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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1
关键词: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经济法
经济保障着国家军事建设和国民生活水平,经济法则是国家对市场调控和宏观调控中发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从作用上体现国家意图,保证经济稳步发展,在法律的规范下,避免出现市场动荡、不当竞争等混乱的现象。经济法律关系即对经济法延伸解释的一部分,是法律关系之一,具有更鲜明的灵活性、政策性和行政主导特性。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从定义上来说,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协调或调整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在经济主体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律关系满足在经济法的基本要求,其前提就是以经济法作为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且经济法律关系受经济法的调整;(2)经济法律关系必须符合国家调控规范的社会活动要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政府及相关的经济管理机关具有主导性,即在大多数的经济法律关系中,一方为政府组织,另一方为公民或经济组织;(3)经济法律关系只存在于国家管理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国家利用其职能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4)经济法律关系所包含的领域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各个领域间可以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二、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也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者相互联系,若其中之一发生变化,则相应的法律关系也出现改变。
(一)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关系参与者。可以理解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财务的所有者,也是义务的履行者,同时还是客体行为的实施者。经济法律构成要素中首要因素便是主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国家和政府组织,国家作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体,不仅行使决策权力,同时也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国家和政府组织这一主体的特点是在行使经济管理权时依法享有推定有效权、社会协助权、先行处置权等。二是经济组织和个人,这一类主体具有利益的独立性,国家颁布经济法,经济法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主体的性质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
(二)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履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客体是主体权利义务的载体。客体是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目标,因此,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的,其中一方发生变动,另一方随之变化。客体行为必须符合以下两点:一是必须国家干预经济的相关行为;二是必须符合相关经济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客体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客体通常可以分为智力成果、物、经济行为三种基本形式,法律上对它们的定义分别为:智力成果是人们通过脑力创造的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具有创造性、非物质性和公开性,智力成果又称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对物的定义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劳动创造的物或自然物,且由权利主体实际支配或控制的财产,特别的如森林资源和土地开发,也可以看成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客体;经济行为是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为取得一定的经济目标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一般性经济行为、组织性经济行为、经营性经济行为和职能性经济行为。
(三)内容
法律经济关系三个要素的核心便是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间接体现着主体的要求和利益。确定主体和客体若没有内容,则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利益的一种力量,一般来说,权利是法律为权利主体提供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和保障。对法律经济关系而言,权利是基于主体的地位由法律赋予的经济管理资格。权利的核心是经济利益,权利是为达到某种利益被授予的许可。对于经济管理机关来说,其经济权利必须是法定,权利的法定性必须进行严格规范,否则一旦造成权利滥用将会影响他人的经济利益,且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经济关系中,若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或不能使用时,主体可以通过有关机关申请强制保护。义务是对主体行为的约束和限制,和权利是相对的存在,义务可以理解为是应尽的责任,是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价值付出。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是建立在另一方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反之,另一方的义务是为保障一方的利益。如主体拒绝履行义务,则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三、结语
通过对法经济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其要求和内容,不再局限于片面抽象的文字概念,更加深刻的理解经济法,明确经济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经济法律关系更有利于准确定位经济的调控方向,从而实现保持市场经济稳定,稳步发展国力。
作者:李昆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2
市场营销学涵盖了管理学、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等不同学科知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或者说是其他相关学科共同作用之后形成的全新的学科。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将市场营销学定义为一门交叉性的学科,主要是因为市场营销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已经满足了系统化知识集成的过程。即市场营销学在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之后,已经具备了其理论知识的一致性、普遍性和精炼性,符合科学学科体系对于学科发展的定义。因此,从学科定义的角度来看,市场营销学在科学体系上已经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
1.1市场营销学的建立和发展
科学的发展其实就是范式的转化和运动,而范式就是对于科学的共同体中一些常见的问题的解答,这个解答必须是被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因此,范式是包含了定理理论和应用于操作的整个过程,它是在特定的时期内的任何一种学科知识所能接受的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标准。市场营销学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种范式模式,例如古典的营销范式模式、交易类型号的范式模式,以及关系营销的范式模式,这些运动和转化促进了市场营销学科的成型和完善,同时也推进了其学科建设的进程。市场营销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中期,霍德华在1957年在《营销管理:分析与决策》一书中,提出了市场营销这一个词汇,并指出市场营销的定义,霍德华认为,市场营销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环境所进行的创造性的活动,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随后市场营销的定义和内涵被不断丰富,1960年麦卡锡在《基础营销管理》一书中提出了一直到今天人在被广泛使用的4P’S策略,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一理论已经形成了以促进交易营销为核心目标的市场营销管理范式。
1.2建立职业院校市场营销学科体系的逻辑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都需要建立在规范的逻辑基础之上,市场营销学也不例外,其建设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学科的基础,建立完善的理论依据。任何一个概念,只有当它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和一致性,才能够成为一个学科知识的逻辑起点。市场营销学在发展的过程中借鉴了很多其他学科的概念,正如菲利普科特勒所说的那样,经济学是市场营销学之父,这也反映出了经济学在市场营销学上的应用广泛,经济学为市场营销学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支撑,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早期的很多市场营销方面的学者都是经济学家出身。其实,在一些学者和专家看来,市场营销学就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这个观点上来看,“交换”,其实就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演变的一个逻辑起点,也是市场营销学科的一个核心概念。事实上,建立一个正确的逻辑起点是学科知识构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由于市场逻辑的起点具有学科概念所普遍要求的抽象性、简单性和统一性,因此,交换就是市场营销的逻辑起点,而市场营销中常见的诸如需求、欲望、目标和定位与细分、价值等都只不过是交换衍生出来的一些概念而已。这些概念最终构成了现代市场营销学学科发展的基础。
1.3职业院校市场营销学研究的层次
市场营销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融入了管理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但是不同的学科之间却还是有着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学科属性上,市场营销学属于交叉学科,也就是在学术上常说的边缘学科,而经济学和管理学都是独立的学科;二是在构成要素上,市场营销的发展过程中,其构成要素主要是营销理论和营销战略,包括不同策略之间的营销组合,而经济学主要是经济学思想发展史和经济学理论,管理学则主要由管理理论和组织行为理论以及管理思想发展史等要素组成;三是在研究方法上,市场营销学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研究方法,包括历史研究、管理和系统研究等研究理论,而经济学研究方法则主要采用的是规范化的实证性研究,管理学则更加注重运用相关理论对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四是在实践意义上,市场营销主要集中于企业实践,提高企业的营销绩效,经济学侧重于对学术思想的传承和相关决策的过程,而管理学则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绩效。在学科发展的过程中,依次是经济学、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可以看出,市场营销的发展历史最短,其发展过程也是伴随着经济学和管理的过程而实现的,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市场营销的发展还不够成熟,还无法完全脱离经济学和管理学而独自发展。对于经济学,认为常常按照研究的范围,将其分为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对于市场营销学,在研究层次上也可以将其分为宏观市场营销和微观市场营销两种类型,前者是引导某种经济市场上某种需要供给能力到相应的需求上,实现社会的短期或者长期的发展目标,强调社会的整体性,后者则是立足于某一个组织或者单位为了某一个目标而进行的活动。
2职业院校市场经济学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策略
(1)丰富市场营销内涵。市场营销学科体系的建立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与很多相关学科发生联系。当前,在职业院校市场营销学学科结构中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市场营销学科细分化,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市场营销的理论和观念不断更新,这些理论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市场营销的内容,推动了市场营销学科知识的发展;二是在市场营销学科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相互交叉的学科,各个学科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学科之间的概念和界限开始变得模糊;三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市场营销在全新的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定义,进一步丰富了市场营销的内涵,促使人们去发现更加完善的营销体制。(2)强化市场营销基础理论研究。构建市场营销的理论基础,明确市场营销过程中的相应职能,包括市场营销的概念形成阶段和初始的逻辑起点,探索市场营销学科的普遍性和统一性,运用特定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市场营销的构成要素、原理以及相关的理论进行研究。这种对学科知识概念的确认和完善对于市场营销学的学科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3)丰富市场营销的学科网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营销学科知识的研究领域被不断扩大,尤其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很多边沿学科开始呈现,通过市场营销理论的融合和交叉,能够实现分化理论的融合,并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多层次交叉立体学科网络,例如当前比较流行的保险营销学、房地产营销和银行以及汽车营销等营销理论。这些细分的市场营销理论通过处理和整合,对于完善市场营销学科体系,优化市场营销理论,实现营销实践以及营销专业培训等都具有明显的意义。
3结语
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实践性学科,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得到快速发展。从市场营销学的发展趋势来看,其学科领域内的相关专业将会有更加细致的分类,使得市场营销的学科理论不断拓展。职业学院在建立市场营销学学科体系的过程中要首先确定市场营销的内涵和类别,强化市场营销基础理论研究,丰富市场营销学科知识网络,提高职业学院市场营销的应用水平。
作者:陈莉 单位: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杨望成.市场营销学科的逻辑起点[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9-21.
[2]阿尔弗雷德•S•艾克纳,著.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M].苏通,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3
一、课题研究目的
《论内部控制理论创新研究》的研究目的是:就新环境下,信息技术对企业内部控制要素的影响,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的特点,探讨内部控制理念的创新,以期达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内部控制质量。
二、课题研究意义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现代企业理论和管理实践表明,企业一切管理工作,都是从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与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虚拟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提高起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势必要强化其内部控制。现如今,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日益广泛和深入,在企业中也是如此,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企业已变成主流,因此,对内部控制的理念创新研究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研究背景
xx年7月,财政部相关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着手建设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同时,证监会、国资委、上交所、深交所、银监会、保监会等单位也纷纷着手内部控制标准的制定及研究工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被置于一个空前的高度。但是,我国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与国外相比,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手工管理方式在企业管理等需要大量事务处理的应用中已显得不相适应,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传统的内部控制理念中的控制活动由对人控制转变为对人、机共同控制。这就要求我们在控制理念中有所创新。
四、课题研究内容
(一) 研究的主要内容
1.内部控制理念发展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展望;
2.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
3.内部控制理念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
4.内部控制理念创新:
(1)企业内部的观念创新:包括内部控制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注重企业人员的素质培养、注重企业文化的灌注、创造开发思维的学习环境等等。
(2)企业内部的制度创新:如因环境的改变对原有不和谐的制度加以删除、改革,在原有的制度上加以创新等。
(3)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如管理层次、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等等。
(4)科学技术的创新:系统开发的控制、系统安全的控制、系统维护的控制、防治病毒的控制等等。
5.内部控制观念创新之后对企业的影响。
五、论文提纲
前言
内部控制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在企业发展壮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剧增,单纯依赖原有的内部控制理念已难以应对激烈多变的市场经济,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控制的理念需要得到创新。
一、内部控制的内涵与构成要素
(一)内部控制的内涵
(二)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1.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
3.控制活动
4.信息与沟通
5.监控
二、内部控制的发展简史
三、我国内部控制的现状
四、信息技术对企业内部控制要素的影响
(一)控制环境得到改善
(二)控制风险加大
(三)控制活动发生变化
(四)信息与沟通方便快捷
(五)监控任务增加
五、内部控制理念的创新
(一)企业内部的观念创新
(二)企业内部的制度创新
(三)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
(四)科学技术的创新
六、创新点
1.建立信息技术运用到内部控制的理论体系与方法。
2.针对信息技术,建立新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参考文献
1.王利彦、张继东 《企业内部控制》 机械工业出版社 xx年年8月出版;
2.示嫣红 《企业内部控制》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年1月出版;
3.颜梦玉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家天地》xx年年第11期;
4.李连华 《企业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链接与互动》 《会计研究》 xx年第2期;
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4
处于劣势的啤酒企业要走出困境,关键不是思考出路在何方?而是应当思考我们以何种思路面对困难,因为思路决定出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树立“一切以市场为导向,一切服从市场,一切服务市场”的思路,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大潮中拼搏,才能得以生存,否则终将会被市场经济的车轮碾作尘土一掊,生命不再。
在市场建设过程中,市场网络建设是核心,市场网络建设如何决定着市场建设的成败,因为企业要保证产品营销最根本的竞争力,必须构建一个集客户网络、服务网络、商情网络和宣传网络为一体的多维营销网络体系。本文对如何进行市场网络建设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仅供啤酒企业同行参考。
一、市场网络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简而言之,市场网络就是由忠于某一品牌的总经销商、二级批发商和三级零售商组成的产品销售体系。市场网络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载体,主体是产品生产企业,客体是经销商和消费者,载体就是产品,它是连系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建设市场网络的目的:建立健全的市场网络就是为了加快产品流通速度,使产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消费者手中,增加产品销量,同时降低销售成本费用,保证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润。
三、建设市场网络的原则:“大而全,全而细,细而密,密而通。”在此用人体的血液循环网络系统来说明这一原则,所谓大和全就是说凡有血液循环需求的人体部位,血液循环网络就要存在,市场网络也是如此,凡有市场需求的地方要尽可能涉及到,覆盖面要广,而且市场网络的构成要素要齐全,不但要有总经销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也要齐备;细和密就是血液循环网络不但要有主血管,还要有毛细血管,而且毛细血管要密布身体各部位,市场网络也一样,大网络之中还要包含小网络,小网络要渗透到每一个有消费需求的地方;通就是说不但要有健全的血液循环网络,还要保证网络的畅通无阻,血液流动迅速,在市场网络中,就是要保证产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消费者手中。
四、市场网络建设的前提和条件: (一)必须拥有市场需求较大,适销对路的产品,因为只有产品有市场需求,才能保证销售利润,追求利润是企业生产产品和经销商销售产品的目的,它是营销网络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这个“网”存在的基本前提。要保证产品适销对路,就要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本,不断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开发满足其需求的新产品。
(二)要建设一批高素质的营销人员队伍,现代营销的成功最重要的保证是知识力和创造力,而这些都是由人体现的,因此,人成为企业营销中最重要的资源。高素质的营销人员不能和普通的推销人员相提并论,他们不但要了解所经销的产品,还要有丰富的营销知识,在推销产品的同时,更要有对市场有较强的洞察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在对市场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市场发展作出较为正确的预测和判断,对突变的市场情况有一定的应付能力。
五、市场网络建设的步骤:
(一)市场细分,确定目标市场。根据消费者的市场需求,给自己的产品作出准确的定位,确定所要夺取的目标市场
(二)经销商的选择。选择理想的经销商是网络建设成功的必要条件,理想的经销商应当是具备这几点条件:
1、要讲商业信用,诚信为先;
2、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3、要有良好的经销本产品的经验或思路;
4、要有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和较强的散货能力。这就要靠销售人员对经销商的认真考察和筛选,不断化解和减小来自经销商的风险。
六、市场网络的维护:
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5
一、银行商誉的内涵
16世纪中后期,早期的商誉概念开始形成,在当时,理论界对此没有重视。随着企业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在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组织管理及社会关系等方面渐趋完善和专业,商誉作为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无形竞争优势,使得学者们纷纷对其展开研究。学者们对商誉的研究各执一词,其中最令人信服和最具影响力的见解出自美国当代知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1965年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他提出广为人知的“三元理论”: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及总计价账户论,这为企业商誉价值的评估研究提供了可参照的方向。
银行作为现代企业的类型之一,在愈加频繁的股份收购、合并、资产出售或重组等资本运作中都需要对商誉及其价值构成要素进行界定。从不同的层面或角度理解银行商誉,给出的定义也不大相同,但归根结底银行经营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创造经济利益。所以,笔者认为,可将银行商誉解释为银行经营过程中未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价值,表现为商业银行整体市场价值超过单项可确指资产价值之和的溢价。这在某些方面借鉴了“总计价账户论”对商誉实质的理解。
二、哲学视角下的银行商誉价值问题
(一)银行商誉价值的哲学思考
哲学将人的属性划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体是由物质元素组成的,是高级的物质形态。人的自然属性体现在通过饮食、呼吸等方式循环往复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以此来推动自身肌体的新陈代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与此同时,个体人不能小群体地或孤独地生存和活动,必须主动频繁地与其他人发生联系和关系,才能抵御敌害和改造外部世界,谋取食物,生存下去。后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逐渐演变生成人的社会属性,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是两种属性的统一体。
用哲学的思维研究银行商誉价值分割问题,对商誉价值具体驱动要素的构成内容及其现实意义富于启迪。笔者认为,当今社会银行业高速发展,各类银行间的竞争趋势日益激烈,要想身处其中又立于不败之地,银行需要的不仅仅是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技术、网点等方面的资源,设计更畅通的管理架构,创新产品,增强自身实力,更应该注重与外部的联系,与多方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建立良性密切的关系,将银行的发展置于整个宏观的市场环境中考量。这种内外部维度的价值整合化和哲学上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有异曲同工之处,即可将哲学上对人类属性的阐述类推到银行商誉价值分析上,发掘银行商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商誉价值属性界定
综上所述,银行商誉的自然属性可定义为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原则为指导,银行在人力资源、客户信息资源、组织文化等内部管理方面具备超越同行业中其他银行的优势,且该优势可转化成银行超额利润的能力。银行商誉的社会属性是处于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其他利益群体,且这种影响力能产生超额获利能力,表现为银行规模、市场地位、与外部关系及银行的社会声誉等竞争力。
三、商誉价值分割机制
(一)商誉价值分割的原则
要想对银行商誉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有清晰明确的认知,需要对属性的具体内容指标化,分割银行商誉价值,构建合理有效的要素体系。驱动因素的细化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注重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及可比性等。具体而言,分割的具体要素要能够科学反映银行商誉及其特征,全面呈现银行商誉的各个要素和整体情况,要素的设计需考虑现实可能性且具有可比性,避免琐碎繁杂或过于粗略,以便于银行业间各银行商誉的比较。
(二)具体驱动要素分析
到目前为止,商誉的定义及其构成要素都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被所有人认可接受的观点,国内外对这方面的研究很多,不一一列举。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的理论基础之上,结合对银行商誉的认识,现将商誉价值分割到其具体驱动要素层面,以期凸显商誉的具体构成因素,培育银行的竞争优势,推动价值提升。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1. 自然属性层面下的具体要素
商誉价值的自然属性具体包括人力资源、客户信息资源及组织文化等,这些指标构成自然属性要素的第二层面。对该层面继续细分及解读如下。
(1)人力资源是企业唯一具有能动性的资源,在现代化企业中作为知识技术的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导致围绕人力资源这一块的竞争也逐渐展开。本文认为,银行商誉下的人力资源层面包括员工职业素养、薪酬福利情况及团队合作能力等具体要素。其中,良好的员工职业素养符合现代银行服务理念,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树立银行良好形象,从而影响银行商誉价值;银行薪酬福利情况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之一,能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努力且高质量完成工作,创造超额收益;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可实现员工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协调统一,帮助树立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从而最大化地发挥银行各方面资源的优势。
(2)客户信息资源是银行资源的重点,要想在当前不断开放和拓展的国内市场环境下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必须坚持了解和研究客户,全方位把握客户整体信息,维护和发展客户,更好地挖掘客户价值。文章研究发现,银行商誉下的客户信息资源层面包括零售客户信息和对公客户信息。银行主要的两种客户类型是零售客户与对公客户,零售及对公客户信息资源管理可实现准确识别通过战略选择下的客户群体对银行的价值,将优质和效用最大的资源分配给为银行创造价值最大的顾客群体中,从而达到商誉价值和客户价值、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3)银行的组织文化具有导向、约束、凝聚、激励等功能,是银行保持良好竞争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关键,是银行发展必不可少的“软件”环境。研究发现,银行商誉下的组织文化层面涉及银行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及管理水平和经验三个方面。银行的企业文化是具有鲜明的自身特色的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可形成包括银行的核心价值观、组织氛围、工作作风、管理者作风等内容,有利于塑造银行核心竞争力。银行组织结构是银行战略思想与经营风格的体现,是确保银行能够有效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组织结构可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加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实力。管理水平和经验能指导和促进银行的各项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确保商誉价值的稳定提升。
2. 社会属性层面下的具体要素
商誉价值的社会属性具体包括外部关系、市场因素和社会声誉等,这些指标构成社会属性要素的第二层面。对该层面继续细分及解读如下。
(1)研究发现,银行商誉下的外部关系层面可分为与政府关系、与客户关系及与其他银行关系。银行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也需要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所以银行与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是十分必要的;银行与客户良好的关系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吸引潜在新客户,长此以往有利于逐步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银行与其他同业之间的关系既存在激烈的竞争,又相互依存,相互合作。银行需正确处理这两种关系,多良性合作,少恶性竞争,从而在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中不断成长与壮大。上述关系都可以让银行取得超额利润,提升商誉价值。
(2)银行商誉下的市场因素层面可分为规模与市场地位、产品的创新优势、为社会创造的价值。银行规模和市场地位是指银行已有的经营成果获得的市场认同度,表现为银行资产规模、网点布局和数量、市场份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为银行资产找寻到更可靠和效率高的渠道,取得不错的经济收益与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银行在促进自身发展进步之时,也要意识到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回馈与贡献社会。这些市场因素能推动银行高效健康发展,提高竞争软实力,为银行创造更大的商誉价值。
(3)银行是信用的中介和载体,它的基础作用是能够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发放贷款,进行资金支付和结算。这除了自身实力的因素外,主要原因在于银行具有优良的商誉和社会声誉。本文认为,银行商誉下的社会声誉层面包括审慎经营程度、相关部门监管力度、风险预警机制。审慎经营规则的内容有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等,可将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落实到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促进银行资产质量安全、高效经营和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相关部门对银行的监管一方面是保护存款人利益,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银行提高服务质量、激发竞争活力的有效途径;风险预警机制的意义在于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银行能够及时有效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可能的风险,从而巩固银行超额获利的能力。
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范文6
一、民法公平优先原则的产生基础
1.商品经济。民法是和商品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有商品经济就应当有法律,就应当有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商品经济的存在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由于社会分工使每一个社会主体都不能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所有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成为必要。“互相对立的仅仅是权利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占有别人商品的手段只能是让渡自己的商品。”二是由于财产分属于不同的人所有,使每个人都能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而必须承认对方的财产所有权,并进行等价劳动相交换。与此适应,就产生了作为民法核心内容的所有权制度和合同制度。合同不过是将每天重复着的产品交换活动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而商品经济又是“天生的平等派”,它不承认任何特权,只承认一个权威即竞争,它要求一切经济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种平等的法律地位既是商品经营者进行公平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经营者自由意志的必要保障。
2.公平优先。民法属于典型的私法范畴,私法不同于公法的最基本的一点在于私法特别注重对私人权利的保护。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按照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观点,市民社会是社会的一部分,不同于国家且独立于国家。市民社会以政治权力和民事权利的完全分离,以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为主要内容。市民社会观念强调国家应严格限制自己的权力范围和权力界限,强调应充分关注个体利益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各国民法典中强调的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契约自由,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均是以避免国家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3.主体上的广泛性。与商法等其他法律制度相比,民法的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大众,是所有市民主体的基本权利保障法。因此,民法就其基本属性而言,应当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主体的最基本生存要求。而社会大众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生命、财产、个人尊严和公平对待,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了社会主体的公平要求之后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
4.强烈的伦理性。从社会学角度观察,法律条款无非包括伦理性条款和技术性条款两大类。与商法比较侧重于技术性规范不同,民法规范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其原因在于,民法规范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般规则,这些一般规则是对整个市民社会及其经济基础的抽象和概括,是人们理性思维的果,一般较为稳定。换而言之,民事活动本身就社会伦理生活的一部分,具有强烈的社会趋同性,而伦理规则是很难用精确的法律语言加以描述的。正是由于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及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因此民法条款绝大多数属于伦理性条款,即凭社会主体的简单伦理判断就可确定其行为性质,并不需要当事人必须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
二、商法效益优先原则的产生原因和产生基础
商法的效益优先不但有其具体表现,而且还有其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具体说来这些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市场经济。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固定场所,它既是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和实现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伴生结果。对此,列宁曾指出:“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哪里就有市场。”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和调节市场行为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或经济运行模式。市场必须有一定的构成要素,包括人的要素、物的要素和行为要素几个方面。其中,人的要素即市场主体是纯粹的经济人。市场中的物的要素是货币资本,货币资本不同于单纯的货币,它具有强烈的逐利性趋向。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不同,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形态,强调的是产品的交换属性,要求生产者必须依赖于其他生产者而生存,任何生产者都只能通过交换而获得他人的产品。商品经济的法律调整就产生了最初的民法,产生了作为民法基本制度的所有权制度和合同制度。因此,可以说有商品经济就应当有民法。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是计划经济,主要强调的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即以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配置。主要是从经济运行方式或经济模式的层面上来进行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