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的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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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知识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1

关键词 机械工业 绿色设计 绿色制造 绿色壁垒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进程,在机械制造业,除了面临着产品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竞争外,如何突破绿色壁垒是更加严峻的挑战。在我国的机械加工过程中,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以及报废处理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企业的足够重视,许多企业仍然走的是粗放型老路子(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只注重产品的质量、成本、效益,而忽略了加工、使用、产品报废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即环境成本)。

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了关于环境管理的140000系列标准后,推动了绿色制造研究的发展。绿色制造研究的强大浪潮,正在全球兴起,那么我们国内企业的设计、制造也应该紧跟步伐,合理利用资源、能源,进行清洁化生产,减轻环境的污染,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加强环境保护、拯救地球、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呼声。如今,“绿色设计”、“绿色制造”、“清洁化生产”等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不断涌现。其中绿色设计与制造是“清洁化生产”出“绿色产品”的设计手段。

1绿色设计与绿色制造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物有70%以上来自制造业,它们每年约产生出55亿吨无害废物和7亿吨有害废物。在过去,更多的把保护环境的重点放在了污染物的“末端治理”上,而忽略了污染物的全过程控制和预防上。要想彻底解决对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具体到制造业,就是要求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材料、能源,减少有害废物的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产品设计的思想也日益受到重视。

绿色设计与机械制造是近几年提出的新概念,其深刻的内涵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综合现有文献的观点和学者们所作的研究,将绿色制造定义为:绿色制造是一个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其目标是使得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资源效率最高,并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

2绿色设计与制造的结构体系

在实施绿色制造过程中,绿色设计是关键,它决定了产品生命周期的80%~90%消耗。绿色设计是指在产品及其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在考虑产品的功能、质量、开发周期和成本的同时,优化各有关设计因素,使产品及其制造过程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减到最小。绿色设计又称为面向环境的设计(Design For Environment, DFE)。绿色产品设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绿色材料及其选择。绿色材料是指在满足一般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良好的环境兼容性的材料。绿色材料在制备、使用以及用后处置等生命周期的各阶段,具有最大的资源利用率和最小的环境影响。绿色材料选择的三个原则:A优先选用可再生材料,尽量选用回收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B尽量选用低能耗、少污染的材料;C尽量选择环境兼容性好的材料及零部件,避免选用有毒、有害和有辐射特性的材料。所用材料应易于再利用、回收、再制造或易于降解。

3绿色制造的发展趋势

将来绿色设计和制造的特点将趋向于全球化、社会化、集成化、并行化、智能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未来可能的研究方法有:(1)模块化设计;(2)神经网络和模糊数学的应用;(3)公理化设计;(4)虚拟拆卸。

人们提出了绿色设计发展体系,其中关键是绿色产品设计评价体系的完善,对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报废整个生命周期中每一个环节对环境影响作出评价,并且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集成环境下建立绿色产品的评价体系。同时,要研究开发先进制造技术,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先进制造模式,大力开发低污染、低能耗、无公害的生产工艺与最终产品。研究开发适合绿色设计和制造需要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例如,材料数据库、制造数据库、LCA数据库及各种知识库,开发绿色产品设计和实施绿色制造的支撑软件。

WTO规则中的“绿色壁垒”虽有一些大国为限制发展中国家贸易借口的因素,但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我国的机械行业要在世界贸易中站住脚,“绿色”水平的高低至关重要。因此,能否在绿色设计与制造方面有所作为,不再是一个间接的或长远的效益问题,而是一个直接的效益问题。

4结语

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绿色”教育,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绿色制造的监督机制,加强立法和行政规定以及相关的经济政策。建立较为系统的绿色制造理论和方法体系,促进和指导绿色设计和制造技术的深入研究和学科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宏菊,杜江,李成刚.绿色设计方法――设计领域发展的新趋势[J].中国环境科学,1999 (1).

[2] 张丰.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J].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学报,1999(4).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2

1.矿产地的地质环境及治理现状

矿产资源被过度的开采利用,就会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矿山的地质问题和环境问题主要分为四种:过度的占用非矿区,使得土地资源得到破坏;矿产地遭遇自然灾害而引起的地质问题;过度的矿产开采造成了地下水位的流失;水土遭到严重的污染。其中最严重的地质和环境问题就是矿产地的地质灾害,还有就是由于矿产地废弃物的随便排放而造成的水土污染问题。

矿山在开产矿资源时会大量的排放污染水,使得附近水源遭到破坏,并且这些污染水会随着水循环流到地下,对附近的地下水的均衡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出现井口干涸、地下水明显下降以及地表水严重流失等问题,人畜的饮水和农田的灌溉都将受到影响。同时矿产地排出的含泥矿等污染水,能够阻塞池塘与水库等公共设施,给国家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地质环境的保护与防范措施

2.1 土地的保护

矿产地的建设工程不应该没有限制的扩大土地的使用范围,要尽大的提高对占有土地的利用率,尽可能的减少对占有土地的破坏,维持矿产地的土质平衡性。矿产地的临时推土场、产品堆场以及生产设备的摆放场都应该得到规范的管理,要充分的利用现有占有土地的使用平台,最大效益的发挥出土地的利用率,尽可能的减少对其他土地的破坏与侵占。做到合理的、规范的、科学的利用土地资源,有序的摆放渣土,杜绝一切乱堆乱放的混乱现象,而且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摆放矿石场的斜坡度不应该大于40度。整个矿石开采过程中,要尽量的利用好表层废土,实现资源的二次利用率,当整个矿产资源要枯萎时,要及时的封闭好矿井口,并用那些原来的废土填平好整个内采场,使得环境污染的源泉得到遏制。

2.2 植被的保护

矿产地的各种工程都不应该对林木砍伐区进行扩大,避免因为过度的破坏绿色植而引起的环境破坏问题,在矿产区进行作业的过程中,要懂得对那些比较大的乔木和灌木进行栽培和异地移植,而不是见木就伐,遇树则砍,这样只能给当地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从而出现更大的灾害问题。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还要种植一些花草树木,扩大矿产地的绿色用地,改变其脆弱的绿色问题。

2.3 水资源的保护

矿产地的水资源无疑是及其宝贵的,但是由于受到污染或者采矿的影响,使得矿产地的水资源严重不足,地下水位严重降低。所以在采矿的过程中,那些废水不要直接让其流入到附近河流中去,而是要将废水先处理一遍然后再让其流入,极大的降低了河流被污染的风险。

2.4 对矿山露采场的处理

(1)、清除露采场边缘的岩石,并且对两侧进行加固,采用绿色植物等进行露采场进行绿化。

(2)、在露采场的山顶上修筑截水沟,尽量减少外来水进入到采场内。

(3)、尽可能的积蓄地皮表面的雨水,为植被的后期培养提供水源。

2.5 制度的保障

(1)对有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法律法规要进行系统性的完善,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去保护矿山的可持续性。

当前要加快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结合我国环境的实际情况,尽早的制定出一部科学的、合理的、严谨的律法,去监督和管理有关矿山土质环境的保护及治理问题,为阻止地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同时也为治理环境提供了极大的法律保障。

(2)、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实施高效、严格的矿产地地质环境的管理措施。实行苛刻的矿业准入条件,对矿产地的地质环境保护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想严格的将矿产地的地质环境搞好,就需要一个公平、公共以及客观的评价制度,并且需要时刻的完善好评价制度,评价人员每一次对矿山进行考察时,必须秉持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去对矿产地的地质环境进行考核,考核人员要及时的将考核的结果送到相关管路部门去。对管理方式进行切实的转变和改进:

一、依据矿产地的地质环境来划分,实行对地质环境的分类管理。

二、改变传统、陈旧的管理模式,将被动式管理转变成主动式管理。

三、负责到底、监督到底、管理到底,对治理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要严肃对待,所以管理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管理。

(3)、利用矿产地的经济手段,大力的发展环保与循环经济,逐步的改变经营模式,从根本上降低经济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引导当地企业部门走上一条绿色发展的道路,进一步的去完善经济环境,扩展矿产地地区的融资渠道,吸收外来资金的投入,使得矿产地地区的循环经济能够实现有序化和产业化的运作机制。

2.6 技术措施

矿山企业都应该遵循“无废矿山”、“绿色矿山”的相关环境标准,对矿山开采区内的废渣等污染物要进行科学的处理和有序的规范,实现矿山开采区内的技术的科学化、废物排放的无害化、作业的清洁化、复垦环境的优良化,对矿产区的废弃矿物加以加工,使得其可以综合利用。保护矿区周边环境的平衡性。

2.6.1 无废开采

矿产区内的无废开采,一般指的是矿床在回收、开发及资源利用的过程,尽可能的减少无用之物的产出,同时对矿产区的所有资源加以整合,最大限度的提高矿产物的综合利用价值,而不用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影响生态环境的平衡性。无废开采需要遵循的这些细节和原则:

(1)提高综合利用的原则。

(2)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

(3)就地利用、就地处理的原则。

(4)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统一性的原则。

(5)无用之物尽量减少产出和尽量利用的原则。

(6)依靠政策引导和依靠科学技术的原则。

2.6.2 矿区的复垦

矿区的复垦应当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去执行,依照大家共同制定的复垦方法、复垦目标以及复垦程序,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生物措施或者工程措施,使得本地的自然生态系统能够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3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污水治理;问题;对策

前言

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工厂生产规模也逐渐扩大,城市环境的污水治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污水治理已经成为城市环境保护中的重点之一,但是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并且复杂的工作,在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很多。

1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的意义

污水是造成城市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之一,水资源污染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阻碍,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对水污染进行处理以及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全世界的首要任务。同时,水污染问题也是世界环保组织的日常工作之一。污水治理的最大意义在于缓解我国现阶段水资源短缺的情况。由于水无法被创造,可以利用的淡水资源又非常有限,而农业、工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其水量需求不断提升,所以,这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也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2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2.1污水处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虽然目前城市在污水治理中加大了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由于工期要求紧,前期工作不是很充分,加之施工环境复杂,部分配套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很多城市中,有很多老的城区,并且在这些城区中都铺设同一条污水管道,这条污水管道既能够排生活、生产污水同时也能够排雨水,而这样一来就非常容易造成污水管网出现打结,很难实现污水支管与管网的统一与配套,最终使城市污水全部都排入到了主干道的污水管道中,使污水能够统一治理。

2.2城市环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做的不到位

在每一个项目实施前,都要对其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和预测,由此使污水治理项目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保证工程具有客观的收益。此外,可行性研究也是工程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投资额度以及项目能否成功都由项目可行性决定。但是,很多工程开展都不能按照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难以实现。

2.3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

环境工程污水治理专业性较强,为此需要一定数量专業人才的支持,但是,很多城市污水治理部门依然采用陈旧的技术,不能引进专业性强的技术人员,导致治理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2.4运行成本高,财政负担重

污水处理费普遍较低,自备水源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不能足额收取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和管网的运行和维护。部分污水处理厂未接入电力专线,现用的是农网线,而农网线因老化出故障而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停运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污水处理厂运行用电电价偏高,造成运营成本过高,财政都要拿出一定的补贴,相应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

3城市环境保护中城市污水治理的对策

3.1加大对城市排污管网建设资金投入

污水处理厂正常、高效运营依赖污水收集管网的逐步完善。提高城区管网覆盖率能有效解决污水处理负荷率低问题。另一方面,城区旧污水管网升级改造能解决旧管网污水收集过程中渗漏严重的问题,保障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3.2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工作

污染处理,规划先行,要坚决克服先污染后治理和边污染边治理的思想。首先要拿出全市污水处理总体规划,根据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规模和人口增长速度以及日产污水总量,进行超前规划和科学规划。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再拿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医疗废水等专项规划,使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按部就班,稳步推进。

3.3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

为严防新建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凡是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凡是新建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先行环评,否则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执照。在项目审批上要严格执行“四个不批”和“三个不准”要求。“四个不批”就是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超过当地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的不批,没有污染治理措施的项目不批,不符合环境规划和产业合理布局的不批。“三个不准”即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准上,污染转移的不准上,工艺落后、污染严重、高耗能、效益差的项目不准上,从而从源头上防控新的污染源产生。

3.4对污水处理实施布局合理规划

污水治理厂的选址要能够运用科学的手段,由此为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提供保障。此外,污水的输送主管道与支管道要与城市基础设施相一致,并且在进行具体的污水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具体的步骤和计划进行。短期工程要在管道处预留出接口,在构建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以后,再将其引入到主干道。

3.5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

要想使污水管网的建设不断完善并能够满足城市污水治理的要求就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将收集管网设施功能发挥出来。当前,我国城市污水治理中,很多污水治理厂都不能对收集管网配套相应设施,为此,不断对配套的污水收集进行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

3.6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污水治理制度是污水治理厂需要重视的工作,因为管网的维护质量直接影响到治理效果,如果一旦出现管网的破损或者是断裂将影响污水的输送,影响到污水处理效果。为此,建立维护管网的制度,尤其是在城市周边区域更要定期派专人进行检查、督查,掌握好附近污水治理效果,并对治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养,培养管理能力强的人才。

4结束语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4

【关键词】大气环境;污染;质量保护

引言

现在城市中的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所谓的大气污染就是在大气的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大气中本身没有的微粒物质,使得大气中的元素遭到了破坏,空气的质量下降,对人体和各种生物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的一种现象。而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就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策略,对城市大气污染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处理,从而保障城市大气环境的平衡,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大气环境质量的特征

1、大气环境质量的区域性特征

据信息统计,我国各主要城市的大气质量浓度PM10值较大,出现局部性污染,各城市间的局部地区污染相互影响,从而形成区域性污染的特征。全国有两个大污染区,一个是东北地区,另一个是长江中下游地区。

2、大气环境质量的过程性特征

根据环境监测的数据显示,大气环境质量具有过程性特征。优良的大气环境可以持续几天,污染的大气环境也可以持续几天。由于我国地面是一个移动很慢的大气形势,在大气环境持续的这段期间,大气环境变化较少。

二、导致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二氧化硫排放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煤炭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从1990年到2006年,煤炭消耗量从12亿吨增加到24亿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耗量的增长而加剧。各类二氧化硫排放中,工业锅炉厂和电厂排放量占大部分比重,是二氧化硫的排放大户。到2008年,由于环境保护措施和新能源的开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少了5%,工业二氧化硫每年的排放量比上一年减少6%。但生活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随着煤炭消耗量逐步增加,比如,眉县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在冬季比较高,3到10月份比较低,这是由于季节的变化影响着人们对煤炭的需求,进而影响到煤炭的消耗量

2、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

城市大气污染的另一主要原因式车辆。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车辆占有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车辆的占有率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呈现出上升的态势,人们行车所产生的废物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汽车在行驶中所释放的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污染,并且,一些常见的有毒气体,例如: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气体物质,同样也会伤害到人体健康。而导致这一问题引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每人平均使用的道路面积较小,再加上城市交通建设水平较差,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公路行使的需求,导致车辆排放污染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3、颗粒物污染

我国为了解决颗粒物污染问题,通过开展烟控区建设、加强工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强工业粉尘治理、城市集中供热等措施来治理。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大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全国仍有很多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51个城市的PM10值浓度已经超过国家标准。从地区特征来看,颗粒物比较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地区,其中山西、河南、甘肃、新疆等省市地区的颗粒物污染情况比较严重,北方地区比南方地区的颗粒物污染严重。

4、生活污染

众所周知,一般在城市中生活,需要燃烧燃料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只有存在少量的燃料燃烧,就会对大气造成很大的污染,而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大量使用一些化学产品,例如:空调、特殊清洗剂、冰箱等等,这些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家用电器,其本身存在着较强的氟氯烃化学性质,一旦气体挥发到空气中,就会停留较久的时间,致使臭氧层遭受破坏,最终引发了温室效应。

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保护方法

1、加强对工业布局的管理

在当前大部分城市规划中,普遍存在商业用地、居民住地、工业建设等布局混乱的情况,并没对对其具体功能进行明确的划分。而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应该对工业布局进行重新全面的调整,将工业区域和其他行业区域之间隔离起来,并对目前产生的污染源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充分掌握大气污染中主要存在的污染种类和排放量,加大对新型节约能源的应用,同时对各大企业的污染排放率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达到规定的达标率。其次,还可以通过利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将工业废气排放标准作为重点生产目标,严禁使用燃煤设施,或是高耗能设施,从而减少有毒气体的排放,影响大气质量。最后,应该切实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建设清洁能源工程,设置无煤区域,大力宣传推广天然气等节能型能源的应用。

2、优化城市公共交通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讲,对城市片区的设计应该更为合理,更有效的引导和驱动城市发展。对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应该更加重视,地铁和高架轨道交通应该与城市片区规划同步进行,甚至早于城市片区规划。但是考虑到地铁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资缺口问题,应在前期城市规划中给予相应的地面及地下预留空间,并且通过规划手段有效保护预留空间。但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是城市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才开始规划建设地铁和地上轨道交通,如此建设出现了众多拆迁问题同时也增加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投入,而且对于城市景观的破坏极为严重。

3、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相关部门要按照汽车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出租车、机动车、公交车的上户标准,上户标准要明确规定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并鼓励车主使用清洁能源;同时,汽车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柴油、汽油、天然气的质量,推广车主使用CNG等清洁燃料,最大限度上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比如,宁波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制度,宁波在2015年淘汰了4万辆黄标车,建成了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全面实行了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安全技术同步检测。

4、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首先,需要对城市的绿化面积进行科学、合理的增加。尽可能的加大绿化植被的覆盖率,政府要积极的起到带头作用,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利用绿色植物来吸收大气中的有害物质,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的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以电台广播或者是发放条幅的方式,来提高城市居民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从而使得人人都能够参与到大气环境保护中来。对居民区以及街道附近都要进行合理的绿化建设,在建筑的建设上,尽可能的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全民积极的参与到绿化建设上来,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而提高城市人们生活的舒适度。

结语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已成为国际性话题,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而大气环境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提高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就目前而已言,我国大气污染状况还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未达到标准要求,有待进一步解决。在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时候,要根据大气污染的实际状况和特点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充分发挥国家所颁布的相关政策的作用,贯彻落实相关制度,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障我国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降低大气污染所带来的危害。要强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用清洁能源来代替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能源,从而为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徐琦.关于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思考[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5

关键词 网络共享 知识产权 科研成果 保护

近年来实践中已出现多起相关著作权侵权纠纷,先有数字图书馆案后有万方著作权纠纷案,许多教师发现自己的教案被传到网上进行商业化使用。可见加强对科研成果进行法律保护符合实践的需求,高校科技成果中知识产权保护是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1科研成果的网络化及其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

1.1科研成果的网络化

科研成果网络化是顺应时代的必然,它能在网上能提高科研成果的知名度,让成果的拥有者建立由网络带来的应有的知名度。通过有亲和力的网络来掌握当下的需求关系,提供教育科技成果的相关信息,服务科技成果的供求双方;为社会和需求者提供各种多媒体信息,通过不同方式形象的显示成果信息;降低宣传和咨询服务的成本,提高信息查询的效率,加强教育机构之间的成果交流。总之,各教育机构必须正视互联网带来的冲击尽快实现网络化科技成果,这是信息化的需要和必须,教育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大力支持,科技成果的网络化也应很好地借鉴和学习企业的无孔不入的网络化过程。

1.2网络环境下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救济途径

网络环境下的科研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和专利权。同一般著作权、专利权不同的是,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更为复杂和艰难,如何定性及归责是一直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构成要件包括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也应具备这两个要件。科研成果侵权行为属于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所以由著作权法规制。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定义为”未经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许可,通过网络行使权利人专有使用权的不法行为”,有擅自通过网络行使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专有权或侵害了其的其他利益和行为违法两个构成要件。

目前我国教育科研网络侵权的救济方式主要是诉讼方式和私力救济,诉讼方式以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为主。而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对于网络侵权缺乏相关立法,相关法律的缺失使知识产权人缺乏维权的法律依据,助长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气焰,导致当权利人遭受知识产权侵害时,不会诉诸法律,使得网络知识产权人主动放弃自己权利成为一种趋势;从另一方面,私力救济在实践中也是困难重重,因私力救济对于搜证的要求很高,而网络上搜证实际执行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要切实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主要从完善法律救济方式入手。首先修改立法模式,设立相对独立的经济刑法,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均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可纳入经济刑法中,通过刑法来规制特定的经济犯罪;其次,修改现行刑法规范,扩大保护范围,增大对计算机软件技术措施与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的刑法规定,扩大著作权的保护方式,调整刑罚结构,重视罚金刑与资格刑的适用;再次取消刑法中知识产权犯罪无限额罚金制的规定,设置资格刑,使之适用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最后,完善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使之有明确,正式的法律依据。

2网络环境下科研成果的共享与保护策略

2.1科研成果保护与共享的冲突与平衡

首先,科研成果创造者之间的冲突。当两个不同科研成果创造者和实际所有者不一,就产生科研成果创造者之间的冲突。如教育科研人员的工作流动,相关的科研成果就会被带走,但这样的知识产权成果是属于原单位,因此就产生了现单位和原单位之间的冲突。其次,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使用方式存在冲突。利用网络技术,很多教学资源、书籍电子版本都能在一些高校论坛及资源网站上搜索下载,简单的复制和粘贴都严重侵害了作者的知识产权权益,并以这样的行为牟取暴利。再次,保护与共享性质上存在冲突。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所有者的个人权益,即对知识的占有性的保护,是一种私权。而资源共享是基于一定范围内的主体共同的合理利用资源为目的,是一种公权,二者性质上存在着对立。此外,经济利益上存在冲突。在各种各样的冲突问题上,经济利益问题几乎都似乎事件的导火索。当知识产权维护产权所有者的经济利益而限制共享者的利益时,保护和共享之间的冲突就产生了。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个体福利与共享带来的社会福利之间存在冲突是必然的。我国知识储备和科研水平都与先进国家存在差距,按照我国国情,放宽知识产权的保护较为合理,在优先社会福利的基础上,使得个体福利最大化。首先,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带来个人福利。虽然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个体福利是对产权所有者的一种激励,对权利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很明显。但是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得新知识无法流通,所有者无法在后续研究过程中取得新成果。其次,科研成果共享可以带来社会福利。教育研究成果在社会上的传播,个人的成果被大家共享,这对后续研究过程中取得新成果有促进作用。另外,通过教育研究成果共享,提高了更多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了高新的知识成果进入良性循环。

2.2基于网络共享的科研成果保护机制

对此笔者从以下方面提出三点建议:首先,使用控制型技术。使用控制型技术措施是指对网上资源进行保护时,对用户进行辨认,限制其阅览及使用权限。这种类型的控制技术有以下三种实现形式:①对资源进行加密。只有解开密码的用户才能正常使用。②利用硬件加密模块保护技术。③特定软件登录,专有格式阅读。其次,采用版权监督型技术。版权监督型技术是通过在最初的数据信息中植入保密信息或突出的标记来证明此数据信息的所有权。虽然此技术无法杜绝数据信息被非法的复制和传播,但是通过保密信息和标记可以证实原作者对此数据信息所享有的权利。此外,从国家立法层面完善相应的著作权法律制度。①在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适当扩大现行合理使用制度范围;②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科研成果保护与共享平衡进行调整和规范。③加强有关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例如防止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著作权侵权行为。

3网络环境下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战略及其制度设计

美国的基础研究绝大部分是依靠大学来进行的。1980年开始美国就允许大学有权实施政府资助项目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并且消减开支,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在这种形势下,美国高等院校开始开展向企业进行技术许可等活动。许多大学开始大量对外许可转让本校科研成果,通过技术许可来增加学校的收益。同时这些活动也大大促进了美国技术发明的转移和利用。而日本1998年开始鼓励设立大学技术转让机构,并授权它办理大学发明的专利申请和处理对外许可事务。设立技术转让机构有利于更好地对技术转让进行管理,大大促进了大学科研成果的转让和利用。

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围绕如何利于知识产权流转这一轴心来展开鼓励、支持高校申请专利或注册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鼓励、支持高校申请专利或注册有关知识产权。在此基础上,学校应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有的放矢的进行科研项目,以达到资金的充分利用,及科研的社会效果最大化。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首先,高校应积极主动地将开发出来的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利用专利权保护手段抢占和垄断市场。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专利战略、专利战略、专利出售战略、专利回输战略等。此种方案适用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实施。如果技术力量较薄弱的高校就要利用下面的专利战略。其次,高校应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其他企业或高校的专利战略进攻,或者竞争对手的专利对高校经营活动构成妨碍时,采取的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的策略。主要有取消对方专利战略、文献公开战略、交叉许可战略、失效和无效专利利用战略、绕开专利战略、基本专利终了战略等。此外,高校应当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商标制度提供的保护手段,达到树立高校科研实体形象、促成产品或服务占领市场的总体性谋划。主要包括联合商标策略、防御商标策略、商标与商号一体化策略、商标延伸策略、商标形象策略、商标竞争策略、商标广告宣传策略、商标特许经营策略等。

参考文献:

[1]黄登兰.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及赔偿责任[J].中国律师, 2007(8).

[2]熊艳玲.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冲突及解决机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24,(2):27-28.

[3]周淑云.论信息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J].图书馆论坛,2007,27,(02):29-31.

[4]张靖,翟红生.数字水印及其在数字版权保护上的应用[J] .中国科技信息,2006(6):177-179.

[5]谢心清;王成;裴植.国外知识产权利用公共管理经验研究.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3).

[6]何文威;李野;杨悦.浅谈我国制药企业的专利战略.中国新药杂志,2006(19).

[7]冯晓青.企业防御型专利战略研究.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保护环境的知识范文6

内容摘要: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单纯依靠传统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等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显然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环境问题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表现,因此必须进行环境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在环境法体系中加强经济手段的运用可以使环境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利用,使污染者的经济成本随着污染物的多少而变化,从而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关键词:环境法 经济制度

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顺应经济规律增强法律的促进诱导作用

环境污染是经济外部性的典型表现,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科技问题和伦理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只会流向付费的人,价格固然可以反映个人所需物品的信息,但是价格无法反映整个社会全部所需的信息,比如生态环境的需要。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就是由于产权不明确,使得企业和个人使用资源的直接成本小于社会所需付出的成本而使资源被过度使用。英国加勒特•哈丁教授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中提出的“公地悲剧”理论就是很好的例证。要避免公地悲剧,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促使企业把外部经济成本算进产品成本中,避免外部不经济性,污染就要付费,这样企业就必须降低污染以便降低成本。使用经济手段的优势还在于可以以经济效益为诱饵,避开环境法传统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方式,将惩罚性规定变为激励机制,促使公民和法人按照法律引导的方向行事,变被动为主动,增强法律实施效果。既然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立法者就应当认识并利用经济规律。

(二)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法发展的“双赢”

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它们应当是并驾齐驱的。首先,可以有效积累环境保护所需资金。由于财政收入中来源于环境效益的资金本身就十分稀有,我国财政拨款用于环境治理的部分极其有限,因此,使用经济手段筹集资金再投入到环境治理当中无疑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其次,可以使企业主动节能减排。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环境税收等方式迫使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必须将污染所造成的成本计算其中,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减少环境资源消耗,使产品更加绿色环保。第三,有利于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激励经济发展的同时忽略了环境政策的重要性。政府可以运用环境效益贷款、绿色资产上市等方式使企业从单纯的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地考虑环境问题,不再把环保支出视为不得已的成本,而是当作一种战略投资。从宏观角度看,既可以发展经济又推动环保产业的需求。

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内涵与类别

世界经济和贸易组织对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内涵作了最初概括:“从影响成本效益入手,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选择,以便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手段。”如各种税收和收费、财政补贴、服务使用费和产品税,要么产生一个新的实际市场,如许可证交易。另有,美国学者认为它是被称为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即不是制定明确的污染控制水平或方法来规范人们的行动,而是通过市场信号引导人们进行行为决策,借助市场的力量促使经济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客观上导致污染控制目标的实现。我国有学者认为经济手段属于环境经济政策的范畴,它是指根据价值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杠杆,调整或影响有关当事人产生和消除污染行为的一类政策。政策和法律在环境治理方面各有优势,政策具有灵活性,但可能随时被调整缺乏固定性,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对各种主体有普遍的约束力,实施起来更有稳定性。因此,运用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解决环境问题应当将相关经济手段确定为法律制度。笔者认为,环境保护经济手段是指根据价值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等经济调节方式促使各经济主体合理利用环境资源,消除污染行为的一类手段。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手段分类应当明确其界限,属于行政管理手段的罚款以及属于一般财政性和金融性手段不应当归类于其中。因此其主要类别应当包括:财政手段,包括征收环境税、排污收费、发行环保债券、财政补贴、财政援助等;金融手段,包括环保投资、信贷优惠、信贷准入、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资产证券化等;市场交易手段,包括排污权交易、自然资源使用权交易等。

现行环境法中经济制度状况评价

(一)排污收费制度

以《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882年)为开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以及相关实施办法或细则,排污收费制度目前已基本形成有法律依据,有衡量标准,有执行程序,有实践成效的局面。但从实践情况看,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排污收费的标准过低,激励作用有限。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能够弥补治理污染的成本,而我国排污费的收费标准总体水平较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超标排污费低于治理费”的政策必然导致企业满足于超标排污,交纳超标排污费,而不积极治理污染。其次,排污监测能力不够,排污费无法足额征收。环境监测需要技术和人力支撑,由于资金投入有限,一方面监测设备较为落后,另一方面环境执法人力欠缺导致无法对所有排污口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使得排污费不能足额的征收。第三,人为原因影响制度的执行。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环境执法人员不作为现象,监测检查变成走形式。另外,由于政府工作不透明,对于所征排污费的用途不公开,在实际工作中有截留、挪用、挤占排污费现象。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

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法律层面缺乏保障。当前关于排污权交易的规定仅出现在国务院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政府文件中,没有专门性立法。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这使目前进行的排污权交易遭受违法的质疑。第二,技术层面缺乏支撑。构建排污权交易体系必须以实现污染总量控制为前提。我国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只征收超标排污部分的费用,环境标准制度则普遍标准偏低,这使得排污总量的确定成为排污权交易的难点。第三,排污交易市场不规范。国内目前尚未建立起成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排污权交易市场需要有成熟的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政府除了适度的引导和监督以外,一般不干涉排污权交易。然而在我国的试点过程中虽然采取拍卖形式但仍然能够看到背后的“政府之手”。

(三)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在国际上又被称为生态服务付费或生态效益付费。生态补偿机制是为改善、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调整相关利益者因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以内化相关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为原则的一种具有经济激励特征的制度。生态补偿重要目的在于遏制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当的开发利用和枯竭性的开采,同时也要控制和预防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目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等。浙江、贵州等省份已经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生态补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目前对生态补偿原理性探讨较多,缺乏实践经验。需要建立完整的运行体系来确定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等问题。据悉,我国《生态补偿条例》已纳入立法计划。

环境经济制度的合理构成

(一)财税支持制度

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各项税收和专项收入等。取之于民的收入应当回馈于民。按照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应当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立财税支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资金支援,用于支持节能工程建设、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污染治理、环境监管等;税收优惠,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实施减税、免税;另外还可以运用国债、绿色补助等各财政手段,支持环保。

(二)环境税

税收政策是政府极为重要的一个经济调控手段,要支持一个产业或限制一个产业,均可以通过税收的手段来实现。运用税收手段,对环境有污染破坏的产品加倍收税,使其价格高于对环境有利的同类产品,消费者自然愿意使用价格相对较低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因此,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如各种污染的治理,环保型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艺的推行等均可以运用税收调节的手段推进其发展,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环境税又被称为“庇古税”,早在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就提出对造成外部效应的企业,国家应该征收调节环境污染行为的税。我国学者认为,环境税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凭借其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者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税收。现行税制体系中的资源税征税范围十分狭窄,消费税、增值税中虽然有一些与资源环境相关,但还没有形成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而世界其他国家早已经开始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杀虫剂等征收环境税。笔者建议,一方面完善资源税相关法律,如,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调整计税依据;另一方面,进行环境税立法。纳税主体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有害气体、有毒污染物、污水等为税目,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开征环境税。

(三)可交易环境许可证制度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经济政策体系中包括了该经济手段,它是通过政府拍卖许可证,允许减少污染的排污者出售污染配额,并获得经济利益从而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目标的手段。它与目前我国实行的排污许权交易制度有很大区别。后者其运行模式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有偿转让。实际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实行可交易许可证制度是政府将排污配额投放市场,政府指导而不是参与其中。我国应当修改《行政许可法》,允许这类许可的自由交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在政府计划指导的前提下,将许可证真正投入市场,让市场规律起作用;健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污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排污权交易需要完善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因为只有当排污权交易制度与实际的排污量对应起来,该制度才能有效实施。

(四)环境责任保险

建立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表现在可以保证环境污染受害人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强化保险公司对企业环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减轻企业破产危险。英国称之为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和属地清除责任保险,美国称之为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责任保险。我国环境突发事件频发,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分散风险、为环境侵权人提供风险监控。其优势在于,保险公司对污染突发事故受害者可以进行赔偿,减轻了政府与企业的压力;另一方面增强了市场机制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力量。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已经进行试点并取得积极进展。未来工作是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保险制度,保证环境污染受害人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并强化保险公司对企业环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减轻企业破产危险。

参考文献:

1.刘亚明译,王金南等校.世界经济合作组织:《环境经济手段应用指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

2.保罗•R•伯特尼,伯特•N•史蒂文斯.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第2版).上海三联书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