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的责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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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责任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1

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或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场面与声音。比如,有些人为了利益,不惜一切地用电锯去把那一棵棵茂盛翠绿的大树砍倒,大街上总是会汽车的鸣笛声与排气管所排出来的废气,而且声音特别刺耳,味道也特别难闻,有些人往往会为了方便,总把垃圾丢弃在路边,使得臭气熏天,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还有的人觉得好玩就老去做出一些浪费水资源的事情来等等。却不知道,他们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地污染了大自然,污染了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环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把世界上所有的大树都砍光了,那等到沙尘暴来临时,没有了它们与狂风作斗争,那我们的生活将会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这世界上的水都被我们浪费掉了,待到干旱来临之际,没有它们的一时补充,我们该到哪儿去找水来救急呢?假如人类把世界上所有的珍稀动物都捕猎完了,那等到老鼠、害虫逞凶的时候,没有天敌来制服它们,那又会是怎样的情景呢?相信大家想都不敢想,那为什么又有些人要这么做呢?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自己这么做既方便又省事而不会愧疚,待到大自然生气的那一天,他才明白,可那时也已经来不及了。那么这时,我就要对大家说:“我们已经向大自然索取了很多很多,不能再破坏下去了,必须要采取一些行动来保护环境,那样才不会忘了大自然对我们的恩惠啊!所以人类,请你们觉悟吧!”因为如果我们再不保护环境,世界末日迟早会上演的,所以,行动起来吧!我相信,只要人人都为保护环境作出一点儿贡献,在不久的将来,世界的环境一定会变得纯洁、美好的!

相信我吧!保护环境,从现在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做起!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为一名保护环境的小卫士的!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2

[关键词]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财税体制;制约机制;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172-01

一、前言

虽然法律规定了若超出污染水平将会出现恶劣后果,但污染者仍没有一种动力有效控制污染本身。因为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市场价格是其盈利出发点,但社会对于环境保护本身要求仍不能在市场价格中有效地反映出来,如此一来,若失去经济上的激励,污染企业则不会有效地将污染控制在合理水平内,甚至会冒险去做超出合法生产水平的事。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之下,通过控制污染本身为社会带来的成本,我们称之为经济激励机制,这种做法可使污染者本身能够自行选择污染量,其实质即通过提高逃避控制污染的代价,使生产制造企业能够在自利前提下减少生产污染量,进而控制污染情况的发生。

政府环保责任落实对于环保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现今政府环保责任落实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制度仍然存在缺失,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环保监督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尤其是我国环保法修改之际,政府环保责任监督法律制度完善更是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我国现行政府环保责任监督法律制度现状

1、我国当前虽已出台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原则性的法律规定仍然较多,仍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造成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且很难落实。此外,部分法律法规仍存在相互矛盾及相抵触现象,这给政策的执行带来了一定困难。

2、政府横向管理方面,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常常就环境问题同其他政府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如真正遇到问题,易出现或推诿或争抢的现象。政府纵向管理方面,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间的问题仍存在,其主要体现为权限设置的不完善,若地方环保部门有管理权但没有执行权,为不越权行使权力,环保主管部门在部分轻微违法事件上常常采取消极对待行为,甚至不作为,这使得我国环保执法显得被动。

3、环保政策监控机构普遍存在监督实施不力的现象,未收到明显效果:有些监控走了过场,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监控方面对法律法规及人大的相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此外环保政策监控机构所实施监督的范围仍不够广泛,因此严重弱化了监控机构的职能,削弱了监控的权威性,部分甚至形同虚设,使得种种环保政策监控不力的现象频频发生。

4、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不足,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只是限定在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主体范围狭窄。环境信息所公开内容的规定也较谓模糊,应公开、可公开及禁止公开内容没有具体规定。行政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公开信息所承担的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及公众可采取的救济手段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其次,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保障不够完善,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主要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但具体落实情况我们有目共睹。

三、实现政府环境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1、分阶段改革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环境保护即中央政府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未来的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只有将环保职责履行同这些核心利益联系起来,才能对地方政府产生足够刺激。地方政府的眼中,环保及发展不是针锋相对的反义词,才会存在真正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为提升地方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应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间在提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及生态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并健全财力及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2、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发达国家末端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的成功有赖于先进的环保技术。环保技术研发并非只是政府的事情,企业同样不容忽视,政府应在这方面进行积极引导,很重要的一点是发展环保产业并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也有利于环保技术消化及研发,可以真正地做到以市场机制为导向,逐步实现政府及企业共同推动环保技术进步的局面。

3、政府在可持续发展实施方面无疑是发挥着主导的作用,由制订规划到具体政策的实施及运作,都需政府担当应有的责任。此外,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同样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的关键,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及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保持舒适、洁净、优美的环境,不仅是人们的愿望,也同样符合公众利益。人们在享有良好的环境生活权利的同时,依法参与环境管理权利,对污染及破坏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也有保护及改善环境的义务。所以,“通过政府立法及各部门综合决策来协调市场难以调节的各项利益群体冲突,使各冲突群体利益目标保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中得到统一,与此同时通过政府及民间运作使可持续发展意识逐步深入民众,并转变为亿万民众潜移默化的素养及行为”,如此,可持续发展战略便会水到渠成地实现。

4、严格意义上来讲,环境保护领域是完整的体系,不仅包括环保投资、环保技术及环保政策这些具体环节,以管理角度来看,环境保护实质上是针对客观环境进行有目工作的管理范畴,所以,环境管理体制的制定及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以经济学理论出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环境外部性,解决环境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在于环境成本的内在化,其实这牵涉到产权界定的问题并对环境资源进行合理定价以及产权界定,产权模糊难以定价的可由政府制定适当环境政策、环境标准及法规等直接管制手段加以解决,但这些手段实现的前提是制定并完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制度的创新要求按照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进行因地制宜的制度创新及完善,例如,环境标准及法规应视企业以及行业类型而定,对于中小企业来讲,环保标准应考虑短期经济影响,但对于垄断关键部门、行业及大型企业,应站在长远角度,环保标准则应具有一定技术超前性,如此,才能达到更好地保护环境的需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需要以实践为基础不断探索,根本目的在于追求环境保护的最佳效果。

四、结束语

资源的永续利用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极其重要的标志。经济及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环境污染的严峻要求我们只有在发展过程中处理好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够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两者关系。因此,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现行机制加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地探索有意义的环境保护机制,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胡元聪. 我国法律激励的类型化分析[J]. 法商研究. 2013(04)

[2] 巩固. 政府激励视角下的《环境保护法》修改[J]. 法学. 2013(01)

[3] 晋海. 我国基层政府环境监管失范的体制根源与对策要点[J]. 法学评论. 2012(03)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3

[关键词]中小企业;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估计数据,截止到2006年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从数量上讲已经达到4 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 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460多万户, 个体经营户3 800万户。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总额的一半,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的确立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法律上得到实质性的保障, 但是中小企业的高速发展却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若不认真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势必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冲击,也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形成制约作用。

我国经济发展初期,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关系制约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思想意识薄弱,从国家到民众不会也不能对环境污染和破坏引起重视。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自身,考虑环境因素的比较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的增长上,更多地关注GDP数字的攀升,而直到最近几年以来,由于一系列环境问题开始危及增长甚至已影响到整个社会发展的时候,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并重视起环境问题来。

当然,GDP的增长必然要牺牲一定的环境为代价,但是,能否找到一种相对优化方式使代价降到最低呢?有很多方法方案、措施政策可以达到此等效果。加强企业法律责任不失为整治企业污染或破坏环境的一剂有效良方。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其生产经营活动也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大多数国家相似,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主要针对大企业设计并同时运用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环境规制主要包括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标准对中小企业的日常规制和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专项治理。由于中小企业受各种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无法适应针对大企业制定的环境规制政策,现有环境规制政策和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环境污染的恶化,但是并没有根本解决中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如何针对中小企业环境规制面临的约束条件制定实施有效的环境规制政策是目前我国环境规制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每个社会主体都应对其行为负责。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中小企业作为社会主体之一,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应承担起维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有权利要求环境侵害的一方赔偿损失。中小企业作为社会成员应该认识到环境保护既是自己的义务,更是对社会应负的一种责任。

第一,政府和企业应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深刻理解社会责任大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政府应当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

第二,完善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环境。将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劳动法、生产安全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企业在做到守法经营的同时也就体现了社会责任。

第三,逐步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如今中国对企业的评价标准还仅仅停留在经济标准上,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全方位评价企业的指标体系。

第四,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要对自身社会责任进行积极评价,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如在企业评优评强的活动中,将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作为评比的一项标准。

此外,公众应该建立起社会舆论的监督体系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政府和社会舆论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意识到社会责任,但是这些毕竟是外部因素,关键是中小企业自身应该意识到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如何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光凭借中小企业逐渐意识到的社会责任感还是不够的,社会责任说到底就是中小企业或者说是中小企业老板道德层面的问题。有些中小企业有强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有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对没有处理过的污水、固体废物、废气直接排放,这就需要国家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小企业在法律和社会环境责任中可实施以下经营战略:

(1)实施绿色经营战略。这种经营模式是要求中小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自觉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加强绿色科技产品的开发,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努力降低直至消除污染排放,实现企业产值的绿色增长,开展绿色贸易,推动建立绿色市场,树立企业绿色形象,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4

关键词:授信业务;环境保护;赔偿;责任

中图分类号:F830文 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1-0073-03

一、国外对企业授信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约束

美国是较早着手对银行授信项目中的环境保护与赔偿责任进行约束和监管立法的国家之一。早在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就制定颁布了《1980年环境保护应对、补偿及责任认定综合法案》,制定该法案的主要目的在于治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生成的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该法案规定,污染项目的现行所有者和管理者、有害物质产生时点下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害物质的制造者、有害物质的运输者等各方作为潜在的责任当事方,无论其是否确有环境保护责任上的过失,均应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义务。该法案还规定,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可追溯性,当前合法行为也有在以后时期被问责的可能性。从这种意义上讲,1980年法案颁布之前的环境污染行为,同样要追究潜在责任当事方的环境治理责任(McGuire,1988)。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规定了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情况,即所有环境责任的当事方都可能对污染治理负全责,没有财务支付能力的当事方的赔偿责任由其他具有财务支付能力的当事方承担。

《1980年环境保护应对、补偿及责任认定综合法案》对美国金融信贷机构的信贷行为和银企信贷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与银行授信、企业融资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法律在欧洲各国也纷纷得以制定和完善,对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授信的银行所承担的环境保护和赔偿责任也相应地增加。由此,“环境污染问题对于企业和银行而言,成为资金融通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连结纽带”(前多康男、小野哲生,2008)。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关注,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律也日益完善,相关立法的影响波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对于向污染项目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最终需承担环境保护和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McGuire,1990)。

瑞士凯特艾伦银行(cater Allen Bank,2009)对全球300多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表明,有27%的被调查银行认为自己对环境保护承担了相当重要的责任,并以正式的环境保护制度对环境责任进行规范;有40%的被调查银行认为已经采取了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有17%的被调查银行已经专门设立了环境问题协调岗位,另有11%则正在计划设立环境问题协调员岗位。在银行对其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方面,有19%的被调查银行将环境安全变量纳入信贷评级模型中,有11%的被调查银行表示愿意接受本国相关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引起的连带赔偿责任的立法约束。

二、“绿色信贷”开展状况

早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提出了“绿色信贷”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这项政策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直到2007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宣布,从当年4月1日起企业的环保信息将被纳入到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商业银行要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银行如何介入环保问题上做出明确表态。此后,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将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对企业授信的考核标准之中(张雪兰、何德旭,2008)。例如,建行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管理方案未得到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提供信贷支持;工行审慎控制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推行环保政策的“一票否决制”等。

目前,在制度和操作层面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影响到我国金融机构将“绿色信贷”原则和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魏国雄,2010)。首先,我国“绿色信贷”的统一标准及相关立法尚未确立;其次,银行授信项目中的环境保护与赔偿责任主体的界定,以及环保责任及赔偿范围的划分不够明晰;再次,对银行授信的环境责任监管机制中缺乏有效的惩戒方式。此外,针对银行授信部门员工环保意识培训机制的缺失,致使基于环境保护理念的“绿色信贷”原则在银行授信部门的执行力度被削弱。

三、确定银行在企业授信业务中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的理论依据

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决策与环境资源的使用及环境保护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与环境保护责任之间通常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一些企业为追逐经济利润,无视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将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推之脑后。

通过银行授信和企业融资活动,银行与企业之间通过融资渠道和资金让渡契约关系形成了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环节上的利益和责任共同体。虽然企业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害是由贷款企业的经营活动引起的,但是法律应规定对企业授信的银行需要与贷款企业一起承担环境污染导致的赔偿责任。不过,确定银行所承担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需明确两个因素:一是与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处理相关的社会费用是否被内部化,二是企业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其成本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从法律上界定银行对企业授信过程中环境安全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将对银行的授信行为以及银企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由于银行对企业的授信业务受到环境风险连带责任的制约,在贷款企业遭遇环境安全事故后,银行往往要对授信企业投放再融资贷款,这样就会增大放贷银行的风险。因此,放贷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从而迫使贷款企业将环境保护和污染处理相关的社会费用内部化。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有动机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次优选择,银行将承受企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后果。即企业有动机逐步减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由此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如果银行需对环境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银行将加强环境保护相关的信贷约束,那么环境保护的外部成本在适当的程度上可以进行内部化,最终导致银企之间信贷关系的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增加。这样,借助银行的“深口袋”效应,能够提高银企信贷决策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投入的社会效率。

四、银行对企业授信业务中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的两种界定

(一)银行全额承担授信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机制

虽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银行难以完全了解贷款企业的真实利润水平,但是银行还是能够通过对企业授信中的评估与控制,较为准确地掌握贷款企业防范环境风险措施的有效性。因此有学者主张。在贷

款企业因环境安全事故破产时,授信银行应该承担该贷款企业环境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样可以使得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效率达到最优化,也能实现企业贷款水平的合理化。

基于银行全额承担贷款企业无力支付环境事故赔偿责任的观点,可以提出银行对企业环境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两种实施机制:一种是银行直接地全额承担贷款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另一种则是强制贷款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投保。实际上,第一种机制假定了银行是环境事故赔偿的“深口袋”对象。从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法庭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审判案例来看,法院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判决银行必须全额承担其贷款企业所造成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一方面是实现银行在环境事故赔偿中的“深口袋”效应,即在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又无力赔偿时,从法理上应由其他信贷交易受益人(银行)来负责承担;另一方面则涉及到对企业环境安全风险作为企业内部化的成本还是作为社会成本的考虑。法院主张应从制度上鞭策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监督企业在正常经营的同时,努力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领域投入足量的资金和努力。

(二)银行部分承担授信企业无力支付的环境保护及赔偿责任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企业是否采取足够的环境安全措施取决于这些措施带给企业多少的收益和成本,而环境安全措施的收益是企业发生和未发生污染事故两种情形下的利润差额。这一差额越大,即环境安全措施收益越大,企业就越有动机避免事故发生,从而更多地采取事故防范措施。

假如将环境安全事故责任部分地从企业转移到授信银行,并同时设置企业所有者最低投资额限制,这样,企业的环境安全措施收益将发生变化:企业在因环境安全事故而破产时的最大赔偿额有一个限额;这个最大赔偿限额越低,企业降低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动机也就越弱。因此,企业因环境安全事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应设定为企业当期利润与企业所有者全部财产之和。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既然承担贷款企业部分的环境事故赔偿责任,就理应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时期收到一定的风险溢价补偿作为银行承担风险的收益,这样银行才能够在事故发生且赔偿金额超过企业最大赔偿限额时向受害者予以足额的赔付。

通常,在给定的企业环境安全措施情况下,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会形成一定取值区间。当企业所有者以自身的全部财产为环境事故赔偿的最大限额时,企业所有者的权益投资越大,授信银行向企业收取的风险溢价补偿越少,贷款企业就越有动机降低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结论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5

以前,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池塘的水是那么的清,树的叶子是那么的葱绿……可是现在呢?

现在,我国科技发达了。有了许多的工厂和汽车,但这些工厂和汽车会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既污染了环境又导致了气温的升高,使北极那里的冰都融化了。北极熊和企鹅都不能生活了。为了不使这样的悲剧继续上演,我决定要设立一个保护环境节。我把它定在每年的9月20日,持续六天。为的是让北极熊和企鹅不再死亡,让天空更加湛蓝。

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我们要积极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保护环境就如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吧!

保护环境的责任范文6

关键词:幼儿园;环保意识;环保知识;生活习惯

现在的幼儿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人类的希望和明天,也是未来环境的主人。环境保护教育必须从幼儿抓起,教师让他们从小就形成热爱环境、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意识,这种意识会深深地刻在一个人的性格中和骨子里,影响他们一生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少小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一个人的力量是弱小,但无数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幼儿园教师对孩子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养成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一代人,是一件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使人类能够走得更远。那么,幼儿园教师该如何展开环境保护的教学活动呢?

一、塑造热爱自然的意识

教师想要让孩子们保护一样东西,首先就要让孩子们喜欢上它。无论孩子们多少岁,只要他有意识,就会喜欢追求美好的事物,这是不可避免的。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自然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茂密的森林、鲜艳的花朵、迷人的蝴蝶……这些都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美好画面。教师为了让幼儿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和奇妙,可以多组织户外游玩活动,让孩子们领略到自然、绿色、生命的美好。比如,教师可以带孩子们去植物园进行游玩,让孩子们亲眼去观赏植物园的各种树木和花朵。教师可以带孩子们一边观赏一边向孩子们介绍身边植物的生长特性和生长特征,让孩子们更加了解大自然中的事物。在植物园游玩时,教师也要利用这次机会对孩子们现场进行教育:植物园是公共场所,这里的花是要大家一起观赏的,谁也不能私自把它摘走。即使你把花摘走了,过几天它也会逐渐干枯,那么它的结局只能是被扔在泥土里,还不如让它继续在花园里绽放。如果孩子真的喜欢这些花,教师建议孩子可以摘一些花瓣回去保存起来,但一定要注意每朵花摘两三片就行了,不要在同一朵花上摘。教师要让孩子从小就养成这种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公共责任理念。

二、实施环保知识的教育

在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活动中,教师可以把保护环境纳入对孩子的教学课程之中,对孩子进行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教育,让幼儿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为了保护环境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在保护环境的课程中,教师可以进行垃圾分类的知识讲解,让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好垃圾分类,把垃圾丢到正确的垃圾桶中。生活垃圾大体上可以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但是还有一种分类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四类。教师在教学中要告诉幼儿每类垃圾具体包含哪些垃圾,让孩子们在平时生活中就有意识地把不同种类的垃圾扔到不同的垃圾桶内,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置。为了让孩子们分清垃圾的种类,教师除了给孩子列一张垃圾分类的清单,让孩子们贴在幼儿园和家里的墙壁上方便随时记忆之外,还可以让孩子们唱歌进行记忆。教师可以教孩子们唱《垃圾分类歌》:“废纸塑料和玻璃,金属布料可回收。电池灯管重金属,药品油漆是有害垃圾。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是湿垃圾。难以回收的其他,都是干垃圾……”教师通过各种方法对孩子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让孩子们知道了保护环境切实可行的行动,使孩子可以身体力行地为保护环境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三、培养保护环境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