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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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1

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首先就应该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职业风尚。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一些医疗单位只注重追求经济利益,放弃了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医疗单位中出现了诸如红包、回扣、以物代药以及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一些医务人员在对待病员的态度上出现冷、硬、顶、气等现象。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疗机构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二、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明确医患关系的法律地位及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对有效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是管理科学的结晶,各行各业都有规章制度,临床医疗也不例外,而且因临床工作的复杂多变,其规章制度更详细、更全面。这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

医务人员要做到守法,必须先做到学法和知法。临床医疗和法学是两个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医务人员懂医不懂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漠,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直至出现差错,产生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做到严格依法执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如查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可以避免许多医疗过失行为,如给患者用错药物、错治患者、错误输血等。知法能够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争议,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比如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享有知情权,相应的,医务人员就有告知义务,如果医务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还有告知义务,那何谈履行好告知义务。也许到了因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医务人员还对自己究竟错在哪里充满疑问。所以,知道自己依法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保护权益、履行义务的前提。

此外,也应对病员开展法制教育,提倡就医道德,医疗单位是公共场所,有其正常的医疗秩序,是不容任意破坏的。医务人员除了职业上的特殊性以外,他们与其他公民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同样有自身合法权益要受到法律保护。有些病员及其家属,缺乏应有的就医道德,稍有不满,就对医务人员出口、大打出手,造成恶劣的影响,扰乱了医疗单位的医疗秩序。对此,也应严格依照法律,对责任者予以应有的惩治,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四、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五、医疗机构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六、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2

【关键词】门诊 医疗纠纷 护理质量 管理对策

门诊是医院的窗口,是医院前沿阵地,既是医院对外的形象窗口,又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院内院外的桥梁。同时,因人杂事多也是的敏感地,为了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将纠纷降低到最低点,作为高风险职业的医务人员,尤其是门诊医护人员,更需要认真学习,知法、懂法,有较强的防范意识,认真做好门诊部的纠纷和预防处理工作。患者病情复杂,护士工作压力大。再者随着社会的进步,患者及其家属维权意识的增强,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类医疗纠纷日趋增加,并成为社会的焦点。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工作,已成为目前医院管理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1产生门诊纠纷的原因

1.1患者及其家属的挫折心理反应导致的医疗纠纷。当患者来医院就医时,患者及其家属都希望能尽快祛除疾病、恢复健康,一旦他们期盼的目的未实现,患者病情加重或者出现意外,患者及家属在心理上受到打击,产生挫折感,出现一系列过激反应。防范措施:积极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保持冷静,安抚情绪,耐心解释说明患者的转归是疾病因素或是现代医学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最好能在就医初时,即向患方预早交代疾病的转归,以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挫折心理反应。

1.2态度医护人员每天接待大量来自社会各方面不同层次的,有些医护人员爱伤观念不强,修养素质不到位,甚至有可能把来自家庭或其他方面的各种矛盾,带到工作中来,对患者态度冷淡、生硬而引起纠纷。

1.3环境就诊时间过长,患者候诊、交费、取药、检查排队时间长,诊疗时间短,各种检查、治疗延续性差,楼上楼下的找诊室,询问结果不能准确及时地给予答复,开大处方、大检查等,形成对医院的信任危机,一旦出现差错,便形成纠纷。

1.4管理医院门诊护士年轻化,业务不熟练,经验不足,对患者观察不到位,都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利益。导致投诉不满。

2对策

2.1提高防范意识医疗纠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各种原因急剧增长(患者的权利意识、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等),均使纠纷增加。门诊是医院的窗口,患者就诊的随机性和集中性较强,而且时间短,有效沟通困难,易引起误会和冲突。因此,门诊医护人员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在意识中形成纠纷是有前兆的、有过程的,发生纠纷苗头时,应及时制止,及时听取各种反馈信息,分析患者的抱怨和不满,及时处理问题,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使门诊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患者满意率。

2.2努力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医学领域充满着许多未知数和变数,医务人员要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认真探索未知领域,提高确诊率和各种抢救的成功率,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以减少因技术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提高职业修养,强化服务意识,每周开展业务学习,开展自我批评,查找自身不足,互相监督。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把情绪带到工作中,耐心回答患者的疑问。不推委病人,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热情、细心、耐心、爱心。尽量缩短病人就诊时间,观察病人到位,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优先就诊。重病人有专人护送至急诊科。

2.3完善医疗机制,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牢固树立“患者至上”的思想,注意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宣传教育,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和谅解;认真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已经出现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3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各医疗单位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现故意殴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拒不尸检等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的医疗纠纷。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是指因重大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工作、医疗秩序的。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处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成立重大医疗纠纷引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按照分配的工作岗位,各司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处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卫生部门职责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预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并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六条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工作组由医务科、护理部、涉及医疗纠纷科室、保卫科和医院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和公安局,由县卫生局、公安局向县政府报告。对一般医疗纠纷事件要以书面形式或电话2小时内报县卫生局备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在接待投诉人时进行实时录像和同步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

第八条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处置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疗机构内部保卫部门应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一)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三)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四)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六)在医疗机构内或大门口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当公安机关依法参与处置时,医疗机构要确定专人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要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宣传、疏导工作。

第十条接到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报告或患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大医疗纠纷处理申请后,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以及对外信息、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协调处理工作。

第四章公安机关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在接到重大医疗纠纷引发报警后,要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患双方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对重大医疗纠纷引发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制止,对严重危害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依法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重大医疗纠纷引发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快侦快办,依法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民政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民政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重大医疗纠纷中贫困人群的救助工作。

第六章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第十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的重大医疗纠纷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第十六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医疗纠纷引发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八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处置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相关法规、政府规章,依法妥善处置事件。

第十九条对平息后的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事发地乡镇政府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调查,防止事件反复。

第七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第二十条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出现本预案第八条所列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查处要求。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接到医疗纠纷的报告后,应立即由本单位的医务科负责调查、处理或确定专人调查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纠纷案件的报告后,应督促医疗单位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如达成和解协议,处理即告终止。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好接待和说服工作,并与事发医疗机构联系,进行协调处理。对卫生行政部门已参与,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第二十三条为查明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因,医疗机构和死者家属可以提出尸体检验的要求。如因拒绝或拖延尸体检验而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一方负责。尸体检验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死者家属应将检查后的尸体及时进行火化或安葬。

第二十四条收到尸体检验鉴定结果后,医患双方应当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确定医方存在责任的,医患双方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诉讼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第二十五条因医疗过失或医疗并发症致残但不需继续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家属应及办理出院手续。对于无理纠缠,拒绝出院的,经劝说无效,医疗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务人员,聚众闹事,以及其他行为扰乱医疗单位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4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4—0262—03

恶性医疗纠纷俗称“医闹”。就是患者方及其雇

用的人。为了获得高额赔偿,以一定的医疗事项为

由,采取侵害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危害医院财产安

全、妨害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

为。导致医疗秩序混乱、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恶

劣的严重后果。其危害极大,必须依法整治,坚决打

击。笔者对近5年来本县各级医疗机构中发生的恶

性医疗纠纷13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现报告如下。

案例资料

本组恶性医疗纠纷共13例。均来自本县各级医

疗机构。其内容真实可靠。

一般情况

本组13例中。按照医院级别。二甲医院6例、二

甲中医院3例、二乙医院1例、一甲医院3例。按照

发生科室,外科3例、内科3例、产科5例、儿科1

例、未明确1例。按照是否住院,门诊部4例、住院部

9例。

二、恶性医疗纠纷的方式

本组13例恶性医疗纠纷中。所使用的方式五花

/kl’-i,大多是多种方式合并使用,具体见表1。

三、典型案例

【案例1】某女,57岁。因反复慢性上腹痛数十

年,发作1天来门诊就诊,经b超、胸腹联透、三大

常规、血淀粉酶、ekg等检查。仅ekg有部分导联

st段轻度改变。医生建议住院作胃镜、长程ekg、心

肌酶谱等检查并观察治疗,患者及家属要求带药回

家治疗。患者回家后立即请乡村医生为其滴注从医

院带回的100 ml装氧氟沙星(0.2 g)注射液,注射过

表1 恶性医疗纠纷方式一览表

方式 例数

袭击警察

停尸病房

停尸院办

停棺院内

殴打他人

围攻谩骂

砸毁财物

封堵大门

拉挂横幅

占住病房

反复上访

程中患者感胸闷,其丈夫要求停止注射,乡村医生没

同意。100ml氧氟沙星在10分钟内注射完毕,患者

感胸闷加剧,呼吸不畅,面唇青紫,口鼻有白色泡沫

流出。约5分钟后死亡。家属认为是氧氟沙星药物致

死,便纠集不明真像的亲属、亲戚、乡亲30余人,将

装有死者尸体的棺材停放于医院大门口。拉挂横幅。

摆设灵堂,围攻谩骂医生,大吵大闹,要求医院赔偿。

医院要求解剖尸体查明死因遭患方拒绝。最后在当

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及法医的参

与下协商赔款解决。

【案例2】某女,30岁。顺产一女婴,母婴同床,

第二13 3时发现该女婴死于被褥中。其父母认为死

因为夜班护士没及时发现危急病情。丧失抢救时机。

便纠集不明真像的亲属、亲戚、同乡27人。将尸体停

放于医院院长办公桌上,拉挂横幅,封堵医院大门,

围攻医院领导。卫生行政部门邀请本县的医学和法

医学专家对尸体进行了检验。结论为“符合机械性窒

息死亡特征”。其家属对此结论不预认可,便侮辱、谩

骂、恐吓专家,殴打了其中一名儿科专家并限制其人

身自由达数小时,最后由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局势才

得以控制。此案最后以协商方式赔款解决。

【案例3】某男,46岁。醉酒后昏睡4小时入院。

未洗胃,经治疗后清醒,行走自如。入院后13小时突

[作者简介]刘逸红(199o一),女,汉族,湖北红安县人,华中师大一附中社会实践生。tel:+86—713—5247903

[通讯作者]刘珍明(1963一),男,汉族,湖北红安县人,本科学历,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病理、法医学检验与研究。

tel:+86—713—5245401;e-mal:liuzmtg6318@sina.tom

1 5 3 1 7 7 3 5 1 1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4卷(第4期)

然发现患者死于病床上。患方认为死因为医方治疗

不当,便纠集不明真像的亲戚、朋友、乡亲及社会闲

杂人员近40人,停尸病房,拉挂横幅,封堵医院大

门,殴打医生,围攻院领导,砸毁医院办公室桌椅门

窗,当110干警赶到时,又殴打袭击警察,致4名警

察和13名医务工作者受伤,轻微伤10人,轻伤4

人,轻伤偏重型3人,损坏财物不计其数,患方4人

被作法拘留。经同济医科大学法 医病理学专家对尸

体进行了法医解剖和病理学鉴定,认定其死因为“弥

漫性病理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脑疝形成,最后因

中枢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生前饮酒是出血诱

因”。此案最后经司法途径处理。

讨论

、恶性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医患关系紧张

由于医院追求经济效益,鼓励职工创收。开大处

方、做贵重检查现象普片存在,加重了患者负担:少

数医生收红包、索回扣、拿提成,加剧了患者与医生

的对立情绪;医疗专业性、技术性的发展.新技术的

应用,使得一般患者很难在医疗技术上同医师达成

理解和沟通;[1]医疗信息不对称,患者对医生具有强

烈的依赖感,期望值很高;【2]有的患者盲目地认为,

既然交了钱就应该达到期望的目的,到了医院就进

了保险箱,医院有义务更应该有能力治好疾病:『3j加

之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休的爆吵和不正

确引导,导致患者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均致医患

关系紧张。这样,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后果,

患方在心理上无准备、在常理上难解释、在医理上不

理解、在现实上难接受,便将一切怨恨和不满全部发

泄到医院和医生,导致恶性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院重视不够

对于恶性医疗纠纷的出现,医方往往认识不够。

本县各级医疗机构中,均没有医疗纠纷专职处理机

构和人员,没有医疗纠纷防治办法、处理程序、应对

方案、讨论规则、惩罚制度,更没有恶医疗纠纷紧急

应对预案。医疗纠纷早期,各科室医生不能及时发现

和有效控制;医疗纠纷发生后,均由医务工作者处

理,他们缺少法律、心理、社会学知识,效果多不佳;

一旦有恶性化倾向时,医方往往束手无策,多请保安

人员介入,又可加剧医患双方的敌对情绪;当恶性医

疗纠纷发生后,只有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

公安机关参与处理。在在整个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

医疗机构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 263 ·

(三)鉴定机制不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交给医学会,提高了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级别,并对鉴

定作了许多具体规定,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患方对

医疗事故鉴定闻而生畏。本组13例中,1例进行了

法医解剖和病理学鉴定,1例进行了尸检,无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者。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医疗事

故鉴定程序复杂繁琐,时限太长,患方不能接受;二

是鉴定专家与医生同属卫生系统,多是同学、校友或

相识,容易手下留情,违背学术良心做鉴定结论;

三是医学会和下级医院可以形容为“父子关系”,一

旦发生纠纷或事故,“父亲”是不会严厉地处理自己

的儿子”的; 四是鉴定费用每例高达3 000~5 000

元,如要作病理检验、物证检验等,费用则更高,一般

家庭难以承受;五是受封建思想影响,死者家属多拒

绝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当医方提到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时,患方多坚决反对。这样堵塞了医疗纠纷处理

的正常渠道,容易导致恶性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患方讹诈钱财

医院面临的患者及家属可谓形形,千差万

别,有的患者及其家属,家庭经济困难,生病住院又

负债累累,沉重的经济压力难以摆脱:有的患者死之

后,其家庭已是人财两空,面临心理和经济的双重压

力;有的部分患者看到医疗纠纷赔偿有利可图,阁因

而百般挑剔,污赖医方,以各种借口谋求巨额经济补

偿。本组有1例患者,自己到医院看病,下班时被人

发现其死于候诊大厅长条椅上.与医方的诊治关系

尚未建立,后其家属仍以恶性医疗纠纷的方式迫使

医方赔款2万元。患方为了将个人及社会负担转嫁

给医院,常采用极端手段给医方施压,导致恶性医疗

纠纷的发生。

(五)黑恶势力介入

本组13例恶性医疗纠纷中,5例有黑恶势力的

参与。他们凭借人多势众、对医院环境熟悉,对医方

心理了解及有打架闹事的经验等优势,明地里以患

者家属、亲戚、朋友的名义,采取极端方式向医方讨

钱,暗地里大势挑拨医患关系,与患方达成某种协

议,索得巨额赔款后分成谋利,严重地损害了医患双

方的利益。

二、恶性医疗纠纷的防范与治理

(一)建立人性化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体系

在目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下,鉴定机构要

适应医疗纠纷紧急状态处理的需要,简化鉴定程序、

· 264 ·

建立快速鉴定机制、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患方对鉴定

门槛高和“久鉴不定”的恐惧:鉴定机构要较好地执

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4、25条的规定,更多地

吸收法医专家参加鉴定工作,抑制纯医学专家同行

相护,“父亲鉴定儿子”的不合理现状;可根据《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在县级卫生行政部

门成立由当地医学、法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事故技

术判定小组”.完成紧急状态下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工作,以利医患双方的协调和行政部门的处理;有人

认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鉴

定,都属于司法鉴定范畴,[41也可以走司法鉴定的道

路,避免“医医相护”现象。本组案例2进行了法医尸

体检验,当场便得出了鉴定结论,十分迅速方便。此

外,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可以大胆尝试,建立医疗公

证制度,划清医患双方的风险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

医疗纠纷。[61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也可以逐步设立

医事仲裁制度.[7,sl有更多的处理途径让患方自由选

择,可有效地减少恶性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强化医院管理和医患沟通

医疗机构作为恶性医疗纠纷的主要受害者,应

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素质,加大基础

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舒适

的医疗服务:应成立由具备医学、 法学、心理学、社会

学知识的专业人才组成的医疗纠纷投诉、接待、处理

机构,研究恶性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预防方法.认

真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医

疗纠纷,杜绝恶性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工作者.在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也应加强法律法规和医

学心理学的学习.保持与患方全方位的沟通,保证患

者与家属有足够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堵住恶性医疗

纠纷可能发生的漏洞。

(三)呼吁社会关注和正确引导

解决恶性医疗纠纷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必须

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建立完善的全民医疗保

险和全方位覆盖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患者及

医院医疗风险:加强全民的法制与道德教育,提高医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4卷(第4期)

患双方的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加强卫生知识的宣

传,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能力,减少不必要的误

会;媒体应正确地承担社会责任,加大正面宣传力

度,引导患者依法维权;政府也应加大对医疗卫生事

业的投入,减轻医患双方的负担,建立医疗法律援助

体系,帮助患者正确维权。

(四)展开全面治理和依法打击

恶性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蚕食着

人民卫生事业的机体,影响恶劣、危害极大,让其继

续发展将不可收拾,必须全方位治理,依法严厉打

击。其治理必须依靠卫生行政部门、政府部门和公安

政法部门的共同参与。一是成立医疗卫生秩序整治

小组,清理周边环境,驱逐社会黑恶势力,消除危害

因素,理顺医疗秩序;二是恢复公安特派员制度,向

医院派注公安特派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防止纠纷

的发生、控制纠纷的发展、抑制纠纷的恶化;三是建

立恶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恶性医疗

纠纷,公安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制止违法,

打击犯罪,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公共财产安全和

正常医疗程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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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5

【关键词】护理风险;管理措施;妇产科;护理质量

目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与健康认识的提高,给临床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产科具有矛盾多、用药多、隐私多、病种多的特点,患者病情比较复杂,存在着较多的危险因素,易引起医疗纠纷[1]。为了研究妇产科存在的护理风险与预防措施,本文选取2010年3月――2012年3月的妇产科患者150例,对其存在的护理风险与实施的管理措施进行回顾性的分析与总结,现将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们选取2010年3月――2012年3月的妇产科患者150例,其中:年龄在23-67岁,平均年龄为41.6±11.7岁。疾病类型分为:孕产妇96例;子宫肌瘤患者43例;宫颈癌患者7例;子宫癌患者4例。病程在2个月-7年,平均病程为2.6±1.3年。

1.2方法

1.2.1护理工作存在的风险①护理人员配备不足:妇产科患者具有病种多、病情复杂、变化快等特点,经常会有突发事件,若分工不明确或人员配备不足均会产生护患间的矛盾。②缺乏安全意识:极少数护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在护理操作时减少步骤,存在着侥幸的心理,易发生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③缺乏有效的沟通:目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增强,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对病情有较强求知的欲望,护理人员对患者有告知责任[2],另外,多数产妇认为生产是人生均要经过正常的过程,其对存在的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若有问题出现后,则对医护工作失去信心,引发医疗纠纷。④护理记录不规范:对患者治疗过程与病情发展记录不够全面或不及时,忽略非操作性护理记录,举证力度不够等均给产生纠纷后,法律核实带来较大的困难。⑤专业技能欠缺: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护理操作缺乏严谨性、准确性、娴熟性,影响患者病情的变化,引发护理风险[3],如对子宫收缩情况确认,在催产时,药物使用及操作不当,均会导致患者出现宫缩不稳,严重时可引发子宫破裂等情况。

1.2.2风险管理措施①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由于妇产科患者的特殊性,加之孕产妇病情变化快,使妇产科成为医院护理风险高发科室。护士长要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对妇产科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而且还要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长要对典型的护理风险案例给予讲解并组织讨论,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使之在护理工作中加强护理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不仅能够减少差错与不良事件发生几率,同时也使临床护理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②加强护理人员操作技能与基础知识的培训:目前护理人员偏向年轻化,其护理经验缺乏,所以聘请护理经验较丰富的护理人员来院讲座,使年轻的护士加强其服务的意识,改正不当护理行为,掌握新型的护理技巧,按要求书写护理文书。护理人员在独立上岗前要严格考核,降低护理风险的发生机率。③做好护患间的沟通:耐心治疗、热心接待、爱心沟通、诚心交谈是培养良好护患关系的关键,运用所学的沟通技巧,采取1234有效沟通的原则,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1为1个要求,即对患者提出的要求要保持尊重、关心、同情的态度;2为2个重点,即主动有效的沟通与娴熟护理技巧;3为3个禁忌,即忌压抑患者的情绪,忌使用让患者不能理解语言解答其疑问、忌在沟通时使用激烈语调;4为4个关注,即关注患者疼痛情况,关注产妇言行举止,关注家属意见与困难,关注产妇的心理变化。④加强孕产妇的心理护理:孕妇在生产时,均会有程度不同的恐惧、紧张不良心理状态,护理人员要主动与孕妇进行沟通,对其心理状态给予评估,针对孕妇出现的不同心理状态,运用护理心理学知识及沟通技巧,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缓解孕产妇不良情绪,使其能以平和的心态配合临床护理。⑤应急预案在产科的应用:通过强化学习与护士长定期组织护士进行急救模拟演练,使产科的应急预案在护士的大脑中已经形成框架,当遇到危急情况时,护士心中有数,致使护理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了急救的成功率,也增加了患者与家属安全感。⑥加强新生儿的护理:由于现在的父母独生子女较多,对新生儿护理经验不足,所以,护理人员要加强巡视与指导,注意观察新生儿的面色、呼吸、体温、大、小便次数与性状、心率、是否有惊厥等;注意新生儿的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比如新生儿喂养是否充足,保暖与卧位是否适当,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等,若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或指导。

2结果

150例患者经科学有效风险防范管理,没有发生医疗纠纷案例,均治愈出院。

3讨论

妇产科是比较特殊的科室,大多数患者为分娩、妊娠、恶性肿瘤或者是其他疾病,在临床护理中存在的风险较多,有资料报道[4],自2000年以后我国的医疗纠纷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而妇产科是投诉率最高的科室,要求经济赔偿与追究法律责任案例在不断增加。引发妇产科的护理风险因素较多,一方面是患者自身的因素:由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与人们精神压力的增加,妇产科患者自身存在医疗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而患者与家属对此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第二方面为护理人员的因素: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不高,缺乏护理经验,加之操作不规范等均会发生护理风险,另外,工作量比较繁重,使护理人员长期处于繁忙的工作中,致使其身心疲惫,易出现厌烦的心理,这将会成为医疗纠纷导火索。所以在护理工作中实施风险管理,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将护理风险管理应用于妇产科患者的临床护理中,增强了护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与防范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与护理操作技能,降低护理差错与护理缺陷的发生率,保证了护理工作安全。

参考文献

[1]刘艳红.妇产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1,9(13):152-153.

[2]马萍霞.妇产科常见护理纠纷因素及防范措施[J].中国当代医药,2011,11(01):214-215.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范文6

【关键词】医疗风险管理;分级;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4-8824(2009)-07-0105-03

“医本仁术”,自古以来,医疗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大使命,履行着治病救人的崇高职责,医师享有悬壶济世的“救命恩人”的盛誉。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权利意识的高涨和法制秩序的建立,特别是在2002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医患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医患纠纷案件数量猛增,使医疗陷入了尴尬。所以,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工作成了医疗机构的重要工作。

医疗风险管理是指医疗系统有组织地、系统地消除或减少医疗风险对患者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的活动。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管理组织系统,能够增强医疗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内在能力,保证分级管理有效运行。医疗风险管理组织根据临床、医技科室所存在的医疗风险的不同程度,制定出医疗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自觉防范医疗风险的意识和解决医疗纠纷的能力。

医疗风险管理组织系统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为决策层,由医院院长和副院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从医院整体的角度出发,批准医疗风险管理目标,明确各个医疗风险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认真审核由管理层或风险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医疗风险议题和计划决策,并定期审核,批准风险管理措施,根据医院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等。

第二层为管理层,是指由医院各直属部门的最高领导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其中可由一名熟懂风险管理业务的副院长担任委员会主席和由有关专业风险管理人员组成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核心职能是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根据风险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做出经营或战略方面的计划和决策。

第三层是执行层,由医院各部门下属的各科室领导组成,同时可根据各科室的特点、条件和需要,建立风险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本科室各方面医疗风险情况,收集本科室的各种医疗风险信息,总结归纳并上交管理层,同时认真执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示、命令和措施,及时处理科内的医疗风险防范和纠纷。

第四层是操作层,是指本科医务人员,操作层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医疗风险的整体目标和分解的具体任务计划,认真作好本职工作,不触犯危险因素,减少导致风险原因的出现,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配合上级搞好医疗风险的调查和研究,保证医疗风险信息的真实;认真贯彻医院领导下达的指示、命令,相互协作,并将医疗风险损失控制到最低。

临床科室是医疗风险管理的关键部门,既是医疗风险管理组织的执行层又是操作层,临床科室之间的医疗风险度是不同的。准确、科学界定临床科室的医疗风险度是做好医疗风险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区别对待医疗风险和不同的临床科室,针对性管理,准确评价抵抗医疗风险的能力,增强临床科室自觉防范医疗风险的意识。我院自2005年开始,实施临床科室医疗风险三级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效果,达到了降低医疗风险发生率和医疗风险成本的目的。

1 操作方法

医疗安全风险等级标准,进行医疗风险级别认定。通过分析医院在实现其未来战略目标的医疗服务经营过程来识别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医疗风险的类别、形成原因及其对医院的影响,根据医务人员的自我发现、他人提醒、内部检查、执法监督部门的检查发现,管理层对医疗风险的定性分析,剖析问题的性质和发现根源,确认风险性质。

根据前五年统计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因医疗纠纷发生的经济损失情况、发生纠纷后补偿额度、科室收治的病种易出现危重病情的发生率、医疗工作的危险程度等将部分手术风险高的科室界定为一级医疗风险科室;医技科室和少部分内科科室界定为三级医疗风险科室,其它科室均为二级医疗风险科室。每年根据科室开展的技术风险情况、实际发生纠纷的原因和新增科室,由科室提出调整医疗风险级别的申请,经管理层批准,报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准予进行调整。

2 确定不同风险级别的考核要求

对医疗安全进行量化考核,对医疗风险度不同的科室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建立详细的指标体系,确定不同风险级别的科室可以发生医疗投诉、医疗纠纷的例数和发生经济损失的额度进行量化考核。

实行医疗安全奖“一票否决制”,规定自然年度内各级风险科室申报医疗安全奖的否决标准。各级医疗风险科室发生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达到以下相应的条件时取消年终科室医疗安全奖的参评资格:

一级风险科室:累计经济损失5万元及5万元以上,或全年发生医疗纠纷3起。

二级风险科室:累计经济损失3万元及3万元以上,或全年发生医疗纠纷2起。

三级风险科室:累计经济损失1万元及1万元以上,或全年发生医疗纠纷1起或医疗投诉3起。

3 讨论

3.1 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风险度不一致,年度“医疗安全奖”评选和质控考核时只有一个标准,难以体现临床科室的医疗风险控制管理成效。

临床专业由于专业不同,每天面临着大量的患者和患者家属,要对各种疾病进行分析、诊治的同时,要履行各种告知和沟通,对患者的疾病要直接作出诊断并制定切实有效、安全廉价的治疗方案,并保障治疗连续进行;而医技科室大都依据临床直接为临床服务,所提供的辅检报告也仅供临床医师参考使用,其医疗风险度明显低于临床科室的医疗风险度。

临床手术科室包括进行介入治疗的科室,需要经常进行有创操作,其医疗风险度又显然比常规用保守方法治疗疾病的非手术科室的风险度高,非手术科室虽然有时也经常进行一些有创检查,但一般情况下,有创检查的创伤相对于有创治疗的创伤要小得多。越是医疗风险高的科室,防范医疗风险的措施越多,防范意识越强。通常在年终表彰医疗安全先进科室的评选过程中按照一个标准,没有客观、公平地对待风险度和医疗风险发生率进行评估,不能有效地体现高风险科室控制医疗风险降低医疗纠纷的管理成效。

3.2 医疗风险管理组织的管理层有针对性地对临床科室的医疗风险采取预警式管理,对医疗风险事件进行分类处理,将医疗风险损失成本控制到最低。

针对医疗风险度的不同,采取预警式管理,根据医疗风险的不同警情分级实行不同的应急预案,而达到高效、优质的管理状态,即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管理层会根据高风险科室的医疗风险情况制定、完善各项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高风险科室的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这些科室认真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完善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管理层经常会深入到这些科室的医疗活动中,从管理的角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科内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对高风险科室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医务工作通知”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结合操作层、执行层和管理层进行三层管理,防范医疗风险。对于医疗风险度低的科室主要由执行层进行管理。要求操作层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层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管理层进行监督即可将医疗风险降到最低。

3.3 根据临床科室不同的风险度等级,为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和预防管理对策提供依据。医疗风险度较高的科室各种医疗文书和需要与患者进行告知沟通的项目也多一些,告知内容要求的更严格和详细,若出现医疗意外所造成的后果也较严重。所以对医务人员的素质、技术、道德要求都相对较高。从对技术人员的选择到技术的训练,涉及到整个成长过程的培养和与患者进行沟通的技巧训练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提高奖惩力度,坚持医疗安全讨论制度。科室对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报管理层。管理层对特大医疗纠纷还需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讨论分析,年终组织全院科主任对全年的医疗安全工作进行讨论。对开展的一些高风险的治疗项目,管理层提前介入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谈话暨“医务处再次谈话”,尽量将医疗风险降到最低。

3.4 通过对医疗风险分级管理,确定了不同的风险发生率和经济损失额度,医务人员对防范医疗风险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邀请法律专家分别在院内、科内组织学术讲座或座谈会进行医疗安全教育,科内认真执行医疗安全讨论制度,每月对医疗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增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和医疗安全防范意识。

3.5 通过医疗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风险评价系统,对技术风险度和社会风险度进行评价。技术风险评价系统可能会发展为各种疾病争取不同诊疗手段对患者健康造成负面影响概率的特有评判模式。通过对各种治疗手段评判结果的分析,可以减少甚至停止开展具有极高风险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开展不具有诊疗条件的项目,从而控制医疗风险的发生,确保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医院风险管理成本,减少医院责任风险和经济损失。使医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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