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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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1

关键词:预防保健;儿童;健康管理

中图分类号:R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0143-03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0年初开始正式承担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工作,设立了计划免疫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管辖7个居委会。免费为常住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和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儿保门诊结合本中心优势,把儿童体检时间与预防接种时间结合在一起,开展了本中心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应用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进行规范管理,通过2年时间,儿童保健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把我们的做法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对居住在本辖区内的2010年1月~2011年 12月出生的321个儿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规定免费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1岁以内4次健康体检、1-3岁每年2次健康体检、4~6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本中心利用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或在孩子出生 28天后来我中心计免门诊注射乙肝疫苗第二针时,开始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时把测量结果标在生长发育监测图上,以便直观儿童的生长发育况。并把以后的体检时间与预防接种时间预约在一起。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附表幼儿系统管理与预防接种时间安排

月龄 1 3 6 8 12 18 24 30 36

体检时间 √ √ √ √ √ √ √ √ √

接种时间 √ √ √ √ √ √ √ √ √

接种内容 乙肝② 糖丸② 乙肝③ 麻

疹 季节苗 百白破④ 乙脑② 季节苗 流脑A+C

2结果

本辖区在 2010年1月 ~2011年12月共出生并常住321人,参加计划免疫321人,参加率为100%,参加儿童保健服务317人,参加率为98.75%,系统管理309人,系统管理率为96.26%。对体检中发现的早产儿、低体重儿、营养不良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活动期佝偻病等体弱儿理进行了专项管理。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8.21%;中重度营养不良的患病人数为7人,发病率为2.18%;低出生体重儿8人,发生率为2.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98‰。

3讨论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规定免费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本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26%,比2010年妇幼卫生监测统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1.5%高[1];儿童保健覆盖率98.75%,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8.21%;比2010年广西儿童发展情况进行终期监测评估的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90.36%和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97.13%均高[2];中重度营养不良的患病人数为7人,发病率为2.18%;低出生体重儿8人,发生率为2.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98‰。比2010年广西儿童发展情况进行终期监测评估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88‰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8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4.61%都低[2],均达到《中国儿童纲要》、《广西儿童规划》的目标。

说明我们采取预防和保健相结合的方法,大大地提高了儿童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现在我市儿童保健工作中系统管理体检次数为4:2:1模式,要想做到系统的管理,必须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因目前家长对儿童计划免疫比较重视外,对儿童健康检查认为可有可无,孩子没病就健康的意识根深蒂固。由于系统管理要做到 1岁以内体检 4次, 1~2 岁每半年1次, 许多家长不能按时来体检,只是在预防接种时顺便来体检,本儿保门诊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便把儿童体检时间与预防接种时间预约在一起,通过健康体检即能发现有无预防接种禁忌症又完成了儿童系统管理的体检工作,确保了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儿童定期体格检查率是反映儿童保健服务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在进行保健服务时通过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婴幼儿在生长过程中出现的缺点和疾病,及时分析原因给以矫治。同时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通过对家长多次分月龄段一对一指导,使家长对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多数家长对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及早期教育有正确的认识并掌握了基本知识。我们的做法使儿童定期体格检查率有显著提高,家长对儿童保健服务的满意度同样有所增加,儿童家长对儿童健康更加重视,家长养育知识、态度和行为有很大改善。同时提高了家长的保健意识和主动寻求卫生保健服务的能力,以促进儿童早期全面发展。为我们顺利完成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了保障。

参考资料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2

【关键词】农村 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果;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R18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872―02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0-6岁儿童实施健康管理是辖区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之一。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高低是评价一个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高低的指标之一。开展好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是国家和居民个体的总体要求。

1实施方案

1.1对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0-6岁儿童由村卫生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其中新生儿在访视的同时建立健康档案。

1.2村卫生室按照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定期为辖区内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包括体格检查和营养评价、健康指导。

1.3乡镇卫生院按照0-6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要求在不同的年龄段提供相应的五官、化验检查服务。

2质量控制

2.1乡镇防保站依据县卫生局年初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每季度开展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的监督指导工作且要有监督笔录。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有考核表、考核成绩单、考核总结。

2.2县级妇幼保健站每季度到乡镇防保站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指导工作。留下监督笔录、指导意见的同时现场培训服务相关技术。

2.3县级妇幼保健站参加县卫生局组织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组。参与对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有考核表、考核成绩单、考核总结。

3服务成果

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我县20个乡镇逐渐完善了相关检查设备的购置和人员配置。现在已有20个乡镇防保站及18家乡镇卫生院,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2个村卫生室初步具备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承担起了全县近2万名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有力地保证了儿童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有力地保证了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逐年提高,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降低了婴儿死亡率。

4存在问题及讨论

4.1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沟通不力。村医督导儿童到乡镇卫生院做相关五官检查及化验检查不到位;乡镇卫生院坐等儿童上门再开展服务。健康服务不同于疾病治疗,在人们心目中医院、村卫生室就是治病的地方,有病了才去医院、村卫生室。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没能及时了解医院、村卫生室也是防病的重要机构、场所,也没能充分认识保健的重要性,保健意识较薄弱,导致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顺畅。面对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儿童健康知识咨询、讲座、面对面讲授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和保健水平。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应拓展服务模式可借助村委会、村卫生室的强大号召力采取入村、入户的健康检查方式来开展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2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很多儿童监护人宁可花钱到县级、市级甚至省级医院给孩子做健康检查也不愿到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免费给孩子做健康检查。监护人认为我们乡村两级医疗保健部门硬件设施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善、有个别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改变现状的根本手段是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能力。的确,我们在正视不同地区医疗资源差异的同时也应明确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仍是预防保健的主体。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深入,医院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使得乡镇卫生院基础医疗设备得到免费配置,人员配置趋于合理,服务模式正由治病向防病的工作重点转变,使:人”的因素凸显的尤为重要。这首先要转变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人员的观念。首先,管理者要明确预防保健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工作重心要放在防病上而不是治病上。只有管理者工作思路清晰了才能指导科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服务。其次,具体工作人员也要将工作重心向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转移,通过主动自身学习和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儿童保健服务技能,拓展服务范围是开展好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4.3管理档案不完善。目前我县儿童管理档案包括《农村0-6岁散居儿童管理档案》、《辽宁省儿童保健手册》、《居民健康档案》。这三种档案的管理内容相辅相成,有效促进了儿童健康服务的开展。但由于部分儿保医生责任心不强或工作量太大不能及时开展健康检查,不能及时记录、登记服务结果,导致儿童服务信息缺失或记录不准确,没能达到服务管理目的,失去健康检查意义。解决的方法一是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加强责任心,二是加强对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监督、指导,定期考核。

儿童健康服务及质量控制网络

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后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数对比

总之,我们农村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最基层的健康服务,虽然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水平不同,但随着三级保健网络逐渐巩固,相信有国家和地方镇府的支持和领导下,我们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定会持续、良好地开展下去。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3

[关键词] 流动儿童;医疗保健;调查;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9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2(a)-0162-0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谋求工作,形成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他们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带来新的问题[1]。浙江省慈溪市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环杭州湾地区的县级市,目前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当地户籍人口数,并且流动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由过去分散、单身外出式流动向家庭型、举家迁移的形式转变,流动儿童的比例越来越高,流动儿童的健康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本研究通过对居住在浙江省慈溪市境内的2 963例流动儿童进行抽样调查,了解他们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为流动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适宜模式和管理的政策建议,以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均等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慈溪市20个镇(街道)流动人口登记数量,按比例确定每个镇(街道)的流动儿童抽样调查数量,共计3 000例。样本纳入标准为年龄小于6周岁的儿童,并且随其父母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其父母均为非本地户籍。调查人员于2012年6月~2012年8月按各镇(街道)确定的样本数对辖区内居住的流动儿童进行随机调查,其中37例的回收资料不全,予以剔除,共有2 963例纳入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对各镇(街道)的调查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统一调查项目和质量控制措施。调查员根据辖区内的流动儿童情况入户对儿童的看护人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指导被调查对象按要求逐项如实回答调查内容。现场调查结束后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2 结果

2.1 流动儿童家庭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 963例儿童中,男性1 570例,占52.99%;女性1 393例,占47.01%。家庭构成为父母加孩子的核心家庭共1 915例,占64.63%;家庭中有父母加祖父母或其他人员的共1 048例,占35.37%。居住环境为简易出租房的共2 348例,占79.24%;为单元房的共378例,占12.76%;为大杂院或其他用房的共237例,占8.00%。家庭月收入少于3 000元者1 053例,占35.54%;在3 000~5 000元者1 550例,占52.31%;大于5 000元者360例,占12.15%。孩子由父母亲照看者2 543例,占85.83%;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者405例,占13.67%;由保姆或其他人照看者15例,占0.50%。

2.2 流动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被调查的2 963例中,随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者1 281例,占43.23%;无任何医疗保险者1 682例,占56.77%。

2.3 流动儿童健康管理情况

被调查的2 963例中,前1年内接受过儿童健康检查者2 550例,占86.06%;未参加过儿童健康检查者413例,占13.94%。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者2 457例,占82.92%;未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者506例,占17.08%。3周岁以下儿童者1 356例,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管理者696例,占51.33%;未达到系统管理要求者660例,占48.67%。

2.4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被调查的2 963名儿童中,定期接种疫苗者2 882例,占97.27%;未按规定接种疫苗者81例,占2.73%。

2.5 流动儿童患病就诊情况

在被调查的2 963例中,前2周内感到有身体不适或患过病者594例,占20.05%。询问这些患儿的就诊去向,去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治者138例,占23.23%;去医院医治者351例,占59.09%;去私人诊所医治者29例,占4.88%;去药店买药治疗者68例,占11.45%;未采取医治措施者8例,占1.35%。

3 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从农村向城市、内地向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现象渐趋明显,并由过去的个体流动逐渐转变为家庭迁移,妇女和儿童在整个流动人口群体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这一特殊人群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已经成为本地区社会、经济、生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流动人口多数收入低、居住地的生活条件和卫生状况相对较差,往往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尤其是流动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有更多的需求[3]。至2011年底,浙江省慈溪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达95.77万人,其中18周岁以下13.26万人,流动人口总数及其中未成年人口数均接近户籍人口,如何加强流动儿童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流动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对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别、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3.1 流动儿童基本医疗保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流动儿童医疗保险覆盖率低 调查结果显示,慈溪市流动儿童中随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例为43.23%,基本无针对流动儿童的其他形式医疗保障,流动儿童的参保比例明显低于当地户籍儿童。流动儿童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较差,生活环境相对恶劣,面临着比本地户籍儿童更多的健康危险因素,如果没有良好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一旦患病,可能会为其家庭带来沉重的医疗负担,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导致流动儿童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是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中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基本上没有适合流动儿童群体的保险类型。而新农合制度一般要求流动人口回原户籍地参保,由于流动性大、回户籍地参保不方便,以及流动儿童家长保险意识淡薄等因素,使很多流动儿童游离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外。

3.1.2 流动人口健康管理体系缺乏 面对日渐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缺乏与之相适应的专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 目前对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的管理处于一种面向个体、零星、松散的管理方式,缺乏面向群体、宏观、综合的管理模式。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交换、利用途径不畅,常常发生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重复或遗漏,缺乏权威性的流动儿童基数资料, 更缺乏流动儿童医疗保健方面的基本资料。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及政府的财政投入等方面基本上以户籍人口为标准,明显加重了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负荷,也严重影响了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正常开展。

3.1.3 流动儿童保健服务利用不足 本次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前1年内接受过儿童健康检查的比例为86.06%,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占82.92%,而3周岁以下儿童达到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管理的只占51.33%。导致流动儿童保健服务利用率低的原因有流动人口自身流动性大难于进行系统管理、家长保健意识淡薄对保健服务重视不够等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由于非属地化管理的政策因素所致。

3.1.4 流动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利用不足 本次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2周患病率高达20.05%,家长在孩子患病后的处理方式、就诊医疗机构选择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有不少家长采取自己去药店买药的方式进行治疗或去非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也有一些家长不采取任何医疗措施,等待患儿自然痊愈。流动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利用不足的状况,不仅影响到这一群体的生命健康,也容易导致儿童传染性疾病的蔓延,严重威胁到公共卫生安全。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流动人口优先和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健康意识相对薄弱的因素,也有目前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安排上对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群体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具体措施不到位的因素。

3.2 加强流动儿童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对策

3.2.1 加大流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投入力度 应根据区域内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该区域主要的医疗卫生服务问题等,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确保向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群提供公平、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使流动儿童享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健康权益,保护和促进人群身体健康,不断满足全体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4]。按照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实际服务人口数量作为卫生人员编制配置的核准基数,增加配置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应加强流动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配置卫生资源时应将流动人口作为重要参数,并将此纳入财政预算,增加对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2.2 完善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体制,以公安为主体,卫生、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房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准确收集并掌握流动人口的真实数据,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由政府牵头,组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标作为考评相关部门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5]。卫生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服务本地化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完全纳入当地公共卫生管理范畴,把流动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作为对各级医疗服务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实行奖罚措施,使目标考核起到正确引导作用。针对区域内流动儿童的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探索流动儿童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机制,有重点地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工作,使流动儿童充分享受与本地儿童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

3.2.3 提高流动人口医疗保健意识 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医疗保健知识的普及宣传,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卫生保健意识,使流动儿童家长及时了解儿童医疗保健方面的有关政策,鼓励他们主动到居住地卫生保健服务部门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高其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主动性。要根据流动人口自身特点改进健康教育模式,在企业、社区、医院为流动儿童家长定期举办儿童保健、常见病防治等专题讲座;媒体特别是电视要充分利用现有健康频道,有计划地宣传流动儿童卫生保健知识,在社会上营造加强流动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氛围。通过各种途径的健康宣教让家长充分了解儿童保健服务在促进孩子生长发育、减少疾病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他们的科学育儿水平。同时,要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完善流动人口参加新农合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方便流动人口就医、审核报销的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零距离、一站式的新农合服务,及时解决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增强流动人口的健康风险意识,提高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段建华,王惠珊. 中国流动儿童分布及卫生保健状况[J]. 华南预防医学,2010,36(1):57-60.

[2] 蒋燕萍. 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现状分析[J]. 中国现代医生,2011, 49(3):159-160.

[3] 董红芬,乔滨. 流动儿童保健管理研究[J]. 卫生经济研究,2012,12(9):56-57.

[4] 许锋华,汪垂章,夏时畅,等. 浙江省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现状研究[J]. 浙江预防医学,2010,22(1):8-11.

[5] 安琳,高燕秋,郭春晖,等. 北京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现况研究[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7,21(1):47-50.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4

关键词:社区儿童保健生长发育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490-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会医疗体系中扮演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了儿童保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根据儿童的生长发育规律和儿童的常见健康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儿童保健,对儿童疾病和健康问题进行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社区儿童保健的现况分析:社区儿童保健是对社区范围内的儿童进行持续性、整体化的健康管理,以保证儿童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社区是儿童生长的主要场所之一,社区儿童保健工作的好坏,与儿童今后的成长和发展息息相关,[2]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健康保健服务,是整个社会对卫生保健工作的基本要求。每个社区都应配备具有医师资格的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定期接受相关保健知识的培训,每年对社区儿童进行身高、体重、心肺检查等,为儿童家长提供健康咨询,为社区内儿童提供医疗保健。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

1.1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1.2指导按需哺乳并介绍母乳喂养的优点:母乳成分合理,能够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增强婴儿免疫力。此外喂养简便、安全卫生、温度适宜,还能增加母婴感情交流,并利于母亲产后恢复与身体健康,指导产妇从观念上真正接受母乳喂养。

1.3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的预防。

1.3.1此病是由于维生素D不足所致的一种慢性营养缺乏病,常见于3个月-2岁小儿,严重影响小儿生长发育,是我国儿童重点防治的四病之一。我国北方佝偻病发病率明显高于南方,可能与北方冬季日照短,严寒季节缺少户外活动有关。其早期表现为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如易激惹、烦躁、夜间惊啼等,常伴有多汗,尤其是头部,致使小儿常摇头擦枕,出现枕秃,严重者可出现骨骼改变,如鸡胸、肋外翻等。故一旦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

1.3.2指导产妇为预防佝偻病,出生后应大力提倡母乳喂养,并应加强室外活动,每日不少于1小时。此外,生后1-2周开始,作为预防,应每日口服维生素D400-800IU,直至2周岁。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对体重增长不足500g者应查找原因,按体弱儿进行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3.1满月后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力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3.2幼儿膳食指导:4个月左右可以添加辅食,添加的原则应遵循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需选择细软食物,同时注意均衡选用鱼、肉、蛋、豆制品、蔬菜、水果等,避免小儿挑食。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5加强流动儿童管理

流动儿童住处多为租住,更换频繁,不好管理;有些家长留的电话已经更换,不及时通知,容易失去联系;有些家长文化层次低,保健意识差,不好沟通;这些情况最终限制了儿童保健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健知识,社区医生要深入到社区,摸清流动儿童底数,了解其去向,保证他们得到优质、连续的儿童保健服务。[3]

6开展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主要是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保健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儿童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保健的内容不同,教育的内容就不同。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比如举办知识讲座、观看光碟、出板报、发传单等。

7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儿童保健工作对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卫生保健也日益受到社会、家长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因此需要基层医务工作者通过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好儿童保健工作,促进与儿童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3]

参考文献

[1]田爱红.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儿童健康的影响[J].中国基层医药,2008,15(11):1932-1933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5

一、基本情况

某镇辖3个农村社区,1个城镇社区。截止2015年5月20日,镇流动人口总数689人,其中流入人口459人,已婚育妇63人,建档管理63人;流出23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5人,建档管理230,办证55人,办证率100%, ,外出环孕情服务对象45人,回寄环孕情服务证明 35 份,回寄率77.8%。流动原因主要为务工和经商。

二、主要做法

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以“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为统领,始终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原则,以抓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突破口,形成了组织保障有力、信息化建设到位、服务载体创新、优质服务提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格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统筹组织协调到位,服务均等化保障有力。今年以来,镇根据辖区属性,针对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大、管理难等情况,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计生办主任、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1名,服务人员1名。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按照常住人口人均50元/人标准纳入预算,优先保障落实。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与服务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诫勉谈话。

(二)系统平台运行到位,服务均等化基础夯实。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和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是检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是否到位、享受服务是否快捷的有效手段。围绕这一核心,我们突出“四抓四提升”即:抓清理清查,提升系统基础数据;抓人员设施配备,提升管理和操作水平;抓关键环节,提升数据运行质量;抓数据分析,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安排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定期更新系统。全力完善流动人口台账资料、健康档案、证明查验工作,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数据录入、跨区域核查协查、系统维护、整合、共享等工作,查清核准流动人口底数、信息,建档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14人,达标率82%。

(三)各类活动开展到位,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创新管理服务载体,创建甘肃庆华建材有限公司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站,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年活动”、“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新市民健康城市等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等形式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高。开展春节期间为流动人口家庭开展上门健康服务1次;集中开展义诊咨询、便民维权活动1次,为流动人口提供现场义务诊疗服务和健康咨询2次;联合社会、家庭和社区,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1次。在健康服务和人员集中场所播放“人口流动,健康同行”等宣传视频1次;组织开展讲健康幸福故事活动1次;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庆华公司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健康技能培训1次;在石堡子开展健康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1次,组织开展向流动人口制作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健康用品和健康支持工具包,宣传面达80%以上。

(四)公共服务落实到位,服务均等化满意度达标。全面落实12项4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镇计生办、卫生院紧密配合,对辖区内流入人口每月进行信息互通,动员流动人口到镇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对孕产妇、0-6 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65 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实行跟踪服务,开展经常性上门随访工作,强化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精细化管理,提升均等化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切实完成县卫计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以石堡子卫生院为主,镇计生站协助的技术服务队,不折不扣的免费为流动人口开展生殖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手术费免费率100%,流动孕产妇产前检查率100%,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100%,流入已婚育龄群众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100%,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100%,3岁以下流动儿童体检率100%,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内流动儿童死亡为0,群众满意度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采集困难。一方面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从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及居住环境的不稳定性等,给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入户调查,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门难进、人难见、话难谈的现象。其登记信息基本是由流动人口本人陈述,很难断定信息的准确程度。对于流动人口是否持有《婚育证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制约措施,尚未真正把住关口,大多数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地前未主动到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导致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低。

二是健康档案不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等不规范现象。由于部分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目标考核机制、措施保障机制,努力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2、拓展服务,优化流程。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宣传倡导、生殖健康、生育关怀、便民维权、奖励优待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要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公共卫生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做到在保障流动人口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个性需求。

3、加强培训,完善档案。定期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等基本知识,把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镇工作的重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加大流动人口网络化协查协管力度,健全信息交换平台日常使用管理和数据质量保障制度,强化信息提交、接收反馈,确保信息协查接收反馈率达到100%。实现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即时查验,异地婚育证明网上办理。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范文6

一、基本情况

区面积75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10个乡镇、2个街道、179个行政村、20个社区,总人口约42多万人,其中0-6岁儿童约3万人。全区现有9个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医院、平民医院、华侨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消杀站),10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个村卫生所。区妇幼保健院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妇幼保健人员26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215人。

年我区上报总人口数为428698人,出生数为4136人,出生率9.65‰。其中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6.1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69%;6个月母乳喂养率94.15%;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27例,死亡率为6.53‰;婴儿死亡上报20例,死亡率为4.84‰;新生儿死亡上报15例,死亡率为3.63‰;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为0。

通过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两纲”要求,目前我区儿童保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妇幼保健人员不足;2、服务意识不够强,儿童保健观念滞后;3、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的目的和指标

通过实施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加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0-6岁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儿童系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完成“两纲”妇幼卫生目标。

具体工作指标:

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2、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

3、高危儿筛查率3%以上;

4、高危儿管理率100%;

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9‰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降低到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9、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1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1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

12、出生缺陷发生率8‰以下;

1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以下;

14、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

15、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三、项目的组织领导

成立区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的职责分工

(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妇儿工委办职责: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有关政策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级妇联做好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区财政局职责:为做好项目执行提供资金保障。区教育局职责: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体检、安全防范、疾病防治工作。区民政局职责:把好婚前检查关,开展贫困儿童民政困难救助。区人口计生局职责:重点掌握流动人口对象,及时了解流动人口服务对象的流向。区卫生局职责:(1)管理本辖区内的儿童保健工作,负责制定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2)抓好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3)组织区围产协作组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4)向广电中心和报刊等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和公益广告内容。区广电中心职责:每月免费播出一期有关儿童保健知识,结合有关事例,定期开展儿童保健方面的宣传。区公安局职责: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保护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分工

1、区直各医院: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设立高危孕产妇门诊,由主治以上医师负责诊治,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的转诊,重度高危孕产妇须由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按规定完成好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分娩后应及时完整记录孕管卡的分娩情况,并立即将出生信息录入电脑,将孕管卡寄到区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后访视。发现危重孕产妇擅自离院,应立即通知区妇幼保健院协助跟踪追访。

(2)建立多学科参与的产、儿科危重病人抢救小组,负责院内外重症孕产妇、儿童的抢救,危急重孕产妇应由医务科上报区卫生局。

(3)协助区卫生局开展围产协作组活动,协助卫生局做好产科质量检查及产儿科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4)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5)区医院要建立孕产妇救治中心和NICN病房,负责接收全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的抢救工作,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领导。

(2)协助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和助产技术质量检查。

(3)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4)协助区卫生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的督导考评工作。

(5)做好全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动与村(居)、妇联和计生等部门联系,尽早发现辖区内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建立孕管卡,督促其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负责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分及专案管理。

(2)承担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按照《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的要求,为7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儿童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和健康教育等保健服务。负责高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详细情况,完成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反馈。

(3)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例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

(4)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资料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6)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包括外地流入和本地外出)0~6儿童的调查、摸底、追踪、随访工作、流动人口迁入迁出的登记、委托管理备案和保健信息交换,做到资源共享。

4、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1)积极主动与村(居)、妇联、计生等部门联系,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承担本村(居)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村(居)孕产妇数、出生数、儿童数,协助调查村(居)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有关线索数据收集,按规定上报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3)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社区进村入户,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健康体检的动员,引导其自觉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妇幼保健知识知晓率。

(4)参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

五、工作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三级卫生保健机构的儿保基础设施,区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儿保科和儿童保健规范化专用门诊,配齐儿童保健各项基本设备,确保儿童保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加强儿童保健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区妇幼保健院配备4名以上儿保医生,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3名儿保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妇幼保健员;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安排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参加省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儿保医师培训班学习,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督导,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

3、加大儿童保健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发放宣传手册及上街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4、加强围产协作,加强产儿科建设,加强急救设备、药品配备。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通道,提高抢救能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

5、拓展服务项目,转变服务摸式。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保健促临床,从院内走到院外,进村入户,从疾病预防扩展到儿童生理、心理保健,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五官保健、心理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6、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儿童保健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各街道、村居委会保健人员要配合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完善流动人口儿童的基本资料,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宣传,让流动人口儿童得到基本卫生服务,提高保健覆盖面。

7、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儿童保健档案。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应与村、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员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掌握流动人口基本资料、服务指标和生命指标。凡常住一年以上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列入常住人口统计范畴,按照市儿童保健常规开展保健工作。

8、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儿童保健质量。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指导,责任到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项目达标。