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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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范文1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提高惠山区医疗机构诚信自律水平,保障群众诊疗安全,借鉴了食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经验,结合医疗机构现状,研究制定了《惠山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分标准》,2009年-2011年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实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09年该区全部注册在内的满一年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14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5家,社会医疗机构48家,对2009年以后发证的单位不列入研究范围。

1.2方法

1.2.1确定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惠山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分标准》,根据其影响到医疗安全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分值,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大小、科目不同,可以合理缺项,经标化后确定其分值。

1.2.2监督指标一级指标分为执业许可、人员管理、基本标准及设施、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医疗技术准入、行政处罚、其他10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152个,其中列出了8个严重违法或严重影响医疗安全的项目作为关键项,所有指标基本涵盖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内容。

1.2.3评定标准评分表共500分,标化分等于该单位实得分除以应得分乘以100。标化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属于示范单位,实行简化监督,每年监督1~2次;标化分在75~89为B级单位,为合格单位,实行常规监督;标化分在60~74分为C级单位,为基本合格单位,要求整改,实行强化监督,每年监督5~6次;标化分在60分以下为D级单位,属不合格单位,要求立即停业整改,或注销或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关键项目有3个以下不合格的单位减低一个等次;有4~8个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减低2个等次。

1.2.4所有参加评审人员统一培训明确标准和扣分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1.2.5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监督信息公示栏予以公示。

2结果

A级单位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C级单位逐年减少,D级单位彻底消失。医疗机构诚信自律、规范执业、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增强。

3讨论

3.1对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实行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这一监管模式,能有效地配置卫生监督力量。通过量化分级的信誉度来确定监督的频次,从而避免了“拉网式”的卫生监督模式,对风险级别低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而把监督重点放在那些高风险低信誉的单位上,让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重点查处安全隐患大的医疗机构[1],将政府的监督与医疗机构的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相结合,并统一了医疗机构的硬件标准和软件要求,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细化,使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的转变,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3.2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2]实行量化分级是增强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是鞭策医疗机构行业自律的新手段,更是监督机构变定性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新举措,是变常规监管为重点监管,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的新模式。

3.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促进医疗机构自律、诚信执业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能促使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评定的等级要向社会公开,会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形象,有的甚至能影响到院内主要领导的政绩。通过这种动态的评定,一旦发生问题被降级,必然会影响到单位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所以医疗机构不会被动的等待监督检查,而是自觉地对照评分表,寻找差距,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自身管理和诚信水平。

3.4促使医疗机构增添硬件设施,提升软件管理通过实施量化分级评定,极大的调动了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促进了医疗机构加人投入,增添设施、设备,增加房屋面积,自觉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和规章。在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定过程中,不少机构医疗机构增加了护士的人员配备,所有社会医疗机构均增添或更新了高压灭菌和氧气瓶、抢救设施等,建立完善了各单位的执业档案。

4建议

4.1建立统一、针对性强的量化分级评定标准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评分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因这个标准指导着医疗机构怎样增加硬件投入。加强自身管理,具有引导作用、指向作用。标准制定的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比这些技术及管理规范要求要更具体化、可操作性要更强,既要符合相关要求,又能突出重点环节。

4.2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要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动态监督、分级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4]管理相对人如果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标准的行为被查实后或者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应及时降低其等级,并予以公示。

4.3量化分级管理不能取代行政处罚对违反相关医疗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不能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为由,弱化行政执法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必须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中予以体现,对违法行为严重或者违反关键项目的,立即予以降级。对那些能对照标准,改善软硬件设施的,可以提高其信誉等级。

4.4加大宣传,提高量化分级管理的群众知晓度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充分地发挥宣传工具的导向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经营者的自律能力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的评定结果,使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起来,引导群众到信誉等级高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把量化分级的结果和单位的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提高各医疗机构的参与度和群众的知晓度。

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中旬-2013年7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3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8月-2013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范文3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试点方案,定期调度评估工作情况。规范服务、院务公开、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临床路径实施、新农合病人优惠治疗、远程医疗会诊十项惠民便民措施,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广实施。

(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资源布局。根据国家、省公立医院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制定市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使公立医院在规划调控下健康、有序、适度发展;重点加强新区、郊区、卫生城区等薄弱地区和儿科、传染病、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就医。

(四)加强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和“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提高区县医院的服务能力,争取年底各区县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五)积极开展惠民、便民医疗服务。继续落实“三免九减”惠民医疗优惠政策,积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肾透析患者救助等惠民项目,组织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减轻群众负担。

(六)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医院HIS、LIS和PACS系统,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电子病历试点,积极创建信息化管理示范项目,提高医院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区域就医“一卡通”。

二、健全公立医院评价与监管体系

(七)继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建设与发展、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经济管理、行业作风等内容进行巡查,帮助医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八)继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质量、服务、安全和医患关系等重点工作内容,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

(九)组织开展医院评价。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医改中心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评价,并将现场评价与日常评价、专家检查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密切结合,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规范的医院评价监管制度。

三、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十)加强市级专业质控组织建设,调整医院感染、药学等质控组织,健全完善质控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组织的作用,制定质控标准,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质控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基础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和《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试行)》,组织开展年全市病历书写技能大赛,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

(十二)加强科室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科室质控手册,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创建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全市三级、二级医院至少60%、40%以上临床科室开展示范科室创建活动。

(十三)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全市三级、二级医院至少选择10个、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经管理。

(十四)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做好二级、三级医疗技术的审核申报工作。加强手术分级和麻醉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手术审批和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

(十五)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制定市级临床技能、重症医学等培训基地标准和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措施,确保培训质量,积极创建培训示范基地,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十六)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严格检验项目准入,加强基层检验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落实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认真落实省综治委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加强医患沟通,改进医疗服务,建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改进医疗护理服务

(十八)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方便就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

(十九)转变服务理念,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行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等活动,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和院务公开,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改进医患关系。

(二十)转变护理模式,落实基础护理,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市三级医院60%病房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5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指导活动开展。做好全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考察推荐工作。

(二十一)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1名护士分管病人不超过8个,逐步做到医院普通病房床护比达到1:0.6。加强绩效考核和后勤支持系统建设,落实合同制护士待遇。做好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

五、严格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与监管

(二十二)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做好全国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和医师年度考核工作。

(二十三)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任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和个体医疗机构、分支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执业管理及医疗质量安全治理行动。

(二十四)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校验、变更审核程序,加强现场审核,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守法执业的自觉性。做好年医疗机构校验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发工作。

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

(二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手术室管理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外科手术部位、导管相关血流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做好重点环节医院感染控制。

(二十六)修订完善《市医院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内镜室等四个医院感染控制考核评估标准》,制定《市医院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考核评估标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消毒效果检测力度,建立消毒效果第三方检测评价制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评估验收。

七、加强药事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二十七)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二十八)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继续推进临床药师试点工作,发挥临床药师专业指导作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二十九)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和报告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继续加强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三十)加强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区县急救站(点)向基层(中心卫生院)延伸,完善全市三级院前急救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对医疗急救工作的需求。

(三十一)加强医疗急救内涵建设,严格落实医疗急救首诊医师负责制,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万人大比武”医疗护理急救技能大赛,全面提升急救队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十二)加强医疗机构儿科、重症医学科、传染科建设,规范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病房布局和工作流程,落实重大传染病预检分诊、病例筛查、病人隔离、危重病人会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等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发现重症病人能力。

九、加强血液管理,巩固发展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

(三十三)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召开全市无偿献血表彰暨血液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全面加强血液管理,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

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范文4

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13年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之年。县级公立医院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成熟做法和经验,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县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要重点在综合改革上做文章。

1、改革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根据省两个指导意见精神,修订完善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根据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法人治理的原则,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重点,积极协助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突出抓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以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三大核心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进人、管人、用人机制。

4、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对口支援、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开展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规范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加强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日常监管重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从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出发,与医师多点执业、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医疗护理服务

6、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省24条”。大力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全县3个二级医院要规范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专家门诊就诊患者预约率达到40%以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以县人民医院急救医疗站和范水、射阳湖、曹甸3个镇中心卫生院急救医疗点为依托,整合全县相关医院急救车辆和人员队伍,统一调度使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7、努力改善护理服务。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内涵,以落实临床护理人力配备、完善责任护士制度、规范开展分级护理服务为三大重点,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研究制定系统培训方案,继续开展“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开展护理服务技能竞赛活动。完善表格式护理病历。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落实护理垂直管理、同工同酬、调整护理收费标准等改善护理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县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A类病房达到5个以上;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及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A类病房至少1个;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要争取达到95%以上。

8、努力提升工作效率。要把缩短平均住院日作为当前医院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要通过住院业务流程重组、急慢病分治、缩短术前和治疗前检查等待时间、患者住院前在门诊完成相关检查、双向转诊等一切有效手段,并完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2013年,全县各级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要较上年下降不小于1.5天。

9、努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规范化建设,二级医院急诊医学科要根据《省二、三级医院急诊科评价标准(2010年版)》规范设置,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ICU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培训,完善救治设备设施,完善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方案和制度。密切关注手足口病、人感染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疫情,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0、努力控制医疗费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把控制医疗费用作为落实社会责任、体现公益性的主要方面之一。落实“三合理”规范,严格控制医院药占比,力争2013年再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要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各级医院要明确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二级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低于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低于40DDD、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大于30%,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规范信息统计上报制度,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使2013年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出院人次诊疗费用与上年持平,或增长幅度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11、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白杯赛”、“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加强医院人防、技防、设施防建设。完善医患关系沟通协调组织,二级医院和镇中心卫生院都要建立专门的医患沟通部门,建立并完善以医疗风险评估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的教育与培训,有效开展医患沟通,严格执行告知制度,维护患方知情同意权。严格投诉管理,落实首诉负责制。协助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依法、及时、规范处置医患纠纷,涉及赔偿或补偿金额超过万元,必须引导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坚决打击“医闹”行为,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2、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推进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13年,要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以上。制定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考评标准和方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全县临床专科建设水平。

13、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县人民医院要建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病历系统,并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电子病历应用功能,重点完善临床路径管理、病案首页自动生成、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临床危急值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动报警功能等,规范前、后台格式化。全面推进HIS上水平,完善预约挂号、HIS辅助决策、信息查询、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功能。

14、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标准推动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发展。继续推进省示范和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二级医院要努力完成标准规定的所有必备技术项目,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诊疗中心建设和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为三大抓手,全面提高我县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推进县人民医院转设为三级综合医院。促进优秀人才和技术向县级医院流动,带动县级医院技术建设上水平。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博爱医院要进一步加大等级医院创建力度,不断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

四、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

2013年,选择县妇幼保健院和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试点精细化管理,以效率为核心、以患者的需求和满意为目标,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业务流程,来推动医院的各项业务。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适当时机在全县全面推广,不断提升医院内涵建设。

15、强化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强化医务人员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与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试。加强对住院运行病历的监控,继续开展门诊和住院病历质量检查。以首诊负责制、值班制度、会诊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重点,继续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继续开展住院病历质量飞行检查。组织医政管理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抽查活动。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提升常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水平为重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16、强化临床路径管理。2013年,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进入临床路径的专科和病种覆盖卫生部已经下发的临床路径,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要占出院病人总数的8%以上,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专业和病种。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可选择病种,与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制定单病种诊疗规范,积极推进疾病诊疗规范化。

17、强化医疗机构准入和行为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加强医疗机构行为的经常性、规范化监管,严格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集中式、拉网式检查。以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等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非法行医查处工作。

18、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落实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明确医师分级手术权限,严格手术分级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9、强化医师和护理队伍管理。加强执业(助理)医师准入和执业管理,认真依法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考核等管理工作。加大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的实施力度,研究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医师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医德医风考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加强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加强进修、实习、见习医师服务行为的管理。加强医师会诊管理。规范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加大医师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把好学历关为重点,继续加强护士注册和执业行为管理。加强护理管理队伍建设。

20、强化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医院药事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药事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制度规范,规范采购和使用行为。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二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关键指标全面达标。促进基本药物在二级医院的推广应用。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毒精麻特殊药品规范使用率100%,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肿瘤科要积极争创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大力推进临床药师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电子化监测。以特殊药品、抗菌药物、基本药物为重点加大医院药事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21、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强院感管理队伍建设,落实院感专职人员管理办法,稳定院感队伍,加强岗位培训、网上学习、考察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举办推进手卫生宣传文化月活动。加强高危科室院感监管,与医疗技术准入工作结合,加强对ICU、新生儿室、血液净化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内镜室、口腔科等重点科室和部门的院感防控监管。加强院感监测工作,深入推进目标性监测,有序组织现患率调查。以医务人员手卫生、各类物品消毒灭菌情况、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院感防控措施等情况,加大院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22、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加强队伍、技术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血液质量安全检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大力促进无偿献血,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机制,强化五支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设置献血屋1个。积极推进临床互助献血,2013年各级医疗机构互助献血率达到50%以上,成分血使用率99.5%以上。

五、推进卫生科教创新

23、加强科技兴卫工作。积极开展科研立项申报,鼓励临床实用新技术项目的引进、开发和应用,2013年全县推广适宜新技术不少于5项,获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不少于2项,市科技奖不少于2项,县科技奖不少于3项。积极配合做好卫生科普等“三下乡”工作。

24、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卫技人员培训,重点推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到县医院进修学习不少于2人,每个二级医院安排到上级医院进修不少于3人。完成1名公立医院院长培训、3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50名以上骨干医务人员的市级培训、30名以上基层医务人员的县级培训和100人以上的县级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等任务,培训合格率100%。全县培训不少于乡镇卫生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县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师培训不少于15人次,时间不少于10天。

六、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

25、加强城乡对口支援管理。突出对口支援重点,稳定城乡对口支援关系。细化对口支援任务和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导各单位深化、细化、实化对口支援方案,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医务人员提升职称前到基层锻炼等相关制度,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上级医院医生服务。

26、加强“绿色生态医院”创建。按照市政府关于“生态城市”创建目标和任务要求,全县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污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依法实行集中处置(包括村卫生室)率达100%,“绿色生态医院”已建成的要巩固创建成果,其余一级医院年内要全部建成“绿色生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