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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治措施范文1
1住院SP患者对宣教重要性及治疗依从性状况
1.1目前提高依从性干预 治疗依从性是指患者在治疗中对医嘱的遵从情况。即患者全病程参与和配合治疗的自觉性。为提高治疗依从性,有研究者采用知情同意或个体量化健康教育进行了有益试,并取得良好效果[5]。
SP患者中依从性较好和依从性较差者各占5O%左右[6]。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对预防SP复发具有重要作用,但维持治疗存在依从性问题,陆根法[7]对108例康复期SP患者治疗依从性提出若干护理干预措施中依从性较好者60例,占55.6%;依从性较差者48例,占44.4%,与以往文献报道依从性好者相对较高。通过积极的护理干预措施及健康教育,提高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8]。有研究者采用通过对家属进行心理教育性家庭干预,加深了家属对精神疾病相关知识、家庭监护知识,从而增加了对患者要重视治疗依从性,达到最高疗效[9]。学者研究中对再次住院治疗患者中,入院前治疗依从性差者高达64.8%,依从性差引起的复发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0]。
1.2依从性干预措施的效果 学者报道对住院SP患者通过在住院期间积极的护理干预措施及健康教育,以及完善家庭、社会支持系统能够提高精神病患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11]。对SP患者精神症状早期进行护理干预,做好健康指导及强调药物治疗能有效控制疾病的症状及发展,让患者和家属对用药知识的认识提高服药依从性,从而改善患者的精神症状,降低疾病的复发率[12]。同伴教育活动为SP患者提供了彼此分享经验、沟通病情的机会。患者的同伴,吃、住、行都在一起,更容易暴露其病态思维及内心的不安、可提高治疗依从性[13]。专家提出SP患者认知功能存在一定缺陷,但疾病的早期其认知功能的可塑性依然存在,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训练可对患者的认知功能改善起到一定的作用[14]。高翠莲研究通过循证发现影响SP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因素包括患者的不良情绪、缺乏对疾病与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然而实施针对性的循证护理健康教育.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从62.5%转变为86.25%。而对照组仅从61.25%变为68.75%。樊凌姿对120例住院SP患者对行分两组研究,随机分两组每组60例,由医护人员协作进行团体健康教育,采用以小组为单位的团体培训方式,结果显示研究组55例治疗的完全依从性提高到94.8%,对照组74.6%。有研究护理干预合并头电针治疗使用头电针能提高脑内5-HT水平和平衡DA的活性,可改善SP患者的认知缺陷。有专家用综合干预干预组接受利培酮联合心理社会干预治疗,对照组仅接受利培酮治疗,观察时间为8w,出院后随访1年干预组PANSS和ITAQ评分改善均明显好于对照组,其依从性更高,复发率更低。对患者提高治疗用药依从性有良好的效果有学者对不同文化层次的住院SP患者宣教干预前后结果比较低文化组干预前治疗依从性为30.43%,干预后73.9%,增幅43.48%。高文化层次干预前治疗依从性为48.57%,干预后为62.85%增幅14.28%。具有差异性(U=2.45,P
2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通讯的发展,为SP患者实施有计划的、科学合理的进行干预措施。可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从而保持病情稳定,减少病情复发。因此,应给予SP患者及家属包括家庭支持和心理治疗在内的特殊的干预手段,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使患者的社会功能获得明显改善,促进患者症状的改善缓解。
参考文献:
[1]沈渔邮.精神病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518~524.
[2]徐莉,陈连洲.慢性SP患者间断住院的康复效益分析[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2,18(4):379~381.
[3]李荣琴,刘琳.定期门诊随访对SP患者服药依从性及康复的影响[J].护理管理杂志,2006,6(11):1~3.
[4]李华芳.精神药物临床研究常用量表[M].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1:1~31.
[5]林卓毅,余英仪,林辉荣,等.社区干预对SP患者的作用[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8,18(5):329.
[6]于建新.SP维持治疗中的依从性研究[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5,22(4):205.
[7]陆根法.康复期SP患者治疗依从性相关因素调查分析[J].护士进修杂志,2012,27(10):926~927.
[8]王菊华.精神病患者药物治疗依从性的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J].中国实用医药,2009,4(5):245~246.
[9]邓梅,冉江峰.家庭干预对SP康复治疗依从性的影响[J].重庆医学,2009,38(7):779~780.
[10]高镇松,罗明强.SP复发与治疗依从性、生活事件和社会支持的关系[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l4(8):705-706.
[11]赵维敏,李明芳.住院精神病病患者药物治疗依从性的影响因素及护理对策[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2,33(1):105-106.
[12]秦虹云,王振萍,张摇洁,等.浦东新区初诊SP患者服药依从性的4年随访结果[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3):14-17.
医疗救治措施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充分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设备和专业队伍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的储备。
2、分级收治
区卫生局确定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增加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必要时,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3、突出重症
各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学校、托幼机构流感样病例要严密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根据病情请区、市级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高危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统一收治,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
4、统筹资源
各医疗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
二、组织体系
(一)区卫生局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中楼605会议室,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电话(传真):*。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张婉如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成员:***医院副院长
易巧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林萍区妇幼保健所书记
徐智胜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胜利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益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梓怀市第一医院南院综合管理办副主任
李宏大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负责我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会诊、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培训和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与会诊专家组名单如下:
北片专家组(市第一医院南院、区中西医结合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主任医师*(转)
成员:*内科主治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内科主治医师*
*儿科主治医师*
*检验科主任*
*放射科主任*
北片专家组负责铁心桥、赛虹桥、宁南、雨花新村街道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
南片专家组(**、市胸科等医院专家组):
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呼吸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
南片专家组负责*、西善桥、板桥街道、板桥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发现病例的会诊及医疗救治指导工作,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实施病人分类处置
(一)定点收治
1、我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治在我区发现的外地非高危病例与重症病例、居家治疗病例中病情变化需在院观察的病人,需收治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病例由区卫生局确定,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会诊与指导,必要时请市卫生局组织市专家组会诊。转为重症病例的应转入南山医院治疗。
2、符合收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山医院的收治对象,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级专家会诊确定,并指定市急救中心负责病人转运。特殊情况必须居家隔离治疗时,区卫生局应密切监测病情,市专家组负责会诊指导。
(二)居家治疗
甲型H1N1流感病例多数病情较轻,临床转归明确,出现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疫情后,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参照《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南京市卫生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确诊及疑似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病例进行分类,对轻症病例原则上实施居家治疗。居家治疗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与疑似病例。所有病例一经确诊,立即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上门区分轻、重症,一旦诊为重症立即请市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确为重症者,转市南山医院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稳定的病例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进行居家观察治疗;轻症患者中病情不稳定、仍有轻、中度发热、呼吸道症状等非轻症病例,由区医疗救治和会诊专家组会诊后确定是否收治定点医疗机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轻症病例一律由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每日查房,确定治疗方案,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执行。
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一旦出现省卫生厅《指南》明确的情况之一时,责任医师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将患者及时转至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诊治。
(三)防止重症甲型H1N1病例的发生
1、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居家观察治疗工作。对新发生的病例一律由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专家进行轻、重症判别,重症病例一律转至市南山医院进一步治疗,轻症病例在居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责任医生一定要每日两次随访其病情,一旦发现轻症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出现高热不退、气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救护车接至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并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由医疗救治组立即组织区内专家会诊,确定进一步处置措施。
2、发热门诊、发热病人就诊点一定要严密监测重症流感样病例,一旦发现重症流感样病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孕妇、肥胖者以及患有慢性基础疾病者,一定要立即通知区疾病控制中心采集咽拭子进行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并对病例进行积极治疗。各医疗机构建立重症流感样病例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流感样病例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应立即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3、各医疗机构对学校、幼儿园中因病缺课的发热、流感样病例要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建立重症病例日报告制度,对出现并发症或高热不退者要立即通知其到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将患者病情上报区防控办医疗救治组。
四、严格病人交接与转运
实施居家治疗病例需到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由居家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转运;需转市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的病人,由市急救中心负责转运。从病人家中或学校、单位接运病人的,分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学校、单位将病人交给转运救护车,做好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的交接工作。转运工作要求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执行。
五、加强院感控制,严防交叉感染
1、严格预检分诊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预检分诊工作,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分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其他医疗机构要对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相对隔离接诊,对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病人分流到隔离诊室诊治。
2、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
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较强,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对来院就诊的有呼吸症状的发热病人发放口罩,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从事无菌操作、手术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的工作人员,以及与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诊疗有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需戴外科口罩,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特殊岗位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居家治疗的防护与消毒隔离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有关规定执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一定要告知轻症居家隔离患者应在家中单间隔离,加强开窗通风,不宜外出,尽量减少与高危人群的接触;离开隔离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注意洗手及其他个人卫生措施,多饮水,注意休息,并根据医嘱按时服药。
4、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各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警惕和防止出现甲型H1N1流感的院内传播,要从入院患者、来院访视者、医院内职工等途径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院内播散。尤其是要做好妇产科、儿科、老年科、呼吸科、肿瘤科等高危人群的院内感染防范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六、社会资源的动员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定点医院不能满足收治需要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进行收治,主要收治非重症病例和高危人群病例。工作机制和流程如下:
1、卫生部门提出征用宾馆的建议。
2、同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代表政府作出征用决定。
3、卫生部门建立管理团队,组建由呼吸科、传染科等专业医生和护士组成的医疗小组进驻相应宾馆,组织收治。
选择征用宾馆的标准:(1)远离人口密集区;(2)独立建筑或院落;(3)房间自然通风良好;(4)地面、墙面、卫生间等常用设施利于消毒;(5)废异物便于统一管理;(6)水、电、气供应有保障;(7)环境及餐饮卫生管理工作达标。
七、保障措施
1、培训演练
随着疫情的不断发展,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区防控办近期将组织全区性的培训、演练;通过培训、模拟演练,提高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救治能力,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要进行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全面提升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能力。
2、物资储备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院感控制设施、设备、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进行补充,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信息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及病例病情观察情况,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由区卫生局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医疗救治措施范文3
1 核事故时对人员的分级救治
1.1 一级医疗救治(现场救护)
1.1.1 一级医疗救治由核动力厂的基层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请求场外支援。
1.1.2 现场救护应在组织自救互救的基础上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卫生人员、放射防护人员、剂量人员及医护人员进行。
1.1.3 现场救护应遵循快速有效、先重后轻、保护抢救者与被抢救者的原则。
1.1.4 现场救护的基本任务:
(1)首先将伤员撤离事故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医学处理,对危重伤员应优先进行急救处理;
(2)初步估计人员受照剂量,设立临时分类站,进行初步分类诊断,必要时尽早使用稳定性碘和/或抗放药物;
(3)对人员进行放射性污染检查和初步去污处理,并注意防止污染扩散;
(4)初步判断伤员有无放射性核素内污染,必要时及早采取阻吸收和促排措施;
(5)收集、留取可供估计受照剂量的物品和生物样品;
(6)填写伤员登记表,根据初步分类诊断,将各种急性放射病、放射复合伤和内污染者以及一级医疗单位不能处理的非放射损伤人员送至二级医疗救治单位;必要时将中度以上急性放射病、放射复合伤和严重内污染者直接送至三级医疗救治单位。伤情危重不宜后送者可继续就地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后送。对怀疑受到照射或内污染者也应及时后送。
1.1.5 参加现场救护的各类人员应穿戴防护衣具,视现场剂量率大小,必要时应采取轮换作业和使用抗放药物。
1.2 二级医疗救治(当地救治)
1.2.1 二级医疗救治由当地应急医疗救治单位组织实施。
1.2.2 二级医疗救治的基本任务:
(1)收治轻、中度急性放射病、放射复合伤和有放射性核素内污染者以及各种非放射损伤人员;
(2)对体表残留放射性核素污染的人员进行进一步去污处理,对污染伤口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确定有放射性核素内污染的人员应根据核素的种类、污染水平以及全身和/或主要受照器官的受照剂量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污染严重或难以处理者可及时转送到三级医疗救治单位;
(4)详细记录病史、全面系统检查,进一步确定受照剂量和损伤程度,进行二次分类处理。将中度以上急性放射病和放射复合伤病人送到三级医疗机构治疗。对暂时不宜后送者可就地观察和治疗。对伤情难以判定的可请有关专家会诊或及时后送;
(5)必要时对一级医疗救治给以支援和指导。
1.3 三级医疗救治(专科医治)
1.3.1 三级医疗救治由国家指定的设有放射损伤治疗专科的综合性医院实施。
1.3.2 三级医疗救治的基本任务是收治中度以上急性放射病、放射复合伤和严重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给予良好的专科治疗。必要时对一、二级医疗救治给以支援和指导。
1.4 各级医学应急组织在诊断和治疗放射损伤时应依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280-87)、《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282-87)和《内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284-87)等国家标准进行。
1.5 对核事故中发生的非放射损伤和普通疾病可按一般临床常规进行诊断和治疗。
2 对公众的医学应急保障
2.1 当核事故的影响超出厂区边界的情况下,为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有时需要采取隐蔽、服用稳定性碘、控制出入或撤离、避迁等应急防护措施。此时,地方医学应急组织应做好对公众的医学应急保障。
2.2 公众医学应急保障的主要内容:
2.2.1 根据地方应急组织的通知,发放和监督指导服用稳定性碘;
2.2.2 协助解决核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学问题,如解除精神紧张和恐惧心理,进行心理卫生咨询等;
2.2.3 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个人防护措施;
2.2.4 做好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2.2.5 做好食品、饮用水的辐射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2.2.6 对撤离到安置场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处理。主要包括:
(1)对疑有体表、服装污染的人员进行污染检查及去污处理;
(2)对疑有内污染的人员应留取必要的生物样品,有条件时可进行甲状腺部位或整体测量,尽快确定污染水平及核素种类以便进行相应处理;
(3)对可能受到过量外照射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以确定是否有全身和/或局部放射损伤并给以相应处理;
(4)凡有局部放射损伤或体内污染量超过放射工作人员年摄入量限值的二倍以及全身受照剂量超过0.1gy者,均应逐个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对所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医学监督和处理。
3 医学应急计划和应急响应
3.1 医学应急计划是各级核事故应急机构应急计划的一部分,各级应急机构的医学应急组织应结合具体情况作好医学应急计划和准备。
3.2 医学应急计划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3.2.1 医学应急组织及职责;
3.2.2 参与医学应急行动的具体单位和可以作为后援单位的名称、任务、人力、物力、负责人、联络方法和场内、外互相支援的计划;
3.2.3 药品、器材和装备的储存、发放和使用办法;
3.2.4 值班、报告、检查、通讯联络等具体办法;
3.2.5 对公众的医学应急保障措施;
3.2.6 过量受照人员的医学观察;
3.2.7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计划及实施方案。
3.3 医学应急响应
核事故发生后,各级医学应急组织应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后果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可分为四级:
3.3.1 应急待命:已出现可能导致紧急情况的特殊条件时,核动力厂的医学应急人员应做好现场救护准备;
3.3.2 厂房应急:当核事故的后果只限于工厂的部分区域时,核动力厂的医学应急组织接通知后应立即实施现场救护,并及时通报场外应急组织;地方医学应急组织应做好收治伤员、支援现场救护和为公众提供医学保障的准备;
3.3.3 厂区应急:当核事故影响只限于厂址边界以内,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可能超出厂址边界,但尚无需采取场外防护行动时,核动力厂的医学应急组织应实施现场救护,将厂区内非必需停留的人员撤出厂区,并及时通报场外应急组织;地方医学应急组织酌情派人支援现场救护和做好收治伤员以及对公众实施医学应急保障的准备;国家医学应急组织得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支援地方和现场救护以及收治病人的准备;
3.3.4 场外应急:当核事故的影响已超过厂区边界,除上述措施外,应在地方应急组织统一指挥下对场外公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地方医学应急组织实施对公众的医学应急保障计划,必要时,请求国家医学应急组织支援。
4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4.1 宣传教育:对象是核动力厂职工家属及其周围的公众,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大纲进行,包括建立核动力厂的意义、核动力厂的安全措施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辐射的特性、危害和防护措施等。目的是使公众对核动力厂的安全性与潜在危险有正确的认识,消除疑虑和恐惧心理,并在场外应急时积极主动配合,采取正确的行动。
4.2 基础教育:对象是核动力厂工作人员、可能参与应急的工作人员和一级医疗应急救治单位的医护人员;内容除上述基本知识外,侧重于辐射防护对策、自救互救技能和现场救护的技术与程序、放射性污染检查和除污染的方法等,目的是使有关人员能有效地执行医学应急救治任务。
4.3 专业培训:对象是各级医疗应急救治单位的主要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类辐射损伤的预防、诊数和治疗,医学应急计划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医学观察的主要内容和应遵循的原则等。
4.4 演习:为检查医学应急组织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各级医学应急组织除参加同级应急组织进行的演习外,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不同规模和范围的医学应急演习。通过演习使医学应急救援人员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并从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便使核事故的医学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同行动、技术和物资准备等更趋合理。
5 过量受照人员的医学观察
5.1 近期观察是指受过量照射后短期(数周或数月)内的连续观察。目的是了解过量照射对人员健康的近期影响,尽早准确判断病情和给予妥善处理。
医疗救治措施范文4
第二条救治采取就近医治、及时救治、各负其责、定期协调的原则。
第三条救治对象是全市公安机关负伤和患病的人民警察(含离退休人民警察)。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市、县(区)各级卫生局职责
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人民警察伤病救治“绿色通道”,并督促下属各类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检查、指导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对伤病人民警察的救治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市、县(区)各救治医疗机构职责
建立健全伤病人民警察救治工作机制,及时为伤病人民警察提供良好的医疗、护理条件。对负伤和需急救的患病人民警察凭警官证即组织实施抢救治疗,不得以未交押金等理由延误或中止救治,切实提高救治成功率;对需跨区域转送救治的,由转出医院积极协调转入医院,并及时将人民警察伤病情况通报转入医院。转出、转入医院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伤病人民警察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联系,协助报销人民警察医疗费用。
(三)市、县(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人民警察全面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门诊慢性疾病补助制度,切实保障人民警察的医疗待遇。及时结算医疗及康复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警察个人的负担;对患重大疾病人民警察个人承担的医疗及康复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要积极给予解决。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89号)有关规定,做好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医疗保障工作,其中市级公安机关六级以上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照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相关政策解决其医疗待遇。
(四)市、县(区)民政局职责
及时评定负伤人民警察伤残等级,并协助公安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六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的医疗费;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不同伤残等级人民警察的医疗费补助标准。
(五)市、县(区)财政局职责
积极支持公安部门做好人民警察优抚和医疗费保障工作;将人民警察因公伤病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年度体检费用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支持配合逐步建立人民警察医疗费用保障体系。
(六)市、县(区)公安局职责
积极与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伤病人民警察救治和医疗费报销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向同级卫生部门及救治医疗机构的联系人通报人民警察的伤病情况,积极协商做好救治工作。
医疗救治措施范文5
关键词:院内急救医疗团队;临床救治;医疗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514-01
在危重症患者的临床救治中,医护人员的急救意识和团结协作是危重患者能否得到及时救治的前提。在分秒必争的抢救现场,不仅需要医务人员过硬的抢救技能、迅速准确的判断,而且需要医护人员之间默契的配合与协调[1],同时也需要相关科室之间有效地协调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危重患者的救治。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2010年建立院内应急医疗团队(Medical emergency team,MET)机制。应急医疗团队在患者出现病情恶化的最初征象时及时予以干预,并保障紧急状态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畅通,在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有效组织、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多学科团队的综合处置优势,提高救治成功率。现笔者就院内应急医疗团队的组建及其在医疗质量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报道如下:
1 院内应急医疗团队的组建
应急医疗队的组建遵循“少而精”的原则[2],考虑专业特点、职称、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团队队员由内科二线医生担任组长,由住院总护师担任副组长,由外科二线,麻醉科二线,妇产科二线,总值班护士长担任组员,如在实际临床救治过程中还需其他科室协助如五官科等,其值班医护人员均可成为该组组员。
2 主要工作任务
2.1 预警:应急医疗团队到达现场后,与值班医护人员充分沟通、认真评估患者,力争在危急事件发生的早期准确识别报警征象,及时实施干预,以减少负性事件发生率
2.2 抢救:应急医疗团队到达现场后,与值班医护人员充分沟通、认真评估患者,快速调动相关科室,采取有效治疗措施稳定生命体征,以提高抢救成功率。
3 启动时机及工作流程
住院病人发生危及生命的情况时,由该患者所在科室的值班医生向急救小组组长进行呼叫,急救组长负责与副组长取得联系,在5分钟之内到达呼叫科室,组长确定救治方案后由副组长负责通知所需组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待病人病情趋于平稳并由组长提出会诊意见后方可离开病区。在抢救过程中该组组员如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情况时由组员自己向该科室的上级医师提出请示,必要时应到场给予指导。若组长本人遇到不能处理的情况时,需要与院内三线值班医师进行请示,必要时三线值班医师应到现场给予指导。
4 分工与协作
快速正确的救治是急救医疗团队最神圣的职责。首先组长作为抢救小组的领导,他负责确定抢救方案和用药指导,如其他组员有异议时应服从组长的决定,不应在抢救现场发生混乱。副组长与总值班护士长在抢救过程中负责组织人员,协调各职能科室,指导值班护士与医生配合进行抢救。组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全力以赴进行救治。
5 院内急救医疗团队在医疗质量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5.1 建立了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与团队的良好的定期有效沟通机制。急救医疗团队能将发现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到院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使院级层面能够及时了解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快速的解决问题,在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2 提高了院内整体的应急救治的处置水平。应急团队在指导参与临床科室危重病人救治的过程中,对临床科室一线年轻的医护人员的急救技术与处置能力进行指导,对医院整体的救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5.3 提高了临床医护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管理水平。医护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在管理方面,提高了协调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在今后的临床实践中,能充分发挥作用,帮助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做好科室的管理工作。团队成员工作周期为6个月至一年,经过一轮轮的培养与锻炼,临床医师及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及服务水平也将会得到明显提升。
5.4 对下级医护人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院内急救医疗团队在临床医疗救治及医疗管理等方面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队员在沟通能力及技巧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化解了很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起到了对临床科室一线值班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沟通的技巧及综合处置能力的指导与传帮带作用。
6 小结
建立院内急救医疗团队24小时值班机制,这一形式更加贴近病人,贴近临床实际需要,也更能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实践证明,院内急救医疗团队解决了临床急之所急,团队出色的工作,受到了临床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医疗救治措施范文6
关键词 脑出血;院前急救;临床护理
脑出血为中老年人的多发疾病,不仅病情变化较快,而且死亡率较高,多数患者的临床表现多为剧烈头痛、血压升高、意识障碍、恶心呕吐、呼吸节律与深度变化、四肢麻木或者无力、大小便失禁和运动障碍等,并且临床症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达到高峰,严重者还伴随着颅内压升高和瞳孔扩散等脑疝前驱的症状,从而危及患者的生命。2013年3-12月收治脑出血患者110例,实施院前急救与护理措施,提高了患者抢救的成功率,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3年3-12月收治脑出血患者110例,男68例,女42例,年龄31~76岁,平均45.8岁;110例患者中,并发性高血压65例,糖尿病25例,冠心病20例;出诊原因:昏迷54例,头晕、头痛、抽搐和失语43例,情绪激动13例。经过采取院前急救与护理措施,患者现场死亡2例,死亡率1.8%,成功抢救108例,成功率98.2%。所有救治措施均在患者发病的20-90 min内实施,并将救治患者安全转移至医院内。
救治方法:明确院前急救的目的:院前急救为医护人员在危重患者进入医院前所采取的医疗救护措施,为医疗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护理人员在患者病情的评估、紧急处理与患者转运途中监护等方面要做好护理管理工作,强调院前急救要以挽救患者生命与减少出现并发症作为救治目的,要求护理人员在患者的现场救治和转运护理中,可以积极协助救治医生进行各项护理工作的技术操作。院前急救的护理措施:①现场患者的病情评估:医院在接到120通知后,要尽快出车,同时要与家属进行电话联系,以了解患者的情况,并给予患者家属救护指导,如尽量不要盲目地搬动患者,尤其患者头部;如果患者出现意识不清或者呕吐情况,要将患者的头部偏向一侧,以免呼吸道出现堵塞情况,从而导致患者窒息等。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详细检测患者的意识、瞳孔和生命体征,密切注意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其是否出现颅内高压的症状(如头痛和呕吐等),记忆脑疝前驱的症状。②患者:医护人员对患者要取平卧位,将患者的头部偏向一侧或者将头部抬高20°左右,以免患者出现脑水肿的情况。在对患者进行急救与转运的过程中,医护人员要注意固定和保护好患者的头部,由于在改变脑出血患者的时,可能会导致其颅内出血,进而压迫患者的心脑血管和呼吸中枢,使患者出现心跳与呼吸骤停的情况。所以,医护人员要为患者选择舒适的,以保障患者的安全。③保持患者呼吸道的畅通:脑出血患者大多会出现缺氧、呕吐、呼吸道分泌物较多和呼吸不规则的情况,从而使患者的呼吸道出现阻塞。医护人员在对患者进行院前救助的时候,要注意解除患者的气道阻塞,保证其呼吸道的通畅,这是对脑出血患者采取院前急救措施的关键所在。医护人员可以开放患者的气道,解开患者上衣的衣扣,对呼吸平稳的患者实施鼻导管的吸氧措施,对于舌后坠患者要采取置入口咽通气管的措施。如果患者的呼吸道有异物阻塞,要立即清除异物,对于呕吐患者在清除分泌物的同时,要经患者的鼻腔置入吸痰管,其深度15cm左右。每次吸痰的时间大约10 s;如果患者呼吸的频率35次/min,则患者存在呼吸障碍,医护人员要借助简易的呼吸器帮助患者呼吸,或者对患者采取气管插管的措施。④建立静脉通道: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先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选用大号的静脉留置针,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对患者进行药液输入,从而为患者的抢救赢得宝贵的时间。在院前急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要采取必要的复述,以核对药物名称、用药剂量和药品浓度,在确定医嘱无误后再快速用药。如果患者存在颅内高压或者脑疝先兆的情况,医护人员要及时为患者输入相应的降颅压药物,如20%的甘露醇等。
转运与途中监护:脑出血患者在早期的时候,要尽量减少搬动或者不搬动,尤其移动患者头部可能会使脑出血情况加重,从而压迫患者的呼吸系统,使患者出现呼吸和心跳骤停的情况,并增加患者出现脑疝的几率。如果患者的病情危重,医护人员要采取就地救治的措施,在患者生命体征趋于平稳的情况下,尽量保持患者。将其尽快的转运至医院,使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救治与护理。本文110例脑出血患者在经过紧急救治后,均在20-90min内进行转运救治。①转运的方法:医护人员要将患者平搬至担架上,并有专人负责固定和保护患者的头部,将患者的头部抬高15°左右,以减少患者出现脑水肿的情况。医护人员要注意担架的位置,保证患者的头部紧靠近车头位置,并且偏向一侧,以免患者的呕吐物阻塞患者的呼吸道。同时,医护人员还要固定好担架,不能让担架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出现来回摆动。②途中监护措施:医护人员在患者转运途中,要时刻注意观察患者意识、瞳孔、脉搏、血压、体温和肢体的活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医护人员还要借助车载监护仪对患者进行持续的心电监护,并对患者采取必要的吸氧措施,保证患者液体输入的通畅以及患者呼吸道的畅通。同时,医护人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存在头痛和呕吐等颅内高压的临床症状,如患者瞳孔变化或者呼吸频率和深度出现变化,则患者存在脑疝先兆的情况,医护人员要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为患者的救治争取时间。
结果
在110例脑出血患者的救治与护理中,死亡2例,死亡率1.8%,成功救治108例,成功率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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