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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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1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2009年6月,我市对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实行了综合素养的评价,我校严格按照市局的考核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正是在这样的评价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比常规的单一的期中、期末考试那种结果性评价更具生命力,它是以学生的发展状态与水平为评价对象,对学生素质的各个方面、各个过程进行多渠道的认证,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活动全程,评价渠道多样。

带着这样的思考,2009年秋季学期,我校大胆实践,参照市局六年级毕业班综合素养评价的做法,制订了《新生中心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在全校1~6年级全面推行新的评价方式,以此来落实“五严要求”,推进素质教育的科学有效的实施,促进学生全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一学期来,我们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做了大量精心细致的工作:

一、目标、方案、组织三落实,把综合素质考核摆上重要日程

历年来,我校重视学校工作计划的拟定。开学后,在再次征询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人员起草了《新生中心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方案就综合素质的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内容、组织实施等做了详尽的说明,带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长室其他成员、教导处、教科室等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与此同时,我校还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进行具体明确的分工:学生操行表现、学习习惯评价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负责,会同班主任、任课老师进行;学生文化素质评价由教导处王、教科处负责,会同年级组、备课组进行;学生体艺素质、信息技术评价、个性特长考核由分管体艺的付校长负责;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人员负责审核。

《方案》要求,所有处室、教师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应对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考核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学校将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考核方案》出台后,我们利用周一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培训,让所有老师对开展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有进一步的认识,理解开展评价的基本原则,熟悉操作方法和步骤。

二、细致缜密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1.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引导学生的积极参与,争取学生家长的配合与理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通过班主任老师的宣传,让学生对综合素质的评价思想上重视起来,在班级中营造一种科学评价的氛围;同时,在班级内,教师和学生共同学习“评价表”的内容,帮助学生做好自评和互评的准备。

2.过程考核与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相结合

近年来,我校依据市教研室提出的过程考核意见,每学期均对相关学科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秋季学期,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后,我们将这两项工作进行整合,将过程性考核纳入综合评价之中,将综合素质的评价作为过程性考核的拓展与延伸,跳出过程性考核仅仅局限于学科素养评价的层面,将综合素质的评价面扩展到操行表现、学习习惯等七大方面,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3.发挥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主体性

学生既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确的结论,更不是给学生一个等级或分数了事,而是关注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进步和变化。因此,工作中,我们注意调动学生的评价积极性,引导学生参与评价。在“操行表现评价”、“学习习惯评价”这两个板块中,我们增设了“个人自评”和“小组互评”两个环节,借助学生互评这一途径,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进学生自我改进,使其在原有基础上的不断提高。我们要求班主任老师加强互评过程的指导,明确学生互评流程:班级开展操行及学习习惯评价时,先由被评价学生进行自评陈述,同时展示自己获得的荣誉及相关实证材料;再小组同学评议被评价学生。接着小组成员分别为被评价学生打出等级;最后汇总小组同学意见,将被评价学生所得等级较多的等级确定为该生最终互评等级。

4.加强评价资料的管理,建立好学生成长记录袋

实施评价时,各年级均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表式,为此我校设计了《新生中心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操行表现评价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学习习惯评价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汇总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体育素质评价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表》《新生中心小学学生个性特长评价表》,忠实记录评价的结果,分类存档,建立好学生成长记录袋。为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我们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表彰先进结合起来,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选“三好生”和“校园之星”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在5A2B以上者(一、二年级4A、2B,其中操行表现、文化素质两项必须是A)可以评为“三好生”;个性特长突出的学生可以评为“校园之星”。

三、我们的收获与再思考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2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师大附中、贵大附中、省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贵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思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端正育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基础上,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更加注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和过程性,按照“综合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对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

(二)坚持正确激励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改革,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人才观。

(三)坚持学段有机衔接原则。立足学生的阶段发展与长远发展,坚持初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引导学校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建立科学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五)坚持分步逐年推进原则。在现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改革任务

(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符合贵阳市教育实际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规范加分项目,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部分身份类加分。

(三)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评价及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方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研制《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技能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实施办法》《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坚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综合实践活动其它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

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根据不同学科情况可以细分等级层次。

3.考试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和升学考试的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真实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察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能力。命题要多用开放式、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提高命题质量。

4.结果运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有效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社会、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的重要手段。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六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初中学校分年级制定评价细则和评价方法,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评价结果在配额生录取时以分数呈现。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统招生、配额生以及学校自主招生(含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全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配额生分配、公民办学校网上招录进行全市统筹。

从2021年起,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6个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有条件统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筹。

落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调整现行配额生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从2022年起,普通高中招生调减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配额生比例。调整配额生录取办法,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配额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20%计入总分参加校内或单元排位。

2.坚持阳光招生

继续深化我市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改革,规范和完善网上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申报自主招生名额。学校应根据其办学特色明确1-2项特色项目,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不得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的特长生。

(五)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市本级确定的加分项目(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二级运动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教育局的统筹组织下,各区(市、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县两级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基础,建立市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招生管理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编制下达并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适度调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五)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贵阳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特殊群体子女升学服务工作力度。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力度。结合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筑升学办法。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3

为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出台2018年中考方案,主要从全科测试、升学考试科目设置、进一步规范招生等方面,对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行了具体明确。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开展测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会考、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网上评卷。

2. 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在初二年级进行,由市教育局按中考文化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网上阅卷,试卷结构、难度依据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实施。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合格、不合格)呈现。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级。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7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从2018年中考开始,思想品德和历史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4

个人诚信承诺书一

为配合学校全面、细致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正、客观的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人愿意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郑重承诺对学生的评价均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并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xx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愿意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教师签名:

联系电话:

个人诚信承诺书二

作为人民教师,本人承诺:

一、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作遵纪守法的模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三、为人师表,言行一致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上课时关闭传呼机、手机,不在教室吸烟,不酗酒,不欺瞒,不造假,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四、勤奋学习,严谨治教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收受、索要学生或家长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六、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不封锁信息资料,不压制诋毁同事,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教风。

七、热爱学生,真情育人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真诚关爱学生、教育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爱生如子。不讽刺、辱骂、挖苦、要挟、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八、尊重家长,真诚服务

通过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主动和家长联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正确指导家庭教育,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训斥家长,和家长配合,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九、公正评价,平等待人

作风正派,是非分明,待人接物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为标准,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公正评价学生,为学生创设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十、注重修养,自警自励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不参与校内外违规办班和补课活动,自觉把诚信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全力打造,促进人格全面提升。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诚信承诺书三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将忠实履行一个教师应尽的义务,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做一个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的人。为了更好的营造教育系统诚信氛围,树立广大教师诚实守信、奋发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此,我向社会及学校做出如下承诺:

一、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身修养。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活动。

3、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遵守校规校纪、规范教育行为。

1、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全面评价学生,不单纯以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

2、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3、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

4、教学严谨,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工作时间不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课,对学生作业要认真及时批改,并及时返还到学生手中。

6、坚持和讲求学术道德,不抄袭、剽窃、伪造他人学术成果。

三、关爱学生生命、促进学生成长。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2、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要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成长。?

四、注重个人名誉、塑造公众形象。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遵循公共规则,维护公共卫生,不侵犯和占有他人及公共财产。

2、做到家庭和睦,尊老爱幼,与邻里团结互助。夫妻之间求实戒奢,勤俭持家,做到互敬互爱。

本人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接受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5

在认真总结20*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教育厅(局)有关20*年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原则意见,联系*区实际,特制定20*年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淡化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有利于逐步完善我区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其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的对象为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初中学生。(非本区户籍的浙江省内学生原则上回

户口所在地求学。已在我区初中借读、要求在我区高中借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原借读学校核实并统一报教育局普教一科审批后方能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录取后收费与*户籍考生相同。)非本省户籍的学生不得报考我区普通高中。

3.学业考试命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将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和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严格控制试题难度,不设置偏题、怪题。难度系数仍然控制在0.75左右.

4.学业考试的组织、报名、施考、阅卷和成绩评定,由我区统一组织实施。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组织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

5.学业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五科,考试安排在20*年6月中旬进行;体育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并计入招生考试总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所用时间、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见(暂定):

*

6、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20%左右,E控制在5%以内。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和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励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建立三年(20*、20*、20*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老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测评等第的认定和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1)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

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音乐课、美术课的出勤情况,参加活动记录、学具准备、学习态度、作品获奖等情况,依据全区统一的测评标准,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音乐、美术两项测评等第P或E(P为合格,E为不合格),如果两项中有一项为E者,则审美与艺术为E级。在获得审美与艺术合格的基础上,学生可以自选强项(音乐、美术两项中任意选择一项),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A级(优良级)测评。测评的内容和标准由区教研室统一制定,测评获得A级者,则审美与艺术为A级。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音乐、美术等活动,对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凭有关证明,经区教育局认定,直接确定审美与艺术为A级:

①参加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级者;

②参加*区及区级以上艺术节比赛的学生;

③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各辅导站组织的艺术节活动(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2)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

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上体育课,做广播操、眼保操,参加课外活动的出勤率及学习态度,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学生达到的等第和身体素质测评成绩,给予学生运动与健康A、P或E级评定。凡是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身体素质测评,测评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市教育局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的有关要求。测试项目分为三大类9项,学生从三大类中各选一项进行测评。每项最高分为10分,满分30分。全区测试成绩汇总后由教育局统一划定A、P级分数线,(18分及以上者一定为P级)。为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经区教育局认定,直接确定运动与健康为A级:

①初三学年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的队员;

②获国家体育部门认定的等级运动员。

(3)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劳技课、信息技术课的出勤率、学具准备、课堂参与度、完成作业等学习态度、所取得的成果,依据劳技课、信息技术课测评的内容和标准,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P或E的认定。为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劳动与技能活动,对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经区教育局认定,直接确定劳动与技能为A级:

①省、市、区劳技创新操作大赛和科技创新大赛或竞赛获奖者;

②*区及区级以上(包括假日活动中心组织的“假日杯”)中小学科技节(包括劳技作品展,空模、海模、车模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获奖者;

③省、市青少年无线电测向和“电子百拼”锦标赛获奖者。

④参加浙江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以最好一次计算,获得优秀、良好级者。

⑤参加区级(假日杯)及区级以上信息技术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4)探究与实践(综合活动课程、实验操作)

综合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参加研究性学习的总课时及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学习和活动的态度及获得的成果,依据区统一测评的内容和标准,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P或E的认定。学生综合活动课程成绩评定后,在达到P级的基础上,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A级:

①学校每学年制定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含校本课程的课程计划和实施纲要)需提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具有校本课程学习学生素质测评A级认定资格,学校根据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评出本届学生总数5%以内的学生为校本课程学习优秀生,给予A级认定。

②初中阶段三年学习过程中,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研究性学习成果(论文)评比,获合格论文及以上奖项者,给予A级认定。

③参加区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获“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给予A级认定。

④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各项征文、读书、演讲等评比活动,评比活动内容与地方课程内容相关的,并获区教育局颁发的三等奖及以上者,给予A级认定。

实验操作: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实验课准备(预习)情况,实验课的出勤率,实验操作、撰写实验报告等情况。依据区统一测评的内容和标准,给予学生P或E的认定。在学生获得实验操作P级的基础上,可自愿报名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实验操作A级测评,其测评内容、标准、操作方法由区教仪站制定。

综合活动课程和实验操作考查两项中,只要任意一项获得A级(优良级),其探究与实践为A级。

5.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6.区教育局负责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机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解释,并对全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之一,“等第测评”中优良级的认定工作,由我局委托各辅导站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专任教师、家长代表组成,校长对测评工作负全责。

三、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原则和依据

①原则: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②依据:A、学业考试成绩(含加分),B、综合素质测评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办法

20*年,我区高中招生继续分三类:即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确定报考类别和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可以兼报、分批次录取.第一批为公办普通高中并轨生,第二批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国有民营、民营普通高中,第三批为职业高中(含我区技校)。*市的中专和技校的招生在招生计划指令下达后再另行填报志愿。录取时以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纪录册》作为必备条件,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前置条件为:

①要求获得省一级重点普高(*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保送生资格及省级重点普通高长生资格的、要求升入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2A及2A以上。

②要求升入其余各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1A及1A以上。

③要求升入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职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必须全部合格。

④除以上学校外,要求升入其余各学校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四大类项目中,必须有两大类合格及以上。

3.根据省市教育厅(局)有关文件精神,20*年在各类高中招生中,将继续保留体艺类、科技类加分,部分保留政策性加分。(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4.20*年,我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将继续实行保送生制度。人数为400人左右、8个班级。(两所学校均分)提前报到,单独编班。为进一步加强保送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今年将按保送生人数扩大5%的额度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然后由各招生学校进行非纯文化课考试的综合素质测试,淘汰5%上报教育局批准。具体分配依据和选拔办法另行发文公布。

5.为鼓励学生发挥个性特长和学校办出特色,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各类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权,继续允许学校自主招收特长学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长生人数控制在各校招生人数的7%以内。省二、三级重点普通高长生人数控制在各校招生人数的5%以内,其它普通高长生人数控制在各校招生人数的2%以内,学生只能限报一所高中。各校必须在招生前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与考评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本方案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保送生条件及选拨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高中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通过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使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和家长都知晓《实施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2.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加组织施考、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目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总之,要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区教育局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范文6

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目标,以改变考试分数相加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唯一规范的激进模式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毕业评价机制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依据《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基本精神,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省中小学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指导。

二、改革原则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

2评价工作体系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监督指导。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初中制定各项保证制度,如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评价方法与程序

以教育局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另文下发)为依据由班级评价小组评定。以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为评价主体。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

4评价结果

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严格掌握等级规范,评价结果以等级表达。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共四级。对D等级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对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召开听证会。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学生本人在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表示为主。对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学生,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久远规划,认真着手开展好评价工作,加强在校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档案管理,为今后的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效果以等第形式演讲。划分为四个等第,即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毕业生视为不合格,发给初中肄业证书。

(三)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2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效果以分数呈现。

3市教育局将省首批重点高中统招生的35%作为指标生名额。适当降低规范录取,以此促进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