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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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1

1.核算基础相对薄弱,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医院的核心工作基本以发展医疗技术为重点,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相对较缓慢;医院的成本核算观念相对落后,没有一套详实健全的理论基础可参照,造成医院上下对成本理念意识淡薄,对身边的浪费现象会视而不见,员工没有主动参与到增收节支的管理活动中来。

2.约束机制与奖惩制度不到位,成本控制不力。目前的医院成本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执行中缺少政策支持或部门的配合,成本管理的细节往往局限于字面,或流于形式,在具体操作中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日常消耗中浪费现象较严重,支出的合理性控制不够。

二、提高成本管理成效的关键点

医院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通过制度的建立来规范各项开支,通过成本核算等数据的分析和反馈来强化全院的成本意识,从而达到管理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实现成本管理的目的需特别注意以下关键点:

1.建立费用支出的管理制度。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在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院的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日常开支严格遵守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实现每一笔成本费用的合理控制。

2.严格授权审批制度。必须明确授权范围,根据经济业务的重要程度、金额大小确定相关授权批准层次,超出范围则无权处理;同时需明确被授权人员处理经济业务应承担的责任,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避免越权操作。使医院的每一笔业务支出合理、规范。

3.加强日常支出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要保证每一笔开支体现成本效益原则和业务实际需要原则,实现收支的配比性,达到成本费用控制的目的,必须先从预算开始建立有计划性的控制措施。通过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控制,使医院业务支出具有计划性,并在计划范围内活动,确保各项支出有序、可控。特别是占支出比重较大的医疗耗材,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必须实行预算控制,超预算时结合业务量形成追加审批制度;对于不可收费的各类耗材必须实行定额管理,采取与科室奖金挂钩的措施,减少非医疗行为的支出。对于维修等人工性支出应区别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耗,建立健全责任赔偿制度并严格执行。

4.核算方法必须科学合理。医院各项费用产生后,归集和分配时,必须逐一细化分析,运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调整和规范医院、科室、职工个人间的分配关系。将直接费用归口核算,间接费用必须在各科室间合理分摊,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

5.完善组织机构,及时修订核算考核办法。医院成本管理是日常支出管理和事后核算成果相结合来完成整个体系的,需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完成整个过程需方方面面的相互配合和积极参与;医院应成立以院长为中心的考核领导小组,通过财务部门定期出具的成本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及时了解成本管理执行情况,掌握成本升降原由和变动规律,修订完善成本核算方案,并落实考核奖惩制度;让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有章可循。科室内部应选任1名成本核算员,主要职责是做好政策宣传并关注科室的成本动态变化,并执行科室二级核算考核办法,让科室消耗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6.提倡增收的同时厉行节约,培养每个员工的成本意识。通过成本核算与部门绩效相挂钩,及时兑现奖惩制度;使每个部门都能融入到医院成本管理的工作当中去,让每个员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就是成本管理活动的参与者,明白积少成多的道理,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地创造节约型医院,努力做到增收节支。

三、总结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医院财务 内部控制 解决对策

一、医疗机构实行财务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适应新时期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经济活动从内容到形式上发生了较大变化,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也日益加大,传统的内部牵制制度已远远不能适应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需要。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明确提出: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也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有力保证。

(三)预防行为的制度保障。

有些医疗机构的收费、财务人员甚至个别领导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空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犯罪,如擅自动用单位巨额资金购买彩票造成投资亏损,利用药品、物资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业务损公肥私、收受回扣等。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行为的产生。

(四)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特点,制定行业性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是解决当前一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和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举措。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特殊的解决活动监督形式,有利于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济管理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内部管理制度松弛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工作薄弱、账目混乱、财产不实和数据失真。

(二)因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素质参差不齐,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缺失。很多在职内控人员在心理上技能上和行为方式上不能达到实施内控的基本要求,对内控的程序或措施理解不到位。

(三)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和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四)部分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发生少列收入或截留各种现金收入、公款私用、私设小金库等贪污挪用舞弊行为。

(五)有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制度理解不够,在处理内控与管理、内控与风险、内控与发展的关系认识上有偏差,把加强内控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使得有些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

(六)强调经济效益,也影响内控职能的发挥。当控制成本大于可能产生的损失时,就认为没有必要设置控制环节或控制措施,这样,某些小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就可能得不到控制。

三、解决医院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医院领导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负责人必须十分重视财务工作,并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财务工作。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对于做好财务工作至关重要。

(二)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内控大检查活动,以监督考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如检查会计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事,有无越权现象。内控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可起到查错防弊的作用,另外可使单位负责人收集信息,健全内控制度。

(三)抓好关键控制点,建立补偿控制制度。

1.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医院应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帐外账;核定库存限额,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对于国家或上级部门核拨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的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2.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医疗机构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固定资产的采购、付款、领用、管理要有严格的制度,防止在此过程中个人收受回扣,医院蒙受损失,对各类财产物资定期进行盘点,账账、帐实核对,确保帐实相符。

3.严格票据、印章管理与收费稽核制度

医院应加强收费票据、印章和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核销制度,制定挂号、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的工作程序、退费办法以及收费稽核制度,防止乱收费、漏收费及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

4.进行成本费用核算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行为,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不需办理《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品种外,企业经营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和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简称体外诊断试剂),应申办《许可证》。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全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指导监督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批发(属零售和直接验配性质的除外)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申请,以及审查和发证工作。

市局负责并监督指导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开展对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省局委托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除外)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属零售、直接验配性质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申请,以及审查和发证工作。

省局根据具体情况可委托市局进行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经营企业的现场审查。

第二章《许可证》的申办条件

第五条申请《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员条件

1、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2、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确定质量管理负责人。经营10个类代码以上的企业,还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应不少于2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经营属零售性质医疗器械的,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员;经营属直接验配性质的,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专职验配技术人员。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执业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相关的规定及所经营主要产品的技术标准,对企业经营的产品质量具有裁决权。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二)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条件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室内宽敞明亮、清洁卫生,配备电话、传真、资料柜、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经营范围属于批发在10个类代码以内(含10个)的,其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经营范围属于批发在10个类代码以上或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的,其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经营属零售的,应设置产品陈列柜,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经营属直接验配性质的,应设置相应的验配室,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场所。经营范围在10个类代码以内的(含10个),其仓储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经营范围在10个类代码以上20个代码以下的(含20个),其仓储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经营范围在20个类代码以上的,其仓储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专项经营授权的软件、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类产品及经营属零售或直接验配性质的,可不设仓储场所。

3、具有符合产品性能特殊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应设置储存诊断试剂的冷库等相关设施和设备。冷库的容积不得小于20立方米。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经营医用高分子材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标准有温湿度要求的产品应具有阴凉库、常温库。

经营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符合其特性的贮存条件。

4、经营场所与仓储场所均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用房。

5、经营第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类的企业应有自有房产。

6、经营场所与仓储场所应分隔设置,并在同一建筑体内(仓储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可除外)。

7、同一处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不得申办两个具有独立法人的《许可证》。

8、兼营医疗器械的,其医疗器械产品应与其它非医疗器械产品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专营医疗器械的,其仓储场所不得使用非本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的仓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经营其它企业医疗器械产品的,其经营仓储场所应与生产仓储场所分隔设置,并有明显标识。

(三)质量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并确保有效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质量管理职责(包括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岗位)、内部质量评审管理规定、质量管理文件管理规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资质审核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进货验收管理制度、仓储保管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退货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投诉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人员的体检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

经营需要验配的医疗器械的还应具有验配操作规程、设备使用保养、验配管理、用户访问等制度。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还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程序、诊断试剂销后退回程序、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确认及处理程序等。

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应建立相关内容的记录。质量管理记录包括: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仓库温湿度记录、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内部质量评审记录、医疗器械售后服务记录、医疗器械质量跟踪记录、医疗器械质量投诉记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记录、企业职工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培训记录、不合格产品退货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相关记录和凭证的归档记录等。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还应增加体外诊断试剂设备的检查、保养、校准、维修、清洁记录等。经营需要验配的医疗器械的还应增加设备使用保养记录和用户访问记录。

(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经营设备类医疗器械的,应在与供应方签订购销协议上,明确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责任或由约定的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的责任;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应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人员;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售后服务人员。

经营第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材料的,应具有生产企业授权委托或与供货商签订相关质量协议,质量协议应明确质量条款。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应经供应方或生产企业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质量管理资料和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医疗器械采购、销售合同档案、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档案、供应商和产品资质档案、用户档案、企业职工档案、职工健康档案、医疗器械相关质量管理记录档案等。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还应增加体外诊断试剂工作程序档案、体外诊断试剂设施、设备档案(包括检查、保养、校准、维修、清洁);经营需要验配的医疗器械的还应增加验配操作规程档案、验配设备档案。

第三章《许可证》的申请

第六条申请《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与《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盘一份。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应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异地设置本企业产品专卖机构的,应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聘用协议、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任命文件、个人简历。

(五)组织机构与职能设置框图。

(六)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自有房产的可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七)专营授权的软件、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类产品不设仓库的,应提供相关授权协议书。

(七)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八)非法人企业还应提供加盖法人企业印章的书面意见。

(九)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

(十)企业对照现场审查标准的自查评分表。

(十一)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或体外诊断试剂(批发)许可的,应将上述全套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市局一份。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第七条企业申请《许可证》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供省局或市局受理时核对复印件的有效性,省局或市局对复印件确认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其网站或者受理场所公示申请《许可证》所需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界定的权限受理《许可证》申请资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2),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给《受理通知书》(附件4);《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受理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界定的权限,依据《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附件5)组织对申办的经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并填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验收记录》(附件6),并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发《许可证》的决定。现场审查中,企业需要整改的,应填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7),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做出准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核发《许可证》;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有关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通过网络传媒形式公布已颁发的《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公众有权查询。

第四章《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第十三条《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质量管理负责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经营范围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变更。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附件8)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与《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盘一份。

非法人企业申请变更的,应附法人企业对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

(二)《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变更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应提交新任质量管理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四)变更企业地址(含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应提交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产的可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五)变更经营范围的,应提交拟经营品种的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注册证复印件和供货单位的资料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相应的仓储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产的可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申请增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将已持有《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所在市局,并由所在市局收回存档,市局在《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备注栏中签署“此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已交市局”字样,并加盖市局印章。

(六)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

(八)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九)企业对照现场审查标准的自查评分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或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或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申请增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将变更全套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市局一份。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企业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界定的受理权限,将申请变更资料报省局或所在地市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及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做出准予变更或不准变更的决定;申请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和医疗器械经营范围需要现场验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做出准予变更或不准变更的决定。现场审查中,企业需要整改的,应填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准予变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办理变更手续,不准变更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七条《许可证》变更,在其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更换正本,其有效期不变。

第十八条企业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应在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者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处罚的,应中止受理,直至案件处理完结。

第二十条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理辖地迁移,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第四条所界定的受理权限,向省局或市局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

第二十二条申请《许可证》换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申请表》(附件9)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与《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盘一份。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聘用协议、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任命文件、个人简历。

(五)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自有房产的可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六)专营授权的软件、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类产品,不设仓库的应提供相关授权协议书。

(七)非法人企业还应提供法人企业的书面意见。

(八)企业对照现场审查标准的自查评分表

(九)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

(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换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或体外诊断试剂(批发)许可的,应将上述全套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市局一份。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三条企业提交的换证资料为复印件的,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对申请换证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准予换证的,应当在《许可证》届满时予以换发新证,并收回原《许可证》;不准换证的,应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原《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换证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五条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遗失、损毁,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市局报告,并在省级以上的报刊登载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注明企业名称、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企业填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申请表》(附件10),并根据第四条界定的受理范围,将许可证补发申请表连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遗失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自我保证声明一并上报省局或市局。省局或市局在收到完整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原核准事项予以补办。补办后的许可证用原编号并在原编号后加“补”字,其有效期不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定期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应发给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档案。档案包括《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事项的变动情况;

(二)经营、存储条件及主要设施设备变动情况;

(三)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四)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一)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四)未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企业;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其它企业。

第三十条有下情形之一的,《许可证》由省局注销:

(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者未获准换证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终止经营或者依法关闭的;

(三)《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收回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企业自愿注销《许可证》终止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注销登记表》(附表11),与《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并报所在地的市局。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注销由市局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注销由市局受理后交由省局办理。

对注销的《许可证》,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继续经营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

第三十三条市、县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企业未办理变更手续已撤离许可的注册地址,由市局及时填写《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撤离许可注册地址需网上公告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12)上报省局,省局在网站上进行公告,责令企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对在公告期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依据本细则第三十二条处理;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企业终止经营,并依据本细则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注销其《许可证》。

对注销的《许可证》,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已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每年应对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标准》自查,于每年12月底前将《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13),报所在地的市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管理类别和类代码名称书写。申请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的,应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书写“体外诊断试剂(批发)”;对属零售性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以上经营范围为零售”;经营第三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零售只限于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械产品经营,应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书写“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申请经营单品种或属直接验配性质的,应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书写品种名称。

管理类别为第三类的类代码名称覆盖管理类别为第二类的同类代码名称。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中“相关专业”主要是指与所经营的各类代码医疗器械技术性能相关的专业。“自有房产”主要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或申办企业所拥有的房产。

第三十七条零售系指将购进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零售的品种一般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除外;批发系指将购进的产品直接销售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

第三十八条专营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其名称应有与医疗器械相关含义的字样,非药品经营企业其名称不得含“药品”、“医药”字样。

第三十九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许可证》项目包括许可证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许可证号统一由“皖”加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为区域代码,后4位数字为顺序号。非法人企业许可证号后加流水号,如法人企业已取得《许可证》,则其非法人企业许可证号为法人单位许可证号后加流水号。

区域代码为:省局(00)、****(01)、芜湖(02)、蚌埠(03)、淮南(04)、马鞍山(05)、淮北(06)、铜陵(07)、安庆(****)、黄山(10)、滁州(11)、阜阳(12)、宿州(13)、巢湖(14)、六安(15)、亳州(16)、池州(17)、宣城(18)。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115-02

财务管理是对医院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考核等工作的总称,在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医院所有的经营决策都以医院财务核算为依据,在经营决策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合理的财务控制也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医疗机构不断深化改革,医疗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对保证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医院整体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些医院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不健全,导致财经秩序较为混乱,经费管理漏洞较多、责任不清,以及重供轻管和重钱轻物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出现了严重流失、浪费经费物资的问题。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应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和体系,在不脱离医院财务活动实际情况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使医院的财务活动有章可循。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关键在于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约束着医院全体人员,任何个人所拥有的权力都不得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为确保资产的安全,降低资金成本以及财务风险,医院应对现金收支、采购、验收及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加强对物品和收款情况的管理。严格制定财务预算,建立定期分析检查制度,分析发生额与预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做出及时的控制与调整。医院应根据适度授权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会计及相关人员授权批准范围、权限和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使其依法依制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医院应对其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解决经费物资流失、浪费严重的问题。

二、强化医院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

部分医院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并不强,在对医院进行管理的时候,只重视医疗业务管理,忽视了医院的价值管理,这样容易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使医院的运行成本过高。医院财务工作专业性极强,工作量大,因此,需要素质较高的财务人才,但医院普遍注重对医疗人员的培养,并不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这就使部分医院缺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以至于不能发现管理中更深层次的问题,不利于医院竞争水平的提高。

强化医院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有利于财务管理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医院领导有较强的财务管理意识,重视财务管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才会做的更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是财务管理人员,现在医疗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医院应重视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财务管理人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活动。财务人员自己也应主动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医院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应树立起新的理财观念,增强财务人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意识,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做好核算工作,还应充分利用财会信息参与经营活动决策和管理,从能否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判断和评价医院经营活动的预测和决策是否可行,并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提高经营效益。

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医院预算是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预算管理是一种全面预算管理,通常以医院经营发展目标为预算目标,根据医院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医疗市场的情况,编制的业务收支计划、投资计划等预算。编制预算必须遵循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应有配套的管理制度做为保障,因此,医院要成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并逐渐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预算,根据现金的流入量来安排现金的流出量;同时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考核,如果预算制定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则应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医院应在财务收支上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制度,合理安排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是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对于医院后勤物资的购置,在相关科室提出采购计划后,由主管院长通过审批后才可以进行采购,而财务科有权对超计划采购和库存过大的采购拒绝付款;建立严格的报销审批制度,使资金使用落到实处,这样才能使重点项目资金的需求得到保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加强医院成本管理

医院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医院成本和费用的管理,运用财务管理手段进行医疗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能够合理地利用现有的资源,降低劳动消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节能降耗,可以为财务决策提供信息,也可以发现新问题,从而促进医院对其工作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改进。因此,医院领导应从只注重医院的收入、不注重成本耗费的误区中走出来,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加强医院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成本核算以及绩效评估,应制定有效的科室成本核算办法,完善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责任制成本考核、分析评价和信息反馈体系,控制支出,降低服务营运成本。强化成本核算管理,实行成本控制,应运用以成本会计为主的各种方法,预定成本限额,按限额开支成本费用。在对成本执行的情况进行考核时,应将实际成本和成本限额进行比较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降低成本费用,使费用与科室、个人利益相联系,利用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促使各部门转变观念,强化医院职工的成本意识,使其主动实现成本目标,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强化对医院资产的管理

一些医院一方面有很多多年不用的材料与设备占用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又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运用状况难以优化。为解决这些问题,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情况下,制定合理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报废制度,定期由医院财务部门和物资设备部门共同进行资产清查,提出积压清单,对积压物资进行及时处理,防止物资的浪费和积压。建立盘点清查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资产档案管理,使各部门所承担的责任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对相关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其进行资产管理的责任感和管理能力,使资产的安全完整得到保证。为优化资源配置,医院不仅要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还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研究。医院是科技密集型行业,其无形资产包括医疗信誉、专利权、专家声誉及知名度、科技研究论文以及病案等。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价,有利于提高医院的声誉,促进医院的进一步发展。现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在财务管理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必然不能忽视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

六、结语

总之,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和业务性很强的系统工作,在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用严格统一的财经法规规范整个财务活动,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财务管理活动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来实施成本目标管理,明确各项管理细则,完善日常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医院财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财务工作质量的优劣受财务队伍素质的高低的影响,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要强化医院领导财务管理意识,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医院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强化对医院资产的管理。医院要树立起财务管理的观念,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主动性,为医院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推动医院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齐庆祝,魏亚平,郝云莲.创新医院财务管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7,(6).

[2]孙志霞.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医院和谐发展[J].当代医学:学术版,2007,(4).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医院 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

一、医院内部控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一)人文问题

1、缺乏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首当其冲的便是医院领导层的内控意识,它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如果管理层意识淡薄,平时只注重医疗、教学、研究等事业的发展,不注重内部控制,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或仅仅是把贯穿于医院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内部会计控制错误的认为是内部控制体系,这就造成了一些医院内控管理混乱,严重阻碍了医院事业的发展。

2、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不管多么完美的内部控制体系都是需要人来实现的,因而执行人员职业素质的高低及水平,就会直接影响实施的效果。当然这里所说的执行人既包括会计人员也包括内审人员。就目前来看,所有医院的会计人员和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控制制度松懈,职业操作意识不强,业务不精通,工作中缺乏主动性、责任性,甚至无视财经法规,弄虚作假,同时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他们墨守成规,不能适时做出应有的反映和调整,所有的这些都会给内控的正常运行带来莫名的阻力。

(二)制度问题

1、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体现在有些医院用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医院对内部控制问题的处理随意性很大,凭经验及贯例办理,业务流程控制过于简单,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常年不变,不能与医院发展目标相一致,对那些已经过时的旧制度,不进行完善和更新。

2、预算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再好的内控运行体系都需要一套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来做为它的前提。对于医院所有的收入与支出,从财务人员到医院领导必须对此有所预算,合理控制收入、支出。财务部门要对每一个科室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对预算外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对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及时上报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控制度体系的顺利运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3、内控执行制度不完善

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必然会增加医院的执行成本,不管是精力、物力,还是财力,这些昂贵的成本都是不可避免的,而内控执行制度的不完善,都会让医院和执行人员有空隙可钻。医院的漠视,执行人员的走人情,使内控体系流于形式,长期以往,内控执行制度形同虚设。

(三)监督问题

1、内部牵制得不到有效落实

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强调的是内部牵制问题,它要求内控人员的分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设置专人专岗,然而在现实实践中,内部牵制就是一句空话,因为医院的编制不够,或是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原因,致使医院里面一人多岗的现象比比皆是,内控根本得不到有效落实。

2、内审机构的设立不科学

内审部门是医院内控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有些医院在设立医院内审部门时,未充分考虑内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往往把内审部门作为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当然有些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不设在财务部门下,但只是简单的设置一个相应机构,配备一两位审计人员,院领导也不赋予其相应权力,因此更谈不上追查异常情况。以上两种机构的设立方法都是不可取的,这样缺乏独立性的内审机构很难有效对内控进行评价,并且评价建议很难得到落实,根本起不到发挥审计监督、评价、防护的作用。

3、缺少评价、监督机制

目前,由于各医院内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参差不齐,工作发展不平衡,致使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及评价、监督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较好发挥。同时,建立内部控制是医院从普通员工到一把院长都参与进来的大工程,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让其整个的内控体系受到影响,因此对此的评价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完善医院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整的内控体系

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本院特色的内部控制体系,从院领导班子到财务主管及财务工作人员,都要明确经济业务处理的范围,正确核算医院医疗业务,层层把关,对不合理的开支坚决杜绝。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授权审批制度是医院对其所有的业务的范围、程序、责任等所做的规定,它包括常规授权,既医院平时业务的授权,还包括特殊授权,既对某一项特殊的业务,医院对每一科室或某一经办人的授权。当然对于重大的经济事项,医院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因此建立合理的完善的受权审批制度是严把内控制度的第一步。

2、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医院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哪些岗位是不相容的;应根据每个岗位各自的特点进行岗位分工,使其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形成科学规范的执行、监督、决策机制体系。同时对重要岗位要加强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必要的定期轮换制度。

3、建立会计控制制度

这里说的会计控制并不是仅局限于财务科的会计处理事项上,既不是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简单的记录、归集、分类 编报等,而是对医院全体员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强会计知识的普及。它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效益,可以说它是医院的晴雨表,因此建立科学、严密的医院财务控制制度是安全、有效的内控管理的基础。

4、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是医院实行内控的前提,现在的医院一般运用的是零基预算法,当然我们也可以采用平均预算和滚动预算法,根据医院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来进行预算编制,平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修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把不合理的因素扼杀在摇篮之中,以此来确保内控的无阻力运行。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一方面医院应当通过选派会计、审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交流等方法,来提高会计、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他们应对新问题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吸收复合型人才,以次来促进医院内部会计、审计人员从理论到实践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发挥其监督作用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是为内控运行保驾护航的,它的设立应该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它只能对有最高决定权的机构负责。当然做为独立的机构,它首先要明确它的审计内容,做好科室内控的审计,以保证各科室取的好的经济效益,当然随着医院内控环境的日益完善,内审人员素质的提高,内审不在是单纯对各科室做检查、监督那么简单,而是有了深一层次的提高,既对内部审计做进一步的分析、评价,以期对内控起到再控制的目的,以此来保证内控运行的畅通。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是内部控制实施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医院都应建立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完整的评价体系,从健全性、适应性、一致性、成本效益性等方面,结合内控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点到面的来评价医院内控制度的建立是否建全,是否符合原则等,以期获得经济性和健全性的双丰收。

总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科就可以解决的,它是医院所有员工参与其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模式,只有建立健全医院所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督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曾煜情.医院内部控制的思考与启示[J].中外医疗,2008

[2]李大力.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的现状和目前要做的工作[N].科技创新导报,2009

[3]耿建新,宋常主编.审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医疗授权管理制度范文6

在知识经济时代,医院信息化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广泛采用,原有的内部控制已无法适应医院管理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医院信息系统使用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证信息质量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促进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和发展战略得以实现等,而由单位管理层及其员工共同实施的一个权责明确、制衡有力、动态改进的管理过程。搞好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于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单位财产安全和完整,实现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医院信息化逐步普及的今天,一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医疗机构在开展信息化工作的同时,不注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在内部控制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医院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缺乏专业人员参与,在内部控制上是先天不足,没有很好地解决好内部控制问题

主要表现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岗位分工控制虽有体现,但还不够合理明确,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电算化系统应用程序中数据有效性检验控制不力,系统在特定方面发生错误或违规行为的可能性加大。

(二)医院信息化软件使用后与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各岗位职责、分工、权限与手工处理未发生相应变化,经济业务缺乏有效牵制

主要表现在:医院信息化后手工会计的记账、对账、月末(年末)结账、发票管理、收入支出统计、成本计算等大量工作已由电子计算机自动完成,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传统的组织控制功能减弱,部分业务流程变化较大,牵制缺乏有效性。

(三)医院信息化软件使用后管理人员数据安全意识淡薄,操作口令管理不严,容易泄密或被人窃取,带来巨大安全隐患,造成部分内控制度失效

主要表现在:

1.一部分单位虽然设置有不同的业务分工,却往往是一个操作员身兼数职,可以以不同的身份进入系统进行不同的操作,这样,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就名存实亡。

2.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轻易地浏览各种数据文件,造成重要机密数据被泄漏,授权控制失控。

3.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落实,重要的档案数据泄漏、丢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等。

(四)人员素质不高,实际操作能力难以适应信息化环境下对内部控制的要求

由于医院信息化涉及政策、法规较多,需要多专业、多层次、多学科人员参与,操作人员虽然经过计算机等级培训,计算机管理人员也经过专业培训,但缺乏内控方面的学习研究,实施管理过程与实际要求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未能适应内部控制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

内部控制制度重在执行,部分医疗机构仅仅出于应付上级检查,有章不循,形式主义严重;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得较为健全,但由于单位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执行人员业务素质所限,造成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二、医院信息化后内部控制的新变化

医院信息系统使用后,给内部控制带来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授权的方式、执行与手工系统存在差异

授权、批准控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的内部控制,在手工处理环境下,不同岗位的人员各司其职,对于一项经济业务各环节处理都要经过具有相应权限人员的签章,职能的分割与人员的分工便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内部组织控制。但医院信息系统使用后,操作人员可利用特殊的授权文件或口令,对一项经济业务可用不同的身份或权限获得某种权利或运行特定程序进行业务处理,人员与职能的分工控制功能明显减弱。

(二)内部控制的实现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数据收集、加工、处理由繁琐的手工处理转为计算机高度自动化处理;内部控制手段由原来的手工控制转为手工控制和程序化控制相结合;控制的重点由原来的人员控制转为由人员控制与计算机软件控制相结合;数据存储介质由纸质数据文件向电脑大型数据库、程序文件磁介质转变等等。

(三)内部控制的范围扩大,控制内容增加

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信息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素质控制等问题是信息化工作开展以前不必涉及的内控范围。医院信息系统使用后,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和控制程序较之手工处理模式更加广泛,更加复杂。内部控制的内容也有所增加,包含了传统手工处理模式没有的内容,如网络系统安全的控制、系统开发过程的控制、数据编码的控制、使用人员系统权限的控制、数据调用和修改程序的控制等。

三、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及建议

在研究内部控制变化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医院信息化系统的组织控制

在医院信息系统使用后,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对原手工模式下不适应的部门及岗位进行调整,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在保证原有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基础上,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以及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使涉及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开发、使用及管理中的有关人员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能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和舞弊行为。

(二)加强医院信息化系统的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主要是针对信息系统涉及的各个部门和人员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是:

1.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包括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及其考核办法。

2.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

3.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保密、授权口令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数据备份、计算机病毒防范、外来软件的限制安装、违规处理等管理制度。

4.建立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管理制度及系统应急预案。

5.建立完备的设备管理制度。

6.制定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加强人员素质控制

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来执行,加强人员业务素质控制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关键。一是加强各岗人员的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各岗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各岗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把自己培养成既精通业务,又熟悉政策的一专多能人才,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提高各岗人员的业务水平,系统管理员要不断提高维护水平及应急处理能力,操作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加强对计算机操作的熟练程度,适应医院发展需要。

(四)医院信息化后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及完善

1.加强医院信息化的内部审计或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分析和评价,围绕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针对内控中不科学、不合理的控制措施,不充分、不必要的控制程序,找出运行中存在的漏洞及缺陷,提出相应的改进及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