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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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1

(一)以领导干部的模范行为彰显法治价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依法行政和治国理政的重任,如果他们能够坚守法治精神,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加快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人们只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更加相信法律,由衷支持法治,使法治精神更好地转化为法治实践。

(二)以依法治国的鲜活实践滋养法治精神。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体而鲜活的实践,能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切身感受到法治的价值和作用,从而使法治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并使之逐渐固化为自觉的国民意识。

(三)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培育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意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应当培育领导干部对法律的重视和敬畏意识。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靠宣传教育,更要依法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者的监督,加强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途径?

(一)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力求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法律实践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

(二)严格依法行政、带头守法。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法律成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不可逾越和侵犯的“雷池”。

(三)树立遵守规则和尊重对方权利的信念。树立遵守规则和尊重对方权利的信念,把法治的理性精神融入到意识和血肉中。每一位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是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力量。领导干部是否高度重视、充分尊重人民的监督,是其是否具有法治精神的重要标志。

三、树立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意义

(一)树立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是适应党领导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宣发,否则将难以适应新时期的领导工作,影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树立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是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客观实践已反复证明,同样的政策,执行者法治理念强弱不同,其执行实效也会大相径庭。

(三)树立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民主和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能够模范贯彻民主法制化的社会主义法治,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执政。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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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我国的法治文化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西方法治文化为范式、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基础上生成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领导下的以人民民主为内涵的法治文化,在价值观念上,体现主体平等观、诚实信用观和法律至上观;在意识观念上,体现自由、平等和人权,概括地说,也就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众的普遍信仰。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现代与传统相互制约,相互交融、相互补充、与时俱进的法治文化,与它相适应的社会是法理社会。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与显型法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成员的知法、守法、信法、护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有机构成、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概括地说,就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众的普遍信仰。

由于我国的法治文化是在传统文化中生成的,在现阶段,不可避免地带有礼俗文化的印迹,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还大量存在着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知法犯法的现象,法律的权威受到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法律还不完善,以及人们的法律素养的不足等主观因素的制约,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客观法律还没有被普遍信仰。表现在生活中,人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想不到通过法律途径去予以解决,或者是诉讼过程中,更多关心的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而不是证据。这些情况,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们行为方式的选择,与法理社会不相适应,法律的权威得不到体现,法治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与建设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距离。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因此,要实现依法治理,关键要培养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和法治习惯,要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法律才能找到自己的根。现结合玉环实际,就玉环的法治文化建设作一点粗浅思考:

其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应是规范司法、执法人员的依法执行公务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必须通过有效的实施予以实现。司法、执法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不仅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才能真正实现“正义”。要通过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过错办案责任追究制、落实各项监督机制等途径,规范司法、执法人员按法律、按程序合法合理执行公务。

第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应是培养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权力的根源在于公民的权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受人民的委托,享有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在性质上是一种责任,其履行行政职权必须以职责为本位,规范与约束权力、保障和发展权利,力戒隐性的法外特权,在法治建设中率先垂范,严格按规章办事,按制度办事,依法履职、依法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得到群众的信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仅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还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通过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等等,养成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依靠法律解决问题,按照法律处理问题的习惯。

其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环节应是引导公民积极参加法治实践

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活动,是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也是老百姓直接感受民利、实现自身政治需求的有效途径。必须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制度,建立听证、协商、沟通等保证公民平等参与行政行为的各项制度,从而保障制度建设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提高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当前,在全县推出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程序,使村(居)民通过基层民主实践,实现管理的目的。今后,应多引导公民参与到以这种载体实现民主的实践中来,感受民主政法和社会法治,真正体现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应是开展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我国二十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经历了普及常识、重点教育、观念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过程,一定程度上唤起了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法治建设必须观念先行,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应创新角度,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运用现代科技的作用,创新载体、创新方法,通过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比如法制网络、法制刊物、法制影视等,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教,通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的风气,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村居(社区)等,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县提出“弘扬法治文化,打造法治玉环”的普法目标,就是一种法治文化的宣传、法治文化氛围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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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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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我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3、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二要加强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主要是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举办村干部、村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围绕农村换届选举等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农民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3、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一是组织普法宣传骨干为社区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二是印发普法读物和宣传资料,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提供学习素材。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学以致用。四是表彰学法用法的正面典型,批评违法乱纪的负面劣迹,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4、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大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校园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法制基石。

5、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宣传法规知识。加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开通“职工维权热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与司法救助部门的联系,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坚决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6、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法制讲座。各单位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7、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五、基本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确保我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稳定科,由李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律七进”活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4、开展法治调查研究,制定有效举措,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法律七进”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健全机制,严格考核。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5

缺少了职业化的素养,单纯的规范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实质性的贯彻实施;同时,职业化的技能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最终的价值诉求。所以,必须要关注职业素养的问题,必须要强化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这是法律职业化正常发展的必备条件,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内容。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其二是在更专业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是法律职业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我们称之为法律职业者双层面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法律职业者的基础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我们认为法治是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对法律的透彻领悟。法律职业者必须信仰法治,必须对“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权利本位”“程序正义”等法治的基本理念抱有深刻的甚至是刻骨的信念。信仰也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崇尚和追求,更是从法律职业者内心深处发出的对以公平正义为内核的法治精神的敬畏。

2.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法律意识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直是我国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目标之一。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仅是法律职业本身的要求,也是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路上前进的基石之一。例如法官这种职业,“定纷止争”是其工作的核心和实质,那么为了实现这一职业目标就必须对有关争议的实体法了如指掌,同时为了能够真正地平息纷争,其在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又必须审慎地履行各种程序法上的要求和限制。

4.法律职业者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所谓“法律方法”一般认为包括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等,另外也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技术性手段。这些方法与技术具有鲜明的专业化特性,不可能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便能掌握和适用。相反,对于法律方法和技术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且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过程,同时还需要大量的积累与实务性的操作训练。法律职业者正是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更加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实际上是极其丰富的,例如司法的公平、公正、独立、中立、民主、及时、清廉以及程序正义等。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职业思维有自身特点,比如:借助于法律概念进行观察和思考;通过程序进行思考;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理因素等。法律思维实际上也是一种惯性的思维,但是这种“惯性”来自于“法律之上”“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同时也来自于法律的逻辑,强调对于社会事务的看待和评价一律以“法”为统一和唯一的标准。更进一步来看,法律思维讲求的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思考问题的基调,以程序正义为衡量的基本标准,以注重合法性和普遍性代替注重客观性和特殊性……概括起来,法律思维就是“重形式正义、重秩序、重形式意义的合法性思维”。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恪守、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对自身职业操守的维系等等。当然,在法律职业者内部,由于具体分工不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并非完全一致,但从整体上来说它们仍具有高度的共性。而且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格。

4.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并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正是由于法律职业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特点,所以以纯粹和精准的法言法语来进行相关活动不仅是职业化素质高低的体现,更能很好地向公众传达法的精神,促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信仰。

5.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的解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这种气质风度并非定型的或者唯一的,但至少应让人感觉到正派、沉稳、细致、严谨、诚信、无私和执著。#p#分页标题#e#

三、法律职业者特有素养的培养

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6

课堂教学是日常教育教学的重点地带,也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在日常课堂教学的同时渗透法制意识,与课文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法制教育,比单纯的说教或者硬性个案分析更加有意义,也容易为学生所接受,避免了枯燥乏味的灌输,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一来,法制意识便悄悄地在学生心目中植根,相信不久的将来,更会开花结果。以这样的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使学生对本来枯燥乏味的法律法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知道,学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思维的形象性,只有激发起他们的学习兴趣,才能更好的进行教育和教学。与学科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教材本身就是一部充满法制教育内容的书,只要我们在日常教学中不断细心地去发掘教材的法制元素,必将能焕发出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新生,一改以往那种传统的思想教育模式,使我们的法制教育进行得更有效,更具发展潜力。

二、带领学生现场旁听法院审判大会

教师带领学生旁听庭审,有着特殊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意义,能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通过这样的观摩活动,也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整个庭审能够让大家深切体会到社会上犯罪分子的罪恶,也让大家感受到法律对自己的关怀和保护,使大家时时谨记,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并努力做到在学校多学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旁听之后,还可以让学生谈谈感受,书写体会。要使未成年人,特别是初中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犯罪,全面健康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必须培养其法律意识。

三、带领学生观看法律讲坛和法制报道的法制类栏目

《法律讲堂》是CCTV12的一档法律知识类栏目,寓法理和观点于故事中,贴近生活、贴近百姓。作为法制频道的一档谈话节目,《法律讲堂》是找准电视和法制的切入点,探求电视手段和法制教育的内在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电视的教育作用。《中国法治报道》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主要新闻栏目,以介绍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法治案件为主要内容。栏目契合我国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和“社会与法”频道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的专业品质。如果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带领学生直接收看《法律讲堂》和《中国法治报道》这两档节目,能让学生直观感受到守法的光荣与幸福,违法的可耻与痛苦,让法律常驻学生心中,远离违法和犯罪。当然,偶尔观看几次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四、模拟法庭感受法律的尊严

担任模拟法庭中重要角色的只有少数学生,但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到整个过程,让他们切实体验到法律的庄重与尊严。有一次模拟法庭之后,一位学生在自己的心得体会中写到:“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法庭庄重、严肃地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五、通过教师的表率作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