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1

关键词:农贸市场 运行风险 防范 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参考文献:

[1]周晓萍,陈志军,王立媛,王若燕,潘国绍,郁欣.2005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中铅镉砷铝污染现状及分析[J].疾病监测, 2008,(02)

[2]王宏志.农贸市场改超市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04)

[3]邹琴,刘守亮,秦启发,骆胜超,杨素林.环境与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及降解的调查分析[J].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01)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2

【关键词】幼儿园 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 对策

一、目前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队伍的素质问题

目前,随着媒体的大量曝光,幼儿园中的幼师打学生的事件屡有发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老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受到了人们的质疑。幼儿园中的学生属学龄前儿童,正处于好动的年龄,且心智和行为并不成熟,常常会犯错。然而,作为老师而言,因此而对幼儿施加身体上的伤害,这是绝对的错误,对幼儿的心灵和身体上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这种事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教师个人素质的问题,但幼儿园本身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责任。

(二)医疗及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幼儿园内的食品质量问题状况也令人担忧。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条例,导致了很多利益熏心的不法商贩将劣质的食物和食材输送进食堂内,加上目前很多学校的食堂大都承包给个体商户进行经营,疏于管理或者同流合污,造成了中毒事件的发生。此外,医疗安全问题也是有幼儿园经常出现的问题。幼儿园内一般都有相关医疗医师,负责幼儿园学生的健康,当幼儿园内学生身体不适时,医师便会进行诊治并按情况采取吃药、打针或者转诊。但幼儿园有些医师并不太负责任,往往学生患病时,并不督促或监督学生按时吃药,耽误了学生的病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三)安保问题

近年来,幼儿园血案频频发生,多是由于校外人员所致,是有准备有预谋的报复性作案。究其原因比较复杂,包括了社会因素、家庭矛盾和其他原因,而幼儿园的儿童则成为了不幸的牺牲品,成为心理扭曲的报复分子的发泄对象。但是,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幼儿园本身,没有健全的安全保护体系,没有对儿童的人身安全做到严格的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不在于幼儿园内部,来自外界的不安因素同样需要幼儿园引以重视。

目前,我国已对幼儿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做了统一的布置,在幼儿园的上下学期间安排了适量警力,用于保护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但作为幼儿园方面同样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加强幼儿园的安保工作。

二、关于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相关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风险,完善安全体系,使幼儿园成为真正放心的儿童教育基地,是幼儿园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幼儿园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的加强,以下是笔者关于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便是要加强幼儿园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危险的时候知道如何进行基本的自救行动,联系相关的政府社会机构,这些老师需要在实际的教学课程中进行渗入,并配合相应的教学手段。比如绘画课上,绘出警察叔叔的形象,并告诉学生在危险的时候可以拨打110,还有120、119等其他号码,可以结合这种方式来加深孩子们的印象,从而牢固他们的安全知识。

(二)构建安全体系,加强保护工作

对于学生的人身安全,幼儿园方面需要加强安全保护工作,招用更多的安保工作人员,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同时,幼儿园也应该积极征求政府及社会机构的合作,比如联合当地派出所进行紧急状况的联动,并在校设立民警值班室,从而真正解决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幼儿园保健室和幼儿园食堂,同样需要幼儿园方面进行认真的负责与监督,保证儿童的医疗安全及食品安全。由于儿童的身体状况同成年人相比较为脆弱,因此,当儿童患病时必须做到及时诊断,并监督儿童的用药,才能够保证儿童的身体健康。此外,关于幼儿园食堂,幼儿园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对餐具卫生、食品卫生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管理,控制集体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并定期邀请卫生单位前来检验,确定食品卫生和用餐卫生。

(四)优化教育团队,杜绝教育暴力问题

幼儿园虐待问题慢慢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焦点,对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出了很大的质疑,因此,幼儿园方面必须做好对幼儿园教育团队的管理和优化工作,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在幼师招聘时,将幼师个人素质放在考核选拔第一位,幼师个人素质问题是导致虐待事件的关键。其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幼师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幼师的教育工作和教育素质的养成,转变幼师的不良教育手段,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同时,再从根本上杜绝教育暴力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3

关键词:官方标准;私营标准;食品贸易;SPS协议;EurepGAP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爆发,迫使各国政府加强国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并提高进口产品的卫生检疫措施,以控制食品安全和保证动植物健康,重塑消费者的信心。与此同时,一些私营企业和社会团体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亦制定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控制。为了防止各国的SPS(Sanitaryand Phytosanitary,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演化为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于1994年通过了SPS协议,用以规范各国食品、农产品贸易中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的使用,从而使成员的官方标准进入规范化进程。遗憾的是,私营标准(Private Standard)目前仍是不受国际规则约束的灰色区域,而且随着私营标准的增多和影响增大,其对食品、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愈来愈大。私营标准范围广泛,且85%私营标准比官方标准严格(OECD,2006),这对发展中国家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严峻挑战。私营标准因而也成为发展中国家和SPS委员会的关注焦点。中国作为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食品农产品出口不但受阻于发达国家严格苛刻的官方标准,而且不断遭遇名义上自愿但事实上强制的私营标准的制约(如EurepGAP、BRC是果品蔬菜出口欧盟市场必须遵从的私营标准)。可见,对发达国家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研究已成为中国食品农产品贸易不可回避的课题。然而,国内在这些方面的研究还非常欠缺,对私营标准的研究则刚刚起步。本文通过对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发展趋势及其与WTO规则间关系的研究,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应对国外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扩大中国优势农产品出口提供理论依据。

一、官方标准与SPS协议

(一) 官方标准及发展趋势食品安全的官方标准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法规、标准、加工和生产方法、检测、检验、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统计、取样和风险评估方法以及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对国境内的上市产品(包括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进行准人限制,以达到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采纳的国际标准也属于官方标准的范畴。官方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准则,政府机关通过检验、检疫等手段督促所有上市产品满足政府官方标准的要求,否则产品将被退市,生产商和销售商遭受处罚。

目前,发达国家的官方标准,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如欧盟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提倡“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理念,要求食品生产标准化、过程透明化、产品追溯化,是对整个食品供应链控制最严厉的法规。2.不断延伸标准的控制范围和提高控制水平。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号称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药残禁用和控制标准,涵盖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检测项目也增至54782个,仅“暂定标准”一项就涉及到734种农业化学品、51392个限量标准、264种食品、农产品,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2.8倍、5.6倍和1.4倍。3.对食品生产过程和出口企业进行严格管制。美国、日本和欧盟、韩国都实行食品出口企业注册认证制度,出口企业的原料、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都必须严格符合卫生检验规则,生产过程必须实行HACCP管理,更为严厉的是,进口国还派专家实地检验认可,之后产品方可出口。4.不断优化检验方法和提高检验精度。2005年起日本将鳗鱼的检测方法,从检测显性孔雀石绿含量调整为检测隐形隐性孔雀石绿含量,检出率从5ppb提高到2ppb。欧盟、日本将茶叶药残的检测方法从汤茶法改为干茶法,检出精度成10倍提高。5.延长产品的通关时间。2008年9月起,韩国将所有养殖水产品的检测周期由原来的4天延长N8天,大大增加了仓储等管理成本及鲜活产品的质量安全成本。

(二) 官方标准与8P8协议在国际贸易中,为保证各国食品安全的官方标准的规范使用,乌拉圭回合通过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SPS协议是WTO框架下规范成员动植物检疫措施和国际贸易行为的游戏规则(董银果,2009)。SPS协议保证了各国采用法规标准等手段控制食品安全的权利,同时对各国的SPS措施制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1.必须建立在科学依据之上。即采纳国际标准(即国际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动物协会OIE制定的动物卫生标准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制定的植物健康标准)或者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另外,如存在科学依据,成员还可使用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SPS措施;2.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向WTO/SPS委员会和其他成员通报新颁布的SPS措施或对原有措施的修改,并留出适当时间供其他国家咨询和评估;3.实行等效一致原则。出口成员对出口产品采取的SPS措施,尽管不同于进口成员采取的措施,或者不同于生产同一产品的其他成员的措施,但客观上达到了进口成员适当的或同一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ALOP),进口成员就应当接受这种措施(等效认可);4.必须对贸易影响最小化。在达到相同控制风险水平的情况下,各国应选择对贸易影响最小的SPS措施;5.实行区域化原则。成员对于风险应遵从区域划分的原则,不应因某成员境内的局部区域发生风险,而对整个国家的产品实行禁运。6.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原则。明确了发达国家应帮助、援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内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控制水平。以上原则和规定确保各成员选择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和实施适当的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各国官方标准确是科学依据支撑下为保护消费者和动植物群体安全所必须的水平,从而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最小化。SPS协议是目前规范食品安全措施最具权威的协议,极大地促进和影响着食品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私营标准与SPS协议

(一) 私营标准及发展趋势“Private Standard‘’(私营标准)又称“Private Voluntary Standard,缩写PVS”、“Private Food Standard”或“Private FoodSchemes”等等,指非政府机构设立的,用于规范商业团体内部产品质量,满足自身品质需求的自愿性标准、认证和措施。私营标准与官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是相对而言的。私营标准主要是在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等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爆发后,个体企业、全国性联合体及国际联合体等非政府机构为应对食品安全危机所作的努力,其目的是增强市场竞争力。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目前全球共有400多个私营标准,而欧盟的私营标准占了绝大多数,其体系多样,制定目标和关注范围各不相同,主要关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社会责任和动物福利等方面(董银果,2010)。WTO/SPS委员会指出,目前食品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私营标准有10多个,按其制定者不同可以分为个体企业、国家框架和国际框架下的私营标准(董银果,2010)。

一般而言,私营标准发达的地区,官方标准也比较发达。这是因为私营标准起初是为了弥补官方标准的不足,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和增强竞争力,后若被政府机构接受,即演化为官方标准,如HACCP。从私营标准与官方标准的这一关系来看,绝大多数的私营标准要比官方标准严格。OECD对零售商的调查问卷显示(表1),85%私营标准高于政府的官方标准。英国的BRC标准与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相比,更是有许多方面超越了法律的基本要求,单是关于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上就有十几种要求超过了法律的基本条例,另外在工厂环境标准、产品控制和质量控制方面也有一定的补充和超越(表2)。又如英国农药行动组织(PAN UK)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当某种植物保护产品未被授权在某种商品上使用或没有数据能够表明其残留对消费者健康无损害,则在这种商品中的残留不得超过0.01mg/kg,在实际操作中就意味着限量为零。另外,私营标准超越了食品安全的限制,其主要关注点是过程和生产方法(Process or Production methods,PPM),包含的范围广泛,如HACCP、动物福利、有机物、转基因、追溯性、环境影响、劳工标准等方面。

从私营标准的发展来看,呈现出广泛严格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私营标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复杂。收入的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品质、安全以及生产过程等提出更多关注,而供应商为保持市场份额甚至进一步扩大顾客群,也需要产品更加具有竞争优势,同时政府对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也逐渐增强,这些因素都促成了私营标准的严格和复杂;2.私营标准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如欧洲的禽肉产业涉及的私营标准就有四种,即荷兰的IKB(Integrate Keten Beheersing)、英国的ABM(Assured British Meat)、比利时的Certus和德国的Q&S(Qualitat and SicherhEit),但在供应链不同阶段覆盖面有所不同,这些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3.私营标准管理体系的方法是监测评价全过程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而不是终端产品的技术表现。比如全球食品安全行动(GlobalFood Safety Initiative)和EurepGAP对供应链的生产环境、过程和加工方法提出诸多要求;4.执行具有事实的强制性。虽然许多私营标准在形式上是自愿的,但是在实施执行中却具有强制性。如EurepGAP是自愿性标准,目前成员已遍及欧洲12国的30家大额(Grace L.,2006),不符合的供应商被排斥在市场之外。私营标准还具有先入为主的特性,谁首先制定标准,谁就可以控制市场供应链,引领国际贸易的发展,排挤圈外企业。

(二) 私营标准与SPS协议私营标准在食品国际贸易中正呈现出扩大化使用的趋势。它不仅作为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标准,也逐渐成为影响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产业供应链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因而,有人认为私营标准将成为管理世界农产品和食品供应链的最主要形式,而WTO将会成为第二权威,甚至是不相关的管理权威(Henson,2005)。目前来看,私营标准与WTO管理食品国际贸易的SPS协议还存在一定冲突。

1. 是否受SPS协议约束尚不确定。2005年7月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WTO/SPS委员会上指出,其出口到英国超市的香蕉遭到私营标准EurepGAP的严格限制,使小生产者遭受经济损失;牙买加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对此表示担忧。于是SPS委员会介入调查是否能够约束EurepGAP。SPS协议13条关于SPS的管辖范围是“各国中央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实体”。也就是说,如果EurepGAP被认定是该规定里的非政府机构,那么SPS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就有权利对其所引起的贸易纠纷进行干预和解决,但“非政府机构”在SPS协议里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义;《TBT协议》把“非政府机构”界定为“中央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以外的机构,包括有执行技术法规的法定权力的非政府机构”。Lee(2006)认为,“非政府实体”并不是单个的经济运营者,而属于私营实体,他们受政府委托具有特定的任务,且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然而,EurepGAP作为一个自愿性标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没有政府委托,与《TBT协议》中的定义并不相符。因此,WTO协议管辖下的欧盟委员会对此没有任何裁判权利,这就使私营标准游离在国际规则之外。 与“科学依据”和“透明度”原则存在冲突。科学依据是SPS协议的首要原则,而私营标准型零售商,并控制了欧洲新鲜农产品87%的市场份却违背了这一原则。私营标准,尤其是出于特定商业目的的私营标准是为了增强竞争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而设立的,一般不受政府的科学审查,也不必做科学的风险评估。只有它们要演化为官方标准时,才必须满足科学依据的要求。宁波检验检疫局在调查中发现,为满足私营标准的要求,有的企业需定期将原料、样品等空运到客户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口,有的客户对生产加工环境特别重视,每年要组织验厂,有的甚至达15次之多,而这些都没有科学依据的支持。

SPS协定规定各成员应确保所有动植物卫生检疫法规及时公布。除紧急情况外,应允许在SPS措施公布和生效之间有合理的时间间隔,以便让出口成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有足够的时间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法,以适应进口成员的要求。然而,以商业计划为目的的私营标准通常是为满足商业团体及消费者需求而建立的,为使产品更具吸引力,检验过程不透明且一般不公布产品检验的具体细节,这给供应链上的外国生产者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小生产者往往被挤出市场。Dolan and Humphrey(2000)研究了肯尼亚和津巴布韦的农产品出口英国四大超市情况发现,1992年肯尼亚将近75%的水果蔬菜出口由小生产者提供,到1998年则降到不足18%。

3. 等效性原则的不同理解与运用。SPS协议提倡成员达到相同保护目的的不同措施之间的等效认可。然而,私营标准对等效性却有不同规定,EurepGAP、BRC等私营标准对于等效性的要求远比官方标准严厉。例如欧盟官方标准遵从WTO/SPS协定中的风险结果等效性(equivalence of riskoutcome),强调的是结果的等效概念(戚亚梅,2009),也就是说,出口成员只要能证明自己的最终产品达到进口成员设定的官方控制水平,即使生产过程中实施的具体措施并不相同,欧盟也会要求成员遵循等效性原则接受出口成员的产品。但是,EurepGAP等私营标准遵从生产过程的认证(即Process or production methods,PPM),要求产品从生产环境、原料、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都必须满足认证要求,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少。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概念出发,阐述了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发展趋势和相互关系,分析了WTO/SPS协议对官方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而从管辖范围、科学依据、透明度和等效性等方面分析了私营标准与SPS协议的冲突之处。本文认为,发达国家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均越来越严格,私营食品标准比官方标准更为广泛、更为严格。私营标准尚游离在SPS协议约束之外,而其在科学依据、透明度、等效性等方面都违背了SPS协议的原则。

中国是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出口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在亚洲、北美洲和欧洲。这些地区不仅是世界上官方标准最严格的地区,而且是私营标准最发达的地区。这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巨大挑战。本文以为,目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部门,一是加强我国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学术团体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二是建立权威的信息系统,通报主要贸易国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的发展趋势,形成预警机制,为行业协会和企业提供及时的信息和相应的技术支持;三是成立机构专门研究我国贸易伙伴的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特别是研究我国企业遵从的成本和收益,为企业提供指导;四是将企业外贸中遭遇官方标准和私营标准状况通过特别贸易关注反映给WTO相关机构,通过磋商和对话解决贸易争端。

行业协会,一方面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应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外的官方标准与私营标准,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检验检测等帮助,将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反馈给政府;另一方面应积极建立和推进行业标准的发展,用私营标准保护中国的食品安全,且为官方标准的设立提供前提和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面对变化了的国际市场需求,应尽快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另一方面企业应多与政府部门和协会交流,将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反映出来,这样有助于在更广泛的贸易平台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声音,同时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

董银果,2009,SPS壁垒的评判标准探讨(1).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4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文化引领、科技护航、和谐致运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达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个个岗位有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职工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5、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二、责任内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交运出租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

2、支持交运出租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身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3、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中五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酒后上班,不盲目作业。

4、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灭火险、盗险,对上级下达的整改通知,按要求如期完成。

5、杜绝违章行为,开好安全车,保障乘客的安全。

6、积极参加交运出租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检查考核办法

1、按照交运出租公司部门月度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作为月、年终表彰、奖罚的依据。

2、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理检查,结果存档作为评比奖罚的依据。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XXX年1月1日起至XXX年12月31日。

部门主管(签字): 员工(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总经理与财务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3、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7、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9、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10、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上下班路上的安全。

11、对出纳提取大额现金由办公室派车同时由专人陪同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资金的安全。

12、使用对有危及生命的办公设施及电源等,必须规范操作,按使用说明进行,不得违章操作。

13、对现金、印章、重要票证认真保管,确保其安全,避免资料的泄露或公司财产损失。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签字): 财务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三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增强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结合****年度计划,特签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二、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目标

1、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2、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起数为零;

3、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起数为零;

4、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5、因工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零;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事件起数为零;

7、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8、新员工岗前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完成率100%;

9、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上级政府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参与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各部门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评价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4、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新员工岗前企业级安全培训教育,监督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班组级培训教育;监督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培训相关工作,保障持证上岗率;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各部门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监督各部门主管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监督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监督各部门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7、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工作,定期委托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锅炉安全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8、监督企业危险物品(汽油、柴油、油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水质化验及水处理作业场所化学品)使用、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监督各热力服务部履行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0、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生产及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操作状况、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监督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上级政府部门、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便利。

11、定期检查并监督相关部门检查生产区、办公区、库房、食堂、宿舍的应急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处于良好状态。

12、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涂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排现场监护人,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13、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标准,积极改善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条件,监督相关部门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14、指导、监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处理的,上报企业负责人。

15、接受企业负责人委托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持续改进。监督相关部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损失;启动应急预案后,自觉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本部门的人力、物力。

17、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员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机动车辆、电动车的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工作,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8、加强企业安保工作,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主要出入口要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安全防控网络。定期开展安保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整改,不留死角,预防各类安保事件的发生。

19、发生安全事件后,配合企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件调查。

20、自愿承担由于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5

丹麦生猪产业高度发达

丹麦地处北欧南端,国土面积4.3万平方公里,人口550万,从事初级农业生产人口仅占2.5%。丹麦高度发达的农业以畜牧业为主,产值达70.55亿欧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0.9%;生猪产业属出口导向型产业,是世界最大的猪肉出口国。2013年,丹麦出栏生猪2890万头,猪肉产量位居世界第七,向130多个国家出口猪肉200万吨、活猪990万头,占丹麦猪肉总产量的90%,占全球贸易总量的31%,丹麦生猪产业独具特色。

一是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高。多年来,丹麦已形成覆盖种猪繁育、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到销售的生猪全产业链。猪场数量逐年减少,养殖模式呈规模化、集约化,从1992年的31331户减少到2012年的4181户,目前年饲养量2000头以上的猪场占77%。丹麦现有14家生猪屠宰场,2013年共屠宰生猪1730万头,其中90%由两家合作社屠宰场――皇冠集团(Danish Crown)和提坎公司(Tican)屠宰。皇冠集团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屠宰联合体,每年屠宰丹麦80%以上的生猪。丹麦养猪设施高度产业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从猪舍通风、保暖、降温到饲料生产、运料饲喂、屠宰加工、粪污处理的全系列产品,销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种猪繁育体系竞争优势明显。丹麦猪种主要包括长白、大白和杜洛克,通过杂交生产商品猪。全国商业猪场合作建立了全世界最有效和管理最完善的种猪繁育计划(DanAvl),围绕养殖和屠宰需求确定育种目标,日增重、瘦肉率、繁殖率、抗病力等各项指标均居世界前列,种猪竞争优势明显,每年出口种猪达8万多头。DanAvl引入内部竞争机制,共联合了全国72个种猪群,辐射4100个猪场,持续改良种猪品种,种群层级分明,生产性能测定规范,人工授精网络健全,大多数种猪场还实施了无特定病原(SPF)育种计划。丹麦生猪育种经费每年大约2.5亿丹麦克朗(1丹麦克朗约折合1.1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商品猪生产及屠宰税,即每生产、屠宰一头商品猪,农场主缴纳4.9克朗的会员费和5.5克朗的屠宰税。

三是建立高度组织化的合作经营体制。丹麦合作社有近150年的历史。目前在丹麦农业委员会、熏肉和肉制品委员会、养猪协会和农业协会等合作社基础上合并成立的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是丹麦农业初级产品生产者、各类合作社和相关产业的代言人,在布鲁塞尔、北京、东京和伦敦均设有代表处。理事会从生猪育种、饲养、屠宰到产业规划、市场营销、疫病防控、猪舍建设,提供一体化、专业化服务,确保动物卫生、食品安全、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和标准在全产业链的共同遵循和执行。产业链上各类主体互为股东,形成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避免市场风险。如皇冠集团由大量养猪场持股,养猪场养一头生猪利润为120克朗,屠宰环节年终还会按照每头猪10克朗返还分红。

四是注重环保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丹麦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养殖环保问题,根据土地消纳畜禽粪便能力确定养殖规模。养猪场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粪便污水处理系统,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最大限度消除生猪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每个农场饲养量根据农场面积进行限定,不得超过500个动物单位(1个动物单位相当于1头牛、3头母猪、30头育肥猪、2500只肉鸡)。畜禽粪浆须储存9个月才能还田利用,1公顷土地施肥上限为1.4个动物单位粪浆。当农场养殖量超过法律规定时,政府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决定是否允许其扩大养殖规模。目前,丹麦畜禽粪肥中氮和磷的使用率跟矿物肥料相当,既降低了环境影响,也减少了农户购买肥料支出。

五是实施严格的从业准入管理。丹麦的农民早已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在丹麦从事养猪生产,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自己拥有土地。农场主不得向自己的子女无偿赠送或遗赠农场,子女只能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农场,保证了农场继续由有志务农者来管理。第二,必须持有“绿色证书”。购买3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场主必须从正规农学院毕业,总计需完成5年专业课程训练,其中包括为期18个月的农场实习,在获得“技术农民证书”后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绿色证书”。丹麦养猪人员需要在农业院校、农业咨询服务中心接受继续教育,定期更新养猪技术和猪场管理知识。严格的土地获得制度、农场经营管理资格以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为丹麦生猪产业保持全球竞争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丹麦兽医管理体制一体化科学化

在丹麦,农业被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由食品、农业与渔业部统一负责各相关产业及产业内部各环节管理。在兽医与食品安全层面上,该部下设国家兽医食品局(英文简称DVFA),负责从农场到餐桌全产业链的动物卫生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所有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相关职能全部由DVFA实施一体化、科学化管理。DVFA设首席兽医官、首席食品安全官和首席肉品检验官,编制1650人,内设兽医司、食品与饲料安全司、肉品检验局、实验室管理司、交流与创新司等5个业务司局。兽医司编制210人,下设3个区域办公室和一个兽医特别工作组,负责动物卫生、动物福利、兽药管理及现场执法。食品与饲料安全司编制485人,下设5个区域办公室和一个食品检查特别工作组,负责食品与饲料安全、化学与食品质量、饮食与营养管理及现场执法、屠宰场违法调查。肉品检验局编制510人,负责全国29家畜禽屠宰场管理和肉品卫生检验。

二是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职责明确。丹麦实施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既分离又合作的从业管理制度。官方兽医是兽医管理和执法主体,对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境实行全程监管。执业兽医从事动物疾病诊疗和动物保健,并承担向政府报告疫情义务。养殖场与执业兽医签订咨询服务协议,签约兽医定期巡诊,指导养殖场正确使用兽药,并对畜禽卫生状况进行自检,官方兽医负责审核和认定。

三是兽医工作财政投入保障稳定。丹麦兽医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官方兽医收入稳定,工作经费充足。2013年,DVFA财政预算11.508亿克朗,其中2.698亿克朗用于肉品卫生检验。政府对扑杀阳性、易感动物及无害化处理、消毒等给予全额补贴,并负担20%的空栏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期间,政府还向执业兽医购买劳务服务。

丹麦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高效

丹麦一体化的政府兽医管理体制和全链条的行业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府监管、市场机制、社会服务与行业自律的高效衔接与密切配合,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养殖源头控制。一是饲料管理严格。农场主主要以自己种植的谷物饲草配制饲料,并需经丹麦作物管理局许可并定期接受检查。法律严格限制对饲料用作物使用农药。二是兽药使用规范。丹麦从1994年开始实行兽医诊疗与药品销售分离制度,兽医只能开处方但严禁卖药。2000年开始,全面停止在饲料中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比欧盟规定早6年。2001年开始,养殖户必须将治疗药物、血清、疫苗使用情况录入国家兽医统计库(VetStat),并接受DVFA评估。目前,丹麦正在实施为期两年的头孢菌素治疗猪只禁用计划,以抑制猪体耐药性细菌产生。三是生物安全措施到位。农场采取消毒、隔离、SPF认证等综合预防措施,降低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口蹄疫、猪瘟、伪狂犬病等烈性传染病在丹麦早已消灭多年。丹麦是目前世界上兽药用量最低,动物健康水平最高的几个国家之一。

(二)实施全程兽医监管。丹麦对生猪产业实行全程兽医卫生监管,涉及兽医诊疗、动物卫生、动物福利、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在养殖环节,DVFA重点检查养猪场注册、耳标佩戴、动物福利、抗生素使用以及生物安全措施、疫病监测报告等情况,并按比例现场检查养猪场。在运输环节,重点检查车辆装备条件、猪只健康状况、所需兽医卫生证书以及欧盟1/2005指令规定的动物福利要求执行情况。主要由公路警察负责,DVFA给予协助支持。丹麦严格限定屠宰活猪运输距离,运输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在生猪交易、副产品生产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环节,也都由DVFA负责监管。1995年,丹麦在全世界第一个实施生猪产业沙门氏菌净化计划,覆盖从养殖、屠宰加工到储藏运输各环节,目前猪肉中沙门氏菌检出率仅为1%,全世界只有丹麦和瑞典达到这一水平。

(三)屠宰管理科学严格。丹麦屠宰管理的法规及标准主要依据欧盟规定并结合实际做了细化。一是屠宰厂设立审批严格。屠宰厂须将规划布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兽医卫生、HACCP体系和追溯系统建设等整体方案报DVFA地区办公室审查,批准合格后才能正式建厂。二是屠宰设备现代化。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煺毛、开膛、切除头腿尾、胴体分割等工序均由计算机控制完成,减少人工污染。使用二氧化碳致昏法,降低生猪宰前应急反应,提高肉品质量。三是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普遍建立了覆盖生猪屠宰加工及后续处理、储存运输、包装销售等环节的HACCP体系,进行自检控制。行业内还自行制定了统一的肉类生产标准,也称全球红肉标准(GRMS),企业严格按照GRMS规定执行食品安全、动物福利和可追溯有关要求。四是政府严格监管。主要监管方式有3种:派驻检查,即委派官方兽医驻厂开展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对生产过程以及相关法律执行、HACCP体系及兽医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巡回检查,即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开展不定期检查;市场检查,即每天对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对零售商不定期抽检。对违法违规企业,官方兽医有权做出警告、罚款、停业等处罚。DVFA还规定了抗生素、激素、杀虫剂和重金属超标检测比例,每年抽检生猪样品超过2万份。

(四)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丹麦食品、农业与渔业部早在1992年就建立了中央畜禽数据库(CHR),要求所有养殖场在CHR注册并获得唯一登记号,生产过程信息由农场负责及时录入到CHR。屠宰场对每头猪进行唯一性编码,屠宰线上装备电子眼,记录生猪来源农场号、胴体重量、肉品品质、兽医卫生检验等信息,自动输入数据控制中心,实现全程可追溯。猪肉销售时要标明屠宰场、来源省份、产品名称等信息,实现批次追溯。生猪交易、屠宰加工、流通都须附具相应单证,以保证发生疫情或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追溯到每头猪及所在农场。如,屠宰场对猪肉中沙门氏菌的检测结果会及时反馈到养猪场,以便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CHR大部分信息对公众开放,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充满自信,既增强了消费者和贸易伙伴的信任度,也提高了政府监管效能。

(五)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丹麦政府在制定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时,通常与行业组织进行充分沟通,并通过合作社这一独特模式在全产业链上得到自觉执行,企业主动负起全部责任。如,沙门氏菌净化计划就是DVFA与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合作研究制定的,通过生猪产业各环节的自检和控制得到全面实施。农场主Michael Nielsen有300公顷土地,他的猪场位于西兰岛北部古镇HillerΦd南面,目前养殖650头母猪,年出售1.8万头小猪。他说:“生产安全的食品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自从我开始养猪(1998年),这就是我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丹麦生猪产业的许多科研项目都是由猪肉生产商自己发起,有的也与其他研究机构和商业伙伴开展合作研究,创造了富有活力的研究和创新环境,这使得丹麦生猪产业能不断引入新技术,满足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所需。

启示与建议

2012年9月,中丹两国农业部签署了加强生猪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丹麦生猪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为在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新形势下审视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猪粮安天下。猪肉是我国传统的肉类消费品,目前在全部肉类消费中的比重为64%,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多年来,我国已形成集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肉类分割、肉制品加工、肉品卫生检验、冷冻储藏、冷链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遍布城乡的生猪产业体系。但总体上看,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近年来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出口比例小,进口远大于出口,国际竞争力弱。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过去“八个部门管一头猪”,受分段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生猪产业各环节信息不对称,相关政策不配套,项目投入、科技支撑不够,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有待提高。如,《畜牧法》对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作了明确规定,但近年来实施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扶持项目较少涉及“标识档案化”建设内容。不同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差异较大,在屠宰场每头补贴880元,而在养殖场每头仅补助80元。全国牛羊肉生产、“菜篮子”工程建设等规划重点强调的是养殖环节建设内容。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也需要考虑生猪追溯体系建设投入,鼓励就地屠宰加工,变运猪为运肉,这将有助于推动全国活畜禽跨区域运输限制管理政策的出台。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纽带,处在生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受到养殖水平、居民消费结构、交通运输状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正进入转型发展攻坚期,成为影响生猪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突出表现:企业“多、乱、小、散”并存;私屠滥宰仍然存在,注水肉、病害肉问题屡禁不止;产能严重过剩,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代宰制普遍,品牌化意识淡薄;行业规划和标准滞后,扶持政策缺乏。

(二)丹麦经验的重要启示及建议

今后5到10年是我国生猪产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的重要时期,需要在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一体化管理上统筹推进,有所突破。总结我国屠宰行业近60年来的发展历程,借鉴丹麦生猪产业发展经验和做法,不能就屠宰看屠宰,要跳出屠宰来管理屠宰,从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视角来谋划和发展屠宰行业。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从兽药饲料投入品、养殖到屠宰加工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的格局已经形成,为破解屠宰行业发展难题,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部门需要及时转变发展理念,按照“全产业链发展、全程无缝监管”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先行、安全为重、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打破固有格局和部门利益,强化分工协作,从顶层设计、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政策配套、项目支持、科技攻关等方面,做好“产出来”与“管出来”两篇大文章。这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一是制定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十三五”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带动从养殖到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均衡联动发展,加快补齐良种繁育和屠宰加工短板,平衡各环节主体利益,有效应对“猪周期”。统筹生猪养殖与屠宰加工,从保证猪肉供应和消费安全的客观需要争取国家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引导养殖、屠宰一体化合作经营,压缩屠宰落后产能,逐步消除代宰制,实行“场厂挂钩”、“农超对接”,提高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由注重生产和数量,更多地转向强化监管和质量,按产业链发展实际需求进行调配和使用,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率。

二是构建全程无缝监管体系。根据农业综合执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为平台,以各级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评估机构(实验室)为支撑,实现对生猪产业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机制,改革历史形成的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双轨制,实施科学统一的兽医肉品卫生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合现有分散管理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强化数据共享与风险评估,严格检打结合。完善区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生猪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兽医卫生检验、肉品风险监测评估、质量安全事故处置、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追究等法律制度,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兽医立法规划(2014―2020年)》,提高包括屠宰管理在内兽医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强化兽医肉品卫生检验,清理整合相关标准,健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范文6

摘要:幼涸敖逃是幼儿时期极其重要的一个阶段,而幼儿园教育中,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我们才谈得上素质教育。在幼儿园里,幼儿普遍对于自我安全及自我保护没有太强的意识,也不知道安全的重要性。因此,作为幼教的我们,更应该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原则,从而为幼儿教育打下坚定的基础。本文针对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关键词:幼儿园;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安全教育

幼儿是社会上比较弱小的群体,自我保护意识低下,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因此在幼儿园经常发生一些安全事故,给学校和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损失。这些频繁的幼儿园安全事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幼儿园教育工作者,一定要重视幼儿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目前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基础设施老化

很多幼儿园开放时间久,各种基础设施老化,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首先,儿童最喜欢的游戏玩具,如滑滑梯、秋千、木马、弹弹球等,年久失修,器具松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其次,大多数幼儿园的走廊窄小,课间容易发生拥堵踩踏事件;扶梯过于矮短,儿童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攀爬扶梯,导致翻滚下去;最后,幼儿园内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段没有设置安全标志。综上各类问题,给好奇心重、安全意识薄弱的儿童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管理不到位

许多幼儿园没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属于违法办学,幼儿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比如:有一些幼儿园没有门卫或者门卫不尽责,孩子稍微不注意就溜到别处游玩,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还有一些幼儿园有专门的接送车辆,这些接送车辆往往质量不是很好,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的小孩子挤成一堆,严重超载,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幼儿园里,一些设施往往不是按一定的要求来进行设计的。比如:有些小课桌的桌角非常锋利,极容易割到小朋友的手、胳膊等等。

(三)食品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幼儿园内的食品质量问题状况也令人担忧。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条例,导致了很多利益熏心的不法商贩将劣质的食物和食材输送进食堂内,加上目前很多学校的食堂大都承包给个体商户进行经营,疏于管理或者同流合污,造成了中毒事件的发生。此外,医疗安全问题也是有幼儿园经常出现的问题。

二、增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方法和对策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幼儿园建立时间的长短,做好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要定时检查幼儿园玩具设施、场地、大型活动器具的安全性能,在出现安全隐患的时候,要尽快安排维修工人负责改整,避免坍塌、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地区贴上醒目的安全标志,或者将卡通人物制作成可爱的标识语,让儿童更为注意和提防。

(二)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首先,幼儿园管理者方面要提高幼儿园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因为幼儿园管理者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幼儿园管理者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身负巨大责任,以危机意识时刻要求自己,并且尽量把这种危机意识渗透到幼儿园管理的各个环节;从幼儿园教师方面来说,幼儿园应该定期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幼儿安全管理培训,让教师熟悉相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幼儿发生安全事故时教师应该承担的责任等;其次,幼儿园管理者还可以用国内发生的典型的安全事故为例让教师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等。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五下午学习例会制,组织食堂餐饮人员学习卫生安全常识及食品加工操作知识,开展技术培训活动,让他们牢固树立餐饮卫生安全意识,做到规范操作程序、炊具定期消毒、门窗随时落锁,减少安全隐患。另外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后勤副园长对安全保卫设施、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业务副园长对各班幼儿活动安全及安全教育负责;各班教师对本班幼儿安全及安全教育负责;伙管员、炊事员对饮食、饮水安全负责;水电工对用电线路和供排水安全负责;维修员对场地、设备安全负责:保健医生对传染病防控、食品的营养搭配负责。园内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玩具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