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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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预案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1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

**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县**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2

夏季是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是各种食品销售旺季,也是假冒伪劣食品、腐烂变质食品等质量安全问题相对多出的时期。近日,凤台县发生百余人的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社会影响强烈,给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为切实保障我县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针对盛夏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易发的特点,各乡镇、各监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摒弃麻痹马虎和无所作为意识,对夏季食品安全工作做倒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科学监管。按照省市县食品监管工作要求,统筹兼顾,精心制定切合实际的检查方案,安排部署,扎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一)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夏季食品监管以消费集中、需求量大、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时令性强的夏季食品品种为重点对象,加强对副食店、大中型超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饮料(啤酒、果酒)、乳制品、冷冻食品、生鲜食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农村家宴、红白事聚餐、大中型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车站、旅游风景区小餐饮及农家乐等餐饮环节监管,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对夏季各地接待红白事餐饮服务的宾馆、饭店等开展彻查,细查,做到全覆盖,做好备案和检查记录。

(二)突出重点监管区域。以食品农贸市场、风景区、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对餐饮单位(户)密集的区域,消费人群集中的地段和餐饮单位实行重点监管,监管责任到人,尤其要加强寿春镇君子街餐饮示范街的监管力度,采取突击检查、夜市检查等方式,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卫生形象整洁良好。

(一)食品生产环节。要和食品添加剂整治结合,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

(二)餐饮服务环节。要结合量化分级管理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夜市排挡、农家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全面开展一次排查,以餐饮单位自制熟食凉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专间温度等为重点环节,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点检查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集中供餐场所的餐饮具的存放、农家乐等基础设施较差的开放式厨房的监督检查;要结合全省明厨亮灶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全县餐饮服务业管理水平,树立一批示范餐饮单位。

(三)食品流通环节。要和规范化食品批发市场建设相结合,对各地食品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商店超市、食杂店组织巡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采取监管与稽查相结合、部门与部门相结合、部门与乡镇相结合、上下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复查后仍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处罚或取缔。要集中执法力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加大排查和督查督办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失职渎职行为。

各地要密切关注社会食品安全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规程,规范、及时、高效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处置。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要借助政务公开平台、妥善处理和回应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县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12331,12315,__x。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各类媒体网站,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消费预警信息,提醒群众注意夏季饮食安全,及时向社会公告食品监管信息及重点品种食品的抽检结果,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健康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3

一、责任对象。

餐饮经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牢固树立餐饮服务股是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2、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3、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健全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建立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到分管人员。

6、定期、不定时对各餐厅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验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用油的使用进行飞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案。

7、要求各餐厅制定突发食品安全的各项紧急预案,做好备案。

8、当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时,能按预案及有关规定及时向科和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迅速组织处理,上报处理情况。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部门:__________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999-01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初部署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辽宁省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2],我们根据实施方案,对管内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经过一年多的实际应用,认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存在一定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对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进行重新修订,以期不断提升其适用性、可操作性,使评定标准更具引领导向。

1存在问题

1.1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的范围是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经营地址的,所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不是有效的,不应该进行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动态等级评定表中却将上述行为列入检查内容中,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1.2加工制作检查按照对不同材料的制作如凉菜配制、生食海产品加工、面点制作、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进行分类,不科学。

1.3检查内容以是否符合要求列出,如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而具体的要求从表中无法看到,可操作性不强。

1.4内容存在交叉,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存在交叉。

1.5分值设置不合理,食品添加剂相对于其它项目分值设定过高。

1.6对检查内容的扣分过于笼统,如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一项,分值2分,如果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对一人无健康证明和多人无健康证明,未做出区别。

1.7关键项设计不科学,如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为关键项,分值只设1分,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对洗手消毒设施的要求分为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和对洗手池的材质要求等内容,从动态等级评定表中看不出此关键项的重点是要求设置洗手设施还是对洗手消毒用品、排水装置、洗手池材质的要求。

1.8对小型餐饮单位,合理缺项数目过多,不适宜应用。

2建议

2.1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等行为,不设分值,对存在上述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进行评级。

2.2把检查项目重新归类,对动态等级评定表中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进行合并,如可以把许可管理与人员管理合并为一类,称卫生管理,把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列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里。

2.3对加工制作的检查按加工过程进行分类,如加工前对待加工食品的检查要求,加工过程中的人员操作、工具、容器使用要求,加工后的存放要求。

2.4对所有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列出相关要求,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项,检查内容可列出健康管理和培训、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消毒和保洁、专间、留样、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工场所清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投诉、检验、运输等各项制度,便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掌握,增加可操作性。

2.5细化扣分标准,对每一项检查内容列出扣分标准,标出缺一项扣多少分,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发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一人扣0.5分,最多扣分值不超过该项设定的分值。

2.6按照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拟定分值,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它只是食品使用原料中的一种,应减少其分值,对关键项设定分值应相对高一些,对达不到要求的给出减分标准,如洗手消毒设施为关键项,无洗手消毒设施扣几分,无清洗、消毒用品扣几分,排水无防止逆流、臭味产生的装置扣几分,减分达到一定标准为不符合要求。

2.7大型和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检查要求上有很多不同,如从业人员只有2―3人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实际意义,制定晨检制度和晨检记录没有必要,小型餐饮单位没有专间,不存在食品留样、检验运输等问题,建议针对大中型和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分别制定等级评定表。

参考文献:

[1] 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2012-01-06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5

一、创建意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政府形象声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部下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创建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数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数万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示范创建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创”(争创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活动。开展这一活动,对于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经营秩序,全面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区)、各部门要从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全力推进,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目标

年,每个镇(街、区)要在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5种业态中各创建2个示范单位,有条件的镇(街、区)率先争创省级、市级示范镇(街、区)和示范街。力争年底前,我县成为市级示范县,全县创建1-2个市级示范镇(街、区)、2-4个县级示范镇(街、区),1-2条市级示范街、4-8条县级示范街,5-10个市级示范单位、10-20个县级示范单位。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县成为省级示范县,全县创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1-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4-8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所有镇(街、区)全部达到市级示范镇(街、区)创建标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三、创建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要达到以下标准:

1.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组织与工作机构,县、镇、村三级层层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

2.健全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络,配备专门的执法监督队伍,监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3.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4.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

5.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验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6.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50人以上(含50人)集体聚餐要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进行备案,备案率达到90%以上;

7.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8.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9.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要达到以下标准:

1.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层层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率达到100%;

2.每镇(街、区)配备1-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

3.辖区内村(社区)聘任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4.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单位达到80%;

5.镇(街、区)农村50人以上(含50人)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6.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无制售假劣食品,无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要达到以下标准:

1.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

2.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

3.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5.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6.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

7.街区内连续2年以上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8.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要达到以下标准:

1.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2.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明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3.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

4.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

5.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录、查验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专用台账;

6.消毒设施配备符合要求,并有效使用,消毒记录健全;

7.定期组织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培训,培训档案健全;

8.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

9.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健康查体档案健全;

10.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评选办法

每年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开展示范县创建标准自查,组织示范镇、街、单位的考核初选,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单位”并逐级报市、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抽查复核,最终确定市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单位”。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构,理顺监管体制,落实监管和创建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镇(街、区)、各部门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动员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创建氛围。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突出镇街,三级联动。要充分发挥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的创建主体作用,重点抓好示范镇(街、区)的创建活动,采取“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众星捧月”等创建工作模式,推动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好基层食品安全问题,以此引领带动全县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创格局。全县所有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做到:有监管人员,有活动计划,有工作部署,有创建措施,有检查考核,有明显成效,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三)打假治劣,规范秩序。按照国家、省、市三级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针对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好学校食堂、小饭桌、小餐饮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以及凉菜制作、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查体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落实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取缔,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肃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四)重视检验,加强监测。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技术监督工作,尽快完成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改革工作,配备人员,增加仪器设备,落实检验监测专项经费,全面开展监督抽验工作,为行政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在镇(街、区)食品药品监管站配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积极开展日常快速检验工作。不断强化财政支持,配置高、精、尖的检验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检验能力,着力提高抽验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监督抽验工作的针对性、靶向性和覆盖面。

餐饮食品安全预案范文6

一、主要任务实施中的做法及进展情况

近三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稳定、保安全、上水平”为中心,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为重点,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纪违法行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增强,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按照“全省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目标,采取“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制、食品安全联合检测制”措施,县通过考核验收,成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之一。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年间,以强化农业“三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认证,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为主要,在全县建成并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2家、绿色食品基地1家、无公害食品基地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552人次,执法车辆90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7435户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7家,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企业1106家,餐饮单位744家,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2家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同时,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测工作。共采集12个餐饮单位食品样品48个批次送检。2012年5月至10月,对94家单位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共抽样监测餐具样品509份,合格361份,合格率为71%。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2012年5月至12月,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共发放行政许可证件337份,其中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97份,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40份。2013上半年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70份,城区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618份。共对90家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开展了现场抽样监测,监测餐具414份,合格301份,合格率72.7%。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11-2013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小餐饮专项整治等。2011年5月16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085户,整治重点区域12个,重点单位25个,重点品种130个,查处违法案件4起,没收假劣食品180多公斤,货值0.62万元。10月,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车辆50余车次,现场监督检查高中4所、初中22所、小学13所、托幼机构4所,A级食堂2家、B级食堂5家、C级食堂36家,现场制作各类监督文书80余份。在“地沟油”专项检查中,出动14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24户,对8户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经营户责令整改。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专项整治总体情况良好,小餐饮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城区小吃店食品安全整体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创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创建工作目标,结合全县实际,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农村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和食品安全联合检测为主的创建活动,分别制定《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报表》。2012年,重点开展创建餐饮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活动,推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确定城区粉阳路一带、五山堰河村、南河旅游风景区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在示范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共65家,已有3家达到了A级标准,16家达到了B级标准。以量化分级管理为主要监管手段,实行分级管理,全县量化分级管理率已达100%,其中A级单位5家,B级单位370家,C级单位209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4月18日下文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县名列其中(国食药监[2013]6号)。

【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年伊始,就制定出台了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到了个人。5月份,局班子成员分组组成督办专班对各乡镇的协管站建设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针对前一段时间督办工作中发现的不足正在制定解决措施,现已制作了宣传标语及宣传手册5000册,举报公示牌500块,各种软件、硬件资料正在有序筹备中。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充分发挥药械监管职能,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年间,对全县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91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企业8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村级医疗机构217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管覆盖率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覆盖率100%,村卫生室217家,监管覆盖率94%。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1件,万元以上案件14件,涉案货值金额45万元;简易程序案件25件,结案率100%。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2起,回复率100%。监测药械电视广告54次,监测药械96品规,发现违法广告数量18品规,移送工商行政机关18件,移送率100%。GSP跟踪监管药品零售企业103家。

【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近三年,开展查处“十珍排毒强肾胶囊”等假药的专项检查、对珍珠通络丸等三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铬超标胶囊专项排查、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等。2011年8月开展的高温季节药品储存专项监督检查中,对9家存在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的情况下发立即整改通知书。9月份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医疗机构14家,暗访药品零售药店8家,立案查处1家药店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1家药品批发企业违规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不具备资格企业。2012年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中,共立案查处3起违法销售行为。“雷霆行动”中,立案查处2起无证经营案件。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中,查处3起关于票据的违法案件。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中,立案查处4家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的经营企业。2013年上半年开展“打四非”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4家,查处涉嫌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案件1起,涉嫌保健食品文号过期继续生产保健食品的案件1起,非药品非法宣传功能主治等治疗功能的案件1起。先行登记保存保健食品货值金额5000余元,此项活动目前还正在紧密开展之中。

【药品抽验】三年间,针对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余人次,监督检查12个乡镇,地域覆盖率为100%,抽样涉药单位共39家,抽样涉药单位覆盖率43.3%,日常监管抽样175批次,对抽样不合格药品的立案率100%,查处率为100%,结案率为91%;针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抽样98批次。

【不良反应监测】坚持加强对内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坚持强化工作考核奖励,确保工作落实,坚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获取外力支持,扎实推进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三年间收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755例。

【食品药品教育宣传】各乡镇建立1-2个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信息员集中轮训。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用药常识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年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县食安办在全县主要公路、街道两旁竖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24块、刷写大型墙体标语14处;所有食品企业门口均悬挂《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公示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定期向广大群众时令消费警示10期,连续在县电视台三套节目中滚动播出警示内容,引导全县人民群众自觉在规范餐饮点就餐。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制定印发《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受褒奖,违法受惩处,诚信得实惠,失信受谴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原因及调整意见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履行职能,部分乡镇没有建立协管站,没有专兼职协管人员。“县、乡、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乡镇一级监管无队伍及经费支撑,仅靠协管员及信息员难达到实质性效果。比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无专门部门落实。建议机构设置延伸到乡镇一级。

二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县财政目前只解决了执法大队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补贴,工作经费和抽验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经费困难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建议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硬性规定,明确数额,方便基层政府操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