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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范文1
1邛海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1入湖河流水质较差,区域水质恶化根据凉山州环境监测站2012年对邛海四个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表1),纳入评价的22项监测指标除CODMn、总氮、总磷、硫化物为Ⅱ类外,其余指标均达到Ⅰ类标准,总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其中青龙寺、二水厂取水口水质略好于邛海公园、邛海宾馆两个监测点位的水质,邛海宾馆处水质相对最差。由邛海历史监测数据,邛海西北岸的出海口处(海河口)由于距离市区较近,周边居民点、单位较多,湿地退化和水质污染相对严重,其水质整体维持在Ⅲ类,部分时段部分指标甚至达到Ⅳ类,已属中度污染水体,为邛海水质最差区域。官坝河、鹅掌河和小青河为邛海三条主要入湖河流,其中官坝河为邛海流域内最大的水源支流,每年的流入量超过总量的50%,其水质对邛海湖影响较大。从2012年监测数据看(表2),官坝河总氮、总磷含量较高,为Ⅲ至Ⅳ类。而西北岸一些小支流由于距离市区较近、居民点较多,现状污染较重,如土城河、干沟河、缺缺河等小支沟冬季枯水期入湖断面水质较差,对邛海水质影响较大。凉山州环境监测站2012年3月对土城河、壕沟河、干沟河等三条小支流的监测结果显示(表2),其DO、CODcr、BOD5、氨氮、TP、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部分指标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综上,邛海水质呈现出整体较好、局部污染较重的趋势,总体水质为Ⅱ类,部分区域和时段总磷、总氮为Ⅲ类;部分入湖河流部分指标劣于V类。区域水质恶化导致部分区域呈现富营养化趋势,严重威胁水环境安全,威胁饮用水安全。邛海现状水质类别大概划分如图1。
1.2湿地萎缩,湖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破坏上世纪6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因围海造田、围海造塘、填海造房和水土流失,邛海面积逐年减少。由历年测绘数据看到(表3),邛海面积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经历了逐渐减小的变化,最小的2002年仅26.76km2。近2/3的湖滨湿地遭到严重破坏,其中东北岸、北岸和西岸比较突出。湿地萎缩、湖体淤积、水质污染等原因导致湖州草滩生态系统和浅水带生态系统面积大幅度缩减,挺水植物群落大面积消亡,湿地生物多样性锐减,多种外来物种如紫茎泽兰、凤眼莲、空心莲子草等入侵且生长势强,在局部地区成为群落的优势种,甚至形成单优群落,成为邛海湖州草滩生态系统和浅水带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建的严重威胁。邛海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削弱,稳定性和有序性降低,对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近年来通过实施“三退三还”、湿地恢复与建设等措施,水面面积逐步增加,生态系统正在逐步恢复中。
1.3面源污染突出,污染负荷大邛海流域以农业人口为主,农田面源和散户畜禽污染大,再加上湖周自迁人口控制难度大及旅游业的迅速发展,面源污染入湖占流域总负荷的比例COD76.1%,氨氮86.72%,总氮63.99%,总磷67.65%,成为流域污染主要来源(见图2),面源污染控制成为关乎邛海水质安全、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控制因素。
1.4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泥沙淤积突出邛海流域各子流域中,水土流失面积和流失量主要分布在官坝河和鹅掌河流域。两流域面积占邛海流域总面积的63%,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71%,其中,官坝河流域面积占邛海流域的45%,水土流失面积占52%;官坝河流域和鹅掌河流域年水土流失量分别占整个邛海流域土壤侵蚀量的53.8%和23.08%。中度以上侵蚀面积也主要分布在官坝河流域和鹅掌河流域,分别占到了41%和28%。青河小流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达4713t/km2•a,为流域最高,其次为鹅掌河流域、官坝河流域和龙沟河小流域[5]。水土流失导致邛海湖容减少、湿地锐减,同时还将大量污染物带入湖区,造成水质污染,对流域的粮食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是流域主要生态灾害。邛海最大水深由上世纪50年代的34米,淤积成2003年的18m,库容由3.2亿m3变成2.93亿m3。
1.5城市和旅游快速发展,保护压力持续加大邛海位于西昌市城东南约3km,属城市近郊湖泊。随着西昌城市发展,邛海呈现逐渐由城郊湖泊向城市湖泊转变的趋势;西昌旅游业发展迅猛,湖周旅游设施建设需求增加,加重了邛海湖盆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是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外部因素。
2邛海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邛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以维护高原淡水湖泊水生态健康为目标,以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和生态保育为核心,以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并举为基本原则,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人口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调控手段,实施两大策略:策略一:优化湖泊生态结构,构造完备的生态梯度,实施分区生态保护和恢复。策略二:完善湖泊生态功能,正确处理城市、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3邛海生态环境保护区划
本文根据邛海生态服务功能、区域功能、地形地貌及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同需求,将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划分为水源生态涵养区,污染控制及净化区、湖滨生态保育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湖体保护区五大区域(图3)。
3.1水源生态涵养区邛海流域海拔1800m以上区域及邛海西岸泸山涵养林带为水源生态涵养区,该区域为邛海流域的半山区、山区,面积约175.14km2,是湖泊清水产生的源头,流域水土流失问题多在该区域产生。水源生态涵养区的主要环境功能是水源涵养,该区域应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的功能,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构筑保护邛海水体的第一道防线。
3.2污染控制及净化区水源涵养区产生的清水经地表径流流经农业发展区、人口密集区,清水被应用产生污染。该区域主要由农田区、村落、旅游区域组成,人类密度大、活动频繁,对自然环境的利用及干扰较大,是流域内面源污染产生的重要区域。
3.3湖滨生态保育区邛海周边正常蓄水位线(海拔1510.3m)以上陆域至最低蓄水位(海拔1509.30m)水深2m以内的水域之间约500m范围为邛海湖滨生态保育区,面积约为14km2。该区域湖滨带湿地的拦截净化功能被破坏,流域的各种面源污染失去最后一道拦截防线,直接进入邛海,是邛海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
3.4饮用水源保护区邛海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范围形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该区域根据保护要求实施水源地保护措施,一级保护区以卫生防护为主,防护污染源对取水口的直接冲击。
3.5湖体保护区湖体保护区为邛海水面区域,目前正常蓄水位1510.3m下湖泊面积。该区域是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核心区域,应严格禁止网箱养鱼,限制无序旅游船只进入;通过污染水源涵养区和污染控制净化区等区域的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入湖,使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4邛海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针对水源生态涵养区,污染控制及净化区、湖滨生态保育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湖体保护区五大区域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调控方案,从调控、监管措施和工程建设两方面出发,统筹兼顾,实施“分级、分区、分类、分期”的分区保护控制措施,实现流域经济及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推动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4.1调整产业结构,改变邛海人“以湖为生”的产业格局邛海流域农村面源污染对邛海污染贡献最大;同时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已成为流域的支柱产业,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因此应从邛海生态环境保护出发,全面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延伸流域环保产业链发展,构建区域环境准入体制,以生态环境保护区划为基础设定禁止准入、限制准入、优化准入3类主体功能区域,通过分区环境管理,实施差别化的资源环境准入和管理政策,改变邛海“以湖为生”的传统经济产业结构。
4.1.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作为流域经济的重要产业,积极向生态农业方向发展,发展全产业链高3期竺美等:邛海生态环境问题及保护对策研究93效生态农业。结合邛海湿地建设,开展农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提升花卉种植、大棚蔬菜等生态特色产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生态化发展,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将邛海流域内的农地纳入当地无公害基地建设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4.1.2旅游产业调整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上,调整旅游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改变;优化布局旅游区域,划定旅游区、限制旅游区和控制旅游区,实现旅游区域生态化,并通过邛海景区及限制性旅游区的差额收费制度最大限度控制对湖滨保护区和湖体保护区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环境健康,促进旅游产业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旅游开局如下:旅游区:保持历史旅游区和城市风景区(湿地一、二期),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生态保护提升,实现旅游区域规范化和生态化;禁止旅游区:在生态敏感区、物种重要生境和重要水体保护区(入湖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设置禁止旅游区,除工作及研究人员外不得进入。限制旅游区:在具备生态和环保功能的区域设置限制旅游区,区域内应严格控制进入数,并采取收费制度,以减少游客量。
4.2优化城市布局,留足生态发展空间西昌城市迅速发展,邛海呈现逐渐由城郊湖泊向城市湖泊转变的趋势,优化城市布局已经迫在眉睫。邛海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一退、二调、三保”保护邛海的重大战略决策,优化城市发展布局,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西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修编过程中,突出邛海保护区在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中的核心地位,调整城市发展重心,将原规划的“东拓(邛海湖盆)西进”的城市发展布局调整为东限西进(重点向西发展,限制向东发展),在东部规划预留出20余km2作为生态田园区用地,扩大邛海东北岸湿地恢复面积,增加600~1000m宽的邛海湿地恢复拓展带,留足生态发展空间。目前,结合邛海湿地恢复和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坚持“三个结合”(湿地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湿地建设与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相结合、湿地建设与基础设施配套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邛海流域已经全面开展湖周地区的生态移民工程,大力度实施“三退三还”,对邛海周边五乡一镇村民9000余户,3万余人实施生态搬迁;湖周乡镇集中规划,建设生态文明乡镇及村落,确保清水入湖。
4.3截污治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以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区划为基础,针对各个区域的环境问题实施污染物三级拦截。针对流域内面源污染突出、污染负荷大的环境问题,实施邛海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湖截污管网工程,实现环湖生活污水截流处理。实施大兴、大箐、高枧、海南和川兴四乡一镇农村连片整治,减轻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对湖泊水体的污染。针对流域水土流失严重问题,实施官坝河、鹅掌河、小青河泥沙治理工程,治理规划水土保持面积3197hm2。针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全面实施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及自动监测系统,保障西昌市饮用水安全。
4.4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建立生态安全屏障针对官坝河上游水土流失产生的环境问题,对官坝河上游各小流域进行涵养林保护,主要包括山区坡耕地改梯工程以及封山育林工程。通过涵养林保护工程旨在恢复清水产流区森林植被覆盖率,保育源头清水的产生。实施邛海环湖湿地建设,邛海湿地建设工程分3片6期进行建设。3大片湿地包括西北岸湿地、东北岸湿地、南岸湿地。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四期湿地的建设,建设面积497.25hm2。五期湿地(东北岸)、六期湿地(南岸)将在2014年10月全部完工,建设面积约856hm2。邛海湿地建设从生态和环保功能出发,建设具备水质净化功能的湖荡湿地、农田水质净化湖滨带等,拦截面源污染;恢复湖滨入湖河口湿地、鸟类栖息地、鱼类种群繁殖区的生态系统,逐步改善和恢复湖滨缓冲区的结构和功能,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和良性循环,形成湖泊最后一道保护屏障,为邛海打造一条“净化带”,保证清水的最后入湖。
4.5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湖泊的保护离不开流域有效的监管,因此按照邛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路,在外源控制的同时,应开展全流域环境监管与综合管理。结合邛海环湖湿地建设,建设邛海湿地环境科普基地,完善湿地的环境科普宣教功能,科普基地包含了鸟类科研观测站、珍稀植物研究站等科研设施;在邛海东北岸和南岸建设科研监测点,设置土著鱼类科研观测站、濒危土著鱼类繁殖基地、水质监测站,在小青河和官坝河设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强湿地的环境监测和相关科学研究,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的发挥提供科技支撑。建设邛海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综合考虑污染源,水质安全等多方面地因素,有效地监测区域内水质动态,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信息系统,从根本保障水环境安全。
5结论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范文2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生态文明
伴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自然而然也让国民对于自身的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但是,在当前社会工业化程度不断加深,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深。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因为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环境问题屡屡发生。譬如说地震、雾霾、山体滑坡、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这些灾害的发生都与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有着巨大的关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前各国都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到了首要问题。在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出台了相关措施条例避免生态环境被人恶意破坏以外,也开始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的结构,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提高林业生态资源的利用率,在保障林业生态资源可再生的情况下,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这样一来,才能实现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目的,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巨大帮助。当然,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构建生态文明的举措,这样一来才能确保林业生态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同实现。
1加强天然林保护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构建生态文明的工作来说,首先要做到一点就是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从目前我国林业的实际工作状况来看,由于认识上的缺陷,导致在当前天然林的保护并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导致我国天然林面积日益减少,严重影响了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除此之外,目前矿山的开发,特别是露天矿的开采,不仅会对天然林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同时也会导致当地出现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相关部门,在进行开发建设的时候都要积极开展对天然林的保护,避免天然林再次遭到破坏,同时对于已经被破坏的天然林要进行及时的恢复,这样一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我国国民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生活环境。
2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来说,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是格外重要的。一定要让每一个人都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确保人类正常生活与生存的重要条件,因此可以说,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为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提供保障。而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当中,对森林的保护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这是因为,森林是整个生态系统中最为核心的一部分,同时森林本身也具有防风固沙、净化大气、含蓄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多种作用,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有着巨大帮助。除此之外,在森林之中,还有许多动植物在生长和成长,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生态资源。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要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要认识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森林资源。这样以来,才能有效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利用森林中的生态资源,进行产业化的发展,无论是木材以及其他动植物的利用,还是创建林业生态旅游产业,都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帮助,实现林业生态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3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生态文明的构建工作来说,生态空间的规划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一定要强化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注重每一个生态系统的特征和需求,按照这些要求去拟定不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这样一来才能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譬如说,国土生态空间就可以分为荒漠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以及城市生态系统等。
4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体系
在前文笔者就有提到过,在当前我国天然林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才能更好的保护天然林,从而让天然林在生态环境中发挥作用。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要想更好的保护林业生态环境,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就必须要重视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当然,在建设生态修复工程之前,必须要对林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分析,以此有针对性的制定生态修复计划。这样才能确保生态修复工程真正发挥作用,以此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生态文明的构建提供帮助。
5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构架生态文明工作来说,除了要加强每一个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外,同时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态文明构建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并且对每一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所使用的资金和资源真正落实到位,这样以来才能更好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除此之外,由于林区处于相对偏远的地区,在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都不甚理想,因此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中,没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源保障工作的完成。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还可以建立相关的生态产业金融以及税收扶持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6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制体系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拥有丰富的林地以及湿地资源,同时也具有较大范围的可治理沙地。这些资源既是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不过,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林地、湿地还是沙地,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破坏现象,要想彻底根治还需要长时间的治理,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是不可逆装的破坏。因此,为了更好的治理生态环境,还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林业的行政执法体系,这样才能避免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7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
要想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那么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还是自然保护区,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建立相关的文化馆、科技馆以及其他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普及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这样一来才能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从而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文明的构建提供帮助,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建设。
8结论
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建设来说,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良好生态文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建设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注重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以及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提供巨大帮助,从而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增添助力。
作者:麦海森 单位:广西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管理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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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巩固.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集体林权改革与林业法变革[J].东吴法学,2013.
[3]李丹.林业生态建设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5.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范文3
关键词:生态系统;水土保持;修复
中图分类号:S8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城市水环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市民休闲娱乐、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城市快速化发展,我国城市水环境的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一些不法企业和不正确的生活习惯,导致城市当中的一些湖泊、河流失去了生态调节功能,给城市环境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国家对水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对策措施。几年来,治水理论有新的发展,治水实践发生了深刻变化。现就有关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1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系统是由一切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一个动态平衡系统。水是生物群落生命的载体,又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介质。在满足人们对水的各种不同需求的同时,水利工程还应满足水域生态系统完整性、依存性的要求,恢复与建设洁净的水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我们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经济建设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重视不够。对水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利用,导致江河断流、地下水超采、地面下沉;过度围湖造地,侵占河道,降低了河湖的调蓄能力和行洪能力,加剧了洪水灾害;不注意生态保护,乱砍滥伐,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江河湖库淤积。近年来,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作为治水思路调整的重要内容提了出来。人类既要适当控制洪水,改造自然,又必须主动适应洪水,协调人与洪水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因此要约束人类自身的各种不顾后果、破坏生态环境和过度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认识到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要作用,提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满足经济用水、生活用水的需要,也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环境用水。
2 坚持合理开发水资源,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工作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用水不再仅仅要求满足于饮用水,对用水的综合欲望显著增加。同时,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畜牧养殖业、农业产品深加工业也随之发展,加大了用水量,原有水源满足不了现状要求。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地暴露出来,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和夏秋季节的内涝,突出问题是干旱缺水。水资源承载能力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
了出来,并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
首先,搞清楚水资源承载能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流域或区域内,其拥有的水资源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并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的能力。如果经济社会发展在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内,就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经济社会发展超出了水资源承载能力,就会失去必要的物质基础,就会造成生态的破坏,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
其次,必须看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是可以提高的。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可以大大提高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为此,提出了一系列带有方向性的对策措施。
3 增强公众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意识
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列入工作计划,大张旗鼓地宣传生态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
各级教育、宣传、劳动及其它有关职能部门要重视生态系统方面知识教育、培训,面向社会、面向基层,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设。坚持专门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发动、组织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工作,形成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机制。
4 做好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几点建议
4.1 充分重视水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
水是生态建设的首要制约因素,生态修复怎样才能持久进行?经济社会如何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根本在于搞好水利水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水利水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搞好水资源的利用是实施生态修复的关键和保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生态修复这一新思路、新举措落到实处。
4.2 明确思路,扎实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
制定出水生态修复规划。抓好试点,逐步推进。水生态修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不同的区域,水生态修复的建设内容各异。因此,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不同地区、不同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条件、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实现生态自我修复的措施、效果和有效途径,为大范围开展水态自我修复工作积累经验。要贯彻落实新的治水思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生态修复经验,扩大范围,大力推广。
4.3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水生态系统修复是通过一系列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改善被破坏的水生态环境,使河流水体生态功能得以恢复。包括河道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以及其他水域生态修复。
①河道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河道特征、植物护坡、水生植物耐污净污等修复,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
②湿地一般是指低于地面的低洼区,有储蓄径流、改善小气候、除毒净污的生态功能,也是水生动植物生长栖息的场所。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影响,导致湖荡湿地面积日趋减少且淤积严重,水污染的影响使水体富营养化加剧,加之外来物种的侵袭,致使湿地水域水草大量繁殖,严重影响水生生物的正常繁衍,水生态平衡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湖荡湿地功能丧失殆尽。可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措施来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
③除河道、湿地外还存在一些小型水体,如公园、水塘、居住区景观水体等。目前这些水体周边垃圾成堆、水面泡沫漂浮、藻类滋生,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品位。为使这类水体的生态功能得以修复,改善人居环境,一方面:通过控制污染源、严禁废污水进入;采用曝气设施、人工水车、喷泉等增加水中溶解氧浓度净化水质;人工打捞或药物除藻和清淤等工程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发动,增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得人人珍爱“碧水、蓝天”。
4.4 突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做好水污染防治和“两控区”污染防治工作。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深入开展各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在农业上:降低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利用生物工程开展农林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对畜禽养殖业实行舍饲管理,减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在生活上:建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制度,设立污水处理设备,推广绿色产品,实行绿色消费,清除白色污染。在生产上: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降耗节水节能,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范文4
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现状
青海湖流域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处青海省西部柴达木盆地、东部湟水谷地、南部江河源头与北部祁连山地的枢纽地带,是连接甘肃河西走廊、、新疆的通道,是青藏高原东北部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的自然地理区域。青海湖流域的湿地类型主要有湖泊湿地、河流湿地、冰川湿地、沼泽湿地、泉水湿地等5种类型。除青海湖以外,青海湖流域面积大于0103km2的湖泊有70多个,其中面积大于013km2的湖泊有20余个。大于1km2的湖泊有12个,主要分布于流域西北部的布哈河河源地区和东南部的湖滨地带。其中分布于西北部的多为淡水湖,共7个,有水面积20171km2;分布于东南部的多为咸水湖,共5个。[1]流域内的青海湖,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是阻挡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湖面面积4186km2,湖面海拔3192177m,平均水深16185m。是区域内最重要的水汽源和气候调节器,同时还是生物多样性与生物种质基因较为丰富的重要地区之一。青海湖流域是青藏高原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湖区现有鸟类164种,兽类36种,两栖类动物2种,爬行类动物3种,各种鱼类6种,分别占青海省动物资源种类总数的55182%、3519%、2212%、4218%和1017%。青海湖区的气候、环境条件和水体条件孕育了独特的鱼类资源)))高原裸鲤。它是水禽的集中栖息地和繁殖育雏场所,是极度濒危动物)))普氏原羚的唯一栖息地。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是我国8个鸟类自然保护区之一,这里的棕头鸟、鱼鸥、斑头雁、鸬鹚、赤麻鸭、黑颈鹤、大天鹅等十余种候鸟的数量曾达10余万只,它们的集中分布地)))鸟岛是流域内最著名的旅游资源之一。鸟岛、海心山、海西皮、三块石、沙岛等连同湖区四周美丽的草原、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共同构成了独特的高原旅游资源。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2005年青海湖又被评为我国最美的五大湖之一。可是,近几十年来,青海湖水位持续下降,湖面面积逐渐缩小。据资料统计,自1959年至2004年的45年间,青海湖水位从海拔3196155m降至3192177m,蓄水量由86913亿m3降至69017亿m3,湖面面积由原来的454813km2缩小到4186km2,分别下降了3178m,17816亿m3和缩小了36213km2。尽管从2005开始,青海湖水位有所上升,水域面积也扩大了一定面积,到2008年,青海湖的面积达到4317km2。但随着气候变暖导致天然高山冰川和永冻层融化速度加快,流域内生态系统的退化趋势仍不容忽视。究其原因,除气候变化无常等自然原因之外,还有人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违背自然规律,盲目开垦天然牧场、乱砍滥伐等人为因素。[2]气候暖干化是自然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全球变暖势必影响到流域内的气温变化,上世纪90年代初期比50年代后期气温上升015bC;干旱发生率由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三年一旱,到90年代,出现了四年重旱、一年轻旱的频率。研究证明,在降水量不变的前提下,气温升高4bC,则径流量减少15%左右。近几年,青海湖流域年平均气温、年蒸发量分别以0122)))0135bC/10a和108m/10a的速率升高和增大,加上降水量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出现减少趋势,使地表径流量出现明显的减少。湿地、河流水份补给不足、泉水涌水量下降、沼泽面积缩小,土壤含水量下降,沙化、盐碱化程度增加,原生植被中湿生、水生植物逐渐向中生、中旱生和旱生植物演替,植物种群结构和种群数量明显趋向简单和减少。[3]另一个原因是人类的活动所致。人类不顾当地的气候条件、不保护原有极其脆弱的植被资源,疯狂地向大自然进行掠夺式的滥垦、滥伐、滥牧,使固有的植被大量损失。据调查,近五十年来,环湖人口增加了313倍,耕地面积增加了20多倍,牲畜增加了3倍。大面积草地开垦成耕地,广种薄收的落后经营方式,使耕地长期,风蚀水蚀,加剧了土地沙化进程。长期超载放牧是近年来草地退化、沙化的重要原因。据研究,湖区草场的理论载畜量为346151万羊单位,而目前载畜总量为584156万羊单位,超载6817%。目前湖区草地退化面积达6517万hm2,占草场总面积的3419%。[4]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掠夺性的开发垦荒开始了。进入90年代,被激进环保主义者称为/罪恶黄花0的油菜又煽起了追逐经济利益的狂潮,短短几年时间,上马了18个国营农场,环湖开垦了30万亩地,地方上也同时垦荒5万亩。为了浇地,大部分河流被筑坝截断,以致于数次发生青海湖裸鲤在回游产卵河道被阻隔,陈尸50厘米至1米厚的惨剧。青海裸鲤又多年被过量捕捞,资源量已减少至不足早期的十分之一,导致鸟类的食物每年以近千吨的速度锐减,威胁到鸟的生存。水量减少,还导致水质含盐量和pH值上升,水生饵料生物和鱼类的生存繁衍遇到恶性影响。[5]近年来,随着青海旅游业的开发、发展,到青海旅游的人数逐年增加,旅游潮带来的湖区及周边旅游无序开发、过度开发、乱建设施,以及人们的环保无意识造成的污染,也给青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针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人为活动的干预,诸如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力度、加强科学研究等,[6]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就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措施方面,从目前的现状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6等。地方性的法规主要有:青海省有关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5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6、5青海省草原承包管理办法6、5青海省草原防火管理规章制度6、5青海省草原补修费征收管理办法6、5青海省人民政府禁牧令6,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封湖育鱼、全面禁捕等相关的法规、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的实施,对加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针对性,遏制流域内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作用尤为显著。例如,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中明确规定,在青海湖流域内经批准建设的工程项目,在批准的取土地点和范围内,就采取先移植草皮,逐段取土填埋、恢复地表植被的方法施工。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植被的有效恢复,未按要求施工的,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植被,并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等水生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处以捕捞物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对生态脆弱区中度以上退化草原实行封育或禁牧措施,对轻度退化的草原实行休牧或限牧,保护草场植被。禁止非法捕猎、揭巢拣蛋、捕捉幼鸟。禁止在草原上随意取土采沙,擅自开辟施工便道。禁止在湖泊、河道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物、油料和含有病原体的废水及残液等有毒有害物质。[7]这为保护青海湖流域及脆弱的生态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不足,导致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必然存在缺陷,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原因造成的对流域内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第一,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环境基本法中的缺失,导致对青海湖流域特定生境的立法缺乏应有的规范指引性。我国现行的5环境保护法6囿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从基本原则、制度到法律责任等,皆偏重于污染防治,缺乏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原则和有关制度的支撑,对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缺乏规定。而在现有的立法中,自然资源大多是以单行法为主且多采取部门立法形式,林业、农业、矿产、草原、渔业等资源部门负责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但这些部门大多是资源的开发利用部门,面对开发利用与保护双重责任,而资源的开发利用显然又有着明显的经济利益驱动,资源管理部门往往容易陷入/重开发利用,轻资源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重部门、局部利益,轻整体、全局利益0的误区,进而导致了资源的无偿占用、掠夺性开发和浪费严重的现象加剧。[8]这与基本立法相关制度的缺失有着必然的联系,也使得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活动在基本精神和原则上缺少了上位法的相应指引和必要的参考。第二,由于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相关立法的模糊界定,导致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在自然资源立法相对缺乏的背景下,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还没有引起立法者们的足够重视,即使在一些法规中流露一些生态环境保护的用意,也往往是从自然资源保护的角度来谈,将生态环境等同于自然资源,保护方法也无二至。例如,我国现行的5森林法6经过修正后对森林生态保护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但是还没有具体的、可适用的森林生态保护条款,实践中的生态保护措施一直在为森林开发利用让路,所以有人认为我国现行5森林法6的主要内容体现的仍然是/木头0林业。[9]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即是在这种不加区别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如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0该条例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大部分都属于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由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单纯的青海湖流域自然资源的保护。第三,即使在自然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中包含有生态保护的内容,但由于其立法目的追求经济价值的实现,使得对青海湖流域自然资源保护缺乏整体生态价值的衡量,进而影响流域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如上所述,由于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不能明确的区分,导致青海湖流域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还是以资源的开发为主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虽然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但生态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所反映出的立法态度是有差异的。通常人们在界定自然资源法时都认为,它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而生态保护法则是指,以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生态系统破坏,以保存生物的多样性为目的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为,前者的目的是强调如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追求自然资源可为人类永续利用的经济利益和价值。后者是将自然资源作为环境要素加以保护,追求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整体环境要素的生态价值。但从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的相关规定中,我们所能体会到的立法意图是,如何在对青海湖流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完成生态环境的保护。如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开发、建设、生产、科学研究、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0可见,其所追求的生态价值,只能通过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所产生的反射利益间接达到。但事实上,这种反射利益在具体实践中根本不可能体现出来,进而导致青海湖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依然存在。第四,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政出多门,但又职责不清,使得流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作为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开展生态保护较早,但是,实际管理保护的成效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我国对自然保护区是以土地管理为主还是以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为主,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5自然保护区条例6第21条规定/国家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0。对于自然保护区的这种建制,实际上是以行政地理为基础建设自然保护区,忽视了保护区的自然地理特性,容易造成人为边界,使得自然保护区破碎化,不利于管护工作的开展。[12]另一方面,由于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重叠,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部门。例如,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第四条中规定,对于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建设和农牧民利益的关系,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这种管理体制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实际上,由于业务分隔而管理职能重复交叉,很多部门经常从部门利益出发,对本部门有利可图的,往往相互争夺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而无利可图的则往往无人愿意负责,互相扯皮、推诿,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使青海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效益降低。第五,责任追究机制的不健全,对破坏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行政行为缺乏处罚的相应法律依据,导致对于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无法得以真正有效的遏制。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仅要规范环境利用行为人的行为,追究其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后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当相关的管理部门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时,也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遗憾的是,从国家环境基本法到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规范再到具体的5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都缺乏对行政管理者如不履行其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责任主要是针对被监督者的,其结果造成许多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同虚设。相关部门为了部门利益而没有贯彻条例中规定的生态保护的措施时,不必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只知行其权,而不用负其责,在执法经费紧张,而违法成本为零的情况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的有效开展就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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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城市规模扩大速度加快,城镇数量剧增。据报道,2011年中国城市化水平超过50%,中国城市人口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农村人口。城市是具有一定规模和人口数量,是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等集中地,是人类走向成熟与文明的标志。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我国推进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加速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在城市生态环境、城市风貌政治的过程中一系列的问题也日益突显。部分城市在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发展时,却忽视了长期的环境效益,没有长远的规划,建设过程中造成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加强环境的生态保护,是城市建设中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创造优美和谐城市环境景观的关键。如何在优化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的功能,对城市建设进行长远规划,把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不能顾此失彼,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 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人们居住环境是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在我国城市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资源充足、生态环境良好是城市社会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条件。城市可持续发展,高质量的生活条件是当代人所追求的,但良好的环境是这种生活的必要条件,而目前城市发展中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初衷相悖。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除了考虑当代人的生活发展需要,子孙后代的发展才是关键,也是当代人在发展中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城市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在缓解城市人口住房紧张的同时,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得到很好的改善。加快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是目前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亦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遇到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做好居民环境的规划和改造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从而服务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并非单纯的经济建设,不能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增长,协调人口、经济与人口和谐发展,才能更好的平衡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建设中,环境也是生产力,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经济增长最好的助推力。
二、 城市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
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相互依赖和发展的整体。受到多种条件和因素的限制,城市建设中建筑设计、城市整体规划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存在不少弊端。
1、 城市整体规划不合理
在部分城市的整体规划中,规划起点过低,往往会出现规划不当导致整体不合理的现象。第一,城市生产区与生活区、工业布局与农业布局混乱,交错层叠,生活、生产区域没有分开,工农业不能很好地相互促进,居民生活呼吸的空气,饮用水等清洁度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第二,高密度的楼群,致使公共绿地面积减少,绿化水平过低,加之通风不畅或遮光等问题,极易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第三,整体布局不美观,部分道路规划狭窄,排污渠道管网不健全,不能很好的解决排水排污问题;第四在部分城市的建设中,重视短期的经济效益,未能突出环保特色。
2、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城市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处理,节能减排等问题在城市建设过程往往被忽视,城市建设实施过程中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等问题。例如,施工过程中排放的烟尘、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扬尘等使城市空气受到污染;由于建设项目需要,对资源过度开采,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甚至污染水资源;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在日晒雨淋之后随地表径流流入城市河道,对城市生活用水造成严重污染;施工过程中的机器轰鸣,产生的噪声等等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居住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 环境保护管理、资金投入不够
在城市的建设中,即便是对环境建设投入重金,但城市管理力度的欠缺,对环境保护也产生了障碍。第一,在部分城市,城区内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规划到位,主要道路的硬化、美化等做了大量的投入,但因管理不当或无人管理,加上部分居民素质较低,乱倒垃圾,造成污水横流。第二,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协调,违章建筑横行,占道为市、随意摆摊、违章广告随处可见等,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第三,由于部分城市经济基础不好,在环境保护方面资金不足,环境保护配套工程得不到完善,环境保护处于被动状态。
三、加强城市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问题,怎样提高城市经济增长,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贯彻、执行我国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意识。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生态环境综合防治,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合理处理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的关系,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甚至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促进城市环保水平的整体提高。
2、 提高城市居民参与意识,深化城市污染治理。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环境保护日与环境保护相关部分开展“白色污染”等活动,从而推动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意识;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认真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安全检查,对城市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企业等进行重点检查,提高抽查频率。
3、 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把关新上市的工业污染源,严禁工业污染项目建设于环境容量低甚至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是水源地上游;其次,对于环境建设项目的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加强队伍建设,拓展环保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城市建设中,注重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参考文献:
[1]王小群.《城市周边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生态环保信息),2010(1)
[2]陈俊.《以景观绿化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园林设计),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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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祁连山 环境保护 现状与对策
1自然概况
(1)祁连山是架构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之脊”。祁连山高高耸立在青藏、蒙新、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东西长约1000公里,连接着甘、青、蒙、新、宁,涵养了宝贵的水资源,孕育了丰富的生物物种,阻挡了库姆塔格、柴达木盆地、巴丹吉林沙漠的南侵,从外形到内涵都是名副其实架构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脊梁。
(2)祁连山是维系河西乃至西部地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之脉”。祁连山涵吐近千条大小河流,年径流量约158亿立方米,在山前形成了富饶的绿洲。在甘肃境内山区总面积就达963.4万公顷,分布有陆栖脊椎动物288(292)种,维管植物1311种,其中森林115.4万公顷、湿地141.6万公顷、现代冰川16.6万公顷和大片的草原,年出山径流量70多亿立方米,养育河西走廊500多万人口,上千个工矿企业。深居干旱内陆的祁连山湿岛功能,是维系河西乃至西部地区生存与发展的命脉。
2保护治理现状
祁连山生态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先后成立祁连山、连城和盐池湾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颁布实施《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组织实施荒山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及生态公益林管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2012年12月,由甘、青两省共同组织编制的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2013年启动实施,为有效保护祁连山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加大保护区执法力度,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保护和治理初见成效,森林植被和野生动物资源有了恢复性增长,初步遏制了祁连山生态加速恶化的势头。
3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山区草场载畜量由20世纪50年代的70万羊单位发展到现在的764万羊单位,超载率达70.2%,草原“三化”面积逐年扩大。蒸发量增加,积雪贮水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近年来,山区经济资源开发速度和强度显著提升,主要表现为水电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过度旅游、道路建设等,对保护区土地和生物资源进行包围、蚕食和侵占,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增加,自然生态系统被切割成不连片“孤岛”,脆弱性加剧。
二是生态退性型变化明显。据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专家监测数据显示,祁连山北坡荒漠化土地面积达到215.8万公顷,占监测区总面积321.9万公顷的67%。因坡地开垦和草地超载放牧严重,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加重。据兰州大学调查,祁连山区85.9%的草地退化,1/3以上严重退化;与40多年前相比,草层高度下降了50%,植被覆盖度由65%至95%下降到了25%至60%,草地畜载能力下降了50%至70%。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不足。祁连山高海拔区气候严寒,浅山区干旱少雨,自然条件恶劣,造林成活率低,封山育林期限长,植被恢复成本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但由于历史欠帐大、森林植被恢复十分缓慢。同时,由于对祁连山区气候、水文、森林、草原、地质等方面的监测分别由不同部门开展,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监测网络,加之监测项目不全、监测点分散,生态保护与建设缺乏科学的决策依据。
4保护治理对策
一是科学论证制定祁连山生态区建设规划。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优化调整技术研究,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深入研究祁连山不同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机理及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及冰川、冻土相互转化的水土气生过程及不同生态系统涵养水源结构优化调整技术,调整优化不同生态系统结构,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整体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科学水平。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上升为国家规划,采取相对统一的生态保护措施和经济政策,按照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原则,确立顺应自然、保护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大力建设祁连山生态特区,实现生态、经济、民生多赢的发展目标。
二是建立祁连山生态保护效益补偿机制。将祁连山生态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序列,由国家主导进行生态等各种效益补偿试验示范,从政策、机制、资金等各个方面,研究探讨对森林、草原、湿地、冻土、冰川的修复与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进行生态补偿。通过补偿和其他扶持措施,逐步将部分农牧民转为生态管护人员,并鼓励和支持其他农牧民发展低耗、高效、优质农牧业生产。同时,扶持绿洲效应区生态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生产方式,增加经济收入,确保移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促使祁连山发展模式发生转变,实现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跨越式对接和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完善祁连山生态特区建设的监测考核。在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综合研究中心建立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监测研究站,设立东、中、西三个长期生态定位监测站和地质、水文、气候、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对祁连山生态特区实施长期、规范、系统的监测。同时,建立健全祁连山生态指标和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检查考核制度,从国家到省市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实行严格考核奖惩,科学推进祁连山生态特区建设。
参考文献:
[1] 蒋高明.消失的冰川.《中国生态环境危急》连载之六十三,2012.4.13.
[2] 蒋高明.消失的冰川.《中国生态环境危急》连载之六十三,2012.4.1.
[3] 葛肖虹.北祁连造山带的形成与背景.200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