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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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管理制度

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文1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户口迁移中计划指标的限制,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户口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他性质的户口类别,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二)坚持以经常居住地户口为基本形式,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的原则。凡在经常居住地通过购买、赠予、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产权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手续。

(三)进一步放宽科技人才的户口迁移条件。凡来我市工作的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门人才和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市内科技人才自愿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积极吸纳大学毕业生来我市工作。对自愿来我市就业的大专(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以上(包括大专)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移到我市,也可以迁回原籍。如暂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其人事关系由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户口暂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待其工作单位落实后,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

(五)放宽对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的限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对已在配偶所在地投靠居住的公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落户手续。

(六)新生婴儿(包括超生、非婚生)随父随母自愿申报户口,对非计划内生育的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后,同时,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统计表》中进行登记,并定期向同级计生部门通报情况。

(七)凡市内生源考取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在校内期间由学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学生毕业后,派出所凭毕业生学历证书、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将户口迁至经常居住地。

(八)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应准予落户;不符合政策的,由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予以恢复户口。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按照原证件的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况。公民长期外出,农村妇女出嫁户口被注销的,原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户口。其它无户口人员,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民警调查核实后,经派出所长审核,报区县户口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准予落户。

三、配套政策

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确立后,有关部门应对计划生育、退役士兵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抚恤优待及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相应衔接,使之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相适应。

(一)计划生育政策。凡在村民委员会登记户口,依法经营土地,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适用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其他居民一律适用城镇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的,不享受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凡入伍前户口在村民委员会的居民,退出现役后,按农村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其他义务兵和士官退出现役后,按《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士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

(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凡在社区居委会登记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居民,其最低生活保障,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抚恤优待政策。凡户口登记在社区居委会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伤残军人、军烈属、老复员军人,仍执行当地城镇抚恤优待补助标准;其他优抚对象执行当地农村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五)土地承包政策。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居民,尊重本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六)医疗保险政策。凡户口在村民委员会登记的居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居住的,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市公安局备案。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户籍管理日常工作,确保新的户籍管理制度顺利推行。

(二)搞好工作衔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到户口登记、人口统计年报等一系列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预计户口一元化管理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因户口一元化管理造成户口登记、人口统计年报与部、省统计方式不一致的问题。

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文2

小城镇问题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主要的研究成果是通过发展小城镇,用“离土不离乡”的方式解决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然而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民工潮”的出现,“离土不离乡”的局限显得突出。近年来政府对城镇化日益重视,希望通过在小城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中国的城镇化。

要了解小城镇对周围农村发展的作用,了解小城镇的人口容量,就必须研究小城镇的人口问题。也只有对小城镇的人口问题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才可能对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有清楚的认识。

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回顾

农村改革后大量的农民进城谋生。因此1984年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县城以下的集镇入户居住,发给《自理口粮户口簿》。这是对50年代以来户口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自理口粮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1990年全国自理口粮人口428万人,1993年只上升到470万人[1],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小城镇的经济缺乏活力。以1993年为例,在自理口粮就业人口中,从事工业的占26.7%、商业的占23.2%、服务业的占17.7%、建筑业的占10.7%、交通运输业的占6.1%、其他的占15.6%,从这个结构可以看出为小城镇自身经济服务的就业人口占半数以上。让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而小城镇给农民的机会有限,因此吸引力也有限。

1992年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决定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范围是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对象是外商亲属、投资者、被征地的农民。在这一基础上,1992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城镇户口”政策,其他大部分地方采取的是“蓝印户口”这种更加机动的户籍政策。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使用的印章为蓝色而得名。拥有蓝印户口的人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但是要经过若干年后才能够转变为正式户口。最早采用蓝印户口的以中小城市居多,在一些地方的小城镇也实行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的条件和价值与城镇的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城镇地位越高,得到蓝印户口的条件也越高。

1997年在全国近400个小城镇进行户籍改革试点。从1998年开始,各地逐步开放小城镇户籍。在这方面,中西部地区开放的步伐迈得比较大。例如1998年贵州省在10个小城镇进行试点,在贵州省公安厅的《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在小城镇中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的固定居所后居住满两年,就可以办理小城镇的常住户口,并且不允许收取城镇增容费。

2000年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县级市市区及以下的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各地对小城镇户籍的开放速度也相应加速。2001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小城镇的户籍改革进一步放宽,至此绝大多数小城镇的户籍基本上对农民开放了。

在开放小城镇户籍这场改革中,对开放户籍促进城镇化寄予了太多的希望。其实从1997年开始小城镇的户籍试点改革到现在,小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并没有明显的增强,没有出现大量农民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例如1999年在安徽涡阳县竟然要把城镇户籍以每个600元的价格摊派出售[2]。河南省小城镇的户籍开放后,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在一些改革试点小城镇竟然没有一个人申报[3]。为什么小城镇的户籍改革没有引起大的反响,这从小城镇人口状况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

二、小城镇人口状况

关于小城镇的人口统计比较混乱,不同的资料来源有出入。资料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统计口径问题,按照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个镇人口的身份至少有两种类型,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一些镇中则可能还有“自理口粮人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等。按照户口所在地又可以划分成本地人和外来人口,而外来人口中又可以划分为办理了暂住手续与没有办理的两类。按行政区划来划分镇人口,时常会产生误导。因为大多数小城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大,包含了大量的农村,容易夸大小城镇的人口规模。目前小城镇的范围界定也有待完善,因为在一些地方,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城镇人口规模的扩大、农村工业的发展,镇与周边农村在地理上已经连成一片,如果用原来的行政区域来计算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则容易缩小其实际的人口数量。鉴于上述情况,在本文中对小城镇人口的描述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只能是一种概况性的介绍。

表1与表2是来自不同资料的全国性小城镇人口资料,表1是历史性的回顾,表2是时间剖面的状况。表2的资料并不完整,缺了接近2000个镇的数据,占当年全部城镇数量的10%。如果比较两张表的数据,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在平均人口规模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而在平均非农业人口规模上的差异比较小,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是统计范围的不同,前者是用镇行政区划统计,因此规模偏大,后者用建成区,因此规模偏小。由于农业人口大部分居住在镇的建成区外,用行政区与建成区不同口径统计导致的差距比较大。又因为非农业人口主要集中在镇的建成区内,所以用行政区与建成区不同口径统计导致的差距相对比较小。上述的两个资料都有缺陷,但是相比之下用建成区统计的资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表1部分年份小城镇基本情况

附图

资料来源:[1]《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出版社.

[2]《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3]《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根据表2中的数据,从60年代初期开始到改革开放前的20年间,全国小城镇在数量和人口规模上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小城镇的数量从1980年不足3000增长到1999年接近2万个,平均每年增长率为10.5%;人口规模从5693万增加到37637万,平均每年增长率也为10.5%。虽然近年来小城镇有较大的发展,但是分析一下却可以看出小城镇发展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作为小城镇主体的非农业人口,从1980年到1999年的平均年增长率只有2.8%,扣除了人口的自然增长因素,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迁移增长率实际上是很低的。第二个是在1980年平均每个小城镇有1.5万的非农业人口,到1999年平均每个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不到4000人。小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的缩小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部分人口规模大的小城镇发展为小城市,二是新增加的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小,三是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在小城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口”没有被承认是非农业人口。

表2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人口情况人/个

地带平均人口平均非农业人口平均劳动力人数平均企业人员数

东部5842241531551516

中部511923782489857

西部331214601676505

全国5009216926121077

说明:①共17260个镇资料,根据这些镇的资料计算,下同。

②此表的人口指的是镇区的人口。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前几年大量的县城转变为城市,导致剩下的小城镇人口规模普遍不大,全国大约70%的小城镇的人口规模不到5000人,非农业人口规模不到2000人。小城镇人口规模超过2万,或非农业人口规模超过1万的小城镇,占全部城镇的比重在3%左右。从空间的角度看,小城镇的人口规模以东部地带为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例如东部地带小城镇平均人口规模比西部高76.4%,东部地带小城镇平均非农业人口规模比西部高65.4%。根据17260个镇的资料,在人口规模最小的2000个镇中,约50%在西部地区。

表3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人口规模分布%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表4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分布%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由于大部分小城镇人口规模小,只要增加几千人就可以让不少城镇人口倍增,由此带来生活环境恶化,就业机会减少等问题,因此短期内大多数小城镇人口增长的空间不大。

三、小城镇人口中实际非农业人口估算

在前面谈到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得不到承认为合法的非农业身份,这部分人在目前的城镇人口中占相当大的一部分。同时在部分小城镇中存在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在有资料的城镇中,有1226个镇的企业中的就业人数超过有当地户籍的劳动力人数,表明大量外来人口存在。这种情况以东部居多,数量最多的分别是广东、江苏和重庆。如果大量实际从事非农业工作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对城镇户籍管理有益,这些城镇将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表5企业人数超过镇劳动力总数的城镇分布

地区数量(个)比重(%)

东部65053.0

其中:江苏14311.7

广东14812.1

中部27022.0

西部30625.0

其中:重庆13511.0

全国1226100.0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到底小城镇中有多少人口应该属于非农业人口,这是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因为在小城镇中,有些家庭内部的成员可以分别从事农业与非农业工作,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同时兼职农业与非农业。不过还是可以对目前小城镇中实际非农业人口规模作一大略估计,下面是估计的公式:

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1.8×(企业人员数+劳动力人数×0.1)

这一公式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按目前中国城镇的实际情况,每个非农业劳动力供养1.8人(包括劳动力本人在内);第二,在一个镇内部的劳动力中至少有10%的人是从事行政管理、文教卫生、商业和服务业,应该说10%这一比重可能偏低。用这一公式计算出的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本文称为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表6是根据公式计算的结果,从中可知全国小城镇中,实际属于非农业的人口要比统计数多50%左右,其中东部地区大约多70%,中西部则在30%左右。要强调的是这些期望可在小城镇增加的非农业人口中,70%以上在东部地区。

从期望可增加的小城镇非农业人口数量上看,除了局部地区之外,小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增长并非是无限的,它受到小城镇就业条件的限制。除了少数以交通、旅游、集市贸易为主要产业的小城镇之外,大部分小城镇人口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企业发展的制约,只要没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企业存在,让小城镇人口大发展是空中楼阁。根据表2中的数据,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只有大约1000人的企业员工。东部地区多些,平均有1500人左右,西部平均只有500人上下。而从表7的数据中可知,全国接近40%的小城镇中,企业员工数量不足250人,在西部地区这一比重是接近60%。从企业情况看,目前大部分小城镇容纳大量人口就业的前景并不乐观。

表6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非农业人口增长潜力万人,%

地带实际非农业人口期望可增加期望可增加非

非农业人口①农业人口比重②

东部1935130967.6

中部118933428.9

西部62017728.5

全国3744182048.6

注:①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A类城镇的期望非农业人口-A类城镇的实际非农业人口

A类城镇指的是:期望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的小城镇

B类城镇指的是:期望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的小城镇

②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比重=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表7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企业员工人数规模分布%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从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和小城镇企业规模的分析中可以得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让一些实际上已经在小城镇工作的人得到户籍,但是靠这类人口来增加小城镇人口的作法在东部地区可以比较有效,在中西部地区的效果不大

四、关于小城镇人口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几点讨论

在对小城镇人口状况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可以从人口的角度对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作一点讨论。

首先,小城镇的人口规模普遍太小,对大多数服务行业来说,根本达不到许多服务业所能生存的“门槛人口”。在这些城镇中,要依靠企业中就业人口的大量增加,拉动服务业人口的增加才可能发展。其实从“自理口粮”人口对小城镇发展起的作用有限这一事实,也可以看到开放小城镇户籍对大部分小城镇的发展帮助有限。

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口的流动主要是受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从目前小城镇的人口状况看,大多数小城镇的劳动力市场潜力有限。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容纳劳动力的能力极有限。根据《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数据计算,在小城镇中平均每个企业的规模12人,其中东部地区平均16人,中部地区平均9人,西部地区平均7人,可以说相当部分企业是处于小作坊的水平。没有就业机会,白给农民一个小城镇户籍对农民没有实质意义。

第三,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并不限于小城镇,大多数小城市的户籍已经相当开放,甚至于石家庄这样大城市的户籍也基本上开放,与小城镇相比,城市的吸引力远大得多,而且对石家庄这样的城市来说,户籍开放后也没有出现大量人口涌入的局面。因此只要小城镇的就业机会无法超过城市,那么小城镇的户籍吸引力就有限。

第四,小城镇户籍改革的实质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根据目前小城镇人口现状,小城镇户籍改革的实质是承认大批在小城镇工作、生活的人口,他们的身份已经不是农民,其目的应该是方便人口管理。如果把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定位在促进农村城镇化上,从前面的分析看,很可能要失望的。

第五,小城镇户籍改革的效果存在地区差距。在东部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水平比较高,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特大城市的郊区,户籍改革对小城镇规模的发展会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相反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简单通过开放小城镇户籍,甚至是开放城市户籍,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依然有限。

收稿日期:2002-1-21;修订日期:2002-4-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1990年度与1993年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1993.

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文3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选取本院部分科室的80名护理人员,均为女性,将所有护理人员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其中观察组主管护师4名,护师12名,护士24名,对照组主管护师4名,护师12名,护士24名。两组在学历、年龄、性别、护理级别等一般资料上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该阶段两组护理的患者总数差异不大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对比。

2、管理方法对照组实行常规护理管理方法,观察组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①确定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强度、所承担的责任、工作风险、患者满意度等。根据这些指标来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

②建立绩效考核方式。各科室可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小组的形式,对护理人员的各项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评价核实,并完善薪酬制度,将其每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使工资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来发放工资。

3、观察指标观察并记录两组出现的护患纠纷和患者投诉情况;观察两组的护理质量,包括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技术操作、理论学习等各项指标,每项满分为10分。

4、统计学方法对上述两组各项记录数据进行分类和汇总处理,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6.0分析和处理,计量资料采取(±s)表示,采用t检验;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两组的护患纠纷和患者投诉情况比较1年期间,观察组有2例护患纠纷、1例患者投诉,对照组有5例护患纠纷、5例患者投诉,观察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其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

2、两组的护理质量各个指标比较两组护理质量各个指标比较。

三、讨论

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 阿托品; 有机磷中毒; 护理

阿托品应早期、足量、持续静脉给药,以收到最大疗效而又避免过量中毒为好[1]。笔者所在科室自2005~2009年共收治急性经口有机磷中毒患者35例,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

1 临床资料

入选病例35例,男8例,女27例,年龄22~73岁,均为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35例患者入院后1~2 h均达到阿托品化,1~6 d意识转清醒,观察1~2周,2例发生反跳现象,无猝死,均痊愈出院。

2 阿托品在治疗有机磷中毒中的的应用

2.1 阿托品的应用 阿托品对毒蕈碱样中毒症状有较好较快的对抗作用,故在迅速清除毒物的同时应争取时间,尽早使用阿托品。原则为早期、足量、持续、准确应用,阿托品化越早,病死率越低,中毒12 h后达到阿托品化的预后较差,争取1~2 h达到阿托品化,剂量先大后小,直到出现阿托品化后改用维持量。有机磷中毒阿托品化维持不得少于7 d,乐果中毒不少于10 d。笔者所在科室采用微量泵持续静脉给药,获得了满意的治疗效果。

2.2 阿托品化的观察 阿托品化指给予足量阿托品后毒蕈碱样症状消失,出现轻度阿托品药物反应。其主要指标为: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加快,≤120次/min;体温略高,37.3 ℃~37.5 ℃;或有小躁动。瞳孔较前扩大、颜面潮红、肺音消失等为参考指标。部分患者虽瞳孔大、心率快、无汗,但仍有呕吐或体温较低者,应视为阿托品用量不足,要加大阿托品用量,但要严密观察,以防过量中毒。总之,要做到既要阿托品化,又要防止阿托品中毒。

2.3 阿托品过量中毒的观察 阿托品与乙酰胆碱竞争胆碱能受体[2]。对抗有机磷中毒的M样症状和中枢抑制症状。在非有机磷中毒者,阿托品中毒剂量为5 mg,一次使用阿托品10 mg可出现明显中枢中毒症状,出现谵妄和昏迷。成人阿托品的最低致死量80~130 mg[3]。严重阿托品中毒可导致脑水肿和呼吸抑制,还可导致呼吸肌麻痹[4]。有资料表明,由阿托品使用不当导致的死亡可占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总数的60%[5]。早期阿托品中毒以中枢兴奋为突出表现,可出现瞳孔扩大、球黏膜充血、皮肤干燥、灼热,常有高热,体温超过39 ℃(排除感染因素)、心率增快>140次/min或心律失常,排尿困难或尿潴留、兴奋、狂躁、谵妄、幻觉及神经精神症状。如同时伴有抽搐、口唇及四肢末梢发绀,患者由兴奋转入抑制,出现昏迷或呼吸抑制、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等症状则为重度阿托品中毒[6]。

2.4 阿托品反跳的观察 阿托品反跳多出现在持续治疗的第3~7天,早期阿托品用量不足或后期过早减量、停用,是造成阿托品反跳的主要原因[7]。在阿托品的应用过程中,特别是后期观察中应注重有无胸闷、流涎、出汗、肺部音等反跳先兆,一旦出现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肺水肿、昏迷等严重症状或应用阿托品后升高的体温突然下降,均提示病情反跳。

2.5 阿托品依赖现象 阿托品依赖现象多在阿托品治疗病情稳定后,当阿托品减量或停用时出现面色苍白、出汗、腹痛或呕吐等M受体兴奋表现。研究表明,阿托品应用时间越长,阿托品依赖发生率越高。原因与长期应用小剂量阿托品引起突触和靶器官中M受体上调,使M受体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增高有关。因此必须尽量缩短阿托品应用时间,当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并稳定在60%以上时停用阿托品。

3 护理

3.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有机磷中毒病情变化快,掌握阿托品化的指标非常重要,若发现晚或处理不及时易导致死亡。因此,我们必须做到每15~30 min测血压、呼吸及脉搏一次,观察神志状态、瞳孔大小及肺部音、尿量等,及时向医生报告。

3.2 详细记录呼吸道分泌物有无增多或减少,皮肤有无出汗、有无腹痛、尿潴留等。

3.3 保持静脉输液通畅,及时补充液体,维持水电解质的平衡,输液速度不可过快,避免出现肺水肿,详细记录24 h出入量是抢救关键。

3.4 预防院内感染,做好患者口腔护理以及皮肤清洁护理。

3.5 做好心理护理 了解患者服毒的原因,根据不同患者的心理特点予以心理疏导,以诚恳的态度为患者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并认真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3.6 遵医嘱抽血送检,动态观察血胆碱脂酶活性。

3.7 密切观察,防止中毒、反跳与猝死的发生。

有机磷中毒的救治中,区别阿托品化与中毒较困难,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不能机械地执行医嘱,应全面细致地观察病情、生命体征、神经系统、皮肤、瞳孔的变化。正确掌握阿托品用量,遵循个体化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阿托品,才能降低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抢救成功率。

参考文献

[1] 孙波,赵爱林,董福民.阿托品在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中的应用.黑龙江医学,1997,(12):64-85.

[2] 周秀华.急危重症护理学.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51.

[3] 杨宝峰.药理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77-79.

[4] 邱泽武,田英平,牛文凯,等.农药中毒诊治中42例阿托品中毒致呼吸机分析.中国急救医学,2005,25(3):183-185.

[5] 赵德禄.复能剂在救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重要作用.中华内科杂志,1994,33:417-419.

[6] 魏存才.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中阿托品中毒原因及对策.内科急危重症杂志,2004,10(4):236-237.

户籍管理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急性中毒;血液灌流;护理

血液灌流是把患者的血液引出体外,通过血泵引入装有特殊吸附到血液灌流器中,通过吸附作用,清除外源性和内源性毒物、药物,然后将净化后的血液输回患者体内,从而达到血液净化的目的,为临床抢救药物、毒物中毒者开辟了新的途径[1]。急性中毒是急诊科常见病,很多患者常因无特殊的解毒剂导致病情加重死亡。我科自2010~2013年11月,在内科综合治疗基础上尽早进行血液灌流,30例中毒患者均取得满意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30例(男12例,女18例)患者,中毒经口服、皮肤接触造成,中毒类型有有机磷中毒、安眠药中毒、百草枯中毒、降压药、解热镇痛药中毒、热蜂蛰伤等类型。30例中毒患者在综合治疗基础上尽早型血液灌流。

1.2方法 30例患者均按内科洗胃、催吐、导泻、利尿、补液、解毒药的应用以及吸氧对症支持治疗后尽早型血液灌流。

1.3结果 本组30例患者治愈26例、死亡3例、自动出院1例。26例治愈患者均经血液灌流1~3次后,生命体征平稳。

2 护理

2.1灌流前的护理

2.1.1心理护理 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血液灌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配合。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坚强的意志,敢于面对人生挫折,同时嘱咐家人给予情感上的支持。

2.1.2常规抽血常规及出凝血时间

2.1.3灌流前准备 管道及灌流器的预冲.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旋开灌流器两端的端帽,排出灌流器内的保存液,使血液回路的动脉管充满预冲液后,连接灌流器的动脉端,使预冲液充满灌流器后,再把灌流器静脉端与血液回路的静脉管连接,将灌流器动脉端朝下、静脉端向上垂直固定于支架上。依次用5%的葡萄糖500ml(选用含肝素10~15mg的生理盐水2500ml,预冲管道及灌流器,速度为100ml/min,预冲过程中轻拍灌流器及管路以排尽管路及灌流器内的气体。用含肝素100mg的生理盐水500ml以不超过50ml/min的流速缓慢预冲(也可以用含肝素100mg的生理盐水500ml预冲灌流器和管路,当90%以上的肝素盐进入管路以后,停泵,保留肝素盐水静置20min)。最后,用无肝素的生理盐水500ml冲入管路、灌流器中,排出其中含肝素的生理盐水,即可将灌流器动脉端朝下静脉端向上垂直固定于支架上准备引血上机。

2.1.4血管通过的选择 直接动静脉穿刺, 动脉穿刺选用挠动脉或足背动脉,静脉选用肘正中静脉,血管直接穿刺操作简单、经济。但可能难以保证足够的血流量,而影响血液灌流的效果。本科一般选用深静脉置管,首选股静脉、颈内静脉及锁骨下静脉置管。深静脉置管血流量充足,能提高血液灌流的高效果。

2. 2灌流中的护理

2.2.1 根据情况给予首剂肝素40mg,追加15mg/h,治疗结束前30min停止用,防止管道及灌流器凝血。

2.2.2使用心电监护监测患者的体温、血压、脉搏、呼吸、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尤其是灌流初期由于血容量减少而引起血压下降,应减慢血流速度,根据医嘱,给予补充血容量量。必要时给予升压药,不要轻易停止血液灌流,以免丧失抢救时间。

2.2.3严密观察机器、血泵运输是否正常,穿刺点或深静脉置管有无渗血、肿胀,保证管道通道畅通,导管应加以固定,防止留置导管受挤压变形、折断、脱出,各管道与灌流器各个接头需紧密连接,动脉直穿时,患者应制动,血流速度150ml/min,10min后逐渐调至150~200ml/min。

2.2.4观察患者有无畏寒、寒颤、皮疹、胸闷、呼吸困难等不适,若有不适,提示吸附剂相容性差,可静脉输注地塞米松5~10mg,同时给予吸氧。

2.2.5观察患者有无出血和凝血现象,出血与血液灌流过程中应用肝素有关。另外,活性炭或吸附树脂可吸附血小板、纤维蛋白,可能会出现皮下血肿和血尿,所以在灌流结束后,给予适当的鱼精蛋白注射液静脉注入,防止出血。注意观察血液管道及灌流器压力及颜色,防止凝血。凝血的原因还有肝素用量不足、血流量不足、环境温度过低。因此应注意肝素的用量,保持有效血流速度在180~200ml/min,室温在20℃~24℃。

2.2.6注意观察各管道与灌流器连接是否严密,严防管道脱出,防止空气栓塞发生。

2.3灌流结束后的护理 灌流结束后,仍应注意患者的生命体征,动静脉直接穿刺点给予消毒,压迫止血,无菌纱布,敷料加以包扎,固定,严密观察其出血及肿胀情况,防止深静脉置管脱落。

3 讨论

综上所述,急性中毒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及早行血液灌流,方便、易行,疗效确切能提高成功率,减少死亡率,有报道抢救中毒患者最佳的时间是中毒者6h内,一般不超过48h行血液灌流[2-3]。在行血液灌流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密观察患者病情,维持有效的血管通路,保证足够的血液速度,加强体外循环的监护,防止并发症的发生,使血液灌流达到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世澜,姚国乾.血液净化理论与实践[M]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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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急性酒精中毒 治疗 护理

急性酒精中毒是指一次大量饮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由兴奋转为抑制的状态,出现神经精神症状为主的疾病。表现为运动、呼吸、循环系统功能紊乱,面色潮红或苍白,呕吐物或呼吸有明显的酒精异味,部分患者血压低,四肢湿冷,呼吸缓慢不规则,严重可出现昏迷,甚至导致中枢麻痹或心脏抑制而死亡。如能及时救治可挽回患者的生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我科2008年2月~2012年7月共收治35例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现将治疗与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我科 2008年2月~2012年7月共收治35例急性酒精中毒患者,年龄最小13岁,最大54岁,其中男性24例,女性11例。

1.2 诊断 分期 参照全国高等学校教材第6版内科学[1]有关急性酒精中毒诊断标准及分期。35例均符合,兴奋期8例,共济失调期22例,昏迷期5例。其中合并上消化道出血的5例(呕吐物为咖啡色、血性等),合并血压下降者1例,合并外伤者3例。

2 治疗

2.1 保持呼吸道通畅 酒精中毒患者口腔分泌物、呕吐物较多,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排除,为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误吸、窒息,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呕吐物尤为重要。

2.2维持循环功能 建立静脉通路 补充液体,促进排泄,必要时给予速尿,昏迷病人插尿管。

2.3 洗胃 对于饮酒6小时以内的中、重度患者洗胃效果非常好。但是洗胃是一项侵入性有创操作,对患者的口腔、胃部均会造成很大的刺激,一次洗胃相当于一次急性咽炎,急性胃炎。因此,要严格掌握洗胃的适应证、禁忌证。合并有上消化道出血、高血压、心脏病、深昏迷、休克的患者禁忌洗胃,若患者可以配合饮水、催吐者可以不洗胃,对于躁动、兴奋的患者若必须洗胃一定要做好制动措施,以保证安全。 2.4 解毒剂的应用 纳洛酮为阿片受体拮抗剂,是一种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可使血中酒精含量明显下降,使患者快速清醒,是目前治疗酒精中毒的首选药物[2].

2.5 胃粘膜保护剂、保护肝功能药物的应用 临床常使用维生素6、奥美拉唑、肝泰乐等药物。

2.6 并发症的处理 恶心、呕吐者给予胃复安,上消化道出血者给予止血、制酸药物,血压下降者予以升压药物维持血压。

3 护理

3.1 监测生命体征,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保持呼吸道通畅,监测血氧,血糖。

3.2 注意保暖 酒精中毒患者全身血管扩张,散发大量热量,皮肤湿冷,体温低,末梢循环差,有甚者寒战,发抖,尤其是洗胃后的患者。因此,保暖尤其重要。可以加盖衣被,应用热水袋、电热毯,提高室温等措施。以促进血液循环,维持体温,增加患者舒适度。

3.3 确保患者安全 对谵妄、躁动患者要专人守护,加设床档,以防止坠床。

3.4 心理护理 进行健康宣教,允许家属陪伴,给患者关心、安慰,倾听患者诉说,让其发泄心中的郁积、不满。

4 结果

3例合并外伤者清创缝合后数日痊愈,一例血压下降者经观察2日后出院,其余33例均在24小时内痊愈出院。

5讨论

一次大量饮酒,尤其是空腹状态下,可出现急性神经、精神症状,对此类患者,加速排除体内酒精和保持呼吸道通畅是抢救成功的关键[3]。同时,正确的救治及护理措施能减轻酒精对患者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叶任高.内科学[m]第六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