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1

【关键词】新时期 依法治国 思想政治教育 措施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的思想觉悟伴随着社会政治的进步而不断提高,人们的各种需要和利益的冲突也在不断地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健全法治社会来共同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就变得愈发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法治理念不求甚解

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针对性。因此,普及依法治国的理念,对于人们思想的统一、信心的坚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途径。这些举措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也为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环境变化并不断转型、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法治意识的相对缺失

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就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但也曾经受过践踏,并且使当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陷入了一片乌烟瘴气。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如何将它们内化到人们的生活中去,如何潜移默化地发挥熏陶作用,同时又不让受教育者产生抵触心理,使他们融入一个法治世界中,让法律无时无刻地产生影响,这仍是我们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二、依法治国战略对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依法战略的推进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一定的成效开辟了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证。因此,依法治国战略是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后盾。

(一)落实依法治国,开展法律教育,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法律是人类对于自由、秩序等价值追求的结果;教育是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推敲于人,为其引导自我意识的行为。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政治文化、公民文化、道德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而且更是人生存、发展和思想品德自主构建的主体活动方式”。

(二)落实依法治国,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的两个部分。在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而法治理念的内化,又会反过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

(三)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改革开放30多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我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复杂和深刻的变化,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与社会阶层的不断变化,导致思想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度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忽略与淡化。面对这种情况,打破旧有模式,坚持与时俱进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它不是强制性的,不是为了限制和反对人性和自由,相反,它是希望人性和自由在思想意识中得以理解和尊重。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更是国家不断建设和努力的目标。从我国当前的环境来看,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普及将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使命。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灌输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日常中遵纪守法,变得愈发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把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统一起来,这也是依法治国最终实现的根本途径。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要坚持把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对传统法治理念的继承,也是对其的进一步演进和发展。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它要求全体公民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在社会生活中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挥法治意识对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作用。

(二)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扩大法治教育的渗透性和覆盖面

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公民进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教育,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引导人们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观指导自己的行为,把法律内化为自己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内心予以权威的认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任何法律都应该被遵守,任何法律都应该被规范,如果法律不被普遍所接受和尊重,那么它就变得毫无意义。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注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进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最早是主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邦治国之道,他认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2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首先,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指南。一个人,特别是作为执法机关的干警,执法理念是指导工作的基石。不可否认,在我们中间确实存在这样一些人,他们理想信念动摇,思想灰颓,道德水准低下,工作不思进取,因此面对现阶段政法机关的工作形势和任务,已经不能适应需要,是到了必须该认真解决、统一法治理念的时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解决人的头脑问题,开展这项活动很有必要性,那么我们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下,都必须围绕中心,心系全局,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要做到真正学、真正懂,严格要求自己,明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其次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用五个方面内容指导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正确处理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耍特权,不推诿逃避,只要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以最好的态度回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使他们满意。坚持公平正义就是在执法活动中坚持依法、合法、合理,保证在工作中及时高效、程序公正,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坚持服务大局就是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不断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

第三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指导工作,提高效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明确思想认识,必须提高自身本领,丰富工作手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做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提高思想意识、加强执政能力的必要条件,并将其落实在工作上。要更加勤奋地工作,兢兢业业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我们会以踏实的努力提升执法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3

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基本现状扫描

目前,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继续保持持续平稳,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发案和治安案件受理、查处数与去年基本持平。防邪反邪、防恐反恐工作措施得力,为确保奥运圣火在南通境内顺利传递和苏通大桥的全线开通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截止今年6月底,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73起,与去年同比上升3.73%,破获现行刑事案件461起,破案率为47.38%;共立“八类”案件11起,与去年同比下降26.67%,全部告破;共发生交通事故1903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08%;共发生火灾事故13起,与去年同比下降79.69%;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0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35.08%。1-6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2522次,受理矛盾纠纷2*2件,直接调处1889件,调处成功1859件,调解成功率98.4%;分流调处163件,督办矛盾纠纷163件,劝阻群体性上访96批1199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3起。

影响我县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的负面因素浅析

据统计,我县公众社会治安满意度20*年为98.3%,20*年为98.9%,2007年为98.7%,与前几年比较,目前我县公众社会治安满意度处于相对稳定的持续高位平台,领先全省、全市水平。当前,伴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新形势、新挑战、新局面的来临,出现的一些负面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社会治安满意度。

1、大桥大港经济时代的到来,巨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思想意识流也随之密集交汇,给社会治安增加了不安定因素,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由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扩张,导致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由此引发的外来人员刑事案件和犯罪人数逐年上升。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市拆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患关系、婚姻家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将会不断增多,濒临破产的企业带来的经营和管理问题、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环保问题、少数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以及由于征地、土地承包、房屋和宅基地等带来的纠纷仍占不小比例,造成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期盼的落差,由此将影响其对社会治安满意度。

3、今年是我国大事多、喜事多,同时也是倍受严峻考验的一年,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在这种紧绷状态下,部分群众有可能产生逆反心态,造成对社会治安满意度的影响。

4、诸如、贫富差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物价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发了一些群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进而容易归集并消极影响到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上来。

5、部分曾经受到治安处罚或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违规等原因受过各种处罚的人,无由地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和抵触情绪,甚至会波及到周围群体对社会的满意度。

如何保持我县公众对社会治安的高满意度

面对新的形势,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夯实措施,立足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绩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保持我县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持续高满意度。

第一,立足提升效能,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谐的坚强基石,要紧紧围绕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督查考核,以“三铁”精神严管队伍。当前全县政法系统结合我县“效能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开展“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提升新水平”(简称“三新”)的大讨论活动,以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4

[论文关键词]企业法律文化 问题 对策

一、企业法律文化概述

所谓企业法律文化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行为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总和。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有三,即物质表现层、制度行为层以及精神理念层。物质表现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现和重要载体,表现为可观察到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过程;制度行为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中间层和支持保障层,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精神理念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内核,表现为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信仰等。

企业法律文化的三个构成要素既相互独立又高度统一,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三者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法律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二、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企业法律文化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在法律文化建设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物质表现层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法律工作人员。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更是规定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应当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配备法律工作人员。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一些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都没有达到国资委规定的要求,更不用说地方国有企业和大量的民营私营企业了,同时很多企业即使招聘了法务人员或聘请了法律顾问,也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将法律工作停留在企业管理的表面层次上,没有真正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法律事务组织机构的缺失和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人员的缺位使得企业法律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组织和智力支撑,更使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自然不能得到有效开展。

(二)制度行为层

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待提高。首先,很多企业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除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之外,其自身缺乏基础性内控制度,企业的很多内部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其次,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制度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和衔接,内部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有时大相径庭,同时有些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难以执行和操作,使许多规定成了一纸空文。再次,不少企业的制度执行力不强,虽然制定了许多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造成了虽有制度但被束之高阁的现象。另一方面,行为建设有待改善。首先,目前很多企业的决策及经济行为中缺少法律审核环节,忽视了法律审核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及经济合同签订中的重大作用,极大削弱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能力。其次,很多企业没有将法律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之中,仅将法律的作用定位在纠纷案件处理上,法律被排斥在合同管理、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等日常的企业管理门槛之外,成了企业管理的看客。规章制度的漏洞和法律行为的缺失使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制度保障和行动落实,仅成了一种口号。

(三)精神理念层

首先,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还不强,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法律的事前防范功能,缺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传统的人治思想较为严重,依法治企能力较弱,市场法制规则意识薄弱,遇事沿袭习惯做法,靠关系,讲摆平,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先天缺失。其次,一些企业对普法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普法宣传在法律意识培养上的重要作用,普法投入不足、手段单一、全员参与程度较低等,难以有效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环境氛围后天不足。

三、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企业法律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公司治理,真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关键是严格依法办事。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有利于企业依法规范行为,使公司治理名符其实,发挥效率,保证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层之间的制衡到位,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现实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依法经营必然造成市场风险的放大,一旦法律风险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控制,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迫切需要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3.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深化企业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实现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要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就必须摒弃人治思想,积极推行依法治企。企业内部决策,要从经验决策、个人决策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转变;企业内部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这一内在要求,需要提高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民主法制建设。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

普法教育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全员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上下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企业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局面。要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员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把实施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把企业法律管理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典型教训作为普法案例,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普法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总法律顾问,明确总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逐步推动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要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流程,确定分管领导和机构负责人,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工作人员,明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职责等,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企业应该加强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营造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做好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制度支撑

加强基础性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是规范企业行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衡量企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强化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减少原则性与抽象性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行为有规可依。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规必依、依规必严,促进企业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五)加强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及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审核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更是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环节。企业要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以及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一是要有制度保障,企业必须制定有关法律审核的规章制度,确保法律审核嵌入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流程;二是要覆盖全过程,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法律管理必须全程参与。通过法律审核,不断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行为,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合规环境。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5

【关键词】人性论 性恶论 启示

【中图分类号】B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6)03-0003-02

人性论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儒家的代表人物荀子,基于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的思想,提出了著名的“人性趋恶”理论,他的人性论思想对现代社会仍具有深刻的启示。

一 荀子的人性论

荀子是儒家代表人物之一,继承了儒家思想并有所发展,他提倡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思想不同。孟子认为人们因“性善”而学习,而荀子认为人们因学习而“善”。例如,人们饿了就会想吃东西,冷了想要暖和,累了就想休息一下,这些是人生下来就有的本性。荀子性恶论主要论证了人的本性是爱好财利、多欲望的,如果这些欲望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就会导致恶的产生。他认为善是后天人为的,主要靠后天的学习及其礼义教化。

1.以自然资质为天性的性恶论

荀子主张的性恶论是道德修养方面的前提与起点。他否定了人性中以先验的道德为根据。以荀子的观点来看,人性应该是人的天然本性,是“生之所以然者”。其自然表现为“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荀子・性恶》)。这是人求得自身生存的基本要求,也是人的自发欲望,属于人的本性。

荀子认为“人的这种自然的对物质生活的欲望是和道德礼仪规范相冲突”的。他认为人性“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焉”,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纷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所以,他认为人天生的性情是恶的。因此,如果顺应其发展,很可能会引起人们之间的争夺、杀戮,致使社会发生混乱,这就是性恶论。

2.“化性起伪”的道德教化论

在荀子看来,人都是生而自私自利的,其所以善,是后天积累学习的结果。关于人性中“善”的形成,荀子提出著名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命题。荀子的观点认为,就人的天然本性而言,“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人们的后天环境和经验对人性的改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推崇富于道德教化的学习对改善人的品性的作用。人们通过主观努力,“其礼义,制法度”,转化人的“恶性”,则“涂之人可以为禹”。在这个观点上,荀子认为圣人与众人在天赋的人性上没有根本区别,但人性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可以改造的。

荀子强调礼义教化及使用法制对人的性情的潜移默化作用来达到“化性起伪”。为改善人性需要有礼义,礼义的原则又体现在法度的制定之中,因此荀子一般“礼法”并称。他将道德教化与法律约束结合起来,使礼与法共同发挥作用。礼义必须通过加强对人们的教育,人们才能向善的方面转变,培养善的内驱力;法制则是要赏罚分明,奖励善、惩罚恶,把礼法制度化,充分发挥法律的外在强制力作用。荀子认为,礼能够防患于未然,法则在少数人超越道德底线后采用强制手段给予惩戒。所以,礼义所不能制止的一些方面还是要由法律来禁止。

二 荀子人性论的现实价值

荀子的性恶论开中国思想史上恶的理论之先河,研究分析荀子的“性恶论”,总结他的思想的深刻性和独特性,对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消除社会中的一些丑恶现象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腐败与人性恶是相联系的。腐败的主体是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弱点,人性中天然存在着趋乐避苦、爱好财利、贪婪、懒惰等弱点,当人性的这些弱点与腐败相通,又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和限制措施时,腐败现象就会出现。当今社会中的腐败就是少数人把公共权力作为他们谋求个人私利的手段,是人性弱点在公共权力领域运用中的具体体现。

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呈现新特点,卷入腐败案件的领导干部增多。以2014年为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000余起。近年来,查处腐败的案件数量增多,涉案人员的职位级别越来越高。

在现代化进程中,人们的利益意识开始觉醒并且越来越强,与趋利意识同步增长的还有人们的感官欲望。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思想与生活方式的渗透,腐蚀了一些公共权力的运用者,他们的意志和品德受到严重的影响。当这些公共权力的运用者,眼睛盯着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消费,面对着灯红酒绿的世界时,他们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变得唯利是图,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他们抵制不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思想防线被击垮,正常理智丧失。目前腐败现象在我国呈现出不断蔓延扩大的趋势,反腐败成为政府的一项艰巨任务。

三 人性论对治理腐败问题的启示

当今社会中腐败问题是对人类道德的巨大挑战,从人性恶入手,认真研究人性弱点与腐败的关系,并以此寻找相应的对策,更能有效地解决腐败问题。

1.人性需要教育

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公共权力的运用者确立崇高的道德境界,增强他们思想意识中的道德约束能力,能够加固抵御腐败行为的道德防线。要使这些公共权力的运用者懂得腐败行为是违背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的。这些公共权力的运用者如果能够坚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腐败现象将得到有效的抑制。

2.人性需要法律监督

应当将治理腐败从政治领域转移到司法领域,反腐败应当以科学的理性分析为基础,把腐败看作是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恶行,回到基本的人性理论,回到犯罪学,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从规范化到制度化再到法治化,这既是历史发展和逻辑规定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进程中的必然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化,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综上所述,正确认识人性中存在的缺陷,建立一些合理的制度和法律,能够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能够起到对人性缺陷的制度性弥补作用,能够很好地尊重和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荀子论证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认为两者要同时抓,否则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要治理当今社会中的腐败现象,必须认识人性中的恶,人性中的贪欲倾向需要用相应的法律制度限制和惩罚,遏制恶的发生;同时还要辅以道德教化对人们加以教育和引导,认识到人性恶的危害性,这样才能走向善的方面。德治与法治两种手段同时加强,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彻底治理腐败现象。

参考文献

[1]许璐B.荀子人性论浅析[J].青年与社会,2013(5)

[2]宋忠好.荀子的人性论及对现代社会的启示[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28~31

增强法治思想意识范文6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增强全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县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行政干部学校的精心组织与安排,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于今天正式开班了。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有各乡镇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50多人。下面,我就搞好这次培训,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政府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依法行政的水平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偏低,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建设的顺利开展。为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工作进程。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目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现了我们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明显差距。因此,我们只有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进程,逐步建立起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的体制和机制,才能在民主法制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才能用法律手段不断规范政府行为,从而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改革触及深层次问题,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提高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才能有效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搞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大部分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学习,提高能力,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近年来,我们通过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仍然不能很好地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因此,通过这次培训,我们一定要着力提高以下三种能力:

一是要着力提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经常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对于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一定要全面掌握学习法律法规的方法和技巧,努力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工夫,深刻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着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准确与否,不仅能够体现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也关系到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不但要具备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和理解能力,而且还要具有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分析判断能力,这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但是,当前我县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对具体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还比较低,不能很好地根据行政处罚相对人受罚性违法行为的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在确定被行政处罚主体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通过这次培训,我们要切实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着力提高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和运行能力。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和运行贯穿于整个行政处罚工作的全过程。目前,我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能力与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由于思想上重视不够,导致文书的制作和运行不规范。因此,通过这次培训,要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意识,不断丰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和运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才能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公正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这次培训,得到了省、市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县政府也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切实把培训抓紧抓好,按照培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干部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搞好这次培训工作,防止培训走过场,确保培训质量。要严格培训纪律,严格考核,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颁发执法证件,对没有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予颁证,并不准上岗执法。对培训期间不按时参加培训、无故旷课的要取消考试资格。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全力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四个到位”,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严格学习纪律。严格的纪律是学习培训取得效果的保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行政干部学校围绕本期培训班的主题,对培训内容进行了精心准备。希望大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这次培训中来。要正确处理好培训和工作的关系,真正把培训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好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珍惜为期不长的培训时间,珍惜每一次的授课内容,真正做到静下心,钻下去,使这次培训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具体要做到学习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质量三个保证,确保这次学习培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