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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法律意识范文1
一、提高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
要提高教师尤其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这是有效实施法律教育的必备条件。很难想象一个自身对法律毫无感知的教师如何传授学生法律知识,更何至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可通过组织教师开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自学或参加法院旁听等形式来达到。
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在教学中,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法律课的实效
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法律概念具有抽象性,这就要求法律教师应在教学中,适当地引进案例进行教学,选用生动有趣,符合中学生特点的典型案例,给学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变成了活生生的实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教师假定的情景中,让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并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例如:在讲授“隐私权”内容时,可以列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父母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的事情,想一想:(1)父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3)你认为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教师要尽可能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中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五、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如何培养法律意识范文2
关键词:意义 法律意识 培养 措施
现阶段,我国技校教育发展迅速,且已经进入深入改革的阶段。技校教育应顺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加大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培养法律意识的意义
1.满足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我国一向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他们都处于成长期,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2.法律意识培养是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
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基础技能和综合素养为教学目标的,其中综合素养是学生基本技能的基础。而综合素养的核心内容就是遵纪守法,所以,技工院校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作为教育的首要目标,这将有利于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3.法律意识培养有利于对学生的管理
技工院校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更不了解法律的残酷性。所以,技工院校应该将管理同教学相结合,让法律教学成为管理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通过法律的效力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
4.培养法律意识是教学理应履行的义务
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导的过程中,要结合其能力水平和特征,使其能够理解法律的内涵,可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例如,教师可让学生们参加社会调查、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案例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掌握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安全。其次,教师还需通过案例让学生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不但可以做到依法做事还能勇于指正他人的违法行为。
二、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1.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改革技校教育的制度后,技校教育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且其毕业生受到了相关企业的重视,所以,我国技工院校学生数量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但是,这些技工院校学生的素质相对比较低,技工院校中时常会发生打架斗殴、偷窃、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
2.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技工院校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三点。第一,技工院校学生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通常,技工院校学生的年龄在17岁左右,虽然向往独立,但欠缺经验,在为人处事方面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第二,技校教育所涉及的法律内容不多。虽然《法律基础知识》及《思想道德教育读本》被列入了技工院校的教学计划中,但课时少,且内容比较老旧,法律专业内容多又枯燥无味,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第三,我国社会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的可塑性很强,步入社会的时间也早,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三、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
1.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
若想加强培养技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先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的教育水准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高。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能够坚持正面的导向,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对任何学生都能做到一视同仁,确保能够引导问题学生走向正轨。
2.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模式
技工院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采用多种教育模式,例如,观看法制视频、开展法制讲座等,让学生能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3.加强师生间的交流
教师是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因此,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十分有利于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校可建立沟通机制,让教师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同家长进行交流,并提供一些方法帮助家长在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教育。
4.优化学生生活学习的校外环境
学校除了要构建校内良好的法制环境外,还要同当地公检法等司法单位合作,共同治理学校周围的生活环境,避免出现打架等违法违纪的情况,从而让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技工院校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劳动者,不过他们思想大多脱离实际,因此,若想全面发展技工院校学生的智力、思想、价值观念等,就必须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技工院校学生才能成长为具备相应法律修养,且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的社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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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理; 实习生; 临床带教; 体会
1 带教老师做好表率
临床教学不仅是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机会,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专业化的思维方式,对于学生专业角色的形成、社会责任感的建立、适宜的道德观、伦理观、价值观的形成是有帮助的[1]。带教老师在带教全程中的言行与情绪可以直接影响到护理实习生,因此,带教老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有严谨的科学学风,严格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以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实习生尽快进入护士角色。
2 严格实习生管理,记录实习笔记
护理部制定出了实习纪律、请销假制度及有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学员学习阶段的量化管理。在整个过程中老师要言传身教,教给实习生一个好的学习方法,这就需要老师鼓励学生胆大、心细,要求学生学会三动:动脑(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学会观察病情,分析病情)、动手(学会护理体检,掌握专科护理和各种技能操作)、动口(学会与患者沟通,采集健康史,学会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2]。要求护生每天写实习笔记,不懂就问,书中找答案。这样有利于学生的记忆,又可促进她们自学。
3 一对一带教
即1个带教老师带教1名实习生,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对治疗性的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完成,分期制定目标,不断积累经验。初期:老师应先试教,使她们掌握要领,及时加以指导纠正,采取多鼓励少批评的教学方法,使护生在短时间适应环境,后期:老师应适时激发她们的积极性,尽量给她们提供操作及书写机会,但必须做到放手不放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加强道德素质和安全教育,培养法律意识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旧的管理模式及服务理念已不再适应临床的需要,应加强道德素质教育培养,使护生养成
作者单位:457001河南省濮阳市油田总医院肛肠科
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学习习惯,教育护生正确认识护理工作人命关天,出现差错,就会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死亡,造成悲剧给社会带来负担,以此来理解护士的社会责任,增强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因此,从护生实习起应加强安全及法律意识,带教老师利用空余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熟知《护理应急预案》,让学生感受到自身与法律的关联,体会到在法律中自己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3]。
5 护士长加强管理,重视带教工作
护士长在护生整个实习过程中起到督导作用,及时做好沟通及反馈,以便提高临床带教的整体水平。首先审核带教老师技术素质和思想素质是否胜任其职,检查制定的带教计划是否按实纲要求切实可行;其次指出带教中易出现的问题,以便找出相应对策;最后定期召集护生座谈会,了解护生临床收获、带教中的问题、建议等,并反馈于带教老师,帮助她们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处理,表彰优秀带教,增加带教老师的责任感。
6 总结
在我们的护生带教过程中,通过带教老师做好表率、严格实习生管理,记录实习笔记、一对一带教、加强道德素质和安全教育,培养法律意识、护士长加强管理,重视带教工作,不仅使护生学到了许多护理知识,也开阔了视野,使他们明确了护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了法律意识,为护生们今后踏上工作岗位踏建了良好的平台。
参 考 文 献
[1] 郑瑾,张晓春.关于我院护理本科生临床生产实习教学模式的探讨.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5,15(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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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学生;法律意识;课堂教学
法制教育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于法制课程不是中考和高考的科目,长期以来都没能进入主课堂,高中阶段的法制教育只能穿插在思想政治课本中或以主题活动方式进行。如何培养现代法治建设下的优秀公民,在中学思想政治课中贯彻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就尤为重要。
一、以人为本,学用结合,为法制教育工作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
(1)教师要全面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校园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师的引领。这就要求建立一支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素养的优秀教师队伍。首先要提高老师的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素质。老师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才能使自己的认识适应发展的需要。其次教师只有掌握丰富的知识尤其是现实的知识,才能做到融会贯通,从而调动学生求知的欲望。
(2)制定校园法制管理队伍培训计划。通常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述发生在校园和社会中的事件,通过互动讨论及案例评析,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教师要不断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自己在教书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提高依法执教的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尝试,这种阶梯式动态培训方式肯定会形成良性循环态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3)教师要利用好社会大课堂,教学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也就是将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结合,是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中落实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让学生结合社会调查采访,联系自身和同学的实际,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认识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与社会法律环境的重要性。
二、拓宽渠道,创新形式,为中学校园法律教育提供有效载体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学校利用黑板报、校刊、宣传专栏,定期出版法律知识、文明守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与熏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学生们在愉悦中接受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利用校园广播及多媒体电教室等现代化教育设备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提高普法教育的效果。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纪念周、纪念日,学校举行“法纪伴我行”“法在我心中”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手抄报制作比赛、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聘请学校法制辅导员,邀请社会法律人员定期为结对班级学生上法制课,宣讲法纪知识。从学生在生活、学习中涉及和需要防范的法纪问题入手,把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为学生讲解,并解答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让广大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中接受法制教育。
三、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课堂教学尤其是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是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进而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应注意把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机融汇到法律知识的传授中去,让学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在头脑里牢固树立“法”的观念,将来才能以一个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的公民身份走向社会。多用生活中有影响力的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把课堂教学与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
开发适合学校特征的校本教材也很重要。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甚至对于中学生来讲晦涩难懂,而法律知识自成体系,在初高中的思想政治教材中,散落在不同的章节。现在浙江省正在进行教育新一轮改革,改革中鼓励各学校努力开设选修课,这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有着重要作用。乘此大好机会,深入研究开发校本法律读本。针对学生的实际,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法律课的实效性,要以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中学生道德法制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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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的第七、八课就是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精神的。不过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1.由于篇幅限制等原因,教材中对一些重大问题描述不多,如法律的本质精神,法律与自由的关系等问题。
2.由于一些内容重复(如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方面),再加上教材向深广方面拓展不够,致使不少师生感觉有些无聊。
因此,为了更好地培育学生的法制意识,建议教师在教学中适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向深广拓展。
一、关于法律的核心价值
法律的核心价值早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已经确立。在《查士丁尼法典》中已经包含了理性、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虽然当时的法律条文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并不能完全体现公平、正义,但它确定的“人人平等,公平至上的法律理念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永恒价值。”至今没有改变。
总理前不久庄严宣告:“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每个法院都有一个天平的标志,那正是公平正义的象征。
建议教师注意引导学生理解公平正义的概念和意义。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
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所以教师要培养学生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究公平正义的行为。
建议教师特别注意引导学生走出对公平含义理解的误区。中国古代经常有“杀富济贫”“不患寡,患不均”的思想观念。其中虽然包含一定的渴求公平正义的诉求。但其误区在于只看重结果的不公,很少关注机会和程序的不公。就好比百米赛跑,大家应该关注的是比赛选手有没有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裁判是否公正,运动员是否犯规。假如这些都没有问题,你就不能抱怨别人拿了金牌是不公,要求也给你颁发一块金牌。我们不能说比尔盖茨的钱太多是不公平的,就把他的钱抢来分给众人。简单说,公平正义并不是追求结果上的完全平均主义。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贡献大小不同的人收入完全一样,不也是一种不公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教师可以设置一些辩论题目,让学生展开辩论。
二、关于法律和自由的关系
很多国人不懂得法律、违法和自由之间的关系。不少人认为法律和自由是矛盾的。甚至把违法和自由混为一谈。曾经有位国学爱好者在和我辩论时说:“你不要老说什么自由,比方说我现在想打你我就打你,这样自由了吧,那社会不就乱了套?”我回答说:“打人是犯法,不是自由。你不要把自由和犯法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混淆。”
所以,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和自由的关系。法律不但不与自由相抵触,法律恰恰是保障自由的。比如保障人的言论自由、迁徙自由、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等。同时保障人们的自由不被破坏。
特别注意的是,自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思想、言论和行动。如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例如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语都是犯法的。目前仍有很多国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把说粗话当口头禅。李敖的女儿在北京居住期间多次上法庭和邻居、工匠等打官司,原因就是因为有个别邻居和工匠对她说粗话。很多国人觉得她小题大做,这正是国人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的表现。
另外一种有趣的现象是,在人人都可以发表见解的会场,许多人被剥夺了发言权,有些掌握话筒的人从头讲到尾。在给予讲话机会的时候有不少人自愿放弃了自己言论方面的自由,坚信沉默是金。对那些敢于发表自己见解和主张的人,众人往往认为其爱出风头。当面不讲的人,有些却喜欢在背后造谣、告密、传闲话。
多举一些这样的例子引导学生思考、讨论,相信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方面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关于法律的根本目的
严格地说,中国古代法律是非常残缺的,因为它重点强调刑法方面。再加上古代长期处在一个人治的环境里,久而久之,一提到法律,国人就想到不要违反刑法,违法要受到惩罚,很难去思考法律对人的保障作用。从《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的第七课和第八课中也可以看出,其对法律,特别是宪法的根本目的表述不够,对如何遵纪守法浓墨重彩,这也多少反映了这种偏差。
其实,法律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刑法,虽然惩罚犯罪是其重要的目的和功效之一。“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不是“威慑”,不是通过某些公民的被惩处而让其他公民战栗不止,从而起到“杀鸡儆猴”的效用。”
法律有维护社会安定,协调民事纠纷等许多目的和功效。但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捍卫人权。比如各国宪法都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休息、娱乐、迁徙、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这些神圣的“天赋人权”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的。
“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保障人权为目的,以一定地域内全体公民必守的社会公德为基础,反映人民普遍意志的民主制度和治理社会的科学的法律制度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有机统一体,即此社会的法治状态。”
或者换言之,法制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在保障基本人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人人自由、平等。”
因此在加强法制教育的时候,建议教师一定要强化人权观念的教育,使得学生成长为懂得法律精髓的人格健全的人。只有使得学生理解了法律的根本目的和首要意义,明白了法律与自己的幸福、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才可以使得学生真正从心底里重视法律,维护法律,关心法制建设。
如何培养法律意识范文6
蒋晓伟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当今教育中很常见的现象是:重分轻人,重技轻德,重利轻义。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眼中的孩子已经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表情丰富的生命体,而是带着分数面具的考试机器;无论是弹琴还是上课都只不过是为将来谋生增添砝码,至于音乐和文化中蕴含的真善美,都被遗忘了;教育中对孩子们的强制、奴役,有时甚至打着“爱”的旗号,其效果却是毁掉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主,使其蜕变为失去灵魂的冷血动物。社会中低收入者受歧视,学校中“差生”受歧视,人们习惯于根据某些单一标准衡量人的高低,而忘却了人之为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