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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法律意识范文1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29.016
对于许多普通民众来说,法律似乎离自己很远。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提及按照法律程序应当如何,也常常在许多小事情上违法。国外有人做过调查,超过92%的人都曾违法。这个比例似乎很吓人,但想一想,人身攻击、言语攻击都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内的话,我们对法律似乎一点也不了解,也缺少了应当有的敬畏之心。不仅如此,现代中国的公民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尤其是高中生群体问题。本文围绕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展开讨论,以期引起更多教育者的注意。
一、高中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首先,高中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却不知如何做,不懂得维护法律的庄严与神圣。随着我国法律建设不断取得进步,法律意识和观念也日益深入民心。尤其是伴随着广播媒体逐渐扩散普及,许多普通百姓开阔了视野,在法制栏目不遗余力的宣传中获得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维权意识。与此同时,从小接触媒体拥有更加开阔视野的年青一代在新形势的教育中也不断接触法律,学习法律,从这一点看,高中生拥有比普通民众更深刻的法律意识。高中生是祖国未来的一代,担当着建设国家、复兴中华梦的重担,其对法律不应该止步于有了法律意识。但高中生对法律的了解更多的还停留在对于法律名词的了解和认识上,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更关键的问题是高中生拥有的法律意识多倾向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己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该如何去做,却很少有人考虑到,至于维护法律的庄严和神圣,维护律法的公平正义性,就更很少有高中生注意。
其次,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高中生法律观念淡薄,遇事冲动凭主观行事。高中生自身不但在法律知识储备方面存在一系列的不足,而且在遇到一系列突发事件时缺乏灵活机动的意识,往往头脑一冲动就做出了过激行为,基本想不到借助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社会上存在的诸如“权大于法”等一系列有悖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歪理邪说影响到了高中生,冲淡了他们脑海中的法制观念,再加之他们本身法律知识储备就相对不足,综合上述的种种原因,导致高中生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时不会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再次,高中生违法犯罪现象普遍存在。社会不断进步,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高中生如今的见识和享受的物质文明远非上个世纪的人可以想象的。但高中生却更加以自我为中心,更加蔑视权威,出现了以下行为:一是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二是打架斗殴、偷窃、抢劫等直接触犯法律的行径。尽管制度还够不到法的严苛,但是制度也同样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法律的雏形,如果学生不能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话,那么法律也同样得不到他的敬畏。所谓的法律意识往往就体现在这些最简单、最原始、最基础的约束力上。法律的特性就是约束,而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就是尊重约束,体现公平。
二、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高中生的心理年龄远远滞后于身体的成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少,也不具备足够的人生阅历,几乎很少遇到挫折,在短暂的人生经历中不能够形成坚定稳定的价值取向,往往对是非缺少自己独立的判断,很容易受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学生也受到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追求物质享受,相互攀比,奢靡成风,这些行为无形中影响着学生价值取向的形成,间接影响了他们对善恶是非的判断。
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看,尽管近些年法制教育走进了学校,学校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没有专业的法律教师,仅凭公安部门偶尔的法制宣传,往往是水过地皮湿,难以入脑入心;二是课程设置上,法律部分往往和政治混溶在一起,不能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三是许多教师对法律的敬畏心不够,很难在教学中有力地突出法律的神圣。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社会环境中一些不良思想和不良风气对高中生存在很大的干扰。当前的市场经济大大强化了学生的经济意识和经济头脑,有一部分学生因为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对金钱的渴求程度较为旺盛,再加上受到了一些拜金主义和金钱至上观念的侵袭,就很难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线,以至于误入歧途。这凸显了高中生法制意识不强的现实。
三、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首先,加强法律教育。法律教育虽然包含在学校教育中,但没有引起学校足够的重视,教材设置和课程安排上往往更注重道德教育和爱国教育,对于法律常识、基本条文和历史都缺乏必要的交代。要想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就要重视法律教育,把法律课从德育课中独立出来。虽然道德和法律有一脉相通的地方,但二者又截然不同,不可相互替代。加强法律教育就是要突出法律课的地位,明确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区别,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
缺少法律意识范文2
关键词:法律意识;中职生;问题;对策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法律意识同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密切联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法律意识各不相同。在统治阶级内部,由于各阶层、各集团乃至个人所处的具体地位不同及其他原因,其法律意识也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点上都服从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意识是培养人们守法自律的精神动力,对中职生而言,法律意识更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素养,是中职生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们在强调学生“成才”之前,有必要首先正视一下学生“成人”。如何确保学生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才,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是关键。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一)当前中职学生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生活中一些特殊人群的奢侈腐败,权钱交易,导致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导致部分中职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认为有了权力和金钱就能为所欲为,从而颠倒是非,不惜以身试法,如用刀捅人、偷盗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当前中职学生的法律观念淡薄。他们有的只对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有的动辄恶语相对,看不顺眼就动手,漠视对方的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有的当自己的权益被他人侵犯时,又只是忍气吞声;并普遍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在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中,我们设计了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及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等内容的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法律意识强的占13.3%,法律意识较强的占28.6%。法律意识一般的占32.1%,法律意识弱的占26%。由此可以推断,中职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不多,对法律的掌握不深,对法律的运用少,法律意识淡薄。据网上调查资料显示,在中职学生中,有违法倾向(强行索要、殴打他人)的约占27%,有厌学倾向的占40%,其他不良行为的约占13%,问题学生中女生约占15%,此外,还有部分学生与社会人员往来密切。
(三)当前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中职学校是以技术教育为主的学校,法律教育作为公共基础课程来开设,中职学校普遍在第一学期开设每周两课时的法律课,由于课时量小,法律教学只能蜻蜓点水,对学生的法律教育无法深入持久,法律教育对学生没有实现潜移默化的作用,导致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感和依赖感。同时受应试教育局限,他们所知道的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教师灌输所得,他们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知不知法无所谓”,因而将学习法律看着是一种负担,从不会主动积极地学习法律,关心法律事件。殊不知,中职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关系到伟大中国梦的实现。
(四)当前中职学生重视自身利益,忽视自身责任。部分中职学生只关注自己的感受而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很少去尊重别人;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帮助,却不愿意去关心帮助别人。不少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价值观问题突出。人际交往中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心理普遍。不仅如此,这些学生还缺少礼仪熏陶,对同学、师长甚至父母,都不够尊敬。在路上相遇,很少会主动向师长问好;在家里,对父母呼来喝去;在校园,买饭插队,废物随处乱丢,课桌上乱写乱画,墙壁上乱踏脚印。
二、当代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学生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这是中职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中职学生处于青春期,情绪不稳定,情绪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出现偏激的情绪和极端的行为,冲动而缺乏理智,对人对事的态度冷漠,近乎“冷酷无情”。加之在家庭生活中长期以自我为中心,养成的随意支配,指使别人的习惯,面对学校的制度和国家法律不能适应,客观上对法律和制度产生抵触。
(二)社会消极文化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效力低下等问题,使部分中职生面对社会的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分辨不清,追捧“金钱万能,享乐主义”。
(三)中职学校对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薄弱。受中职学校教学计划的限制,学生不能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导致中职学生整体上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与社会接触出现许多法律盲点。课堂教育形式单一,教师以讲解、案例分析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因而缺乏学习兴趣,部分学生上课还打瞌睡、玩手机、吃东西。
三、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中职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年龄大都在十四到十七岁,社会阅历浅、经历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处于模糊阶段。从知识经历上看,他们之前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制教育,对法律一知半解。从心里素质上看,他们的情感和思想还很脆弱,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从社会关系上看,他们是家中的宠儿,中考、高考的失败者。基于上述分析,中职学生确实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水平。
四、提高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首先,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中职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基础,学生如果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规范就不能转化为内在的动力,不能转化到自发的行动中去。法律虽然是一些条文和规则,但法律条文和规则背后深深隐藏着道德关切,寄托着深切的信仰。当学生在对法律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遵守法律条文和规则就会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在对中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过程中,应当注重要求学生运用现念来评判和思考法律条文体现的价值观、现代社会正义观、民主与平等、对青少年的保护、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对法律的感情和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中职学生才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终完成对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
其次,提高中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法治教育的自觉性。只有中职学生对社会产生高度的责任感,他们才会自觉自愿地接受社会的约束。加强中职学生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引导中职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是促进中职学生法治教育自觉性的重要保障。
再次,借助校园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题,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育人为主要对象,以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以校园精神文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群体文化。它包括校园建筑设计、校园景观、绿化美化这种物化形态的内容,也包括学校的传统、校风、学风、人际关系、集体舆论、心理氛围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学校成员在共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非明文规范的行为准则。健康的校园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心智;健康的校园文化,是宣传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健康的校园文化对于提高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培养良好的校风,培养“四有”新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编辑校园文化故事集,组建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3.5学雷锋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12.9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校园大合唱,校园歌手,朗诵演讲,绘画比赛,体育比赛,“艺术节”,“技能节”,“体育节”等活动,舞动青春,放飞梦想,在师生合力中凑出动人的乐章,锤炼、熏陶学生的综合素养,使学校形成十分浓厚的校园文化育人环境。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学生的道德观、价值观和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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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
一、培养被征地农民法律思维和意识的必要性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要求和政府经济发展需要,被征地农民就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下的新群体,户口上仍是农业户口,却没有农业生产资料,只能依靠改行来谋生。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和企业经常会发生冲突,反映的现实就是补偿不合理。被征地农民成为弱势群体,农民土地征用后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多数农民对国家法律制度了解较少,对自身权利和义务认识较模糊,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1、培养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是维护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失地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城镇化水平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实现这一目标重要保障,有了成熟的法律体系他们的利益才能得到较好保障。所以,在整个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下,首先要让他们懂法,知道自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拥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这样既遵循了市场经济秩序,也尽可能降低生产风险,为促进城镇化良性快速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引导作用。2、提升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现阶段正处于追赶超越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农村社会所出现的问题也更加复杂。新形势下生产秩序的稳定,要依靠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由最初拥有生产资料到现在土地被征用,身份、户籍和生活发生变化,农民存在很大心理落差,这对当地的稳定有较大影响。要针对这一群体宣传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政策、懂法、知法才能有效保证农村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农村居民生活和权益得到很好的保障,才能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
二、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由于受历史传统文化轻法思想的深远影响、法制思想在城乡建立和宣传的难题以及涉及被征地农民法律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影响,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缺少主体意识及权利意识在乡村法律没有被群众当成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法律的权威性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究其原因就是农民自身的法律信仰缺失。现实情况反映农民自身存在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缺失。他们固有的生活方式、生产环境造成法律思维和意识不高。在处理纠纷中,“找关系”、“上访闹事”、“协商私了”等非正常途径成为了不懂法民众的主要方法。近年来普法工作在农村虽然经常开展,却收效甚微,农民仍旧没有树立正确法律意识,没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再加上在农村法律没有得到重视,法律监管制度不严格,导致许多越权行为时有发生。众多农民对法律的威严性、强制性产生了怀疑,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过程中,使得法律在农民心中渐渐疏远,法律权威性大大降低,也造成人们轻法律重。2、忽视法律的存在从社会大背景来看,立法体系中有关三农法律较少,法律位阶较低,还有很多方面法律法规严重缺失,涉农法律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三农法律体系薄弱的状况和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很不相称。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也还存在不足和缺陷,例如,浓重的计划管理色彩,原则性以及可操作性差,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难究的现象。有关农业生产经营者权利与义务规定不明确,忽视经营自和其他合法权利等。涉农立法严重滞后,很大程度妨碍了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认识和运用,容易让群众忽视法律存在。造成农村居民对权利义务不了解、法律意识淡漠。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形式简单导致农民不使用法律武器,法律逐渐淡出农民视野。3、传统乡土人情社会影响《乡土中国》中写道:“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是情大于理的熟人社会。”农民长期处在乡土人情社会中受传统观念影响,“情”大于“法”、情大于理,遇到事情会通过以往传统习惯和方式来解决而很少应用法律。多数人不愿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多会采用私下解决。虽然有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纷争,但法律维权程序复杂和高昂诉讼费却又会让人望而却步。在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无讼思想。人们提倡以和为贵,诉讼是一个让人所不齿的做法。当利益受到损害时,人们多会选择隐忍和退让,这与发展法治理念背道而驰,阻碍了法律文化的传播。4、农村居民缺乏诉讼观念由于诉讼复杂的程序和高昂诉讼费用,以往产生纠纷使农村居民会选择协商和私下解决的方法来替代法律解决纠纷矛盾。长期以来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诉讼很是抵触。在往常都会采用私自协调,当私下无法协调时,人们才会另寻其他途径。诉讼只有在矛盾无法调解时才被人们采用。在法制社会中人们往往通过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人们信仰法律。依法治国的普及程度在农村社会中没有被完全推广。多数农民在遇到纠纷后还是采用传统方式解决,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三、培养和提升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治国之前提,法治社会的建立离不开广大农民对法律的遵守和信仰。建立民众法律意识,依赖于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意识的觉醒。推进依法治国关键是探索提高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新方法和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思想意识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积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培养法律意识奠定物质基础“农村的城镇化进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的方面很多,在城镇化中农民作为执行主体,也作为受益者,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了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良好环境。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必须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目的,大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促进生产力。通过竞争机制,调动被征地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其适应能力和竞争意识。这既可打破农村居民的传统保守思想意识,又能让他们的陈旧思想观念得到转变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利益刺激农民群众增加对农业方面法律知识需求、利益带动他们自觉去认知、学习、使用法律。因此,农村居民法律思维和意识会随着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提升。只有发展农村经济,大力搞好农村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农民的思想才能解放、视野才会更加开阔、主动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生活水平,为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利益提供全面的物质保障。所以说,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对解放农民思想、开阔视野,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样也为法律意识的提高创造良好条件。2、加强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展开法律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法律的宣传教育是我国对农村进行法制普及和教育所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多年实践,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许多细节问题。在普法工作的推动中,存在着很大阻力,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下、思想方面相对保守等都是制约着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在推进农村文化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下,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展开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来提高扩大被征地群众懂法用法社会范围。拓展法制建设的渠道,为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奠定良好的基础。依照需求按层次给被征地群众送去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经常在乡村举办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和宣讲活动,把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带到基层切实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文化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切身利益,讲述的现实案例与农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且通俗易懂,对他们日常生活能够起到引导和警示作用,帮助被征地农民在生活、生产和学习中潜移默化地将自身法律意识得以完善和提高。此外,建立农民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根据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的法律知识的需求进行答疑解惑,例如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害纠纷、劳动纠纷等,这些农村生活中常见的问题,给农民做出一个详细的咨询服务。让农民真正的能够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知道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是什么,在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后,应该找什么机构能获得救济和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能保障自身权利,让民众都知道法律尊严、公正和权威。要改变法律在农村这个环境的现存状态,提高农民法律知识认知度,农村法律文化的宣传教育依然任重而道远。加强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展开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对我国依法治国和法治化进程有着润物细无声式的作用。3、加快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涉及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法规时,就各地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中,有这么两个方面的划分:一是在城乡一体化规划内的或者之外的失地群众;二是按照年龄将其分成了三类:到养老阶段的被征地人员;具有劳动能力被征地人员;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被征地人员。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了不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分析,已经享受领取社会保障资金补助的和进城务工的人生活相对有保障,其他情形下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很难获得充分的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没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高,而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以后面临的状况无法通过社会保障得到完全解决。目前靠外出打工和自主创业或择业获取劳动报酬,收入不是很高也只能维持基本生计。综合来看,都是由于与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造成的。现阶段完善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法规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才能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法律意识。4、增强守法意识,形成理性维权的思维方法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时刻要充分发挥法律在农村社会中主导作用,让法律成为保护广大农民合法利益的有利武器。在现实中兑现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益,使他们感受到用法律维护权利的实用和效力,是实现保护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城乡现代化建设中要求被征地农民普遍积极守法,而他们的积极守法必须基于一定的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当被征地农民的应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有理性的维权思维和意识。法律意识的提高与自身综合素质和社会法律环境都有直接关系,在推进被征地农民法律思维和意识跟进时代步伐满足生存需要的同时,也要注意培养提高他们的自身素养和文化素质,如市场观念和理性维权、生态环保等现代价值观念,并使之与法律意识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提高他们综合素质及生活水平。从而正确认识法律价值、树立正确法律意识和正确的使用法律。5、增强诉讼意识,形成善用法律维权的法律意识要从被征地农民的心里改变法律在生活及心目中的状态,使法律在维护切实利益上起到保护和推动作用,在现实社会中他们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执法者的素质与执法意识与他们对法律的认识息息相关,努力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与执法意识,树立法律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改变以往执法人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改变以往陈旧执法观念和陋习,让执法行为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并且让群众知情支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对维护自身利益协调农村关系确实有效,让他们在自身利益被侵犯时放弃闹事、对抗、上访的负面行为,理智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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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法律意识范文4
一、初中法治教育的背景
近年来,社会出现许多因缺少法律意识和知识,青少年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关注青少年的法律建设,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开展进行普法教育,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最佳场所,如何有效的开展法治教育,是学校和教师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中学的法治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讲解基本的法律概论,让其了解并掌握接受法律的知识,规范自身社会行为,成为遵纪守法、自觉护法的社会主义文明法制下的好公民。
二、初中法治教育的理论依据
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随着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增加,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但整体上来说还不够成熟,对是非的分辨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有时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导致产生一些极端行为的产生。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守法环境,一些制度存在诸多漏洞,让青少年产生投机心理,最终做出违法行为,走向犯罪的道路。
现在党和国家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出台更多的法律条文,这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供很好的理论依据,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法治教育策略
(一)合理利用教材资源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合理利用教材资源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这当中,教师要将教材法制内容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分析,划分侧重点,借助教学工具,将其形象贴切的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接受并掌握相关知识,渗入到思想意识中,潜移默化去影响规范自身,形成思想觉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教育开展的最终目的。如针对教材课本中列举出的法制教育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讲解,必要时可让学生进行现场演绎,发挥创造,提出自身对事件的看法,做出总结。或安排学生写出相应的案例读后感,对案例进行剖析,自我思考,加深印象。
(二)改善教学方式,激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教师是传授法律知识的主力军,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
首先教师自身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学生传授相关法治知识时更有说服力,讲解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学生学习起来也更加容易接受、理解和掌握。
其次要有丰富的教学技巧储备。法制教育涉及到的相关条文非常枯燥,繁多,一味单纯地进行语言阐述解说,容易引起学生的心理疲劳,产生厌烦的情绪,法治教育走进课堂就没有思想基础。所以,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改进自己的教学模式,多样化的向学生展示法律知识,带动学生兴趣,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接受相关教学内容,实现自主学习的意识。教师可以创设法律情境,组建班级法庭,让学生对某些法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分享感悟,得出结论,并在相互间辩解和探讨中,深刻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意?R,自觉履行规范自身言行的义务。
(三)时时刻刻注重法治教育的渗透
良好的行为习惯从细节入手,注重坚持。因此,在日常的教学注重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从预防着手,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基本课堂秩序入手,不迟到早退……让学生灵活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远离罪恶。鼓励学生间互相监督,相互纠正,共同进步。树立法制宣传标语,创立法制板报、墙报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成立法律学习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去,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课外鼓励学生积极收集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同学间的互相探讨等。
(四)扩展法制教育
打破课堂教学的空间局限,开阔学习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强调实践活动开展的必要性,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法律,理解法律,有所启发。例如组织参观社会法制宣传展览和讲座,欣赏法制教育影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治意识更好的融入到自身生活中,切实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教育的意义
(一)有助于初中生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预防犯罪
目前我国犯罪人群呈现出了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人群在其中占有众多比例。这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现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薄弱,法律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缺少正确及时的引导,自身是非辨别能力差,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健全思想认识,预防犯罪。
(二)有助于学生正确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形成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影响行为,行为产生结果。注重校园中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思想意识。初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够成熟,极易受身边环境和他人的影响,思维上容易偏激、易怒,面对问题不能冷静对待,片面性的思考问题,盲目的做出判断,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学校是教育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场地。利用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对学生进行法制方面的相关教育,能正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分析社会现象,明确利害关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健全心智,形成正确的思想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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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园犯罪;法律意识;现状;特点
近日,复旦大学室友投毒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校在读研究生黄洋因生活琐事与室友关系不和,遭到心存不满的室友投毒,致不幸身亡。
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南航学生被室友刺死”事件,再到“江苏高校刺伤案”、云南大学马加爵“校园杀人案”等等,接连发生的同窗相残事件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并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发展,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和强烈。人们的法律意识的状况也随之变化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 大学生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且各方面都较为突出的社会群体, 其法律意识在社会其它成员中所起的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究竟如何? 应如何客观地去评价它们?本文拟从各个角度出发,分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从内容上看, 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根本理论的看法, 对法的要求和态度, 对现行法的理解和衡量, 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从表现形态上看, 法律意识既可表现为系统的思想、学说, 也可表现为零散的看法、观点, 既可是内在的, 也可是外在的; 法律意识作为人们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 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现实的行为, 对人们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 意识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内化的结晶,要想精确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非易事,这里只作大致的描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一) 从对法制现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完美的政治理想,但对现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的思想能随时代的潮流而变化,他们能够直观敏捷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状况,是社会上最敏感的群体。大学生凭借他们敏锐的思维及对社会历史的了解,知道想在中国建成民主政治的国家,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同学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有21.09 % 的同学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法制原则在我国不可能实现; 16.92 % 的同学认为目前民主与法制建设没有进展并且状况很糟。这种认识和态度容易在大学生中引起对法制疏远、甚至恐惧心态的产生。大学生又是治理国家的“边缘人”,没有依法治理国家的经验,缺乏对治理国家过程复杂性的了解,以为“依法治国”只要一提出,就能顺理成章地执行, 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与长期性预设不足, 因此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指责过多,或过分夸大,或一下子走向悲观主义,认为“中国公民目前的文化素质还很低,达不到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漏洞太多”。因此, 有大部分同学同意“ 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大学生这一群体富于幻想, 对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憧憬向往, 描绘的是依法治国的美丽彩图, 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 对建设中的困难预设不够, 现实的状况又容易使他们走向另一极端, 表现出明显的信心不足。
(二) 从部门法律意识来看: 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不平稳性。
调查表明, 大学生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宪法意识在整个法律意识中自然居核心地位, 并成为衡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尺度。然而, 大学生对宪法的作用认识普遍低于部门法律,调查中,大多数同学对宪法不感兴趣, 就不易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更不可能具有宪法意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大部分学生只对此较关注, 但也有10.62 %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说明这些同学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付诸实践, 存在理论与实际相分离的状况。在具体部门法律中布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婚姻法、继承法意识较为强烈, 普遍高于刑法意识和行政法意识、传统的“重刑轻民”的思想在大多数同学头脑中已不复存在, 大学生已更多地关注与市场经济和自身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对部门法感兴趣的顺序依次为: 经济法占46.7 % ,民法占37.3 % , 婚姻法继承法占37.88% , 但在接触和交谈中也发现, 有少数同学在观念中把法律与“ 判刑” “抓人” 等同起来, 对法律全面调整社会生活和全面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未能充分认识。大学生的诉讼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 只有23.24 %的同学对诉讼法感兴趣。诉讼法是解决法律程序的法律, 实体法则是解决责任归属、大小等实质间题的法律, 二者相辅相成。但大学生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 对诉讼法律和参与诉讼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 部分同学在现实中就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而是以消极胆怯、软弱的方式放弃自身权益法理是宪法、各部门法的指导和理论基石, 是大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不可缺少的内容, 然而大学生极不重视法学理论的学习, 只有1 0 .4 % 的同学愿意学这部分内容, 这必然对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 学生法律书本知识在提高, 但法律观念仍很模糊。
通过长期的法律知识普及, 加上法律读物、书籍的丰富,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也越加准确, 然而, 其法律观念却并没有随之正比例发展, 尤其对情与法、德与法以及法中的权责关系上认识不清, 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很重, 没有体现出青年一代应具备的法律素养。通过此次调查发现, 有70 % 的人认为“自己若有亲人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时”, 他们会选择“牺牲法律而保护亲人” 的道路。另外, 在问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时, 有几乎85 % 的学生认为“权利应为第一位” , 这体现出大学生有很强的权利意识, 其本身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表现, 但令人遗憾的是有近20 % 的学生不愿承担与之相当的义务和责任。从以上数据, 我们可以发现, 对现行法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态度, 如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 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对正当的司法程序表示冷漠等等。
三、结语
总之,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 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驱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 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并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社会的安定, 促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 伯尔曼著, 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 1991.
[2][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第二卷) 【M】.转引自民商法论丛【M】.
缺少法律意识范文6
(河套学院,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
摘 要: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助于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基本法律知识缺乏,法律信仰缺失、自觉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较差等。通过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提出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1-0074-03
党的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就要求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态度和践行效果,对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校法制教育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失踪遇险遇害等案件频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笔者以河套学院大一到大三非法学专业学生为主体,调查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高校法制教育状况,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供参考。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结果统计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态度。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指大学生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评价,对基本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知,对社会法律现象的心理判断以及法律信仰的形成情况等。围绕以上内容,本次调查从基本法律知识、法律运用能力、法律心理认知等三方面进行,调查以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被调查对象中大一学生占27%,大二学生占38%,大三学生占35%,共发放问卷680份,回收有效问卷663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5%。
(一)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统计
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树立良好法律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本次调查主要对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对法律法规的关注度、自身权利义务及个别具体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途径了解法律知识。其中媒体宣传是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大学生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并不高,选择经常关注的只占11%,关注过的占71%,还有18%的学生选择了从不关注。关于自己的权利义务,只有25%的学生选择了知道,63%的学生选择了大体知道,10%的学生选择了不知道,还有2%的学生选择了权利义务无所谓。在回答“被告是什么人”这一基本法律知识时,只有45%的学生作出了正确选择;有37%的学生认为被告是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有16%的学生认为被告是打官司中理亏的一方;还有2%的学生认为被告是被诬陷的一方,可见,学生对于“被告”这一常见法律主体的概念很模糊。
(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统计
提高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也是衡量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高低和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标准。在调查这一内容时,笔者设计了三个问题,见表1:
从以上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能够识别权利与义务,对保安搜身等明显的侵权行为,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大部分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但对索要发票这种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行为却缺乏明确的认知,所以78%的学生选择了偶尔或很少索要发票,只有42%的学生在商家拒开发票时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样的做法,一方面自己作为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给经营者提供了趁机逃税的机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三)法律心理认知情况统计
大学生法律心理认知特指大学生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和体验而形成的对于法的感觉、情绪、愿望和要求。笔者在这部分设计了三个问题,见表2:
从上述统计情况可见,58%的多数学生选择对法律保持信任,66%的学生在认为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能够选择积极有效的方式应对;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学生对法律持消极态度,甚至在法律与权力关系的认识上模糊不清;有33%的学生在法律有失公正时选择被动遵守,还有1%的学生选择可以不遵守法律。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能够判断一些简单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也有运用法律维权的基本意识,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由于接受法制教育的内容和途径所限,大多数学生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基本法律概念、诉讼制度等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缺乏关注,对自身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认识不清。二是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由于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大多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权利意识较差,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思考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对法律的心理认知不足。大多数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阶段,缺乏理性思考,部分学生对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没有客观的认识,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理解不够,对法律的信赖程度仍需提高。
调查结果与被调查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自我评价基本吻合。对自身法律意识水平的自我评价中,14%的学生认为较高,74%的学生认为一般,12%的学生认为较差。同时,77%的学生能够意识到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关系密切;88%的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想到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于“大学生在法治社会中担当的角色”,40%的学生选择做法治社会前进的推动者或建议者,27%的学生选择做守法者,26%的学生选择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7%的学生选择做法律的完善者,不难看出,大学生希望自己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并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但他们现有的法律意识水平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客观要求还是大学生的主观愿望,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三、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学、家庭及社会法制教育的缺失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大一学生相对大二、大三学生法制意识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小学、家庭及社会法制教育的缺失。中小学虽然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一些机关团体也组织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但大多数内容以安全教育为主,又受升学影响,这类课程或活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提升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意义不大。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些家长自身法律意识水平不高,缺乏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意识,有时“教育”甚至适得其反。社会法制宣传大多以大众普法教育为主,对青少年缺乏针对性。
(二)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强
中小学、社会及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在入学前法律意识水平普遍偏低,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承担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高校的法制教育应该通过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价值观。当前高校开展法制教育主要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而该门课程法律部分的内容只有两章,由于课时有限,教师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只能泛泛而谈,也很少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同时,教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大多缺少法学专业背景,本身对法律的研究和理解不够深入,在知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的培养等方面还有许多局限性,极大地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大学生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大学生不学法、不尊法、不用法、不守法,不仅直接影响其自身权益,还会侵害社会和他人合法利益,对营造法治环境产生消极影响。法制教育对学生在校期间、毕业以后的学习、就业、生活及社会交往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现实中大学生对法律的关注度并不高,没有将法制教育与自身的权利义务紧密联系,在学习中大多存在应付心理,不能自觉地把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和准则,也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
(四)社会法治环境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法治建设还存在立法滞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这也使得一部分大学生对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进程持怀疑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中小学阶段法制教育,为大学生形成良好法律意识奠定基础
法制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在中小学阶段了解与自己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学阶段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奠定基础。因此,中小学应当开设相应的法律课程,并邀请专家对教师和家长进行培训,以便教师和家长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也应配合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从而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使法制教育伴随青少年的成长,帮助他们从小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思想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将其培养成为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合格人才,是高校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高校应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开设法制教育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所以首先要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同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专业特点,增设劳动法、经济法、环境法、婚姻家庭法等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弥补现有教学模式的不足。二是要创新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法律知识实用性很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多采用案例式、讨论式、诊断式等教学方法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注重加强互动交流,增强课堂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三是要组织开展丰富的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教师要精心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应鼓励指导学生成立法律社团,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竞赛、辩论会、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咨询等活动,构建起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提高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形成学习、传播法律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高校应尽量选派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教师承担相应教学任务,非法学专业教师应通过学习培训,形成完善的知识体系,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保证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构建良好法治环境,为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创造条件
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坚定大学生的法治理想信念,为提高法律意识水平创造条件。从国家层面而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平,全面加强法律实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从社会层面而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从学校层面而言,要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以学校章程为指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水平创设校内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张家宇,李子煊.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的困境与出路[J].北华大学学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