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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
一、晋宁县农村信用体系现状分析
田东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2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1 万,占全县人口的82.8%,因此,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近年来,特别是晋宁县被定为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县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在全县宣传反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农、惠农的工作成效,广大农村营造了“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信用环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后,晋宁县开始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在全县开展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目前农户信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通过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后,我县将会对采信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凡被评定为信用农户的都将发放信用证,并给予农户相应的授信额度,不需抵押担保农户便可得到贷款,进一步提高了农户贷款的满足率。目前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的信用评定工作正在向全县进行开展中。经过农村信用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后,我县目前确定了授信规模:信用评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户额度为15万元,80分~90分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70分~80分的授信额度为5万元。
由于此项工作得到了晋宁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配合两个试点村(中谊村、汉营村)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012年5月5日,晋宁县政府下发《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拨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贷款第一批担保资金的批复》(晋政复〔2012〕166号),同意拨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贷款第一批担保资金100万元,从财政周转基金中给予安排。存入“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但保资金专户”。此举是继2011年10月县委书记蔡德生同志带队考察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1年12月隆重召开晋宁县社会食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的又一重要举措。第一批担保资金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对“信用户”授信贷款的风险保证金。
二、晋宁县农村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体系已经有了一定成果,但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建设初期,开放度还比较低。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相当多地方的群众信用意识还比较淡泊。信用评定工作建设刚刚起步,信用乡镇,信用户的评定还处在重点试点推广阶段,目前信用乡镇的评定只在条件比较好的在昆阳街道办事处、晋城镇等乡镇而在条件较差的山区农民信用意识相对较低,信用建设意识较为淡泊,导致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受阻。通过对我县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农村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农村信用环境优化任重道远。
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度较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的快与慢,是关系到破解“三农”贷款难的关键。从目前的情况看,晋宁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进度慢,需要采集的数据信息较多,一些要素并不真正需要,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成本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资金与采集效率不对称。三是目前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相冲突时,信息采集人员首先考虑的是完成自身的业务工作,在经费补助不足的情况下,信息采集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四是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由于是由县农行、信用社和各村委会信息采集小组同时进行,存在重复采集、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
三是各职能部门支持和配合不够。晋宁县自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出台了《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创建“诚信晋宁”活动,以规范农村金融秩序,构建信用支农的新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从工作的推进来看,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各职能部门缺少密切的支持和配合,宣传面还不够深入,一些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四是担保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充实。自农村体系建设工作开始以来,晋宁县县委、县政府就高度重视,今天5月份更是重拳出击,经县委、县政府的批准,由政府出资,下拨了第一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用于承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2个试点村(中谊村、汉营村)农户进行信用贷款的风险,但由于担保资金较少,而试点村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导致试点工作的协作银行(富滇银行)为规避风险,迟迟不能将两个试点村的信用贷款进行发放,影响了工作进展。
三、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农村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和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文明守信的和谐农村,对于实现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户信用评级工作
农户信用评级工作是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要在信用评定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严格按照《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评选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根据政府主导、银农联动、各方配合的要求,共同构建“乡镇政府、村委会、涉农银行机构、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做好职责分工,明确各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和乡镇政府、村民委的职责划分。评级工作的主体,要切实抓好评级的具体工作,努力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行诚信教育
在广大农村推行诚信教育,培养信用观念。要把强化诚信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要广泛宣传道德规范,大力提倡诚实守信,培养人们的诚信美德。大力营造以讲诚信为荣,以不守诚信为耻的浓厚的舆论环境。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进行长期和固定的大量的宣传,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农村金融机构、基层政府组织等各方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采用符合农村地区特点和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比如组织山歌队,宣传队,文艺队,如结合家电下乡;文化、法律、科技、卫生下乡等活动,到返乡农民工较多的车站宣传,在乡镇集市、在民间大小节日进行宣传。使诚信、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探索建立统一的具有农村特色的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是金融信用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开展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现多套体系、多头采集、重复建设的情况,推进企业和农户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四)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协会、农村农民合作社的作用
晋宁县农村农业经济有许多行业协会如蔬菜协会、花卉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发动和利用各协会、各互助社参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甚至负责某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
(五)建立信用奖惩制度
信用奖惩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金融行政主管部门或金融机构要通过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司法管理部门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的横向联系,对于失信者进行经济和名誉处罚;对诚实守信的农户给予鼓励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金融信贷市场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经济融资抵押难的问题
一是政府应出台鼓励支持信用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的同时,建议政府坚持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经济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范围,探索发展、林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用设备等担保方式,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力质押方式。
三是允许鼓励保险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县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实际,适时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晋宁县支行调研组
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2
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群众“信用”意识普遍增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农村信用社营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经济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旬阳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60.21%,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四、密切了社群关系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3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定为面向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一、东营市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的主要做法
2005年以来,东营市针对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还不健全,经营设施落后,市场监管乏力,制假售假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维权意识较差的现状,在全市农村实施了“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检验检测进市场,‘12315’进农村,建设药品配送网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为主要内容的“四进两网”工程,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实施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
按照“小超市,大连锁”的思路,从2005年开始试点,规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所有乡镇建设超市,千人以上的村建立放心店。乡镇超市和放心店要求按照商务部颁布的规范进行建设改造,并由市财政按照乡镇超市10万元~12万元、放心店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乡镇超市和放心店实行连锁经营,做到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坚持内引外联,选择市内外具有实力和连锁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企业作为“龙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直接到乡村建立直营店,引导农村现有零售店铺通过加盟和自愿连锁的方式加入到放心店网络中来。目前,全市36个乡镇中已建成16个乡镇超市、168家村级放心店,12个乡镇超市、118家村级放心店正在建设改造中。
2.实施检验检测进农村市场
在进一步完善市和县区肉菜粮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农副产品检验检测覆盖到全市农村所有市场和超市。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自检制度,逐步建立以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社会检测机构复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网络。逐步在乡镇工商所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室,配备农产品检验检测车和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完善检测制度,正确引导经营和消费。
3.实施“12315”申诉举报网络机构进农村
在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申诉举报网络,与基层消费者协会组织有机结合,并在市和县区消协的领导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投诉举报信息收集、消费争议调解、日常工作联络等,有效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获知难的问题。
4.健全完善农村药品配送网络
建立市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内全市农村药品统一配送基本做到了全覆盖。配送的药品必须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由药品中标企业或委托市和县区医药公司负责对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农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各农村医疗机构零售药品的价格,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5.健全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在乡镇政府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配备监督协管员,在行政村配备信息监督员,以上人员均由各县区政府聘任和管理,并由市财政拨出专款,按每位协管员、信息员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通讯补贴。各乡镇、村食品药品监管组织和人员在食品药品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管、信息收集、投诉举报、法律法规宣传等事宜。目前已建立乡镇协管站56个,聘任协管人员2273名,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县、乡、村全覆盖。
二、东营市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的主要成效
东营市实施以“四进两网”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保障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拓市场、政府得民心、发展增后劲的“民心工程”。
1.改善了农村购物环境,激发了农村消费潜力
通过实施“四进两网”工程,制定了乡镇超市和村级放心店的建设标准,实行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方便。现在群众足不出乡甚至不用出村,就能放心买到所需商品,享受到城里人的购物环境,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得到很大提升,对促进农村购买力的释放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整合了农村流通网络,促进了零售企业发展
通过实施“四进两网”工程,探索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整合基层传统营销网络,引导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与供销社及民营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并购、联合,利用原商业和供销社系统的网点设施,把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与整合现有资源结合起来,提高内资商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与外资商业企业的抗衡能力,在广大农村地区搭建现代化的“物流网络”,为商业流通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3.解决了农民维权难题,推动了和谐农村建设
通过实施“四进两网”工程,把超市、放心店、商品检验检测和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建到农村,把药品配送网和食品药品监管网覆盖到农村,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建设,堵住了假冒伪劣商品和药品进入农村的源头,降低了农民的维权成本,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促进了和谐农村的建设。
4.带动了农村产业调整,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通过实施“四进两网”工程,一方面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降低了农民消费成本;另一方面发挥现代流通网络优势,在当地直接收购农副产品进入城镇超市中销售,形成了“基地―加工―市场”紧密结合的产业链条,让农民种得放心、卖得顺心,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降低了市场风险。2005年东营市就有300多个本地农副产品成功进入了全省乃至全国的现代物流配送网络,年购销额达3.7亿元。同时,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还直接间接地促进了大批劳动力就地转移,让成千上万的普通农民,在自家门口就端上了可靠的饭碗,实现了脱贫致富。
三、东营市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的实践启示
东营市实施“四进两网”工程的实践启示我们,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为农民提供了便捷的消费条件,改变了农民的消费观念,更重要的是把农业生产与现代流通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农村产业调整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1.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量力而行
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村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真正把好事办好,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量力而行,树立长期努力的思想。由于区域发展差距比较大,不同地区农民群众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一定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合理的目标和进度,切实把握好质与量的关系,做到宁缺毋滥,稳步推进。
2.坚持城乡一体,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构筑农村安全消费环境,并不仅仅是农村和农民的事情。各级政府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城乡一体,各方联动,形成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环境的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农业、工商、质监、公安、药监、卫生、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农村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态势,构建完善的维权网络,降低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要重点落实好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真正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要整合监管资源,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纵向上建立市、县、乡、村层级领导的工作体系,在横上向建立以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平台的职能部门工作体系,在动态上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保证监管到位。
3.坚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双向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农村流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先导”作用,其发育程度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促进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逐步优化农村流通资源配置,建立起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提高农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快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在传统的集贸、批发和零售等经营业态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引进新的商业经营业态,逐步发展以现代连锁经营为代表的零售流通产业。要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逐步形成健全的商品流通网络,一方面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廉、便利、放心”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收购农产品进入连锁网络销售,促进农民增收。
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政策为手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由于农村人口密度低,消费需求分散,商业基础设施薄弱,物流系统不完善,经营成本高,导致商业企业在乡村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差。同时,农村流通又是一项基础性和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工作,单纯依靠市场化的手段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农村流通网络的完善,必须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企业开设农村商业网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因此,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真正发挥流通企业的主体作用,运用政策进行激励和约束,促进城乡之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5.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增强农民维权能力
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4
作为一种现代信用制度,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开始涉足农村地区,并成为当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内容。从这个背景出发,探索构建一个适应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征信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不断增加对农村经济的有效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农民获得贷款不仅难度远大于城镇居民,而且贷款数量规模也远小于城镇居民,这就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资金饥渴症”不可避免,直接导致了农民增收缺乏资金支持。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很薄弱,缺乏合理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加工、使用,以及发展小额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欠缺,致使各地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参与主体定位不清、责任不明,对应的信息采集内容、采集程序没有统一标准。
从农耕文明到现代农业,农户的信用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意识范畴,逐渐延伸拓展至社会规范和经济交易层面。我国在实行农村后的很长时间里,农村居民通过自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源就可完成田间耕作,解决温饱问题。所能够发生的农村信用行为仅限于小规模农副产品交易、小额的现金借用、人情往来等活动。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绿色生态农业等一系列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使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很大转变。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农村招商引资、乡村观光旅游、生态度假项目等新型农村经营方式的兴起,农户的信用状况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但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的分散性以及农村企业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农村信用信息仍分散在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机构等部门,大多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2008年,国务院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并牵头建立了由17个部门参加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措施,牵头成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在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全国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根据当地农村地区特色构建了富有成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通过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和农户信用评价、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农村地区的应用、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提高了农民信用意识。
然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托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完整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对广大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记载和跟踪,无法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口径的采集、统一指标的评级以及对应变化的监测;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面对量大分散、情况各异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既要对其资信状况进行精准评估,又要对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进行适时管理、及时更新、随时监测,很难保证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人民银行选取部分地区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包括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试点内容。以信用户的评定为例,主要做法是积极发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政府主导,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协助人民银行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首先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委会,根据农户的申请情况,对农户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事先制定的“信用户等级评定考察表”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划分AAA、AA或A级农户;然后根据不同的资信等级,对农户核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并建立农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证,每年检查验收评审一次。通过对信用评级高、信誉好的农户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优惠,促使广大农户对自身信誉更加关注,借款到期不还、恶意逃废债务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欠贷农户为争取评上信用户,开始主动归还拖欠多年的贷款,实现了“要我还贷”到“我要还贷”的根本性转变。
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5
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充分发挥县、街道(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各街道(乡镇)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按照“职能清晰、主辅分明、条块衔接、体系完整”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确保建立全县上下对口、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建设。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重点落实街道(乡镇)和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建设,制定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完成梳理机构、人员和职权,全面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新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对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考评采取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合格的给予工作建议,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文明创建、平安考核、卫生创建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重点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专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经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发挥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食用油、水产品、蔬菜、肉类、豆制品等的检测,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确保公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乡镇信用体系建设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食品领域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努力把我区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全力打造经济强、文化兴、民生优、环境好的中心城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创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十大目标。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率达到100%。
——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各乡镇街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生产加工行为明显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行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街、9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有效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实行统一管理,每年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不少于2次。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明确4个行业20家食品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不断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氛围浓厚。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到90%,居民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每年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不低于一次。
三、工作内容
(一)综合基础工作(由区食安办、农业局、林业局、工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负责)。
1、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区、乡镇街、村(社区)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区创建办上报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定期统一制度。
2、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确定20个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
3、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迅速,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处置措施及时准确,力争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加投入,配备设备和人员,按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逐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制定统一的检测计划,统一抽验。
(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滥用和残留超标、兽(鱼)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产、禁售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2、认真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年增加。制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划或计划,每个乡镇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区质监局、工信局负责)。
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强检、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进行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严格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监管部门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食品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或上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四)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区工商局、商务局负责)。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清理排查工作,健全完善经营者档案。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各乡镇街、行政村(社区)食杂店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庙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秩序整治。
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及未获生产许可证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消除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和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
3、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
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乡镇和常住人口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农家连锁店,食品推行统一配送。
(五)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1、进一步规范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到位,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达到100%。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组建一支健全有力的工作队伍。具体负责本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所辖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各乡镇街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究,推动工作落实。每个乡镇确保建成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个规范化食品加工企业、一个经营规范的市场和一批示范店。
(三)各乡镇街要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接待户、餐饮服务队的调查摸底和安全监管,规范其经营活动。要重点做好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的备案登记和现场监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创建要求,负责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并主动与各乡镇街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五)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办)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工信、林业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区属报刊、网站、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使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创建内容,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区创建办牵头组织各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三)自查整改阶段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区创建办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考评验收阶段。区创建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食安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街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