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学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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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学案例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1

案例教学法由前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并被全面引入该学院的法律课程,后来也被引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学中,目前已成为美国教育中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在授课过程中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的一种教学方法。《教育大辞典》将案例教学法定义为“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界一直认为高等本科教育是一种素质型教育,而非职业教育。这导致长期以来,我国本科教育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到底何种教学质量更高,近些年一直存在争论,不同的学校也偏重不同的教学模式。比如,同是本科教育,一所学校定位偏重于学术型,要求学生有宽厚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理论根底,但学生的实际知识和操作能力就可能显得比较弱;另一所学校面向职业应用,对学生要求打好比较专门的应用知识基础,实际操作能力强,但知识视野较窄,理论功底不高。③认知心理学的代表人物布鲁纳(JSBruner)认为,学习任何一门科学的最终目的是构建学生对该学科的良好认知结构,而构建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常需要经过三个过程:习得新信息、转换和评价。认知结构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为了使学生学得好,掌握提供的信息是必要的;学生不是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信息加工者;掌握这些信息本身并不是学习的目的,学习应该超越所给的信息。学生的心智发展主要是遵循他自己特有的认知程序,教学是要帮助或促进学生智慧或认知的生长。由此,他提出了发现学习法。发现学习理论基本观点:强调创设问题情境;注重内在动机的激发;注重学生的自我发现;注意信息的提取。④从布鲁纳的观点可以看出,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注重学生的自我发现能力对于构建良好的认知结构至关重要。而案例教学法通过在法学课堂中引入案例,针对案例进行启发和引导式教学,对于学生既掌握良好的理论知识又具备相应的案例分析能力具有很好的效果。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势必对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法学教学中越来越多开始引入案例教学法,国际法教学也不例外。

二、国际法的特点及要求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⑤国际法不同于调整私人之间或私人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除了国籍、引渡、人权等部分内容涉及个人之外,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民法、刑法等国内法,学生往往对国际法的印象是“高冷”,即与现实生活关联度不高,适用性不强。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是系统的传授知识,会导致学生愈发觉得“高冷”,这就需要为学生创设一定程度的现实感和实用感。国际法内容体系庞大,国际公法就涵盖很多部门法,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等。每一部门法又包括诸多国际条约、宣言、决议等,比如《联合国》、《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人权公约就包括普遍性国际人权公约和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保护种族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等等。而国内法往往都有相对简单的法律体系,比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对于刚开始接触国际法课程的本科生而言,相比国内法,整个国际法课程就会显得体系繁杂,内容繁多。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发展,对国际法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国际法教学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各个高校也都对国际法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非常重视“案例法”的教学,教师在讲解国际法相关理论的同时,穿插一些典型案例在课堂上分析讨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能够充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学生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国际法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改革思路

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国际法教师在具体讲授课程中运用与其讲授有关的国际法案例(包括已作出判决、裁决的案例或者正发生的尚未作出裁决的案例),结合相关的国际法原理,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国际法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国际法主要研究国家与国家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是一门理论性强、实践丰富的课程。由于国际法的内容浩如烟海,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案例非常多,对于刚刚接触国际法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激发其内在兴趣尤为重要。如果教师一味追求国际法知识点的介绍,平铺直叙的灌输相关内容,学生的兴趣和信心未建立,教学效果肯定不好。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国际法知识,在讲授既有经典案件外,通过结合近年或当前发生的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教学模式上可采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根据不同知识要点,有针对性的讲授。教学手段上,除了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外,还可结合“苏格拉底讨论式”教学方法,一问一答,启发学生思考;也可结合实习模拟教学法,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两组,针对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国际争端案例,展开辩论,锻炼学生法律推理能力和口头辩论能力。此外,为使学生对国际法产生更直观的感受,还可以通过播放经典影视资料,比如联合国网站视频资料,有效引导和疏导学生的爱国情绪,理解和把握我国和平外交政策。

(一)国际争端案例与国际时事热点问题相结合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其规定国际法院在第59条的规定下,可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的学说。虽然司法判例不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它是重要的补助资料。国际法院的裁判活动及其判例,对国际法规范的确定和解释,对国际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学习经典的国际争端案例对于学生研习国际法知识以及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十分重要。但基于国际法院或WTO争端解决机构判决的案例,无论是案情还是所涉法律问题都比较复杂,判决书达上百页。国际法授课过程中,应根据所讲内容重点,有针对性的结合既往案例。但是,由于学生往往对既往案例缺乏现实感,倘若结合当前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学生则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感,会很有兴趣的参与讨论。比如在分析领土与海洋权益问题时,就可列举中日案或者中菲仲裁案,学生结合国际法理论知识,对这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或辩论,提交自己的看法和结论。要注意的是,对国际时事热点的选择、问题的设计、小组讨论、总结归纳都要仅仅围绕所授国际法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并形成对中国外交政策的理解。

(二)“案例-理论-案例”模式

“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是指在讲解一部分(一章或一节)前,以一个经典案例作为引子,提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学习相应国际法理论知识,再结合理论知识分析该案例。这种模式的本质是从国际法问题出发,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更容易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并能够掌握案例分析的要点。比如讲到引渡和庇护内容时,可以先引出学生们比较熟悉的赖昌星案,然后讲授国家之间的三种引渡方式、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以及死刑犯不引渡原则。通过这些理论的讲解,再分析赖昌星案,学生就能融会贯通,较容易的理解这些国际法理论和原则。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中,要注意对案例的选择需真实、可靠、具权威性和针对性。

(三)启发和引导相结合原则

启发和引导兼用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指导,并引导学生从事积极的智力活动,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并培养、训练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和积极主动精神。⑥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学习对象是比较深奥的国际法学理论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应循循善诱,通过案例启发学生主动思考,通过对国际法案例所涉法律问题的仔细分析,理解有关理论知识。此外,教师应当改变单一的“自问自答”或“我问你答”的形式,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相互辩论或问答,或结合模拟法庭、辩论等多种途径,不断变换教学形式以唤起学生的积极性。

(四)案例法与讨论式教学法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偏重于运用经典案例分析相关理论,讨论式教学法偏重问题导向,学生讨论为主。武汉大学国际法所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将讨论式教学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一环。讨论式教学法主要是启发学生的思维,如在讲授《国际法》一课时,老师采用课堂讨论式,把海湾战争、苏联解体、等问题与国际法上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要素、国家的承认、国家的继承、国际责任、民族自决权等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显著提高。讨论十分热烈,既启发了学生的思维,也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⑦讨论式教学法重在锻炼学生的国际法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但因为讨论式教学所耗时间比较长,需要授课教师加以引导,分组讨论,并控制时间节奏。在整个国际法授课进程中,为保证国际法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考虑到本科生以学习基本理论知识为主,讨论式教学法的运用不用太多,其更适合于研究生阶段学习。

(五)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

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在国际法授课中也一直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也称疑案论辩教学法)。实习模拟教学法,也是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重要方法。其做法包括,一是把典型的或正在办理的国际争端案引入课堂,结合教学内容把学生分成原、被告两个小组针锋相对地辩论。二是用“模拟法庭”教学,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学会如何用诉讼的方式处理涉外法律纠纷。⑧这种模拟教学法适合于在课程授课末期,在整个课程内容授课结束前,引入一正发生的国际争端,学生代表分为原、被告,由学生自行组织一场模拟辩论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国际争端中,让理论与实际融会贯通、相得益彰。

(六)影视资料

为提高学生兴趣,增强学生现实感,国际法影视资料可作为一种教学媒介。比如,《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联合国席位的整段历史,授课过程中播放这一珍贵影视资料,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这段历史,另一方面,也能学习联合国相关决议程序。而《东京大审判》、《卢旺达大饭店》等影视资料讨论了战争罪、反人类罪、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法问题。在收集和筛选这些国际法影视资料时要保证其权威性,同时要避免一些史料不实、误导性的影视资料。

四、结论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2

关键词:案例教学 学科特质 自身优势 理论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教学最早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为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夫・兰德尔所创立。问世以来,案例教学业已成为在法学教育的主要方法。就我国而言,实践中几乎没有不采用该方法的教师,理论上也呈现方兴未艾的学术探究。但这并不能表明案例教学已至善而止,在教学实践中常常面临模式、素材以及手段等的困惑,在理论上关于目标、价值与前景等的莫衷一是。这些概括实践与理论的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理论基础研究的不深入甚至缺位。故拟对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展开探讨以求教于大家。

二、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一)案例教学自身的优势特点是其成为法学教学方法的内在因素。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体设定角色与情节的情境式教学方式,它借助案例来重现或者模拟现实情景,启发学习者围绕有关专业问题进行思索,能够获取问题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并掌握基本操作程序以及技能。它具有以下特点:

1 激发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法学教育效果的取得无法跳出此一规则导引。我国法律渊源是高度抽象的制定法,面对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学生很难直接获得学习的动力,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如果将冰冷、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实践结合起来,解决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无疑会极大激发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具体设定角色与情节的情境式教学”并且“重现或者模拟现实情景”,就是将理论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学习兴趣。就笔者经验,行政法学中存在大量与实践联系密切的实例,笔者将其引入课堂,通过提问学生、安排讨论以及深入讲解,学生往往能对身边不经意的事情有了新的认识,于是产生浓厚学习兴趣。

2 减轻鼓与学的难度。

法学理论由于源远流长、众说纷纭等原因显得晦涩诘奥,学生囿于知识结构无法迅速感受到理论带来的愉悦;法律条文就其制定过程而言显然具有高度抽象概括的本质,与现实相去较远。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讲授都存在问题信息传输与接收的难题。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形成这样的后果:老师讲得很辛苦,学生听得很费劲,效果却不好。

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通过精心设计的案例把晦涩的理论与冰冷的法条融入生动的情景模拟之中,学生饶有兴趣地积极思考,可以达致教与学均收到良好效益。例如,在介绍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分类时,笔者将几种情形设置成案例供学生思考,学生基本掌握了该分类方法。

3 启发式互动参与。

首先,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性教学。传统法学教学采取“灌输”式讲授,基本上是老师在课堂上不厌其烦地讲含义、特征以及法律规范等内容,学生埋头做笔记,理解和运用能力得不到培养和锻炼。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启发学生认真予以思考,自己寻找并获得答案,这就能够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互动性教学。案例教学中教师以学生为主体进行引导。在对案例讨论过程中,同学与同学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均进行交流。教师指导学生调动已有知识,进行探讨、辩论,以此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以及优势互补。在充分互动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突出教学重点,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再次,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参与性教学。传统的法学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实行案例教学,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二者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讨论案例教学中,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各种观点、理由及其论据得到充分表述,使大家对相应问题认识越来越清晰、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加强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参与意识强,其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这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而且极大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采取案例教学是法学学科特质的必然要求。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学科。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尔姆斯振聋发聩地告诉我们:“法律不是逻辑的结果,而是经验的积累。”仅以行政法为例足以说明问题:

余凌云教授在认真梳理和分析作为两大法系代表国家的英国、法国法院发展行政法实践的基础上,得出一个行政法学界简直是耳熟能详而基本认同的结论,即“行政法基本上是发轫于法院的判例”。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自1990年以来采取“电话答复”、“复函”、“答复”、“批复”、“通知”、“解释”、“规定”、“意见”等方式解决行政诉讼中的实务问题,该文件总计近180个。这些文件对于我国行政法的发展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采取公布典型案例方式推广其理念,这也极大的丰富了行政法学的发展动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就在行政主体资格、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以及行政行为程序规则等方面有所突破。

因此,行政法的发展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实践判例,其它部门法亦如此。故能得出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学科的结论。

只要我们承认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学科,法学教育者就不应当忽视案例在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从具体案例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找出法官所发现或者公布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方才满足学科本质要求。如果忽视这一规律,法学教育就与法学的学科特质背道而驰。

所以,法学的学科特质决定了通过案例教学教育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采取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方法的核心选择。

众所周知,教学方法一般被理解为教师为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所采取的途径和手段。它是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学教学方法的好坏直接影响法学教育的质量,甚至直接决定建设法治国家的成败。

我国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高度概括、抽象和晦涩,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更加难以理解。传统的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讲授法的重要性,教学设计采取教师讲、学生听的主要形式,其优点是有利于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来组织教学。不足之处是在这种教学系统中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

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的确具有一定的优势。案例教学是把案例作为认识、反思和剖析现行法律制度和理论中介,训练学生如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经过反复训练。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就会提高,可以较低的成本弥补学生实践能力的相对不足。而且,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批判怀疑精神,使得学生逐渐形成较强的自学能力。

结合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法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任务是: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实务技能的基础上,分析、判断和解决社会实践中引起法律纠纷的种种问题与现象,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分析并解决法律纠纷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并且能够开展基本的实务操作。相应的,法学教育理应使他们“具有像律师那样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为此,在法学教育中采取案例教学方法就成为核心选择。

三、结语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3

1.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通过个人或小组对案例的探究来实现,教师主要起到鼓励和指导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引申使学生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灵活和深刻,创新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例教学的使用,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传统教学法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强调的是学生记住多少,强迫学生死记硬背,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忽略了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通过案例教学的运用,学生可以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养成自学习惯,不再一味地依赖教师的讲授和解答。并且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发言,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与不同意见同学间的交流,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3.便于学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教学内容涉及到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程序、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具有流程长、涉及面广、环节多、难度大、涉外性等典型特点。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连贯起来,使学生对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掌握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设计理念

(一)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和时效性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信息量较大、涉及知识较多、案例选择也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所以教师在确定案例时,要选择与理论知识关系密切且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例如,学习不可抗力时应该了解: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主要包括: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有以下两个案例可以选择:1.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题:A公司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2.某年,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进口日本某高新技术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9月15日,合同签订后,日本政府发文限制了对该高新技术设备的出口,从10月1日开始限制出口。日本B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A公司坚持要求履行合同。问题:该合同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以上两个案例都有助于巩固学生对不可抗力的理解,但明显可以看出,第1个案例要比第2个案例更具典型性,更需要学生通过自己思考才能回答。因此,在教学时间紧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第1个案例。

(二)注意案例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

由于国际贸易业务是由多种知识串联在一起组成的流程操作,因此在案例的采用上要注意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例如: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10月1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11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问题: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此案例就是考察不可抗力与信用证条款的联系性。不可抗力是一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即发生不可抗力时,进口方不能以此向卖方索赔或拒付货款。但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外的自足文件,银行不受合同的约束。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不承认受益人因不可抗力而有改变信用证条款的权力。因此,本案例中的受益人引用不可抗力而要求银行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通过这个案例就使学生加深了对不可抗力的理解,同时也更巩固了对信用证相关知识的掌握。

(三)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在每一次案例教学之前,教师要认真备课,对相关案例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由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案例,提示学生做好相应的理论知识准备。教师可根据班级人数要求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成员人数相等、实力相当,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可轮流担任。在学生自主讨论时,教师在全班巡视,观察各组讨论进展,适时参与,可以进行提示,可故设疑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勇于发言。小组讨论结束后,每组选派代表发言,表达本组观点,其他学生可作补充发言。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并指出每个小组对相关知识掌握的不足之处。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应始终扮演引导者与鼓励者的角色,通过鼓励、提问、奖励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三、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

由于学生习惯了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模式,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学生不积极思考,不积极参与,缺乏主动参与的动力。因此,良好的案例教学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即将每个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计入平时成绩。当然,该成绩的评定并不仅仅是答案的正确或错误,还在于学生事前的准备、讨论时的参与以及事后的总结,还可以通过考虑其思路是否清晰,思维要点的选择是否科学,能否抓住问题的实质等进行综合评分。此外,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还必须让学生明白:积极参与讨论是让自己的观点接受挑战的过程,也是锻炼从业能力的好机会,可以让自己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得到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在现实工作中所必需的。

(二)注意对学生案例分析的总结评估

案例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巩固与加深,学生的表现可以体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针对学生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与归纳,以期发现理论知识掌握的薄弱环节,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强调。所以,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三)注意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也要注意案例教学法也应与其他教学法相结合。例如,以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对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而且此种知识类型也不适用于案例教学法。另外,把案例教学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相结合,能使教学内容更形象、生动、直观,信息量更大,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掌握。

四、结语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4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理论;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樊鸿瑜(1982-),女,山西太原人,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经济系,讲师。(山西 太原 03003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国际贸易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JG2011026)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3-0128-02

一、“国际贸易理论”课程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性

“国际贸易理论”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具有知识面广、理论性强等特点。传统的教学模式以讲授法为主,这种知识灌输型的教学模式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能充当被动的接受者。这种教学方法有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

1.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一门理论性课程,向来是较难被学生所接受和喜欢的,因为学生首先会对其有用性提出质疑,认为所学的理论不能被运用于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并且由于理论学习比较枯燥,学生在学习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果再运用单纯的讲授法来教学,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很少,并且认识不到课程的有用性,更难以对课程产生兴趣,自然也就失去了学习的意愿,结果就造成教师讲得辛苦、学生却不容易接受的恶性循环。

2.不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使用讲授法教学,教师只是硬性地把知识灌输给学生,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还停留在死记硬背的层面,对知识并没有充分的理解,更谈不上用理论来解释热点经济现象,[2]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的空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得不到提高,教学目的难以达到。

二、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及发展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即围绕一定的培训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最初由哈佛商学院倡导并运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直到80年代,才在教育培训中受到重视,而国内教育界开始研究案例教学法则是90年代以后的事。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在实践中的运用也日益普遍,但受到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制约,能够真正有效实施的还是少数。

三、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相比于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在提升教学效果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1.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在讲授法中,教师是知识的灌输者,而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只需要知道“是什么”,只注重结果却忽视了过程,久而久之,学生将懒于思考甚至丧失思考的能力。而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不会直接将结果告诉学生,而是给出一个案例,通过学生的分析思考得出结论。因此,学生能否独立思考是决定这种教学方法是否能够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观念将发生转变,由以往的注重知识变为注重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而这正是大学教育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2.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国际贸易理论”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学生会认为比较枯燥,学习兴趣不大,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一味讲授,学生难免会产生厌烦的情绪,影响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法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强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特别是大部分案例都没有统一的答案,学生在思考和讨论的过程中可以多角度理解问题,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使学生成为学习和课堂的主人,会使学生觉得很有成就感,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

3.重视双向交流

在案例教学法中,不仅强调学生的积极参与,而且教师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在正式教学之前,教师要进行案例的收集和整理,设计出与学生实际水平相契合的问题;在课堂讨论中,教师要给予学生必要的提示和引导,以确保讨论的正确走向;必要时还需要和学生共同思考,如学生提出疑惑或反对意见要正确解答;最后还要就学生的发言和讨论做出评价。因此,实施案例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引导和激发学生兴趣的能力以及对课堂的掌控能力。

4.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不仅枯燥,而且比较抽象,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的理论包含于具体的案例中,是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会切身体会到理论并不是空而无用的东西,并且会对理论有更具象化的理解,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理论的本质和内涵,而且由于是自己思考得出的结论,印象会尤为深刻。

5.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在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要做大量的工作,每个环节都对他们的能力提高有所帮助。首先,学生要进行分组,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任务,这就需要明确每个人在小组中的分工,并协调大家的行动,从而锻炼了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学生需要积极发言,从而锻炼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最后要将分析结果形成文字性的东西,这要求他们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而整个教学又是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过程,所以,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们最终得到的不只是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这些能力的培养。

6.集思广益

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会展开激烈的探讨甚至争论,一些新的观点往往就是在这种探讨和争论中诞生的,而这些成果在教师单一讲授的课堂上是得不到的。案例教学调动的是集体思想和智慧,更容易打开思路,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同时会让学生认识到:教科书上的不一定全是正确的,正确的也不一定全部能在教科书上找到。由此也将进一步激发学生对知识的探索精神。

四、案例教学法的步骤

1.准备阶段

采用案例教学法,首先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这是教学成功的前提条件。准备工作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

(1)教师准备。教师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是教学的基础,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可以将理论和现实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体现出教学内容,一般选择该领域的经典案例或近期发生的重大经济事件。其次,案例应具有针对性,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选择难度适合于学生的案例。如果难度过高,学生运用自身知识不能解决,会打击学生的积极性;如果难度过低,又会使学生失去挑战的乐趣。以“反倾销”这一知识点为例,最近的“中国光伏产品遭遇欧美反倾销”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这是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具有分析讨论的价值。

接下来,教师要设计针对案例的问题。设计的问题要能起到引导学生思考从而得出结论的作用。如上文所说的案例,就可以从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进行分析,从而探讨出反倾销的定义、实施条件、我国目前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及对策等知识点。[4]

另外,教师还要大致设定案例分析与讨论的时间,以便于对教学进度有一个大致的把握。

(2)学生准备。教师在选定及设计好案例之后,要提前一至两周将案例发放给学生,由学生做相关的准备工作。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一般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所以首先要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每组人数大概为4~6人。分组的原则以学生自愿为主,教师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如一组中男生和女生的数量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平时比较活跃的学生和比较内向的学生也要搭配开等等。

拿到案例后,学生要阅读案例,并查阅相关资料,积极思考,通过小组内部的汇总和讨论,初步形成案例中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写出发言提纲。在此过程中,教师可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对发言提纲进行检查及审批,以保证课堂发言的质量。然后,每个小组要确定一名发言陈述的同学。

2.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主要指课堂讨论阶段,这一阶段以学生为主角,以学生的陈述和讨论为主,每个小组由一名学生陈述本组的观点,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发言完毕之后,如果其他小组的同学有疑问,发言的学生及小组其他成员都可以做出解释。教师在大部分时间里要认真倾听,鼓励学生发言,暂不作评论,必要时进行适当的提示和建议,保证讨论的方向正确。[5]

3.总结阶段

(1)教师总结。由于学生知识的局限性,对案例的分析可能不到位,这就需要教师在讨论结束后及时总结,对学生的分析和发言进行评价,将学生的各种意见进行比较,肯定其中正确的观点,同时对有所偏颇的观点加以指正,进而引出案例中包含的知识点,必要时还可以和学生进行再讨论。

(2)学生总结。在听取老师的总结和意见后,学生要对自己的分析进行思考和总结。这种总结可以是总结规律和经验,也可以是总结获取这种经验和知识的方式,明确自己在案例分析中的所得和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进步。最后要形成书面的总结报告,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五、案例教学法的局限性

尽管案例教学法在教学方面优势明显,但现阶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困难。

1.时间和精力的限制

相比于讲授法,案例教学法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包括课前的准备、课上的讨论以及课后的总结,都是非常费时费力的。如果课时数本来就比较少,要实施案例教学法就会占用更多的教学时间,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案例教学法还需要教师和学生付出更多的精力,做更多的工作,如果学生因为烦琐而不积极主动参与,就会打击教师的积极性,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2.教学效果难以控制

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较高,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对课堂的掌控能力。教师要结合理论选定合适的案例,对理论和案例要非常熟悉,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对案例做出较为深入和细致的分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很好地掌控讨论的方向,调节课堂气氛,使讨论在热烈、友好而积极的氛围中进行。对于入职不久的新教师来说,要达到这些要求有一定难度。另外,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会带有更多的教师主观意见,使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3.学生的参与热情不高

案例教学法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课堂主角的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然而,由于习惯了长期以来被动接受知识,学生在课堂上很少有表现的机会,所以对于案例教学法会有不适应,不敢或不好意思发言和参与讨论,可能会使课堂出现冷场的局面。另外,还有一部分学生本身对理论课就没有兴趣,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用不到这些理论,所以对案例教学也缺乏热情。这些都会影响到教学效果和教师的积极性。

六、完善案例教学法的建议

鉴于案例教学法的种种局限性,这种方法不能被作为教学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补充,适时适量使用。当然,其中的一些问题也可以通过对学生和教师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解决,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1.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由于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尚不普遍,学生对其也不是很了解,因此,在教学之前,教师首先要给学生做充分的说明和介绍,让学生了解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作用和教学安排,明确案例教学法对学习的促进作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另外,教师应制定好考核机制,以分数作为激励的手段,如发言的学生和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可以得到更高的分数,并将分数作为期末总评的一部分。

2.提高教师的水平和能力

作为课堂的主导者,教师水平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因此,教师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师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取决于教师本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学校的扶持。在有些院校,只有一名教师教授“国际贸易理论”课程,缺乏和其他教师交流的机会,使其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的提高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学校应组织教师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加强对教学科研的扶持力度,同时加强与其他院校的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案例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二丽.《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法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08,(8),232-234.

[2]胡萍.国际贸易学教学改革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

(9):123-124.

[3]张瑞芳.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实践[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3):129-130.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5

[关键词] 国际商务 案例教学 能力培养 素质提高

国际商务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国际商务能力。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设计具体商务情景,鼓励学生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国际商务教学中,案例教学是传统教学方法的有效补充。传统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作用,教师在课堂上系统讲授,布置阅读与练习等。现代教学理念更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求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充分考虑学生状况和特点;重视学生参与,既要鼓励学生间相互切磋讨论,又要鼓励师生间互动。案例教学法是体现这种教学理念的有效方法。

一、国际商务课程的性质与案例教学法

1.国际商务课程的性质。国际商务课程是整合了国际贸易、国际营销、国际商法、国际投资等学科,以如何开展国际商务这一主线加以提炼、分析、总结而建立的一门综合性新兴学科。是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生开设的专业课程,其作用是将学生所学的理论基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有机结合综合运用于国际商务实践。国际商务课程应用性很强,涉及学科广泛,大量知识来源于实践,知识的应用富个性化。为达到教学目的,在教学方法上适用采用案例教学方式进行。教师重点讲授各章知识点,介绍主要学术观点及规律性结论,总结国际商务基本原理、一般方法,并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教学,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启迪学生思维,培育学生的实践能力。

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习者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即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应用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在于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它相对于其他教学方法有以下特点:

①学生是教学过程主体。传统的教学以教师为主体,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同时担当导演和演员的双重角色,学生处于被动地位,担当观众角色。学生往往不是动脑筋主动去学习,而是老师讲什么听什么,没有很好发挥主动学习精神。案例教学法侧重于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适当的引导。以学生为主体,并不是教师可有可无,教师在中起“导演”作用。教师事先向学生布置题目,要求阅读案例,学生在教师指导中学到知识、锻炼才干;在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组织、引导讨论。作为指导者,教师引导学生发言或讨论,把握课堂气氛;在讨论中因势利导,让学生的才智得到充分发挥;要总结提炼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②着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强迫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要求学生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学生除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还必须组成学生小组。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而不是单纯地理论讲授。把学生发言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一个方面,从而调动学习积极性。③注重提高学生基本技能。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④重在讨论过程。在案例教学法的课堂上,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案例所涉及问题都由同学们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这种教学法的成功取决于学生参与程度,而能否参与,又与学生是否为每个案例做了充分的准备有关。为了准备,学生们要查找资料,自觉学习。

可见,案例教学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核心的教学法,这与传统教学中突出教师单一主体地位,强调单向交流等有很大不同。案例教学法体现了教学论的人本化思想和现代心理学的认识论思想,适应了学习者建构知识、接受知识的内在认识秩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和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客观规律。

(2)案例教学的目的。案例教学法把案例作为教学手段,使学习者处在研究者和决策者的情景。目的在于:使学生换位思考,培养学生从研究者和决策者角度,分析问题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这样既可以激发学习兴趣,又可以培养综合能力。

①以案论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案例教学法是阐明基本原理、强化理论学习的有效手段。案例教学法是体现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比传统讲授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既要求教师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又要求教师更加重视社会实际现状,对现实中的问题保持高度敏感,不断地从社会实践中寻找适宜的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可调动教师备课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教学活动处于活跃进取的状态。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②实现教学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案例教学法是实现教学互动的有效途径。案例教学法重视学习者的参与,在学生的相互讨论和师生互动中,激发学习兴趣,减少因为抽象理论学习可能产生的单调枯燥感。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这种教学法将使学生积极参与,在阅读、分析案例和课堂讨论等环节中发挥主动性。③重视过程,注重能力培养。传统教学方法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掌握知识。实践教学法的着眼点是让学生知道如何做。案例教学法是这两种方法的结合。能力培养是案例教学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案例教学法不寻求唯一答案,重视的是过程,学生通过对过程的了解和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提高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更为严格,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运用知识主动探索并举,学生将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采用案例教学法还要求学生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新的开拓,进行一系列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培养开放型、应用型人才的方法。

二、案例教学法在国际商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下面结合课程的“温州打火机” 案例来说明案例教学在国际商务课程中如何应用。

第一步、组织:收集、编写介绍案例

进行案例分析前,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介绍“案例”。结合案例,教师可介绍案例相关背景资料。

案例:温州打火机以价廉物美、品种繁多等优势打破了日本、韩国、欧盟等一些国家垄断世界打火机市场的局面。目前,温州拥有打火机生产企业(户)约500余家,年产打火机8.5亿只,出口量约占总产量的80%,约占世界打火机市场份额近70%。因温州打火机的外贸出厂价基本上是1欧元左右,在欧盟市场极具竞争力,市场份额曾一度高达80% 。欧盟在著名的BIC公司、东海公司等打火机制造商的压力下,启动有关程序拟定涉及国际贸易的CR法规。该法规于2002年4月30日获得通过,并在2004年强制执行。CR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温州生产的价格在2欧元以下、装有燃料的玩具型打火机将限制在欧盟上市。

介绍背景资料:

1.温州打火机的国际经营方式;2.欧盟CR法规。

第二步、问题设计:引导并提出案例分析问题

1.我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将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2.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有何利弊?3.我国企业如何避免和应对温州打火机企业所遇到的这种局面?4.温州打火机生产商应采用什么应对措施?

然后留一段时间(以1-2周为宜),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课外收集材料,准备材料。

第三步、组织讨论:控制时间和议题

在组织课堂讨论时,教师的控制作用是课堂交流有效、有序进行的保证。在讨论中,案例涉及的每个问题都必须由学生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教师则应围绕题目中心给予必要的引导,以免偏离案例分析讨论的目的要求。

时间控制:由于课时的限制和每堂课时间的限制,课堂案例的交流应该有序安排,这里教师要做好事先的布置,让学生熟悉案例并对问题有所准备,其次,要注意课堂气氛的调度和讨论进度的控制,使课堂交流,既充分又有节奏。

议题控制:对于议题的控制是案例讨论有效进行的保证,因为课堂交流中发言者容易跑题,有时气氛热烈也容易使整个讨论偏离既定的议题。遇到这种情况,教师要把握讨论主动权,并积极营造有益于进行的气氛。主要手段有提问控制和体语控制。提问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减少题外话。教师把握讨论的方向及主题焦点,集中注意力讨论重要问题。

引导性提问。当发言者出现跑题时,教师应该引导性提问,使他回到原有的主题上来。在转换话题时,忌打断或者任意指点,这会使学生感到难堪,从而产生紧张或抵触情绪。

归纳,即将发言者的情况加以归纳,由此把学生的话题引过来。也可以采取提问法,即从发言者所谈的材料中,选取出一两句跟正题有关的话进行提问。

体语控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学生发言时,要掌握倾听的技巧,对发言表示关注和鼓励;另一方面,控制场面,维持课堂秩序和营造良好交流气氛。

第四步,总结:强化知识和引导

案例教学法目的是通过案例分析阐明基本原理、强化理论学习,因此,教师对每次讨论最适当的总结是必不可少环节。通过总结,使学生理解理论知识,并能够举一反三,自觉地把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付诸实践,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教学目标。

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只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入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教师还要在总结大家发言的基础上,应总结出基本知识点(技术壁垒、国际化经营方式、反倾销、贸易保护主义、知识产权等);指出今后的发展趋势(国际上频繁出现反倾销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并且在相当部分案例中具有不公平性与歧视性),并进一步总结出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温州打火机事件的实质,可概括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两种比较优势的对决,即发达国家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成本优势的较量)。

案例教学法实施的关键是教师。教师要精心收集、编写和选择案例,编写出具有特色的案例,精心设计问题;还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应不断更换选择补充新鲜的案例;把握好案例的难易程度,太难会使学生丧失参与的兴趣,过易也会降低学生的参与度。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商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的局限性

案例教学法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定弊端。在国际商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首先,从头到尾都要用这种教学方法困难。基本原理要求推理和分析,有时案例的答案分歧较大,这时只能采用讲授法等方法处理。其次,比较适合于已掌握了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学生条件一般是大学高年级的学生;人数要求方面,哈佛法学院一般在20人左右。再次,教师和学生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如果一学期内采用这一教学方法的内容多,学生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分析、研究和讨论案例。一学期内不能较多使用这一方法。最后,在知识体系讲解上不是特别系统。要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应用。案例教学法用于国际商务课程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教学方法,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定弊端。要从教学目标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互相结合,各取所长。

参考文献:

[1]王红姝:浅谈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与应用.黑龙江高教研究,2000(03)

[2]黄 辉:案例教学法的优劣分析与比较.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1(04)

[3]扬 毅: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云南教育,2001(19)

[4]顾海波:法律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应用.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2(11)

[5]王世卿:案例教学初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04).

国际法教学案例范文6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一种教学方法,目的是通过这样一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对高职国际商法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选取和应用案例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教学改进建议,以期更好的为高职教学服务。

关键词:高职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应用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它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学习目的,把要解决的问题以文字描述的形式加以典型化处理,供学生分析、思考、讨论、评价,通过这样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使学生掌握目标知识,形成并逐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一、国际商法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1、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

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教学领域即是说作为一名教师,教会学生知识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即不仅让学生“学会”,更要让学生“会学”。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使掌握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的传播转为根据设定的条件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乐趣与积极性,通过解决设定的问题,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掌握学习方法和获取知识的多种途径,从而培养学生“会学”的能力,学生只有掌握了学习方法,才能高效准确的掌握知识与技能,学生学会了学习的能力,将来走向社会在工作岗位上才能散发出活力。

2、有利于实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职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有一些岗位实践可操作性差的课程和专业就需要通过其他的辅助方法达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标,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就为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提供了一种可能。案例教学法可以加强学科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能做到注重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的要求,并且达到能力培养要贯穿课程教学的全过程这一要求。以案例引知识,以问题促能力,增加学生参与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教师分析和讲授的环节,使学生掌握工作领域的基本法律运用能力和解决简单的法律冲突的技能。

二、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国际商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的选取与应用

案例内容涵盖知识面的宽与窄、质量的高与低、针对性的强与弱都将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在选取案例的时候也要兼顾案例在教学过程中要起到何等作用而定,根据以往教学经验,在案例的选取中采取“简单到典型到综合”的一个原则。具体如下:

1、简单案例的选取与应用

一般而言,在高职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应用中,简单案例多用于导入案例,其作用是用一个简单的实例告诉学生这次课我们要学习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案例的简单体现在,字数不宜过多,200字左右,用简洁直白的语言直接叙述一件事,针对这件事提出3个左右的问题,用问题让学生明确此次要学习的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带着问题进入到一次课的学习中,事半功倍。

2、典型案例的选取与应用

典型案例应用在知识点学习之后,起到加强知识掌握的牢固程度和加深学生对法条的理解和应用的作用。典型案例可以有多种形式,在高职国际商法课程的讲授中,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种用于强化知识点,一种用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首先,用于强化知识的案例,在选取时要注意案例的针对性,如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内外部转让出资的不同法律规定等,这样的案例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使学生形象深刻的记住法条知识点的目的。

其次,锻炼学生能力的典型案例的应用与强化知识的典型案例的应用就有明显的区别了,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在案例的设计上,只是描述一个事实,不加以问题,但不表示描述的案例不存在问题,这样设置案例的目的就是为了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与强化知识的案例相比,这种案例对于高职学生来说难度相对就增加了很多,这就要求学生掌握知识熟练、灵活,因此也锻炼了学生的能力,不仅能解决基本的法律问题,也要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这就用了一种非实际操作的方式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3、综合案例的选取与应用

综合型案例应用于每部法律内容的学习之后,对于相互联系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时,起到的作用在于锻炼学生对总体的操控。综合性案例提出的问题不一定很多,但解决起来相对复杂一些,例如跨国侵权案等。学生在做综合案例时不能一目了然,要综合几方面法条或几国法条才能解决一个问题,因此这种高难的案例对于老师要求也是很高的,考验教师如何深入浅出的引导学生。

(二)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案例的选取应兼顾高职教育的特色

案例的选取应注意学生的能力高低结合高职办学层次和特色的要求,案例在选取时难度不宜过高,但实用性一定要强。不论是选取的案例还是自编的案例,一定不能脱离实际,要注重贴近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与要求,已达到有的放矢。

2、案例教学法对教师能力提出的要求

使用案例教学法就要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严格区分开,不要看似引入了案例,可是案例都是由教师一个人在分析和讲解。因此可以采取分小组讨论,小组内轮流发言,小组间互相评论的方式进行。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引导学生、调动学生的能力要强。引导学生参与到讨论中来,不是个别而是全员。

三、对高职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提出的建议

虽然引入了案例教学法,而且几乎所有案例都给自然人和法人冠以真实的名字,时间长了,学生难免对此有些麻木,总感觉是真实名字下的虚拟事件,因此,作为教师应广泛搜集一些新闻实例,将这些实例进行整理应用到典型案例或综合案例之中,或增加必要的假设形成新的具有教学意义的案例,增加案例的鲜活性。

参考文献

[1]王芳.案例教学法在非法律专业《国际商法》教学中的应用探析[J].都市家教.2011年12期

[2]闵永明.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商法课程中的优势及运用[J].法制与社会.2009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