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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输血科;输血纠纷;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8-0243-01
随着社会进步,现代医学得到不断发展,输血技术也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使得临床输血引起的医疗用血纠纷时有报道,而临床用血也由过去的只输全血发展到现在输成分血,导致由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1]。要把输血医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医院血库仅充当配发血的角色是远远不够。1999年1月实施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设立输血科”。 输血科作为新兴的、涉及多科学的综合性科室,成为了医院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为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我院于2003年9月成立输血科,近几年我院各科室的医学业务发展迅速,输血科为配合临床也不断发展建设起来。输血科在防范用血纠纷,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中,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以强化安全输血。
1 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在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用血制度,加强法制观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输血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根本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通过相关法律的学习,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必须熟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工作中把好质量意识关,强化工作人员对安全输血的思想意识。
2 完善科室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 加强输血科的质量管理:
质量是输血科的根本,所有工作都必须制度化,操作规范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通过参考其他医院输血科的工作,再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输血科编写了输血规章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其中血液入库严格四查七对制度;出库时认真检查输血记录单填写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血;交叉配血;一人上班复检一次,两人上班双人双鉴;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同时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和配血结果及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签字后方可发出,配血后标本保存1周以上。临床用血量一次超过2000ml时经输血医师会诊,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事后补办手续);规范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反馈单等规章制度,有关资料保存10年。从制度管理上促使医生合理、科学、正确、有效使用血液,完善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增强质量意识,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严把用血安全关,杜绝医疗事故及输血纠纷的发生。
2.2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满足临床不断发展规律的要求:
医学事业不断发展,而医院的设施配备也不断增加,输血科作为一个与临床有着密切关系的科室,也必须不断发展才能配合临床要求。本院输血科于2005年推行凝聚胺配血法,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不完全抗体引起的输血反应。
2.3 加强输血科的规模建设:
本院过去只负责配血发血,随着各项新技术的开展和成分输血的发展,加强输血科的规模建设也势在必行。如今本院输血科有配血室、发血室、贮血室、实验室、并配备了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的管理人员。
3 做好与临床、血站、患者的沟通工作
加强临床用血宣传、合理用血。输血是特殊并存在高风险的一种治疗手段,要进行科学、安全的输血,除了加强实验室工作外,还应加强宣传力度,使临床医生掌握输血指征,按现代输血理念进行输血,减少输血风险。
与中心血站加强业务交流,共同做好临床输血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把临床用血的不同需求报告中心血站,工作中注意每个环节,避免由于沟通不足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患者关于输血方面的咨询,输血科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向广大患者宣传输血知识。
4 临床输血纠纷的防范措施
输血是一项复杂的医疗服务,一旦出现差错不仅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增加不少医疗纠纷或事故,因此,值得从管理等多角度进行探讨,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也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输血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还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减少差错事故出现的概率,从而减少医疗事故和因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操作;掌握患者的临床资料,了解患者的输血适应证;要求临床医师具体填写好用血申请单;输血前要求患者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要求临床医护人员填写反应回报卡,掌握输血反应的第一手资料,并做输血反应的相关实验;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及输血科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从多个渠道组织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从而指导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提高我院的输血诊治水平。
5 发展方向
提高血液质量,减少输血反应,引用科学的方法、先进的设备,使临床输血更安全更放心,是输血科以后的发展方向,例如 ,不完全抗体的筛选及鉴定、疑难配血、特殊血型的鉴定等技术在全国部分大医院已有开展,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我院尚未开展,所以我院输血科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发展空间还很大。
参考文献
[1] 杨世明.加强输血科建设及其质量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5,6(6):345
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2
在一场心脏支架手术中,他的妻子因“事故”而离他而去。
李平怒气冲冲地找医院理论。
“我原本对索赔没报一点希望。”李平说,“可我万万没想到,很快就得到了医院的4.1万元赔偿。”
这起医患纠纷之所以能快速得到解决,是因为永川建立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调解之困
“噼里啪啦、咚咚锵……”
2009年5月22日,永川某医院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一条横幅出现在众人眼前:“还我公道、还我生命……”
30多人组成的队伍,与医院保安发生冲突,领头的熊轩哭喊着。
十几天前,熊轩儿子因咳嗽发热住院治疗,其间病情突然加重,心跳骤停,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医患争议。
永川区副区长许宁闻讯赶往医院,与熊轩等人进行第十次座谈。
“大家先冷静一下,对于该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有三条路径……”许宁解释说。
但是很遗憾,第十次调解还是失败了。
直到第12次座谈,双方才勉强达成一致。
“马拉松式的调解,让我瘦了好几斤。”许宁说。
这种停尸闹事的医疗纠纷,仅在2010年,永川就有十起,而一般医疗纠纷则超过100例。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家属一般都直接找医院扯皮,而不愿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走司法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政府身份十分尴尬,患方认为政府和医院存在管理关系,是一伙的,所以不太相信政府。”永川区副区长孔萍说,“所以我们急需探索创新一套新的调解机制。”
“第三方”出场
2010年3月,孔萍带队抵达四川资阳。
随行者,有永川区卫生局副局长陈战及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
此行目的是为了“取经”。
“资阳之行,我们收获很多,学习他们的经验,准备创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陈战说。
回渝后,永川区卫生局在司法局帮助下,制定了《永川区医疗纠纷预防处置调解试行办法》、《永川区医疗风险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担任“第三方调解”的卫生、司法、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职责。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2010年11月22日,永川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医调会就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孔萍说,医调会从体制上与卫生局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分离,从根本上保证了调解委员会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确保调解的公平公正。
医调会聘用了十名人民调解员,并落实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和一名医学专业人员为日常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受理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
“第三方的出现,给剑拔弩张的局面带来缓冲,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渠道。”孔萍说。
“我们会主动介入可能或正在发生的纠纷,在医患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调解员聂勋放说。
效应初显
2011年9月9日,医调会办公室。
“由院方向患方王丽赔偿4.8万元……”聂勋放宣读调解协议书。
患方王丽与院方负责人,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仅仅17天,一起医患纠纷就得以圆满解决。
8月23日,王丽到医院做安环手术,意外发生:医生操作失误,致其子宫右侧角破口。
“后经检测,王丽宫腔深度八厘米,探测针探测超过八厘米。事故原因很明确,医生操作失误造成。”聂勋放说,“那么,接下来的焦点就在于赔多少。”
“按其他医院惯例,我们愿意补偿一万元。”院方说。
而按照政策,王丽属于城镇户口,各方面赔偿金算下来应比农村户口多2.5万元,但王丽并不知道其中的差别――院方一直认定王丽是农村户口。
医调会在调解中,发现王丽属于城镇户口,于是指导其提供相关证据,最终得到了相应赔偿。“对于王丽来讲,她开始并不清楚自己在纠纷过程中哪些政策是可以争取和运用的,那么医调会就会尽责对她进行指导。”医调会法律专家伍健说。
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医院 病例档案 现实意义
医学科学技术档案,是指医学科学研究、科学管理、生产技术和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科技文件材料。医学科学技术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医学科学研究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是深入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1]。本文所要讨论的特殊病例档案是指临床上罕见或不典型的、诊治比较困难的、治疗方法比较先进的及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病例(包括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所形成的档案。这部分病例档案作为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的一部分,因其特殊性存在着较大的教育价值,更因其易流失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我院近3年来通过发动兼职档案员加强对特殊病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利用特殊病例档案材料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增强了医院档案工作的活力。
1 档案的属性决定病例档案具有的教育意义
档案在保护历史记录方面的文化价值决定了档案具有教育的专门功能。特殊病例档案作为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载了医疗活动中各种罕见或不典型的、诊治比较困难的、治疗方法比较先进的及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病例(包括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材料。医院档案员通过对这些病例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单独成册或成光盘,结合相关部门对医务人员开展教育,对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责任意识、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加强特殊病例档案的收集、整理
2.1拓宽特殊病例档案的收集范围 首先,要对全院专、兼职档案员及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强调特殊病例档案收集、整理的重要性。特殊病例档案不仅要收集文书档案,还要收集医疗活动的档案;不仅要收集传统的纸张文件档案,还应当收集照片、声像、电子等新型载体档案,这样才能为更好地实现教育功能提供丰富的材料。
2.2健全档案员职责,加强部门合作 健全医院兼职档案员职责,特别是重点科室及手术室的兼职档案员,由档案室组织定期培训。并与医务科、病案室等科室及医务人员取得统一,对符合特殊病例档案标准的材料要及时进行复制备案。
提高留取档案资料的硬件设施,为此,我院挡案室专门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等设备,及时将资料录入保存。由于目前医院病案室、医务科等部门也保存部分特殊病例材料,要完整收集这些材料,档案室必须要密切与这些部门合作,主动或有效配合这些部门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避免行政部门人为丢失。
3 利用特殊病例档案开展教育
3.1开展医学教学 我院作为高校附属医院,医院要承担大量的教学任务,医院利用特殊病例材料对实习同学开展教学具有非常好的效果。如一份完整的疑难病例档案,是医务人员在临床医疗实践活动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真实文字记载,详细记载了病人病情变化、病例分析、治疗效果等,并具有特殊的经验教训借鉴,可以指导、预防和警示学生,较之与普通病例更能为以后的诊疗、医学科研积累临床实践资料。
3.2开展病例讨论 特殊病例档案材料为医院提供丰富的病例讨论资源的同时,由于其既存在疑难性、复杂性,又能较全面的反映病人的诊疗、检查及最终诊断,讨论后能让医务人员获取更多的临床经验,从而提高确诊率,使病人得到有效治疗。
3.3分析医疗纠纷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令人担忧,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社会上出现了一个全新的职业——“医闹”[2]。
医疗纠纷的发生,客观地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是可以积极作为的。我院对近几来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有80%以上的医疗纠纷均可通过加强医务人员责任意识、语言沟通用及服务水平得到避免。我院档案室整理医院近3年发生的医疗纠纷病例材料并归入特殊病例档案,利用这些材料分批组织讨论,教育医务人员加强责任心,提高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加强法律学习,依法行医,重视医疗文书。
4 总结
档案不仅仅具有提供凭证、参考作用的职能,还具有比课堂教育更有效、生动的教育职能。医院档案工作者应顺应时代要求,采取丰富多彩的手段,把医院档案室建设成一个提供信息技术交流的教育基地。我们体会到,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扩展医院档案室的教育功能,尤其要在实效性上下工夫,因地制宜、广开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教育活动。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使档案管理在管理理念、技术手段、硬件设施能更适应时展的要求。
参 考 文 献
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输血资料 规范 质量管理 医疗风险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2-0449-02
病历作为医疗卫生的科技档案,是医院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客观记录和文字见证,是临床医疗、科研、教学、法律等不可确少的医疗资料;国家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对临床输血的指证,以及输血全过程都作了详细规定。输血资料就是从决策输血到完成输血整个过程的客观记载,是评价医疗质量、医疗水平的重要资料之一,是一份客观的法律文书。由于历史等原因,临床输血的发展置后,一些医院对输血工作重视度不够,临床医生对输血资料填写不规范,给临床输血安全埋下了种多隐患。为此,每个医务人员只有按章办事,按规操作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对临床输血资料质量管理要求,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活动,永无终点[2]。
1 临床输血资料
1.1 与患者有关记录。包括输血前评估、输血知情同意书、输血申请、大量用血审批、输血前受血者传染病监测、输血过程观察、输血后分析、输血反应、自体输血、治疗性单采患者情况与过程、检验项目等记录[3]。
临床病程、临时医嘱;护理有关的记录:血样采集与运送、血液交接、核对、输血过程观察、不良反应的处理。
1.2 输血科(血库)记录。血液入库、血液出库、供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报废、设备温度、输血前检验项目、核对、消毒、试剂出入库、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与量具计量校正等记录。
2 输血资料常见的存在问题
2.1 《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漏填输血史和女性病人妊娠史;输血目的不明确;输血前检查不完整或漏填写;不填写血型或将血型写错;输血指征掌握不严;输血申请单随意涂改、字迹不清。输血申请单不执行双签名或无上级医师审核签名,无资质医师签署申请单、下级医师上级医师审核签字;护理人员医生签署输血申请单。
2.2 《输血治疗同意书》漏填缺项、不按内容要求填写,漏填输血前五项结果、医生漏签姓名及日期,患者及相关利害人未能签名不说明原因或签名不签时间。
2.3 输血记录不全面、不准确,输血前无评估、无相关检验支持、其中有临时医嘱要输血,因故患者未施行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及护理记录中未描述其原因;输血后,不做相关检验无资料对输血效果进行分析。有些输血记录过于简单,往往于病程记录中一笔带过,无法体现输血技术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2.4 输血前的三查、八对不严落实不到位三查。输血前查、输血中查和输血完毕查。八对:输血前需有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的标签内容仔细核对,认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配血报告单和血袋上漏,血液有无溶血、混浊及凝块等[4]。
2.5 护理记录内容不完整、过于简单。表现为未监测患者一般情况、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有的漏记输血开始时间或结束时间,护理记录不能反映观察输血监测过程。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如手术护理记录术中有输血,术后病程记录中有失血量和输血缺输血记录或无输血品种、输血量。
2.6 病案首页输血品种、用血量没填写或填写与实际用量不符,有的甚至填错血型,无输血不良反应错填为有输血不良反应。
2.7 病人《输血治疗同意书》中项目填写不全,有的缺少病人及家属或相关利害人的签名无原因说明,有签名无签署时间。一旦发生纠纷即是不可抗拒性的,势必陷入被动。
2.8 输血前、后各项检查不完善,特别是HBsAg、HCV、HIV检查。
2.9 脱节现象:手术病人在手术过程中有输血,但病程记录或手术记录中未体现,漏输血品种、血量。
2.10 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完毕后,病人是否有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措施,病程记录中无记载。
2.11 输血适应症、输血目的在病程记录中未反应出来,或把握不严,有滥用血现象。
2.12 危重病人抢救,使用口头输血医嘱,事后未及时记录,或记录不全。
2.13 输血护理记录缺乏,有遗漏现象,存在输血执行者不签名,具体时间不填。
2.14 输血病程记录和其它病程记录一样,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
3 防范措施探讨
3.1 规范医疗行为,依法执业、严格依法办事,医院每年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病案就是一份法律文书”,增强医务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致使医疗纠纷发生后,医务人员在举证责任中立于不败之地。
3.2 加强血源管理,医院输血科的血液必须取自当地血站;原则上不得自行采血,致使紧急用血必须按程序上报。
3.3 加强继续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应经常组织学习《病案书写规范》,对输血医疗活动过程的评估、输血后的效果评价分析及每一个细小环节都要认真记录,特别注重危重输血病人的病程记录。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字迹工整,不潦草,不涂改。
3.4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认真遴选输血品种,完善输血前的各种检验,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输血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输血过程按规程操作、观察做好记录,密切注视病情变化,对不良反应要及时按预案处理;医师与执行输血程序者要签名;详细记录输血具体时间;抢救危重病人口头输血医嘱,事后要及时补上;使输血全过程在病历中全面得到反应,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性,真正体现一份完整。
3.5 输血目的就是两个:①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②是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此外均为不合理输血[5]。
3.6 医院临床输血委员会、医务部(科)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规范和相关要求对临床输血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定期公示,是保证临床输血过程规范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医务部、输血科、用血部门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重点监督临床用血的合理性、护理部门重点监督临床用血过程的规范性。
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临床输血相关制度和要求,控制临床输血各环节可能出现的用血不合理性和操作的不规范性。每月对医师用血情况进行公示,医院质控科、输血科应及时将临床用血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定期向职能部门汇报,由医院定期进行内部通报。临床输血委、医院主管部门对某些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行政干预和经济处罚,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3.7 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三级质控体系,有条件的进入信息管理,统一病历格式,对运行病历,由医师和护士认真填写,由上级医师、主任医师审阅,科主任、护士长严把质量关。对输血资料记录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早会、查房空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给予纠正,以保证整个病案书写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3.8 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准,培养爱岗敬业精神,真正把病人当亲人,对危重输血病人要多关注,加强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增强相互信任感,是减少医疗纠纷十分有效的方法,使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输血资料的质量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科学,是对确定和达到质量要求所必须的全部职能和活动的管理。它不是一个想要达到的目标,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活动,永无终点。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部长令]85号.2012.6.7
[2]马朝霞,赵玉勤.规范输血病历书写.强化医疗质量管理[J].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8,3(24);67-68
[3]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5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由于医疗服务质量与人们期望之间的差距较大,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升高。为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认真分析产科护理中发生纠纷的原因,调整和规范医疗行为,转变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1纠纷原因
1.1法律意识淡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患者住院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产科部分护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薄,护士对护理行为的法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包括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护理行为缺乏严肃性,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1.2技术水平有限,管理制度不严专业不熟,经验不足,对某些潜在性危险意识不足。如产妇肥胖,腹压运用差,胎儿大小估计不足,致胎儿娩出困难,造成新生儿产伤及窒息。工作疏忽大意,接生时把纱布留在阴道内。服务意识淡漠,护士态度差,观察病情欠认真。有些医务人员把个人成见带进工作中,透露他人分娩治疗过程,不负责任妄加评论,导致病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产生怀疑。部分医疗文书的记录欠完整。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完善,是一些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1.3护患沟通不够产程是一动态变化的过程,能否正常自然分娩难以预料。有些产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产前检查胎位正、胎心好,就一定能顺利分娩,对各种意外情况(如:羊水栓塞、妊高征、心脑血管意外、胎死宫内等危及产妇与新生儿生命的意外)可能在瞬间发生往往没有思想准备。护士如果不加强分娩知识宣教,不及时将分娩进展情况与家属沟通,一旦出现难产或异常情况,家属不理解,认为是护士不负责任、技术差造成的。产妇病情的突发性是形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2防范措施
2.1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产科是一个专业性强,极易发生纠纷的科室。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因此,产科护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护理与法律》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个护理人员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处处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的服务理念,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意识,提高产妇和家属的满意。
2.2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当今时代是高新诊疗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如:染色体检查、超声波、电子胎儿监护等各种技术临床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孕期保健的质量,避免了一些发育缺陷儿的出生,胎死宫内、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等疾病的发生明显减少。护理纠纷发生往往与护理人员缺乏应有产科理论与过硬技术有关。所以,应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助产士护理技术。加强对每位护士进行专业知识、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考核,保证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同时,细致、具体、针对性的制定产科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及纠纷的依据。
2.3强调医患的紧密联系,增进和改善医患关系产科部分纠纷是产妇及家属对分娩动态过程的不理解而发生。护士要掌握沟通技巧,主动关心帮助产妇,建立和谐护患关系。在检查、操作前讲清目的、意义,以便产妇合作。在产程观察中发现异常及时与家属联系,耐心倾听患者的诉说和愿望。实行与患者共享医疗信息、决策及共同承担责任的医疗模式,体现尊重医护人员和保护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医疗服务中充满同情心和爱心,对加强医患之间的理解,减少医疗纠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新平.产科护理纠纷发生原因及防范措施.中国医学前沿,2008,3(14).
医疗纠纷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护士长;纠纷防范
近年来,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媒体炒作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成为护士长工作的必然主题。笔者长期从事护士长工作,现就护士长与纠纷防范和作用探讨如下。
1 护士长素质与纠纷防范
护士长的人文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纠纷防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1 人文素质是一种内在的身心品质与精神,它是做人做事、做学问最基本的态度和精神境界,包括基本的思想素质、文化心理素质和情感智慧素质[1]。它较专业知识在更深层次上反应了人才的质量。护士长要加强人文素质的培养,笔者认为目前许多纠纷的发生并不是医疗主体方面的原因,而是医疗水平的发展和人们过高的就医需求发生冲突引起的。因此,当医(护)患之间出现争议的时候,护士长挺身而出,客观公正的指出争议焦点所在,在患方面前表现出真诚、大度、直面事实的信心和勇气,往往能从心理上征服患方,获取理解和谅解。例如,师宗县人民医院内四科一名老年住院患者,夜间突发过敏性哮喘,在没有陪护的情况下,医护人员实施了积极主动的抢救,最终死亡。家属却百般猜疑、敌视,甚至污蔑,扬言要大闹医院,在无端的谩骂声中,护士长率当晚值班医护人员挺身而出,主动承认“我”上班,“我”参加的抢救,并详细介绍了抢救经过,讲解对疾病恶性转归的无奈,一种“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气度感染了家属,化解了纠纷,最终家属表示理解和诚恳的感谢。
1.2 护士长要塑造处事果断快速、严谨周密、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人格形象。无论抢救患者或指挥工作,要做到忙而不乱,井然有序,使自己成为护士心目中效仿的榜样的同时,也得到患方的信任,可以有效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1.3 业务素质是提高护士长的非权力影响力的前提及胜任工作的基础。护士长要不断更新学习护理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医疗、护理发展的信息,提高护理理论水平,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技能和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切实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和解决疑难问题。弥补护士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年轻护士操作能力不足,如反复静脉穿刺、对疾病判断、操作目的解释不清引发的护患纠纷。
2 护士长法律意识与纠纷防范
护士长长期工作在临床第一线,其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在临床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如一名急腹症的患者,由于不堪忍受痛苦,强烈要求给予镇痛剂,医生也开具了医嘱,护士执行医嘱,给患者注射了镇痛剂,结果由于镇痛作用掩盖病情,导致病情加重引发纠纷。因此,护士长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多元化培养意识,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进行法律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到人手一册《护士守则》,使护士认清当前形势下依法执业的紧迫性,主动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献血法》等,认识自身和患者拥有的权益,从而很好的规范行为,指导工作。避免因为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对工作的盲从所致的纠纷。
3 护士长沟通能力与纠纷防范
3.1 在工作中,护士长要协调好领导和职工、职工和职工之间的人际关系,起到上承下接作用,营造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笔者认为:一个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科室,是完全能弥补班与班的缺陷、人与人的不足,做到互相查缺补漏,更正完善,消除纠纷隐患的。
3.2 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是护患纠纷的剂,也是护患沟通的有效前提。护士长在工作中要身体力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五个一服务”即给患者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声问候、当一次导医、办一件好事,以患者满意为服务目的,加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不满意因素并妥善解决。
3.3 护士长是护患关系的代言人和沟通者,护士长要掌握沟通技巧,开通交心桥梁。沟通障碍是医患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2]。护士长在与患者沟通过程中,切忌使用生硬、刺激性、强制性的语言。要有换位意识,态度温和、语气诚恳,利用表情、手势、体态等非语言性沟通形式与患者交流,力所能及的为患者解决问题,使其能够感受到温暖与关爱,真正理解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建立良好的人际互动关系,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导致纠纷。
4 护士长安全管理能力与纠纷防范
4.1 护士长必须重视安全管理,围绕患者和护理人员两方面,分析护理不安全因素,及时找出护理安全隐患,积极防范[3]。
4.2 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而不是以人制人。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灭菌制度等,不定期抽查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值班、交接班做到 “一巡视、四看、五清除、五查”,急救药品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医嘱执行中贯彻“三查八对一注意”等。
4.3 加强护理文件书写管理,落实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文件是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的重要举证资料。本院曾发生过一起医疗纠纷,护士将记录单中神志一栏“不清楚”的 “不”字写在了格子外,结果难避添加之嫌,导致举证不力。因此,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是有效举证的重要保证。一个合格的护士长必须定期、不定期检查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确保书写及时、据实、清晰、工整,杜绝涂改、随意添加等。
5 小结
护理纠纷的防范是医院护理管理的主题,护士长的素质和管理能力与纠纷发生的频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护士长通过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加强护理风险管理,规范护理行为,监督制度落实,加强护士及自身的法律意识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护理质量,是防范护理纠纷发生有效的重要保证。
参 考 文 献
[1] 卢晓.关于独立学院人文素质教育的思考.广西大学学报,2007:(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