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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办法范文1
一、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企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可申请信用评价。
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中介评价、社会监督”的原则。企业参加信用评价按照自愿的原则。
三、优质信用企业分为AAA、AA、A三个等级,对信用A级以上企业发放证书并授牌。
四、建立企业信用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企业信用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公正、独立地开展企业信用自律工作,对信用好的企业给予宣传和鼓励。
五、各级政府对企业信用评价应给予引导和支持,并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信用评价的组织、公告等。
六、信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经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
(二)有与信用评价业务相适应的财务、风险、信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其机构负责人必须是熟知风险信用评价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有严格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信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企业作出信用评价,不得作出主观性评价。
信用评价机构要围绕企业信用建设做好企业信用咨询工作。
八、信用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该机构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
(二)擅自修改、杜撰企业信用信息;
(三)披露未经证实或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
(四)违反信用评价办法,改变企业信用等级;
(五)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九、企业信用评价由信用行业协会组织。
十、信用评价机构可向被评价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征集如下信用信息:
(一)基本情况:工商、税务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特种行业许可证;自营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等;
(二)经营和财务状况:产品(业务)、财务、纳税信息等;
(三)资信情况:资质、资格认定证;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评级证明等;
(四)无形资产信息:重大奖励情况;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信息;法定代表人主要简历和荣誉记录等;
(五)不良行为信息:偷、逃、骗、抗税,制假、贩假,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材料,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情况,以及受行政处罚的记录等;
(六)其他信用信息。
十一、信用评价机构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独立评价。
十二、信用评价机构做出的信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评价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被评价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三)评价所依据的评估办法;
(四)评价所依据的主要信息;
(五)其他信息。
十三、信用评价结果由信用行业协会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由信用行业协会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时,政府各部门及相关机构应积极提供有关信用信息(确需保密的除外)。
信用行业协会应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接受信息查询。
十五、企业信用评价收费按市场原则确定,费用由被评价企业承担。
十六、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为两年,从信用等级公告之日始。
自公告之日起满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可申请晋级评价。
十七、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承担评价业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应对被评企业跟踪检查,对发生的信用情况足以影响信用等级变化的企业应及时报告信用行业协会。信用行业协会经核实后,应要求信用评价机构给予重新评定,并将企业新的信用等级在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八、企业要遵循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制定内部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信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九、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十、被评价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信用等级的,取消该企业已评定的信用等级,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信用评价。
二十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促进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大力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充分发挥信用评价机构在企业信用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十二、企业应当注重信用资源的培育,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对外进行自身信用形象宣传,打造信用品牌。
二十三、信用行业协会应组织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培训。
二十四、信用行业协会应向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全社会推荐和宣传优质信用企业。
二十五、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业发展前景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十六、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企业授信额度;要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二十七、担保机构应当对信用企业给予优先、优惠的融资担保。
信用管理办法范文2
营销人员分为营销部经理->大区经理->区域经理->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五级。
一、薪资办法
(一)薪资构成
薪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驻外补贴+通讯补贴+奖金(提成)+工龄工资
岗位 基本工资(元) 岗位工资(元) 绩效工资基数(元) 驻外补贴(元/天) 通讯补贴(元/月)
业务代表 400 - 400 20 50
业务主管 400 50 550 30 100
区域经理 400 100 700 40 200
大区经理 400 200 800 50 300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绩效工资=回款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60%+销售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30%+销售考核分数×(绩效工资基数÷10)
(1)回款完成率=当月实际回款÷回款任务(最高按100%计算)
(2)销售完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销售任务(最高按100%计算)
(3)连续3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绩效工资基数下降30%,连续3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80%,调离销售岗位或予以辞退;
3、销售考核分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当月回款排名奖0至3分,当月销售回款额排名与上月销售回款额排名,名次每前进一名,则加1分,加满3分为止。如名次后退或没改变则不得分;
B.客户管理3分,新增有回款客户1家,加1分,丢减客户1家减1分;
C.报表考核4分,每少一份(或信息不合格),按要求所交报表总数扣减相应分数。
D.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考评-3分至3分。
4、驻外补贴指到四川省内成都以外的地、州开展工作,每月按实际驻外工作天数发放的补贴,本地招聘人员无补贴。
驻四川省外地区的补贴每天增加10元。
驻外工作在同一住地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补助标准每天减少5元。
5、奖金(提成)按每月销售回款按品种类别计算提取。
产品类别 业务代表 业务主管 区域经理 大区经理 营销经理
A类 1.5% 0.9% 0.3% 0.2% 0.1%
B类 1% 0.5% 0.2% 0.1% -
C类 0.5% 0.25% 0.1% 0.05% -
D类 - - - - -
奖金(提成)当月发放50%,另30%于每一季度的次月8日发放,其余20%年终发放。
业务主管、区域经理或大区经理单独所做无业务代表的市场,按业务代表标准提取,提成比例不进行累计。
A类产品指x特级鸡精、x一级鸡精、x营养型鸡精、x晶、粉;
B类产品指y纯味精、y大众号鸡精、y鲜汤精、y小磨香油(彩箱);
C类产品指z味鲜精、y小磨香油(普箱);
D类产品指蒸肉米粉,只纳入任务量考核,无提成。
如有新产品上市,另行通知按何类产品提取奖金。
6、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工龄工资每月按20元/每年计算。
(二)新聘人员
新聘人员有一周左右的培训期,基本待遇20元/天,无考核。
新聘人员试用期1-3个月,业务代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按70%计算,第一个月无销量和回款考核,第二、三个月按任务50%考核,完成任务80%以上即可转为正式员工。
新聘业务代表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按下一级别岗位薪资标准和考核,转正后按相应级别发放薪资并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降为下一级;业务代表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完成任务80%以下即为考核不合格)。
二、费用报销规定
(一)营销人员费用
营销人员费用总体按销售回款额的8%控制。
1、营销人员薪资
营销人员经过考核后,每月薪资于次月8日发放。
2、出差管理及差旅费用报销(含驻外补贴)
跨地区出差,应先报出差计划(时间、路线、内容、交通工具等)经批准后实施,可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内、长途汽车票,凭原始票据及记录详细行程的计划表在出差后一周之内报销(驻外人员可一月报销一次或邮寄回总部报销)。
驻外包干补助(含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贴等)根据票据时间计算出差天数,往、返日只计算一天,50公里以上,当天往返,其补助按半天计算。大区经理及以下级别人员补助在每月薪资中一并发放。
不是为本企业服务所产生的差旅费不予报销,非驻外市场工作无补助。
3、应酬费
应酬费用按上月销售回款总额的0.5%限额控制。每一次客户招待时应填报《宴客单》报销售经理按限额审批,并报总经理。应酬费用可在一年内的每月的限额间进行调节,年终时超出总额部份不予报销。开支费用在总额内如有节约,节约部份的50%作为销售经理和其他销售管理人员的奖励,比例分配为1:1。
客户宴请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招待标准接待,并应达到良好效果,如出现客户反映因我企业人员原因造成的不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每次对宴请申请人罚款50元。
4、销售日常费用
营销总部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实行申报制,由总经理批准后购买使用。市场人员的工作笔记本、笔、各类报表等由营销总部按相关规定配给,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市场人员报销的打字、复印、传真等费用每月限额50元,并应附清单写明每次费用发生的时间、具体内容、数量等,否则不予销。
由营销总部承诺负担而由经销商代垫的如运杂费等费用,在合同或文件规定金额内可予报销。由营销人员私自承诺的费用不予报销。
5、会议、培训费
营销总部不定期召集营销人员会议进行培训、传达文件、研究工作。每一次培训、业务会议由营销总部通知时间及内容,在会议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总部统一安排,原则上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总额控制在销售回款的0.3%内),在规定时间外和超标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回总部的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内、长途汽车票凭票据实报销。
5、业务提成
每月25日由营销人员填制《销售提成报销表》,营销总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发放。
(二)宣传促销费
宣传促销费按销售额8%以内开支,由营销总部根据市场情况安排或由经销商、营销人员申请。由营销人员申请的费用,必须附总部批准执行的报告。可采取实物、买赠、现金奖励等各种方式。
(三)市场营销人员借款规定
市场业务人员经批准每人可以借支1000元,离职时或年底报完费用结清借支。若造成损失的,谁批准(包括无批准而私自借出的当事人),谁负责。特殊情况下,总部人员出差借支,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款,并于出差结束后及时报销冲账。
信用管理办法范文3
第一条为了科学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规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小企业信用评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按照“统一标准,集中建档,分别授信,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评定管理。
统一标准。就是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评定统一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集中建档。就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内容,集中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逐步过渡到统一的电子信用档案。
分别授信。就是金融机构对不同等级的中小企业依据上级行(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信用额度。
动态管理。就是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监测考核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或取消信用等级。
第五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设置。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统一设定为AAA、AA和A三个等级。
第六条信用中小企业由县政府统一授牌。
第二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委会及其成员职责
第七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评委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人行县支行负责人任副主任,农行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质检局、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中小企业的评定和建档工作。
第八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县政府负责本辖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督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宣传推介;指导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协助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清收到逾期贷款;负责落实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协调、指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各金融机构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和各自上级主管行(社)制定的有关办法,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参与评定和考核调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工作,并根据资金供求状况合理确定信用企业的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负责向评委会提供中小企业是否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等相关信用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向评委会提供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等相关信用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经贸局、中小企业局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质检局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法院负责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企业的经济案件的诉讼信息,在职权范围内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九条评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诚实守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三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条件和标准
第十条信用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在本县辖区内,且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三)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经营场所为自有或固定;
(五)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或毁约记录;
(六)具备运用和清偿贷款的能力;
(七)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综合得分≥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的可评为AAA级信用企业;80分≤得分>90分,且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的可评为良好AA级信用企业;60分≤得分<80分的可评为一般A级信用企业。
企业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道德品质一般、经营主体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经营场所不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差、无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有逾期银行债务已经超过90天的中小企业不得评为信用企业。
第四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经中小企业申请,由县评委会按照信用中小企业评定内容和标准逐项打分,并对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填制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初步确定信用等级,将确认的信用等级在全县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政府会同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授牌。信用等级评定表自留一份,人民银行县支行及金融机构各保管一份。
第五章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
第十二条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人代表姓名及高级管理成员信息、企业法人代表家族成员信息、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及还款履约记录、资产负责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经营成果情况、企业重大事项、对外担保情况、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等。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和金融机构依据审定的信用等级评定表建立和管理。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每年更新两次。当年的6月20日前完成上年末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新工作,当年的9月20日前完成当年前半年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新工作。信息更新工作由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各金融机构及相关中小企业配合。
第十三条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建立信用档案的管理制度,健全信用档案保管、调阅、使用登记审批制度,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据的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信用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信用中小企业由金融机构按各自信贷资金供应情况和上级行(社)有关要求分别进行授信;
(二)信用中小企业在同类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优惠;
(三)对评定的AAA级的信用中小企业,在授权范围内予以重点支持;
(四)对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产品有市场及全县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信用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优先为信用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产品、信息、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六)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评委会信用等级评定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信用管理办法范文4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条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建筑的推广,节能利废,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系指非粘土墙体材料(含非粘土瓦)。
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是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其他节能技术,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建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墙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其所属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墙办)具体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新墙办指导。各级新墙办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力量,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级墙材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各级经贸、计划、建设、国土资源、水利、质量技监、环保、财政、价格、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
第六条 各级新墙办具体负责下列工作:(一)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应用;(四)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六)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七)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八)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新墙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 对在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除省墙材主管部门确定的偏僻山区、边远海岛外,不得新建、扩建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现有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不得增加新的粘土采掘用地。
违反前款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
第九条 本省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中建筑墙体部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坡屋顶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框架结构的填充墙、高层建筑的非承重墙应当逐步减少使用粘土制品。
农村建筑工程(含农民自建住房)应当逐步减少使用实心粘土制品,提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条 各地应当充分利用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的非粘土类资源和江、河、湖、海泥及其他废弃资源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企业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省新墙办应当协助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对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尚未制定地方标准的,各级新墙办应当督促生产企业制订企业标准,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得生产和销售没有产品标准或质量、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墙体材料。
第十二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要求。省新墙办应当积极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技术,并严格按照节能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 在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不含农民自建住房),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建设单位或个人持专项基金预缴款凭证,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 专项基金实行分级征收。省(部)属单位的建筑工程,由省新墙办负责征收;市、县的建筑工程,分别由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新墙办负责征收。
征收专项基金,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基金专用票据。
第十六条 专项基金使用范围为:(一)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二)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与推广;(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四)经地方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专项基金使用形式为贴息和补助以及国家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孔洞率25%以上空心粘土制品(以下简称空心粘土制品)的,在主体工程完工未粉刷前,经新墙办验收,按一定比例退还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和空心粘土制品占墙体材料总用量比例小于60%的,不予退还。达到60%及以上的,对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部分,按实际使用比例退还;对其中使用空心粘土制品的部分,按实际使用比例的30%退还。建筑工程符合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退还比例提高10%。
第十八条 县级新墙办征收的专项基金扣除已退还部分后,2%上缴市级新墙办,3%上缴省新墙办;市级新墙办征收的专项基金扣除已退还部分后,5%上缴省新墙办。
第十九条 专项基金是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各级财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新墙办的监督检查。按规定应当缴纳专项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缓征专项基金,也不得截留、坐支、平调和挪用。
各级新墙办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 各级新墙办应当按照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编制年度专项基金收支预、决算,报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新墙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墙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缴纳专项基金的,由墙材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违反规定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截留、坐支、平调、挪用专项基金的,由监察、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新墙办应当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墙材、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墙办,实施有关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新墙办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的;(二)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省人民政府的《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型墙体材料的特点不燃材料
安全、防火、使用寿命长,A级不燃绿色节能产品属A级不燃保温材料,安全性能非常高。完全达到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公通字[20xx]46号文件所规定的保温材料A级防火标准。保温层与基层墙面粘结牢固,抗开裂、抗空鼓、抗脱落,抗风压、抗冲击、耐候性能佳。墙体不会因为夏季高温膨胀而产生开裂、空鼓现象;也不会因为冬季寒冷收缩受应力影响而产生开裂、脱落现象。
隔热节能
让房屋冬暖夏凉A级不燃绿色节能产品,导热系数小,蓄热系数大,粘结强度高,用于建筑隔热保温,既节能环保又安全适用。
施工期短
A级不燃绿色节能产品是工厂化生产的单组份成品。袋装运置工地,不需添加任何物品,只需加水搅拌3-5分钟均匀后,便可直接用于各种墙体,不需加设网格布或钢丝网、更不需做抗裂砂浆或抹面砂浆,一次性可以达到抹平、抹白、保温、隔热的效果,更可替代常用的抹水泥砂浆。工人施工快,工费低,施工工期比任何其它保温系统缩短一半以上甚至三分之二的时间,降低成本开支、提高综合收益,产品施工简单,深受欢迎。
抗水抗裂
A级不燃绿色节能墙体保温技术系统,经过多年研发,突破了墙体隔热保温材料容易渗水和开裂的技术难题。不但解决了墙体保温材料的开裂问题,而且完全解决了传统墙体材料常见的龟裂问题,使用寿命同墙体一致:经耐候性实验,即经过80次高温-淋水循环和30次加热-冷冻循环后,未出现饰面层起泡、空鼓和脱落现象,未产生渗水裂缝,抗冲击性能达到3J,饰面砖粘接强度为0.5Mpa,产品性能优于国家标准。
环保舒适
A级不燃绿色节能产品精选无味、无污染的天然绿色环保优质无机材料。保温层具有一定的透气性、相变性和蓄热性,人居其中,冬季不会产生闷气感,夏季不会产生烘烤感,房屋通过保温隔热达到冬暖夏凉、绿色健康、舒适宜人
信用管理办法范文5
第二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和制定**市会计信用等级管理有关制度,全面领导全市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审定中央、省属驻黄及市直单位的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开展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县(市)区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所辖区的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会计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对市直及中央、省属驻黄单位的会计信用等级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定期向市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委员会报告评审工作情况,及时就会计信用等级评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县(市)区会计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单位的会计信用等级检查考核评定工作。
第四条《办法》中第七条所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将评定结果报市财政局会计机构备案”,是指各级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委员会对所辖单位的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结束后,及时将评定情况书面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办法》第九条(一)所称“单位负责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的情况”包括:
1、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的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3、积极组织本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4、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5、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打击报复。
6、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人员相对稳定,不随意或无正当理由频繁更换会计机构负责人,并依法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办法》第九条(二)所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配备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
1、单位是否设置了会计机构;
2、没有设立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是否设置了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是否按规定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记帐;
4、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
5、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6、会计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等情况。
第七条《办法》第九条(三)所称“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情况”包括:
1、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3、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财产清查制度;
6、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7、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8、内部牵制制度;
9、内部稽核制度;
10、会计档案制度;
11、其他制度。
第八条《办法》第九条(四)所称“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包括: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薄;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办法》第九条(五)所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情况”是指按照《**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考核标准对单位的考核情况。
第十条《办法》第九条(六)所称“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包括:
1、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否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办法》第九条(七)所称“单位执行财税法规、财经纪律等情况”是指在财政监督检查、税务监督检查、工商监督检查、审计及其他经济类专项检查中有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第十二条《办法》第九条(八)“其他相关情况”包括: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有无与会计职务相关的违法违纪情况。
第十三条会计信用等级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为会计工作优良单位,B级为合格单位,C级为不合格单位。
第十四条《办法》第十一条(一)“单位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单位会计责任的造成单位会计秩序混乱”包括:
1、单位没有依法建账;
2、违反规定,私设帐外账;
3、财务报告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用条件是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十六条《办法》第十一条(五)所称“未认真执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是指没有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二条(三)所称“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是指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虚假的、不完整的。
第十八条《办法》第十二条(四)所称“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造成账目混乱、会计信息失实的”是指未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核算,造成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实不符,会计资料不真实。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二条(六)所称“一年内在有关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是指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违法违纪行为:
1、发现单位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构成有与会计职务相联的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纪律被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工作程序:
1、单位按照要求,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主管财政机关进行会计信用等级申报。
2、主管财政机关根据会计信用等级管理有关规定,上半年对所辖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
3、各级评审机构按照评定办法,对单位会计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委员会审定。
4、各级会计信用等级委员会将评定结果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关,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关统一将A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如无会计违法违纪举报,或有举报但经核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主管财政机关可向申报单位颁发会计信用等级证书。
5、对A类、B类、C类单位将进入会计信用等级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主管财政机关对各单位的会计信用等级考核评审结束后,要认真做好申报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把考核评审的各项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评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实行激励机制,对A类单位除《办法》中规定的以外还包括:
1、财政将优先安排技改贴息项目的申报;
2、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预算优先编制;
3、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由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一定的物资奖励。
第二十三条《办法》第十八条(五)“单位会计负责人当年不得晋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是指单位会计负责人当年不得晋升高级会计师职称。
第二十四条主管财政机关每年应对已评审单位的会计信用情况进行年检,及时调整相应等级。
年检内容包括:
1、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
2、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
4、会计管理机构要求年检的其他内容。
年检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将调整结果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五条单位如果对主管财政部门评定的会计信用等级不服,可在接到评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的上一级财政机关申请复议。
信用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 中专学校 适应障碍 原因 对策及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适应障碍”是指在重大的生活改变或应激性生活事件的适应期时所出现的主观痛苦和情绪紊乱状态,它常会影响到人的社会生活和行为表现及严重影响学习。适应障碍一般在一年级新生是个比较普遍现象,但是因学生个人的差异导致克服适应障碍的过程、结果不同,严重学生出现退学等现象。情感方法的特色在于对情感因素的强调,之所以关注新生情感因素对学生适应障碍的影响,就是在于关注情感的主体,即人的发展。如何在新生学生出现适应障碍现象后利用情感方法去帮助学生克服适应障碍呢?
1分析出现问题适应障碍的原因
(1)进入中职学校失去了学习的目标,因为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有点偏见,再加上中考的相对失败结果使学生对自己的将来学习失去了动力信心。失去了学习目标他们就会感觉无所适应。
(2)有些学生适应性差,特别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家的学生。他们严重缺乏人与人交往的经验一旦来到一个陌生的集体环境当中,就会出现适应障碍。如中专新生从初中学校进入一个新的中专学校学习生活,常表现出对新环境的不适应。如思念亲人和同学,不习惯学校食堂的伙食,不会独立生活等等。一部分家处农村的学生还会觉得不如城市同学那么富裕、能说会道,从而产生自卑感,严重的会产生退学的念头。
(3)角色转换,初中生和中专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学习目标都是不同的。如果转换不过来,就容易会出现适应障碍,导致退学。
2运用情感方法根据针对原因进行适应的辅导
如果学生在成为一名中职生时出现适应障碍,这时班主任利用情感方法去帮助他引导他,学生的适应表现会得到及时缓解。
(1)首先必须了解学生产生适应的原因,然后从班主任的角色转换学生的大哥大姐角色,最后让学生多情感方面信任你。因此,对于班主任来说,为了让引导适应的学生走出困惑构建情感支架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哲学家、教育家、社会都关心中职学生的教育。约翰・杜威宣称想象是所有人类体验的中心物质,他曾指出,想象比任何一种意识体验要饱满、丰富。所以班主任在对中职新生构建情感补偿管理支架时,要能够意识到情感的重要性且随机多变的情感反应并且对此做出回应。
(2)根据学生不同适应障碍的原因,运用情感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辅导学生应对适应。比如失去学习目标的学生,我们班主任要做学生值得信任的朋友,让需要帮助的学生从情感上信任你,这时你再对学生进行讲解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学生对职业教育的需要性、学生学习知识必要性等道理,重新引导学生找到学习目标。比如是因适应性引起的适应障碍,这时也是首先让学生产生对班主任的情感依赖,然而引导学生对班级产生情感,及时从学生生活方面进行引导,最后引导学生适应学校、班级的环境,在新的学校、新的班级找到自己快乐心情,更好度过情感障碍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比如是因角色转换出问题的学生,班主任引导学生对中职学生的学习任务、学习的成果、学生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讲解。
3班级管理运用情感方法对中职新生适应障碍的辅导的意义
在我国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农村存在大量的初中毕业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导致不能上高中学习而要进入中职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到职业中专学习的学生文化分比较差,然而社会、家庭、同学等因各种因素导致部分中职学校新生出现适应障碍没有得到及时克服,最后因不能适应中职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退学走向社会,成为社会发展过程的不利益因素。然而学生在班主任的帮助下顺利地度过心理适应障碍、继续学习直至完成自己的学业。班主任的工作之一就是帮助学生顺利度过中职学习开始的适应期,帮助因学习基础差、适应性差的学生度过适应障碍,增强他们在新学校新班级的愉悦感和幸福感,是培养完善中专生的优秀品德和掌握过硬劳动技术、促进中职生建立良好人际和社会关系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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