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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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1

一、部门职责

(一)医疗机构

负责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主动与患方沟通,防止事态扩大;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

(二)卫生局

负责重大医疗纠纷的行政调处。

(三)公安分局

及时制止医患双方过激行为,协助卫生局做好行政调处工作。负责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

二、现场处置

(一)医疗机构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在患方在场情况下迅速封存医疗文件、相关器械和药品等实物,妥善保管,以备检验和鉴定;立即将死亡患者的尸体移离医疗区,并妥善保存。

2.指定专人与患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首先由病区(科室)负责人与患方进行沟通,如协商难以解决纠纷,应及时向负责纠纷处理的职能科室报告,由其出面协商;职能科室仍不能解决,应及时向院方负责人报告,由其出面协商;院方负责人协商解决无效的,则由院方负责人告知患方通过行政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在医患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向区卫生局提出书面行政调解申请。医院不得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报告制度,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相关信息。

4.出现患方停尸、摆放花圈、设置横幅标语、堵塞交通、欧打医务人员、抢夺病例资料、损坏财物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时,医院应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警。

(二)卫生局

1.接到重大医疗纠纷报告时,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组织调处。

2.及时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纠纷。

3.对医患双方任何一方拒不服从行政调处,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情况。

4.负责对医疗纠纷的上报和信息工作。

(三)公安分局

1.当接到医疗机构报案时,应根据情况组织相应警力,立即到达现场维持秩序,保护医患双方人身与财产安全。

2.当患方有下列行为时,公安分局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1)在医疗区域或医院门口停尸的,立即劝其移离。如不配合,应指挥医院工作人员强行将尸体移到医院太平间或殡仪馆,如发生攻击干扰,可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2)抢夺医疗文件、欧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和其它财物的,应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对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

(3)在医院门口或医疗区摆放花圈、设置横幅标语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聚集人员堵塞医疗办公区通道的,应劝其离开,对不听劝阻者,采取相应措施。

三、长效管理

1.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2.在医疗纠纷行政调处时,区卫生局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政股为职能科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接待和现场调处。卫生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3.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医疗机构正常治安秩序。要在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和警务点,负责维护正常秩序,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

4.司法局负责牵头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专门设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负责调处医患纠纷。

5.医患双方自行协调不成,且对卫生局调处不服,可共同委托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讼。人民法院在涉医民事案件审判中,要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在区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医疗机构成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医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参与。二级医院要成立专门的职能机构,一级医院要明确专人负责。

2.加强配合。各部门要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宿豫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要加强信息沟通,在医疗纠纷现场处理工作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医患双方工作。

3.重视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对医疗纠纷的报道要慎重处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实,不得相关信息。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2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治疗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 [1]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 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 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 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6 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病案书写工作。病案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条例》对病案管理和允许患者复印、封存病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病案书写规范》及时、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患者诊断治疗的全部过程。在发生纠纷时,完整的病案资料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 针对医疗缺陷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

为防止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必须制定院、科两级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如医疗安全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的制度,进修生、实习生手术范围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3

【关键词】急诊;医疗纠纷;原因;预防;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347-01

急诊科是说明医院综合水平的标准和抢救场所,由于情况紧急,症状严重,病种多样,情况多样,意外多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急诊科向来是大型综合性医院风险较高的科室。根据统计,综合性医院发生在急诊科的医疗纠纷比例高达整体10%~30%。所谓医疗纠纷,指的是医患双方对诊断治疗、护理情况等不能达成一致,以至向医院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讼的医疗方面的争议事件[1]。病人多、环境噪杂,病情紧急、病种复杂,陪同人员及患者情绪焦躁,心情沉重,对各种意外都极其敏感,这些原因极易导致医疗纠纷和投诉。因此,认真分析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及讨论有效的对策,对医院建设和完善医疗服务和提高护理质量都是非常有益的。本文对某医院急诊科30例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讨论防范对策。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30例医疗纠纷中,涉及患者男18例,女12例;年龄(60.7±10.4)岁;疾病类别:心血管系统疾病11例,呼吸系统疾病5例,内分泌代谢疾病3例,神经系统疾病2例,创伤2例,泌尿系统疾病4例,病因不明或其他3例;涉及纠纷的医生,男20例,女10例;平均年龄35.4岁。

1.2研究方法 通过查阅医疗纠纷患者资料、调查患方对医疗过程中的不满、医方的意见,分析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并探讨预防措施

2 结果

3 0例医疗纠纷中主要原因中前5位分别是急诊科医生急救技术不熟练或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医务人员医生有章不循;患方医疗知识欠缺或病情特殊等患方原因;沟通不充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这五种原因所占比例高达94.4%

表1 30例医疗纠纷原因构成

3 讨论

3.1 发生急诊科医疗纠纷主要原因

3.1.1 生急救技术不熟练或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

急诊科患者常因紧急状况来就诊,具有病情多危急、且预见性低、病种广泛、情况复杂等特点。而急诊科的医师绝大多数不能固定,多是由其他各临床科室抽调而来,且存在一定数量的医师没有经过急诊专科培训,综合医学知识不足,抢救技能不够扎实,,基本操作不合格,导致发生误诊、漏诊现象。这是引起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本组中有10例医患纠纷是由于此原因造成,所占比例高达33.3%。

3.1.2 医务人员医生有章不循

急诊患者的救治关键在于 “快”,有时不可以按照常规门诊的处理方式来处理急诊患者。但在急诊救治的整个过程中还是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病历记录不全面,病例修改,未严格落实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等等。本组有6例患者由于对医生违反规章制度不满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20%。

3.1.3 患方医疗知识欠缺或病情特殊等患方原因

有些医疗纠纷错处在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患方往往对救治期望过高,且因其医学知识严重缺乏,通常指用自己的常识判断,常具有片面性,局限性。对于突发的危急情况认识不够,预见性差,接受度低,在这种情况下,若医生在达不到患方的要求时,患方常常情绪激动,这极易引起医疗纠纷。还有些个例,家属拒绝尸体解剖,造成无法明确死亡原因,家属因此对医生不满,引起纠纷。还有的患者认知有误,认为医生就是要收红包才会认真看病,抱着这种对医生厌恶的负面情绪前来就诊,给医生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和精神压力,导致医生不能正常诊断和医治。本组有5例患者由于患方原因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16.7%。本组有4例患者由于沟通不充分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13.3%。

3.1.4 沟通不充分

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医生与护士有效沟通不足。护士在对患者病情并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随意与患者谈论病情,病情出现变化而未及时与医生沟通,且无法预见与患者发生纠纷的可能。另外,有些护士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因责任心不强而导致护理记录与病情发展不一致,出现纠纷后医护的说法不一致等等都会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第二,医生对患者及患者及患者家属解释不够耐心,不详尽,过度使用专业术语,使患方不能充分了解病情,又时也会忽视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和情感,没有及时告知患者检查、治疗方案存在的医疗风险。有些医生甚至对患方报喜不报忧,这及易导致在患者病情恶化时,家属难以接受。美国的相关研究表明,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医生并非引起医疗技术最差而是由于其沟通技巧最差[2]。

3.1.5 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

医务人员常因责任感不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观察病情不详细,或由于一时疏忽导致某种药物或仪器准备不足,影响抢救,导致患方不满。有些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佳,态度生硬;对患者的咨询,不能做到耐心解释,甚至以对方不懂医疗知识为由训斥患方,引起纠纷。

3.2 防范对策

3.2.1 强化急诊的岗前培训以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急诊医生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应对急诊人员统一培训。除了强化急诊科医生岗前培训外,还应抽调各科医生组成固定的急诊科医生,这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专业水平整体提高才可减少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其次,要经常性的学习急诊规章制度、并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与病人沟通。

3.2.2 落实各项医疗制度

急诊科因患者常常病情紧急,往往有医生不大重视病情记录,致使自己确实采取过的救治行为因没有文字凭证而导致医疗纠纷后败诉。此外,处方,化验单等单据的书写应详尽准确,采取多人核对的方式减少错误率,减少因此类错误引起的医疗纠纷。要将医疗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治疗措施。

3.2.3 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应配以专人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应深挖可能存在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纠纷时,应首先与患者做好充分沟通,达成谅解,尽量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不能化解,则要彻底调查产生纠纷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要以法律和事实为基础,维护患者,同时也要维护急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2.4 重视与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沟通

这不仅仅要求医务人员及时详尽的将病人病情解释给患方,同时要考虑到患方的地域差异,文化水平,以求得到患者及家属最大程度的理解。其次要学会应对各种不同的病人,始终保持冷静,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平和的口吻接待每一位病人。

总之,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是所有医院面对的挑战。从30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急诊科应从强化急诊科的岗前培训以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医疗制度以及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的预案等方面做好防范医疗纠纷的工作。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应从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开始。

参考文献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4

关键词:基层医疗;医疗纠纷现状;研究

基层医院是我国数量最多、服务人口最广的医疗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近年来,患者对医疗质量要求的提高,医疗纠纷也逐年增多,这些都成为人们对医学的信任危机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渠道,管理水平与诊疗技术水平相对滞后,更是造成各类医疗纠纷频发。如何有效缓解基层医疗矛盾,更好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基层医疗环境,是我国基层医疗改革中应该加以重视的问题。

一、国内医疗纠纷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医疗纠纷的研究不只局限于医疗卫生方面,已拓展到危机管理理论、社会冲突理论、心理学及卫生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

冯俊敏等通过对418篇医疗纠纷文献进行回顾性分析,提出医疗机构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干预可控节点,现场高效处置,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唐娅佳等主要从医务人员的角度探讨医疗纠纷的规避,强调医务人员需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医疗机构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专业技能的提高。王美玲综合分析我国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包括医院应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加强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和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政府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第三方介入机制,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务人员职业风险保险制度等。江增强对某二级医院十年间发生的86例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抓好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做好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参照国外医疗纠纷处理经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茹倩倩将视角放在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上,认为近年来媒体报道影响受众对事件真实性的认知,使患者对医院产生信任危机,而院方在媒体呈现中话语缺失,不利于医院和医务人员形象的建构。

二、国内基层医院医疗纠纷研究

在我国,基层医院主要是指县区、乡镇管辖范围的一级和二级医院。近年来,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出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不同地区基层医院在医疗纠纷产生原因、特征及解决方式上各有异同。

李大平对东莞4家基层医院进行了医疗纠纷现状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原因仍然是主要原因;产生医疗纠纷的两大根本原因是医疗体制缺陷和医疗纠纷解决渠道不畅,传统的医患和解、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以及诉讼渠道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并提出要构建医事仲裁制度。罗新伟对湖南省某县138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及特征进行分析,结论表明,医方因素中服务态度不良是引发该县医疗纠纷的首要原因,其次是医疗技术不高;医疗纠纷发生后采取第三方调解方式是主要解决方式。张杰英调查分析广东省基层医院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从基层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投入,依法缓解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充分发挥医调委的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缓解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建议。黄国军分析浙江省嵊州市基层医院121例医疗纠纷的规律和特点,指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注重点科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视告知和沟通,遵守规章制度,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

总之,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不仅需要医务工作者、患者、群众共同参与,也需要法律工作者、政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

参考文献:

[1]张邦铺.论我国医疗纠纷多元化调节机制的构建[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9):610-612.

[2]冯俊敏,李玉明,韩晨光.418篇医疗纠纷文献回顾性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3(9):77-79.

[3]唐娅佳,马志平,陈华.临床医疗纠纷的规避与防范[J].重庆医学,2007(7):668-670.

[4]王美玲.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09.

[5]江增强.某二级医院86例医疗纠纷分析及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6]茹倩倩.我国医疗事故纠纷报道中的医生媒介形象研究[D].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7]李大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现状实证研究――对东莞市4家基层医院的调查[J].证据科学,2013(21):199-214.

[8]罗新伟.湖南省某县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及特征分析[D].长沙:中南大学,2012.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5

关键词:基层医院手术室;护理纠纷;诱发因素;防范措施;护患沟通

手术室是为患者提供必须的手术治疗及紧急抢救生命的重要场所,在医院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科室。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自身身体质量要求的提高,由于基层医院医疗水平的限制。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现象日趋严重,更容易诱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1诱发护患纠纷的原因

1.1术前术中术后的核对及遗嘱执行时出现的差错 在基层医院,大多数患者为农村及城镇居民,整体文化素质及理解能力不高,不经医生护士同意自动离开病房调换床位,听不清医务人员的特殊交代等情况时有发生。手术室护士如果只是按照床位接患者,易出现接错患者,引起纠纷。手术过程中突发事件如针头断掉等清点器械纱布不清,也是偶有发生。手术室紧急抢救时临时执行口头遗嘱,执行过程中如果含糊不清没听清或者是没再次口头重复核对清楚责任心不强,很容易出现遗嘱执行差错导致护理纠纷。

1.2语言态度不当诱发纠纷 手术室环境非常特殊。每个患者到手术室都会紧张害怕担心很多的突发事情,所以我们应做到关心、体贴、温馨、严肃、安静、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

1.3手术护理记录单出现差错 护理记录单内容描述含糊不清,表达错误,书写有误或与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方式不符,或者缺少必要的记录单,容易引发护理纠纷。

1.4消毒隔离不严格导致纠纷 基层医院一般采取比较原始的消毒方法,如紫外线照射,甲醛熏,酒精擦拭,84消毒液拖地等方法消毒,对于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无检测的条件,一旦出现隐形感染者容易导致后面手术患者出现交叉感染,并导致医疗纠纷。

1.5手术标本相关纠纷 手术标本的保存送检登记等一连串程序必须仔细、清楚、准确,加强检验与临床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医学检验的拓展与延伸,顺利实现向检验医学的转变。检验科与临床科室的沟通是一个相互渗透的过程.在无法改变现有医学教育体制的前提下,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让有临床医学基础的检验技师与临床医师定期轮转临床科室和检验科。以便熟悉对方的基本技能,培养有临床经验的检验医师和有实验室能力的临床医师。从实验室本身的管理上,检验科人员要勇于承担沟通的责任,从我做起主动深入临床,听取临床医生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答疑问。检验人员直接参与到会诊、查房和病例讨论的诊疗活动中是与临床建立联系的关键.了解临床的同时加深了对检验质量的重视。在临床反馈的不满意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经过调查可溯源到标本采集不合格,故应同时加强与护理的沟通。检验人员很难控制实验室以外的工作质量,加强医护间的合作是控制分析前质量的关键。检验科应同护理组共同制定并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理原始样品的专用指导材料.并使负责采集原始样品的人员方便获得并熟知这些资料。同时向患者提供指导,使患者了解在采集标本前,其一切生活动态对标本质量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参考性。相对于传统医学中以主观经验为主的望闻问切。当前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可检测水平、高自动化的现代新型检验医学在临床诊疗、预见和保健等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瞩目的作用,大部分辅助诊断治疗的信息来源于医学实验室的检验。顺利实现医学检验向检验医学的转变对社会医疗发展的意义不可估量。

2护理纠纷防范的措施

2.1加强法律文件学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医院和科室要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护士法》,降低护理纠纷风险发生的概率.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利益。

2.2制定合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防止纠纷差错发生,手术室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科室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医院如没有条件做艾滋病等检测,需在手术前交代清楚,手术结束后及时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条例规范进行消毒,严防交叉感染的情况出现[1]。

2.3沟通语言得当,防止护患纠纷 无论是手术室内交流还是手术室外和患者家属沟通.护理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角色.注意采取合适恰当的语言。根据医疗规范流程进行沟通,多给患者关心,需要解释时态度耐心,认真,严禁谈论和手术无关的话题。手术室医护人员的言语行为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情绪、对手术人员的信任度和手术的承受能力及预后。因此应注意使用保护性语言,避免应用、引起患者猜疑、恐惧或精神伤害的语言,涉及患者的隐私要做好保密,不向他人透露。

2.4认真规范书写护理文书,防止护患纠纷 护理文书是护理活动的依据。也是有无差错和过失的唯一法律依据,护理人员要认真书写,不涂改,不漏记,不错记。不记录和护理无关的手术医生或者麻醉医生应该记录的内容,不记录超出护理工作范围的任何资料,防止出现人为的误差,导致护理纠纷出现[2]。

2.5建立标本交接手续 手术标本,建立专门的标本登记交接本,写清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标本大小,术者,家属领取标本后签名等。防止出现标本丢失无法分辨责任。避免纠纷出现。

3体会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言之护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性。手术室的特殊性导致护理的难度较其他科室更容易出现一些医疗纠纷,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3],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差错事故发生的机会和程度;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范纠纷的发生,为建立和谐舒适的医疗环境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姚兰舂.基层手术室医疗纠纷的防范[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6,6(12);2427-2428.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6

1 科学、规范、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防范院前急救中医疗纠纷与事故的根本

院前急救中的医疗服务质量,是急救管理的核心和永恒的主题。制订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加强管理,建立相关的制度,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以规范院前急救中的管理活动和医疗行为,使我们的工作有一个标准和依据。这是防范医疗纠纷与事故的根本,是一项主动性防范措施。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利益。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院前急救也应该导入ISO质量管理标准,建立一个公认的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起一套文件化、程序化的管理模式,以程序化的要求规范我们的医疗行为。ISO质量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使我国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然而迄今为止,人们致力于医疗纠纷与事故防范的必要性仍然认识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防止事故发生的努力。当然防止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发生要靠个人的努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个人不成熟的基础上,以制度来强化与约束人的行为。制度还可以促进防范意识的形成,并提高防范的能力。

2 全面提高急救人员的素质

在我们讨论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时候,考虑其整体目标的实现,考虑它是否符合现代的价值观念,经济观念和政治观念时,不得不考虑人的因素的重要性。这个重要性就在于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和决定着急救工作本身的特征,性质和效能,因此,如何努力提高急救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我们在制度设计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院前急救中防范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基础。我认为,一个医务工作者的素质概括起来主要涵盖以下4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人文素质、高尚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在急救人员身上,体现为良好的医德品质。它是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是人才成长的重要动力,是调节医患关系的杠杆。急救工作者必须以人道主义精神和真心诚意的热忱对待患者。过硬的急救技术,丰富的院前急救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指挥能力,这些专业知识素质,是急救人员的立身之本。人文素质决定着人的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作用于行为,并促进科学思维能力的发展。高尚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是急救人员待人处事的基础。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的素质问题。科学技术只有与劳动者相结合,转化为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急救人员的素质,必将给急救事业带来光辉灿烂的明天。

3 建立社会保险体系

院前急救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作。由于受到环境、医疗设备等方面的限制,必然会有不可预知及不尽人意之处。急救人中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既有临床医学问题,又有涉及社会、伦理道德、法规的问题。特别是在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医务人员常处于道德、风险的抉择这种“两难”的境地。这是医疗服务高风险的特殊表现。建立社会保险体系,为急救人员的意外和风险保险,是防范院前急救中医疗纠纷与事故的保障。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急救立法仅限于一些地区。我国应在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医疗服务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

4 强化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