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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服务范文1
案例:
王某与印刷厂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因工负伤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合同期内,王工作时右手被轧伤。企业又提出要与王某再签有关工伤治疗费的协议。具体条款有:企业一次性支付2000元,以后不再负担其工伤费用;即日起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当时,王某为得2000元而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王某住院治疗后,费用高达4000多元,无力承担,再找企业,企业以有协议为名不予报销。王某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决:双方签订的关于因工负伤治疗费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企业应支付王某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费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服从裁决。
专家评析: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本案中,双方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伤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又规定:“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方面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据此,该企业应支付王某工伤治疗的费用。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企业与王某就工伤医疗费所签的协议即属于这一性质。因此,仲裁委员会定其为无效合同,是完全正确的。
医疗器械服务范文2
关键词:医疗器械维护保养健康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482-02
1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现状
为了提高疾病诊断的准确性,为病人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使用医疗器械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已成为当下医疗单位的主要发展方向;而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也购买了一些面向家庭用户的医疗器械,通过个性化的功能选择,为病人量身设定治疗方案,不仅提高了疗效,还降低了医疗费用。不过,无论是医疗单位还是家庭用户,其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都依赖于良好的维护和保养,然而限于医护人员和我国居民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的限制,在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1医疗单位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
1.1.1医护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当下我国各大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主要以听从执业医师的医嘱,对病人的日常生活进行护理操作;或是对病人进行日常的询问,记录病情变化情况,并承担静脉输液、针管注射等工作职责。相关的医护教育机构也普遍以这些领域的基础医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对于病房内的医疗器械只是讲授一些基本的操作方法,医护人员一般只是具备一定的操作能力,对于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则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1.1.2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对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医疗器械在我国属于特殊设备,不管是标有国家准字号的医疗设备,还是标有健字号的医疗设备,其在出厂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质检,只有质量合格的产品才可以上市。因此,造成部分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认为医疗器械的质量很好,没必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这就是对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经常忽略此方面的工作,会导致医疗器械在长期的使用中慢慢形成各种隐患。
1.2家庭用户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
1.2.1依赖售后。我国的家庭用户普遍缺乏专业的医疗器械维护知识,对于购买的医疗器械多是听从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自己阅读说明书进行简单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比如表面清洁,人离断电等。而深层次的维护和保养则依赖于售后人员的上门服务,尤其是一些功能较为复杂的先进医疗器械,比如带有9000V、6000V、3000V高压正负静电场以及激光设备的智能康复仪,其复杂的内部电路只有专业的人员才能进行维护和保养。
1.2.2违规操作。由于我国购买医疗器械的家庭用户多是送给自己的长辈使用,而这些长辈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尤其是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这使得他们不能依照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而违反了医疗器械的使用规则,必定会引发事故。
2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措施
针对医疗单位和家庭用户在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中存在的问题,经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对我国实际情况的分析总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2.1医疗单位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
2.1.1与各大医护人员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医疗单位应该与医护人员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把医疗单位对医护人员的要求准确的传达给医护人员培训机构。医护人员培训机构根据医疗单位的实际需求对学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仅要加强对基础医护知识的培训,还要对各种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进行培训,全方位的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能力。
2.1.2完善医疗单位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条例。医疗单位应该制定完善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条例,对各类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和保养事项等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对于经常使用的小型医疗器械,在使用前,一定要进行消毒,比如注射器可放入开水中进行水煮消毒,或用酒精溶液浸泡10到20分钟;玻璃或易腐蚀的医疗器械在清洗时一定要轻拿轻放,避免接触强腐蚀性的药物,以免损坏;而对于大型的医疗器械,比如核磁共振仪、CT设备等自动化程度很高的医疗器械,除了查看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准确的操作外,还要定时对其程序、备用电源、放射源等进行检查,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作。
2.2家庭用户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
2.2.1做好宣传工作。家庭用户不同于到医疗单位就诊的患者,医疗单位有很多专职医生和专家可以从旁进行指导,而家庭用户多是依靠自身的理解进行操作。因此,家庭用户的医疗器械产生事故的风险更大。销售医疗器械的部门应该对购买医疗器械的家庭用户做好医疗器械维护和保养措施的宣传工作,提高家庭用户对医疗器械的认识,比如保持医疗器械周围的干燥、表面的清洁、不让孩子乱碰、依照规定操作等。
2.2.2成立售后服务站。同时,医疗器械销售部门应该成立各级售后服务站,为购买医疗器械的顾客建立病例资料卡,定期向购买医疗器械的家庭用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其病情变化及医疗器械的运作情况,并根据病人的病情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操作流程,指导家庭用户正确的进行医疗器械功能的选择及维护保养,并每周至少一次登门拜访,对医疗器械进行深层次的维护和保养。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医疗、电子、工程等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器械产业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帮助医疗单位提高诊断准确性,赢得宝贵抢救时间的同时,也开发出了面向家庭用户的多功能、量身定做的个性化医疗器械,为保护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再好的医疗器械也必须要有完善的维护和保养措施,只有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才能保证医疗器械的正常运作,才能为病人病情的诊疗工作开展实质性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鲁刚.医疗器械维护管理问题及对策[J].生物技术世界,2013,01:153
[2]张启阳.浅谈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与保养[J].技术与市场,2009,02:10-11
医疗器械服务范文3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指导我市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系统应能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记录项目和内容,采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并具有信息查询和交换等功能,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网络监管。系统应能对设置的经营流程进行质量控制,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出入库、退(换)货应在系统中形成内嵌式结构,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第四条 经营企业应具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终端机或服务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具有可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或互联网;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第五条 系统的数据维护与保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操作岗位人员须通过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数据,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修改任何质量管理相关数据信息,修改数据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应予以记录;
(二)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应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三)系统记录和数据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
第三章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六条 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至少应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产品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 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医疗器械资质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第八条 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确认、更新、维护,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查询、使用,不能修改任何内容。
第九条 系统应具有对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的功能;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应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
第十条 采购订单应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应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数量、单价、金额、购货日期等。
第十一条 系统应在采购记录的基础上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至少包括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到货数量、到货日期、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人员姓名、查验日期等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查验记录。
查验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记录还应包括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 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拒绝生成任何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销售订单。系统应具有对购货单位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功能。
第十三条 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金额、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销售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购货企业的名称、购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第十五条 经营企业在系统中处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时,系统应能调出与之对应的销售记录;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退回操作;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第十六条 系统应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失效期自动跟踪、控制功能、近失效期预警提示、到失效期自动锁定功能。系统应具有对疑似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锁定、控制功能。
第十七条 经营植入类产品的经营企业,系统应具备自动采集记录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和记录入库、出库、销售流向的功能。
第四章 零售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八条 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应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资质等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系统应具有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自动打印每笔销售票据功能。
第二十条 系统应具有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实现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功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提供贮存、配送服务技术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发展,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第二条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以下简称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为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所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库房应包含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类别和库房地址。
(二)企业应当建立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业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相关记录。
(三)企业应当配备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收货、查验、上架、检查、拣选、复核、包装、运输、送货等岗位的人员,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四)企业应当配备与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第三章 仓储及运输设备设施
第四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贮存医疗器械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库房地面平整光滑、进行硬化处理;常温库温度为0℃~30℃,贮存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医疗器械时,还应当具有与其贮存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恒温库(15℃~25℃)、冷藏库(2℃~8℃)、冷冻库(-15℃~-25℃)。
第五条 企业贮存医疗器械的货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贮存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21、Ⅲ-6846、Ⅲ-6863、Ⅲ-6877)的,拆零拣选货位应不少于5000个。
(二)贮存一次性无菌耗材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15、Ⅲ-6845、Ⅲ-6864、Ⅲ-6865、Ⅲ-6866)的,托盘货位应不少于20xx个,托盘货架间高度不小于1.5米,托盘规格应符合国标《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1996)。
(三)贮存需冷藏、冷冻保存医疗器械的,冷藏库容积不小于1000立方米,冷冻库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
(四)贮存上述类别以外其它类医疗器械的,托盘货位不少于1000个,拆零拣选货位不少于5000个。
第六条 仓储设备设施主要由入库管理设备、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货架系统、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分拣及出库设备、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运输车辆及设备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管理设备。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编制、打印设备及计算机信息管理设备,在入库医疗器械无有效自动识别标签时对其进行赋码,实现入库医疗器械信息自动采集和贮存、配送过程追溯。
(二)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医疗器械入库、出库、分拣、检查、盘存、出库复核等环节应当使用电子识别系统管理(对于植入类医疗器械应能识别和记录产品序列号),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和射频识别设备,实现对医疗器械贮存、配送环节的全程追溯。
(三)货架系统。包括托盘货架、隔板货架及其他货架(如自动化立体货架、流利式货架等)。
(四)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包括推车、叉车(手动、电动)及其他设备(如堆垛机、输送机等)。输送设备应覆盖存储区、拣选作业区等作业环节。
(五)分拣及出库设备。可以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手持终端(RF)拣货系统等设备进行分拣。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的,电子标签数量应与拆零拣选业务相适应,应能实现对每个拣选货位的操作指示。
(六)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库房温湿度自动监测、记录、报警以及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物流作业摄像监控设备, 以达到对仓储条件和物流作业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功能。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中每个独立空间至少配备2个温湿度监测探头,能够实时采集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并配备备用温度调控设备。
(七)运输车辆及设备。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可实现对车辆运输监控。企业应根据运输医疗器械的数量、路程、运输时间、储存要求,选择适合的运储车辆。冷藏运输车辆应能够对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冷藏箱(保温箱)应配备移动温湿度监测仪,实时采集、记录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并具备温度外显的功能。
采取外包方式进行运输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承运方进行质量体系考核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应具备库房温湿度监测,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冷藏车温湿度监控,一般仓储作业区视频监控,仓储设备控制以及异常状况报警功能。
常温库应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应至少每隔1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冷藏车应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至少每隔2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第八条 贮存冷链医疗器械的企业应配备备用供电设备或采用双路供电,具备突况下的电力保障功能。
第四章 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第九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当由仓库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 组成,冷链运输医疗器械的,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还应包括冷链运输追溯系统(CCTS)。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对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全环节质量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对相关数据可进行收集、记录、查询。数据采集应完整、及时、准确,并可制作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中各岗位人员需经过身份确认、设定操作权限,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平台数据的维护和保存,未经授权不能更改任何数据。
第十一条 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实现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收货、查验、库存、发货等数据同步交换。
第十二条 企业仓库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委托方企业、医疗器械资质维护及自动跟踪、识别控制功能;
(二)自动生成收货、查验、检查、发货、复核等工作记录功能;
(三)入库时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医疗器械基本信息,并根据医疗器械贮存条件自动分配货位功能;
(四)医疗器械收货、查验、上架、贮存、检查、拣选、复核、包装等各环节质量状况进行实时判断和控制功能;
(五)通过与原始出库信息(收货单位、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批号/序列号等)相符性比对,控制退回医疗器械退库操作功能。
第十三条 企业运输管理系统应具备对运输车辆、运输医疗器械、承运人员、调度分配、送达状况等信息进行追踪管理的功能,追踪记录数据包括:车号、司机姓名、订单、收货单位、医疗器械名称、数量、批号/序列号、发货时间和到货时间。
第十四条 企业冷链运输追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温度进行监测、记录、保存、查询功能;
(二)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异常温度进行自动报警功能;
(三)医疗器械运输环节温度进行统计功能,并根据统计结果汇总形成温度曲线;
(四)可供委托方查询医疗器械运输过程温度功能。
第十五条 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服务器,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记录各类数据,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分别存放于两个独立存储空间,防止数据损坏和丢失。
第六章 质量管理文件及记录
第十九条 企业应按照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建立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资质审核管理规定;
(二)委托方外部审核管理规定;
(三)医疗器械收货、查验、入库、贮存、检查、出库、复核、配送、运输、退回环节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四)受托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五)委托、受托双方质量协议及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工作记录,记录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货主、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收货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收货指令收货,收货完成后生成收货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收货日期、供货单位名称、包装单位、数量、收货结论、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
(二)医疗器械查验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查验标准,对医疗器械到货后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进行查验,根据查验结果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日期、供货单位名称、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到货数量、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处理措施、查验人员姓名等内容。
(三)医疗器械贮存检查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检查计划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贮存检查记录,记录至少应当包括检查日期、货位号、货位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姓名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发货记录和复核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发货指令形成发货记录,记录至少包括委托方名称、发货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依据发货记录拣选、复核,形成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出库日期、货单号、出库数量、复核人员姓名及发货记录的内容。
(五)医疗器械运输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配送指令配送至收货单位,至少记录货单号、货物数量、运输工具、发运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并由收货单位确认。
医疗器械服务范文4
1.1医疗器械采购价格不透明
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对于医院、医科院校等医疗、教学单位意义重大,但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往往存在采购价格虚高的问题。医疗器械通常科技含量较高、技术要求和产品精度等要求比普通的工业产品要高很多,因而医疗器械的价格通常都较高。然而医疗器械因为其特殊性,其产品价格往往不如通常的机械、工业产品那样价格透明,政府也没有相应的指导价格。因此在医院、院校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由于价格不透明,在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采购价格过高、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相关人员吃回扣等腐败行为[1]。此外,由于医疗器械采购价格不透明,在采购过程中,对于产品的性能与价格的把握也较难选择,一些医疗器械供货商通常巧立名目,恶意竞争,从而导致医疗器械价格居高不下。
1.2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
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常见的组织形式是组成医疗器械采购组织委员会,通过医疗器械采购设备管理委员会集体落实管理责任。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种貌似责任主体明确的采购管理方式却存在诸多问题。申请器械采购的主管部门通常不是设备管理采购科,需求部门的科室主任往往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采购过程中他们通常以专业技术需要对设备采购科施压。其次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医疗器械采购管理部门整体地位和话语权欠缺,在设备采购管理过程中对于品牌、性能、型号的选择没有自,需要依托医疗设备需求部门或专业科室来提具体需求。此外,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实际采购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形式化现象较严重。以上种种情形导致了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过程中,设备采购科室和设备需求、使用科室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相互之间的责任不明确,造成了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
1.3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不到位
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关乎医疗过程中的医疗安全,从某种程度上影响病人的人身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情况有明确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不得用于医疗过程。但在实际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存在安全质量和隐患的医疗器械流入市场,被应用到医疗过程中,造成了医疗事故,引发人身伤害等事故。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医疗器械安全质量造成的事故高达40000件以上,其中一次性无菌产品不合格导致细菌感染、高频电刀灼伤、体内钢板断裂等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医疗纠纷甚至患者死亡的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如何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是医疗器械采购管理的首要任务。
2提高医疗器械采购管理效率的对策
2.1构建合理的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体系
传统的医疗采购体系中,由需求部门申报、医疗器械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的过程造成了竞价过高、采购成本偏高的现状,同时对设备质量的管控较差。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体系应当由采购需求部门、采购实施部门和监管部门联合组成竞价小组,对医疗器械采购过程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次性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保证招标采购价格和采购流程处于阳光监督管理之下。
2.2医疗器械安全质量的管控
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关乎医疗安全和病患者的身心健康,因此,对于医疗器械安全质量的管控必须建立严格的流程,以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对新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当进行严格的验收程序,必须按照相关流程检验医疗器械的型号、相关参数等是否符合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拒收,并按照相关规定退货或更换品牌、型号。对消毒灭菌产品应当有卫生部的消毒灭菌许可批件。
2.3合格供应商管理措施
医院等部门应当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合格供应商管理获得优质的产品和较低的采购成本。合格供应商的管理体系和评价工作应当以设备采购和物资管理部门为主体,财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设备使用与需求部门共同配合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价。评价方法包括供应商的相关资质、产品质量、认证、产品种类、数量,供应商的信誉以及服务质量等综合评价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管理库应当是动态的管理过程,及时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年度评定,以激发供应商的竞争力和自律[2]。同时应当维护和开发新的合格供应商,尽量以最低的成本采购最好质量的医疗器械。
3结语
医疗器械服务范文5
研究方法、思路及框架:根据财报的特点,本文采用的是文献研究法,根据乐普医疗近三年的财报数据中数字的计算和横纵向比较来全面的研究其盈利能力。本文首先将从国家政策角度出发,尤其是以近三到四年“医改”为角度出发,分析“医改”中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对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业的影响。随后从我国的医疗器械制造业的现状,主要品牌及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进行纵向比较从而分析出乐普医疗的行业优势。最后根据乐普医疗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数据针对近三(2012—2014)年来财报中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毛利率,营业利润率等数据进行纵向比较后,得出乐普医疗的盈利能力分析结果。
二、我国的医改政策对医疗器械制造业的影响
(一)财政政策及影响
政策原文:促进卫生发展、实现“病有所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政府卫生投入责任,重点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县级医院建设。制定国家卫生人力发展规划,注重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注册护士、卫生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可持续性筹资机制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保障水平差距,逐步健全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年
影响: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医疗器械的需求。与此同时,在财政政策上主要体现的是“21项计划”。2013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提出8万亿元以上的投入,并且针对健康服务业,这更加体现了行业机遇到来,医疗器械行业成长潜力的巨大。
(二)金融政策及影响
政策原文: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继续通过相关科技、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设备、材料、保健用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研发创新链,重点开发一批以前依赖进口的产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医疗器械品牌,支持建立医疗器械产业基地、产业集团和研发基地。
影响:回首看2009-2011年这三年的增量投入与存量比较的增幅为77%,总投入将达到近2万亿元,新增8500亿元。规划的另一个目标则是卫生总费用占GDP占比大于5%,政府投入占比快速升至38%。而2001年至2012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12年间增长了近9.4倍。我们可以更深一个层次理解,作为我国的自主品牌,以乐普医疗,微创医疗为代表一系列国产医疗器械公司将得到国家不仅仅是财政的大力支持,还有技术等方面。
三、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业发展现状
(一)行业现状
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特点为“多,小,弱”。首先便是生产企业多,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928家;其次是企业规模小,2012年医疗器械产业市场总产值为1800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产值约1200万元;最后是企业技术弱,医疗器械产品种类3500多种,但始终集中在一些低层次的产品,无法与国外强生等品牌在核心技术方面匹敌。
2013年上半年22家医疗器械上市企业的收入仅为100亿元,仅占到行业总规模的5% 左右。而在医疗器械零售市场上,在国内的销售渠道方面主要是集中在专卖店或者药店,渠道狭窄。
从地域分布来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集中在东、南部沿海地区等发达或较发达地区。市场占有率居前六位的省份占全国市场80%的份额,显示了医疗器械行业较高的地域集中度。而上海,北京等地则是以外资企业为主体而形成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主要品牌以及市场占有率
医疗器械服务范文6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信息化;医疗器械设备;管理
俗话说:“管理也是一种生产力。”如何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实现企业的发展是各行各业追求的重要目标,对于现代医院这一“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行业而言更是如此。而在医院维护患者生命安全的过程中,医疗器械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乎患者生命安全,关乎医院服务职能的实现,关乎医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事实上,如何更优化地管理医疗器械设备一直是困扰医院管理的难题之一。对此,在信息化背景下,不行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实现技术融入,使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走上新台阶。本文正是着眼于此,通过分析当前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信息化视角下医疗器械管理的优化对策,为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的现代化提供参考。
一、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科学制度的“失位”。无疑,随着医疗器械设备越来越向高精密方向发展,手术、检查、治疗、疗养等对医疗器械设备的依赖度越来越高,对此,必须要制定一整套科学化、规范化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医疗器械设备的效能。然而,在一些医院管理中,尤其是国有中小医院,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缺少相应的养护、检修环节,造成设备故障频发,弱化了医疗器械设备的治疗效能。不仅造成了医疗器械的极高年返修率,更延误了患者的宝贵治疗时间,直接影响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先进方式的“失位”。在信息化视角下,采用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来实施对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是医院走向现代化的形式所需、发展所求。通过信息化嵌入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可以有效提升设备管理的效率,进而增强设备的应用效果。但是,在一些医院的设备管理中,仍然存在人工管理的模式,非常不利于设备采购信息的反馈、设备维护、设备的利用,导致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效率处在低位。
(三)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人员配置的“错位”。无疑,在医院医疗器械设备走向现代化的管理中,人力资源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的管理人员的素质、合理的配备等等问题,假使得到妥善解决,必然助推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向更高层面发展。但是,调查发现,一些医院为了减少支出,存在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甚至存在2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才配备工程技术人员 1人的情形,还存在管理人员专业不对口的情况,导致了管理的“错位”。
二、信息化视角下医疗器械维修管理的优化对策
(一)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建构信息管理制度。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医院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系统,医疗器械设备是这一庞大系统中的一部分,然如何实现部分功能相加大于整体呢?这就需要对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实现平台化、系统化。无疑,信息技术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解决繁杂的系统问题的,对于医院中难以计算的医疗器械设备,可以通过创建信息管理系统的方式,将所有的设备纳入到系统管理当中来,规避人工管理存在的信息缺失、错漏等等不足。更为可喜的是,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便可以及时在系统平台上呈现出来,以便更及时地进行维修。同时,信息系统平台的创建,方便了各诊室之间的联系,方便了信息的互通。信息系统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医院设备管理制度“缺位”的不足,实现了设备管理的科学化。
(二)强化信息存储,实现医疗器械设备维修的及时化。在以往的医疗器械设备管理中,由于是通过人工手段来开展的,人工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信息保存的问题、设备的维修问题、设备的编码问题等等,一旦这些因素出现疏漏,极有可能影响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然而,采用了信息化进行管理之后,这些问题都能得到有效地解决,面前,已有部分医院设计了基于本院HIS 网络系统、覆盖全院各科室的设备报修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采用 B/S、C/S 混合架构,将设备的报修情况从网络报修、维修派单、维修结果查询和工作量统计等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及时在网上进行填报,并通过收集拍摄方式将报错信息的图片及时上传,为医疗器械的及时维修提供信息帮助。
(三)优化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实现设备管理的一体化。当前,一些医院存在专业性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形,对于这一问题,信息化系统通过优化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实现设备管理的一体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一体化管理致力于降低大型设备运行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增加医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一体化管理的本义,在进行医疗器械设备管理时,强化了设备的记录和查询功能,并有效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归类、整理,以便让全院的医务人员及时掌握设备的相关信息,便于发挥科室间设备的协同作用,及时进行调配,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结语
总之,在信息化视角下,要实现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的科学发展,必须借助信息化技术,将信息化技术融入到医疗器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实践当中来,发挥信息技术的资源整合、信息管理、信息搜索、系统管理功能,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凸显医院“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之服务宗旨,并实现医院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国平.浅论医院医疗器械维修的现代化管理[J].哈尔滨医药,2012(01).
[2] 苏科,黎雁.医院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建设探讨[J].中国医疗设备,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