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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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商业养老保险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1

[关键词]老龄化;少子化;养老保险;广东市场

1我国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的形成与现状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的人口政策经过30多年的严格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不是人口总量的迅猛增长,而是低生育率导致的适龄劳动力不足,以及逐步显现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等问题。我国人口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峰值,自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推行后,出现了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的情况,少子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使我国人口数量不断趋于减少,也加速了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人口年龄结构将严重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形,导致人口比例的失衡和人口质量的整体下降。

2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的形成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执行下所产生的少子化直接导致我国人口不断减少。当未来进入严重的少子化社会后,人口均衡将难以恢复,人口衰退也将不可避免。其次,少子化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经济增长后劲乏力,势必成为抑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最后,由于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负担本已沉重。因此我国现有的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必将受到来自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严重挑战。

3广东省某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笔者进行调研的某村,通过走访村部,查看相关村志和本村现有的人口资料等文献,结合与村民、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某村现有住户156户,户籍人口约有57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到13%,而0~14岁的少年儿童共有113人,约占19%,因此,根据对某村的调查发现,该村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均比较突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村中青年,无论男女,外出打工现象盛行,绝大部分中青年男女均会选择外出务工,以赚钱养家。那么该村中的养老和育子责任如何保障?笔者针对广东省某地区农村的老年人希望选择的养老方式进行了调查(见下图),其中希望依靠子女养老的老年人有39%,打算依靠自身养老的老年人有21%,打算依赖政府救济养老的老年人口有10%,打算依靠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养老的老年人有27%,还有3%的老年人甚至对自己将来依靠什么方式来养老还很迷茫。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下,大多数老年人都考虑过将来的养老情况,但是在农村老年人群体中将养老寄希望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不到28%,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养老的老年人有72%,这也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还不完善,农村老年人也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对我国养老保险的作用缺乏足够的信心。各地虽然都将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市场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在这个庞大的近两亿人的群体中,老年人参保率依然偏低,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拥有养老保险的不会超过3000万人。

4存在问题的分析

4.1教育受限,老年人对于商业性社会保险的意识低

在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的问题,小学毕业甚至文盲等情况较多存在。这一代老龄群体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度低,且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观念深居其心。

4.2子女外出打工,过度满足农村老人的物质需求

随着子女进城务工,收入的持续增加提高了农民家庭生活水平,也因此,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得到较为可观的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资料得以不断地丰富。

4.3经济收入低的不舍心态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体一辈子受苦受穷的经历,使得他们对于所获收入的钱财比较珍视,舍不得花费每一分钱,哪怕是他们自己生病,都延续着以往的小病熬、大病扛的心态,对于养老未知风险的预防的金钱花费,他们就更不能接受了。

4.4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由于中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忽视了农村养老市场的保险需求,简单地把在城市销售的养老保险产品直接运用到农村市场,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而且保费相对较高,大多数农民无力承受。

5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5.1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参保意识

为了加强老年人群体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信任,我们必须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使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商业养老保险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他们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信心,之所以许多农村地区没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不了解。另外,针对更新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而言,他们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才是最稳妥的养老方式。但在老龄化和少子化形势严峻的今天,要加强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新形势的认识,加强农村地区信息更新和传播的速度,强化商业养老保险的概念,增加农村地区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更新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化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并鼓励购买的消费行为。

5.2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升,得到较大的改善,普通的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保险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充分把握这个有利的机会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农村养老保险需求。为此,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积极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开拓发展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俊华,刘均.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探析[J].甘肃农业,2016(3):60.

[2]朱勇.少子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机构养老问题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2

【关键词】 老龄化 商业养老保险 投保方式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态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现代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给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时间、费用和家庭成员精力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社会养老也面临着庞大的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

1 大力商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时,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养老保险的保险范围、保险水平、实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职工个人依据收入情况和自身的需要而自愿参加的一种商业性人寿保险形式,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

中国人口老龄化阶段来临以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的非常迅速。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其特殊之处:第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快,时间短,人口抚养率正逐步下降。第二,老龄人口的绝对数庞大。作为世界人口大国,我国是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3亿。[1]第三,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许多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但我国是“未富先老”。这意味着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

虽然我国也形成了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及商业养老保险等层面的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也颁布了一定的政策鼓励企业年金、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但由于现实一些因素的制约和限制,我国企业年金覆盖面小,没有广泛发挥其重要作用,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目前几乎没有发挥出养老保障的作用。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个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只有2.8%,人均保费仅431.3元,而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相关费用占GDP的10%以上,人均保费超过5000美元,即便是印度的保费的GDP占比也达到5%,人均保费100美元。[2]为了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成为必要选择。

2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尽管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已经起步,但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依然制约着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

2.1 消费者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意识淡漠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加之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时间不长,以至于许多消费者对养老保险认识度及信任度都十分有限。与全球人均投保率超过50%相比,我国居民购买商业保险率还不到5%。即使是对未来没有安全感和保障感,绝大部分消费者仍将储蓄作为其主要的养老依托,将投资目光锁定在银行储蓄存款上。和储蓄相比较,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的现实意愿还不强烈,有效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挖掘。

2.2 消费者对养老保险类型认识有误

由于消费者知识有限,对保险了解不够充分,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极其有限。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混淆不清。实际上,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其主要特征是低水平,广覆盖。许多消费者认为自己拥有了社会保险就不再需要商业保险了。实际上社会保险只能提供一个最低保障,而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为其提供必要有的有益的补充,二者实际上是一个互补互益的关系,并不能相互取代。

2.3 居民对合理规划养老保险的知识缺乏

有些消费者热衷于购买一些投资类、分红类的产品,却忽略了保险最本质的保障功能。若为养老打算,首选应是具有养老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同时,许多投保人购买时机不当。许多人认为现在还很年轻,退休养老是很遥远事情。而实际上,人们年轻时,收入在增加,有充足的时间和能力积累用以养老的资金。当年届不惑时随着事业发展开始缓慢,收入增长趋于停滞,再考虑养老,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力不从心。当下许多年轻人却缺乏今天为明天做准备,青年为老年时做准备的正确理财思路。

此外,一些消费者由于相关知识匮乏,不会合适的确定及的养老保险金额以及采取适合自身的商业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知识,也导致了他们不敢轻易的投入商业养老保险。

3 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的对策

3.1 提高公众商业养老投保意识

对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消费者而言,尤其是对年轻人,应充分认识商业养老保险的理财功能,将社保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是应对养老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对养老保险的理论指导和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强化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商业养老保险服务行业应该利用各种媒介及宣传活动使其产品和服务深人人心,提过公众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附加服务吸引投保人,例如养老保险可以为其提供免费体检或提供免费的健康咨询及指导。只有社会公众的商业养老保险意识越来越强,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公众成为商业养老保险服务行业的真正消费者。

3.2 指导公众合理配置养老与理财等保险类型

养老险是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按照约定的领取方式养老金。同时,有的养老险险种还具有分红功能。养老险适合理财风格保守的人群。此外,市场上销售的个人保险产品中,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通过设立个人账户金额的领取方式,也能达到定期领取养老金的目的。由于现在进人加息的周期,传统型的低利率养老险已不具有竞争性。

总体而言,公众要首先用健康保险做好退休后的健康保障。对于老年人来说,医疗保健费用才是真正的大宗开销。目前可以重点考虑重大疾病险、长期看护险和终身医疗保险这几类长期险。由于对投保年龄都有着一定限制,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需要在年轻时早做打算。其次,可以用分红型养老保险为自己存下第一笔养老金。这样做既可以强迫储蓄,也可以拥有部分寿险保障。最后,可以考虑万能寿险。万能险是一种专门设计的满足客户长期投资理财需求的险种。万能寿险偏重账户资金积累,而且部分提取账户资金的手续便捷、灵活、费用较低,因此可以用作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使用,此类险种比较适合收入缺乏稳定性的中高收入人群。

3.3 指导消费者合理确定养老保险金额

商业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养老规划来确定养老险的保险金额。首先,确定实际需求的养老金额。这取决于3个因素:寿命长短、现在的生活水平、通货膨胀的预测。假如某人预计60岁退休,预期寿命为80岁,每月的支出为1500元,则其将来需要的养老金额为1500×12×20=36万元。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就还会多一些。其次,确定老年资金需求缺口。老年的资金需求可以从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养老金、固定投资收益、股息分红等渠道获得。消费者可以根据商业养老金在实际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中所占比例来确定老年资金缺口。最后,确定实际的养老险保额。收入水平和资金状况决定了消费者所能承担的养老保险水平。

3.4 选择恰当的缴费方式、期限及领取方式

养老险的缴费方式有趸缴和期缴两种方式。由于期缴的养老险相对来说具有约束消费者储蓄的功能,所以投保人可以选择期缴方式。由于在相同的保额水平下,缴费年限越短,总的支付金额越少。所以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尽量选择较短的缴费年限。养老险的领取方式有趸领、期领、定额领取3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期领是在一段时间内每年或者每个月定期领取养老金。大多数消费者还是喜欢选择期领的方式,比较符合人们的习惯。定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

总之,从最终用途上看,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一样,都是为了防范人们因年老带来的种种问题,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笔者相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养老保险理财策略的逐步完善,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行业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将会取得重大的发展,为服务消费者,造福社会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3

Abstract: China is facing the pressur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caused by the aging population, age before rich, age before provision and other problems. Insurance market and the academic community has been concerned about the upsurge of pension finance for nearly ten years, but the research o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s not comprehensive. From the view of existing status of the personal pension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the nationa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there are the function of homogenization, operation controversial, product updates can not fit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old industrial environment and other issues in a large number of

"unique" insurance products provided by the insurance company. Under the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the pension indust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company to dispense predicament and explore individual pension financial opportunities depends on the type and function of products improving the products and marketing services and participating in creating the pension industry ecosystem. At the same time, the state should introduce relevant policies to strengthen top-level design,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al pension financial innovation.

关键词: 保险公司;养老金融;困境;对策

Key words: insurance companies;pension financial products;obstacles;development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F8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1-0038-04

0 引言

个人养老金融的定义从属于“养老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尚未有严格的定义对“养老金融”和“个人养老金融”的内涵进行规范。中国养老金论坛提出了养老金融涵盖的一系列概念,其中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储蓄、养老信托等,都是个人养老金融包含的内容。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孙博(2015)认为,“养老金融”是指围绕社会成员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养老金金融,指为储备养老资产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包括养老金制度安排和养老金资产管理;二是养老服务金融,指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三是养老产业金融,指为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1]个人养老金融属于此概念的第二类含义,提供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三大金融机构分别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基金公司。

本文从两个角度界定保险公司发展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范畴。第一,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大支柱与金融业的关系(表1)来看,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是保险公司参与其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交集,为公众提供自愿参加、收益独享的养老保险产品,目前以寿险为主要类型。第二,国家老龄委提出的六大养老产业之一“老年金融理财业”,在当今大金融资产管理的思路下,养老保险产品更多地被纳入个人终身资产管理的范围,养老金融是一种以养老为目的的个人金融服务。三大提供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中,以风险管理、提供保障为目标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即是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概括起来,由保险公司开发的以获得退休金、提供养老保障为主要目的、客户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即为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如表1所示。

保险公司发展和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对养老制度的第三支柱而言,有利于个人养老方式的多样化。纵向来看,丰富了社会保障体系层次,提高了养老保障的整体水平。保险公司发展养老金融产品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结构,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在我国养老产业逐步发展的背景下,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可以联系与整合养老产业体系,成为符合现阶段人口环境、经济状况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研究个人养老金融发展,关注保险公司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市场及学术界关注养老金融的热潮已有近十年之久,但针对个人养老金融服务的研究尚不全面。对养老金融的研究过程中,大多学者关注养老保险制度和保险资金进入养老产业的问题,王新星(2006)对比总结了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前后的变化[2],郭凯(2010)分析了养老保险公司的商业运营模式[3],陈谊娜(2012)提出全面加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4],刘永合(2015)探讨老龄化背景下的保险资金如何用于养老产业等[5]。而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和创新方向往往一笔带过。

在针对个人养老金融方面,曹雪琴(2008)从现代养老金融基本模式出发,考察投保型养老金融发展的制度建设[6]。高林(2012)认为我国保险公司开发的养老型金融产品具有“同质性高”、“偏离保险优势理念”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缓慢”的缺点[7]。莫娇(2014)从老龄化背景下的家庭持有资产的角度研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家庭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为金融机构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供未发掘的市场潜力的导向[8]。近些年,针对商业银行拓展养老金融产品业务的文献研究较为丰富。高鹏(2014)针对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推出的典型理财产品对比分析,针对丰富性、创新性、保障功能不足等缺陷,提出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融业务的未来发展对策建议[9]。冯丽英(2015)认为商业银行发展养老型理财产品具有技术、客户量、专业性等多元优势[10]。

可见,现有对养老金融中养老金制度、产业资金运用与经营模式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入,而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探讨商业银行应如何发展、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相较而言,缺少专门研究保险公司应如何发展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问题,这也是本文专注研究的方向。本文从公众养老观念、政府法规政策、市场现有产品比较分析的角度,结合养老产业兴起、保险资金进入养老产业的新环境,研究保险类养老金融产品发展的现状、困境和机遇,并提出创新方向和建议。

1 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

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人口模式,至今老龄人口正伴随高龄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问题向经济发展施加压力。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末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达到21242万人,占比15.5%,65周岁以上人口占比10.1%,都远远超过联合国统计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的标准(分别为10%和7%),老年抚养比13.7%,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发展养老金融,缓解日益沉重的养老负担。养老金融作为养老服务业之一,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机构提出“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为发挥消费的引领作用,国家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此背景下,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1 养老保险公司快速成长

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全国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筹建各自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服务于养老市场,经营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从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保险公司营业收入趋势来看,五年来产生数倍甚至十倍以上的增长。平安养老和太平养老分别对各自保险业务收入和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占据最大市场份额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在近五年发展最为迅速,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从不足1亿增长到近30亿人民币,目前占据养老保险公司原保险业务规模第二位。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从2010年42亿元,2014年数额翻一倍以上达到近89亿人民币,如图1所示。

1.2 产品类型繁多

保费总额的迅速增长伴随着寿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同时保险类养老金融产品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由向日葵保险网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专题页面,共列计40余家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养老保险产品,诸如太平洋人寿、长城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中国人寿等。每一寿险公司都向公众提供数种保险计划,按保障的特色分成消费型、津贴型、报销型、红利返还、期满返钱、保单贷款、体检可优惠等十余种类型,保额十万到五十万不等,甚至筛选标准细致到性别,并针对不同年龄段筛选出相应适合的保险产品。

据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等大型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产品信息表显示,经人社厅函确认的养老金产品,国寿养老有21种,平安养老提供18种,太平养老提供11种,长江养老提供5种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其中产品类型包括货币型、债券型、债权计划型、股票型、信托型以及混合型等。

如此看来,中国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市场正处于高度饱和、竞争激烈的状态,细分市场的条款针对性的满足客户的特色需求,是一个完全竞争的有效率的市场。

1.3 新型养老金融产品有所突破

长期护理险是对被保险人接受长期护理服务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20世纪70年代最早在美国提出。相对于已有几百年历史的现代保险业,护理保险是一种新兴产品,引入我国才有10年时间,一些养老保险公司对护理险有所开发和尝试。2005年1月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是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上第一款亿长期护理为主的商业性保险产品。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退出了“太平盛世附加老年护理保险”,信诚人寿推出了“挚爱一生”附加女性保障长期护理保险[11]。现在在售的护理险还有中国人寿的“国寿信誉保险组合计划”,依条款向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癌症关怀金等保障;中国人保健康的“人保健康美满一生保障计划”,拥有长期护理金、健康维护金、老年护理金等多重保险责任。

“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是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曾提议设立的,让拥有私人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寿险。我国2005年在南京山刘元老年公寓首次推出“以房养老”产品。2013年9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由国务院引发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7月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试点;2015年3月,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保险,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45户家庭62人签约投保这一产品。

2 保险类养老金融产品存在的问题

从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市场供给来看,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大量“各具特色”的保险产品,而事实上,看似多样的产品的功能同质化,运作颇具争议,产品的更新不能很好契合养老产业发展的环境,存在的问题大致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统养老险同质性强。目前保险类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多数是传统的养老险,包括分红型养老险、万能型寿险和投资性质的保险。和讯网提供的“养老险”产品信息显示,共有50种养老险,其中护理险2款,老年意外险1种,老年重疾险2种,其余全部为一般的补充养老金保险,也即传统的养老险。传统的养老保险对保障功能、风险和收益有不同的侧重,一定程度上满足养老人群以收益、投资或保障为目的需求。

其次,新兴产品开发不足。而市场上新兴的产品类型相对偏少,护理险、重疾险以及“以房养老保险”或因开发难度、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市场接受程度等问题很少提供。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寿鑫裕保险组合计划”为例,以护理保险为主险,附加分红老年进、重疾险、意外伤害险等多项条款,被保险人须在男六十岁之前、女五十五岁之前参保,而护理险的生效必须以特定疾病为条件。护理险通常以支付一定的护理费补偿为保障责任,事实上,护理险所涉及到医疗条件、房产社区、专业照护人员等现实因素,往往难以满足急需照护的老人的需求,因未获得照护、无法获得照护而不需要护理险,即使参保也无从获得护理费补偿,这一矛盾成为开发护理险的障碍。总的来说,养老相关产业的发展尚未与养老险创新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另外新兴产品中争议颇多的“以房养老”产品,自推出以来市场参与性并不高,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以房养老”主要争议点在于,如何从法律上界定老人是房屋的产权人,房产价格如何确定等问题。杨金培(2014)认为,由于此项业务盈利性不高,对保险公司吸引力不够,加上业务办理流程复杂,有时可能涉及到抵押债务关系,大量保险机构采取观望的态度。目前房地产市场并不是十分景气,未来房地产发展前景不明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产品的积极性[12]。

第三,政策缺乏针对性。国家出台政策法规大多针对养老产业,缺少针对性的支持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创新的政策规制。某些法规政策的实行对商业养老金融创新模式设定了一定的障碍。例如,为了约束保险公司以养老地产的名义销售商品房,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参与以及土地开发,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养老地产“只租不售”的模式使得养老地产的回收期拉长10年甚至20年,为了规避政策限制,泰康人寿和合众人寿通过提前销售与仍然在建的养老社区挂钩的保单,提前收回现金流。中国台湾则采取“保险公司专注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设计,投资REITs买断养老社区居住权,收取会员费并开发保险客户的方式”。

3 机遇与建议

管理风险的不确定性是保险产品的主要目的,对养老产品来说,首要目标是保障功能的实现。养老的保障,主要是养老资金的保障,分红收益提升,而且包含日常生活的保障。虽然市场已有种类繁多的具备养老性质的养老金融产品,但目前我国社会年龄结构及家庭模式、养老体系不完善都对商业性个人养老金融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2016年全国两会提案中表示,截至2014年,我国有21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5.5%,其中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据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将会进一步增多,加上由于疾病、意外带来的护理需求,失能、半失能人群对长期护理需求很高。同时,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都体现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因此,对照护的现实需求不足,受制于长期照护市场的供给低效率,而巨大潜在需求的存在说明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机遇正待发掘。市场应当从保险资金的保障、养老照护的产业化发展。保险产品的收益性、流动性提高,照护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又涉及了投资、精算人才,需要医疗、药物、器械、护理方面知识短板的弥补。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尚未考虑增加长期护理险种,“十三五”期间将研究失能老人养老问题。在国家尚未对长期护理制度完全开展的情况下,发展长期护理险既是保险公司主营的保险产品创新的有益尝试,也可作为保险公司介入养老地产、养老医疗照护产业的附属产品。通过市场的方式开发满足现代养老需求的产品,发挥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形成相关养老产业和保险产品开发的相互促进,是目前养老金融市场现有的保险机构提供的养老产品存在类型与功能单一的弊端,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导向,在养老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未能跟上养老产业的拓展。结合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照护和医疗的需求增加的现状,同时保险资金进入相关领域,或是与地产、照护、医疗行业达成合作协议,有发展医疗、照护与保险结合的条件。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保险机构个人养老金融业务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产品完善

传统的商业养老保险仍然是保险类养老金融产品的主流,在保险机构与地产、社区、消费等开发商的战略合作,或自建完整体系的基础上推出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是主要的发展方向。对于此类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完善。

3.1.1 产业搭载产品,产品引领产业

德国、日本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美国则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当被保险人进入需要护理的阶段,入住保险公司认可的养老社区,其护理费用将得到保险公司的报销,或者保险公司直接提供护理服务。受制于保险商不得销售地产的政策局限,“只租不售”和“可租可售”的选择、“自建社区”和“合作开发”的选择需要相应的政策引导、市场导向。无可争辩的是保险公司与地产、医疗、餐饮等行业的结合,形成新的养老产业生态圈,向市场提供保障性养老生活模式是养老服务金融的重要创新方向。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作为中介,为医疗照护服务的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养老地点仍在家中,评估看护完成情况给予经济补贴。张佩等(2014)认为,护理服务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开发的产品可以分散和转移国家面临的基本养老保险压力,对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3]。养老保险公司自身进行保险资金投资相关养老产业,可以从中筛选护理、医疗等服务的合作方,借助长期护理、专业照护的产业发展平台,向客户出售与本公司相关的护理险、重疾险;养老保险公司或可以投资养老社区的建设,在疗养、度假等服务的基础上设计养老金保障产品,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同时这也对养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紧跟养老险创新的步伐提出了要求。这一相互促进关系重要意义在于发挥养老金融产品更新、创新作用、推动其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3.1.2 其他服务与保险产品的结合

保险机构应在现有的保险产品基础上,深入了解客户体验、售后和评价,了解需求方对产品的满意度和潜在需求。不仅从产品属性上满足老年人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保险资产要求,而且需要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为养老人群提供专门服务,例如老年客户减费让利、灵活营业时间、上门服务、24小时热线、健康顾问、法律顾问等增值服务。这要求保险机构切实落实社会责任感,回归保险本身管理风险、降低损失的不确定性的内涵。为达到这一目的,提供需求方真正需要的、满意的增值服务,保险机构应完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产品开发保持专业化与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3.2 政策出台

现阶段公众普遍缺乏养老规划的意识,养老储备方式也较为保守,因此,引导人们树立养老金融的意识,需要依靠顶层设计推动养老服务金融的创新。

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中,个人储蓄型养老方式作为第三支柱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取决于前两大支柱的运作情况。只有国民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给公众的养老支持明确了,企业年金支柱建立、完善、发挥应有效用的前提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养老金融的创新才能更具备针对性、有效性。

完善养老产业的顶层设计。养老金融业本身是养老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现有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这将涉及到保险、地产、护理等多个行业,保险机构探索养老金融的创新需要结合相应行业的发展情况,匹配保险类养老金融产品需求和产业所能提供的相应服务。

提出针对养老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养老服务金融创新在推广手段、精算技术、财税政策、关联产业合作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需要国家支持政策和财税优惠推进产品研发、迭代,跨产业合作的制度支持。对公众宣传保险类商业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优势,创新养老服务金融运营模式和产品形式,市场化的同时不失政策法规的引导和规范,从而使养老服务金融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支柱。

注释:

①表格根据新浪财经报道《胡继晔:养老金融将是有巨大潜力的交叉学科》整理得出,报道原文链接http://.cn/meeting/2016-02-27/doc-ifxpvysv4953505.shtml。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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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永合.老龄化背景下的保险养老产业[J].青海金融,2015,09: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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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晓峰.我国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开发研究[D].湖南大学,2007.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4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但在我国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程度极低,并已引发了许多养老问题。本文在介绍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在保险意识、产品创新、保险服务体系、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加快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对策。

【关键词】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

自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指出“下一步保监会将在上海率先推行个人税延型的保险制度试点”以来,社会各界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讨论日趋激烈。“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质上是政府为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而给予的税收优惠,旨在加快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发展情况介绍

自上世纪90年代养老保险体系进行改革以来,我国借鉴国外建设养老保险体系的经验,已经初步形成了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障,是在前两个支柱的基础上,满足社会比较富裕的人们对更为舒适生活的高层次社会需要,属于高端的社会保障。

总体而言,限于我国国情,“三支柱”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在我国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我国已经进入加速老龄化、人口红利不断降低的阶段,老年人口的抚养比在2011年末已经上升到122.23%,养老金赤字在过去五年中以约2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攀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面临着日渐沉重的压力。 二是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发展极不平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挤压了第二、三支柱的发展,截至2010年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占养老保险金总资产的89.5%,企业年金占10.5%,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占比更是几乎接近于零。三是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深度不足,2011年社会保障资金累计结余31118亿元,同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6.6%,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

对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言,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小的问题。覆盖面仍需扩大,公平性不足。如果不计2010年1954亿元的中央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

对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而言,发展程度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截至2010年底,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资产总额占养老保险金总资产比重不到11%,而同期经合组织34个国家养老金总资产构成中,第二、三支柱合计占比高达80%左右。因此,第二、三支柱,特别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应大有作为。

二、加快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一是加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养老保险意识,激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需求。积极的养老保险意识是商业养老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人们摆脱过去一切依赖政府和单位的计划经济时代观念,也必须避免自生自灭的小农思想。另一方面,要让人们认识到商业养老保险对于个人的重要性,培育保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互助思想。具体地说,政府、保险公司都应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通过举办大型的社会宣传活动,让已经开始领取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的人们,向社会公众介绍自身投保经验及受益情况,提升人们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水平,将巨大的养老保险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二是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险种设计必须以人们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实现市场细化。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方面,保险公司应在已有的分红险、万能险基础上,充分考虑银行利率、通胀指数等因素,发挥保险精算在风险评估、管理和预测上的强项,开发出以保障为核心的多品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根据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物价水平而调整的变额养老年金、保额递增型养老年金等等,以达到优化产品结构、满足人们需求的目的。在市场细化方面,保险公司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因需置宜,出台侧重点不同的产品,切忌保险产品一刀切。

三是完善保险服务体系,走专业化道路,切实维护投保方的利益。首先,保险公司应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销售员工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和手段,重视客户反馈信息,同时结合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利用银行、邮局等广覆盖的宣传优势,加大商业养老保险知识的普及力度。其次,保险公司应强化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管理,简化保险索赔程序,努力提高投保方的体验评价,让商业保险“积德保障职能”深入民心。最后,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培训体系建设不仅要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更要突出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的重要性。

四是是综合运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稳步增长,吸引更多的人们投保。根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为3.6%。保险公司应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规模巨大和投资长期的独特优势,在保持资产负债匹配的基础上,逐步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股票、基础设施建设、境外投资和房地产等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成为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中的一支稳定力量,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增值。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制度拟在上海进行试点,说明我国政府、保监会已充分认识到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人们参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关系重大,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强包括保监会、国税总局在内的多部委的协同合作,协调各方利益,尽快落实2008年国务院提出发展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同时,保监会应积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保险公司在发展壮大第三支柱中的权利与义务,鼓励各保险公司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推出以需求导向的差异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简化商业养老保险险种的审批程序,支持独立经营、专业化的养老保险机构产生和发展,为加快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5

1 延迟退休政策的背景及带来的养老新需求

1.1 延迟退休政策的提出背景

截至2015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是14.9%,研究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19.3%,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38.6%。相应的,这意味着我国人口抚养比在逐年减少。基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2年的数据来计算我国人口抚养比,结果发现,2011年的总抚养比为34.4%,2012年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为34.9%,由此推算到2027年就会达到50%的临界点,老年人抚养压力加大。到2050年平均每1.3个人就要养一个人。随着人口抚养比的逐年下降,人口红利在2013年达到高峰之后,趋于减少,并且于2027年人口抚养比达到临界点时完全消失。

人口老龄化使得企业和政府的养老压力增大,养老金缺口危机逐渐显现。有资料显示到203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38.2万亿元,占GDP的38.7%。这将是一笔庞大的经济支出,对国民经济将会造成巨大的压力,对于财政支出是沉重的负担。

就在人口老龄化造成养老金缺口如此之大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延迟退休的政策。通过延长养老金的缴费时间,推迟养老金的领取时间,来增加养老金收入,缓解养老金账户收不抵支的现状。这一政策对于缓解养老金压力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养老需求的变化。

1.2 延迟退休引起的养老需求的变化

延迟退休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缓解养老金压力,在短时间内起到弥补养老金缺口,以及为企业留住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员工有一定积极作用。对于从事脑力、技术类的工作于第三产业的老年人来说,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了他们的收入,使个人价值更好地得以实现。

然而,对于年事已高的工作于第一、二产业的基层体力劳动者来说,延迟退休首先延长了他们的工作时间,也就同时增加了这些老年人所面临的风险,对于身体机能本来就下降的老人来说尤为不利。其次,相比于朝气蓬勃富有竞争力的年轻人,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体力脑力的消耗上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再加上目前劳动力市场上供过于求的形势,一些企业更愿意接受年轻人,而不愿意雇用老年人。这样就会导致老年人的再就业变得困难。另外,延迟退休后,使得一些更愿意提早退休,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来说,无疑使得他们的幸福感下降。

2 我国现有的社会、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足

2.1 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

第一,缴费标准的缺陷。首先,我国以“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保险缴费标准,并且设定了征缴的上限和下限。然而上下限的设置导致工资收入越高,缴费比例越低。造成富人少缴费,穷人多缴费的局面。这实际上更加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其次,没有固定单位的就业者所缴保险费高于有正规单位的就业者。个人与企业共同分担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个人工资总额的10%缴纳保险费,按照最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年要缴纳2000多元,其余由单位补缴。然而那些没有固定单位的流动就业者,他们参加社会保险至少要连续缴纳15年,并且每年要缴纳6000多元保险费。因此,这些没有固定的正规单位的人相当于承担了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个部分,对于收入来源本来就微薄的群体压力极大。由于缴费标准设计上的缺陷,致使养老保险广覆盖的目标不能真正覆盖到最需要帮助的低收入和无收入人群。这样底层民众不能更多的受益,社会保障制度的功效不能全面发挥。

第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覆盖率低。从参保范围来看,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有限,覆盖率仍然较低。原有的养老保险基本上覆盖了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然而一些偏远地区的私企及农村地区保险覆盖面相对较窄。虽然在养老保险的推广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依然处于家庭养老的阶段。养老保险意识薄弱,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植太深,儿女承担着大部分的养老义务。但是,家庭养老的不确定因素及其风险很大,倘若子女出现意外或者重大疾病时,老人的基本生活就很难得到保障。因此,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待完善。

第三,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率低。国家规定,养老基金预留2个月的支付费用之后,剩余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或者存入专门账户,禁止投资于金融股市等风险较大的投资领域。加上2015年的央行连续降息降准,使得养老金的投资收益更低,不足以抵抗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因此,有部分学者提出养老金入市,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够平稳,上市公司的质量较差,2015年后半年到2016年前半年股市动荡严重。另外,我国证券公司出现操纵股市等问题,导致养老金入市风险依然很大,养老金入市久久不能放开。

2.2 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足

第一,商业养老保险同质化程度高。我国目前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养老保险险种都比较单一,而且险种设计上条款类似,同质化程度很高,缺乏创新。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分红型养老保险、投资连接型养老保险和万能型养老保险这三大类。其中,分红型养老保险占了绝大多数比例,甚至部分公司只推出了此类险种。如多家公司规定投保年龄65岁以下,最高不超过70岁;附加险的保障范围不够全面,主要是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险;另外保险给付方式多采用经济给付,很少涉及服务性给付。

第二,商业养老保险专业化程度低。企业年金和员工福利计划的开发和推广是我国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主要的业务发展方向,各保险公司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险种?A开发普遍较少。目前各寿险公司业务量依然比较小,只能通过销售其部分团体保险产品来弥补。

第三,寿险公司经营服务水平较低。我国寿险公司在经营方面,技术含量较低,过分依赖社会关系网来维持经营。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来拓宽业务,导致保险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误导保险消费者,损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有些保险从业人员过分考虑自己的业绩,为了私人利益在理赔过程中不遵守保险业的诚信原则,服务态度和质量较差,以致很多老年人对保险产生误解甚至反感情绪。严重影响了寿险公司的声誉,降低了养老保险的需求。

3 养老保险针对延迟退休引致需求的改进及政策建议

3.1 延迟退休后社会养老保险改进

(1)多层次养老缴费方式。延迟退休对于一些就职于第二、三产业的相对低收入者,意味着要延长他们的工作时间以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本来这些人缴纳保险费数额占其家庭开销比重较大,然而延迟退休后,使得这类人群在养老金的领取和缴纳上更加处于劣势。

在要通过延迟退休来缓解养老金亏空的政策下,更要考虑到低收入者这类弱势群体的利益,以达到更加公平,提高社会总体福利。首先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设计上更加细化和公平化,适当给予低收入甚至无收入人群以优惠政策,比如减少低收入者的保险费用。让这类最需要社会养老保障的人更好地从中受益。这与国家想要通过延迟退休来缓解养老金亏空的目的并不矛盾,因为对于一些高收入者,他们的缴费年限延长所增加的养老金,通过渐进式延迟退休等方式,逐年积累,足以弥补现在的养老金空账。也就是在延迟退休后应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更加公平的缴费标准,以提高社会总福利。例如可以从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三大群体的养老保险方案的缴费标准上进行细化,以适应各个群体在延迟退休后对于养老保险不同的需求。

(2)加快农村养老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首先,创新保险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可以成立专项小组,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偏远农村进行有效的宣讲,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从而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其次,推进政府强制性社会养老保险改革,使社会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真正进入农村,农民不再过度依赖家庭养老。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可以由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加快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

(3)有效投资,保值增值。拓宽投资渠道,例如在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养老金入市的政策,来提高投资回报率。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只能通过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的渠道投资,以致投资回报率过低。因此,政府应当适当放宽投资限制,在有监管的情况下让养老基金逐步走向资本市场。养老基金可以在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同时资本市场在养老金入市后交易更加丰富和活跃。但是,资本市场风险较大,为了更高的安全性,就需要合理运用现资组合理论,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提高收益。

3.2 延迟退休后商业养老保险创新发展

(1)养老保险附加险险种的创新。在原有保单标准基础上进行保障范围的拓展,提供多样性的附加险,尤其针对延迟退休之后的养老新需求进行附加险种的探索,全面覆盖被保险人的养老需求。有专家建议让个人账户的部分风险通过保险市场来规避,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个人账户,寿险公司的终身年金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购买。虽然退休职工风险系数大,但是有风险和赢利基本上呈正比,保险公司应抓住延迟退休这一机遇,进行险种的创新,适时研究推出合适的个人商业年金。

老年商业养老保险范文6

其实,这并非蒋先生一个人的担心与困惑。

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正不断延长。从20世纪50年代到如今,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从40岁增长到74.5岁,上海地区则已突破82岁。在享受长寿生活的同时,我们也要面临高额的老年生活开支。如果提前退休或活得更长,再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养老费用将轻松超过百万元。

社保养老只能“糊口”

众所周知,我国已正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未来20年,老龄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将超过3%。形象地说,目前每10人中有1位老年人,而40年后,每10人中,老年人的数量会达到4个。作为“养老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负担越来越重,我国已面临“养老金累积速度低于支出速度”的尴尬局面,导致社保养老金替代率仅能维持在30%~60%,且收入越高替代率越低。因此,人们依靠社保金养老可以说只能“糊口”。

另一方面,我国已全面迎来“4-2-1”家庭时代,一对夫妻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家庭格局成为主流。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8-4-2-1”的家庭已愈发增多。很多年轻人不仅无法赡养父母,一部分还需要父母的支持。养儿防老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商业养老保险不可不备

在经济发达的社会,一般而言,个人养老保障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企业为员工准备养老的企业年金,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等。

在一个完整的养老计划中,商业养老保险毫无疑问是坚实的基础,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首先,长期稳健的收益和较低的投资风险是商业养老保险最核心的优势。其次,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的养老保险产品,储备时间越久,效果越佳,“复利的魔力”能得到明显的体现。第三,养老保险产品操作简单,无需打理,同时能做到专款专用,避免资金使用的不确定性。此外,终身领取型的养老保险能够让人活得越久,领得越多,可以部分缓解长寿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一特点是其他任何理财工具都无法实现的。

市场上商业养老保险种类繁多,我们建议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为佳。除了固定收益以外,投保者还能享受分红收益,抵消一定的通胀侵蚀。比如,海康人寿近日推出的“乐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就是一款典型的年金保险产品。它既能帮助客户有效地储备养老金,而且,自保单生效后自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都有一定的生存给付。同时还提供保单借款服务,在不影响养老金储备的前提下,为投保者解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