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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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论文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网络环境地方文献组织管理

Abstract:Theplaceliterature''''sorganizationmanagedandestablishestheplaceliteraturedatabasethesignificancetocarryontheelaborationtothenetworkenvironment,hasanalyzedthedatapoolandconstructsthestorehousethecondition,constructedthestorehousetheway,proposedestablishedtheplaceliteraturedatabasethetypeandimprovesthequalitytheponder.

keyword:Thenetworkenvironmentplaceliteratureorganizationmanages

前言

21世纪是信息社会化时代,地方文献信息因独具的地方特色,需求越来越大,图书馆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环境,开发、提炼地方文献中的精华,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即通过计算机实现对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标引著录和检索输出的自动化检索,才能更大地发挥地方文献的作用,满足读者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文化发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文献资源共享。

一、地方文献的概念

关于地方文献的概念非常多,仅在国内就多达几十种,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著名图书馆学专家杜定友先生的"地方文献是指地方的一切资料,表现于各种记载形式的,如:图书、杂志、报纸、图片、照片、影片、画片、唱片、拓片、表格、传单、票据、文告、手稿、印摸等"。

狭义地方文献概念具有代表性的是:"地方文献是反映特定区域内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及群体活动方式的记录,凡在内容上涉及该区域并具有一定价值的软文化,均属地方文献。"(中山大学骆伟),通常国内地方文献工作遵守这一概念。

二、建立地区地方文献数据库的意义

地方文献素有"一地之百科"的美誉。它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风俗、民情、自然资源等方面的综合反映,通常这个地区的发展是离不开地方文献的支持。因此建立具有地方特色文献数据库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具体如下:

(1)地方文献可在不同时期为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制订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方面提供及时、快捷、详细、可靠的咨询服务;

(2)地方文献记载着当地的杰出人物、历史事件、风情民俗等,可为当地的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服务,比如弘扬地方文化、激发当地人民爱国、爱家乡的情感。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2

当前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实践的工作开展过程之中问题较多,其体现在多个不同的层次之上。所以在今后还应当对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主要问题和核心的难点等进行系统性的整改,以更好地实现建设和改革的目标,促进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从企业角度看,其对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不重视,往往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的用工管理办法不合理,某些条款甚至与国家法规相违背。不少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公平性不足,这也是导致后期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从劳动者方面看,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律常识,频繁跳槽、违约的情况常有发生。加上有些务工人员本就抱着临时就业的想法,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无疑会增加劳动用工管理的难度。故应当重点地对当前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基本现状和问题进行研究,更好地实现项目的创新与改革。

二、建议及对策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广大企业实施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重大价值以及在实践工作开展过程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集中性地分析,可以明确今后工作的主要改革方向。下文将针对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改革重点以及实践工作之中需要不断加强的项目等进行集中性地研究,旨在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创新,为今后企业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1.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中法律意识的增强

首先,在实践工作之中应当加强对双方法律意识的增强,这一点是完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质量的关键点。在工作之中应当通过社会舆论的宣传以及媒体的宣传,不断增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观念,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使得企业的管理者以及劳动者可以充分掌握国家制定的政策和规定,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健全的、科学化的管理制度,不断增强人力资源的建设水准。其次,还应当充分发挥出当前社会上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的情况应当坚决地进行曝光和处理,并且加强相关部门对于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现象和问题的处理,严格按照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之中的相关规定,合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可行的方案实现对传统项目的改进。引导双方合作关系的改进,并且以此为基础树立起健全的法律意识观念,为今后劳动用工组织管理质量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中执法力度的增强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3

南京市民间助残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机构规模小,力量薄弱,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发展社区公益、提供就业渠道与康复服务等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问题是:

首先,专业素质不高。机构管理者、义工、志愿者,大都未经过系统专业训练,凭借爱心加入进来,靠发起人的热情和事业心支撑。助残组织社会认可度不高,高素质人才不愿意进来,专业社工以及受过较好训练的志愿者,还是缺乏,因此,助残项目实施效率比较低,模仿复制的多,开拓创新的少,残疾人受益面不大,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其次,残疾人职业培训未能开展起来。助残机构的培训,与就业机会缺乏衔接。以推荐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就业安置,效果并不好,如,鼓楼区爱心助残协会,成立四年来,仅仅推荐成功5名残疾人到企业工作。残疾人就业难,是社会问题,民间助残机构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重点是培育他们的就业能力。但多数机构的培训,只能作为康复训练,如串珠子、烙画等,不能视为就业培训,缺少系统的与培训相配套的就业扶持计划。

再次,机构筹款能力弱,缺乏造血功能。助残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以下途径:会费、社会捐赠、服务收费、政府补贴等。目前,社会捐助的动力不大,政府的补贴有限,助残机构筹资面窄,造成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严重制约助残项目的开展。

二、关于专业知识的反思

(一)入驻组织正式化还是非正式化

在培育中心实习期间,感受最深的就是其针对各个入驻和想要入驻机构的组织的繁忙工作。社会组织在进入孵化后会接受领导力培训,接触NGO、社会组织、公益等新知识点,可以开阔视野,知道自身未来的发展方向。加上一些个别化的辅导,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就能够再推进一步。在结束培育后,社区机构开始能独立运作,不需要培育中心,也不需要街道等的帮扶就能扩大规模,好好经营下去。在实习中我注意到,其实入驻培育中心的组织并不都是愿意接受培训的。如爱心妈妈关爱团,她们都是闲暇时间为下岗职工儿女献爱心的小组织,并不想要进行复杂的项目管理、档案登记等,这样反而成为了她们的负担,也违背了她们参加培育中心的初衷,这个矛盾一直难以有效调和。严谨的社会组织评估方法对普通爱心组织是标准化的过程还是负担值得仔细考量。

(二)社会组织是关注培育还是具体实践

可以预见,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场域,涉及到人与人的交往,社区工作再深入,也只是提供了一个社区发展的平台,社区能否获得真正发展还有待于社区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工作者的体恤慰藉与思路发展创新、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提升和思维方式转变。拿助残组织来说,爱德关注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与发展起具有典型效应的社区组织,至于社区组织在社区内具体的服务方式、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等只能给予宏观层面的培育,真正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都应是由社区机构的工作人员具体承担的,培育内容是否应该更深入细致,包括涉及政府政策法规的学习、人员的具体实务技巧掌握、项目过程评估方法等,是需要进行现实考虑的。

(三)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4

管理过程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詹姆斯·穆尼在与艾伦·赖莱合著的《工业,前进!组织原理及其对现代工业的意义》一书中指出:“从形式的意义上讲,组织就意味着秩序”,“组织是每一种人群联合为了达到某种的目标的形式”。系统管理理论认为,组织是由人们建立起来的、相互联系并且共同工作着的要素所构成的系统。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巴塞尔在其所著的《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中把组织界定为“对所有权被分割的实体的管理”。概而言之,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有序地结合起来的整体。

作为组织,必然具有目的性、系统性、有序性与有机性。目的性,是说任何组织都是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设立的;系统性,是说组成组织的各个元素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有序性,是说组织内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与时间顺序的;有机性,是说为了协调组织的活动,必然存在着担负不同职责的职能部门的分化,这就类似于人体的各个器官,既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又彼此贯通,密切配合。知识经济组织作为组织无疑具有组织的一般规定性,作为一类特殊的经济组织,又必然具有区别于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特点。

笔者认为,知识经济活动的矛盾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内部经济性与直接外部经济性的矛盾。在以保密、专利权、特许权等方式对知识要素(仅限于应用性知识)作非公有产权制度安排的场合,产权人通过知识的使用通常能获得超额利润,这就是知识的内部经济性。这种内部经济性无疑与专利权等非公有产权制度安排相关。之所以要作此类产权制度安排,目的是为了形成对知识生产的有效的激励机制。然而,就知识的公共性消费可以拓展知识的作用范围,增加知识的使用价值,提高社会的总福利水平而言,知识又应该是共享的,不应该为私人、少数人所垄断的,这也就是知识的直接外部经济性。知识的直接外部经济性源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可以同时为众多人共同消费的性质。知识的内部结济性与直接外部经济性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内部经济性的增强,意味着直接外部经济性的减弱;内部经济性的减弱,意味着直接外部经济性的增强。非知识性资源(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除外)则不相同,其消费本质上是排他的、竞争的,不可能在为某人使用的同时,又供其他人所使用。非知识性资源的消费,除给产权人带来经济效益以外,尽管也可能会使非产权人获得相关效益,但这种相关效益只是间接的外部经济性,而不是直接的外部经济性。由于知识的内部经济性与直接外部经济性的矛盾源于非公有产权安排所赋予知识的消费排他性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消费非排他性的矛盾,因而,也可将其称之为知识消费的排他性与非排他性的矛盾。

第二,边际报酬递增性与递减性的矛盾。因为通过知识的投入可以不断开拓出新的投资领域与不断提供出新的更有利的投资机会,进而提高劳动、土地、机器设备等实体性资源的产出效率,推动生产函数向坐标图象的右上方移动,因而知识投入具有边际报酬递增倾向。然而,这种由知识投入所引起的边际报酬递增倾向,只能在不同的程度上抵消或抑制实体性经济资源投入所具有的边际报酬递减倾向,却不可能消除这种倾向。也就是说,在与知识投入相关的边际报酬递增倾向存在的同时,与其他经济资源投入相关的边际报酬递减倾向仍然存在,由此便构成了知识经济活动所内涵的边际报酬递增性与递减性的矛盾。

第三,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矛盾。在工业经济活动中,严格的工艺流程与环环相扣的流水作业线,突出强调的是统一性、常规性、一致性、整体性,全部经济活动就类似于一部机器,劳动者个体则相当于这部机器上的一个部件或螺丝钉。在知识经济活动中,一方面因开拓、创新成为主题与基调而必然强调差异性、独创性、非常规性与个体性;另一方面因知识的生产有赖于人类知识的积累与多种知识的交融、综合,又必然强调协作性、互补性、综合性与群体性。知识经济活动所内涵的这一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矛盾,必然要求劳动者个体间的结合方式发生不同于工业经济活动的变化。在新的结合方式下,劳动者必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机动性,与此同时,个体之间又必须能够彼此沟通,相互配合,表现出高度的整体协调性。

第四,有序性与无序性的矛盾。工业经济活动是严格有序的,甚至严格到操作者必须按事先设计好的规范与程序来动作。知识经济活动则不同,虽其整体活动表现出高度有序性,但其个体活动却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非规范性与无序性。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不确定性、非规范性与无序性,才使个体有可能去探索、去开拓、去创新。知识经济活动所包含的这一整体有序性与个体无序性的矛盾,也必然要求知识经济的组织形式发生不同于工业经济组织形式的变化。

第五,刚性与柔性的矛盾。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活动中,由于知识的含量较低,技术更新周期较长,活动的内容、方式、手段的变化节奏较慢,所以,某种经济组织一经形成,便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或刚性。而在知识经济中,知识的高投入必将导致技术更新周期缩短,活动的内容、方式、手段的变化节奏加快,并要求经济组织形式发生适应性的变化。如果说使经济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刚性,是包括知识经济活动在内的任何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一般前提的话,那么,使经济组织形式同时又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柔性,则是推动知识经济持续发展的特殊的条件。

第六,流动性与非流动性的矛盾。除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外,作为动产的经济资源均含有流动性与非流动性的矛盾。流动性,是指作为动产的经济资源所具有的空间位移性。非流动性,则是指作为动产的经济资源发生空间位移时因遇到阻力而导致流动性或部分流动性的丧失。知识作为动产的一类,尽管在流动过程中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但相比非知识性动产所遇到的阻力却要小得多,流动性也要强得多。知识性动产与非知识性动产在流动性方面所具有的显著差异,也会对知识经济组织形式产生重要影响。

第七,自主性与控制性的矛盾。在工业经济活动中,劳动者个体从属于机器体系,其活动处于完全的受控状态,不具有自主性。而在知识经济活动中,一方面劳动者个体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另一方面为保证系统目标的实现,又需要对自主进行的个体活动进行有效的调节与控制。使个体自主性与整体控制性这一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同样是进行知识经济组织设计时必须重视的。

二、知识经济组织代化原则

基于对经济组织优化一般要求的认识与对知识经济内涵特殊矛盾的分析,笔者认为,在进行知识经济组织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高运行效率原则。判断某一知识经济组织形式是否合理,首先应看其是否有利于知识经济活动高效率运行。知识经济活动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予以下因素:一是实现知识资源与其他资源在系统内外合理配置的机制是否健全;二是促使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其潜能的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曾理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四是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否协调。

第二,低运行成本原则。某项经济活动的高效率如果是以高成本来支撑的话,那么这种高效率则可能是无利可图甚至是得不偿失的。因而在进行知识经济组织设计时,不仅要坚持高运行效率原则,还要坚持低运行成本原则。知识经济运行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是各种经济资源在结合过程中所发生的内耗;二是管理、协调费用;三是激励、监督成本。在上述3项成本中,第一与第二项通常是此消彼长的。坚持低运行成本原则,并不是说应使知识经济活动运行成本的各个组成部分均处于最低点,而是说在知识经济活动效率既定的前提下,应使其总运行成本最小,亦即使知识经济活动的净产出最大。

第三,主体性原则。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活动中,人从属于机器,主体受制于客体。因而在进行工业经济组织设计时,首先考虑的是机器体系与工艺流程的需要,而不是主体的需要,对物的组织被置于第一位,对人的组织则服从于对物的组织。从这种意义上说,工业经济的组织原则是客体性原则,而不是主体性原则。而在知识经济活动中,主体的创造性、自主性、个性发挥着主导的、关键的作用,是主体支配客体,而不是客体役使主体。因而在进行知识经济组织设计时,首先考虑的应是如何才能满足主体进行自主性、创造性工作的需要,如何才能为主体充分展现其个性的魅力与进行多样化的工作提供广阔的空间。也就是说,知识经济组织设计遵循的原则应是主体性原则,而不是客体性原则。

第四,弹性原则。如前所述,知识经济包含着有序性与无序性、刚性与柔性的矛盾。为使这些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必须使知识经济组织具有较强的弹性。具体说来,一是要使其具有较大的自由度与包容性;二是要使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三是要使其具有较强的可调整性;四是要使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第五,开放性原则。知识经济领域是高度开放的领域。与物质、能量通常是单向直线式流动不同,知识的流动通常是双向并呈辐射状的,知识经济网络由此交织而成。知识经济网络不存在固定的边界,随着认识的深化与新认知领域的开辟,其网线必然越来越密集,其边界必然越来越拓展。基于这一特点,在进行知识经济组织设计时必须坚持开放性原则,应使所设计的组织具有不断拓展自身边界与最迅速、最充分地与外界进行知识信息交流的能力。

三、知识经济组织架构特点

知识经济活动是知识的生产活动、流通活动、分配活动与消费活动的总和。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对知识生产的组织主体与组织形式作—剖析。首先探讨—不知识生产的组织主体安排。

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应用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3大类。与其对应,知识生产也包括基础知识生产、应用基础知识生产与应用知识生产3大组成部分。因基础知识生产只具有外部经济性,不具有内部经济性,其产品是典型的公共产品,故只能由国家出资举办研究机构按非商品生产的形式来进行。

应用基础知识,一方面因其消费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故可被归入公共产品之列;另一方面因其应用范围与应用者集合可大体确定,从而可借助一定形式将其外部经济内部化,故又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应用基础知识的这一双重属性便决定了对其生产组织主体安排可作如下选择: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研究机构作为公共产品来生产,或者由私人出资设立研究机构作为私人产品来生产,或者同部门、同行业的企业共同出资作为准公共产品来生产。

第一种形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应用基础研究资金全部由国家来提供,难免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应用基础性研究成果的使用者一般是特定部门或特定行业,此类事业若由国家来举办,便可能因无法清楚地把握需求及其变动状况,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难以吻合。

第二种形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研究成果的需要者有可能因自身财力限制而无法取得研究成果的使用权;二是某些耗资巨大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可能因举办者财力不足而无法进行。

第三种形式,既不存在第一种形式的不足,也不具有第二种形式的缺陷,它可以灵敏地适应应用基础研究的需要及其变化,可以在不加重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保证应用基础研究有充足的资金来源,还可以使研究成果得到广泛的利用,因而,在笔者来看,不失为一种最适合于应用基础研究进行与发展的组织主体安排。

应用知识,可进一步被区分为常规知识与非常规知识。与此相应,应用知识的生产也可被分为常规知识生产与非常规知识生产。因常规知识是在某实践领域被普遍应用与反复应用的知识,故可通过数据化与编程将其转换为计算机语言,对象化为计算机功能,使其得到更为广泛、更为经济的利用。非常规知识生产包括非常规技术生产与非常规经验、技能生产两部分。其中的非常规技术生产,或可由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研究机构来进行,或可由企业成立研究机构或组织专职研究人员来进行。作何选择为宜,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财力与其对非常规技术的需求状况。财力雄厚且对非常规技术需求量大的企业,一般可自行设置研究机构或安排专职研究人员进行非常规技术研究;财力单薄且对非常规技术需求量小的企业,则直通过外购方式或吸收无形资产投资的方式来满足自身对非常规技术的需要。非常规性经验与技能,因只能通过劳动者干中学来获得,故其生产无法通过设置研究机构或安排专职研究人员来进行,而只能通过优化劳动组织形式,充分调动与激发劳动者于中学的热情来进行。

关于知识生产的组织形式或组织方式。按照雷蒙德·E·米尔斯与查尔斯·C·斯诺的观点,工业经济时代最具典型意义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功能型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征是等级制,通过专业分工系统逐层向上,从一种标准化工作过渡到另一种标准化工作,再通过自上而下的命令链,对整体活动逐级进行指挥、控制与协调。随着知识尤其是特殊性专业知识成为企业资源的核心,功能型组织经过部门型组织、矩阵型组织的短暂过渡,于20世纪80年代演变为网络型组织。笔者认为,网络型组织区别于功能型组织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以团队为基本组织单位。现代知识经济活动是以团队为基本组织单位来进行的。这些团队相互关联,按照若干基本组织原则,通过灵活的、强大的交流网络彼此协调,不存在集权控制,其团队的组合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的转换而变动的,故团队组合又被称为不规则型企业。在不规则型企业中,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是独立的,能够自主决策的,同时又在更大的范围背景条件下存在,并须遵守这种背景条件,以达到自治与协调的高度统一。这种以团队为基本单位的网络型组织显然能最有效地利用知识,最迅速地积累与创新知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最充分地展现个性的特点与最迅速地对外界变化作出反应。

第二,职位权威让位于知识权威。维娜·艾莉在其所著的《知识的进化》一书中谈到,在与功能型组织共生的官僚制度中,你拥有的职位决定了你的权力,存在的是职位权威。但在网络型组织中,权力来源于你所掌握的知识与所了解的人,存在的是知识权威。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意味着知识开始在经济活动中占据支配性地位,成为主导性力量。

第三,组织边界可以无限拓展。在功能型组织中,由于权力体系是按照等级层次构造的,所以组织的规模或边界必然要受到合理管理幅度的限制。在网络型组织中,不存在集权控制,因而组织的规模或边界也就不会受到合理管理幅度的限制,随着新的知识供给单元或知识消费单元的出现,网络的边界必然向外拓展与获得不断递增的知识规模效益。

第四,联合成为主流。在采用功能型组织形式的场合,竞争往往以获胜企业兼并失败企业而告终,被兼并者丧失了它的独立性。而在采用网络型组织形式的场合,竞争的结果则通常是竞争双方达成联合的协议。与兼并不同,联合意味着在继续保持双方独立性的前提下实现双方的相互配合与协同动作,这无疑是实现竞争双方知识资源交流与共享的一种最有利的组织形式。

第五,信息主要是横向流动。在以等级制为特征的功能型组织中,为满足集权式管理的需要,信息主要是纵向流动或纵向传递的。而在网络型组织中,由于团队之间主要通过彼此的沟通对话来协同动作。所以信息主要是横向流动或横向传递的。以信息横向流动为主的网络型组织可以使信息知识资源得到更为迅速、更为充分、更为经济的利用。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5

2000年底本市实施了城市排水体制深化改革,将原来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排水公司,重组为三种类型的排水企业:

受国有资产公司委托,拥有排水资产管理权,具有排水收费等职能的排水公司;

受排水公司委托,负责实施排水运营的三个区域性运营公司;

负责工程建设的专业建设公司。

由于工程建设公司将主要依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革模式运作,因此,这次改革主要体现在日常运营模式的改变。即:排水公司是拥有资产的“业主”,它将设施的运营委托给三个区域运营公司承担;三个运营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性质的企业,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实施日常的运营管理。这样的一个体制改革,其意义在于引入“市场”的概念,初步确立了排水资产和运营的市场,主要表现在:

1建立了“业主”与“物业”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使“市场行为”有了明确的承担者。

新组建的排水公司作为业主企业,它的主要精力将放在对排水价格的关注,对运营成本合理性的关注,对资产价值的关注等等,也就是它主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如何运作好资产,如何花更少的钱找一个更放心的物业单位来管好现有的资产,它的思维核心就是两个字:资产。作为物业性质的运营公司,它的主要精力将放在如何运营这些资产以满足业主的要求,采取哪些方法来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通过怎样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打响自己的物业品牌,从而去争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它的思维核心也是两个字:服务。可见,明确了业主与物业后,使得该由产权者和该由物业管理者履行的市场行为各有其主,在体制上使得这些行为成为企业的意愿。

2市场行为的运作,使竞争机制得以凸显。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和固有规律,是推动经济进步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功能实现机制中的主体之一。以运营公司为例,它们之间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自身的生存发展,必然存在着竞争。由于排水行业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因此,这种服务竞争首先表现在服务水准上,即:在厂商决策规律(MR=MC)的作用下,追求以低成本求得较高的服务质量,并获得收益,同时,也向各业主方表现自己的能力与水平,以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显然在新的体制下,竞争不仅成为必然,而且将显现于市场上,并将使市场整体获益。

3新体制的建立,形成和培育了排水市场。

由于排水行业的特殊性,在排水运营这个市场上,“需方”即排水用户,其自主性是不大的,因此,对排水市场的理解,似乎更多地表现为对市场的另一方:“供方”的细分,即:掌握资产的业主单位与提供服务的物业单位之间。正因为城市排水是一项公用事业,因此,在某些程度上,业主也代表了受益公众的利益(这体现在它对物业单位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就此来看,在某种意义上,排水市场也可简化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反过来讲,新体制确立了业主与物业两种不同的身份后,使市场的二个基本元素:供方和需方得以明确,从而也使得从实行排水设施有偿服务、征收排水费起,就开始孕育的排水市场,终于得以诞生。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现在,在这个形成不久的市场上,有了掌握资产的业主方,它出于投融资等多方面的考虑,将会作出各种盘活存量的市场行为,使资产市场得以客观体现。同样,在一定的政策指导下,在价格、规模等因素进一步合理后,物业管理可以获得收益,从而也将引导市场产生新的运营公司,或者促使多个运营公司联合起来,更甚或是运营企业与业主企业在某些区域某个层面上的联合,以实现规模经济的效益。

尽管以上这些“前景”还有待时日,但2000年的改革,确是在体制上建立起了一个排水资产和运营的市场,并且,这样的一个市场也将越来越发挥出市场机制基础性的作用,越来越体现出体制的优越性。

二、产业组织政策与缺陷弥补

市场机制是基础性的资源配置机制,它的利用和意义是不可忽视的,建立排水市场并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但众所周知,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着弱点和消极的方面,在向社会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存在着“市场缺陷”,与“城市排水产业”发展存在着固有的矛盾,与产业的系统性、总体性、长期性之间会发生冲突。

尽管在目前还仅仅是一种理论上存在的可能,但若对此缺陷不予弥补,那将阻碍城市排水良性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在起步之时,建立并运用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作出必要的“规则”。

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共同构成产业政策,前者主要规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后者兼有前者的配套手段和健全市场机制、维护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功能。在当前,与刚形成的排水市场相配套的,应该是尽快建立起本市的城市排水产业政策。本市城市排水发展方向之大局基本已定,建立结构政策或许并不太难,而与之相对应,健全排水市场的市场机制,研究、建立排水产业组织政策似乎更加迫切。

所谓产业组织政策,是指为促进产业组织能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竞争态势,由政府规定的,协调竞争和经济规模矛盾,指导和干预产业市场结构、行为、调整企业间关系的公共政策的总称。

在产业组织政策中,针对前文所述公用事业行业中的市场缺陷,一般采用的是“直接规制政策”。“直接规制政策”是指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一些特殊产业,如:城市供排水、电力、通讯、铁路等自然垄断性质的产业,为防止资源的低效配置和确保消费者的公平利用,政府对这类产业的企业进入、退出、投资、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直接加以控制的政策,其主要内容一般有:

1进入规制。通过特别许可、注册制度、申报制度等规制手段,允许特定的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进入,限制其他企业进入,以防止过度竞争;同时作出规模规制,即对自然垄断的投资规模等有最低与最高限额的规定。

2质量规制。对自然垄断的产品或服务,建立质量标准和监督体系,以防止产业内缺乏必要的竞争而导致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下降。

3设备规制。即统一有关重要设备的规格标准、技术标准,强制规定设备的折旧、更新与改造,保证设备的使用效益,规避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4价格规制。这是规制政策的重点,即对产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体系与水平进行规制,以防止垄断价格、垄断利润的发生。

显然,市场机制在排水市场上的先天性的缺陷正可以由以上方面予以弥补。

三、对当前产业组织政策的初步考虑

排水体制改革至今尽管只有一年,资产运作的举措却已开始,在目前探索确定新业主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着牵线和协调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应着手研究并制订进入规制的政策。改革以后,业主与物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新的管理模式尚在探索过程中,提出并制订质量规制政策对规范运营行为,保证运营服务水平是必要的;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排水价格的不到位一直制约着产业的发展,理顺价格体系,完善价格机制,也是当前急待解决的。据此,对当前排水产业组织政策作三方面的初步设想:

1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结合发展的要求,制订本市城市排水产业经营和运营规制。

首先,根据2001年新修订颁布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属公共排水系统由排水公司负责经营。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进入规制,它从产业自然垄断性出发,特许一家企业负责排水经营。这应当成为制订规制的法律依据,由于排水收费只能由一家承担的特殊性,因此,所谓的排水公司“经营权”主要就体现在收费职能以及它向其它业主和被委托运营的企业进行经费结算的职能上。在此前提下,现在还需规定的是允许怎么样的企业可以进入这个行业成为新的业主,这样的企业在数量上应当是不多的,而在资本金上又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其次,对参与排水运营的企业,应从注册资金、技术条件、以往业绩、管理水准等多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其中,由于运营企业与一般企业的明显差异,因此更突出的是对它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这些技术条件至少应包括:与所实施的运营养护任务相适应的工器具与设备,富有相应运营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有不同等级层次所组成的操作队伍等。考虑到本市的排水市场刚刚建立,因此,应当给予本市各新组建的运营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就此而言,设置业绩证明和管理水准评价手段是必须的,这有助于引导各运营方稳定地从事运营管理,并注重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保证城市排水运行的良性运转。

简单的说,对经营企业的进入规制侧重于数量,对运营企业的进入规制,侧重于专业化条件。同时,如前所述,确立“业主”与“物业”二种不同的企业身份,是建立排水市场的途径,随着市场的运作,不可能强求市场只存在相分离这一模式,因此在制订进入规制时,即要从实际出发,又不能拘泥于眼前与一时。

2建立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及相应的监督体系并强制推行。

城市排水产业的社会公益性非常明显,因此要规范各业主和运营企业的行为,保证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会牺牲公众利益,规避可能的道德风险,即:凡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需监督的层面,都应当是满足于“弥补缺陷”,我们应考虑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业主企业和运营企业会有怎样的市场行为,这些行为与行业特性、产业发展要求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再在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设定标准,并纳入监管体系。

在建立质量规制过程中,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城市排水实际状况。在本市,城市排水是一个大系统,管网相互连通,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网络。出于资产运作、培育市场等的目的,我们可以人为地划定多个运营区域,可以使排水设施有多个业主所属,但这一切都应当保证排水设施以一个统一完整的系统正常运转,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同样属于自然垄断性质的电力、铁路等产业的质量规制方法:尽管分布在不同的区域,也可以由不同的企业运营,但在业务管理上,都必须服从唯一的一个中央调度,接受其严格的控制。本市的城市排水要既满足市场行为的需要,又保证正常运转,就必须尽早确立权威的“中央调度”职责,使之涵盖必要的业务环节,各运营企业、业主企业应当服从它的调控,接受它的业务上的监管,由此来保证整系统的正常运转。制订质量规制的核心是确立标准和一个权威的监管体系。

3建立科学的价格体系,适应产业和市场的双重要求。

与其它价格规制目的不同,在现时城市排水产业中,现行排水价格还不能满足需要。在排水价格体系中,应包含二个方面,一是价格政策方面,应当是建立起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故应当与新的形势相适应,要考虑新的价格机制能否起到鼓励社会投资、吸引社会资金的作用,这是与完善排水市场相一致的。同时还需考虑,应当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因素不应转入价格中,相对的,该由市场承担的,均应列入其中。另一方面,成本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对运营成本给予密切的关注。一般而言,成本的绝对值可能更能吸引注意力。应当说数据本身的确能说明问题,不过,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的组成成本的因素有许多“非经济因素”,比如,为了还贷之需,折旧未计入其中,与成本的绝对值相比,可能对成本的组成和其结构,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此同时,为了适应今后的市场化、专业化道路,在成本测算时,应充分注意已陆续出台的一些政策中所提出的“保本微利”等的观念,以促使成本和价格进一步合理化。

总之,面对新起的排水市场,当前产业组织政策在总体上可以按“政策扶持、市场引导”的原则,从当前工作重点和难点入手,有选择的研究、制订相应规则,以规范市场运作。

值得提出的是,产业组织政策应由政府制定并实施,但在目前起步阶段,许多具体的研究工作,特别是机制性内容的建立与运作,离不开位于第一线的各排水企业,在具体实践中,要充分发挥企业所具有的“公益”功能和优势,可以将一些平台直接搭建在企业身上进行运作,在这方面,代表业主的企业更具承受力,因为它与政府要求、政府行为之间更具亲合力和一致性。排水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不仅有利于政策的研究和出台,更有利于今后市场、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的和谐,有利于市场的良性成长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

12000年的城市排水深化改革,在体制上创立了排水市场,使城市排水产业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市场的观念、方法、模式相运作,必将大力推动城市排水产业的发展,更好的体现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

2在倾力培育、发展新兴的排水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密切关注市场缺陷与城市排水产业之间固有的矛盾,建议运用产业组织政策来弥补缺陷、解决矛盾、规范市场,最终达到发展市场的目的。

3当前的产业组织政策应当立足于“政策扶持、市场引导”的原则,重点解决与当前工作相呼应的三个重点:市场进入、质量标准与监管,以及价格机制。

参考文献

[1]毛林根,《产业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2]魏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企业、市场与政府》,企业管理出版社,1995年

组织管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形式逻辑;系统;企业组织结构;分类

目前,在国内出版的管理学相关著作中,通常把企业组织结构形式划分为直线型、职能型、矩阵型和事业部型,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存在着普遍性的逻辑错误。本文即针对这个问题,探讨分类的前提及分类时应该遵守的逻辑规律,目的在于揭示进行逻辑学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1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前提

对事物进行研究的前提,就是明确对象。确定研究对象时所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所遵循的基本思维规律就是“一分为三”。确定研究对象的过程,也就是把世界“一分为三”的过程。现代系统论认为构成宇宙的物质的基本存在方式就是系统。所谓系统,就是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

如果以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可以在任何一个层次上分割为3部分:系统、系统的内部要素以及系统的外部环境(系统、要素、环境)。宇宙中每一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研究和思维的对象。针对某个企业而言,可将宇宙分为:企业内的要素、企业本身(以系统整体存在)、企业环境(企业系统边界外的部分)。企业的要素在这里指的是针对企业整体的下一级组织,可能是职能部门或事业部或项目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系统是以层次性体现出来的,分类即用某个标准,对企业这个系统向内进行的划分,逻辑上只能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逐步进行。显然,在思维中产生对象的过程就是把时空“一分为三”的过程。

2分类时应该遵守的4个逻辑原则

2.1每次分类的标准要同一

对某个事物进行分类时,每次分类的标准(根据)只能是1个,不能是2个或2个以上。否则,就犯“分类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如把“文学”分为“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民间文学”,就同时采用了3个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文学”进行分类。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企业对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项目、产品或区域的选择”的标准,企业组织结构可分为:项目型和职能型,或产品事业部型和职能型,或区域事业部型和职能型。

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外延

分类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外延必须相等,否则,就犯“多出子项”或“子项未尽”的逻辑错误。“多出子项”指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外延。如把“高校教学人员”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助教、研究生”,就多出子项“研究生”。研究生虽然有时也承担部分教学任务,但他们是学生,不是教学人员。“子项未尽”就是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如把“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漏掉了“微生物”。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命令传输是否是线性的标准,结果只有两类:直线型和非直线型。而非直线型往往以矩阵型组织为主。

2.3分类后的子项之间互不相容

违反这条原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例如,有辅导员把“班级里的学生”分为“三好学生、积极分子和后进生”,就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积极分子”与“三好学生”是交叉关系,与“后进学生”也是交叉关系。“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通常是由分类标准不惟一引起的。如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式、职能式、矩阵式”3种类型,即犯此错误。因为同时采用了2个分类标准,导致了“直线式”和“职能式”有交叉的共同部分——直线职能式。

2.4分类应当按层次逐级进行,不能越级

事物以系统方式存在,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具有层次性,其上有属概念,其下有种概念。分类就是把一个属概念分成几个并列的种概念,如果需要,可以将种概念再分为次一级的种概念,这样逐次进行。如果在分类时混淆了属种层次,就会犯“越级分类”的逻辑错误。例如,汉语“词”可先根据能否充当句子成分这一标准,分为“实词和虚词”,然后可再把“实词”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等,把“虚词”分为“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如果需要,还可继续分下去。但是,如果越过“实词和虚词”的层次,将不同层次的概念并列,如把“实词”与“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并列,就属于“越级分类”。

3企业组织结构分类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3.1企业组织结构的定义

什么叫组织结构?可定义如下:组织结构指组织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其表现为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部门之间的指令关系的界定等等。责任,即职责,就是分内应做的事;权力,指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利益,即回报,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总称。

实现组织目标是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目的。因此,企业组织结构可定义为:指企业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

3.2相关著作和教材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的主要逻辑问题

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并不复杂,然而目前在许多的管理学教材和相关专著中,往往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明确的几种类型,这是很不恰当的。把企业组织结构描述成几种固定的类型,会导致学习者思维的僵化,非常不利于培养学习者的独立思考能力。事实上,对相关基础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对事物进行深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相关文献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疏于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精确而严谨的定义;二是在分类时,不遵守逻辑原则,导致出现逻辑错误,表现如下。

3.2.1分类标准不同一

管理学教材中,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许多逻辑问题,却鲜有人论述。例如,文献[3]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矩阵制组织、委员会制和网络组织;文献[4]则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控股型和网络型。文献[5]则用组织部门化的概念取代组织结构的概念,也指出了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形成不同的部门化形式。把组织结构分为:职能部门化、产品和服务部门化、区域部门化、顾客部门化、流程部门化、矩阵型结构、动态网络型结构。文献[6]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职能型组织、项目型组织和矩阵型组织。

文献[3]和文献[4]的不足之处在于:对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同一层采用的分类标准不惟一。文献[5]的不足则在于:没有给出依据某一个标准划分后的全部分类结果。比如说,按照产品管理职能是否部门化的标准,对此标准进行肯定的回答,表现为职能部门化,却没有指出否定情况下,表现为什么。文献[5]中,其他几种类型的划分也都存在分类结果不完整的问题。文献[6]中,出现了3种平行的组织结构分类结果,却用了3个标准来划分。

3.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不等于母项外延

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文献[3]~文献[6]中,都存在分类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不合的问题。仅仅采用列举法,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6种、7种乃至更多,种概念之和总是小于属概念。原因在于没有理解正概念和负概念的含义,导致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逻辑上出现漏洞。

3.2.3分类后的子项相互包容

文献[3]~文献[6l在对企业组织结构分类时,同样也犯了种概念子项相容的错误。例如,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是不能并列的,因为组织是分工的产物,直线型和直线职能型有互相重叠的部分,即子项是相容的。

3.2.4跨越层次进行分类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思维的基本单元和形式。事物以系统形态存在,具有等级与突现、通讯与控制的特征。因此,概念亦以系统的形式存在,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分类中的属概念和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即属种关系,就是概念的层次性的体现。所谓跨越层次分类,指的是将不同层次的分类结果,表述在同一个层次内,如文献[5]中所指出的第四种类型“顾客部门化”。“企业”与“部门”之间表现为属种关系,“顾客部门化”实质上是对企业内的一个部门即市场经理部(种概念)的分类,根本不是对企业(属概念)的分类,原本属于种概念的分类结果,却和属概念的分类结果并列,出现“越级分类”。

4针对“企业组织结构”3种较为常用的分类标准及分类结果

4.1第1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中命令传输是否线性(即每个组织单元是否只向一个上级负责,一个上级对下级直接行使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b.分类结果:A直线型组织;B非直线型组织(包括矩阵型组织)。

矩阵型组织作为非直线型组织的主要代表。所谓矩阵型组织结构,它是由纵横两套系统交叉形成的复合结构组织:纵向的是职能结构;横向的是为完成某项专门任务(以项目为代表,如新产品开发)。而根据对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的指令权的分配比率,一个矩阵型的组织又可分为3种类型:弱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低)、平衡矩阵型(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平分指令权)和强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高)。

4.2第2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是否基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对管理工作高度授权。

b.分类结果:A项目型或事业部型(包括产品事业部型、区域事业部型);B职能型组织。若基于项目(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活动)而高度授权,则为项目型。对于事业部型组织,若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某个特定的产品,则为产品事业部型;若授权是基于特定的地域,则为区域事业部型。职能型指企业的管理工作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一部分,不再高度授权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

4.3第3种分类

a.分类标准: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

b.分类结果:A扁平型组织(管理级层少);B金字塔型(管理级层多);C过渡型(管理级层介于前两者之间)。

现实中往往运用2种或以上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例如,直线职能式组织,就是从2个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的结果。也可以逐层分类,例如,将职能型组织或事业部型组织。再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细分为6种更加具体的组织结构类型。同理,以职能型企业组织的某个职能部门——营销部为对象,按照营销管理是否基于地域而高度授权的标准,则可将营销部分类为:区域事业部型(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自主安排)和职能型(全部营销管理工作由下属各个职能部门分担,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致)。

另外,动态地考察某个企业的组织结构会发现,其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不同时间点,同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的类型可能完全不同。一个非常典型的职能型组织,在某段时间,因为特定的任务或项目要完成,则会产生项目部门,此时就形成了矩阵型组织。若企业中的各种项目活动交错产生,则项目存在期间,企业的组织结构表现为矩阵型;企业内的项目结束后,则可能恢复为职能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