造大学生,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对于高校来说,要将校园环境建设与法治环境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打造具有高校特色的法律文化。比如高校在管理过程中也要严格照章办事,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展法律方面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依法治国”的宣传力度,让大学生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鼓励、支持和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实践中。

三是健全法律培养体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是高校的重要工作,而且还需要国家、社会、家庭要建立良好的“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比如国家着眼于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既要加强立法,又要加强执法、司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特别是各类媒体应当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宣传和引导,特别是要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使大学生受到触动;家庭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阵地,家长应当充分认识到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及时了解大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四是强化学生法律修养。大学辅导员可以通过对学生集体宣讲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性格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地法律宣传和指导,实现法律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大学生自身的法律修养,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相关法律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开展以法律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收看法律宣传片等方式,加强法律知识的互动与交流,使大学生养成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大学生也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的法律应用能力。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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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犯罪率有不断上涨的趋势。资料显示,“全国各省市在校大学生犯罪率逐年上升,其中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5.3%,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比2004年又增加了97.1%。”尤其2010年的“药家鑫案”,2013年的“复旦投毒案”,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的“泼水门事件”以及近期的北大弑母案等更是震惊了全国,这充分说明了提升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迫切性。

(二)国家当下对公民法治意识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大学生不仅是社会公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推动力,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调查

为更好地了解当下高校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情况,笔者以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十所高校的学生为调查对象,每所学校调查对象为300名。

1.对是否知道国家宪法日日期被选项所占比率(%)

可见,高校学生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关心程度不足,即使文科学生也只有50%的人知道。

2.对了解法律知识渠道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问题为多选,从结果中可看出,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是高校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渠道的首要途径,其次是社会宣传、自身的学习和经历。

3.对法律知识是否足够被选项所占比率(%)

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还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剩下的则基本认为他们的知识已经够用,应当说进行更多的法治教育还是符合多数学生的需要的。

4.对购物时是否会主动索要发票被选项所占比率(%)

这道题体现的是高校学生预防维权的意识。从结果可看到,大学生的预防侵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5.对法律是否信仰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法律但表示并不信仰,没有深刻了解到对法律保持绝对信仰的重要意义。

6.对法治在生活中的作用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高校学生认可法律的重要性,只有少部分学生认为它是一般重要,而认为不重要的更是少之又少,显示了大学生群体对法律重要性有很好的认识,对他们以后的依法治国教育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基础。

7.对大学里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的方式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从结果看来,学生们对大学里的各种法治教育形式都是比较欢迎的,相对来说选择“在思政课中增加相关内容”的人数较少,笔者认为,除老师个人魅力以外,或与思政课的一些客观不足也有关系,笔者也将在下文进行相关讨论。

8.对目前学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活动存在的不足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结果显示了高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所存在的不足。次数少、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无针对性依次是当下高校学生普遍认为的宣传教育中的三大弊端。

9.对你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做法被选项所占比率(%)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在遇到侵权时,都明白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分析

通过对以上问卷调查数据结果的统计,笔者对当下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现状得出以下结论:

1.明白法治的重要性,但对法治建设的关心度不足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建设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问题6),但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却对我国法治建设关注度不够(问题1)。所以可以说,高校学生在思想意识上关注法治,但这种意识在现实实践中却没得到体现。

2.明白用法律武器维权,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足

大多数高校学生知道应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9),但在预防犯罪和证据保留这方面缺少必要的教育(问题4),这一点我们从只有28.0%的大学生会主动索要发票可以盾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而问题3更是表达了高校学生自身对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诉求。

3.相信法律的重要性,但自身对法律的信仰不足

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是保证法治社会建成的重要前提。调查显示,大多数高校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在现实生活中有重要的地位(问题6),可见大学生有着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我们应当看到高校学生对法律的信仰还是有待加强(问题5)。

4.有进一步学习的意愿,但缺乏良好的学习渠道

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有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问题3),而且他们认为学校宣传是帮助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最好途径(问题2),但是调查的另一方面显示学生普遍认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活动还存在许多不足(问题8),如次数少、形式单一、内容宽泛等等。

三、当下高校依法治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刚才高校依法治国教育的现状及其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高校学生依法治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堂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思政课教科书相关内容上的不足

除法学专业外,学生在大学所能学到的法律知识大体来源于思政课,但在该课程的教科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一书中,法律内容所占比例偏小,在整本教材中所占的比例只占不到三分之一,且相关内容绝大部分都采用宏观论述,缺少对实用类法律知识的讲述,现实指导作用不足。

2.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不足

对于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该课程只能由其他专业教师或辅导员担任,这样一来,授课结果必然会打折扣。即使是有法学专业的高校,也几乎不会让该专业的老师去讲课,所以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想在课堂上学到法律知识是很困难的。

(二)课余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课余法治教育活动数量的不足

高校的课余宣传教育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主要存在次数少、时间短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高校对学生课余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没有足够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学生们对当下课余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满、期待它的进一步改进。

2.课余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内容过泛

诚如刚才所说,高校的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之外,课余宣传教育也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过泛、受众面窄等问题。因此,应该增加和丰富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形式,使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内容更具针对性。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关键在于学校教育,而当下高校的法治教育还存在大量不足,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学习需要,因此在还无法有效改善课堂法治教育的前提下,增强高校的课余法治教育宣传,是满足当下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和学生需要的重要方式。

四、高校依法治国教育提升策略

在这里,笔者尝试提出建立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三级体系。

(一)树立依法治国教育培养理念

1.学校层面树立法治宣传教育理念

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涯中最主要、最重要的教育场所,其对大学生的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形成有着最直接、最基础的作用,对大学生今后法治观念的形成有着莫大的影响。高校层面应认识到大学生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急迫性,确立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方针,坚持落实对学生长期的法治教育,把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视为人才培养的一项基本方针。

2.培养学生个人树立法治价值观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受教本体是大学生本人。能否培养出具有法治意识的当代大学生,其根本还是在于大学生本人是否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意义,是否有正确的法治价值观。

学校帮助学生明确国家当下的法治建设成果,明确学习依法治国理念对其今后发展的意义,可在开学时组织班会进行相关教育,在思政课上强化教育,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上进行相关就业法律的学习,在平时通过课余宣传进行补充强化学习。

(二)进行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

1.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

把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提升为对学生的基本培养方针,规定每学期要完成的法治教育工作内容;设立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将其列入《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把学生的法治意识考核作为入党、评先进、评奖学金的标准之一;每学期开展大学生法治认识调查,找出其认识的薄弱处,有的放矢地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2.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体系化

要长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就必须要形成一个管理队伍,要形成网络,队伍要有职责,分工要有边界,但同时要保证相互配合。在此,笔者提议“学校统领,思政部带头,教务处监督,社团协助”的管理实施机制,通过以思政课为代表的专业课堂进行专业教育,以学生会、普法学会为代表的社团组织进行广泛宣传和补充。

(三)落实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措施

1.增进第一课堂法治教育形式

(1)加强思政课的形式创新。可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感受教学法等教学方式实现师生间的互动。可模拟课堂法庭,使学生了解法庭审判的相关程序;可布置小论文形式的作业,在资料查阅和写作中明白相关知识,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学习。以弥补当下思政教科书法律内容相对偏少及法学专业师资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

(2)加强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在开展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可设立心理咨询办公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举措,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和谐和平的校园环境。

2.加强第二课堂的建设

(1)设立专门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如成立普法学会,专门进行校园普法可在学生会等组织的主导下每月开展普法活动,确保高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

(2)丰富普法形式。在坚持以往的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创新,如专门策划举行有关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活动,比如法治理念讲座、法院参观活动、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表演等;也可以通过参与面向社会的义务维权实践活动来深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还可通过编辑出版法治教育校本教材,通过学校、学院、专业、班级等各个组织层面进行传播、宣传和推广。

(3)利用学校自身的各种资源。如可利用校友资源,请从事相关法律行业的校友回校做宣传讲座;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讲座教育;可联系校外机构进校宣传;可倡导学生进行相关社会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学习。

3.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新媒体能够“构造并呈现给公众一个拟态环境,而这个拟态环境极大地塑造了公众看待世界的方式。”相比起其他宣传方式,媒体具有宣传面广、影响范围大、宣传持续时间长的优点。如何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笔者在此具体提出以下几种措施:

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4

1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

首先,针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有利于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践行;其次,针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再次,针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最后,针对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有利于促进德育教育的发展。

2 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目标定位不清是法治教育存在的体制性问题

法治教育存在的体制性问题是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不清,高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注重课堂法律知识传授,忽视学生法律素质提升。同时,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多数学生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看做被动的思政教育,缺乏对法治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法治教学的考核以书面考试为主,无法有效的识别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法治理念、行为模式和应用能力等技能的提升。因此,法治教育应该由过去单纯的灌输式知识教育,转变到更加强调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2.2 教育形式单一是法治教育存在的实践性问题

法治教育存在的实践性问题是法治教育形式的单一,高校的法治教育拘泥于以教师为主体的单向教学。教师枯燥地讲,学生单调地记,即使引入一些相关的案例教学,也存在案例陈旧、讲解乏味等通病,法治教育在实际操作中变成学生死记硬背地应付考试。同时,法治教育内容与大学生实际遇到的法律问题脱节严重,导致学生缺乏心理体验而无法产生课堂共鸣。

2.3 重道德轻法律是法治教育存在的观念性问题

法治教育存在的观念性问题是现有教育重道德轻法律,从小学开始就开设“思想与品德”课程,却缺乏法治课程的教育。在目前的大学教育中,存在重道德品质教育轻法律法治教育的现象,教师更多关注培养大学生道德品质、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为忽视法律素质与其之间的联系和衔接,这就导致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律法治教育的协同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由于法治素质的欠缺,使得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存在短板,对其求学、就业都存在很大的不利影响。

2.4 教师素质不高是法治教育存在的组织性问题

法治教育存在的组织性问题是现有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资质及能力欠缺,法治教育是一门政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课程。这对教师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育方式都有很高的要求,而现有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由一位老师执教,这就很难保证其专业性和针对性。

3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意见建议

3.1 建立灵活的工作运行机制

在现有的法治教育的基础上,要建立灵活的工作运行机制。从过去的以书面考试为主向能力考核转变。同时,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协调机制,统筹各项社会资源营造良好的高校法治教育环境;另一方面,要增加高校与家长的法治沟通机制,把家庭法治教育纳入高校的法治教育体系中来。

3.2 进行有效的教育课程改革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课程改革,首先应该改良现有的教材,增加教材中符合现有社会实际的案例部分的比重,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基本掌握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升其维权意识和能力。于此同时,教师应当结合社会热点事件,运用多种现代教学手段,拓展教材内容进行实践教学。

3.3 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法治意识的习得和养成。因此,加快高校的依法治校进程将促进高校法治教育的开展。同时,在高校内要增加法治文化建设,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意愿,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同时开展各项法治类竞赛活动,及时将学生学到的法治理论得以运用和实践。

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5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治国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这种治国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精神源泉,只有当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信仰,并以之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仅关乎到个人的成长与前途,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将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其蕴涵的精神实质融入大学生的头脑中,要建立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过大学生主体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传播和普及这种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和理念,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学生不仅是学校工作的管理对象,更是学校事务的管理主体。要提高高职院校的法治化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权利义务的理念、民主的意识、正义的精神、秩序的观念,也即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当作为学校主体的大学生都能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一种思维方式,进而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并把它落实到自身的学习和生活中,落实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的各项工作必然会走上法治化道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在日臻完善的法治社会里,法治精神业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要通过理论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合理使用法律武器,逐渐形成缜密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在大学生内心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之现状

良好的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总体的法律素质有所提升,但是距离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2002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案,大学生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人民日报报道:“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他们对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对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精神培育仍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就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其法律意识和观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在对法治的关心、法律知识的掌握、对法律的认可等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由于高职院校生源基础较差,学生自身素质不高,理论接受能力不强,因此,对法律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高职院校大学生自身思想水平不高,学生的自控能力不强,再加上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学生没有养成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行为习惯,有的学生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过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2]28只有公众对法律认可、尊重、信任、依赖的真挚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促进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较差。还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似乎很小,因此,对法治建设保持冷漠态度,在行为上漠视法律,甚至与法律背道而驰。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只有被公众所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如果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大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权威,国家也不可能迈进法治化的门槛。

(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到传统法律义务本位观的影响,许多大学生缺乏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大多数高职院校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进行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但由于这种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大多从属于德育,以“守法”为重心,与大学生个体利益和要求相违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中国社会传统文化中的义务观念,容易使大学生对普法教育产生抵触情绪。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宗法观念、人情观念、特权观念在脑海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法律知识贫乏虽然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有些学生还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现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其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法律知识更显欠缺。另外,多数大学生注重专业课而忽略法律基础课,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四)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我国当代的法制教育只重视法律的工具主义价值,而忽视了法律的理性价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等。这种教育使大学生仅仅停留在感性的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上,使我国法治精神的培养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以说,“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3]547即使学法律,也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只求记住一些部门法的具体条文,知道怎样操作,不求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次底蕴,更不是为了树立健全的法治观念。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使大学生无法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影响了法治观的生成。#p#分页标题#e#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育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法精神、法文化的传播与熏陶,其培养目标是使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从认知、使用层面提升到信仰、自觉内化的层面。为此,高职院校应秉持能力与观念并重、知识与行为统一的培养理念,在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上不断调整创新,以逐步实现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养目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法治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培育的结果,而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做基础。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包括自由的学术空气、和谐的人际关系、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等,它们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在高职院校,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使大学生在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中建立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在内心树立法律的权威,进而形成高职院校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首先,要通过多条途径和多种载体积极传播、推广法治文化。例如,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等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广播站中开辟专门的法律论坛;通过校园网络进行网上法律答疑;举办大学生法律文化节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其次,要积极搭建法治教育平台,加强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例如,营造自由、和谐的学术氛围,使学生形成敢于质疑、追求公正的品质;切实发挥法学院、法学研究社团和各类法学会的作用,加强对法治文化和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举办法律学术讲座,聘请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做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报告,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使生活在其中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逐步养成法治人格、树立法治精神。

(二)注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向行为的转化,拓宽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渠道任何先进的思想和精神,只有落实到实践中,才能真正影响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法治精神的培育也不能仅仅止于理论研究,而应付诸于法治实践和法律行动上。因此,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还要通过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使大学生由知法、懂法的认知层面向用法、守法的行为层面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首先,在校内,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公共治理决策,强化大学生在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意识。学校的管理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名大学生,因此,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邀请大学生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的同时,又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权利,突出了学生在校园管理中的主体性。如,让学生根据所在学校情况制订校园治安管理办法,让大学生参与学校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这样,就能使大学生更加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从而更加有效地自觉遵守,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其次,走出校园,借助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如,组织大学生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带领大学生参观访问当地监狱等,加深对法律知识的领悟,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在这些过程中,大学生必将产生对法律权威的敬仰,从心灵深处构筑起尊重法律、笃信法律的观念。

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6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制课;校园法治环境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但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仍不容乐观。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不少高校的法制教育仍停留在法律知识教育阶段,走不出“法律仅仅是工具”的认识误区。笔者深切感受到:现在一些大学生很少主动地、自愿地依从法律,他们依从法律多半山于畏惧法律的心理;不少大学生违法犯罪并不是因为欠缺法律知识,相反有不少大学生法律知识很丰富但却常常规避法律、甚至违法犯罪。一言以蔽之,不少大学生还没有真正领悟到法律的价值,对法律并没有形成信仰。因此,我们必须从促进大学生形成法律信仰这一宗旨来重新审视并改革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基于这一考虑,笔者试图从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这一视阈来对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一、关于高校法制课的教学改革

高校法制课教学作为促进大学生形成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之一,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我们需要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两个方面加以改革:

(一)法制课教学内容的改革

从法律信仰形成的角度来市视法制课的教学内容,笔者觉得我们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首先是将法律工具的优越性、法律的超工具价值、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作为重点内容向大学生进行宣讲。我们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和道德不同,法律以明确的权利义务内容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体现出很强的规范性;和政策不同,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宗教、纪律相比,法律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对所有的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这种工具具有良好的保障与救济功能。法律运用起来也是很方便的,它能满足人的利益诉求。不但如此,法律还蕴涵着自由、人权、民主、正义、科学、秩序、效率等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具有非工具价值。在社会主义国度里,法律体现出科学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作为国家的一个成员,大学生应树立公民意识、主体意识,心中充满良知。只有对法律优越性的宣传和对大学生正义感的唤醒均告成功时,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才有真正的可能。

此外,我们要对传统政治文化、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君主”意识、“人治”思想、“德主法辅”思想、“法即刑”观念、法律工具主义等消极方面进行批判,还要帮助大学生正确分析现实社会中的法治运作状况,既不能说得一团漆黑,也不能粉饰太平,帮助大学生调整对法律的心态;要大力加强现代法制观念的教育。在我们的各个部门法中都有一些法治观念,它们通过立法宗旨、法律基本原则(如刑法中的罪行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等等)等方面体现出来。我们在法制课教学中要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教育,这些知识点的教学比具体法律条款的讲解更能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信仰的树立。要通过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教学,让大学生学会法律思维,养成用法律进行思维的习惯。一定意义上讲,大学生形成从法律角度分析思考问题的思维倾向和习惯是他们对法律产生信仰的前提性条件。总的来讲,在课堂教学内容方面,如果我们仍立足于纯粹法律知识的传播,我们的高校法制课就是失败的;如果能把培养学生法律信仰作为这门课的主要任务,传播人权、平等、自由、理性、秩序等法的基本价值观,把具体的法律知识精心设计作为讲授法律信仰的载体,教师的教学就会符合国家开设该课的初衷。

与课堂教学内容改革相伴随的是,要进一步改革法制教育评价方法。目前,各高校法制教育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知识,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学完后并未真正养成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法制教育关键要看学生的行为实践。法制教育评价要改进,可实行卷面考试和行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强调学生的“知”“行”统一。让学生感到不是为了考试成绩而学法,而是为了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二)法制课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这方面,要把握住两点:一是要充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比如,在理论教学方面,应实行启发式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要大大加强。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帮助大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可以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请法律实际工作者以案说法;可以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开展多媒体网络教学;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法治状况调查;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劳教所等场所;可以在校园里设置模拟法庭。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设立“法律咨询与服务”信箱、网站,设立法律诊所,参加校内治安联防等活动。二是要运用“主体性德育”的教育理念来开展法制教学。主体性德育就是把学生作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其思想品德形成规律来开展教育,而不是为教育而教育。这体现了教育的针对性。自觉地把这一教育理念落实到法制课的教学过程中,能加快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关于强化校园法治环境的育人功能问题

大学生每天生活在校园环境之中。校园法治环境如何,对他们法律信仰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校园法治环境的优化,关键在于依法治校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一)依法治校工作需要积极推进

依法治校就是运用法律制度规范高校师生的行为。依法治校首要的是健全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高校各项规章制度是社会法制在高校校园的具体化、实践化。大学生在校期间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懂得在群体中生活就需要遵守群体规则,对于他们今后进入社会后自觉依法办事很重要。学校在对学生收费、日常管理、成绩考核、学籍管理、毕业证和学位证授予、奖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岗位聘用等方面都应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使大学生学习、生活有章可循,进入有序状态。规章制度的制定不仅要完备,而且要合理。要做到合理,就要求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法律法规依据,不能违法。要做到合理就要求分清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性质。学校与学生发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民事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方面,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学校就不得对大学生实施任何行政行为。民事法律关系应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学校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与大学生发生不正当的民事法律关系。要做到合理,还要格外注意充分尊重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要在民主的基础上,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确认,把双方的行为规范在合理的界限内。要尽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双方信息对称、内容和程序公开。比如,在制定有关学生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将制度设计的原因与目的向学生讲清楚,保障学生的知情权。依法治校的关键是全面贯彻实施规章制度。当前尤应注意加大执行规章制度的强制性,使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依章办事的气氛,并在这种气氛中建立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高校的管理者也要增强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只有高校在对学生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体现出法治精神,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有用性深信不疑,才能使学生进一步对法律产生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