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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工业;碳排放;特征;辽宁
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及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关于“低碳”的研究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学术热点。从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到2003年英国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低碳经济的概念得到了不断深化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碳排放越来越关注,为此我们国家积极承担碳减排责任,201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1%,已完成“十二五”规划要求下降17%的要求。并且,在《“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的目标。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省份之一,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工业部门的终端能源消耗量占比在70%左右,因此,工业部门也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贡献者,于是研究工业部门的节能减排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辽宁省工业部门能源消费情况进行概况,利用IPCC第4次评估报告(2007)中的碳排放计算公式,对辽宁省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及特征分析,最后提出辽宁工业部门节能减排的政策建议,对辽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辽宁省工业部门能源消费状况
辽宁是工业大省,终端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在第二产业中,能源消耗主要为工业能耗。根据辽宁统计年鉴显示,2005-2013年辽宁省工业总产值从10814.51亿元增加到52892.01亿元,2014-2015年有所下降。这一期间工业能源消费量也由2005年的6093.39万吨标准煤增加到2012年的12835.51万吨标准煤,2013-2015年稍有下降。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2014年以来,受辽宁省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经济总量下滑,而工业恰恰是辽宁经济的重要支柱,受总体经济形势影响很大;二是,辽宁省工业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始取得成效,正在向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趋势转变,绿色低碳技术越来越多的应用到了工业生产中。在辽宁省工业部门的终端能源消耗中,制造业是工业部门能耗最大的门类。如图1所示,2015年辽宁省制造业能源消费量为占工业部门重点能耗企业总能耗的比重为63%,其次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占比分别为31%和6%。制造业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煤炭、焦炭和原油,其中煤炭消费量为6788.56万吨,占工业部门煤炭消费总量的41%,焦炭消费量为3172.86万吨,占工业部门焦炭消费总量的99.6%,原油消费量为6368.15万吨,占工业部门原油消费总量的99.2%。而由制造业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必然占主要份额,可见,辽宁省对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的能源结构调整仍需要进一步优化,鼓励新设备、新产品的引进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鼓励企业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高效集约的新能源。
2辽宁省工业部门能源消费碳排放特征
2.1碳排放量计算公式
根据IPCC第4次评估报告(2007)中的碳排放计算指南,计算公式如下:C=∑ni=1Ri×Ti(1)其中,C为碳排放量,单位为万吨;Ri为第i种能源的消费量,单位为万吨标准煤;Ti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单位为吨碳/吨标准煤,i为能源种类。为计算需要,先将各类能源消费量的单位对标准煤进行折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所列,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1。各类能源碳排放系数依照IPCC第4次评估报告(2007)《GuidelinesforNationalGreen-houseGasInventories:volumeⅡ》整理.
2.2辽宁省工业部门碳排放量测算及特征分析
工业能源消耗部门的碳排放量主要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根据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利用《辽宁统计年鉴》有关辽宁省工业部门能源消费及工业总产值(2008-2015年)的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得出近8年来辽宁省工业部门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的数值。各种能源碳排放量占比情况如图2所示,辽宁省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主要以煤炭和原油为主,所占比例分别为47.62%和28.93%,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煤炭燃烧碳排放因子要高于其他能源。2008年以来,辽宁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工业总产值从2008年的2272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349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5.7%。而工业能源消耗的碳排放量却呈倒“U”型曲线发展,转折点出现在2013年,这是与辽宁省工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主要原因有:一是2013年以来,辽宁省经济环境面临了巨大压力和挑战,工业经济发展放缓,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也随之减少;二是辽宁工业节能减排初见成效,摒弃了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开始走上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集约化发展道路;三是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低碳技术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到了工业生产中,于是碳排放强度与单位GDP能耗明显下降。
3辽宁省工业碳排放减排策略
3.1从源头改善能源结构
一直以来,辽宁省能源消费主要以煤炭为主,2015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1.2%,其中工业煤炭消耗占能耗总量的41%,而燃煤的碳排放因子要高于其他能源,因此工业煤炭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影响辽宁省碳排放的主要因素。于是,要从源头改善能源结构,加快由煤炭向碳密集度低的能源转变,重视二次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着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的实施。而要实现这种转变,需要政府部门从价格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多个方面,关注引导碳密集度低的能源和电力热力工业的发展。
3.2提升中间环节的技术创新
能源强度因素对工业节能减排的影响作用极大,特别是在以工业为主的辽宁省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要培养工业企业的低碳发展观念,着力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技术的升级改造,重视清洁生产机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垃圾生物质气化、企业内部物料再循环、开发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都是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中间环节进行控制,以能源强度的降低来影响工业碳排放量的减少,对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3.3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的末端治理
目前,二氧化碳排放最受关注的处理技术是碳捕获和碳封存,这也是从末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对于辽宁省来说,该项技术的掌握和利用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利用碳税、补贴、技术支持等手段鼓励引导工业企业进行碳捕获和碳封存。同时,政策上要制定强制性碳减排措施,严格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标准,鼓励企业发展清洁生产项目,规范辽宁省的碳交易市场。
参考文献
[1]郑古蕊.辽宁省建筑业碳排放趋势分析及减排策略[J].绿色科技,2016,(11):171-172.
[2]董军等.中国工业部门能耗碳排放分解与低碳策略研究[J].2010,32(10):1856-1862.
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2
从上个月起,北京市又启动了第三轮车辆尾号限行行动。而且,与前两轮的渐进式期限规定有所不同,这一轮限行方案的实施区间,一下子被拉长至两年。
据说,这是在有关部门进行了前两轮限行效果评估和广泛的民意调查之后而做出的决定。评估报告显示,在2009年底比2007年12月底净增机动车89万辆的情况下,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和交通状况得到了改善,全市交通拥堵指数大幅下降,严重拥堵降为中度拥堵。民意调查数据也显示,约83.6%的市民支持“每周少开一天车”措施,其中有87%以上的有车人士和92%以上的无车人士支持该措施继续实施。
然而,也许是因为意识到限行方案已经被长期化了,可以看到,这一个多月来,对于限行的异议之声不时地见诸于网络和其他传播媒介。比如,有来自法学界的专家表示,长期限制私家车出行,既没有法律依据,也降低了公民拥有的财产使用价值并由此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支配权。甚至有人以被暂时剥夺车辆使用权为由,向地方税务局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退还其因限行而多交的部分车船税税款。
笔者无意于对限行方案或由此引发的各种说法加以评论,只是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限行的目的,无疑是治堵。对于治堵,我们还有无其他可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实现目标且可给予公民自愿选择之权的方案?
这样的方案,其实是存在的。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历程带给中国人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习惯于以经济办法而非行政手段处理类似于车辆限行之类的经济色彩浓重的公共事务。
这样的经济办法,显然也是可以找到的。税收即是政府可以直接掌控且可灵活运用的工具之一。上路即负税,而且,多上路、多缴税,少上路、少缴税,可看作既有法律框架之内的制度安排,又可收让有车一族自愿选择而非被迫服从之效。
这样的税种,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挖掘的。比如,可以征燃油税。以燃油为载体,将税款嵌入于燃油价格之中,并与燃油消耗的数量相挂钩;也可以征轮胎税。以轮胎为载体,将税款嵌入于轮胎的价格,并与轮胎的消耗数量相挂钩。
一旦操用这样的思路和实施这样的选择,所能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治堵一种功效。除此之外,也可能是更具震撼力的政策副产品――节能减排,也将以此为契机而走入我们的生活。这对于正面临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和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的中国来说,又无异于一场难得的及时雨。
说到这里,自然会想到启动于去年、至今未能完全实现改革目标的燃油税费改革。
回顾一下燃油税费改革的历程,便会看到,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燃油税费改革一直被同时赋予两个方面的改革任务:通过费改税,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及其机制;通过加大燃油消费负担,降低燃油消费量并实现节能减排。去年1月1日启动的燃油税费改革,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所选择的是一种稳健而渐进的安排――在保持原有负担不变甚至略有降低的条件下,将原养路费等六种费负平移至新的燃油消费税中。故而,它所带来的,仅仅是前一个目标――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及其机制――的实现。后一个改革目标――节能减排,并未随之融入改革方案,从而仍旧是有待我们进一步推进的改革命题。
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3
关键词:英国;低碳社区;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220-04
低碳社区建设是低碳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中国低碳社区建设过程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很有必要。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率先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低碳理念深入人心,低碳经济快速发展,整个国家正在向低碳经济社会转型。在这个过程中,英国低碳社区建设取得很大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中国学习。
一、英国低碳社区建设的主要经验
家庭是社区的基本单元,社区又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单元,因此,家庭低碳化是低碳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在英国,1/4以上的碳排放来源于家庭住宅能源使用,为此,英国政府把家庭节能减排放在低碳社区建设的突出位置。综观英国低碳社区建设,其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以家庭节能减排为重点,实行战略引领、立法保障、项目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低碳社区建设的合力。
(一)战略引领
政府从宏观层面明确家庭节能减排在低碳社区建设中的地位,提出家庭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和思路,指导微观层面的具体工作,特别是对能源供应商、建筑行业、家庭住户等的行为加以引导。主要见之于政府能源白皮书、低碳转型计划等重要文件。如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明确提出:为实现2050年CO2减排目标,要支持家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电、气供应商要鼓励其居民顾客投资改善住房节能条件,并提高新建和新装修房屋能源效率标准。2007年《应对能源挑战:能源白皮书》,针对家庭节能减排,提出建立住宅建筑能源效率认证制度,住宅的兴建、租售、抵押等都须通过能源效率认证。2009年《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气候和能源国家战略》明确提出,政府支持个人、社区和企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求每个人都减少自己的碳排放,政府为个人、社区和企业提供各种帮助,包括实施由财政支持的家庭隔热和能效提高项目。这个计划还对家庭和社区低碳转型作出全面部署,要求通过提高能效和采用低碳能源,使2020年英国家庭温室气体排放比2008年减少29%,2050年家庭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占全国总排放的比重由2008年的13%降到接近于零。
(二)立法保障
英国自2003年提出发展低碳经济以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推动及保障低碳发展的法律,其中不少法律都对家庭节能减排作出了规定。如2008年颁布的《气候变化法案》设定了到2050年英国CO2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80%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建立了碳预算制度,并就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碳交易、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对英国乃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对促进家庭节能减排也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能源法案》就小型低碳电力生产的税收返还等作出专门规定。这种小型低碳电力生产是利用可再生能源或其他低碳途径的电力生产方式,既可降低电力传输过程的能源损耗,又可将家庭、社区、企业从被动的电力使用者转变为主动使用者,从而推动普通民众参与到国家低碳经济发展中来,使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并形成整个社会的自觉行动。在有关建筑法案中,还对建筑节能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英国多次修订建筑法规,不断提高建筑物最低能效标准,促进建筑节能,减少CO2排放。如新修订的建筑法规明确规定,根据目标CO2排放率(TER)来确定新建居民住宅全部能效的最低标准,计算住宅实际CO2排放率(DER),确保DER不大于TER。这就要求新建住宅更加隔热,采暖系统具有更高的能效。从这些情况看,无论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纲领性法律规范,还是能源、住宅、建筑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都对英国家庭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项目推动
英国政府关于家庭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规划部署很多都通过具体项目来落实。这是一种由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家庭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即政府确立项目或计划,并安排一定的补助或奖励资金(有的采取其他融资方式),由企业或其他中介组织来实施,发动居民家庭和社会公众参与。这种方式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的合力。这里简要介绍几个案例:
1.碳减排目标计划(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Target,CERT)。这是一项针对家庭住宅节能减排的计划,通过能源供应商来实施,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住户减少CO2排放。该计划要求能源供应商设立针对家庭的碳减排目标,供应商通过采取获得认证的节能、低碳措施来减少家庭的CO2排放。每个供应商都分配一定的碳减排任务,并有责任推广节能减排措施,还可对住户实施强制干预以实现节能减排。供应商通过能源账单把完成碳减排目标计划的成本转移给住户。一般来说,住户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节省的开销远超被转移过来的成本,从而激励住户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据CERT计划最终报告显示,通过项目实施,共减少碳排放296.9Mt CO2,相当于预定减排目标的101.3%。
2.社区节能项目(Community Energy Saving Programme,CESP)。这是一个基于合作、针对低收入地区家庭的能效项目。主要目的是帮助这些地区的家庭住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支出。该项目对能源供应商和生产商提出法定义务,要求其对国内低收入地区的能源用户推广节能措施,提高能效标准,并实现19.25 Mt CO2的减排目标。据CESP最终评估报告,能源公司实现碳减排16.31 Mt CO2,相当于预定减排目标的85%。
3.智能电表实施项目(Smart Metering implementation Programme)。根据英国低碳转型计划确定的到2020年所有家庭安装智能电表的要求,2011年英国政府出台了一项在全国范围推广智能电、气表的计划,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计划投资113亿欧元,在英国3 000万个家庭和企业中安装5 300万个智能电表。据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预计,到2030年,智能电表将产生186亿欧元的效益。安装智能电表可以使用户获得实时信息,了解能耗情况,控制能源使用,节约能源开支,减少CO2排放。能源供应商可以获取准确数据,有利于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智能电表是建设智能电网的关键环节,而智能电网能更好地管理整个电力系统的需求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尽管英国国内有关部门对这个项目的风险还有不同的看法,但它促进家庭低碳减排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4.低碳社区挑战赛(Low Carbon Communities Challenge,LCCC)。这是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环境食品和乡村事物部支持的针对低碳社区建设的创新性项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在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等地区选择22个社区实施(由社区提出方案后按一定程序确定),给每个社区提供约45万英镑的奖励性资助。该项目旨在支持社区低碳技术创新,采用低碳措施(组合),包括新型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房屋隔热节能等,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积累低碳社区建设经验,掌握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数据资料,示范带动其他地方低碳社区建设。据DECC的项目评估报告,项目社区共实施了8 206项低碳措施,包括安装节能灯、锅炉外套、空气源热泵、风力涡轮机、1.2MW生物质供热系统等,每年可减少3 062 091kgCO2排放。该项目的实施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为以家庭节能减排为重点的低碳社区建设提供示范,并促进社区居民低碳节能意识的提高。
5.“边省边付”节能试点项目(Pay As You Save,PAYS)。该项目旨在探索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来激励住户在家中安装节能、微型发电设施,采用可再生供暖技术等。这个项目由DECC和社区与地方政府部安排,由节能信托基金会(Energy Saving Trust)负责实施和管理。该项目给每个物业单位提供2万英镑贷款用以支付节能措施费用,利率为零,还款期最长可达二十五年,安装太阳能板还可享受上网电价(FIT)优惠。参加试点的家庭可受惠于能效提高、微型发电技术,在家中进行实心墙隔热改造、安装太阳能板等而不必支付预付成本,而且能够减少家庭能源支出和CO2排放。
除上述项目外,英国政府还实施了很多类似的项目,如可再生供暖激励(Renewable Heat Incentive,RHI)、绿色方案(Green Deal)、绿色社区项目(Green Communities Programme,GCP)等等,来推动家庭、社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减少CO2排放,在低碳社区乃至低碳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英国经验对中国低碳社区建设的几点启示
中国低碳社区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既要走自己的路,又要善于学习国外先进经验。英国经验对中国低碳社区建设的启示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把家庭节能减排作为低碳社区建设的重点
英国从其1/4以上碳排放来源于家庭住宅的实际出发,把家庭节能减排作为低碳社区建设的关键环节,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样做,不仅抓住了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而且也抓住了家庭及社会的主体――广大民众。民众的参与,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家庭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其低碳意识,有利于促进全社会低碳发展。中国家庭碳排放水平虽然低于英国,但仍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以家庭节能减排为重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很有必要。中国家庭碳排放主要由居住和居民交通两部分构成,居住碳排放主要包括生活用电、冬季采暖和日常炊事(其主要燃料为煤炭、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所产生的碳排放;居民交通碳排放主要包括私人交通(私家车、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所产生的碳排放。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住房面积越来越大,私家车越来越普遍,家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越来越多,加强家庭节能减排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紧迫。必须把加强家庭节能减排放在低碳社区建设中的突出位置,放在中国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整个国家低碳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不仅要通过家庭节能减排促进家庭和社区的低碳发展,而且要通过家庭节能减排不断激发和增强人们的低碳意识,真正使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成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当然,低碳社区建设也不能完全局限于家庭直接的节能减排,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得统筹兼顾,以形成绿色低碳和谐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
(二)加强家庭节能减排的顶层设计
英国政府从宏观层面提出一系列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关于家庭节能减排的目标要求、政策安排和工作部署,并作为整个国家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对推进家庭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政府历来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规划,国家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方案也对节能减排提出要求,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如有的规划设计、政策安排过于宏观和笼统,目标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够强,难以落到实处;有的则对产业、行业节能减排强调较多,对家庭节能减排重视不够;政府虽然很重视但却没有很好地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家庭和企业身上。从英国经验看,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习:一是把家庭节能减排与国家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结合起来。总体战略要充分体现家庭节能减排要求,家庭节能减排要切实融入总体战略之中。二是明确家庭节能减排目标。应该加强家庭碳排放的统计核算和分析预测。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整个国家低碳发展水平和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也与这方面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有关。这需要一个过程,但必须高度重视。
(三)健全促进家庭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
英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始终离不开法律保障。虽然专门针对家庭节能减排的不多法律,但气候变化法案、有关能源法案和建筑法规都对家庭节能减排包括节能技术、设备和清洁能源使用等作出规定,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家庭节能减排。中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低碳领域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专门针对家庭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现有能源、节能减排、建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的虽然涉及家庭节能减排,但不论从立法理念、角度,还是从立法的针对性和份量来看,对家庭节能减排都强调得都不够。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日益严峻、国内低碳经济不断发展和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有必要制定一部类似英国《气候变化法案》的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的纲领性法律,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能源、资源、环境、建筑等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体现低碳发展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家庭节能减排的需要。条件成熟时可制定专门针对家庭节能减排的法律或法规,全面规范家庭节能减排行为,促进家庭低碳发展,为低碳社区乃至低碳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家庭节能减排的项目支撑和推动
通过政府支持和引导,实施各种促进家庭节能减排的项目(或行动方案)是英国低碳社区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国少数城市开展了这方面的试点,但在国家层面组织开展的工作还不多。应该围绕家庭节能减排有计划地启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或行动方案,把家庭节能减排的目标要求落实到项目上。重大项目要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确保项目的实施真正达到节能减排、给参与者带来实惠的目的。2013年1月,国务院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包括住宅在内的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出要求,并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这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必将有力推动家庭住宅节能减排。其他项目如低碳供暖、家庭太阳能利用补贴试点等也应深入研究论证并适时启动。此外,还要针对家庭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谋划一批项目,并将重大措施和项目转化为国家政策,以推动中国低碳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五)构建有利于家庭节能减排的高效工作机制
英国低碳社区建设模式是一种以家庭节能减排为重点,政府引导和支持、企业和市场运作、家庭和社会参与的高效工作模式。这种模式既适应英国,也适应于中国。家庭节能减排是促进低碳社区建设、实现整个社会向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的积极行动和共同参与。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政府要明确家庭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外,关键还要有钱办事。要通过财政预算、税收、金融等多种方式,为家庭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并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其次,要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等市场主体的作用。英国的做法主要是靠能源供应商、生产商和碳信托基金会这样的企业去实施。中国市场化改革在不断深化,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包括价格机制对能源、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使参与家庭节能减排的各市场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得以实现。第三,要充分发挥家庭的积极性。关键是要让家庭参与者得到实惠。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家庭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支出,使家庭获得更多的节能收益,让社会分享更多的减排成果。当然,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动员,增强居民的低碳意识,使之逐步由被动变主动,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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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 Carbon Community Building:the UKs Experience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PENG Bo
(School of Economics,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Beijing 100048,China)
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4
为将平顶山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保护鹰城碧水蓝天,平东热电有限公司本着“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的企业理念,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在河南省率先配套建成烟气脱硫环保装置,每年可减少平顶山区域烟尘排放量10903.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000吨。此项技术的应用,对改善平顶山空气质量,优化自然环境起到良好的作用。
一、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公司从项目建设之初就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安排整个工程的进度,投入资金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便更好地达到各项环保指标,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
利用坑口电厂优势,采用火车卸煤沟替代储煤筒仓设施。不但防止因地上贮煤造成的煤尘二次扬尘、雨水冲刷煤水流失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还为建设脱硫装置留出场地,为减少机组二氧化硫的排放提供了条件,减少了土地占用。
本工程锅炉燃用低硫煤,采用低氮燃烧器控制氮氧化物的产量;每台配套2台除尘效率为99.6%的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机组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9.6%和99.6%。虽然环评要求“燃用设计煤种,并预留脱硫场地”,但公司本着“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大众”的企业理念和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的一贯作风,主动同步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装置。脱硫设施总投资1.435l亿元,采用高效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分别达到91.4%、93.5%。
为达到环保废水零排放的要求,公司对循环水进行加药处理,提高浓缩倍数,另外,厂区污水全部进入处理能力70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真正实现了废水零排放。
在设备选型期间,公司选用符合国家噪音标准并满足火电厂噪声设备控制要求的设备,并对厂房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将锅炉、汽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的中部,将办公楼、检修车间等辅助设施布置于厂界。对噪音较大的辅助设备采取加装消音器或吸音材料,在生产区一侧新建15米高的隔声吸音墙,同时对公司围墙进行加高,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将现场绿化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环保为宗旨,以绿化为载体,从现场着手,统观环保大局,精心部署,统一规划,根据现场面积和整体规划,结合植被绿化的习性和功用,合理选择搭配各种乔木、草坪和花木,厂区环境一年四季常存绿,四季交替花相伴,对吸收有害气体、调节区域气候、减弱噪声等诸多方面都起到了良好作用。
深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公司配套建设灰仓、渣仓,同时建设粉煤灰分选装置和120万吨水泥粉磨站,不但彻底解决了粉煤灰排放问题,而且充分发挥了粉煤灰的市场价值潜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效益。
由于公司环保工作得力,获得了省市领导和环保部门的高度评价,2007年9月5日,一次性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提升机组经济运行水平
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5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各股室认真学习了文件,充分认识到做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二、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在学习文件精神后,古城区建设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局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资源节约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二)找准问题,明确任务。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严、细、实”的管理作风,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和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改造,力争使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设备和技术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环节标准执行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三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措施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进行建筑效能专项测评,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三)认真作好宣传,建设审批关严把“四节”
认真做好建筑“四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首先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严格执行并完善标准规范,加快科技创新,抓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的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省地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节能型科技水平和能力,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正确消费观。
(四)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于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又是一有力举措。质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在工程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对全区工程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时,区质监站将严格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凡节能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门窗等节能材料的复验应全部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施工单位在申报工程主体结构核查前,应提供建筑节能的施工方案,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合格证书、复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作如下要求:
1、建筑部位和节能设计做法必须与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相一致。
2、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通过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书,并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合格后,方可实施。
3、重点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围护结构、门窗、屋面等重要节能部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建筑节能工程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样板墙、样板房,且应通知责任监监理进行监督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在工程竣工核验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建筑节能热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2、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提供的资料。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对未按照墙改和建筑节能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未达到墙改与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节能竣工资料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
在工程建设各环节中,对违反墙改与建筑节能要求的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对建筑节能不达标的工程,不予进行优质结构工程及优良工程评选等。
(五)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节约氛围。
制定更加细化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和制度,加强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节能降耗信息统计公示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的宣传节能减排和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引导行业职工正确认识国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节能减排的部署上来。
三、加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一)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
进一步完善办公网络建设,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化。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办会,减少公文数量,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注重会议实效;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整合,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对水电、办公、会议、车辆等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开展节能改造,降低水电消耗
抓好建筑物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装置
或设备。积极推广高效节电型灯具,防止“长明灯”现象;尽量减少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推广使用节水型产品,降低水资源消耗。
(三)加强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耗费。
我局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燃油定额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从严控制购置大排量公务车。
(四)减少公务费用开支,注重新建项目节能
节能减排评估报告范文6
关键词:社会责任;赤道原则;绿色信贷;金融;典范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075-03
引言
美国学者奥立弗・谢尔顿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创造性地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满足人类需求的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内部社会责任和外部社会责任。内部社会责任指企业对员工的义务,包括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与员工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等。外部社会责任指企业对员工以外的其他利益体的义务,包括为股东带来满意的回报、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等。
根据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存款人、贷款人、政府和员工的社会责任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功能使其对环境有间接的影响,它应该将单纯追求盈利性的信贷供给转向对环境污染项目进行资金控制的绿色信贷。这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不但能增强自身美誉度,而且当股民看到银行是一个支持环保的负责任银行时,反过来也会促进银行发展。
一、赤道原则概况
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即EPs)是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旨在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截至2009年11月,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68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它们中既有世界知名银行,也有保险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加入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不仅有发达国家的,也有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如阿根廷、巴西、多哥、乌拉圭等。但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只有8家:日本3家,中国1家,澳大利亚4家(见下图)。
各国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比
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概况图
赤道原则是一种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接受这些原则的金融机构无须签订协议,无须加盟,只需对外宣布已经或将要建立与该原则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即可。金融机构的利益相关体如政府、非政府组织等认为,银行有责任和义务对融资项目的环境社会问题进行审慎性调查并督促项目发起人采取有效措施减缓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加速了赤道原则的产生。
赤道原则的第一条是基于国际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筛选准则,根据项目潜在的风险程度,规定了项目的分类标准。分别是A类、B类和C类(分别代表高、中、低级别的环境或社会风险)。当被评估项目属于B、C类标准时,赤道原则并不会立即拒绝向项目发放贷款,而是对项目具体建设标准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赤道银行和项目发起人进行进一步讨论。最后,赤道银行与项目发起人重新签订关于降低项目环境破坏的协议后,赤道银行仍可对此项目进行融资。由此可见,赤道原则是一个动态机制,从最初评价到项目发起人自愿调整施工方案再到赤道银行发放贷款,整个过程可以大大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而银行作为控制资金的一方,可能比行使一般审批权的政府更有权力引导项目建设。
另外,赤道原则还分别对借款人情况、融资申请、评估报告、社会环境标准、报告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赤道原则在国内外的实践
(一)赤道原则经典案例
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案是关于赤道原则实践的经典案例。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由壳牌控股公司――库页岛能源公司发起,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作为发起行,融资机构包括瑞士信贷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瑞穗银行等6家赤道银行和两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计划在2008年初投产。此项目位于俄罗斯远东的萨哈林岛,包括海上石油平台、陆地炼油工厂等众多子项目。其主要平台位于濒临灭绝的灰鲸捕食海域,项目管道线路计划穿越200条河流及其支流,而这些河流是野生大马哈鱼的产卵地。2004年,来自15个国家的39个非政府联盟质疑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的实施对西太平洋灰鲸生存构成威胁。2005年4月,环境保护组织报告称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违背了赤道原则,是一颗定时的环境炸弹。而欧洲开发银行对项目环境进行评估后,认为该项目属A类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不可逆转的影响,并停止对该项目的资金支持。2006年9月,俄罗斯相关法院判决撤销此油气项目的建设许可证,已完成80%工作量的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于2007年1月被迫停止。
(二)赤道原则在国外金融机构的实施
花旗集团将赤道原则贯彻在整个运营流程中。对外,在企业银行业务和资本市场方面,计划未来十年直接或间接为清洁能源和可替代科技的发展融资310亿美元。对内,花旗成立了独立的投资中心――可持续性发展投资部,预计未来十年投资可持续性的私募资本将增长到20亿美元。另外,花旗的房地产投资部门还计划在未来十年投资5亿美元用于可持续性建设项目。
汇丰银行作为第二批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计划未来五年内将保护环境基本理念始终运用于经营业务。汇丰中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宣布支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长江下游典型城市碳减排综合响应机制研究计划。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是亚洲地区首批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2003年10月,日本瑞穗实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并开始制定包括38个行业实施细则和建立内部操作流程。2004年10月,编制完成了《瑞穗实业银行赤道原则实施手册》,正式实施赤道原则。
总之,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采纳并实施赤道原则,西方发达国家在可持续金融的实践中积累了众多成功经验,如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从2000年开始推出生态家庭贷款,每年为房屋交易提供免费家用能源评估和二氧化碳抵消服务;爱尔兰银行“转废为能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客户只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废物处理合同;美国银行在执行内部环境政策和对发展中国家项目贷款标准等方面运用赤道原则,成立了环境评审会、环境服务部和能源小组等。
(三)赤道原则在国内金融机构的实施
2007年4月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第一次将银行的社会责任纳入监管范围。同年7月,中国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旨在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发展的资金来源。
兴业银行于2008年10月31日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已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其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主要集中于能源效率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等,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率,满足企业购置节能设备的资金需求。此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也相继表态要接受赤道原则。IFC所入股的八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也对赤道原则表现出浓厚兴趣。农业银行对国家十大节能项目、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等环保产业实行贷款优先审查绿色通道。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在环境保护事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08年1月,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如石油加工及炼焦、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和电力)发放的中长期贷款达1.5万亿元,增幅下降9个百分点,绿色信贷呈总量上升、增幅下降的趋势。
结论
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在实施赤道原则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短期内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所产生的利润率仍高于其他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很难抵挡高能耗企业贷款的诱惑。第二,由于对赤道原则了解不深,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规范的社会环境风险监督评估和管理制度。第三,对融资项目的审查一般只停留在形式上,只依赖企业是否取得环保部门的相关审批证明。而赤道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相对完整详细的社会环境评估报告。
赤道原则对金融业来说,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道德水平;对单个金融机构来说,接受赤道原则有利于获取并维持良好声誉,保护市场份额;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相处。随着未来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接受或采纳赤道原则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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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 Equator Principles
ZHANG Wen-ya
(College of Management of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44,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