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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1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治疗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 [1]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 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 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 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6 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病案书写工作。病案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条例》对病案管理和允许患者复印、封存病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病案书写规范》及时、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患者诊断治疗的全部过程。在发生纠纷时,完整的病案资料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 针对医疗缺陷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
为防止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必须制定院、科两级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如医疗安全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的制度,进修生、实习生手术范围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2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妇产科2012年3月至2014年收治的产妇200名,年龄21~36岁,平均(24.3±2.6)岁,初产妇146名,经产妇54名。文化程度:小学25名,初中31名,高中94名,大学及以上50名。另选同期在职的待产室医护人员40名,男性3名,女性35名,年龄19~52岁,平均(33.6±3.2)岁,文化程度:中专12名,大专20名,本科及以上8名。共计240名医患人员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向240名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将所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的事项列出,由调查对象进行选择,列出选择率最高的前五项为医疗纠纷潜在因素。问卷由专人发放、回收、统计。同时根据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记录措施落实前后医疗纠纷发生情况。
1.3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纳入PSS17.0软件中分析,率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并以率(%)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潜在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待产室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前五位分别为制度不严、沟通欠缺、服务态度不到位、孕妇及其家属因素、医疗技术因素。
2.2医疗纠纷发生率
防范措施落实前1季度共发生4名医疗纠纷,落实后1季度未发生医疗纠纷,差异明显(P<0.05)。
3讨论
3.1医疗纠纷潜在原因
本研究结果显示,待产室医疗纠纷潜在因素前五位分别为制度不严、沟通欠缺、服务态度不到位、孕妇及其家属因素、医疗技术因素。待产室相关制度未得到建立和健全,可导致各流程与环节缺乏规范与标准,医护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关监督与约束,易出现差错及漏洞,进而造成隐患发生。医护人员同产妇及其家属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产妇及其家属疑问或要求得不到解决与满足,另一方面医护人员不了解产妇状况与诉求,可能出现矛盾与不一致,同时,缺乏交流沟通,医患之间不能有效建立感情基础与相互信任,因此易出现纠纷。在实践过程中,医护人员由于工作量大,对于服务态度出现松懈,在进行交流时未注意技巧,细微服务不到位,缺乏耐心等,均会引发产妇及其家属不满,引起纠纷。产妇及其家属对于分娩具有极高期望值,同时在待产过程中,产妇可能出现不安、焦虑、恐惧等多种不良情绪,加之部分产妇及家属对于医院制度及相关规定不了解,或者对于健康知识认识不足,易出现过激行为。受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在临床上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在不良情况发生后,产妇及其家属多会出现激动情绪,从而引起纠纷。
3.2防范措施
3.2.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在临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助产士不断的累及经验,对工作不断总结,从而确保每一项操作规范化。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待产室的相关工作制度、操作流程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求每一个医护人员都遵守规章制度及相关操作规范,确保待产室工作开展规范化,从而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需要定期、不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监督制度。使每一项检查与绩效工资连接,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及遵守规章制度的主观能动性。
3.2.2强化法律观念
随着患者法律知识的增加,为避免医疗纠纷发生,也需要加强助产人员的法律观念,促进助产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充实自身,在满足患者需求时,也能以法律保护自己。可定期开展法律在讲座,普及医疗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让助产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尊法守法,也能意识到法律的自我保护作用。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语言严谨度,规范化用语;护理工作中详细进行护理记录,主要包括产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签字原始证据等,都需要严格保存。
3.2.3增强沟通能力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护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医疗技术,也需要掌握沟通技巧。产妇在待产过程中,因缺乏人文关怀是诱发待产室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因此,助产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认识到人性化是医学核心精神,从而保持真诚的态度与产妇交流,根据产妇不同学历、生活背景等,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在产妇能够理解的基础上开展交流,取得产妇信任,多引导产妇说出自己的疑虑。通过掌握沟通能力,和谐护患关系。
3.2.4提高助产士素质
助产士需要从传统的工作理念中转变,接受现代医学的观念,正确看待自身职业,热爱本职功能。在工作过程中,需要站在孕产妇的方面去考虑问题,予以安慰、体贴及关心,对于存在严重不良情绪孕产妇,需要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取得孕产妇信任,有属于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产妇提高配合度。助产士也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丰富自身经验,拥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及时进行突发事件判断,果断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待产质量,从而控制医疗纠纷发生。
4结语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3
2005年10月―2006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办公室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对策和解决方法。
1当前区域性医疗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医疗安全管理系统化理论,责任制不健全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反映医院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长期以来,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受到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经过广大医院管理工作者和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区域许多医院的医疗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许多不容乐观之处,尤其是医院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责任制中各级管理目标不明确,医疗安全管理缺乏系统化理论,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的有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2防范、应急处理预案对实际工作已明显不适用
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医疗机构针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了相应的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机构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均入了档,从此与实际工作应用联系不大,有的制定的条款已明显不适用。当发生医疗事故时也不按常规预案处理,部分医疗机构的预案形同摆设,已明显起不到规范、指导处理医疗事故的作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一现象严重制约了管理的有效性,值得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1.3医疗纠纷越级上访缺乏息访对策
当前医疗纠纷、越级上访活动进入一个相对活跃期,医疗纠纷、越级上访普遍呈现上升趋势。对于这种反映医患关系的群众活动及随之而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医院管理部门普遍缺乏系统的分析和对策。从区域医疗纠纷发生数量上看,当前活动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从形式上看呈现多样化,多渠道化,书信、网络、电话等,群众行为无序性比较突出;从内容上看,医疗质量缺陷,如手术不当、处理不当、用药不当、误诊、漏诊、伪造病史、对鉴定结果不服、医疗合同纠纷等居多,其中医疗质量方面占70%;从上访人员看分两种,一种是文化层次较高的,以上访信件、媒体宣传为主,另种文化层次较低的,如下岗工人、残疾人群,比例占总数的1/3;从处理情况看,解决难度较大,90%以上需要下医院调查、了解和分析,对重复上访的解决难度更大;从增多情况看,组织化倾向明显,往往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特别重复上访户往往自觉结成利益联盟[1],目前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因素,是维护医疗秩序的重大隐患。然而对医疗纠纷上访活动缺乏较好的息访对策,不正确的化解矛盾往往造成重复上访和闹访,最终只得以高额赔偿平息纠纷,这样必将给各级工作增加难度。
1.4医疗安全内部管理缺少协同、制约机制
有协同和制约的机制是合理的机制。合理的机制只有在协同努力下才能更加完善实施,机制也因有很好的制约才更公正、合理。目前部分医院医疗安全内部管理缺少协同、制约机制,出现管理层面各自管理,各自行使职能,在某种环境中缺乏实现大目标的思想,合力效果不明显,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区域性完整的、系统化的医疗安全管理模式尚未完全形成,纵向管理与横向监控还未做到统一,如纵向管理不深入,横向监控不到位。
2区域性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是要把医疗安全作为系统工程进行分工管理,实行高层决策,整体安排,逐级负责,防范为主全方位的管理。当前形势下我们思考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是要求各级部门各负其责,在医疗安全管理的大目标下产生相互协同监管,产生更大管理效能的方法。
2.1建立各级管理部门责任制,形成管理工作链
实施卫生局高层决策,整体安排,职能部门监督与指导并举,医疗机构院长负责制,逐级形成管理工作链,使医疗纠纷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整体化,科学化。医疗纠纷严重影响着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质量不高极易引起医疗纠纷,两者势必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防火”与“救火”并重,实施医疗安全三级管理责任制是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关键[2]。
具体做法是:卫生局提出医疗纠纷综合治理方案,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管理实施工作指导,主要围绕一条主线,抓两个重点,攻三个难点。一条主线:保障医疗安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两个重点:构建高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增强部门的吸纳能力。三个难点:突发医疗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能力,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危险源的控制,越级上访的化解工作。
实施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医疗安全化解形成合力。卫生局负责全区医疗安全的宏观管理,提出医疗纠纷综合治理办法。对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实施指导。强化卫生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功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硬件,派出骨干人员参与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重大医疗事件的协调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职能部门建立三项制度,做到“监、管、建”并举。监督与指导并用,同时建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信息上报工作网络,坚持周、月、季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特别要根据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特点,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报告工作“信息链”,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上访案例和重大医疗事件处理进程,达到有计划控制的目的。
医院实行医疗安全院长负责制,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上,实行压力传递,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医院与各科室、科室与临床医务人员签订《医疗安全责任书》,采取与工资挂钩的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同时,由专人督办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在医疗安全责任追究上,医院毫不松懈,坚决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院科两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把好病例、病历、病种质量关。设立医院举报电话应成为医院化解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
2.2落实防范、应急处理系统重点,加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从医疗纠纷的产生和分类不难看出,除了临床的医疗过失外,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管理质量和医德医风引起的。被动地等待纠纷的出现再去应付,再去调解和处理是不够的,有效地防范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纠纷的关键[3]。鉴于此,医院制定《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和《医疗纠纷防范预案》。从当前实际工作出发,修正部分条款和已明显不适用的部分,调整和增补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内容。落实防范、应急处理系统重点,彻底改变预案形同虚设的现象,使医院每个科室均有备案,每个医务人员人手一册,医院定期考核与演练,形成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2.3增强医疗纠纷息访能力,加强规律性研究
2.3.1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委派精明强干人员在此岗位,避免件“旅行”和处理不当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循环性、难缠性上访。
2.3.2建立来访登记制度对“老上访户”建立花名册,并且一事一档专人管理。对于复杂来信、上访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对其进行追踪,一旦发现越级上访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2.3.3培养接待能力,提高专业素质要多举行上岗培训,岗位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准,学习接待艺术,对于不同类型的来访、者,采取不同的接待方式,不搞“拦、堵、截”,做到有效疏通,保证人人能接待。
2.3.4畅通信息网络建立区卫生局、市处理办公室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及时处理下转,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链。
2.3.5加强规律性研究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工作长效机制,不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次上。
2.4建立协同、制约机制,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院方自身权利的保护,更在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的构建和医疗卫生工作质量的提高。强化医疗纠纷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建立医疗安全内部管理协同、制约机制,力求管理与监督相结合,是增强管理有效性的基础和关键。要达到三级责任制(卫生局、管理职能部门、医院)即由上至下统一的管理和横向协同监督制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对辖区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和检查与考评相结合。建立科学而严谨的医疗管理体系,完善各级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提高医疗质量的控制水平,是一个单位发展的内在因素,它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产生和解决。
3参考文献
[1]韩刚. 解决医疗中”缠访缠诉”问题的探讨[J].组织与人事管理,1999:4.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4
关键词:助产护理;安全隐患;医疗纠纷;防范管理;措施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医疗卫生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医疗活动过程中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直接导致了医疗环境发生了变化,医疗护理纠纷也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医院及各个科室中,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概率最大的科室是产科。与其他科室的护理工作相比,助产护理工作量大,面临的风险更大,助产士不仅脑力和体力要付出很多,整个工作中精神与心理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一旦处理稍有不当,便会引发护患矛盾,甚至产生医疗纠纷或发生不良事件。本文从医疗纠纷的角度分析与讨论助产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
1助产护理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助产人员工作态度欠佳
助产护理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的甚至是违反相关规定,对产妇及新生儿关注度不够,使产妇家属产生怀疑、不满等情绪,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如交接班不规范、对特殊病情未进行详尽交代、对产妇的不良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不能及时进行观察与评定等。
1.2助产人员业务技术欠佳
在分娩过程中,助产人员对产妇的情况估计不足,发生意外事件时处理慌张。对新生儿查体草率、不到位,一些临床常见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如新生儿锁骨骨折等,未能在第一时间通过查体发现,导致耽误病情,引起家长及家属的不满。
1.3缺乏服务技巧,与护患沟通欠佳
助产人员对沟通技巧的掌握不够,未能与产妇及家属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比如,产妇分娩前,对分娩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告知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产妇家属便会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对新生儿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未能及时告知婴儿家属,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发生。部分助产人员对产妇及产妇家属态度冷淡、生硬,对其提出的问题表现出不主动、不耐烦,直接导致产妇与产妇家属的不满情绪,从而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2助产护理发生纠纷的因素
2.1护理管理和操作制度不完善
医院关于助产护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以及操作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助产士的各项护理操作与行为规范无据可依,而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操作习惯,甚至是错误的护理行为,导致助产护理的质量得不到提高。除此之外,一些相关的医疗文书如产程记录单、产时记录、新生儿记录等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这些都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助产人员执行医嘱不严,对药物的管理与使用混乱,经常违反操作常规,未能细致、周到地观察产妇的情况和新生儿的情况,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产妇与新生儿的不正常反应,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导致延误了病情,错失了治疗的最佳时期,产生了不良的后果,促使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此外,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护理管理、护理操作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奖惩机制不完善,导致助产护理工作的不规范。
2.2助产人员自身素质因素
一些助产人员在临床实践操作过程中,不重视护理常规,存在违反常规操作的行为,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产妇与新生儿的一些问题,产生了恶劣的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一些待产产妇在接产时,恰逢助产人员工作繁忙,而未能及时对产妇开展详尽的分娩知识的宣教,没有帮助产妇减轻阵痛,没有及时将产妇的情况回馈给家属,甚至表现出了冷漠、不耐烦的态度,导致产妇以及产妇家属对助产人员的医疗服务态度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最终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一些助产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未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医疗纠纷的认识程度不够,重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医疗纠纷的危害性。对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和医疗风险认识欠缺,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3助产护理工作性质与社会因素
产科工作具有特殊性,周转率偏高、产妇病情复杂、疾病变化快、治疗预后难以判断、产妇及家属对治疗期望值较高等,都为助产护理埋下了安全隐患,在整个助产过程中稍有不慎或疏忽就易发生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由于人们对助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家庭对产妇与新生儿的关注度也非常高,潜意识里不允许任何意外事件发生,这给助产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加之助产护理工作量大、高度紧张,使助产人员极易产生疲劳、倦怠等情绪,从而降低工作积极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安全隐患。
3助产护理安全隐患与防范对策
3.1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助产护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及各项日常护理操作常规流程与制度等。在助产护理中,任何操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常规进行。助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各项检查与护理,如听胎心音、观察宫缩情况、评估产程进展等。护士长及科室、医院的管理人员要随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要重视潜在危险因素的排查,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要严密督查,对易出现问题的时间、仪器和操作等实行预防性监督。
3.2提高助产人员的自身素质
助产人员要正确、充分地认识自己的职责,正确看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充分认识自己职业的特殊性,自觉、主动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除了准确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以外,还要不断地积累临床护理经验和临床操作技能经验,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产妇及新生儿的问题,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果断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给予恰当、及时的治疗,有条不紊地配合临床医师完成临床工作,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或者科室组织相关知识的专题讲座等形式,来督促临床工作助产人员学习,夯实基础。提高护理助产技术方面,可以让有经验的、高年资的助产士来介绍助产技巧、传授助产技术,在工作中进行带教,帮助低年资的助产士快速掌握相关的临床实践操作技术。此外,还可以通过外出进修等形式,来增加各医院之间的相关切磋,共同提高助产水平,共同提高助产护理工作的质量。
3.3加强社会宣教,建立良好护患关系对于入院产妇,一定进行详细的宣教工作,产妇家属也要适当参加宣教活动,使其对整个产程有粗略的认识,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要介绍清楚,以免出现意外情况时,产生医疗纠纷。同时,可通过社区和医院的宣传栏等介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及分娩知识、产程中的意外和产后的正确护理等,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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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飞,吴氰,王姗姗.助产士在产程监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预防[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1,33(6):93-94.
[3]周燕.连续性助产护理的现状与发展[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5,23(24):1-2.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5
【关键词】 急诊护士; 护理纠纷;意识教育; 能力训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维权”事件随处可见。医疗行为作为一项复杂性、高风险性的行为,每一环节均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医疗纠纷也逐渐上升。在医院工作中医疗护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因而,在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多数牵涉到护理问题。要预防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最根本的对策是预防其发生。急诊科是医院抢救生命的第一线,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年龄不一的各种急、危、重疾病的人群以及被动面临的偶然和意外灾害事故所致的突发伤、批量伤病员的救治,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是医疗护理纠纷的多发区。针对这些临床特点,急诊科护士必须加强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急救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对急诊科护理人员进行全方位教育和培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正确认识医疗环境,转变观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1 统一思想认识 为了让急诊护士统一深刻地认识到21世纪是一个安全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质量竞争的世纪,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必须从自身做起,采取了“五强化教育”。
1.1.1 强化竞争意识 本院急诊科护士年龄偏大,2/3的护士在40岁左右,缺乏竞争意识和工作热情。针对护理队伍老龄化,不能积极主动地接受新理论和新技术,行动迟缓散慢,在急诊工作中易引起护患矛盾的特点,近年来,对全科护士开展了经常性的新理论和新技术培训,采取了考核结果与业务晋升挂钩,工作中职责奖罚分明,每月评选出一名先进标兵的措施,使其竞争意识逐渐加强,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减少了护患矛盾,预防了护理纠纷的发生。
1.1.2 强化服务意识 急诊科是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服务质量的窗口,它处在抢救工作的第一线,各种危重患者的抢救必须分秒必争,工作十分繁重。同时由于本院护理人员限编,加上急诊科抢救任务负荷大、持续时间长、缺少规律性,每次抢救护士都要付出很大的体力劳动,久而久之,产生厌烦心理,缺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热情和技巧。为此定期开展了以“假如我是患者”“假如患者是我的亲属”为题的换位研讨活动,把患者当朋友、当亲人,使护士能够从患者及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体会患者及其家属就诊时的焦急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大大激发了护士与其真诚沟通的热情,并掌握了沟通技巧,自觉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预防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
1.1.3 强化法制意识 随着中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求医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就可能发生纠纷、投诉或出现医疗事故。因此,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依靠法律维护医院的正当权利[1],在工作中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保护。这就要求护士必须自觉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懂法、知法,加强法制观念和意识,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防范医疗纠纷和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轮流参加本市卫生局举办的五五普法教育学习班。通过学习,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学会了遵照法律程序处理护患矛盾,进一步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1.1.4 强化风险意识 急诊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患者群以及偶发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伤、批量伤者,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因此,应教育每一位护士,使她们认识到急诊工作具有高风险性。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要加强风险管理,制订措施,如对危重卧床患者预防褥疮管理及防坠床、防烫伤的安全管理,对服毒者防止再自杀等,使全科护士高度树立风险意识,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将风险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1.1.5 强化护理安全意识 护理安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加强护理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康复和生命安危。因此定期组织护士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护理差错、事故的实例进行全科人员分析、讨论,发现其缺陷及不足,在工作中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使之认识到确保护理安全的重要性,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时刻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患于未然。
1.2 服务措施到位 急诊患者就医过程是由多个环节组成,而护理措施到位是保证患者最终得到治疗目的的重要手段。护理措施不到位,也是易引起纠纷的因素之一。要求护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护理级别连续动态的观察患者病情,垂危患者实施特护或监护,及时发现疾病先兆症状,为抢救治疗赢得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护理纠纷。对三无患者(无家属、无住址、无钱),采取医护人员亲自负责和协调就诊过程一切内容的措施,直到找到家属。做好基础护理,规范操作,听到救护车铃声后马上接诊,为患者提供就诊过程中所需交通工具,如:轮椅、担架等。要求分诊护士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判断,使患者消除紧张情绪,达到积极配合治疗、护理的目的。
1.3 管理到位 作为护理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发挥协调管理能力,使每个环节达到管理标准;要善于分析在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纠纷产生的原因,探究其根源,制订可行的防范对策,并以纠纷实例举一反三,对护士反复教育,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合理安排班次,针对双休日及晚间急诊室患者增多的情况,安排责任心强的护士或护士长亲自带班,增加工作力度,指挥突发事件的抢救,处理患者的投诉,把隐患降低至最低点。
2 加强工作能力及自身心理素质的管理和培训,防范护理纠纷
2.1 加强急救业务技术能力培训 因护士操作技术不过硬或业务知识缺乏,对患者病情观察缺乏预见性也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这就要求急诊护士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其具体措施根据不同年资的护士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如列出常用“十大”疾病抢救预案程序并组织经常性模拟抢救配合演练,加强新护士15项护理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培训、各种急救仪器的操作训练,并组织经常性业务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技能。特别注重增强应急能力的训练,要求护士要有急、准、稳、快的观念和应急的能力。培养她们成为全科(内、外、妇、儿、五官)业务的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护理,减少护理纠纷。
2.2 加强急救物品器材管理 急诊科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场所,急救物品器材应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如果管理不当,也可能酿成医疗纠纷的发生。如抢救患者时,简易呼吸囊漏气,电动洗胃机压力不足,吸引器负压不足等,均能耽误抢救时间造成纠纷。为确保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应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五定、三及时”,五定:定物、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专人保管、定期消毒;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及时维修。建立帐目,班班交接,总务护士每天检查物品数量、性能及时补充,并做好清洁消毒保养;护士长每周检查并记录签名,始终保持物品性能良好,以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3 加强规范护理文书管理 护理文书具有法律依据的作用,要求护士做好急诊患者各种记录,完善护理文书管理制度,是防范纠纷发生的措施之一。如对急诊抢救的患者要求记录就诊时间、抢救时间、抢救过程、用药情况、患者转归等,详细做好生命体征记录。如患者死亡,应记录死亡时间,具体到分秒。同时要求所有的护理记录字迹工整、清楚、整洁、记录详细、无遗漏。护士长做到每天检查督促落实情况。由于实施护理文书规范化管理,不但提高了急诊护士评估、观察病情的能力,而且还给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4 加强自身心理素质培训 急诊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哨,也是医院的窗口。急诊护士优良的心理素质是保障急诊护理质量、减少护理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护士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培养自己的道德心理修养,提高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视患者为亲人,通过自己的语言、行为、仪表、技术去热情接待、精心护理每一位患者,诚挚地为患者奉献爱心,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减轻痛苦。
3 结果
通过加强急诊护士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全科护士不断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提高了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改掉多年行动散慢的习惯,增强了法制和护理风险观念,将护理安全意识贯穿于整个护理工作中,护理措施到位,自觉地运用娴熟的技能去迎接快速多变的急救工作任务,抢救成功率不断上升,业务水平及自身心理素质得到提高,能以敏锐的观察力、果断而坚强的意志力、独立思维的应变能力及热情而稳定的情绪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为患者营造了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近年来无一例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升了医院的形象及声誉。因此,只有加强急诊护士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范文6
一.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
“三个一”工程即“一次纠纷,一次总结,一次教育”。我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立了多种投诉处理渠道:门诊大厅设立了病人服务中心,接受患者诉求;财务科随时接受患者对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院办综合受理患者各种诉求;医疗纠纷处理实行“首受负责制”,每一次纠纷,都要求接待人详细记录患者诉求,在解决纠纷时,本着“换位思考,以人为本”的原则,客观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在处理结束后,要求受理人与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责任人等共同进行一次总结,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死因、医疗文书和医患沟通诸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探寻避免发生类似纠纷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时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医疗纠纷处理决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举,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医疗纠纷,究其原因,无外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经济纠纷等问题,其实,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医患沟通而引发的。我院把每一次医疗纠纷,看作是一次成长的教训,在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医院应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小组,组织深入学习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的要点、精髓,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现纠纷,由相应职能科室实事求是地对事件概况、现场情况、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辅助诊断、抢救等技术水平情况、规章制度履情况、相关科室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做详细客观公正调查。及时认真分析、讨论、鉴定,对每一例纠纷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未申请鉴定的医疗纠纷作行政调解处理。经医疗纠纷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因“管理、责任、技术、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及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问责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以保证处理纠纷的合法性。
处理医疗纠纷,应坚持“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对方的思维角度和价值取向为出发点。患者到医院管理部门投诉大都是“怒气冲天”,态度强硬,语言偏激。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就会对患者恶劣的态度有所宽容,也会更多地为他们考虑,取得他们的理解,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进行换位思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真正的从对方的立场来看事情,体会对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二是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换位思考,为患者着想,而不能强调患者为自己着想。三是换位思考应当形成一种氛围,把换位思考纳入医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医院工作者的灵魂深处,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环,促进医院的建设发展,也就能从根本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收费服务。
我院以近几年卫生系统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健全并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了《医院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各种人员职责、操作规范、文书书写规范、各种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发至每一个科室,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医务科、护理部不定时抽查医务人员掌握《管理手册》情况。
聘请专职的 物价员,对医院收费行为进行适时监督,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用材料销售价格,杜绝化验检查项目随意组合套餐,搭车收费,以及检查项目、诊疗项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等现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优惠,让利于患者,真正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一些实事。比如开展单病种限价、检查项目优惠、体检优惠等。
只有制度,没有落实,制度就形同虚设。因此,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我们防止医疗纠纷的有力措施。我院财务科有一次在审帐时,发现有多收费现象,经调查,确因电脑故障和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当时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发现被多收费。我们的工作人员连夜循着病历上的地址,赶到病人家中,奉还多收的费用,并真诚致歉。此举得到病人及家属高度赞扬,一场医疗纠纷就此避免。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病历质量在医疗质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资料,是认证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医疗文书被赋予了法律责任,如实、详细、客观、准确、完整地记录病程,显得至关重要。为加强病>:请记住我站域名/
(1)对于新入院职工,在上岗前要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医务科有专人进行审核新员工书写的病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进行集中反馈,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
(2)在临床科室推行病历归档前质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荐责任感强、业务水平过硬的职工作为科室质控员,负责本科室所有住院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监控,收集科室有关病历书写方面的缺陷,并督导责任人及时纠正,年终对优秀质控员进行奖励。
(3)加强了病历质量检查的力度,医务科从临床科室业务骨干中,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热爱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优秀员工担任质检干事,专职负责病历质量监控,对病历终末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每周
三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对质检结果在全院通报。
临床医务人员,应在掌握“三基三严”和扎实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提高技术水平。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做到运用最经济、有效、安全、合理、实用的治疗手段为患者解决病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从而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并预防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制教育,切实依法执业。
一是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疗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者,随新入院职工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是对新入院职工,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法律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是狠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无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人员及未在本单位注册的医护人员均不单独安排执业。
四是狠抓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医院制定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我院的实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全科集体讨论,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写出可行性报告,填写新技术、新业务审批表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对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进行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实施后方可开展。
经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医务人员能依法进行各项诊疗规程,充分保护患者权益,同时,对医务人员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5.加强沟通,优化服务。
据调查,80%的医患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因此强化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培养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医患沟通技巧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关键。
医院文化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主导,没有好的文化,就没有优秀的团队,就没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院近年来推行奉献文化、执行文化、和谐文化、创新文化等四种医院文化。同时开展两项主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医患沟通,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古代医学之父曾经说,医生的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语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诚恳而温柔的眼神会向病人传递同情、温馨和关爱,一句简单的问候,可能改变病人对医生乃至医院的整体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医务人员服务标准:对病人要保持热情的态度、艺术化的语言、倾心的交流、细微的关爱。同时要求做到“三声”服务:“来有问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
在这种文化熏陶下,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富有耐心、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态度和蔼,真诚沟通,文明礼貌、服务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开口向医务人员提出要求之前,医务人员已经先想到并替病人解决问题,病人心中会对医务人员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不在家中胜似家中,在这种医患关系和就医环境中,医疗纠纷就失去了滋生条件。
6、全社会参与,共促医患和谐。
目前,“医闹”已经悄然成了一个新兴“职业”,也有人称之为“医疗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属在“医闹”的煽惑下,不相信医疗鉴定结果,不走法律途径,依靠职业“医闹”解决医疗纠纷,不但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医权,这样的闹局在不断上演,每个医院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