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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1
【关键词】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但在餐饮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其食品安全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已经是监督管理员必须解决的问题。1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问题及原因分析
1.1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多头管理关于食品安全的管理问题,我国实行多部门分段管理,存在管理机构众多、管理混乱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成立起专门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管理餐饮业食品安全的部门,而是由多个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监管食品安全,每一个部门管理相应的环节。另外,我国专门设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来辅助其他部门实行监督管理。从我国当前设置的监管部门结构来分析,多头监管的模式非常容易出现管理重复的现象,而且不同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矛盾,可能会引发执法混乱。对大部分的监管部门来说,在实际工作中一直以责任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为指导,也就是说如果食品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那么多个部门就会争相抢夺利益,反之,如果食品监管不力,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就会互相推诿,都极力撇清自己的责任。
1.2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体系落后且不全面我国当前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滞后性和片面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当前,我国现行的餐饮业食品标准体系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差。在这些繁杂的标准体系面前,小餐饮业往往不知所措,所以就会出现监督食品安全的人员越多,监管效果越是不明显的现象;第二,我国的现行标准处于较低水平,与国际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国际先进标准中的采标率仅为23%,与国际采标率相差了20%,并且我国的餐饮业出现时间还很短,所以国际采标率只能处在较低的水平;第三,由于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不同标准之间难以统一。餐饮业食品标准可以被划分为四个级别,不同监管部门分别针对不同的级别来执行,每一个监管部门所参考的标准不一样,并且他们只认可自己采用的标准,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1.3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检验条件并没有达到较高水平,所以我国只能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来检验检测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餐饮企业已经完全掌握了卫生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形式、程序以及时间,所以它们会在定期检查之前提前做好准备,检查之后就立刻回到老样子,导致定期检查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再加上监管人员的人数限制,定期抽查的频率很低,这也难以保证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监管部门很难对一些小型餐饮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检验检测手段,所以很难真正达到相应的卫生安全标准。所以,国家一定要保证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充足资金,加强定期检查的力度,提高不定期抽查的频率,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相对健全的检验检测体系。2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2.1明确划分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尽管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来负责,可是却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每一个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导致不同的监管部门遇到问题互相推卸责任、执法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政府监管部门职能的发挥。要建立起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制,同时要有与之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部门明确各自的权力与职责,不同部门之间各自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提高监管效率,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不同部门之间还要协调合作,这样才能有利于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健全餐饮业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第一,当前从事餐饮业的人员素质水平相对较低,所以要对其培训一些检测食品安全的简便技术。第二,由于餐饮业的食品消费具有即时性的特征,所以很难在产品的最后阶段进行检验,如果餐饮企业的条件允许,可以安装一些监控装备,有利于监管部门全程监控餐饮企业制作食品的过程,从而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的餐饮企业大规模安装监控装备,建立起餐饮业监控网络体系,推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重点研究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加大资金投入。为检测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增强他们的检测技术,不同监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共享的信息,拥有先进检测技术的地区要帮助落后地区提高检测技术,最终建立起完善的餐饮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5建立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系第一,要想建立起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系一定要重视培训监管人员,同时还要制定有效的考核机制,每隔一定周期就要对卫生监督员实行考核,以便促进卫生监督人员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另外,卫生监督人员在参与卫生评审工作之前,首先要确保该人员顺利通过了考核,如果没有通过考核,则没有参与评审的资格。为了便于卫生监督员更好地理解培训内容,可以采用直观的培训方法,只有选择恰当的培方法,才能提高培训效果。第二,工商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新办证的单位,只有确定新办证单位达到国家各项要求之后才能发放许可证。卫生监督部门不能只重视日常卫生监督,也不能只关注预防性监督,一定要同时注重这两方面的监督。第三,要及时总结卫生整顿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提高管理过程中的法制化程度,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保证餐饮企业食品生产达到国家的卫生标准,提高卫生监督的实际效果。3结语
近些年来,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的事件频频出现,但也暴露了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因此应该通过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以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进行解决。
参考文献
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2
1.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标准
早些时候,国内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比较缺乏,导致各个行业对安全生产的制度处于模糊状态,糖业也是如此。每个行业制定的标准往往是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一些简单但不明确的制度来规范生产,缺少强制性的规章制度。
2.行政干预严重
早期国有企业或集体性质企业在全国企业中占绝大多数,很多方面是由政府牵头带领的,政治色彩比较浓厚。在食品行业中,如盐、糖等,虽是调味品却和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的生产管理也是马虎不得。早期的行政干预严重,往往都是政府组织全员行动,一股风似地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动,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这也就造成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
3.事后管理
在早期的国有企业中,大多数都是在生产中出现安全问题了才想起来进行安全弥补、安全管理,很明显这是不科学、不规范的。很多意外都是由于不注意、没有明确的管理导致的悲剧,既然有那么多的教训,那就应该吸取教训,弥补不足,不能只靠事后的弥补来解决问题。
二、现代国有企业糖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方法
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在生产经营各方面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OHS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通过了“绿色环保企业”审核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也正在进行当中。在原料蔗砍运、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层层检验,环环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度以及员工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不仅仅只是企业领导的责任意识,也是企业每个员工的责任意识,对企业生产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不仅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有其经济意义,一个企业如果连最起码的尊重员工生命安全的事情都做不到,谈何经济效益。糖业,作为食品产业中的一项,它的安全生产也是至关重要的。企业不但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的规定,还要根据自身条件结合相关规定来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只是存在于管理层中,更应该存在于每个员工的心里。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定期组织每个生产员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不使用过期的健康证明。每一个新进的员工都要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没有皮肤病等影响生产安全的疾病,才能给予其上岗资格,企业管理人员也要根据每个员工的情况,建立一份“健康档案”用来存档保管。
3.严格遵守糖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纵观我国糖业的发展,从最初的酝酿摸索到如今的机械一体化,在这中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变化也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而变化着,而安全生产管理是其根本。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指的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能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之下,且具有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质量安全档案具体涵盖的内容有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销售记录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购货单位名称、销货数量、销货日期等内容。这份档案里面的所有内容在建立起计算的三年之内必须完整地保存好,以便质检部门能随时抽检以及对问题产品源头的追寻。”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要求,尤其是国有企业更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建立企业、规范企业,大方针的确立,为糖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糖业企业必须针对本行业的特征,共同参与制定出符合本行业的安全管理方法,这才是与时俱进。
4.强化安全规范的贯彻实施
企业针对安全管理法的规定要求,可以相应地制定三方面要求,来规范生产经营体制,具体要求如下:(1)安全生产报告制度;(2)安全生产事故处置;(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这三方面制度的制定,已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过程实现了良性循环,使在生产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都能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不再是盲目的无所依从。糖业,从原材料的采集到加工成成品有其一定的产业链,每一环缺一不可。下面以白糖产业链为例,细致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在其中的作用及影响。具体环节四大块内容,“农户”→“制糖企业”→“贸易商”→“终端用户”,每一块内容都和安全分不开。首先,“农户”是作为原材料的供应者,如果农户不能按照国家对甘蔗等农作物安全标准规定的要求来提供糖业原材料,那就无法保证后期环节的安全质量水平能达到标准,所以在采集时要建立登记制度。其次,“制糖企业”也就是我们说的生产加工企业,糖业产业链中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指的便是这一环节。
作为生产企业,其本身的运营机制决定着制度的规范化,在生产中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来进行,无论是生产员工还是生产设备,都要保证其安全性,也就是说操作的安全性。接着是“贸易商”,这主要是一个安全监督的环节,对成品安全的监督。最后,“终端用户”,所谓“终端用户”就是指广大的消费者群体,他们是产品的接受者、使用者,产品安全与否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情况。对于国有糖业企业而言,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公司内部生产销售安全管理;二是产品销售所针对的消费者的安全管理,两者是相互关联的。正如上文的论述,内部产品安全保障的合格率高低直接影响着外部消费者的消费程度,这就间接地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有着必然且直接的关系,只有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3
[关键词]化验室 气瓶 HSE风险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E6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3-0052-01
目前常使用的高压气瓶主要有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以及精纯乙炔等。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就会存在较大的火灾爆炸风险。为了降低化验室的HSE风险系数,结合化验室建设及日常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应从气瓶间及管道设计、气瓶的入库检查、搬运、储存及使用、人员制度管理等多个环节做好化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防范措施供大家探讨。
1 气瓶间及管道设计
化验室采用高压钢瓶供气时,这些气体钢瓶应集中放置在钢瓶间内。
1.1钢瓶间的设计:
1.1.1宜设在中心化验室非主入口侧,并应采取遮阳防晒措施,当钢瓶间与建筑物建为一体时,隔墙应为钢筋混凝土防爆墙;
1.1.2通风良好,并具有足够的泄爆面积,室内地面应有防火花、防静电措施;
1.1.3可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应隔开布置,不能同室储存。
1.2钢瓶气管道应按以下原则设计:
1.2.1钢瓶气体输送主管宜采用外径3/8in(视仪器数量而定)的管道,支管采用外径1/4in的管道,支管终端设不锈钢截止阀;截止阀后宜用外径1/8in的管道与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连接;或视连接仪器的要求而定;
1.2.2引至仪器台的管道应固定在仪器台附近;
1.2.3氢气、氧气、乙炔气管道所用管件和仪表应是适用于该介质的专用产品,不得代用;
1.2.4氢气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不应采用螺纹连接和使用闸阀;
1.2.5钢瓶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或紫铜管,其中乙炔气管道不应采用紫铜管。
1.2.6使用氢气、乙炔气等可燃易爆气体管道的房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1.3 氢气、乙炔等可燃易爆气体管道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房间。
1.4 使用钢瓶气管道的设备台应离墙布置,留出的维修空间不宜小于600mm。
2 气瓶检查
2.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或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接收。其中,产品合格证应注明气瓶和所安装的气瓶阀门的制造单位名称和制造许可证编号。
2.2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2.1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应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要求。检查时应注意气瓶外的颜色、字样和色环是否标准规定,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安全警示标签。
2.2.2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充装合格证。
2.2.3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2.2.4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2.2.5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检查瓶肩上是否有钢印字码,在有效期内。
2.2.6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3 气瓶搬运
3.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3.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种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3.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4 气瓶储存
4.1各类气瓶数量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一般建议每类不超过两瓶(如氧气瓶可采用“一用一备”)。
4.2 安全距离要求:
4.2.1氧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放置。
4.2.2氢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氟气瓶等易剧烈反应的气体气瓶应隔离存放。
4.2.3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4.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4.4气瓶应设置直立稳固的支架或防倒链等防倾倒设施,严禁敲击、碰撞。
4.5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氧气瓶及附件严禁沾染油脂类物质。
5 气瓶使用
5.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5.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3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5.4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5.5 工作压力不允许超过所连接仪器的耐压压力,以免造成阀门泄漏或仪器损坏。
5.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
5.7瓶内气体不准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8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5.9 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6 定期检验
6.1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6.1.1盛装氮气、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6.1.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氧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6.1.3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
6.2 使用单位应购买粘贴有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6.3要求的充装产品合格标签的瓶装气体,不得购买超期未检或者报废气瓶盛装的气体。
7 人员及制度管理
使用高压气瓶的单位必须加强对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做到:
7.1有专职人员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7.2根据行业及企业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3实验室应设置气瓶使用点标识;
7.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7.5定期对气瓶使用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参考文献:
[1] SH T3103-2009,石油化工化验室设计规范[S].
[2] 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
[3] Q/SY 1365-2011,中石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S].
[4] GB 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S].
[5] GB 16804-2011,气瓶警示标签[S].
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4
关键词: 中小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abstract :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food safety issues has drawn increasing attention. Most of the enterprises in the food industry are 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so it is imminent to research on the SM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gives suggestions on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 SME food companies .
key words: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从瘦肉精到阜阳奶粉到三鹿奶粉、从皮革奶粉到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忧虑。中小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其中70%以上是中小食品企业。对于中小食品企业而言,更是一家出事,全行业“连坐”。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加企业对食品安全负首要主体责任。中小食品企业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主体,如果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那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就无从谈起。
一、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根据我国2007年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截止2007年上半年我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占42.2万家,占食品工业企业总数的98.7%。
但是由于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经营分散、设备简陋、工艺水平低,与规模以上企业相比,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质量保证能力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获证少。我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广西为例,推行的10多类食品市场准入范围中,广西1.2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仅有345家企业获得市场准入,我国中小食品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获证情况并不理想。
其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少。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主要包括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截止2012年11月,我国企业获得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证书的数量分别为7436和4414,在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中所占比例甚小。
二、影响中小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第一时间将国际标准ISO22000转化为国家标准,然而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尤其是在中小食品企业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研究还处于空白。我国建立中小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食品企业资源基础薄弱
较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中小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质量保证能力差,是构成目前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根源。
(1)中小食品企业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意识是质量管理的前提,而管理者的质量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质量管理的成败。
(2)中小食品企业的生产设施基础薄弱。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落后,缺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往往会造成生产不合格的产品直接流向食品市场。
2、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法律法规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我国《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并未将相关执法部门全部纳入,例如,对养殖业的水环境起主要监管作用的环保部门等。对于养殖业而言,法律仅明确表示在养殖过程中不允许加入“瘦肉精”,检验检疫主要是针对疫病以及传染病,而屠宰和销售过程并未将有毒、有害物质纳入强检范围。
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很大的监管盲区,不仅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出现问题后难以追求企业责任。
另外,我国食品法律的处罚力度过小。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经济惩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只对伪造证书的企业、个人、检测机构进行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处罚仅为 10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仅为 3 万元,这对有些企业而言惩罚过轻,并不能引起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也是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3、政府对中小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滞后的管理模式。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然而食品质量安全监察人员,对生产过程的产品抽查,往往只是抽查由企业预先准备好的“样品”,并不能真实反映食品生产过程的状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猫和老鼠”的关系,还是以抽查、事后监管、惩罚为主,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由于缺乏完善的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的法律法规,也缺乏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监督的专门机构,往往造成多头管理。例如,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志要求不同,生产监管部门认为合格的产品,在市场流通领域又会被工商部门查出不合格,无形中增加了中小食品企业的生存压力。
4、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混乱
(1)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受到我国国情限制
以我国乳品标准为例,我国乳制品标准很多达不到国际标准水平,我国制定的乳制品标准大多都迁就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降低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年7月4日的消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目前我国关于三聚氰胺的标准是:婴儿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kg,其他食品的限量为2.5毫克/kg。
(2)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体系混乱
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5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特制订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培训教育实施意见。
一、培训目标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实施意见,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快实施《纲要》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经营户从业素质,促使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实施意见所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及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要求
1.食品经营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和范围,应当配备一名以上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鼓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担任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食品经营单位依法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业务。
3.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
4.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坚持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食品安全管理员有接受食品安全法律和其它相关知识培训的权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支持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7.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参加组织的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课,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每年参加由培训和考核机构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
8.根据各直属局(分局)辖区食品经营市场主体数量,各单位2012年的最低培训户数如下:常熟局、张家港局,各5000户;昆山局、吴中局,各3500户;吴江局、相城局,各3000户;太仓局、高新区(虎丘)局,各2000户;沧浪分局、平江分局、金阊分局,各1000户。根据局下发的2012年度考核细则,各单位的食品经营培训教育工作将列入年终考核。
四、培训组织和机构
1.工商局食品监管处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所有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2.动员食品经营者成立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工商局食品处和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做到“教员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并组织对培训对象进行测试,确保培训质量。
4.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工商局食品处和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另行制定。
五、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应当包括与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专业知识以及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济的规定等。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有关情况,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收集检查各单位综合自查情况等。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由工商局和市食品流通协会另行制定。
六、培训方式
1.初次申请时培训。在食品经营者申请流通许可时,由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应具备的条件,加强事前行政指导,分发宣传手册供申请人学习,直观了解从事食品经营的要求。
2.颁发证照时培训。在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时,受理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领取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台帐,并就如何规范装订进货凭证作示范,并再次提醒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3.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多方对食品经营者持续加强业中教育,注重培训的长期性,并系统反馈培训效果。
4.巡查监管时培训。日常巡查既是对经营行为的检查,也是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巡查工作中,并借助年检、验照等时机,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
5.依托网络培训。充分利用“食品流通网”网络平台,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形式。实行个人自学与集中收看相结合、自主练习与网上考试相结合、网上答疑与交流互动相结合。为确保培训取得成效,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采取网上随机抽题组卷方式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通过网络不断地向经营者传递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信息,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提示。
6.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对外与卫生、食药、质监、农林等部门联合,发挥多层面、专业化培训效用;对内将食品业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合同监管、公平交易、个企监管、广告监管等条线联合,壮大完善师资队伍,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经营培训教育工作,制订具体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并上报当地食安办和上级工商局。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分期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教育培训活动。涉及收费的,应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食品业安全管理范文6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安全;危害
现如今,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在外就餐的人数越来越多,人们对饮食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这使得餐饮业发展得十分迅速。加入食品添加剂可以使食品菜肴的色、香、味及品质得到极大改善,还能起到一定的防腐作用,并有利于食品的加工操作。因此,在现代生活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频率越来越高,虽然食品添加剂能改善食品的品质,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也会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所以需要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1、我国食品业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
1.1、非食品原料的使用
在食品中进行违法添加的一些非食品原料通常为工业用添加剂、工业级化工产品或非食品用的一些化学物质,这些非食品原料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并不是国家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这些非食品原料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例如在海带中加入碱性绿(化工原料),在辣椒制品中加入苏丹红,在奶粉中加入孔雀石绿与三聚氰胺以及吊白块等。
1.2、食品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尤其是食品安全性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准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食品标准主要具有各部门管理职能所制定的标准与管理办法,进而造成标准体系十分混乱,有时还会出现同一产品在各行业标准之间存在着严重冲突的现象,各部门难以统筹协调,各管一块,食品检测方法标准与质量全面控制机制较为匮乏。最近几年,新出台制定的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标准以及分析检测标准等不断增加,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操作规范与生产技术标准还有待完善,难以有效控制整个食品链。
1.3、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重要因素就是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础配料,其使用量与范围必须得到严格控制,确保其符合安全性原则。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着严格定义与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必须经过严格评价与毒理试验,并经相关检测部门确定没有任何安全隐患才能投入使用。其实食品添加剂在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是十分安全的,而且科学合理地使用各种食品添加剂还会起到保护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并不会给食品带来安全隐患。
食品添加剂通常进行质量规格分级管理,国内对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分级方面的评价、监管与评估控制体系相对缺乏,由于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分级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所以存在着违规使用和质量规格不符的食品添加剂的现象。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价与危险性需要定性、定量、系统的评价体系与方法,但是目前还面临着很多基础性的技术研究难题。食品添加剂存在着标签标注模糊与不规范现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证照不全,有时甚至将工业用化工产品充当食品添加剂进行销售,因此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1.4、食品的加工、运输及环境污染等问题
食品加工企业大多数都工艺落后,规模较小,卫生条件较差,而且超范围、超量使用各种食品添加剂,从而导致食品卫生指标与食品营养不达标的现象十分严重。食品流通领域的销售商大多都是个体工商户,食品储运设施相对缺乏,经营管理十分落后,而且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与安全检测手段。食品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与储运等各个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生产技术与贮藏技术较落后,从而造成食品二次污染,使食品安全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因素。
2、解决我国食品业安全问题的有效对策
2.1、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并明确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属性、使用添加限量、使用范围与质量规格,并由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商提供各种评价评估的实验数据与科学依据,再经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和审核备案,确保其符合各项相关指标后,方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而且要注意及时更新备案食品生产企业清单与食品添加剂清单,按照相关标签规定将其详细具体的使用添加限量与使用范围等信息标注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包装上。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商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性知识,对食品添加剂有一定的专业性了解,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各种食品添加剂存在的技术问题,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商有责任与义务给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产品,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
2.2、建立健全食品配料的备案制度
结合食品巡查制度、生产许可证与标签成分标注,建立健全食品配料的备案制度,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配料清单和备案清单相符。食品生产企业应采购取得生产许可证与经食品添加剂备案的食品添加剂,同时食品生产企业也可以按照备案部门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与企业清单,并仔细阅读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标签,从而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与使用范围。食品生产企业最好建立具体的、详细的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与使用台帐,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及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另外,食品生产企业还应针对食品相关产品与初级农产品,建立采购与使用台帐,并严格索证与验证采购的原料,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
2.3、完善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
食品链经过多个环节,如农业投入品、食品原辅料、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储运等,这就涉及到很多监管部门,从而导致食品安全信息存在着不能很好传递、链接与沟通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以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这样可以加强各部门与各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沟通与交流。各部门、各环节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然后对食品安全信息展开行之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提高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性与针对性,确保食品安全体系能够正常运行。
2.4、其他对策
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关键控制技术、食品安全标准与危险性评估技术等方面进行攻关研究。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的建设。同时加大食品市场安全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等各个环节来控制食品的污染。
3、结束语: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通过加强对食品安全应用性与基础性研究,建立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配料的备案制度,将各安全体系控制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建设,使行政监管部门更有针对性与有效性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从而确保我国食品行业能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卢剑,孙勇,耿宁,徐春祥,张晓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及监管模式建立研究[J].食品科学,2010,(05).
[2]桑立伟.食品安全高效监管途径探索[J].食品安全导刊,2009,(06).
[3]张岭.浅谈食品安全应从食品添加剂抓起[J].中国调味品,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