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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1
传统课堂教学美学观建立在教师传授教科书现成知识的基础之上,教师是传授者,又是强迫学生接受的监督者。这样的课堂不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在意学生的情感体验与生命需求。其课堂审美的标准,必然向教师的表演、讲析倾斜。于是,课堂审美的标尺严重扭曲,教师过度的讲解,矫揉的表演,生吞活剥的形式翻新,堪比演员的才艺展示……却都被视为美轮美奂的艺术,由此滋生的“负能量”也显而易见:年轻教师肓目追捧甘做“粉丝”,竞相效仿而不得又挫伤自信感慨唏嘘。本应成为课堂学习主人的学生,却被无情地边缘化了。
而新型课堂美学观恰恰相反,认定课堂教学的核心价值是指导学生科学高效地自主学习,最大限度地实现生命发展。教师只是学生自主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帮助和服务。这样的课堂中教师的美不在于显示话语霸权,而在于“引导启迪,使学生自奋其力,自致其知。非谓教师滔滔讲说,学生默默聆受”(叶圣陶语)。在于以自己的“低调”引发学生“高调”,以自己的“示弱”引发学生“逞强”。这样的“美”,才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美(《庄子·知北游》),是“不求美则美矣”的美(《淮南子·说山训》),是“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美(《庄子·天道》)。这样的课堂美学观,才是真正的生态课堂美学观。
以学生的学习、发展为核心价值,重塑课堂教学美学观,已成当今课堂教学改革的主流走向。如何在新型课堂中发现美、认识美、鉴赏美呢?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审视:
一、展示语文之美
在很多学生的眼里,认为语文学习没有什么可学的,其实,语文具有极其丰富的美学价值,正如名人所说,“语文,如果正确的去看它,不但拥有真理,而且也具有至上的美,正像雕刻的美,是一种冷而严厉的美,这种美没有绘画或音乐那些华丽的装饰,它可以纯净到崇高的地步,能够达到严格的只有伟大的艺术才能显示的那种完美的境地。”于是我想起了一句美学的命题,美在于发现、美在于创造。所以,作为一名教师,就是要培养学生的美学价值。学生学习须经历从不懂到懂、不会到会,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知之甚多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洋溢着生命发展之美。因此,新型课堂美学观十分珍视学生课堂学习中的发展过程,虽然有些曲折,有些迂回,有所耽搁,有点费时,但却是那种“顺风顺水”的课堂无法比拟的。
例如:在讲“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诗句,前者描述了直线与地平面的垂直形象,后者表现出直线与圆的相切的画面。而“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诗句是一个活生生的孤帆运动的极限过程,只有教会学生用美的眼睛去发现,才能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二、师生交流体现课堂教学之美
师生之间用语言进行交流,是课堂教学的突出特点。真实展现生命成长的课堂中会遭遇多少“风景”,不是教师凭精心预设就能确定的。教师能做和该做的,是以学定教,顺学而导,帮助学生“山穷水尽疑无路”时,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因此,从本质上说,课堂教学之美就是师生现场生成的求真之美。
例如:在讲《颐和园》一课时,一位学生质疑:“课文中‘两岸栽着数不清的倒垂的杨柳’,这杨柳是什么树?”老师随口回答:“杨柳是杨树和柳树呀!”有的同学就说:“课文写得不对了,柳树是倒垂的,杨树可不是倒垂的。”老师备课时根本没考虑到这一问题,让大家讨论:“那我们把这句话修改一下,使它表达得更准确。”经过一番争论,出现三种意见:一是把这句话改成“两岸栽着数不清的挺拔的杨树和倒垂的柳树”;二是干脆删去“倒垂”,改成“数不清的杨柳”;三是把“倒垂”改成“碧绿”,“两岸栽着数不清的碧绿的杨柳”。这时一位女生把手举得老高,拿着字典说:“杨柳是什么树,查查字典不就知道了?字典说杨柳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杨树和柳树,另一个意思是泛指柳树。课文中写的就是柳树,所以用了‘倒垂的’。”教室里一下静了下来。老师说:“你真了不起,能用工具书解答疑难。老师说得不对,课文中应当就指柳树。”
三、课堂教学呈现含蓄之美
课堂教学含而不宣,蓄而不露,才会具有更深厚的审美意蕴。
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2
关键词:媒介即讯息;文学理论;新变
一、借异而识同
“媒介即讯息”包括“人的延伸”“媒介技术论”“新尺度”“媒介感知论”和“媒介环境论”等诸多内容,这一理论使我国当代文学理论产生了诸多新变。
(一)文学理论的变化
受麦克卢汉媒介理论的影响,我国当代文学理论教材新增了关于媒介的篇目,具体有南帆《文学理论新读本》、王一川《文学理论》、佘向军和成远镜主编的《文学理论》以及陶东风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等。限于篇幅,不便逐一展开列举。这些教材都受到了“媒介即讯息”观点的影响。总体来说,媒介理论对文学理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媒介新尺度”引发文学本身的种种变化。在文学构成论中,新增了电子媒介或影视文学等内容,文学活动论中出现了现代传媒与文学发展的内容,这些变化都促使文学创作出现新的文学标准,即以媒介传播为准则。当代文学理论教材中设置专章论述电子时代的文学,意在说明如今是一个电子媒介占主导权的时代。“在以影像为主导的文化工业影响下,不少作家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根据影视剧的特色在自己的创作中展开想象和叙述。”[1](P114-115)不少作家创作便于影视改编的文本作品,文学生产和文学接受及其关系也在发生着颠覆性变革。正如麦克卢汉所说的那样,“所谓媒介即是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物中引进一种新尺度”,“任何媒介或技术的‘讯息’,是由它引入的人间事物的尺度变化、速度变化和模式变化”[2](P33)。文学的语言、文本、形式及内容在创作过程中要考虑其媒介的传播特性,以便创作出更好更符合大众口味的作品,故媒介传播成为电媒时代文学创作的新尺度。其次,“媒介即讯息”丰富了文学理论内容,拓宽了当代文学的研究领域。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既包含技术美学理论,也包含形式美学内涵,因为麦克卢汉正是从新批评的美学原则来对媒介问题进行讨论的[3]。麦克卢汉的媒介形式在文学理论教材中具体表现为文学形式的变化。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文学表现形式也出现很大变化,由以前的纸媒时代,到如今盛行的各种电子读物、影视作品甚至各种小视频,都是新时代的文学表现形式。有些作家或评论家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拉近与受众的距离。
(二)理论和思维的延伸
“媒介即讯息”理论衍生了许多研究文学的新理论,如媒介存在论、媒介哲学论、媒介技术美学论等。例如:王一川提出“文学媒介论”,他说在《庄子天道》中早就指出书是用于传输的媒介,而书中的语言在于其所呈现的意义,当时的书是用于传输语言的媒介,即“媒介优先”。若从形而上的角度看,“媒介”就是一种形式,而媒介所传达的信息即为内容,用于呈现意义的语言也是内容。但麦克卢汉并不认为如此,他认为媒介是人的延伸和技术的同一,具有整体性,即技术是人感官的延伸,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冰冷“工具”。其整体性思维对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也有所启示。麦克卢汉认为:“每一种新的影响所改变的都是所有感知之间的比率。”这是整体性思维的第一层内容,即在处理问题如技术的后果时所采取的一种联系的、相互作用的和系统性的观点和方法论[4]。可见,“媒介即讯息”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的新方法论,也提供了许多文学研究的新思维。
二、籍无而得有
麦克卢汉善于考察媒介构成的环境,并将其分为主体感知环境和客体社会环境两大部分。我国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急需研究者们精准地感知电子媒介的社会环境下所创造出的文学作品的价值,故反思“媒介环境论”对我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影响不容忽视。
(一)正视“媒介即讯息”对文学理论的影响
“媒介环境论”是“媒介即讯息”的内容之一,它对我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环境的营造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王咏梅[5]学者在《现代文艺学范式的媒介中心论转向》一文中指出,从文艺学学科建构及发展的角度看,有两个方面的理论成果尤为突出:第一,文艺传播学的建立与文学传播媒介的兴起;第二,“媒介诗学”的出场与本体论文学媒介观的建立。关于第一方面,目前出版了许多关于文艺传播媒介学的著作,如孙宜君的《文艺传播学》、文言的《文学传播学引论》等。关于第二方面,最具标志性的是张邦卫提出了“媒介诗学”理论。面对消极影响,我们要正视其存在,通过其他途径弥补不足。王咏梅呼吁理论家和作家们在强调传播媒介的同时不要忽略文学表现媒介的研究特质。金惠敏先生在《关于麦克卢汉的研究》一文中也提到:“我们的目的不只是考古式地复原麦克卢汉,而且还有企划将麦克卢汉作为一种值得借鉴的媒介研究方法,这个方法就是美学,就是人文,就是文化。”[6]旨在说明,研究者不仅要了解媒介的内容,更要学习其中蕴藏的研究方法,创作独具特色的当论作品,最重要的是结合当下的社会环境。我们要正视“媒介即讯息”带给我国当代文学理论发展的价值。张利群先生基于麦克卢汉媒介理论提出了文学媒介生产论,更加系统地将文学和媒介相结合,凸显了媒介在文学中的地位作用,以便加速建构体系完善的文学理论批评机制。文学媒介生产论相对注重文学生产与消费这一过程,根据这一过程可判断受众的反应(受众审美),受众的审美会反作用于文学创作,故媒介即讯息理论自带文学价值。正如受众推动了许多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随着媒介的进化,受众的审美水平也在提高。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理论自身具有文学性,他说一切媒介均是主体感官的延伸,而感官是受众审美能力的体现,审美需要主体充分调动其感官,这也是进行文学创造活动的基本要求。
(二)共同打造文学理论新环境
“媒介环境”会延伸一个新的文学理论环境。按照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技术与媒介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紧密联系,媒介技术既引发事物的尺度变化、模式变化等,又会重组、塑造和控制人或事物的发展,即媒介作为一种技术,既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又在无形中反作用于人类事物。就像“微信”“微博”等媒介“微”环境中出现“微”文学现象,有大量研究“微信”朋友圈空间私密性的作品,也有诸多研究“微博”话语权力与传播功能的评论性文章。这就容易引发理论泛滥,不利于“文艺高峰”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要辩证地看待麦克卢汉的理论,批评与反思同在,这也正是我们建构并完善当代文学理论体系的必经之路。
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3
中小学美术教学实践证明,教学法理论研究的滞后,影响和制约了中小学美术教育有序和健康的发展。在国家美术课程标准与美术教学大纲新旧交替之际,中小学美术教师中多数人除美术旧课本外,几乎没有教学参考资料,缺乏教学法理论指导。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不少教师凭经验、凭直觉、凭兴趣组织教学,普遍不符合素质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要求,这是一种非审美性趋向。另一方面,各地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标准而新编美术教材已处于实验阶段,尽管中小学美术教材的问题可望近期解决。但是,与之相适应的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理论建设基本上仍然是空白。原先供高等师范院校美术教育专业使用的教学法教材,由于出版时间较早,其中不少美术教育观念与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系列文献的精神不符,与此后一系列改进学校美术教育工作的精神相悖。
急用先学,随着学习、思考的深入,笔者仅就教学法中诸如美术教育的目的和目标,美术技能、技法与美术学知识、审美文化的选择,美术教学原则的重新认识和调整,美术教学中心的偏移等有关的一些理论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摆脱美术教育的“三个中心”,改革传统教学方法论构成
在把握教与学这一对矛盾关系时,若依照传统的教学法理论观念,则一般都是站在教者立场和授方本位上阐述和思考问题。美术教学的目的与任务、美术课的教材与内容、教学的原则与方法、美术课的授课与考核、美术课的评价与标准体系等,无不是着眼于教师的角度和立场。教学成了教师的单边活动,教学方法论几乎成为教法经验谈。在这样的教学法思想作用下,教师的教学活动一般都停留在对传统教材的分析理解、对传统教法的拼装套用、对教学构成的分解组合、对技法因素的熟练运用等层面,也就是说我国的中小学美术教学一直是“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来展开;相应的美术教学法也是以此为本位,为理论诉求对象,形成了传统的经验型美术教学方法论框架。中小学美术教学活动中无视学生的存在,势必造成教育价值取向的偏颇,这是美术教育的非审美性趋向,是教学法理论导向的误区。当今人们常说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我认为教学其实是一种文化、知识、技能的“转化”,是学生“主体”的学习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促进这种转化的理论技巧就是“教学法”。而设计教学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充分了解学生,正视学生是教学活动主体这一客观事实。在美术教学法理论阐述中,学生是主角、是决定性因素。如何调度学生成为教学的中心、重心,这应该是教学法研究的任务。这种“学生主体”观与经验型美术教学思想有根本性的差异。
现代教育学告诉我们:学生是具有主体性的人。“教育教学影响只有在得到学生主体意识选择、支持后,才能对其知识、能力、个性品质、身体等各方面的发展起作用”①,教学中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学习的独立性、对教育影响的选择性、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等诸多层面。研究教学主体,我们还必须看到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稳定性和可变性、不均衡性和个体差异性特点。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教学要照顾到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美术教学中我们还须看到学生的个性特征、学生的潜在能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以及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表现在感知、思维、想象、创造、兴趣、情感、美术表现力诸方面的显著差别。
关于中小学美术教育的重心应该放在哪里,在美术教学矛盾组合中应该以谁为中心的问题,根据素质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要求我们应该得出自己的判断。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在世界各国美术教育中风行的“儿童中心论”认为:美术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美术教育的目的在于提儿童自我表现的机会,以发展他们的个性、智力和创造力,教师只不过是材料供应者和鼓励者。甚至还认为:“教”会伤害儿童创造力或将成人标准强加于儿童,认为绝不可以“品评”和“等第”或以成人之见去评价儿童的表现结果……不难看出,这样的认识过分强调了少年儿童的创造性和学生的自我表现,压制和瓦解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后果是从总体上削弱和否定了美术教育的积极作用。显然,完全的儿童中心论的教学定位和教学法思考是难以操作的,是不符合时代需求的。70年代,国外教育者们开始正视这一理论偏颇,逐渐接纳优秀教育理论,看重课程结构,肯定和重视教与学的辩证关系和相互作用。他们将强调创造性和自我表现的“儿童中心论”美术教育思想与“以学科为本的美术教育”(DBAE)(注:DBAE是Discipline-Based Art Education.的缩写,国际美术教育界的代表人物w.迪文·古力(w.Dwaine.Greer)和E.w.艾斯纳(Elliot.W.eisnev)提出“以学科为本的美术教育”,主张以严谨的美术课程实现美术自身的价值。)趋于融合,“教学过程中学生心理逻辑与学科知识逻辑已被视为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②
总之,应该明确:美术教学就是以美术课程为中介的教师的“教”和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教”与“学”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二者彼此依存、相辅相成,“中心”的偏移不利于美术教学的发展。我们要树立新的教学观,将学生单一的被动的学习方式转化为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操作实践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
二、中小学美术教学原则应该体现审美教育特征
现有的美术教学原则含糊不清,指向不明,没有体现学科的特征。国家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美育的手段,途径主要是艺术教育”。③有不少学者已经充分论证,中小学美术教育在本质上就是审美教育,而不是德育、智育或者其他。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中小学美术教育能不能保持其审美教育本质特征,这不仅要处理好美术学和审美文化与美术知识、技能之间的关系,还取决于我们的教学是否把握艺术审美规律。“因此,中小学美术教学在实施过程中还特别需要有具体的教学原则作指导。”④
曾有教育工作者为中小学美术教学制订过一些教学原则。如:《普通中小学美术课教材教法》的作者认为:中小学美术课教学应遵循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精讲善练原则和以点带面的原则;《中学美术教学法》的作者也提出:审美性原则、直观性原则、精讲善练原则、眼脑手协调并用的原则、创造性原则、统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等。“教学原则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根据教育目的和教学过程的规律制定,也是教学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正确贯彻教学原则,是实现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⑤我理解:教学原则反映教学规律,用来指导某一学科教学实际工作的教学原则,首先必须符合该学科既定的教学目的,其次它必须反映该学科教学过程规律。那些既不符合学科具体的教学目的,又不能充分反映具体教学过程规律的提法,是不宜被称为该学科的教学原则的。
前面所列举的教学原则摘自当前我们用于培养高等师范美术教育专业学生的教材,比照以上观点,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提法并没有突出学科特点,不能反映教学要求,不能体现教学目的和教学规律,其中虽然有指向美术教学的,但基本上没有抓住学科本质特点和体现内在的教学需求。而大多数美术教学原则,实际上只是各个学科教学都必需遵循的教学基本原则。长期以来,我们把教学基本原则直接地当成了美术教学原则,实际上是抹煞了以审美教育为根本追求的艺术学科的特殊性。事实上,统率各学科的教学基本原则是不能取代或等同于某一学科特有的教学原则的。
那么,怎样的教学原则才能适应中小学美术教学的需要呢?学术界有人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学者郭声健博士提出了“艺术融合原则、艺术参与原则和艺术愉悦原则”,并对相关的启动程序和规则展开了较为详实的论述,颇有说服力。当前,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新的中小学美术教材将会陆续出台,面对新的教学局面,到底应该如何论证和建树中小学美术教学原则,我想这应是美术教学法今后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美术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的混淆,造成教学指导思想的混乱
在传统的美术教学法阐述中时常混淆“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的定义,二者转换混用。如:“美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德、智、体、美、劳五方虽有各自的特定的任务,……它们从各个方面共同保证着教育目标的实现。”⑥不难看出,这是同样性质的阐述,上述“教育目标”的意思等同于“教育目的”,如果说这种转换也许有修辞方面的原因或者是由于疏忽所致的话,那么,在传统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教学目的、单元教学目的、课时教学目的”安排,不能不说是理论认识上的欠缺。目的、目标不分,暴露了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理论研究的滞后。又譬如:有学者一方面认为“中学学校美术教学的目标,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但同时又认为“教学目的,包括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共同目的……”⑦在这里“教学目标”和“教学目的”成为同义或近义词,产生了混用的效果。
在教育学理论中曾对“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有过界定,“教育目的是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总的要求和共同的质量标准”,“培养目标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和专业的具体培养要求或培养人的具体质量规格”。“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关系:教育目的是学校教育所要达到的总的目的或共同质量标准,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则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⑧
为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导致教育、教学的偏差,目前国外教育界也有人在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并努力将“教育目的”与“教育目标”进行明确区分。在英语中,教育目的(Educational Aims)含有“方向”的意味,表现普遍的、总体的和终极的价值,具有相对宏观的指导意义;教育目标(EducationalGoals)或(Educational Objectives)含有“里程”的意义,表现个别的、阶段的、具体的价值,只指导具体的、特定的教学活动,前者规定了后者的性质和任务,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化。。因此,学术界认为:教育目的体现了社会的意志和时展的要求,具有指令性和强制性,是相对稳定的时代要求;而教学目标是一种为实现教学目的而设置的教学策略,是可根据需要加以调整、变动的。在教学设计时,教育目的的表述,必须具体化为教学目标──一个系统的、可操作的、量化的标准,这个标准应包含要求达成的具体内容的明确规格;能用规范的术语描述所要达到的教学结果的明细规格。
在传统教学法中,编写教案采用的是“目的”教学,“目的”教学侧重于教学中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表达的是教师与教育学愿望相统一的、作用于学生心理变化的授课要求。在这里教学目的只是对复杂的教学活动作出笼统的、模糊的、原则性的规定,这显然是非常不充分的,同时,教学结果也是不易测量和评价的。课堂效果因没有具体的目标规格作界定标准,使得教学的好坏取决于教师本身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机智。
总之,“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是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实践中的随意混淆只能说明美术教学法研究的不足,其结果导致的是教学目的的背离和教学评价系统的模糊和软弱。明确美术教育目的,建立新的、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美术教学目标系统,以及相应的目标管理机制,是我们迫切的任务。
四、“异化倾向”是对审美教育要求的背离
当前中小学美术教学中,普遍存在着偏重技法技能训练的倾向,而其中绘画的技能技巧训练又首当其冲。美术课几乎等同于“图画课”、“手工课”,与之相应被利用的是精讲多练的教学法原则,教学中重视技术轻视理论、忽视人文精神教育的情况是有代表性的。有不少中小学美术教师反映:“长期以来,我们把美术课学习的‘双基’要求作为主要任务,对学生要求以技能学习掌握,画得像不像、做得像不像为标准”,“一味死抱素描,要不就钻在中国传统国画的套子里,在技法中磨来磨去”,“所以在实际工作中,美术教学蜕变为技能教学,教材变成了技法书”。还有教师指出:“历来把美术与绘画等同,于是形成了以绘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绘画技能训练,而把美术的众多门类排斥在外”,“美术课常常被绘画临摹教学所取代”,“学生们机械地临摹大师们的名作,‘依样画葫芦’,画虾必学齐白石,画竹必像郑板桥,连下笔顺序都安排好了”。⑨上述种种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美术知识技能教学在中小学美术教育中片面地受到重视、有的甚至把美术课等同于美术技能训练,掌握美术知识技能成为了美术教学的主要目的。2.美术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没有突出美术学科的特点。主要采用简单模仿、重复操练、注重形似、强调准确的方式。3.绘画成绩成为了衡量教学的主要标准,成人化的绘画要求扼杀了儿童的审美兴趣。
显然,美术教学的“重技轻理”倾向,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不符,与审美教育的要求相违背。那么,在教学实践中,为什么还会产生这种普遍现象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涉及到学科教育的历史原因,催发和滋长这一问题的教育大环境和社会大背景,值得深入探究。
我认为,在探究引发重技轻理的原因时,目前存在于中小学美术教育中的“异化倾向”值得关注。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美术教育的非美术化”和“普通教育的专业化”。
其一,主要表现在中小学美术学科没有审美教育特点,而被等同为德育或智育的教学,使得美术教学与其他教学没有多大区别,学科教学评价也套用其他学科标准,将“技”与“能”这类智育上的传统追求来取代和掩盖教学上的审美的把握。中小学的美术教育本应是普通和普及的艺术教育,而不是专业和职业的艺术教育。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中小学美术教育却往往有意无意地向专业艺术教育看齐,老师有时甚至将高校技能要求的那一套几乎全部照搬。我认为,由于有借用现成的教学套路,诱使美术教师陈陈相因,处于一种被动的惰性选择状态。而要突出审美特性的教学,是鼓励教师的参与融合,教与学成为一种双边的艺术创造活动,要求教师本身不但要具有美术技能基本功,还要具有美术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学科方面的广博知识和修养……二者相比较,不难看出:突出审美教育的美术教学比纯粹的知识技能教学要难得多,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也高得多,这恐怕就是产生中小学美术教学中重“技”轻“理”倾向的一方面原因吧。
其二,是普通教育的专业化,还表现在美术高等师范的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上。有学者为21世纪称职的艺术教师提出了几条标准:1.不是专业艺术工作者,而是艺术教育工作者;2.不是简单的裁判员,而是热情的欣赏者;3.不是单项型,而是全能型。我认为,这也是对中小学美术教师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而我们现在的高等师范美术教育,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授课方式等诸多方面,并没有与培养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专业美术教育拉开距离,不能体现出师范教育的专业特点。未来的中小学美术教师们的专业思想不明确,知识构成也显得单薄,他们尤其不喜欢美术学理论,重“技”而轻“理”……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理”,是指美术学内涵、审美文化修养和人文学科知识基础。然而,从多年高等师范艺术教育的实践来看,大量的师范生不会上美术欣赏和常识课,上课时只有技法的搬弄,而无思想的交流,根本谈不上开展创造性的审美教育。高等师范的专业美术教育存在着的不足和定位偏颇,应引起教学法研究的密切关注。
必须看到的是,在国家新颁发的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中已扬弃了旧教学方法论和重技轻理的非审美趋向,建立了新的课程目标、学习领域和实施建议,并提示了新的教学法思路,我们应该充分学习与领会。目前,中小学美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发展思维、情感、创造性和培养全球意识的人才的重要学科。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美术教育一直是整个学校教育的较薄弱环节,这一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理论的研究和建设也几乎还是空白。本文对教学法非审美性趋向的几点追问与建议,作为学习心得,希望能对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的建设有点帮助。
注释:
①②《美术教学论》,王大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③《哲学大辞典·美学卷》,蒋孔阳,上海辞书出版社。
④《艺术教育论》,郭声健,上海教育出版社。
⑤《教育学(修订版)》,邵宗杰、裴文敏,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⑥《普通中学美术课教材教法》,吴东梁、樊学川,高等教育出版社。
⑦《中等学校美术教学法》,蒋荪生,江苏教育出版社。
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4
一、甲骨文和甲骨文书法
(一)甲骨文的起源甲骨文主要指殷墟甲骨文,是商周时期刻在龟甲骨上面写刻卜辞或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较为完整的文字。甲骨文与古埃及的圣书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并称为世界四大古文字。然而,同为人类早期的象形表意文字,外国的这三种文字早已先后消亡,只是我们的甲骨文一脉相承传承至今,成为现代汉字的鼻祖,让世人知道了甲骨文的价值。由于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所以研究书法艺术必须研究汉字的产生及汉字书体的演变过程。
(二)甲骨文对书法的影响甲骨文,可以称为世界上寿命最长的古文字了,由甲骨文演变发展而来的汉字。而书法又是文字的书写艺术,一般特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一种艺术。所以研究汉字的产生对书法艺术的探讨是有益的,甲骨文的发现,汉字的书写,为书法艺术的源起、发展奠定了基础。汉字作为语言的信息符号,是通过汉字的书写或契刻实现的,先民在甲骨金石、砖瓦、缯帛、简木等材料上留下了大量的书写痕迹,将在一定时间中产生、在一定是时间中消失的语言信息,转换成的物化形式保存下来的。汉字是中国书法艺术产生的直接源头和唯一载体。从文字学的角度看,它让我们得到了汉字演变的一个完整的系列:远古陶器刻划符号———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郭沫若《殷契粹编》称赞“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足知存世契文,实为一代书法,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甲骨文已经脱离了它本身的象形意义,具备了书法最原始的抽象美。书法家在应用甲骨文集联作赋时,不能违背古文字应用规律。甲骨文作为先民对美的追求和反映,其章法纵无行,横无列,行中字或大或小,参差错落,互相呼应,天然自成,全篇浑然一体,标志着中国书法审美意识的萌发。
二、甲骨文在书法艺术中的作用
(一)甲骨文促进书艺的创作商周甲骨文是由象形文字发展而来,其书、刻艺术是世所罕见的艺林之珍。它的结体、嬗变、含义与通借,是书艺创作学习和研究的重要资料。甲骨文、大篆小、篆基本上符合“六书”的原则,这就为书法艺术的可塑性提供了客观基础和可为条件。生活是美的源泉,美是生活的灵魂。即使甲骨文书法是以刀作“笔”,以甲骨作“纸”的硬笔书法,属于契刻艺术的范畴。现如今我们以笔代刀,以纸代甲骨,再现甲骨文书法独树一帜的古艺遗韵,在艺术上耳目一新,创作出内容上适应时尚,能使人们欣赏,更好的为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创作甲骨书法作品时中,首先是求形追神,形与神是书法艺术美的内涵与外延。在构思作品的形象是精灵传神的形象,始生意境。然后是在笔墨技法上,书时—线条有甲骨之力;书成—字字有离纸之浮雕感,能用“凹”乃得“凸”。它是以似刻如写,刀、笔挥运自如,互为增益,以有限的具象,寄寓深挚而无限的情思,并不断地开拓出形神兼备、雅俗共赏的艺术佳作来。
(二)当代甲骨文书法当代甲骨文书法是甲骨文书法史的一个重要阶段。当代甲骨文书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借助对“接纳”与“进入”这两个概念的实现和未来进展之追踪,阐述了当代甲骨文书法非常复杂多变的发展态势,在说明当代甲骨文书法创作中,大致分为四个流派:1、传统派字形结构,笔画收起,均按其尖入尖出的刀刻原貌书写,照原字放大,所不同之处就是笔、刀而已。2、改革派主张不失原作意韵,集字合理通借,不为分期所限。古意添新彩,内容合时甲骨偏旁尚,风格宜奔放,服务于当代。3、画字派认为甲骨文大多含绘画形意,书画同源,不如现其本来面目赋以水墨画技法,是字似画,但难写成诗文。4、创新派主张选用简化字为表现对象,择相应的偏旁部首套用,这样一来被简化后的形声字,易于甲骨文中别的字相混淆。很难识别,所以如此创新不足取也。
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5
关键词:东南亚;文学价值;民间美术;审美
文学和美术一直以来都是最活跃和最具有文化精神的文艺类型,人类的涂鸦冲动和诗文禀赋,自古就相伴相生,相得益彰。文学诉诸思想情感的丰富性,美术则诉诸视觉表现的审美性,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一、文学与美术的血肉关系
在所有文艺门类中,文学是位于于首位的,文学被称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语),这是因为它的表现题材最为广泛,表现力度最为强烈,且社会作用非常之明显。文学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以语言为手段来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和表达感情,是一个时代思想和精神的集中表现,任何艺术门类无不受到当时文风的影响。美术泛指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建筑艺术等在空间开展的诉之于视觉的一种艺术形式,十七世纪欧洲开始使用这一名称。文学最重要的形式就是文字,然而众所周知,文字最早源于图画,以美术的形式产生,譬如中国的文字的产生,最初就是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各种图形。换言之,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历史脚步,文学与美术早就已经有了根深蒂固的“血缘关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须臾不可分离。文学和美术虽然属于不同的文化门类,但它们都受到相同的艺术规律影响,因此它们之间有许多的共同及相似点。文学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较自由地、多方面地展示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生活,从而对美术产生巨大影响。美术可以根据文学提供的题材和情节来进行创作,直接而具体的描绘与显现社会的图景,在审美表现手法上更容易得到大众的认可。美术和文学还有一种更加内在的联系方式,这就是诗与画的相互融合,画面上诗和画妙合而凝,契合无间,浑然一体,构成一个诗情画意,相映成趣的有机整体。古希腊诗人西蒙奈底斯就曾说过:“诗是有声画,犹如画是无声诗。”中国宋代文豪和文人画家苏轼苏轼更是在评价王维时说到:“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可见,无论古今中外文学里有美术的的美,美术里有文学的韵都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美术历来有“触景生情”,“情景交融”之说,美术可以为文学添枝加叶,增加文学作品中的美术意蕴,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伯敏先生说得好:“美术与文学的关系,就是菜与油的关系,白铁锅炒青菜也可以吃但是不好吃,加了油水炒,就好吃了。”中国当代美术大师吴冠中先生在谈到自己的从艺之路时也曾谈到,自己喜欢李清照、李煜、李商隐,一直想成为一名有力度的作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走上美术绘画之路,但其内心精神上一直要攀援的,恰是鲁迅那样的文学高峰。
二、民间美术的文化特质
在美术的海洋里,民间美术可以说是一个独特而重要的分支,她存在于人们的衣、食、住、用、行当中,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斗争中,民间美术反映着人们对生活的感受、爱憎和愿望,贮存着可贵的知识、情感和技术因素。《辞海》里说:“民间美术是劳动人民为适应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以手工生产为主的一种工艺美术。”民间美术以家族或师徒的方式进行传承,在题材、造型、色彩和技法的传授学习中,自然而然地将一种根深蒂固的审美意识、趣味和标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可以说,民间美术凝聚着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突出地表现了一个国家人民所理解的真、善、美,正像马克思说的:“在某种意义上还存在着一种规范和不可企及的标本的意义。”民间艺术就地取材,因材施艺,非常强调实用性与审美性,传承性与创新性以及民族性与时代性的三统一,充满诗性智慧,拙中见巧,与文学精神妙合而凝,深刻地反映了人们的世界观、文化观和价值观,当之无愧地成为民众自己的“大百科全书”。
三、东南亚民间美术融艺术性和文学味于一体,构筑纯出美的场域和境界
东南亚是一个独特的地理和文化区域,东接太平洋,西毗印度洋,南临澳大利亚,北与中国接壤,各个国家多数文化相通,风土相近,但都有自己的文化艺术特色。总体而言,东南亚是一个东西方文化交汇,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地方,民间美术的种类繁多,灿若群星,以鲜明的民族风格在世界上独树一帜。东南亚国家大多笃信宗教,因此民间艺术的宗教色彩都十分浓厚,常运用象征、寓意和祈望等手法,将民族传统的、伦理思想和审美意志结合起来,最终达到装饰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文学性与审美性的完美统一。如泰国的民间绘画,多取材于一个个佛教故事:菩提树下诞生、萨唾太子出游、三魔斗法、六象朝拜、舍生喂虎、舍生贸鸽、鹿王本生等,也有直接取材于民间传说和叙事史诗的,当中有许多情节性的描绘,体现出绘画的文学味。同时各种民间传说、生活故事、叙事长诗、歌谣曲艺等民间文学也与民间美术有机结合在一起,互为存在的时空场景,反映出泰国的社会历史生活。以独特的表现方式和途径,作用于人们的视觉和思想,构筑出美的场域和境界,形成了基于民间文化沃土的情感宣泄渠道和审美表达机制。文学与美术都是人们心灵的内在表达,民间美术所呈现的是个静观的空间和时间中的运动,一个民间美术师要超脱匠人而成为真正的艺术,就必须从姐妹艺术中吸取丰富的营养,而首先要请教的便是文学。因为文学是获得纯正审美趣味的内在本源,文学性存在于艺术话语的表达、叙述、描写、结构、意象的思维之中。在民间工艺美术表现上,东南亚风格同样继承了自然,单纯而又质朴的“纯正的文学趣味”,大到空间造型,小到细节装饰,都体现了对民间历史文化的尊重,和对手工艺制作雕琢的崇尚。东南亚的民间工艺美术集各类装饰特点之长,强调传统性与现代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的衍生与综合,更是对东南亚本土文化和自然条件的自觉选择。她们是社会和时代的产物,是特定民族特有的气质和精神在文化上的反映,有着历史的继承性和发展演进的内在规律,充溢着特有的文气和格调,处处闪烁着美好的文学情怀和睿智灵动的审美品质。沉淀着东南亚人民的生活经验和乡土智慧,保持了一分纯朴刚毅和逍遥自在,譬如老挝山地部落的民间刺绣,独出心裁,讲究纹饰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以丰富的创造力表现出惊人的装饰趣味,为自己民族所独有,将老挝人民质朴而自然的审美取向有机地融入到衣食住行、耕牧渔猎、春耕夏耘及秋收冬藏的生活场景和时空坐标之中,展现出极具文学特质的纯情之美和恣意之术。
结语
文学与美术,前者将形象诉诸与想象,后者则把形象呈现在眼前,从形式到内容两者殊途同归。东南亚位于世界地理的要冲,是一个各种文明交汇聚和文化艺术多元的区域,探究其民间美术的文学价值,对于深入研究和剖析其中蕴含的文化精神和审美内涵,以及加强中国与东南亚的文化艺术交流,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为. 文学与艺术[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9)
[2]蒋廷瑜. 铜鼓是东盟古代文化的共同载体[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基金项目:
文学的美学价值范文6
学习评价本意是指凭借一定的组织、程序、方法以及技术手段,针对知识转化程度以及个体经验的累积效用的价值判断与测量实践。“知识转化程度”是指“知识”从教师流向学生的传递效率与效果;而 “个体经验的累积效用”,则指在教与学的日常交互以及知识转化传递过程中,学生有目地的反思性建构个体经验的能力及程度。教学意义上的“知识转化程度”与“个体经验的累积效用”通常被综合理解为“教学或学习效果”。在学习评价的实践中,以“知识转化程度”作为指标反映的主要是事实知识、原理知识的扩散、掌握;以“个体经验的累积效用”作为指标鉴定的则是技能知识和人力知识[1]的生成、运用。学习评价实践中的这两个层面构成了其主要内容。科学的学习评价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有力保证,能够促进教与学行为的调整,促使教、学实践活动日趋完善。而不恰当的学习评价则会阻碍学生取得最佳学习效果,严重时甚至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相对于教育教学的系统设计,学习评价只是其中一个微观环节。这个小环节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教育教学发展的不同时期,学习评价的标准、内容、方式方法、导向总是处于不断的改变革新之中。这一方面反映了宏观框架下大环境与教育教学的交互状况,教育的发展与国家利益、政治、哲学、社会思潮、知识范型的更迭等外部因素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也说明,学习评价理论在具体实践的微观层面的多元取向,学习评价需要依据评价背景、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的不同灵话地采用不同的评价模式与方法。也就是说,学习评价的设计、实施主要围绕满足、实现教育的目的和要求展开,其价值取向以及由此衍生的方法策略必然一致于教育观念以及教学理念的规定性。相应的教育教学观念、模式的推行、转变必定会带来与之相匹配的学习评价模式的变革。学习评价也必然需要通过在不断的调整革新中匹配教育教学的系统设计,以促进教学实践的整体完善。
高职美术基础课程是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的必修先导课程,课程的设置目的,是籍此对学生进行审美能力的综合训练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启发。希望学生通过学习美术基础课程后能够具有一定的绘画再现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再是能够综合运用个人能力,寻找形式语言、材料媒介等个体感受点;通过美术基础课程的学习实践,扩展学生的美术文化视野,为链接后续的专业艺术设计做好铺垫。高职美术基础的学习评价主要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技术作出关于学生对于高职美术基础课程的学习效果的反馈,根据这个反馈信息,相关教育要素作出相应调整、改进,以保证教育目标要求下的教育效果的现实化和最优化。
目前,高职的教育改革正勃然盛兴,美术基础课程在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下,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组织选取方面均做出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在教育教学观念变革的前提下,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期匹配课程的整体设计,保障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当前教育界关于学习评价研究在观念上达成的共识,首先表现在评价目标是以多元的综合能力评价取代了传统的单纯知识评价;其次,评价角度综合了注重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再次,关照了评价主体多元化、交互性等特征。在方法上注重了量化评价与质性描述的结合等。这些积极的探索与有益的成果极大的丰富了传统学习评价,保障了学习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以及可接受性,给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研究提供了经验和启发。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高职的学习评价的方法论主要取自自然科学、数学学科,学习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模式主要借鉴甚至挪用了工科职业教育的经验模式[2],这将导致以此参照所建立的学习评价在观念与技术上与高职美术基础课程审美教育的人文价值属性之间的不匹配,甚至是产生价值冲突与矛盾。在此情况下,学习评价并不必然对教育教学产生积极正向作用,因为教育观念决定评价技术。如果说高职教育的培养模式决定了高职美术基础课程的技术、技能导向,那么,美术教育的自身规律、特点与本质要求则决定了美术基础教育的人文、审美价值取向。现实中的高职美术基础教育往往“顾此失彼”——盲目扩大技术、技能导向,忽略简化人文、审美取向,事实上,在技术理性观念以及因果原则主导下的高职美术学习评价不免导致评价的定量化和结果的标准化,这将使经验、反思、情感、个性、自由、想象、理解、领悟等这些审美教育中至为重要、关涉意义和价值的因素失落于学习评价视野之外,那么,艺术设计专业所需的一定的艺术审美素养、创造能力以及设计意识的培养自然无从谈起,最终则会有悖于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盖因于此,开拓新的人文关照视角,尊重高职美术基础的学科规律,理解美术基础课程的人文价值属性,不仅是建立关于美术基础学习评价的正确观念,深化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改革的契机,还是探索关于美术基础学习评价具体方法技术的进路。
在这里,强调人文视角并非是要搁置对掌握美术基础客观具体的技能与专门知识的理性评价,而是要在对于“事实问题”研究的同时,将“价值问题”纳入研究视野。也就是说,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并不仅是针对美术基础知识转化程度进行的被动的反映,其尤其需要摒弃威权独白的方式方法,深入到情景、现场以及学习主体的内在角度,对学习主体的“个人经验”作出解释性理解,达成基于主体间性的对话与理解,产生意义共享。
2人文视角与能力本位、就业导向的关系
谈到职业教育,大家的共识是职业教育是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岗位所需的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职业教育活动并不重视个体价值,个性发展的需求要让位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作为职业教育课程一分子的高职美术基础教育也应该淡化人本性目标,忽略个体的价值与意义,并以此作为高职教育特点的体现而予以强调。这其实反映了对职业教育语境中“能力”概念的理解偏差,对“职业能力”与 “职业技能”的概念的混淆,从而造成了对职业教育的简单化、片面化的理解。
在19~20世纪整个社会全面变化的背景下,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激荡使世界范围内的教育改革此起彼伏,教育作为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转而面向更为超越甚至是更为颠覆的“人”的领域——从追求人格完善的自由主体的塑造到自我与自身关系的沉思和实践。正是由于不同文化历史时段对人类理性以及人的主体观念的不同认识和理解造成了教学理论、学习理论和教育评价理论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嬗变。因而,教育的发展总是伴生着观点的论战。然而相对于教育视野中一切变化的因素,作为既是教育的出发点又成其为最终归宿的“人”,始终属于教育的“终极关怀”。从理论根源上看,教育的前提总是是基于不同的人性假设,教育问题的实质是人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教育是一种人文活动,兼具关涉“客观事实”的科学性与关涉“价值、意义”的人文性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特点,对于将二者对立起来的的任何非此即彼的观点都是有失偏颇的。
同样,作为教育类型的一种,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仍然是职业教育高扬的旗帜。例如,给我国职业教育极大启发的职业教育的典型——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能力”是指“胜任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所有要素的综合,包括知识、技能、态度、价值观等”[2]。而且,即便是对于具体的“操作技能”的分析,认为其至少是知识、心里运算过程和操作行为三者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并且“同时涉及职业态度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心理素质和智力的提高,审美意识的提高等”因素。职业能力是建立在“具有纵深的职业工作环境以及职业劳动组织的基础上”[3]的行为结构与心理结构的综合,其所涵盖的层面远较静态的知识与技能复杂的多。并且,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强调职业能力与生活世界的不可割裂的关系。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当代职业教育的人本取向充分观照、尊重与理解人的发展、需求、自由、创造、人格与尊严等,肯定了非智力主观因素在职业培养中的积极意义,并以此作为基底来培养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世界的社会职业人,因此,就本质而言,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研究的人文视角凸显了其在培养“完整的、平衡发展的人”、“全面的人”[4]方面的导向价值,与职业教育的能力本位、就业导向并不矛盾。
3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伦理
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伦理本身即为一种价值判断标准,是判断其评价实践(操作过程与评价结果)对“真、善、美”——即客观、公正、理性原则的符合程度的标准。评价主体的价值尺度是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伦理的出发点。在这个尺度的恒量下,首先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解评价双方的权力关系,尤其须对教师的威权强势定位进行扬弃。
高度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高职美术基础教育过程的应有特点,因为任何美术内容的学习都不仅仅是依靠书本理论的学习就能够掌握的。高职美术基础教学正是通过美术实践的路径体验升华出个人审美能力,从而达成其美育功能的教育目标。因此,高职美术基础教学活动本身并非适宜精确量化,那么,高职美术基础学习评价中的所谓量化必然都是相对的,所以,其评价结果须依赖评价者的经验和直觉。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若无被评价者对评价结果有正确的理解与理性的把握,学习评价产生不了实质性的增值效益。多元价值观下的学习评价强调主体多元,但无论评价主体的形式是教师,还是学生自评、互评,评价双方只有在批判反思精神的引导下建立民主的平等与对话关系,才能达成交往共识。
此外,由于学生本身是具体的、丰富多样的个体,并非是整齐划一的抽象的“人”。每位学生各有不同的禀赋,性格特点各异。加之,艺术类高职学生入学时的美术基础也是参差不齐,对课程学习的参与程度和接受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学习评价者宜采用多种评价标准,综合考量个体在各自基础上的发展。学习评价应当发挥导向、激励作用,而不是使被评价者沦为被评价差异化的惩罚对象,挫败其对于高职美术基础的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