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律意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居民法律意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居民法律意识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1

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旅游业是促进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动力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先导产业,深化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旅游业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的重要推动力。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中国将在2015年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业的发展一贯高度重视,把旅游业列为服务业的龙头和全省产业发展的十大主攻方向之一,旅游业已成为我省的主导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我市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旅游业必将对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经济发展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的宏伟目标产生重大的推动力。

2、发展旅游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迅猛,工业销售收入增速每年都保持在45%以上,培育了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企业。但是,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服务业的滞后已经不能适应全市经济高速增长的需要。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关联度强,乘数效应明显,可以大规模带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效集聚人气、财气、名气,并同现代金融、交通、餐饮、电子商务充分配合,从而形成参与面广、包容量大、最具成长性的现代服务业。加速旅游业发展,是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为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着力点。

3、发展旅游业对促进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产业链将越来越长,广泛联结城市与乡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加大。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低,对各个知识层次的劳动力都具有很强的吸纳性,每增加一名直接就业人员,能带动五至六个就业岗位;每产出1元产值,可带动相关产业产出4.8—10元。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满足当前群众的物质需要,而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加快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交流。同时,发达地区游客到欠发达地区旅游,可将社会财富进行有效转移,促进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理清思路,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1、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打造以仙女湖和大岗山为“龙头”,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北部蒙山区块和东部百丈峰为“两翼”的“飞鸟型”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布局。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达6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5亿元,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将我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著名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科学规划,打造旅游精品

1、科学规划安排旅游产业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上下衔接、左右融合、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旅游资源调查和保护,科学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旅游产业布局和要素建设,并在经济社会及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落实。要加强城市、景区、小城镇和乡村旅游点的规划建设,提升文化品位,突出特色魅力,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旅游产业综合功能。交通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建设通往景区(点)的公路项目。要加强旅游规划管理,强化执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全市景区(点)开发建设项目要围绕《*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立项,防止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开发,确保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旅游发展格局。

2、加大景区开发建设力度,实施旅游品牌战略。

围绕“佛教圣地江西五台山、情山爱水*仙女湖”整体形象品牌,以景区建设为中心,整合旅游资源,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旅游精品。

⑴进一步壮大培育龙头,倾力打造仙女湖。

科学定位仙女湖景区的发展方向,把仙女湖景区建设成江南最大的佛教圣地和中国最具仙女文化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从仙女湖短缺的旅游要素入手,丰富“游”的内容,扩建“吃、住、购、娱”四大要素。高标准、大手笔规划建设圣集寺和禅修中心,倾力打造江南最大的佛教文化园。建设七仙女下凡主题公园,在已有的“中国仙女湖情人节”的基础上,打造“中国*·东方情人节”,丰富节庆内涵,聘请全国著名的导演,创造编排一台反映仙女下凡的大型歌舞,提升仙女湖品位,争创国家5A级景区。

⑵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旅游区域。

要以*中心城市强有力的旅游辐射和带动为支撑,充分发挥经济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开发《天工开物》主题园,加快自然科学博物馆的建设,力争成为*旅游叫响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重视开发具有产业优势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太阳能是怎样利用的”工业旅游产品,真正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既是全市旅游发展的组织和集散中心,又是全市文化旅游和商务旅游中心。

⑶大力打造蒙山——洞村“自然秘境”探幽区。

要充分利用蒙山溶洞群作为华东地区密度最大的溶洞群这一地理资源的独特性,打造以旅游探险、洞中漂流为主的新形式旅游景区,发挥我市旅游资源协调、旅游形式互补的特色旅游优势。

⑷开发建设罗坊——百丈峰“修身养性”休闲区。

利用百丈峰森林公园丰富的森林资源,将其开发建设成为乡村型生态观光、体验式旅游为主的景区。在“罗坊会议”和“兴国调查”为主题的红色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扩建罗坊会议纪念馆,建成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姚圩、罗坊*蜜桔基地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展示现代农业的科技成就,开展水果采摘、土菜采集、体验农家生活等活动,打造“快乐老家”休闲区。

3、以开放姿态精心设计独具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

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特色,在仙女湖旅游产品的基础上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开发主导型旅游产品和旅游精品,充实旅游线路产品内容,构建观光旅游产品、休闲养生度假产品、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为主的旅游线路产品体系,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

⑴市区旅游线路:仰天岗森林公园—孔目江湿地公园—抱石公园—抱石纪念馆—孔庙—特色街区购物城区风光游;*钢铁有限公司—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生产基地—渝州绣坊工业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渝州科技学院—赣西学院—太阳能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特色游。⑵市域旅游线路:孔目江湿地公园—仙女湖—九龙狩猎—神牛洞观光休闲游;抱石公园—仙女湖—罗坊会议旧址—姚圩七里山果园—百丈峰森林公园休闲养生度假游;抱石公园—仙女湖—卢肇读书台—万年桥—严嵩故里—邓氏围屋—天工开物博物馆(规划)文化体验游。加速推出“井冈山上唱红歌,仙女湖中唱情歌”旅游精品线路,精心培育庐山——八一·南昌——佛教圣地仙女湖大旅游品牌,加快打造蓝色仙女湖、绿色明月山、红色武功山(安源)赣西旅游区域协作圈。

4、加快发展乡村旅游。

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紧密结合农村的自然山水、特色产业、古民居等优势,建设生态新村镇,突出文化品位,大力挖掘民间传统民俗、工艺和美食资源,扶持一批新农村旅游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形成一批新农村旅游小村镇。

5、加强旅游与文化的结合。

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要深度挖掘仙文化、佛教文化、天工文化、抱石文化内涵,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提高旅游的文化品位。景区开发建设要注重文化的构建,充分渗入文化元素,真正做到景区体现文化内涵,文化提升景区品位和魅力。要充分利用各种文物古迹、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文化旅游资源,结合自然、人文资源,展示文化魅力,提升旅游审美价值。要充分发挥全市文化、电视传媒的优势,调动文化专业队伍、民间艺人、院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我市旅游文化的知名品牌。

四、政府主导,加大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

1、设立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年起,由市级财政设立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旅游精品线路的宣传推广,举办全市性重点旅游节庆活动和区域联合促销,对创建旅游品牌和为旅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等方面。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旅游局制订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扩大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令禁止的旅游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旅游领域,都要向外地企业开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景区经营性项目和高星级旅游饭店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力度,重点策划推出一批优势旅游项目,列入市政府的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为载体,引进有实力、有旅游开发理念的大客商、大财团来我市进行旅游开发。

3、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业界与媒体的宣传资源,围绕整体形象,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协调、上下互动、口径一致、形式多样的联合宣传促销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将全市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公益广告,在固定的栏目和时段中进行宣传。要在主要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公益广告,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要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出行服务、质量投诉、产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社会公益性质的游客服务中心。努力争取各种全国、全省性的会议和公务活动在*举行,鼓励委托旅行社、宾馆安排会议和活动的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开拓旅游市场。

4、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提出用地需求,由国土资源部门列入年度计划。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企业来余投资兴建大型旅游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列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度并安排用地。为降低旅游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企业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以按年度缴纳。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成片绿化用地,允许其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用地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租赁使用。涉及林权的,依法按程序申办林权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中小型旅游项目。

5、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各类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全面提高旅游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取得导游资格证的导游,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符合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条件的未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享受培训补贴300-600元和职业介绍补贴120-150元,所需资金由市再就业资金支付,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培训机构对导游人员的培训。

6、支持创建旅游品牌。对新获评世界遗产名录的旅游景区、世界地质公园,新获评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江西旅游强县,新获评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江西名牌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新获评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的旅行社、省级明星旅行社、市级明星旅行社,新获得其他旅游创建或评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做强做大旅游企业。严格兑现市政府已出台的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8、大力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和推进游客购物一条街建设。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土特商品,支持个体和私营企业开办旅游定点购物商店,改善旅游购物环境,推进我市旅游购物精品街的建设,推动商贸旅游的发展,鼓励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旅游商品的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2

一、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法律意识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对法律的感受,而是一种人们对于法律的各种心理要素的一种综合体。法律意识对于社会活动的规范,对于制约人们的行为方面都有很好的效果,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而言十分有意义。而我国的农民大多数都居住在农村,他们从事着农业相关的工作。而农民法律意识就是指这一类居住在农村,并且从事着农业相关工作的人们对于法律的心里要素综合体。从法律上讲,我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都是中国公民,并没有区别。但是我国目前农村的情况整体落后于城市,因此我国农民所拥有的社会资源远远不如城镇居民,并且在经济情况与组织情况上也显得较为落后。因此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在整体上显得较为落后,但是现代社会要求每个公民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让农民的法律意识向着现代社会转型。但是通过我国研究人员多年的研究,我国的农民在法律意识上仍然是以淡漠的态度为主,对法律采取不关注的态度。而我国农民对法律的态度主要有如下几点特征:

1.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不高。在日常的生活中没有过多的关注法律知识,并且不能够将法律与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政策和活动相联系。

2.没有坚定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农民在遇到不法事件时十分希望使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目前的很多农民受制于权大于法的现状,因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很多农民也就对与法律失去了信心,也就会没有坚定的法律意识。

3.在情感上对法律采取矛盾的态度。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国的很多农民己经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并且在自己的主观意识上及其拥护作为自己保护神的法律。但是由于对法律人质的不全面以及对法律途径的不甚明了,很多农民在实际的行动上对法律采取的是一种淡漠的态度。

二、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发展途径

因为我国农民对于法律的各种态度早晨在我国农村中进行法律普及的困难,因此在近几十年中我国很多的研究人员对于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发展途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以及探讨。在这些研究中,主要发现了我国农民在法律意识的发展路径上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并且基于这两种方法,研究出的让我国农民能够更好的认识法律,发展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的途径也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

(一)对农民现有法律意识进行批评并且进行法律知识宣讲的途径

由于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远远跟不上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目前我国的一些研究人员认为,要让我国农民改变目前的这种法律意识,就需要对我国农民目前的这种法律意识进行批评,并且定期为农民组织培训,从而让我国的农民能够真正地了解法律。但是采用这一主张的研究人员是在我国没有法制历史的前提下进行思考的。他们认为我国在历史上就没有对农们进行过法律意识的普及,我国农民长期受到与现代法律意识完全相反的传统观念影响,并且由于这些影响让我国的农民法律意识低下,缺乏法律知识,也没有很好地保护权利的观念。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让我国的农民对自己原有的法律意识进行反思,并且接受完善的法律指导,并且加强在我国农村中的执法力度,让我国的农民相信法律的有效性。在这条路径上,主要指构建理性主义,并且强调了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对农民法律意识提出的高要求。并且在具体的解决方法上也主要是对我国的农民进行法律意识的普及教育,并且在农村中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来让我国农民对于我国的法律产生信心,希望创造出一种十分理想的法律环境来让我国农民相信法律的力量。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发展完全朝着预定的目标前进,并且这种方法下我国农民对于法律意识的发展显得十分有效率。但是如果使用了这种途径来进行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发展,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培养目标与我国农民的实际生活情况相脱节,并且在一些方面也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那么也就可能造成不仅不能很好地进行农民法律意识的发展,也会造成资源浪费的后果。

(二)对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采取同情态度并且加强法律实践的途径

由于采用法律宣讲的方法可能会让法律法规与农村实际情况脱节,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因此我国的另一些研究员通过研究发现了发展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另一条途径,即对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采取理解的态度,并且采用法律事件的方法来加强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这种途径也可以称之为经验理性途径。主张这一途径的研究员主要认为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是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的,因此我们应该对农民的这种对法律的认知以及对法律的态度采取理解和同情的态度。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民长期的生存环境以及生产内容决定了我国农民对生活采取了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只要日子过得下去就能够让我国农民满意。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我国农民也就在内心没有对于法律的追求,表现在外部就显得我国农民对法律采取的是一种淡漠的态度。但是这种态度的产生并不能够说明我国农民对于法律本身的态度是淡漠的,致使我国农民对于法律利益的要求不足产生的,因为对我国的农民而言,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过程繁琐,所需成本也较高,而且需要的时间也较长,不仅耽误生产而且得到的利益也较低。因此这样的情况无法让农民对于法律产生兴趣。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一些研究人员认为,这样的情况产生是必然的,并且采用普法等方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让农民觉得法律的条款十分繁琐,从而进一步对法律失去兴趣。因此解决我国农民法律意识不高的根本方式为改变原有的诉讼机制,我国的农民提供一种简单方便的诉讼方法,从而让我国农民可以对法律有着重新的认识,并且可以使用这种新型的诉讼方式为自己服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民对于法律的态度淡漠的问题。这种途径以实际情况出发,以农民为中心提出了解决办法,但是如果一味的强调我国农民目前对于法律的态度是合理的而不进行纠正,那么就可能让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发展仍然会陷入停滞状态,止步不前。

三、如何理性选择农民法律意识发展途径

在上述所提到的两种途径中,都是以当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前提提出了改进方法,都会对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发展做出贡献,虽然在具体的使用方法上有着一些对立面,但是对提高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这一目标上是相同的。因此在提高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的途径选择上,可以按照我国农民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将这两种途径互相取长补短,尊重我国农民的选择并且也要结合我国的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来进行农民法律意识的发展,这种方法可以说是提高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第三条途径。从一方面而言,为了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以及新农村的发展,让我国农民接受法律的培训,进行普法等活动是十分有必要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我国农民真正明白我国法律的各项条款以及跟日常生活的联系。但是不仅仅是要对我国的各项法律条款进行普及,最关键的是要改进我国农民的法律观念,改进我国农民的法律观念更加具有实际意义。在另一方面,也应该尊重我国农民的这种选择,尊重我国农民目前对于法律的态度。但是也不能够任由我国农民的这种法律意识存在。而通过改进我国的法律体系,让我国的法律能够在实际的应用中真正的为我国农民服务,就能够让我国的农民对我国法律真正地产生信心,从而在实际的行动中对我国法律有切身的体会以及感受,在感受到了我国法律的好处之后我国农民就能够自觉地学习法律,从而在无形中提高了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3

关键词:榕江;少数民族;法律;意识;分析

引言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速度加快,社会的各种矛盾日益复杂,维护村民的权益固然也非常重要。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不仅会直接影响着村民的切身利益,也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涉及村民利益的纠纷逐渐增多,如果没有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可能就会演变成基层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本文以贵州省榕江县三江水族乡分从村的调研为基础,对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村民法律意识状况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对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有所助益。

1分从村基本概况

分从村位于榕江县西部,属三江水族乡所辖,全村共有四个自然寨,六个村民组,三百余户,人口1200有余。辖区内居住着苗、水、瑶族居民,其中,苗族人口约占90%。全村主要以发展农业、林业、畜禽养殖业为主。由于该村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高中毕业的村民占总人口的0.5%,初中毕业占10%,小学文化程度占40%,文盲占49.5%。45岁以上的村民受教育程度是偏低,文盲主要以女性居多。

2村民对法律的了解状况

对事物认识是了解事物的基础,村民对法律的概念缺乏认识就分不清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及民族习惯法的区别,容易产生混淆。尽管学界对法律的含义理解不尽相同,但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村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是推进农村法制进程和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方略。法律意识是构成一个国家法治的重要内容,在法治环境中处于重要地位,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了解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就是调查实证。笔者对该村的村民共300人进行随机访问,问:您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村民对法律不了解的达到20%,其中主要是女性居多,60%的村民还是知道国家法律的制定,具有强制力,但是不能具体的说出法律的基本概念。这表明,大多数村民已经知道法律的概念。少部分的人是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年龄较大等因素不能说出法律的基本概念。由于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从村民对这些法律了解情况就可以看出对哪些法律是比较熟知的,对哪些法律是比较陌生,可以体现出村民对法律的熟知情况。笔者对该村200位村民进行调查。20%的男性村民主要对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刑法有所了解,而对宪法、农业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法几乎是不了解。该村苗族村民在古代主要是用民族的习惯法来约束民族内部的村民的行为规范。因为,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刑法在村民的生产生活中关系比较密切,而其他方面的法律则可能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少涉及,使得村民极少关注。一位王氏老人告诉笔者:“在古代,我们苗族村寨主要是由苗族寨老主持村内事务,村民发生纠纷或者其他盗窃事件等,都由寨老主持村内有威望的老人召开会议,来处理这些事务。”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习惯法已不能作为法律来维护村民的权利和义务了,但村民们可能还是受到传统意识等方面的影响,对法律的内容了解甚少。少数民族农村村民法律意识高低,除了受经济和文化素质因素影响外,还受到民族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

3村民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

李育全在研究中指出:“当前,村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十分单一,主要是依靠听人说,其次是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宣传。”确实,当前农村村民了解法律的途径是非常单一的,分从村由于信息相对闭塞,部分村民只要通过广播电视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从报纸了解甚少。通讯信息的落后,直接制约了村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笔者对该村200位村民进行调查。该村村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了解法律知识,30%的村民通过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了解法律,50%的村民通过别人对法律或者法律事件进行评价而了解法律有人自己主动学习法律。村民因通讯条件和文化素质的落后,难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广播电视和听别人说为主,而通过报纸、普法宣传、自己学习的途径了解法律知识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少的。从调查中发现,因少数民族农村信息的闭塞,村民通过传统的方式来了解法律知识居多,村民主动去学习法律的极少数。这也说明村民对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是平时对法律的需求少,大部分村民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去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被动的接受。从而,也就影响了该村村民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

4村民对法律的权利与义务的处理

自古以来,农村社会常被认定为“人情社会”,这是因为农村社会主要是靠人情、伦理、民族习惯法等来调整的。要了解村民对法律的认识,就需调查村民对人情与法律之间关系的态度,笔者对该村260位村民进行了调查。该村村民认为法律重要的人数所占调查人数的60%,认为人情重要的占31%,弄不清楚的占9%。说明在村民心中法律是大于人情的,这较传统社会中“人情至上”理念是一大进步。但不能忽略还有部分人认为人情大于国法的观念,出现此类的观念与少数民族人情观念等因素相关。法律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表现为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是既包含了法律权利在内,又包含了法律义务在内的社会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村民对法律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直接关系到村民能否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正确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意识。笔者对该村的100位村民的维权意识进行调查。50%的村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会寻求去救济和维护;也有部分人可能因自己的权益受损的程度相对较小时,就会选择自行解决;10%可能只有当自己的权益受损的程度相对较大时,才会通过外接的力量即“打官司”解决。

5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的对策与建议

5.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的普法教育

在西部少数民族一部分农村地区,村民的文化素质都相对偏低,对法律知识都缺乏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组织村民在闲暇的时间进行法律学习,并邀请基层政法工作者或律师来对村民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其次,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在调查中发现,村民主要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来了解法律,那么就发挥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制作优质的法制节目、法制专栏,通过典型案例形象生动的宣传法律。建立普法宣传栏、法制黑板报,发放法律宣传册等,让村民能够就近获取法律知识。同时,发挥律师和高校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5.2应建立农村法律咨询中心

因少数民族农村信息的闭塞,村民对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普法教育和宣传中,村民往往是被动接受法律知识,而这些法律知识不一定满足每个村民的法律需求。建设村民法律咨询中心,解答村民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能够及时为农民提供解决生活中产生的纠纷的建议与方案,充分发挥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处理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应适当培养懂得民族习惯法的少数民族法官群体,让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事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韦留柱.村民法律意识的调查与分析———以河南农村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8(17).

[2]顾介康.民主政治建设的理性探索[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

[3]李育全.农村社会法治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11.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4

【关键词】法律服务;社区;大学生;问题;建议

一、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义

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以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而组织实行的一项社会法律实践活动,宗旨在于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其对社区建设、法学教育、大学生素养与能力都有较大的意义。

第一,化解社区纠纷,构建和谐、法制的社区。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社区管理制度的缺陷、部分社区居民法律意识薄弱,人们所处不同工作环境、心理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压力,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的出现呈上升趋势,弱势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作为我国新形式的法律援助方式,能够帮助社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社区纠纷,促进和谐、法制社区的建设。

第二,提高大学生自身素养及实践能力。通过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了解社会、认识现实,更快的退却象牙塔的稚嫩,并能够将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法律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法律执业的素质。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律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

第三,创新法学教学模式,课堂实践相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龙翼飞教授认为,大学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于大学法学教育是一个很好的契合。法律进社区和大学法学教育的结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的窗口,促进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同时也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性研究中发现的社会问题

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实践性研究”的项目团队服务志愿者通过对百色田东县、崇左扶绥县、南宁良庆区、柳州柳江县这四个典型社区的调研,在通过实践活动中对各个社区的深入了解与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我们得出一些结论与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

(一)基层人民对法律的知晓程度不深,法律知识薄弱,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没有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维权,常是通过私力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得维权行动得不偿失。我们通过对4个地区的调查发现,社区中城镇人口占比较大,约占60%,农村人口约占40%。在被调查者中,经常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仅有8%,59%的人群很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而剩下32%的人几乎没有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社区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单一,仅有23%的人主动去了解法律。

(二)社会与高校的支持断链。对于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活动,缺乏社会上对其的认同,社区管理委员会不够重视。且社区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服务不完善,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缺乏资金保障。在高校方面,活动宣传不到位,群众人知道较低;对服务队伍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人员松散;没有相应的奖励机制促使大学生积极的去服务社区;对服务队伍的人员培训缺乏专业指导,限制了服务队伍的能力。

(三)大学生自身问题。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与社会阅历的不足,限制了其自身的服务能力,不能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法律进社区所设定的服务活动较多,形式过于单一,且没有创新,活动内涵有待深入拓展。团队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有效的管理,与社区联系不够密切,未能与社区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缺乏服务精神,自发性及积极性不高,未能主动的为广大群众服务解难。

三、对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给出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转变普法教育方式,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从“普法内容工作需求”向“受群众需求”转变,把“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变成“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从“填鸭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进一步突出针对性,紧跟群众需要,紧密联系实际,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以年龄、从事不同工作等为切入点,以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法制教育更加多样化、平民化、生动化,使人民群众能以自身的懂法、尊法、守法意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普法资源整合机制作用。

(二)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培训。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完善团队管理机制,提高团队成员素质,改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不同层次的专业法律人士与大学生团结协作去完成“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支由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三)创新普法宣传途径。以标语、墙报、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为基础,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更为广泛的传播起来,使公民得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提高。同时,同时及时查看反馈回来的信息并调整策略,保证这些法律的作用真正体现出来,发挥其作用。

(四)确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为促使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相应的经费与保障必不可少。在社区中为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站点与必要的工作设备;作为高校努力为大学生创造实践的平台,建立良好的奖励机制,激励大学生参与社区服务,为服务团队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同时,政府、社会、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活动基金,保障其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 刘扬,侯庆军.论新时期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J].学理论,2012(2):116.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5

0 引言

农村环境是农村居民生活和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污染源比以前更为广泛,污染速度已经成地毯式迅速起来,所以不得不对其进行研究治理方案。各种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开始威胁农村居民的健康,甚至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更加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应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以次为主展开防污染,治理污染开展排污环保等一系列工作。

1 有关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1 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加剧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原本城市中的主要生活垃圾在农村中也大量出现[1]。如装饰材料、废旧电器等,农村垃圾回收体系不完备,使得垃圾不能全部分类回收。这些垃圾随意堆放,通过雨水淋溶,使垃圾中含有的重金属、有机物等进入环境中,造成环境污染。此外,农村环保投资较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比较困难,加之经济实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短缺,使得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直接造成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污染物在水体及其他环境中的直接或间接转换也造成了其他农村环境的污染。这些排放污水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附近居住人民的健康问题。另外,部分排放污水直接被农民用来浇灌蔬菜、瓜果、庄稼、这些农作物大量污染并直接损伤了居民的身体健康。但由于农村人民环保意识较为淡薄,这也是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

1.2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为了提高农业产出,增大经济效益,我国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家肥、农药和农用塑料,导致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化肥和农家肥的大量使用,使得很多污染物质(如有机类污染物质、含磷物质和含氮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域,造成水体污染;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是造成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原因,农药施用后,部分被农作物吸收,其余部分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土壤和空气中,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环境污染,另外,残留在农作物中的农药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健康;近年来,我国农用塑料使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农用塑料很难降解,农用塑料的大量使用严重影响土壤的通气性能和水肥传导能力,长期使用会造成粮食减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是造成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1.3 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乡镇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也越来越多。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使得农村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周边居民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短短几年时间,可以从清澈见底的河水变成受纳污水的恶臭水体,污染的速度可想而知。同时乡镇企业资源利用率低,污染治理能力相对较弱,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严重,也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国家应在环保方面的宣传要做到位,强调要更具体。

1.4 畜禽养殖的污染不可小视

畜禽养殖业正在成为我国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增长点和主要的支柱产业,但是畜禽养殖业在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2]。农村畜禽养殖企业大多缺乏统一合理规划,很多畜禽养殖场所布局不合理。首先,很多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中含有氮、磷以及一些微量元素,这些物质进入水体后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水体的使用功能,产生黑臭水体,甚至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其次,畜禽养殖场所会产生氨气、硫化氢和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再次,随意排放的畜禽养殖废物会超过土壤环境的承载能力,引起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环境的破坏慢慢会造成粮食减产,污染的农田产出的农作物也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另外,畜禽养殖饲料中含有抗生素和激素等,这些物质随着畜禽养殖废水和废物的排放也进入到了环境中,长期积累也会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畜禽养殖场所的不合理布局,使得农村很多地区人畜混居,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同时,畜禽养殖场的病原微生物也会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因此,畜禽养殖的污染也不可小视。

2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治理投资

政府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应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治理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供给[3]。要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困难的现状,就必须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优化各种环境管理制度。更要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与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保障各项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2.2 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

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对我国农村环境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村工业项目的监督检查,严防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对破坏农村环境的单位、行为人和事要加大处罚力度。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可以让我们了解农村环境的污染情况,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因此,我们要增加乡镇环保机构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加大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力度。一旦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不够就很容易松懈,从而纵容了一些环境质量监测人员的惰性,使得工作难以开展,寸步难行。所以,加大处罚力度,奖罚明确也起到重要作用。

2.3 培养污染治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

人才是强国之本,农村环境治理同样需要人才的参与。培养污染治理人才,有利于我们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境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农村环境治理要以村为单元,以民众为主体,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使民众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使民众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环保培训,使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3 加强法律意识,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为何环境污染愈加严重,农村环境得不到妥善治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环保意识不够强,或者说了解甚少,缺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责任。法律宣传不到位,人们只有在身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稍微重视起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甚至农作物的污染。导致很多地区出现地方病,地区癌症患者增多,所以要从法律开始重视,宣传要做到位,环保知识要普及到位,让每一位居民从心中都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身作则。这样,才能有效的把环保工作做好。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6

【关键词】大学生;社区服务;和谐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可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在校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是很大的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帮助他人,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良,综合素质过硬,竞争能力强等的优秀人才。

一、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认识

(一)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的意义

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是以大学生为集体而展开的法律实践活动,进社区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在校园里、在课堂上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而如何去实践,将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学校的环境和社会的环境有很大的区别各自的运行规则不同,这种不同的环境,使得在校大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过于简单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所以通过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让大学生既学习书本知识,又与实际相结合,不仅提高学校效率和兴趣,还提高了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法律思维能力。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的纠纷越来越多寻求法律法的途径,可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不平衡或法律的需求之间达不到要求时,就容易产生社会的不协调。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但由于人们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各种压力下,人们之间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正因为这样,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起到一种调控作用,在解决各种社区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学生法律进社区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着重普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对学生意义

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学是与社会实际问题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它需要熟练、准确的法律将运作于社会之中。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但是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实践中不是对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操作来培养。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一个团队,每个人所拥有的技能和知识不尽相同,在解决问题时要求一个团队去相互配合、交流,现代社会注重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同时要求每个体都能融入到团体中,为团队的展筹谋划策,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务。对于法律服进社区这一法律实践活动,法律的合作性决定了法学学生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时,成员之间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精诚协作,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法律践活动,无疑会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团队合精神,对其将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二、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具体做法

(一)法律宣传

我院法学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带领法学专业的学生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关心居民利益,并提供法律建议,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区依法加强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重要一环。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在专任法学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下,以学生为主体建立的非赢利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和学习锻炼自己的好机会。到法律援助中心任职的学生都是在我院里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拨付一定的经费,并在老师的知道下 ,免费向市民提供法律援助。仅在近年,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为多项民事和社区矛盾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当前社区法律服务的缺陷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不仅化解纠纷矛盾,并在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相互关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社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少,在社区进行法律工作,会缺乏群众的参与互动。大部分社区群众认为法律对自己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没有关系到自身的利益,需要法律来维护的话,一般有着一种“明哲保身”的意识,甚至部分群众会将矛盾激化也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

第二,尚未搭建社区的法律服务的平台,而且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司法所、居民委员会在保证基层稳定,保证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中人员少,而且他们的公正任务繁重,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行政任务上,对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及管理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