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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1
1 物联网技术
物联网其英文全称为“The Internet of things”,又称传感网。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其含义为物品与物品之间的互联网。其中它包含了两层意思:1、物联网的基础仍然是互联网,它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的扩展和延伸的网络。2、其用户端可以衍生到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使其进行信息交换和传递。
2 物联网技术下高校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
学校物联网说的是在以往的学校信息化的前提下,凭借学校的网络为基础,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学校的各种环境、资源、建设等多个方面和阶段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提高校园安全的管理,用最高的效果来实现学校的各个方面的所有活动。
凭借着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学校安全管理系统,为学校创建新型、高效率的安全综合治理技术平台,找到用技术促进管理,用管理促进技术的发展的总体安全管理的最新方法。系统会为提高校园安全水平,降低安全潜在的危险,保障资金和财产安全,立刻发现事故并且马上通知警方,和事故发生之后责任的判定、审查和决定提供了技能的支撑,为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便利的条件。
物联网技术下的校园安全管理系统依靠了现如今就有的数字学校环境,着重创建以实现所有校园功效的物联网,而且在这个基础上创建视频监督控制、学校广播等系统,体现校园的整体管理。从体系的结构上可以分成:物联网基本设备、IP传递网络、管理和应用平台和安全认证等四个部分,示意图如图所示。
这个物联网技术下的平台是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的指挥管理核心,是所有体系的中心。一般来说包括主要的数据库、安全管理网络站点和通知警察平台三个层面。安全管理网络站点可以让不一样身份的人来对安全进行管理和查询;数据库一般来说的用途是对于数据的保存,用这样的方式来记录、管理,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监督和管理;通知警察的平台的主要用途是在事故产生以后。按照类别、性质发动短讯息、广播和声音和光电信号;这个平台依靠整个数据库对于信息的筛选对安全管理创造便利的条件。
最后一个层次是认证层,这个平台的作用是为所有人提供安全的认证体制,它是用IDAP数据库为核心的,按照使用者不一样的目的来提供刚刚可以满足要求的界面。
3 物联网技术下的学校安全管理子系统的创建
3.1 学校车辆通行系统的创建
在物联网技术的支持下,能够在任意时间都可以知晓学校内部车辆的信息,对于来往学校的车辆进行整体的安全管理,而且还能够随时知晓学校停车位的使用状态。使用这样的一个系统能够对车辆进行动态的分析,使用者凭借这个系统就可以查询学校中还有多少个停车位,就能够对于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这个体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车辆的管理效率,降低人员管理的分配,并且也让学校中的车辆井井有条,能够做到停车有秩序、行驶有规律,收费有凭据。
可以系统可以运用FRID卡,并且分成长期卡和临时卡两个类别,功能如下:
长期卡一般来说提供给在校的员工和长期使用的人来使用,卡的里面记载着车主的信息;
临时卡只提供给临时进入学校的人员使用,只需记录好进出的时间、车位号等就可。
这个提供按照功能份还可以分成两个子系统:车辆进入校园管理子系统和停车位子系统。后者的原理是在停车位下面安装无线传感器,这样就可以感应到车位是否有车。而前者可以对车流量、状态等进行统计,具有效率高、安全措施强等特点。
3.2 学校门禁管理系统的创建
这个用学校的IC卡就可以实现,也是一种基本的设备。这种系统利用了CPU卡,运用了这种卡的授权、监督控制等功能,可以对学生在学校所有空间的进出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现如今这种系统在高等学校进行了普遍的应用。
这种系统的工作方式是通过分析管理体制、同学的生活习惯、行为方法等特征,设计出一种符合高校时间规律的CPU卡的管理系统,这样就能够对于同学初入各种场所进行控制、监督、记录等,可以对学生的安全提供保证。
这种门禁系统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IC卡、门禁调控系统和管理系统。这个系统的实用范围可以是学校的所有地点,比如说校园宿舍、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等等,一旦实现覆盖,那么学校的安全将会得到极大的保障。
不同的地域的使用在管理调控方法、安全性需求、报警方法等方面都有着不一样的需求。门禁卡的使用人非常的广泛,可以是学校的老师、同学、服务人员、访客等等,不一样的使用者在使用的时间、次数、范围等方面也非常不一样,同时也具有不一样的特征。所以说,这个系统一旦投入使用要先制定要IC卡的分发程序,不一样的人员按照性质的不一样由不一样的机构提供不同的权限,这样才能保证卡的正常使用。
4 结束语
在物联网技术的支持下,所有的系统都在摸索的创建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物联网技术已经发展到几天的条件下,能够让校园安全管理更加的成熟。在综合治理安全的统一平台的管理下面,结合以往的视频监督控制、报警设备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体系,完全的发挥最前沿子系统和后台的数据库系统,能够在学校的安全防护方面有着一种质的突破。相信在现如今的物联网 技术的发展下,可以更好的为高校安全管理保驾护航,为学生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曾庆勇.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校车安全管理系统[J].计算机系统应用,2012(8).
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2
关键词:RFID技术;手术室物联网;应用系统
1.国内外本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概况和最新发展趋势
大型医院每天服务患者多达数千,每天消耗的医疗器械、物品更是成千上万。不同的患者的医疗服务流程各有差异,且需多个诊疗部门协同作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护人员、医疗物品和器械等流动错综复杂,对现有的医疗管理系统提出了巨大挑战。由于医疗服务管理缺乏强有力的工具支持,依靠人工管理导致有限的医疗资源利用率偏低,患者等候时间过长,医疗服务成本昂贵和质量偏低等问题。
1.1 医疗管理信息技术依然面临存在的问题分析
1.1.1 信息的输入、输出和处理使得医疗服务流程变得更加复杂,且增加了医疗服务成本;
1.1.2医院内物品和人员流动的动态性,使得手工处理信息工作负荷庞大,容易出错、难以保证医疗信息和实际医疗服务的一致性;
1.1.3无法实现对医护人员、医疗器械和物品的跟踪、状态监控,无法支持医疗资源的优化调度。
1.2RFID技术的物联网应用系统建立的必要性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外学者、专家纷纷开展了医疗物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并开始应用于医院所为人员和医疗物品管理,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美国、英国、瑞士和日本等医院与各研究院校合作,开发了基于RFID技术的医疗资源管理系统和医疗资源优化调度系统,并已在医院内实施应用。国内,目前也有科研院校开始研发相应的管理系统,但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没有形成产业。由于,我国医疗体制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异显著,因此,国外企业开发的医疗资源管理系统难以适用于我国医院的管理。而且,即使国外的发达国家也没有涉及医疗手术管理系统的开发。
2. RFID技术的物联网应用系统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
2.1 研究目的
我国手术医疗资源依靠人工经验,缺乏信息化技术的支持,致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利用率较低、医疗成本较高;而且手术医疗资源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将会危害患者的健康、给医院造成重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甚至引发医患矛盾等系列社会问题。为此,江苏久信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十余年医用净化工程技术经验及前期数字化手术室研发的成果,提出本课题,以期联合医院利用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手术医疗资源优化调度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手术医疗资源的全面、规范化管理,降低安全风险;优化手术医疗资源调度,提高利用率,降低手术医疗成本。
2.2 研究意义
手术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涉及的医护人员、医疗器械和耗材数量、种类较多,但手术医疗资源紧张,医疗费用昂贵,风险性高,因而备受医院和患者关注。由于我国医院的手术信息化管理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目前的管理软件没有考虑各种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医疗器械和耗材等医疗资源同步可得、可用,手术过程中的医疗物品缺乏系统的管理,医疗资源的安全、有效性存在隐患,容易引发医疗事故;同时,缺乏手术医疗资源的优化调度,致使有限的手术医疗资源利用率偏低,医疗成本较高。
系统的主要科学价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骨科和内窥镜等典型手术医疗资源电子清单,包括完成手术所需的医疗物品、医疗设备、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等,利用数据库技术开发结构化手术清单管理系统;
(2)以手术室医疗资源利用率最高和患者等候手术时间最短为目标,建立手术室作业模型,开发计算机智能优化,优化调度手术室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成本。
(3)探索将长距离非接触式RFID技术嵌入于手术室内的关键医疗器械、物品、患者腕带和医护人员门卡,建立医疗设备、患者、医护人员和信息系统互通的手术“物联网”平台,实时获取医疗资源的使用状态,建立手术医疗资源追溯系统,为患者提供透明的、安全的手术医疗服务;
(4)开发手术室物联网的医疗资源优化调度管理系统原型机。
2.3 研究内容
2.3.1建立典型手术的医疗资源电子清单,利用数据库技术开发结构化手术清单管理系统
研究各类典型医疗手术所涉及的医生、护士、护工等人力资源,医疗器械等设备资源,耗材等物料资源,利用统计方法计算各类资源的平均消耗量和方差,并考虑医疗手术的不确定性和动态变化性,建立典型医疗手术的电子清单;利用数据库技术开发结构化的手术电子清单管理系统,以支持手术医疗耗材领取、医疗器械使用计划制定、医护人员排班和手术成本核算等管理功能。
2.3.2 建立手术室作业模型,开发计算机智能优化,优化调度手术室医疗资源
收集典型手术的历史数据,研究各项手术患者到达时间和数量随季节、节假日以及作息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规律,分析不同季节、节假日和作息时间对手术室医疗服务能力的需求变化。利用模糊集和粗糙集的数据挖掘方法,将检查项目的手术室服务能力分为典型的几种类别,包括较大过剩,过剩,平衡,不足和较大不足。
以患者等候手术时间最短和手术室利用率最高为目标,建立手术室作业模型;依据手术患者到达规律,确定“瓶颈”设备或资源,利用启发式算法,以“瓶颈”资源利用率最大为目标,优化调度手术室资源;然后,以患者等候手术时间最短为目标,在上述优化基础上,开发计算机智能算法,优化调整手术室医疗资源分配,从而在保证手术室医疗资源高效利用的前提下,缩短患者等候手术的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3.3 探索利用RFID技术建立手术室物联网平台的关键技术
利用RFID技术自动探测、读写技术,研究RFID读写的中间件、各RFID读写器之间的网络构建和手术管理的信息系统集成,探索患者、医护人员、医疗器械、耗材和信息系统互通手术室物联网平台,实现手术清单的自动核对和手术过程各医疗资源使用的自动记录,研究分布式数据仓库的智能查询技术,实现不同环节、不同需求下医疗资源状态的信息快速获取技术。
2.3.4 开发手术医疗资源管理系统原型
以医院手术室、库房、消毒柜等为研究对象,安装RFID读写器,配置大型服务器,建设内部局域网,连通各RFID读写器;为患者、医护人员、医疗器械、关键设备和手术包等配置长距离非接触式RFID芯片;开发手术医疗资源管理系统原型,并完成测试。
医院手术室物联网平台示意图
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3
3000亿美元的市场大饼足以掀起一场众多企业产生“一窝蜂”市场争夺战,但远未成熟的技术则意味着所有市场参与者首先要面对的不是惨烈的市场竞争而是技术壁垒。
或许,中国英特尔物联技术研究院的尝试,可以为仍纠结于此的厂家带来启发。12月14日,该研究院在正式运营1年后举办首个开发日,除了展示了物联网式空气检测与服务平台、基于室内定位技术的智能商业平台和基于视频前端服务器技术的商业智能数据分析平台外,还积极引入创客文化,探索以小微创新来推动物联网产业链的繁荣。
在一个技术远未成熟的市场上,商业模式愈发重要。该研究院由英特尔、北京市政府和中科院合作创办,英特尔公司副总裁、英特尔中国研究院院长方之熙表示:“物联技术研究院本身是一个非盈利的研究机构,它产出的是技术,然后送到孵化器去孵化,政府为研究院提供财政支持,研究院专注于技术的产品化,不去做制定标准和搭建平台的事情。”
这一做法是符合技术创新规律的。在技术尚未成熟时,最先投入的应该是智力,这样才能避免技术研究阶段的低水平重复投入和大量资金的无谓损失。物联技术研究院在知识创新的源头与英特尔对接,从研究方法论、相关技术乃至产品化上受益。
一定程度上,英特尔与北京市政府和中科院的这种合作模式,既符合技术创新的规律,又有助于加速物联网技术的产业化。
当今的嵌入式系统无不与半导体技术紧耦合,正是片上系统(SoC)技术让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体积更小、功耗更低、可靠性更高且价格更低。而物联网在这些方面的要求比智能移动终端等消费电子产品要求有过之无不及。
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4
医疗行业
创新产品奖
杭州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倡导和推广无线移动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渐成为国内移动医疗应用领域的领导者。
医惠投资集团由国内外具有深厚医疗背景的投资财团共同组建,集团立足中国数字卫生信息化事业,致力于打造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和统一服务的数字医疗卫生信息化创新模式。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的解决方案和强大的研发实力,在医疗区域整合、应用互联互通及医院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流程化等信息综合应用领域管理系统的研发、示范和推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是当前国内医疗卫生行业最具创新性的前沿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商和领导企业。
杭州医惠科技有限公司是医惠投资集团旗下核心控股企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倡导和推广无线移动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渐成为国内移动医疗应用领域的领导者,积累了大量内地和港澳地区高端客户群体,并且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的解决方案和强大的研发实力成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数字卫生关键技术和区域示范应用研究”课题应用成果产业化的核心成员企业之一,中国工程院《物联网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医疗健康分课题参与单位,同时是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863计划“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主题项目中课题7“数字化医疗医院示范”和课题8“数字化医疗区域示范”两个课题的研究活动,还承担了“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项目5“物联网及泛在网课题”中课题5-5面向数字医院的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及验证的任务。
医惠科技从当前医院医疗物联网项目的建设需求分析出发,针对医疗物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异构分布、遗留系统集成等问题,和美国网件公司进行深度合作,突破性地推出了全球首款支持多网、多频及异构接入,能够实现对无线局域网及RFID传感网的融合接入的基础网络设备物联网AP WNDAP380R。
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5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于1998年7月,1999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2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龙岩市区南部,与核心城区连成一片,交通便捷、区位优越,首期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2012年4月龙岩市委、市政府支持开发区拓园扩区,确立开发区“一个主导区、两个合作区”(一个主导区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范围延伸覆盖中央苏区公园和龙岩陆地港区域,两个合作区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与永定县、永丰新区合作开发永丰新区,与新罗区合作开发东肖片区)的空间布局,开发区规划面积调整扩大为26.42平方公里。2012年9月,市委、市政府明确闽西交易城、龙岩商务营运中心、龙岩金融商务中心划归开发区。
2012年以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推动转型升级,服务区域发展”的基本站位,致力于打造总部服务平台、物流服务平台、金融投资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服务平台,着力策划并启动实施一批转型性项目,高度重视要素保障和机制建立,研究出台了土地收储与出让计划、资金需求与筹措计划,成立了南方总部实业集团及南方联合置业、南方陆港物流、南方京融投资等南方系公司,出台了楼宇经济、总部经济、股权投融资、“优二进三”等政策,项目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位特点与发展条件,龙岩经济开发区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定位为全力打造“三个现代新区”:全力打造以工程和环保机械产业为龙头的现代制造业集中区、全力打造以总部经济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力打造以宜业宜居为发展方向的现代化新城区。
A把握转型升级取向,围绕全力打造“三个现代新区”的战略目标,按照高端定位、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错位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城市、产业、社会事业等专项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B把握转型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文化创意产业、物联网产业等现代服务业。
C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打造高品位城市板块,建设高品位城市社区。完善城市功能。
D强化企业投融资服务,建立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成立投融资服务中心,引导专业化的投融资服务公司落户开发区或在开发区设立分公司、鼓励企业加快股权改革,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有效对接资本市场。
E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建立产学研对接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对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平台支撑。
F拓宽政府筹融资渠道,通过做好土地融资、拓宽项目融资、筹划上市融资等方式,探索多元化公共投入。
物联网的技术开发范文6
【关键词】 高技术; 生产业; 税收政策
一、前言
要使我国尽快成功完成经济结构转变和发展模式转变,第一要义是大力发展生产业。特别是近10年来出现的研发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服务外包、设计服务、物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等高技术型生产业,由于其对其他产业的超强渗透作用和对整个经济效率提升和技术创新的显著促进作用,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研究高技术型生产业税收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生产业划分为五大类: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高技术型生产业是指由高知识和高技术(特别是现代金融形式和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生产业融合发展之后形成的新的产业形式,具有高端、高效、高辐射力、对制造业升级促进作用大等特点。本文论述的高技术型生产业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最近30年内快速发展起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高知识或高技术新兴产业形式;第二,属于现代服务业范畴;第三,产品(有形产品或无形产品)主要用于进一步的生产,并不是最终消费品。依上述定义,根据北京市的产业特点,确定本文要讨论的高技术型生产业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新兴行业:科技中介业、技术服务外包业、物联网技术业和研发设计业。
二、高技术型生产业税收政策现状及问题分析
为准确了解企业实际情况,课题组相继走访了清华大学科技园、北京大学科技园、中国技术交易所、柯莱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公司、联想研发中心、中科院传感技术自动化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北京市高技术型生产企业,现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重复征税及税负较重问题
目前对高技术型生产业征收的主要是营业税。营业税以流转全额为税基,除部分行业外,没有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从而使得服务业的营业税负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多而上升,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根据有关研究测算,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流转税税收负担大约为3.5%,其中制造业为3.1%,而服务业营业税实际负担超过了5%,这主要是由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2011年,北京市的工业企业流转税税负约为3%,而服务业营业税负约为5.6%。调研中发现,对于科技中介业(如孵化器),主要的成本就是人力成本和房租成本,而营业收入(包括中介服务费、房租和股权投资收益)除缴纳营业税外,还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综合税负确实比较重(企业反映综合税负高于25%)。物联网、服务外包、研发设计业可以凭借自己的核心技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但高度融合金融知识和技术知识的科技中介业,虽然行业本身要承担高风险,而且公益属性明显,但是却不能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重复征税问题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企业同时反映了两个新问题:第一,“营改增”逐步扩围带来的洼地效应。因为试点地区的服务业企业能开增值税税票,那非试点地区的服务业业务很可能会向试点地区转移。第二,“营改增”试点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问题。“营改增”后,生产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直接适用3%的征收率,再加各种附加税费,流转税合计最高应该不会超过7%。如果“营改增”后,“四技”(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孵化)收入的增值税能继续减免,则高技术型生产业的总体流转税税负应该变化不大。但要注意的是,高技术型生产业,尤其是研发、设计、孵化器和技术市场等行业,可扣除的进项税额比较少。大部分调研企业担心“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抵扣征管程序比较繁杂,缴税成本上升的同时,如果分包或转包业务比较少的话,总体税负可能也会不降反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显然有违“结构性减税”税制改革的初衷。
(二)税收优惠政策缺失和范围过窄问题
物联网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空白。物联网技术应用和发展是世界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的核心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10年物联网市场规模接近2 000亿元,未来5年内市场规模将超过3 000亿元。可是,目前对我国物联网适用的税收扶持政策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四技”收入减免的营业税政策,至今还没有出台任何专门针对物联网研发和投资的产业税收政策。调研中发现,北京物联网研发类企业的盈利前景并不乐观,有些企业30%~50%左右的营业收入来自于国家的科技支持资金。
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离岸业务,而对境内服务外包没有税收扶持政策。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对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的先进业企业在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从事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可以适用如下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是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这项面向服务外包的产业政策仅限于全国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而且这些城市大多位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对中西部地区而言,这显然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服务外包免营业税仅限于离岸业务,对于非离岸的先进外包不能免营业税。
技术交易中介业缺乏产业扶持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技术交易市场,自1999年起,三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全部返还。”该文件2002年执行到期后就再没有下发新的文件。因此,对于技术市场、技术促进中心等技术交易中介企业,目前已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在调研中国技术交易市场时,企业反映技术市场属于半公益性质的企业,而且对人才的要求很高(既要懂专业技术还要懂金融和投资),企业要做到盈利非常难,如果没有任何税收扶持政策,产业要发展很困难。
(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
孵化器的税收优惠审批标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还有2011年对此政策的延期通知(京财税〔2011〕2001号)都规定,对于符合三项规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该政策从2007年颁布以来,北京91家科技孵化器企业无一家享受过此优惠政策,即使像清华科技园、北航科技园等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北京28家国家级科技园也不例外。2011年国家对此优惠政策延长后,仍是如此。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科技部和税务部门对认定标准的把握在执行时不一致。按文件要求,对孵化器的认定有三个条件,而对孵化企业的认定有七个条件,文件同时规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即科委)负责对孵化器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事前审核确认,而财政部和税务部门的发文要求税务部门在办理孵化器税收减免时也要审核条件。科技部门审核标准比较松,而税务部门审核标准比较严,这就导致能从科技部门获批的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在税务税收减免审批时却无一获得通过。
(四)税收优惠力度不足,以及“重事后轻事前”的税收激励问题
税收优惠力度不足问题。对于生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营业税“四技”收入减免;二是研发投入的所得税加计扣除。但是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关注生产型企业的研发投入,而对生产业的关注较少。虽然2008年出台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文)明确了适用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也包括服务业,即对服务的实质性改进也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认定范围,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细则,具体落实起来很困难,能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的服务企业少之又少。
“重事后轻事前”的税收激励问题。营业税“四技”收入减免属于研发事后激励措施,即有了研究成果之后才可能享受的政策。研发投入的所得税加计扣除属于研发事前激励措施,即不管研发是否成功,研发投入都可以加计扣除。但是,纳税人反映,对于研发设计中心和物联网的研发投入,一直存在“重事后轻事前”的税收激励问题。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2011年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企业只有100多户,涉及1 000余个研发项目,而同期享受“四技”收入减免的企业却多达1 500余户,包括约12 000余份合同。相比较而言,事前激励型的税收优惠政策比事后激励型的税收优惠政策能更有效、更直接地鼓励企业技术再投入的积极性。
三、完善高技术型生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营改增”扩围的步伐,并切实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从目前试行的“营改增”试点工作来看,还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快推进“营改增”扩围的步伐。建议一方面要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地区的扩围,争取2013年底实现全国“营改增”试点;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营改增”覆盖业务范围的扩围,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第二,利用“营改增”的机会切实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此次“营改增”虽然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但是纳税人普遍认为这次改革减税力度不够,甚至有部分企业实际税负不减反增。对于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生产业,由于可抵扣的项目较少,营改增后很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实际税负提高。虽然政府层面对试点期间增税过多的企业实行临时性的财政补贴,但这是临时性的,又有严格的审核条件。其实,在中国经济复苏乏力的当下,我们应该借“营改增”的机会,既推进税制改革,又全面落实减税政策,让所有生产企业的实际税负都有一定程度的减轻。可行的办法就是“营改增”平稳过渡后,进一步调低高技术型生产业相应的增值税税率。
(二)为技术中介业和物联网业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建议延续执行京政发〔1999〕14号文件规定的涉及技术交易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经认定的技术交易市场缴纳的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全部返还。当然,外地政府也可以借鉴北京的这一做法。另外,可以仿效“四技收入”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对技术交易市场从事的技术咨询、技术中介、技术培训、技术孵化等业务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备案减免。
第二,建议对狭义范围内的物联网研发、设计、安装和物联网技术应用服务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备案减免,对物联网设备的生产、销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可以采用正列举的方法明确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物联网服务类和生产销售类业务的详细范围。例如,依据《物联网十二五规划》,物联网研发和生产详细范围可以包括:与物联网紧密相关的信息感知技术、信息传输技术、信息处理、信息安全技术,以及物联网标准化建设和应用。
(三)对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明确和适当调整
明确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修订财税〔2007〕120号和财税〔2007〕121号文件,统一科技部和税务部门税收优惠政策的口径。借鉴“四技收入”减免税的做法,由科委对孵化器进行认定审查,税务部门不再审核认定条件,而是只需依据科委的认定结果来确定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部分规模比较大的科技园,如清华科技园,一部分区域用于企业孵化,另一部分区域用于传统意义上的写字楼出租,这种类型的科技园在向科委申请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认定时,往往是整体申请,但是整体适用于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太合理。这种情况下,能分别核算的,对用于企业孵化和创业促进的部分建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将目前只适用于离岸业务的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延伸。一是延伸到高技术型的对内生产业外包领域,即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不管其外包业务是离岸业务还是境内业务,都适用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将离岸业务的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由目前的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扩展到全国范围内的外包企业。
完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要着重强调服务业研发活动的定义,明确服务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认定范围,让服务业的研发活动也能实实在在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力度,解决“重事后轻事前”的税收激励问题
对事前研发投入可进行如下改进:首先,延长税收优惠向未来年度结转的期限。虽然目前允许技术开发费扣除向未来年度结转5年,但是对于部分亏损期较长的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技术开发费可能仍然无法足额扣除。此外,若允许技术开发费扣除向以前年度结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对研发活动的激励。其次,对于承担风险能力较低的小型研发和设计企业,不论其亏损与否,对其技术开发费均应当给予当期退税,具体数额为当期技术开发费按照规定加成数转化后的数额乘以适用税率。这样做,一方面能够鼓励小企业研发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政府财政的当期支出压力也不会太大。此外,对于一些物联网或其他国家急需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费,也可以借鉴有些国家的做法,根据需要确定单独的稍高的加成扣除比例。
另外,将无形资产和服务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应用高技术的知识密集型生产业(如高技术型服务外包业),或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现代中介服务业(如孵化和技术交易市场),考虑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范围,给予税收优惠。
当前,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放缓以及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仍然保持良好势态,这与国家相继实施和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鼓励政策有关。但有些新的政策出台较晚,实施的过程较短,其效果还未真正显露端倪,这仍需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继续关注,不断修正,从而制定出更加有效的、能够促进我国高技术型生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 赵弘.北京发展服务业新业态的重点领域及对策研究[J].中国城市经济,2009(5):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