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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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措施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1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扶贫工作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

二、扎实做好“一帮一联”工作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局领导班子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一帮一联工作。局主要领导到帮扶联系村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共6次,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4次,较好的了解了帮扶联系村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局其他领导分别带领4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村开展疫情防控及协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计指导项目建设4个,指导复产复工2次。

积极组织各帮扶联系人认真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利用单位微信群,QQ群等方式方法组织好帮扶干部做好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按要求做好受疫情影响产业统计工作。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就业政策,积极推动各帮扶对象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农业生产,截止3月2日,***村共计发展养鱼10亩,创新发展产业15亩,新种经济林木65亩;创新发展产业     亩,新种经济林木   亩。较好的做到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

疫情较轻的村委,有序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在协助贫困村、贫困户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指导制定脱贫发展计划,落实扶贫政策和项目,保证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疫情形势严峻的村委,要积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帮扶和疫情指导。

三、抢抓时效恢复生产

利用抓项目建设的优势,在疫情防控期间超前谋划指导**村做好2020年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指导**村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及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2月24日,***建设项目顺利复工;3月3日***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工程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的复工开工建设,为顺利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要积极与贫困户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方式。了解贫困户生产需求,指导选好产业,技术咨询等服务,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2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085-02

随着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各高校的招生规模正在有序扩大。大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这个群体又肩负着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神圣使命,他们是建设国家的未来人才,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秀人力资源。所以,大学生的健康与否不仅对他们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今后的工作生活有着不可预期的影响。2008年10月,国家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规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范畴,覆盖所有大学生,以期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使困扰高校多年的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将得到解决。虽然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已有雏形,但具体的方案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并完善,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若干问题分析

1.高校对基本医疗保险和风险意识教育的宣传不够。虽然大学生的参保率高,但通过我们调查,学生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基本内容、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法的了解也不多,很多学生仅限于知道自己通过学校组织参加了医疗保险,缴纳了保费,因而导致许多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意愿不高,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不高。

2.保险制度的原则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强制性原则是社会保险的重要原则之一。然而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采用自愿原则,这无疑是矛盾的。关于政策的落实方面,社会保障部要求“在校大学生必须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同时这项工作又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这些矛盾都不利于政策的真正落实。中国大部分大学生在经济上对家庭存在严重依赖。因此,在医保政策的推行上采用自愿的原则很难有较好的执行力。二是不重复购买保险的原则与重复购买保险行为之间的矛盾。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围,为了避免道德风险,一般不得重复购买。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很多重复购买保险的行为。例如:来自农村的同学有一部分已经在家乡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而这一部分同学在同一保险年度内又被要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些重复购买的行为违背了社会保险不重复购买的基本原则,且重复投保并不能使学生同时享受双重保险,反而加重了学生和政府的经济负担。

3.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问题。不少新入学的学生已经在生源地购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农合,进入新学校后可能又会被要求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就面临着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并且大学生在校期间由于寒暑假和专业实习等原因,常会在多地居住、停留,发生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地域不再局限于学校所在地。此外,大学生毕业后在及时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医疗保险的转接;如果未能及时找到工作,是否能继续在高校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是否回到生源地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怎样做好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延续,这些都是尚待完善解决的问题。

4.筹资笼统化,缺乏灵活性。政府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各大高校具体也以此为实施的准则。我们在实地访谈的过程中,了解到许多大学生对于这些细则存在不满。具体来说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缴费标准单一性,学生缺乏自主选择的权利,灵活性较差;二是相当一部分家庭极度贫困的大学生并没有得到更好的保障,没有政策上的照顾,这一部分学生可能会处于经济原因考虑,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他们恰恰是最需要保障的人群,这样便会产生“逆选择”。由此可见这样的单一性缴费标准,并不能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缴费标准和细则的制定仍需要改进。

5.医疗保障范围有限。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有三到四年,并且大多数大学生身体健康,很少患病,大学生的就医类型一般以门诊为主。然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这类比较普通的小病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或报销很少,就实际而言,门诊费用对于大学生这一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来说还是比较高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应该扩大保障范围,充分考虑大学生就医类型的特殊性,做到大病与小病兼顾,减轻学生医疗就诊的经济负担。另外,现行城镇攻保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能力有限。当大学生遭遇重大疾病时,个人一般要负担40%~50%的医疗费用[1],再考虑到很多检查项目和药品不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因此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往往要担负更多的医疗费用。除此之外,目前大学中存在的15%~20%的贫困生[2],这部分大学生经济、健康状况都较差,遭遇重大疾病的风险更大。因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统一的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偿付比例,无法满足大学生的种种特殊情况,在贫困学生遇到重大疾患时,捐款仍旧会成为唯一途径。

二、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议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3

[关键词] 农民工 群体意识 组织化 医疗保障 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到外地打工,成为城市中不容忽视而且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和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与城市无法分割,应当享有普通市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尤其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有2.1亿之多的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特征

农民工作为城市中涌现的特殊社会群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流动性。大多数农民工既无相对稳定的住所也无稳定的职业,经常处于流动之中,从一个城市向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岗位向另一个岗位流动。

2.角色未定性。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大背景下,农民工以农民的身份进入到城市,扮演城市工人的角色。这种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直接导致了农民工虽然工作和居住在城市中,但在制度上却没有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一员,也导致了他们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权利和保障。

3.组织化程度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一般都没有组织性,由于他们一般缺乏专业技能,主要从事短期的体力劳动。农民工求职的方式主要靠在建筑工地或在交通方便的路口蹲点,等待别人来挑选并雇佣他们。

4.权利意识淡薄。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匮乏,权利意识淡薄,并不懂得用合同或组织的方式对自己权益受侵害进行提前预防。在一些低端行业,很多女民工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一旦怀孕就自动辞职。

5.狭隘功利性。由于受小农意识的影响,农民工缺乏长远眼光,更多关注自己的眼前利益和显示利益,而较少关注长远利益和潜在利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表现出狭隘的功利性热情,对涉及他人和集体利益的事务,则又显得较为冷漠。

农民工的上述特征,是小农意识在农民身上的自然表现。这些特征虽然有经济贫困和文化愚昧作为解释,但正是这些东西成了限制他们改善生存状态的主客观条件,也成了建立和推行涉及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障碍。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已引起中央和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并逐步出台了一些政策,但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这些政策的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形成和建立缓慢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医疗保障意识较低

农民工对长期艰苦的农村生活已经适应,虽然他们大多数从事高危行业,而且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恶劣,但他们觉得自己年轻力壮,不会生什么大病,没有必要参加医疗保障制度,更不愿缴纳相关费用。主要原因是:第一,他们的维权意识低下,对自身的医疗保障权利认识不够;第二,对于参保后能享受到的权利认识不够,对医疗保障尚未建立起信任;第三,农民工收入比较低,除了基本生计之外没有能力缴纳昂贵的医疗保障费用;第四,部分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缺失,对要求参保的农民工进行刁难甚至解雇,农民工为了能够养家糊口,只能放弃对医保的要求。

2.农民工组织意识淡漠,能力贫乏

农民工是一个身份特殊性的群体,他们在城市中生活,扮演着城市建设者和参与者的角色,但户籍却是农民。中国的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单位组织性,这便意味着占相当大比例无组织依托的农村流动人口,还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制度内的医疗保障。

3.中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由于中国实行农村和城市医疗保障双轨制,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各种医疗保障待遇,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则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这就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农民工一般都在外地打工,如果参保,一旦患病就要在户籍地定点医院就医,显然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如果农民工不参保,则会影响到家庭中其他人员参保的可能性。再者,各地政府在制定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政策时,往往以本地区情况为考虑重点,所制定的政策在筹资标准、付费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使各地的医疗保障政策无法对接。显然,这种地区性的政策无法满足农民工流动的需求。

4.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的法制不健全

医疗保障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制度。当前农民工医疗保障立法的滞后、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民工医疗保障权益的保护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完整的面向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法律,这就使得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工作无法可依。

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

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不仅关系到其权益的维护,而且对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经济所有制形式和劳动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农民工群体日益壮大,不断分化为三大类:第一类长期在城市工作,有着相对稳定的职业、住所和收入来源。这部分人实际上已经是市民,除了没有城市户籍外,他们与城镇居民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第二类是农闲时候外出打工,农忙时节回家种地的农民工,也可以称为季节工。他们本质上还是农民,只是农闲时进城打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在农村的生活。第三类是占农民工大多数的流动打工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技能的提高,他们中的一部分会向第一类转变,另一部分则会回到农村成为第二类农民工,也就是季节工。而当前所实施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措施,几乎都是依据第一类农民工制定的,忽略了季节工和第三类流动打工者的存在,导致制度设计与现实严重脱节。

2008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其中提到要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但没有详细而具体的实施措施。而且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就业特点,在政策的推进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很多问题,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1.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障意识

农民工是医疗保障的客体,也是责任主体。他们对医疗保障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医疗保障的推行与实施效果。但因医疗保障目的的长远性与农民工普遍存在的传统、保守和急功近利的观念存在一定冲突,农民工并不重视自己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是要经由广泛宣传提高他们的保障意识,调动他们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为城乡联结的载体,农民工正处于城市健康教育活动和农村健康教育活动的交叉点。在目前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还无法充分实现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医院、医务工作者直接进入农民工密集区域,免费为农民工义诊,发放药品,传授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工伤自救和互救的有关技巧。以农民工集中区和流入地为重点,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工作。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提高农民工基本健康标准为目标,强化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满足农民工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由于农民工群体本身存在异质性,其需求也具多样性,应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市化高度,制定多元化的医疗保险政策。除了改善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环境之外,对那些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农民工,纳入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障范畴,给予同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待遇。对那些只在农闲时才外出打工、没有脱离农业生产,生活重心仍在农村的季节性农民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这样既可以使他们通过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又可以得到医疗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对于那些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土地保障范围,在城市工作、生活,但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相对稳定工作,流动性强、稳定性差的农民工,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动医保账户”作为一种较为合理的过渡性政策。这样即使农民工经常变换工作地点,也不必去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机构参保和退保。

3.强化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

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公益性和福利性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政府责任真正到位,才能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发展。首先,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问题,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获得长期合法的居住权,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待遇;其次,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的组织领导体制。应成立全国城乡统筹就业的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组织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协调解决各地区、各部门等方面的利益矛盾。各级政府要相应地成立城乡统筹就业领导机构,负责总体方案和各项政策的协调、制定与实施。再次,企业作为农民工群体的直接受益者,应承担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缴费责任,要意识到农民工医疗保障与劳动力资源之间的关系。当然,农民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农民工医保制度通过农民工个体承担一定比例的参保费用,在农民工可承受的范围内,分担企业的经济负担。同时提高农民工的控费意识,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4.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制度建设

在劳动法、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处于城市化和市场化转型的实际,应加紧制定针对新的最大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法律和法规,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明确资金的来源;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权、责、利关系,明确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改善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方式,依法管理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商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此来增加农民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还要设立相应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医疗经费支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肩负劳动法规政策的检查监督职能,应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查处纠正,予以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并在农民工权益受损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由于农民工自身的特殊性,在相关政策的实施中遇到许多障碍。农民工医保制度的顺利推行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与相互配合,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医疗保障制度在农民工权益维护与保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城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研究[J].决策与信息,2007,(09):67~69

[2]洪学英: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J].经济合作与科技,2006,(06):15

[3]王庆川周静锋黄存瑞:充分认识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重要性[J].卫生经济研究,2008,(06):38

[4]石振杰: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Z].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36~38

[5]李志新: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探析[J].现代商业,2007,(26):207

[6]杜静静:农民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政策分析――以济南市为例[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5):35

[7]朱力:准市民的身份定位[J].南京大学学报,2000,(06):113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现行优抚政策为依据,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坚持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措医疗保障资金,采取一般性疾病医疗费保底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改善医疗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保障对象

具有我县当地农业户籍的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三、重大疾病保障病种

(一)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指的是:各种肾脏疾病合并肾功能衰竭(即尿毒症)者,但需要定期住院进行透析治疗,而不是一般药物治疗。

(二)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的,指的是:各种癌症需要进行抗癌药物治疗和照射治疗者,不包括癌症手术治疗和一般支持治疗。

(三)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指的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肝炎和空洞、鼠粒型肺结核需住院隔离治疗的病人。

(四)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人包括:

1、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分8型):MO(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微分化型)、M1(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未分化型)、M2(急性粒细胞白血病部分分化型)、M3(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4(急性粒一单核细胞白血病)、M5(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M6(急性红白血病)、M7(急性巨核细胞白血病)。

2、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分3型):L1型、L2型、L3型。

3、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者。

(五)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包括:各种心脏病合并急性心功能不全(心衰)和急性心肌梗塞的病人。

(六)脑中风急性期包括:急性脑出血、急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脑梗塞病人。

(七)重病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病等)。

(八)红斑狼疮。

(九)强直性脊柱炎。

(十)艾滋病。

(十一)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

(十二)流行性出血热。

四、补贴标准

(一)医疗费以单次诊治医疗费核算为单位。

(二)医疗费用补贴标准:当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核销后所剩结余资金在1000—2000元(含2000元)的,补贴500元;结余资金在2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补贴1000元;结余资金在5000元至8000元(含8000元)的,补贴2000元;结余资金在8000元以上,补贴3000元。对重点优抚对象,确实有病,又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可再酌情安排适当比例的医疗补助金。

五、诊疗定点医院

(一)县级医疗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结核所、协和医院、乡镇卫生院。

(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难以诊治的疾病,需要转院治疗的,经县级医疗卫生定点单位和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可转送省市级医院治疗。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由省财政、县财政、优抚经费结余、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其中,省财政按重点优抚对象总数每人每年核拨228元、县财政按每人每年核拨192元。

(二)资金管理:在县民政局设立“*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专户存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七、所需要件及申领程序

(一)所需要件。申请保障资金需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员证、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定点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复印件,以及由定点医院出具的一般性疾病与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的住院医疗费收据和处方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保障资金的申请由重点优抚对象本人或家属向所在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到县民政局优抚股领取*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申请批准书。

(三)资金领取。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本人在医疗救治结束后,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外,先由农村医疗大病救助按比例进行补助,仍有困难的可根据疾病证明书、用药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章和农村大病救助公章,注明“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向县民政局优抚股领取医疗补助保障金。

八、保障措施

(一)县民政局负责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

(二)县级定点医院负责对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就医实行减免优惠政策,设立优抚对象门诊和病房,挂牌服务。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5

作为一家《财富》全球500强的企业,美国礼来的全球化之路是在中国起步的。1918年,这家制药公司在上海设立了第一个海外代表处。在将近90年之后,礼来自这种“中国情结”变得更具现实意义,中国即将成为世界第二大医药市场,同时,一场新的医疗改革也已逐渐铺开。从近年表现出来的势头看,礼来在中国获得业务上的巨大增长已经没有什么悬念,接下来的问题是,它如何证明自己同中国正在进行的医疗制度创新具有偕同发展的能力,因为这才是立足中国市场的根本。

《新世纪周刊》VS李励达 戴文容

中国和美国都在进行各自的医疗改革,同时这也是礼来最重要的两块市场,你们应该能冷静地观察这两种不同改革各自的得失。

李励达:关于美国和中国市场进行医药改革的问题,先说一下美国。大家也都知道,现在改革对于美国新总统和美国国会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他们一个关注点就是扩大医疗保障的范围,把它扩大到目前没有医疗保障的4800万美国民众。还有一个关注点就是要提高医药服务的质量,同时降低医药服务的成本。

礼来公司非常支持这样广泛的医疗保障措施,但是我们的立场也很明确,那就是医改过程应该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我们觉得在这个医改过程中,市场的作用还是应该得到保障的,而不仅仅要听从于政府的行政指令。第二个原则,我们觉得要以病人需求为先,任何改革措施都要聆听我们患者的需求、他们的选择。最后一个原则,我们觉得任何改革,都应该致力于推动创新,在医疗领域创新,在治疗领域创新。在美国现在所有医药方面的投入,制药方面只占10%。而我们觉得加强对制药业的投入,应该是提高医药保障的最好方式。因为如果我们药好,就可以避免病人到医院看病,避免到医院做手术,可以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

我说到的这些原则,我觉得在中国也同样重要。我们很高兴、电很受到鼓舞,听说中国政府最近有计划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的范围。提高医药保障方面的服务,这不仅是一个社会方面的公益事业,同时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医疗改革在中国说了很多年了,最近有消息说,在药品定价方面有新的变化,您是否担心政策不确定性,给礼来在中国的业务带来挑战或者不确定性?

李励达:我想从个人角度谈谈中国医改可能给我们企业带来的影响或者变化。中国现在的医药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是有很多成分的。在中国13亿人口中,有经济能力能够寻求医药帮助的群体在不断扩大。这样一个群体的人数我想可以跟美国现在全国人口差不多是一样大的。中国政府现在关注的这个群体,基本是农村人口以及城市低保人员。我们非常赞同中国政府想要采取扩大医药保障体系措施,让基本医保覆盖到农村和城市低保人群。而且刚才也提到,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将会建立基本药物目录,我们也希望我们的一些药物能够列入到这个目录中。比如说我们一些已经在疗效方面被广泛证明安全有效的老药品。

制药公司似乎正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价格压力。据说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强制要求制药商提高向医疗补助患者所提供药物的折扣,从15.1%提升至22.1‰并且承诺支持“生物仿制药”立法。你如何评价这些政策?这些措施若得以施行,对札来这样的制药公司会有什么影响?

李励达:美国有两个国家医疗保障计划,一个是为65岁以上老人、65岁以下残疾人士或各年龄阶段的重病患者提供的Medicare系统,一个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Medicaid系统。现在有这样一些讨论,有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政策,要求企业如果希望其产品被纳入到这两项计划中,企业应当让利。目前并无定论。作为企业,我们也在关注政府的决定,我们认为所有的政策应当以不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为原则。

作为一个在过去7年投入了200亿美元研发资金的企业,礼来是如何掌握巨额研发费用和企业利润之间的平衡点的?

戴文睿:长期以来礼来一直把年销售收入的16%~20%用于研发,很少有公司这么做,在这方面我们不是说全球数一的,也是数一数二领先的公司。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做研发好比一个农民种种子,不能追求短期的效应,有好收成的话必须投入,种好种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战略,我们致力于开发新的创新产品。

我们在中国研发领域主要从事两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研发外包和地方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比如我们跟一些学术机构,一些企业,刚刚创立的一些新兴企业进行合作开展研发。中国在我们礼来全球的研发领域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我们最早于2002年与上海开拓者化学研究管理公司建立了合作,从事早期化合物的开发,通过合作,我们也与中国本地的高技术人才建立了联系。同时,在美国和中国之间研发成本的差异,也能够节省我们公司的成本。

李励达:我想我们现在正在面临一个医药业创新新潮流的前沿,面临这样一个新的创新时代的到来,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缩减研发的话,将会错失良机。当然我也非常了解您刚才说到困难的情况,一方面监管越来越严,另一方面有可能出台减价的措施。这两方面的趋势,其目的可能是提高业界的标准和入行的标准,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拿出更好的产品,展示我们的能力。我们觉得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更多拿出有效新产品和新的潜在产品,来向患者、医生以及花钱买药的人展现我们的价值。我们要推出新产品必须确保其效果更好,而且它具个性化,针对不同效果。

高额的研发投入是否会带来高药价,在中国10%药品收入来自创新性产品,礼来如何在中国面临这样挑战?

李励达:首先我想说研发投入和药品定价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药品价格最终决定权在于市场需求、市场的状况,以及药物本身价值、治疗价值以及经济价值等各方面因素所决定。在多数情况下,我们的产品价格还是比较有竞争力的。我以前也经常说,如果不是最开始有这样开先河的人,把创新药物领入市场,不可能有仿制药的存在。在美国三分之二处方药是仿制药,三分之一是创新药,在中国情况是90%是仿制药,10%是创新药,所以跟美国相比,我想中国推广创新药方面,是有很大的潜力开发的,是有更多的机会。尽管我们认识到现在中国的环境跟其他不一样,但是我们也有信心,中国患者能从礼来提供的药品中获得更多的益处。

医疗保障措施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居民就医负担,增强抵御疾病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政府对合作医疗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合作医疗住院及门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基金全区统筹(简称区住院统筹基金);提高合作医疗医药费用报支比例;加大区住院统筹基金医药费用减负和医疗风险救助力度,进一步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

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按个人缴费、集体资助、政府扶持的原则,个人基金按各镇上一年区统计局公布的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标准缴纳,村集体按不低于个人缴费的50%缴纳,镇村企事业单位按职工计税工资的3-4%标准缴纳,区镇两级政府从按个人缴纳标准1:1匹配资金,提高到1.25:1匹配,两级政府资金匹配区财政由原承担35%提高到60%。

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要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区镇两级政府每年投入的合作医疗资金确保不低于上年水平,同时,对个人缴费水平不达标准的部分,由所在镇财政或集体补足。区财政投入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用于区住院统筹基金补贴、区住院统筹基金医药费用减负和医疗风险救助等。

(二)实施区住院基金统筹

随着区农业人口的逐年减少,人均医药费用的逐年增长,为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实施区住院基金统筹,将原由镇统筹的5000元以下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纳入到区住院统筹基金。区住院统筹基金的征收标准为区统计局公布各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5%。各镇按1%标准缴纳区住院统筹基金,在每年6月底前统一由区财政一次性予以代扣。区住院统筹基金由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如发生年度基金缺额,由区财政全额补贴。(区住院统筹基金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三)提高医药费用报支比例

合作医疗可报销医药费范围仍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合作医疗基金不设个人帐户和起付线。

1、镇合作医疗基金

镇合作医疗基金负责本镇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普通门急诊医药费用报支,每人每年最高报支限额不低于5千元,医药费用平均报支比例不低于60%。其中,村卫生室就诊报支比例不低于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支比例不低于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报支比例不低于55%;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支比例不低于45%。

2、区住院统筹基金

区住院统筹基金负责参加区住院统筹基金人员住院、门诊大病医药费用报支,每人每年最高报支限额为5万元(门诊大病不设限额),医药费用平均报支比例不低于70%。其中,在区合作医疗约定医院就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院就诊报支比例为70%;三级医院就诊报支比例为65%;区外非约定医院就诊报支比例为55%。同时,对7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报支比例在原基础上相应提高10%。

(四)提高区住院统筹基金医药费用减负水平

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经区住院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年收入50%的部分,统一按50%比例减负。

(五)加大区住院统筹基金医疗风险救助力度

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区住院统筹基金医药费用减负的基础上,个人自负部分统一按70%比例救助,且不设最高救助限额。

(六)扩大对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贴对象

政府对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贴对象,由65周岁以上调整为6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上的应保尽保对象仍按原渠道解决),政府补贴标准仍为个人缴费标准的50%,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政府各承担50%。

(七)实施合作医疗参保人员门诊诊查费减免

1、村卫生室

按照市卫生局基层**文精神,从今年8月1日起,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就诊实行门诊诊查费全额减免(标准为每人次2元),减免经费由市、区财政各补贴50%。

2、二级以上医院

凡本区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经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诊查费全额减免(二级医院标准为10元、三级医院标准为14元),减免经费由区财政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确保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各项政策稳步推进和措施贯彻落实。要细化新推出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宣传工作

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为三级医疗保健网网底作用,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向每个家庭发放“**区合作医疗宣传折页”,使每年的合作医疗政策让农民及时知晓。每年组织合作医疗宣传周专题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

区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做好政策实施的管理、指导和督查,不断完善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机制,要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由同级财政专项存储,确保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运行。

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做好全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培训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每年组织对全区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评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