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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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1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6.60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1718-02

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已成为各级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中的重要部分[1]。血站医疗废物有效管理能够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输血交叉感染的发生,确保采供血过程和输血安全。近年来,我站通过制定血站医疗废物管理文件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化管理,在实际运行中取得良好效果。现结合本站医疗废物质量控制措施作如下探讨:1 血站医疗废物的主要来源及其危害

1.1 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医疗废物主要来源于采血服务科、检验科、成分供血科、质量管理科等业务科室,采血护士、体检人员、实验室人员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供血、成分制备、包装及血液运输人员为医疗废物的直接接触者,其种类主要包括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实验试剂与耗材、检测后废液、阳性血液、可疑血液、试管、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口罩、手套、鞋套等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生活垃圾等。

1.2 对于无偿献血志愿者和用血患者而言,最为关注的和担忧的就是采血器材卫生状况和血液制品质量。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一旦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必将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被血液等污染的穿刺针头不仅可造成工作人员割伤或刺伤,而且还可能同时引起感染,具有极强的风险性[2]。因此,血站医疗废物是否处理妥当直接关系到采供血服务人员安全及临床用血安全。2 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控制点

2.1 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1.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施行规范化管理 我站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指定医疗废物管理规程,设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管理,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与监控。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对收集、分类、存放、处理处置后二次污染的排放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2.1.2 细化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站部-科室负责人-全员的分级管理模式,由血站安全与卫生负责人进行监督协调,采血服务科、成分供血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分别指定1-2名专职医疗废物处理负责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科室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使用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等盛放医疗废物,并与总务科负责人完成交接,总务科负责检查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及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消毒,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履行血站医疗废物的日常归类处理工作,在全站内形成“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2 紧抓采供血源头,做到“有规可矩”

2.2.1 采血过程中废弃的一次性耗材等感染性废物应当在工作结束后,按工作程序制定区域安全放置和弃置,用专用黄色包装袋存放,包装袋外壁必须有废物警示标识,确保避免复用、污染和差错。

2.2.2 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再放入专用黄色垃圾袋;一次性医疗器具(一次性采血针及采血结束后经热合处理的穿刺针头应用专用剪刀去除锐器,将上述锐器医用废物应放置在指定的锐器收集盒内并加盖,然后外套黄色包装袋,集中焚烧处置。

2.2.3 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须经血站废物管理负责人批准,由相关科室按有关法规或规定统一销毁或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弃物袋内。

2.2.4 血液检测使用过的吸头、酶标板和剪取血液标本的剪刀应先放入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剂桶内,浸泡30min后放入专用黄色包装袋中并封口,阳性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确保内容物无渗漏后统一回收集中焚烧。此外,血液检测所涉及的所有样品及实验材料均视为存有传染性的物品进行处理。

2.2.5 一般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固定存放,不得与感染性废物混放或随意丢弃,一旦放入包装袋后不得取出。告诫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视为危险废物对待,勿直接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以免造成病原体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机质繁殖及病毒蔓延。

2.3 保证医疗废物安全转移,做到“有度可量”

2.3.1 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应远离人员活动地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易于清洁和消毒,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标识,指定专职人员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触医疗废物。

2.3.2 各科室医疗废物及锐器回收盒收集装满后应及时封口,放在固定密闭区域,总务科专职人员按时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后在2天内高压灭菌后暂存。

2.3.3 本站规定医疗废物由某环保公司处理,每天必须定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运输并用医疗废物专送车进行集中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4 务实完成交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4.1 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与总务科之间及血站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之间必须对医疗废物认真清点后做好各环节交接登记,使用统一制式的规范化、标准化表单,登记资料双方各存一份,记录每月交档案室,归档保存5年以上。

2.4.2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医疗废弃物处理各环节交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类别、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手人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既要从整体上反映处理过程的充分性,还要注意保持原始记录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变更、涂改,有效地为医疗废弃物质量管理监控提供可靠的依据。

2.5 防患于未然,做到“有招可对”

2.5.1 高质量的人员队伍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重要保障。我站注重加强工作人员医疗废弃物基本知识和防护知识、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解读以及安全监管业务知识、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树立员工安全理念,提高防护意识,保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防范职业危害,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保障临床采供血质量安全。

2.5.2 若有证据表明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委员会,同时疏散人员,控制现场。

2.5.3 一旦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第一发现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血站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要记录发生时间的时间、地点及范围,立即到现场查看,同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3 讨 论

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是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关键,本站以“抓源头、定责任、明制度”为原则,通过对医疗废物处理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有效地控制了本血站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尽管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依旧薄弱,二是落后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严重制约着管理的有效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把规范化操作变成血站人员日常工作的自觉行为,同时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合法处置,将危险性减少至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

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越来越引起临床重视,加强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管理是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

2004年1月我院手术室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指南,严格手术室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科学分类、专人管理。强化手术室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规范护理行为,手术室工作人员的锐器伤明显减少,传染病感染率为零,有效预防了院内感染,取得了成效,现将管理体会介绍如下:

1建立健全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感染管理规范》制定手术室医用废物分类、回收管理制度及相关奖惩制度,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在手术医疗废物管理中应遵循的规则。清洁卫生员的工作要求等。

2加强对手术室护理人员培训

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反复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部门规章,提高防护意识,让手术室全体人员具备如何处理、分类和收集医疗废物的知识、自觉依法行事。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班,做到人人自觉履行在医疗废物管理中护理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3保洁人员的培训,注重加大对保洁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力度

保洁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又不懂得医院感染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致使医用、生活、感染性垃圾未做到分类放置、密闭运送处理,致各类垃圾的混放,垃圾袋、箱密封不严、垃圾袋重复使用、垃圾桶不及时保洁等问题的出现,增加了医院环境污染和医院感染的潜在危险性。为保证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定期组织保洁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手术室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每月对保洁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与其经济效益挂钩,奖惩并举,使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4严格医疗废物的管理,专人负责,由一名主管护士作为院感质控员

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严格分类放置,对一次性医疗废物、专人发放、专人按数回收、集中消毒毁形、送院感进行焚烧,避免流入社会,污染环境和回流市场,引起医源性感染,造成社会公害。

5医疗废物的科学分类与正确处理

5.1锐利废物的处理:每一手术间放置一个锐器盒,该盒必须具有不损漏,能防刺穿,不会出现破裂,易于焚烧等性能。

主要用于收集手术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针头,动静脉留置针、手术刀片、缝针、麻醉穿刺针等锐利废物,手术结束后由巡回护士封口,送至污物存放间指定容器,最后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

5.2非锐利废物的处理:将非锐利废物分类放置,即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包括一次性无菌物品包装袋、药品包装袋等)的废弃物用黄色垃圾袋放置,生活垃圾(如办公室垃圾)用黑色垃圾袋放置。更衣室、污物间、手术间分别设置大小合适的垃圾桶,根据要求,桶内放置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当装满3/4时立即封口扎紧送至污物存放间,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

5.3一次性用品的回收处理

5.3.1一次性注射器、吸引器皮管、吸引器头、吸引器瓶及气管插管等的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取下针头,针头放入利器盒内,针管充满消毒液,浸泡在5%的84消毒液,作用时间30分钟,如为肝炎病毒、结核杆菌、性病等病人的用物,浸泡浓度1﹪,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而一次性引吸器皮管、头、瓶等使用后毁形,然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吸引瓶内盛装血液用1∶1 84消毒液倒入瓶内,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倒入专门指定下水道。

5.3.2一次性尿管、尿袋、手套等塑料废弃物处理:使用后,引流液倒在指定下水道,废弃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由院感科回收处理,如有传染病先浸泡消毒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

5.3.3感染手术敷料的处理:我们通常用一次性敷料,用后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并注明感染手术敷料,由院感科回收统一送处理场焚烧。血纱布,盐水垫用0.5﹪84液浸泡后装入黄色垃圾袋内,统一送处理场焚烧。

5.4死婴、残肢等废弃的手术标本处理:我们在标本存放间里设置盛装特制纸箱并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种类、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日期、巡回及洗手护士的姓名,手术切下来的残肢或死婴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如为感染标本则需用双层黄色垃圾袋扎紧封死,然后按要求置于特制纸箱内,保洁员及时送医院废物处理中心,交付给专管人员,并双方签名,注明科类、数量,交接时间。

6体会

6.1制度健全、措施完善,使手术室各级医护人员执行各项相关操作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级医护人员都严格按要求进行医用废物分类放置和处理,使手术室医疗废物处理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标准。

6.2提高了各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将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相关知识及医疗感染知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使各级护理人员都认识到管理好手术室医疗废物是预防和控制手术室感染的关键。

提高了手术室各级人员工作中的不良习惯,使手术室各项操作规范化,并采取逐级带教方式,使手术室各级人员都熟练掌握并经常检查督促,逐步做到按规定处理手术室废物。

6.4手术室是医院感染监测与控制的重要部门,手术室医用废物的管理,是控制手术室医源性感染的重要环节,对其进行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手术顺利进行,由于我们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增强了手术室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减少了锐器刺伤的发生,防止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一年来未发生因锐器刺伤传染乙肝、丙肝、梅毒等。降低了无菌手术感染率,提高了手术室护理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期刊论文,中国护理管理,2004(1)

[2]任小英、邓敏,护理人员工作中被针刺伤调查及对策,期刊论文,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3)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3

1资料与方法

1.1环境和工具管理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废物管理经费的投入,增设专用通道和暂存间,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转运,要求两人以上的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按规定的流程、线路、时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转运;设置专用密闭车由上到下每日到各科室收集转运医疗废物,收集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杜绝垃圾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抛撒、渗漏;专职人员必须严格从收集箱拎起医疗废物直接到专用车或暂存间暂存,不得带往其他科室及其他清洁区域,更不能通过其他通道或者电梯进行转运,同时对暂存间的医疗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本院医疗环境的安全,避免交叉感染或院内感染的出现。专职人员在每日结束转运工作后,需对密闭车、专用通道、暂存间等进行彻底消毒并详细记录。

1.2分类管理和标识管理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起着关键的作用[5]。目前许多医院医疗废物中混有相当数量的可回收的非医疗废物,据报道焚烧的医疗废物中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占的比例平均为37.8%[6],不但增加了医疗废物的处理费用,而且还污染了环境。本院将医疗工作中的可回收非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在初始处理时严格分开并统一回收。可回收非医疗废物统一存放在绿色包装袋内,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根据用量大小分别放置在不同规格的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中,袋外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损伤性废物按医院感染规范要求放置在特制的利器盒内(黄色投放口,设计成只进不出)。同时在每个医疗废物收集桶上方贴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和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起到时刻警醒的效果,工作人员执行时也能一目了然,确保分类的正确率。

1.3做好交接登记交接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7],各科室均建立医疗废物登记本,内附详细的医疗废物收集与院内转运登记状况,专职人员在每日到各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与转运的过程中,都会对科室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科室相关负责人员核对无误后再签名确认,确保了医疗废物从产生的原始记录到终末回收处置,都有可追溯的记录,杜绝医疗废物回流社会[8]。

1.4定期组织联合稽查(1)每天上午科室护士长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分类是否正确,盛装垃圾袋是否标准,并登记检查结果;下午科室专人检查废物回收时袋口是否封扎紧密,标签是否齐全,数量登记是否正确,回收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回收路径是否正确,查看生活垃圾是否混有一次性医疗垃圾,并记录检查结果。(2)行政科全面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中后勤保障及医疗废物转运的监督检查。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每周随机到各科室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规范运送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记录检查结果。(3)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行政科每季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考核汇总评分,并详细记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找出主要问题并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和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1.5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描述,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施细节管理模式后医疗废物处理成本为38200元,与实施前46810元比较,处理成本降低了18.39%,节省了医疗废物处理成本的支出。实施细节管理模式前医务人员医疗废物刺伤发生率为20.22%(18/89),实施后为5.62%(5/89),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438,P=0.004)。实施前保洁人员医疗废物刺伤发生率为34.78%(8/23),实施后为8.70%(2/23),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600,P=0.032)。实施细节管理前后全院医疗废物执行管理效果比较见表1。

3讨论

3.1实施细节管理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结果显示,实施细节管理后,全院医疗废物执行管理效果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1)。在实施细节管理前,医疗废物的管理采用科室护士长或责任人负责制,虽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和督查,但在整个工作的流程中仍存在缺陷,实施细节管理后,通过各部门沟通协调、履行相应的职责、规范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流程,从而使每个细节成为日常工作规范的一部分,实现了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院内感染[9-10]。

3.2实施细节管理有利于培养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创建节约型医院国际上视医疗废物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其处理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11],医疗废物管理不仅是医院管理难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不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废气不但会污染环境,影响空气质量,而且也是对能源和资源的极大浪费[12-14]。在联合督查中,笔者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的分类混淆不清,成本意识和环保意识较差,因此,本院提供了相应的可回收资源的设备,制作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和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并将目录表和流程图上悬挂于医疗废物垃圾桶上方,起到了时刻警醒的效果,护理人员的参与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源头的关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大多由护理人员来完成,可回收非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分类的正确性,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医疗废物的数量[15]。结果表明,实施细节管理后医疗废物处理成本为38200元,与实施前46810元比较,成本降低了18.39%,这对建立节约型医院,培养医务人员节约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4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5

【关键词】 口腔医疗门诊;医疗废弃物;感染管理

随着口腔专科门诊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新的诊疗操作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诊疗中,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引起医务人员乃至社会人群的关注。如何对疾病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规范——运输——终末处置管理等,成为医院领导、后勤部门领导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对医疗废物的产出、分类、收集、转运、焚烧及处理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处理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我们口腔专科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防止诊疗中、诊疗后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1 门诊医疗废弃物种类

1.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 口腔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每一项治疗必须通过医师双手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治疗结果必须通过护士双手及保洁人员双手完成污染器械收集、洗涤、消毒、灭菌,敷料及各种废弃物回收、分类、转运等,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几乎涵盖了8种医疗废弃物分类内容的全部,因而更具有传染性及传播疾病的危害。例如:诊疗操作使用高速手机头和牙钻;龋齿等治疗用的各种类型器械及小器械;水汽枪、吸唾器;拔牙用的各类器械;正畸牙、修复牙使用各类器具等,其表面残留病人口腔内血液、唾液、食物残渣、磨牙碎屑组织;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1.2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放射科废弃的冲洗X线胶片液;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洗衣房洗涤排放的污水;手术室、供应室洗涤器械的污水及残余物;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光滑针、金属成形片、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均会产生物理、化学、放射污染源,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1.3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塑料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例如:就诊人数日门诊量1000~1500左右人次,需使用1000~1500套的一次性无菌治疗用品。长此下去,每日、每周、每月、每年产生的废弃物可想而知。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1]。

2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2.1 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 表现在:有组织、有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后勤管理部门无专人环保负责制;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 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焚烧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工作中时常表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锐器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废物装袋过满、过多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马路上常常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2.3 规范操作不严格 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丢弃在生活垃圾中或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 终末处理运输不严格 表现在:将院内废弃物集中车辆运输至院外垃圾场焚烧,缺乏医疗废弃物严格的分类、分装标准和运送标准;缺乏社会的必要监督机制;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加之交接手续不完善、不规范,专人负责填写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基本处于滞后空白,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和运输。

2.5 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 表现在: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口腔诊疗工作废物面广,种类多,不仅含有易致伤人体的锐器物,还有大量含有致病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病理性、化学性、放射性、血液性物质常伴左右,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

2.6 医院环保设施滞后于医疗业务技术的发展 表现在:暂存处设置及建筑不合要求,管理脱节,设施不全,设备陈旧,废水管网渗漏,废水排放不标准,装运及存放地点简陋或露天放置或离工作区域太近。认为运行维护费用高,回收处理费用多,经费负担难以承受等。对挥发性、蒸发性、污染源未进行有效的过滤装置排放等。

3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3.1 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由后勤部门负责制的行政管理组织,医教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协助监督检查。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中对医用废弃物处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回收人员体检制度等,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纳入医疗后勤管理质量范畴。对医用废物有分类收集、分类装置、分类标示(如: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医用废物用黄色塑料袋,以及锐器放置耐刺、防水、防渗盒)。对生活垃圾在公共场所设置带盖垃圾箱,减少医务人员及病人的直接接触污染。每日科室有保洁人员对医用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至医院放置点进行交接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改变目前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状。转贴于

3.2 加强医疗废弃物设施的建设 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排放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车、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运输流程;防止医疗废弃物在收集、分类、运输过程中丢失、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给社会、医院造成污染;开展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技术研究,变废为用,变害为宝。

3.3 加强环节控制与规范操作 医院从医疗器材敷料用品使用后产出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统一采购;科室从领取数量、种类进行把关;保洁员对使用后的敷料废物类规范收集,分类装袋贴标示,定时定点交接给医院负责废物存放处理专业人员;省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定期规范密封运输焚烧点处理。从而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达到防止污染源扩散污染环境及危害社会人群。

3.4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环保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 省内建立医用废物焚烧处理点。解决目前各医院尤其是离城市较远的中小医院各自为政,购置焚烧炉焚烧医用废弃物,即达不到完全焚烧毁废物,又造成空气质量环境严重污染;解决目前存在的另一现象大医院负担高额回收医用废物费用,中小医院无力交费、无力投资,无处设点,加之经费受限而出现的医用废弃物混杂于生活垃圾中运出医院外丢弃或填埋;医院则应解决好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场所,对贮存时限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判定[2]。反馈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5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 在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名录中,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排在第一位。尤其是口腔诊疗后的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很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形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因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的宣传普及教育至关重要。开展书面宣传与授课培训相结合;科室检查与纠正不合理的分类、处理方法相结合;强化医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的重视。使每个医护人员都意识到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参与。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医疗废弃物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3.6 加强院务后勤部门的监管力度 确保医疗废弃物从初始产生、回收、分类、装袋、运输、焚烧,做到交接手续等全过程进行重点关注,做到万无一失。并有定时巡查督促管理分工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关注、汇报,防止对医院内外环境造成污染。这样不仅可有效地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还可明确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责任,起到一定约束和监督作用。

3.7 加强专业培训与监督治理 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操作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学习,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专用工作服、防水围裙、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免疫接种,防止其操作中健康受到损害。提高他们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危害的思想认识,提高在岗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3.8 加强医疗废物包装,贮存管理 科室按要求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3/4时进行封口或密闭容器,有明显的标识,送至医院固定放置点;医院按要求有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贮存不超过两天时间,并没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绳、防盗、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等,专车、专用、专路线运输,并做好记录,如产生单位、类别、送交科室、日期等。

随着口腔医学技术的发展,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产量、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了解和认识医疗诊疗结束后带来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问题,离国家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新法规条例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这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都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在为数不少的医院,医疗部门还未从旧的医疗废弃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缺乏正规的实行办法和运行机制。且经济政策、处理废弃物、废水的技术水平滞后于社会经济与医疗技术发展。出现政策管理办法与现实操作脱节,有漏洞、有薄弱环节。如:注重强调焚烧与填埋为主,注重医院自行无害化终末处理等。这样,既不能废旧利用,又不能技术更新转化再利用;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空气环境、水源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因此,我们应在确保诊疗疾病安全的前提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金属类医疗器械(如: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等口腔诊疗器械),重复消毒灭菌使用,以减少医疗废弃物产量,塑料垃圾产量;减少使用器械中诸多中间环节的污染;改变过去管理、处理模式,向综合治理方面发展去研究和探讨。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重点放在具有传染性危害的关键医疗废弃物品上。狠抓严格回收——严格分类——严格包装——严格运输四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医院各部门相互协作与沟通,发挥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医源性和外源性感染,切断交叉感染途径。减少医疗废弃物给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医院成本的投入,为病人、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清洁、安全的诊疗环境。使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更趋合理化,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3]。使口腔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张红玲.医用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全程质控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5):454-455.

减少医疗废物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产房;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产房是产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范围。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是产房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保证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确保每位产妇平安生产以及新生儿的健康,笔者分析了产房院内感染的管理风险,并探讨产房院内感染的六级控制措施。总结如下。

1产房院内感染的管理风险

1.1意识风险 部分助产人员职业防护观念薄弱,缺乏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且自我防护意识差。

1.2接触风险 助产人员在接生过程中容易接触血液及体液有传染性的产妇,如出现针器等锐器损伤时有可能被污染。

1.3预防风险 一旦职业暴露发生时,有的医务人员忙乱中常忽视了对伤口进行紧急处理。

1.4其他风险 无菌操作不严格;医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对空气消毒监测不够;产床、操作台等未定期消毒处理[1]。

2六级防控措施

2.1意识防控 我院定期对产房医护人员进行院内感染知识的再教育,严格执行《医院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产房医院感染管理者进行正确、规范化的培训,认真执行指导、监督、管理他人等工作,定期监控和考察产房的消毒质量。新人上岗必须进行院内感染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后,医院护理人员预防院内感染意识逐渐提高,能严格地执行制定的各项消毒隔离制度,并积极配合院内感染监测人员进行各项监测评估,认真落实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建议。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医护人员的防感染意识,有效减少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2.2规章与制度防控 根据院内感染管理规范化要求,成立了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产房院内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医护人员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后,必须及时按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感染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此外,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室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日常清洁消毒、手卫生规范、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有效地降低了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2.3管理防控

2.3.1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产房实习、参观和陪护制度,限制进出人数,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进入产房必须按规定更换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并更换产房专用鞋;医护人员患呼吸道等感染疾病时,应立刻暂停产房工作;陪产人员仅限1人,且不得有任何传染病。

2.3.2布局设计 严格划分限制区、半限制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限制区包括: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半限制区包括:更衣室、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生活区;非限制区包括:产妇接收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遵守人流、物流,洁污通道分开的原则。

2.3.3消毒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 产房是院内感染监控的重点科室,科室监控人员每月定期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器械、一次性无菌物品、空气等采样送检,医护人员应不定期抽查监控。

2.3.4物品管理 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是控制院感的关键,由于医疗器械不洁净引起的院感事件经常发生,因此,器械、敷料等应彻底清洁,在经高压蒸汽灭菌后才能使用;包内必须放置化学消毒指示卡;产包一经打开,4 h后即视为已污染,需重新进行灭菌;各种用于有创操作如注射、穿刺采血等的医疗器具必须做到一用一灭菌。产妇的血液、体液等是引起交叉感染的主要传染源,采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可有效控制和预防,我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有效地预防控制了医院感染的发生。

2.3.5环境管理 产房周围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c母婴室和新生儿室邻近,相对独立。产房内墙壁、地面、天花板无裂隙,表面光滑,便于清洁与清毒。产房内物品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无尘,定时通风换气、空气消毒。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志。湿式打扫,产房内地面、桌面、仪器和手术灯表面及其它物体表面每日用清水擦拭,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时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在连续两台分娩之间要清洁地面、台面及其它物体表面,若有血迹或污染则用10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产床每次使用后更换床上用品,并使用消毒液擦拭床单位。每日接生后分娩室要终末消毒,地面受到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污染时应立即清洁,并用10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拖地。空调及空气消毒器过滤板、过滤网定期清洗,保持清洁。窗帘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分娩中产生的废弃物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4医疗废物管理防控 医疗废物也是产房的重要感染源,我院定期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学习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产房医疗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分类、收集、运送、存放,以减少院内感染。

2.5孕妇隔离管理防控 对产妇进行生理生化检测,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首先安置于隔离待产室休息待产、并按隔离技术于隔离分娩室接生分娩[2]。隔离待产室和隔离分娩须严格进行终末消毒,所有医疗器械严格单独消毒灭菌[3],预防交叉感染。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和胎盘妥善包装并焚烧处理。

2.6无菌技术管理防控 产房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不断增强无菌观念,防止交叉感染,避免造成医源性疾病。分娩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接生的每个步骤都应该按无菌操作技术进行。

3总结

在医院环境中,由于病原微生物相对集中,各种医疗新技术的开展,大量抗生素的应用等,导致医院感染的发生因素增多。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成为产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房护理人员必须正确掌握有关医院感染的知识,严格履行医院感染的管理规范,认真执行相关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技术规范,不断完善产房院内感染管理及六级防控措施,能有效预防产房院内感染的发生。加强了产房的感染管理,确保了患者与医护人员的安全。说明制定有效的产房感染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六级防控措施,是预防产房医院感染的有效举措。

参考文献:

[1]黄丽红,包金莲,肖伟秋,等.助产人员行为与职业有害因素的分析与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17(2):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