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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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1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要坚持自学为主,并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由机关党支部或组织办确定,由机关党支部或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天,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

3、在学习中,干部职工应自备学习笔记本,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由组织办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办公室每月要办一期工作简报,全年要撰写2篇以上调研文章上报主管部门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力争上党报党刊。党政办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凡完不成任务者取消评先表模的资格。

二、工作制度

5、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制,作息时间以党政综合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或早退,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有违反,发现1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纪委查处。

6、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根据每个人的职务、职责和工作任务,由党政办统一制作工作牌),每个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7、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即一是去向报告制,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事或下乡,必须给党政办告知去向,由党政办当班人员做好去向登记,便于工作联系。长期外出又不告之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做好查岗记录。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月一汇总,除联络组干部外,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年终补助挂钩,并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8、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凡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任务,必须服从统一调配,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

9、全体干部职工要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三、请假制度

10、上班实行双休日制后,特殊情况或有大型活动不能双休的,由党政办提前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听从安排,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

11、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销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由党政办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请销假记录要做到登记准确,情况明白。

12、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请假由书记、常务镇长审批,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联络组干部3天以内的请假分别由分管领导、管片领导同意并报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请假一律由书记、常务镇长审批。末经请假或超期不上班的,按旷工论。

四、会议管理制度

13、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由党政办负责承办,费用由政府列支,其他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开会,必须经书记或常务镇长同意后方可召开,且费用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14、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镇干部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其他人员在指定地点就餐,会议餐的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15元以内;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劳模会等重大会议,按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执行。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15、会议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和在三友坪有住房的,不安排住宿,其他参会人员的住宿费每人每晚控制在15元以内,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16、开会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准无故缺席,不准迟到或早退。若有违反,发现1次进行通报批评,发现2次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全镇或主管部门,发现3次的要严肃查处。

五、公文管理制度

17、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党政办要搞好签收分送。当班人员必须认真阅批并及时呈请相并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后,党政办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18、本级党委、政府和党政办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党政办文件分别由书记、镇长和党政办主任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发。所有发文,由党政办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19、单位以党委、政府、党政办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定文稿,再交党政办审核,按照发文程序审签后进行,政府只出文件头,所需费用由单位自理。

20、所有文印材料,由政府文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党政办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由经手人自行负责,财务室不结帐。

21、文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文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22、文印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印章管理制度

23、党委印章由组织办保管和使用,政府印章、党政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保管和使用,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4、党委印章、政府印章和党政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项目、矿山开采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镇长审签后办理,其他事项用章由分管领导签后办理,日常事务用章由党政办主任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25、印章管理员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不得随意盖章或,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6、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七、接待管理制度

27、应由政府接待的,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在指定地点就餐,原则上由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

28、政府接待实行台帐登记与接待通知单双控管理制度。接待单由党政办主任管理,交分管接待的人员填写。党政办分管接待的人员应按接待的情况据实登记台帐,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次接待应先与党政办取得联系,由分管接待的派送接待单。接待单上应根据陪同领导的意见载明接待标准和就餐人数等情况。

29、酒店或宾馆必须按党政办通知的就餐人数、接待标准作好准备,无特殊情况,超标准部分由其自行负责,党政办不予结帐。酒水等供应以接待需用为原则,末经陪同领导同意的服务项目,党政办一律不予认可。

30、每次接待完毕,接待情况应据实当场核算,陪同领导和党政办分管接待的人员均应在接待单上签字。

31、接待标准应按以下标准执行:①早餐人平5元以内;②中晚餐标准为:县级以上(含县级)领导原则上人平控制在20元以内,县级以下领导(不含县级)原则上控制在15元以内,一般接待原则上应低于上述标准,特殊情况确需提高标准的除外。

32、接待用烟一律在党政办领用,原则上不准在就餐酒店或宾馆列支接待烟,严禁用包包烟、条条烟或其他物品招待客人,凡在酒店或宾馆列支的上述物品,政府一律不予结帐。

33、被接待的单位或个人在酒店或宾馆的住宿费、电话费以及所购物品等,原则上由其自理,特殊情况必须由书记、常务镇长和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后方可结帐。

34、经费单独预算单位和经费单列的办公室,接待由其归口管理且负责结帐,原则上党政办不予安排,不由党政办统管。

35、财务室凭接待单对政府接待实行一月一扎帐,年终结算。接待前未与党政办联系的,原则上财务室一律不予结帐,由经手人负责。接待台帐与签单不一致的,必须先查明原因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结帐。

36、因工作需要,镇内需在长岭、泗淌、杨柳池接待的,必须先与党政办联系,原则上以现金结帐,不予签单。接待开支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核后报销。在镇外需接待的,原则上不予签单,以现金结帐。

37、原则上不在盐池温泉山庄等高档消费场所接待客人,特殊情况须经书记、常务镇长或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

八、后勤管理制度

38、鉴于镇政府是租房办公,原则上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一人一间休息室,在三友坪有私房和工作岗位不在机关的,不安排休息室。

39、政府所有公物实行登记造册、建卡,明确专人管理,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公物清理,干部职工休息室内的公物必须履行借用手续,不需用的退回集中保管,长期占用公物又末履行借用手续的,按侵占论处。版权所有

40、电费统一装表计量,实行分户管理。机关干部每人每月核销15度照明用电,机关干部在外居住的同样对待。

41、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人走火灭。机关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党政办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4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会议室、楼梯、走道、厕所及办公楼周围的清洁卫生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由其自行负责,党政办要随时进行检查,搞好跟踪督促。

43、加强政府食堂管理,搞好后勤服务。政府食堂由党政办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和餐饮质量,并为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干部职工提供开水。食堂物资采购必须精打细算,按月搞好成本核算,并于次月2日公示。后勤管理人员和炊事员必须搞好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食堂用水、各类食品和采购物资要绝对保证无毒、无污染、无霉变,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九、车辆管理制度

44、政府机关所属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和调度,用车前必须与党政办联系,由党政办按照先主要领导,后一般领导,先中心工作,后分管工作,先特殊情况,后一般情况等原则进行安排,一般下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和车辆外借。

45、原则上不租车。因特殊情况或紧急工作需要又无车辆安排的,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落实租用车辆和发放租车单,所需租车费用由党政办根据行车路程、路况和用车时间统一定价,交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核后,财务室凭租车单结帐。

46、小车司机要听从党政办统一调度,出车时党政办要做好日志,司机的出车情况和安全驾驶情况每月一汇总公示,并作为年终核发奖金和补助的重要依据。

47、小车司机对所驾车辆要妥善保养和检修,确保有出车任务时随叫随用,保证行车中的绝对安全。无出车任务时,要确保通讯畅通,保证可以随时联系。

48、小车加油实行专车核算,实行台帐登记,原则上由党政办指定地点,由财务室统一加油,特殊情况由随车领导负责,并注明情况,先由驾驶员背签,再由司机签字,分管机关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9、小车维修由司机据实申报,属于一般维修的,由党政办组织落实,需大修或更换大件的,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提请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再指定专人陪同到指定的地点修理修配。

十、档案管理制度

50、严格执行《档案法》,各种文件和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各办公室要做好收集、分类、编目、编号、立卷、装订等相关工作,确保所有资料统一归档,进入专柜。

51、各种档案资料一经入柜存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涂改,若发现原资料有误,必须经有关领导和档案管理员按程序审签后方可更正。版权所有

52、档案管理员必须妥善管理各种档案,要严防虫蛀鼠咬、丢失或损坏,查阅档案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准随意入柜取拿或携带资料外出。

十一、值班制度

53、实行双休日制后,星期六、星期天党政办和移民办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54、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岗位本职工作,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政府机关形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55、政府机关各办公室应妥善安排值班人员,以方便群众办事。要做好上下联络和工作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应由各办公室完成的各项工作原则上实行对口承办,其进展情况要随时呈报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

56、各办公室应做好各类信息的采编、处理、传递和报送工作,重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报送党政办或分管领导,不得迟报或瞒报。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十三、附则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2

考勤制度

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坚持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由个人填写《镇机关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一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一天以上的假,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党政办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

三、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必须使用“去向牌”,做到走前必记,回来必擦。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

工作制度

一、禁止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禁止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和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带小孩上班。

二、自觉遵守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求,不得仪容不整;禁止在工作场所有不雅行为。

三、不得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结办制;禁止对服务对象不理不睬、口气生硬,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争吵,禁止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四、禁止公车私用;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机动车行驶规定,文明行驶,禁止闯红灯、越线驾驶、无牌无证、争道抢行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得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

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2:30至3:30,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

二、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每月机关干部集中学习2次,分散自学2次,时间相互交替;

三、集中学习分主题学习和心得交流,内容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部门学习的内容由各办公室、各部门安排,并及时做好记录;

四、每次集中学习后须写出心得体会,于8天内交党政办,并由党政办在下次的学习会上随机安排心得交流的人员。

会议制度

一、各部门召开会议,必须在召开会议前一天填写会议申报单,报党政办;

二、召开会议所需各种用品包括会议场地、茶水、水果等由党政办统一协调安排;

三、各种工作会议、集会、劳动、活动分别进行考勤,机关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缺勤论处。

四、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手机必须调为振动状态,原则上不接听电话,确需接听的,应到场外接听。禁止随意离开会场,禁止交头接耳,禁止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日常用品购买制度

一、机关所需日常用品的购买实行申报购买制。

二、申报时须填写《水东镇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购置申报表》,由看家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三、一般日常通用用品由党政办申报验收,其它用品由各部门申报,党政办统一安排购买,申报人验收。

膳食制度

一、职工用餐一律排队打饭菜,并统一到膳厅用餐。

二、用餐时不得随意乱扔饭菜,要将剩饭菜倒入泔水桶内;

三、客饭采取申报制度,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向党政办申报,填写申报单(申报单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全),看家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四、除参加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餐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值班安排表值班,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30,其中主班人员值班时间为晚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30,副班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8:30。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换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示,批准后报党政办备案。

二、门卫值班必须坚持每日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不得脱岗。参加值班的机关干

部在休息时间要下村做工作的(必须是在镇域范围内的),要向带班领导报告说明,并记录在值班表上,但带班领导必须把握有一定数量的干部在值班岗位上。

四、值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好当天值班记录。

五、如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总值班和派出所报告。

六、值班人员早晨起床后,必须将床上用品折叠平整,整齐摆放,并把楼道的灯光闭。

七、值班室钥匙由主班人员第一人保管。值班完毕后,应将值班室钥匙及时交给下一班主班人员第一人。

八、休息日食堂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食堂提供值班人员的用餐,值班人员必须在食堂用餐。

卫生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坚持办公室(办公楼内)每日一小扫(拖地板),每周一大扫(包括门窗、过道、楼梯、楼梯扶手、卫生间的卫生)。

二、党政办负责值班室每日一小扫,值班室床上用品定期换洗。

三、每周大扫除后,党政办将统一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

档案制度

一、公文立卷归档应遵守科学、规范、有利查找利用的原则。

二、文件资料按年度跨年后,次年应及时立卷归档。

三、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部门对外签定的工作协议)应一式两份,交党政办统一立卷归档。

四、查找利用档案应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能进入档案室查找,并在登记簿上填写好各项内容。

五、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确需借用的,需经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后,才能借出,并办好借用手续,登记在册。用后及时交回。

督查奖惩制度

一、以上制度请严格遵守,党政办将适时对考勤、卫生、值班、学习、会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每月将督查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布。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3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分别截取2013 年1 月至2 月( 持续护理质量改进实施前) 和2013 年7 ~ 8 月( 持续护理质量改进实施后) 两个时段,每个时间段随机抽取100 例患者。实施前组: 男54 例、女46 例,年龄18~75 岁,平均( 41.778.02) 岁。实施后组: 男52 例、女48 例,年龄18 ~ 78 岁,平均( 42.468.21) 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及年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1.2 持续护理质量改进方法

1.2.1 持续护理质量改进实施时间: 2013 年3 月至8月实施持续护理质量改进措施。

1.2.2 成立持续护理质量改进小组: 门诊部护士长担任组长,负责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的全面工作; 3 名具有多年门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门诊护理人员的培训、门诊预检分诊准确率及满意度的考核等。

1.2.3 确定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目标: 参照卫生部2010年颁发的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结合我院门诊护理工作的特点,从而确定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的目标: 提高门诊预检分诊准确率,最大程度满足患者的需求,改进门诊护理工作质量,保证护理操作安全。

1.2.4 持续护理质量改进措施:①完善服务制度。根据本院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完善预检分诊岗位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分诊护士的职业素质,如主动接待、主动问候、主动帮助;早上岗、早准备、早迎接等。②加强礼仪修养。具有高素质护理人员,通过护理实践,才能提高护理质量。

加强分诊护士的礼仪修养,做到仪表端庄、微笑服务、待人亲切、不卑不亢、严谨科学等。同时加强美学知识的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让患者感到健康向上稳重可信。③强化专业素质。门诊涉及多个临床科室,并且疾病型态日益多元化、复杂化,这就要求分诊护士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我们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的方式,加强分诊护士对各专业常见病和多发病相关知识的学习,熟悉其临床特征和症状、相关检查及注意事项等。分诊过程中,注重危重患者的分诊,通过询问病史做出初步诊断,如剧烈胸痛、严重心律失常、呼吸困难等患者应立刻引导去急诊科就诊。其次分清主次,对多系统的患者要有主次之分,分清原发病和继发症状,以患者目前主要症状为主选择相应的科室,如原发性高血压,这次症状主要是以腹泻,请患者去消化内科就诊。最后,对不易分清就诊科室的患者,电话咨询相关科室医师,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分诊。④实施服务规范。加强分诊护士思想教育,并将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渗透到每个分诊护士的具体工作中。如接到医师为患者开据的住院证后,打电话到病房落实床位,然后电话通知导医接患者办住院手续,初步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轮椅或平车护送。⑤提高沟通能力。医护交流时,患者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或处理,或因护士语言表达缺陷造成误解时,极易产生矛盾。因此,应提高分诊护士的语言表达技巧及沟通能力,妥善处理护理过程中的人际关系,善于营造轻松和谐的护理氛围,使患者快捷、顺利的完成就诊过程。

1.2.5 监督与整改: 小组成员每天要实地检查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门诊分诊护士也可随时提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然后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1.3 评价标准: 分诊准确率: 按正确、错误进行评定,根据门诊医生反馈回的明确诊断来判断护理分诊的准确性。分诊满意度参照相关文献,制定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医院分诊环境、分诊服务态度、疾病问询技巧、分诊熟练程度、帮助尊重患者及温馨提示告知6 个条目。每个条目采用明尼苏达满意度问卷计分方法,按1~5 级进行计分,5 = 极度满意、4 = 很满意、3 = 满意、2 = 有点满意和1 = 不满意。分诊结束即刻由小组成员进行评定。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1.5 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分析,率的比较采用2 检验,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以P0.05 时为差异有显著性。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门诊预检分诊准确率比较: 实施后组患者门诊预检分诊准确率97.00%,实施前组为90.00%,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 4.031,P = 0.045)。

3 讨论

持续质量改进是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质量改进的精髓是通过科学化的管理提升组织的整体业绩、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最大程度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1993 年始,美国医疗机构评鉴联合委员会将持续质量改进应用到医学,以期达到患者满意,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等目的。近年来,持续质量改进也在我国多家医院相继应用。预检分诊工作是医院门诊护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创新预检分诊工作方法,提高门诊预检分诊的效率、准确率和患者满意度,对提升医院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认知度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门诊护理工作中实施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结果显示实施后患者门诊预检分诊准确率97.00%,显著高于实施前,并且满意度量表各项评分较实施前均显著提高。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4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意识不高的问题。由于对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意义认识不高,因而在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处理问题凭经验,缺乏理论上的深钻细研。过多忙于处理日常业务,机关工作效率不高,作风不够扎实。

二是服务意识欠缺的问题。由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没有能够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对多次上访的人在接待上态度不够热情。由于站所合并后,存在和基层交流少,联系不够。因此在业务指导上存在衔接不够好的情况,

三是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负担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乡镇村存在自订标准收取落户费问题,虽已责令责任村整改,但具体落实情况有待检查。农村土地流转需进一步规范,确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是创新意识不够的问题。认为经管工作全面推进的工作难度大,以为把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就行了。受这种思想影响,有时出现“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情况,因此只满足于埋头干工作,缺乏长远的工作计划,缺乏革新意识,在服务“三农”、农民维权等方面缺乏新思路、新办法。

二、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行为影响人,用规章制度管理人。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人进其岗,各尽所能。领导班子加强自律,自我约束,当好带头人。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脑”,面对灯红酒绿、物欲横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以实际行动教育人、影响人、感召人,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在政务公开方面。根据经管部门工作职能,配合财政部门,对农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补贴项目、标准、资金到户)、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程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程序、农村土地流转办理程序等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5

目前,我省基层文化站开始通过宽带线路利用福建文化信息网络资源对外提供服务,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满足了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繁荣了文化事业。但基层文化站在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为加强对基层文化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促进福建文化信息网络工程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文化站提供文化信息网络服务要遵循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只能提供健康文化网站的上网服务。上网范围由省公安厅、文化厅统一限定。

二、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责任制。各市县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政府,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的基层文化站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格备案制度。经省文化厅批准具备提供网络文化服务的基层文化站,持省文化厅的证明到当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由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报省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备查。已提供网络文化服务的基层文化站要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依照上述办法补办手续。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保护措施。要将《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悬挂在基层工作站醒目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保证文明、安全、健康上网,相关的技术保护措施由省文化厅负责落实。

2、建立安全员制度。每站应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承担计算机安全员工作,负责基层文化站的日常巡查。安全员须培训合格,合格后统一发放省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工作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

3、落实上网登记和日志保留制度。对每名上网人员的姓名、有效证件、上网时间、上网机号等信息都要如实记录,记录信息和上网日志必须保存三个月。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6

第二条凡属本灌区范围内的乡镇、村组和个人在从事抗旱供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时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灌区抗旱供用水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杨洞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调度,杨洞水库管理所和灌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灌区各乡镇要明确抗旱供用水管理人员和安排必要的经费,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抗旱供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灌区供用水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杨洞水库和灌区主干渠及附属建筑物(含分水口、量水堰和取水口)的运行和维护由杨洞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杨洞水库管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所属各管水站负责人为所在供水区责任人;灌区支渠及以下田间渠道的供用水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和水利专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灌区抗旱供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抗旱期间严格执行水资源控制管理制度,严禁跑、冒、滴、漏和浪费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严格执行灌区抗旱取用水制度。抗旱取水应按照“先活水、后死水,先库外、后库内”的原则,即先用干、支渠拦截的溪河水,后用灌区内山塘、水库的水,再用杨洞水库的水;抗旱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灌溉、后发电,先农业、后工业”的秩序进行,严禁与抗旱争抢水资源。

第七条灌区抗旱取用水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干支渠取水口口径、分配流量和供水时间等应遵循灌区供用水历史习惯。凡在干渠需要增设量水堰、取水口或以其它方式从干渠内提取水源的,必须由当地政府书面申请(注明取水地点、灌溉面积、农作物结构、用水量及用水时段等),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实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在主干渠开设的量水堰和取水口等,由杨洞水库管理所会同所在乡镇一律予以封堵。

第八条灌区抗旱供用水一般情况下以续灌供用水方式为主。如灌区出现严重干旱,需要集中水源和提高灌溉效率时,可实行轮灌供用水方式,其轮灌方式、流量和时间分配等由杨洞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灌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商定,灌区上下游应互相兼顾,严格执行轮灌供用水调度。

第九条加强干渠沿线水电站管理,维护正常的抗旱供用水秩序。抗旱期间,干渠沿线各电站应自觉遵守抗旱供用水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拦截渠内水源用于发电和与抗旱争抢水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干渠沿线各电站的日常监管,发现电站违规拦截干渠水源用于发电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拒不服从调度管理的,由市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对电站实施解列,停止上网发电,及时进行整顿。

第十条加强灌区渠系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灌区巡视督查制度。市防汛办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年要对灌区主干渠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杨洞水库管理所和灌区各乡镇要根据管辖权限,对灌区干支渠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及时解决灌区供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渠系工程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依法加强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充分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严厉惩处和打击破坏灌区抗旱供用水违法行为,保障灌区抗旱生产的有序进行。

在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渎职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一)不履行职责或组织不力,造成所辖区域抗旱供用水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影响所在区域抗旱生产的;

(二)不顾大局,本位主义,拒不执行上级调度指令,严重影响灌区抗旱供用水秩序的;(三),对水事纠纷处置不力,致使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械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不良影响的。

在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惩处。

(一)未经批准,私自在干渠乱开量水堰、放水口或擅自扩大已核定的放水口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上渠拦截渠内水源或增加放水流量,影响下游抗旱用水的;

(三)私自拦截渠内抗旱水源用于发电或从事其它盈利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